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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昂无奈,只得清了清嗓子,硬着头皮一个字一个字地把稿子念了下去。

  一直折腾了大半个钟头,陶昂才被获准离开院长办公室,看着手里被院长用红笔标出的需要加重语气朗读的重点,他有点想哭。

  三天后,继医院闹贼的风波之后,在陶昂的办公室内又上演了一场闹剧。

  小姜远在外省的女友不知何故突然连夜从外地飞回来,拖着行李就上医院,找到小姜又吵又哭。听了半天,大家才明白,小姜这家伙趁着女友不在,私自跑去见网友,在替美丽的女网友做爱心宵夜的时候,不慎被烧伤了手。他的女友不知从哪里得到了消息,当即回来找他算账。两人把办公室闹得一塌糊涂,直到保安把他们硬请到保卫室,整个血液二科才恢复了平静。

  “嘿,我说小姜那厮那天晚上怎么跟你换班,原来去偷食。”几个同事幸灾乐祸地嘀咕着,“活该!他的女朋友出了名的厉害,这下可有他苦头吃了。”

  陶昂笑了笑,默不作声地收拾着被弄乱的办公桌。对于别人的感情问题,他毫无兴趣,他所明白的只有一点,就是他一直怀疑的小姜,不再有被怀疑的价值。线索又断掉了。

  午后,心事重重的陶昂照例去到住院部巡房,刚一下到主楼大厅,还没迈出电梯,迎面就传来一个硕大的嗓门。

  “啥?你说老牛住哪?听不清楚!这医院有两座楼,我不知道是哪座啊!”一个穿得有些土气的中年男人,拿着个样式古板的手机,左手提着一个脏兮兮的旅行包,在大厅里左看右看。

  守在厅里的导医妹妹见状,赶紧上去提醒他声音放低些,并问他需要什么帮助。

  “我想找人啊!顾三牛!昨天说是肺炎,送你们这儿来了!”中年男忙挂了手机,手忙脚乱地跟导医说。

  陶昂摇摇头,举步朝外走。这时,身后的另一座电梯应声打开。不等陶昂走出两步,身后又传来那个中年男人的大嗓门:“咦?!这不是郑直,郑医生么!!”

  陶昂停下脚步,好奇地回过头一看,被那男人一口一个郑医生叫着的人,却是刚从电梯里出来的院长。谁都知道院长姓王,这男人八成是认错了人吧。

  院长看了看这个面露激动的中年男人,扶了扶眼镜,从面无表情到一脸茫然:“对不起,我不姓郑。您大概认错人了。”

  “认错了?”中年男人瞪大眼睛,把院长上上下下看了个仔细,笃定地说,“没错啊!我老涂的眼睛出了名的毒哇!你明明是郑直郑医生么!二十年前你在雾县小河村的卫生所里当医生,我儿子病得快死了,是你把他救回来的,我咋能认错啊!”

  院长很无奈地看着这个男人,道:“抱歉您真的认错人了。我不姓郑,也从没有到过雾县。我还有急事,先走一步。”

  说完,院长绕过那男人,快步朝外走去,见陶昂站在前头。礼貌性地跟他点点头,并不忘嘱咐一句:“周末就要演讲了,你得再加把劲准备啊!”

  “哦,知道了!”陶昂忙应道。

  那中年男人看着院长远去的背影,很是郁闷地揉着眼睛,嘀咕道:“怪了,难道我真的认错了?不可能啊,他除了老了些,跟二十年前没啥差别,一样那么俊俏……”说着,他边挠头边在导医的带领下朝住院部的大楼走去。

  这些话,一字不漏地被陶昂听在耳里。看那男人的神情,真是十万分委屈,边走还边不住地跟导医妹妹说我真的没认错人啊!

  雾县,小河村,陶昂嘟嚷着这两个地名,突然神色一变。

  陶昂请了两天事假,说是接到亲戚的电话,要赶回市区处理点急事。

  次日傍晚,陶昂所站的地方,并非繁华的城市大道,而是一条尘土四起的乡间小路,油污遍布的拖拉机吐着黑烟慢吞吞地从面前开过,来来往往的农民挑着瓜果蔬菜之类的东西,大声地讲着笑话,偶尔还有一两只黄毛白毛的土狗汪汪叫着跑过。完全是一幅很纯粹的乡间风情图。

  陶昂没有回市区,而是一大早就乘长途车赶到距市区七个钟头车程的雾县。

  在当地人的指引下,陶昂顺着这条路一直走到两裸壮硕的银杏树下,然后朝左走了约几百米后,爬上一道斜坡,迎面便在一根电线杆下头见到一块歪放在泥里的石碑,上头刻着“小河村”三个字。

  他舒了口气,摸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一一

  “你确定二十年前雾县小河村里真有个叫郑直的医生?”

  “老同学,我可是金牌户籍警啊,你要我帮你查的人我能不仔细查么。还有,根据记录,二十年前这个郑直带着老婆和女儿到小河村的乡卫生所当医生,不过两年以后郑直就跟老婆离婚了,据我那个曾住在邻村的三姨说,是他老婆嫌他当医生没几个钱,跟着个有钱的生意人跑了。他女儿就一直跟着他。而十五年前,郑直跟他的女儿离开了小河村,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郑直的旧宅位置你替我查到了么?”

  “当然查到了!不过那块地已经被规划成林业用地了,上头的旧宅很快就要拆除,里头的居民都已经迁移到别处了,你要去就赶快。”

  很快,陶昂挂断手机,照对方所说的地址进了小河村,一直往西面走去。

  果然如他老同学所说,小河村里残破的围墙上用白石灰写满了大大的“拆”字,样式差不多的砖瓦房凌乱的排开,有的门窗大开,一看便知已久无人居了。

  借个捡破烂的妇女背着大竹篓从衣着光鲜的陶昂身边经过,纷纷看了这个陌生生人好几眼,窃窃私语,其中一个更盯着他手里捏着的还剩下小半水的矿泉水瓶子,久久不挪开。

  见状,陶昂把瓶子递给她,说:“拿去吧。”说着,他又看看前方,问道:“小河村里是不是有一片竹林?”

  那女人忙高兴地把瓶子放到竹篓里,又顺手指了指右前方,答道:“就在那边,直走下去!”说罢,她又怪异地瞪了陶昂一眼,问:“你要去那里?”

  “是啊,有什么问题么?”陶昂看她神色有异,忙问道。他的老同学告诉他,那个郑直住的地方,在小河村里民居的最里头,紧靠着一片树林。

  “竹林那边不干净啊!听说是住了蛇妖,十几年前。村里人养的家奋死了,尸体莫名其妙就不见了,可是没过几天,大家又在竹林里看到那些死了的动物又活过来了,可吓人了!”女人绘声绘色地描述着。

  “有这样的事?”陶昂丝毫没有惧意,反而笑道,“死了又活过来,对你们来说不是好事么?怎么还说吓人?”

  “你不知道,那些活过来的动物,没过上七天,一个个又都死了,而且死相特别吓人,个个眼睛瞪得贼大,身子硬得像石头一样!呸呸,晦气。”女人朝地上啐了几口唾沫,边向前走边回头警告陶昂,“反正你要去的话,劝你小心,村里的老人都说,这些动物是被那条蛇妖吸走了魂儿,然后放它们回来害人的!”

  陶昂笑着点点头,不作回应。

  有那妇女指出方向,陶昂不费吹灰之力便来到一座白墙灰瓦的小院前。院落外头,一丛丛的竹子在暮风里摇曳不止,唰唰声响成一片,在离院子数十米远的地方,一片茂密地阻隔一切光源的竹林,赫然入目。

  陶昂稍微用力推了推院门,锁在上头的铁锁就随着断开的把手掉下地。他走进院落,一群正在空地上走动觅食的麻雀马上扇着翅膀逃跑了,在这群小家伙翅膀发出的扑棱声消失之后,院子里除了风声和外头竹叶的响动,便再听不到其他。

  陶昂站在院子正中央,看着眼前并排而立的两间瓦房,略一沉思,先推开了略大的那一间。

  眼前所见的情景,跟他预想的差不多,只有布满尘埃与蛛网的老旧家具,摆在柜子上的镜子已经被灰尘蒙去了原有的光亮,桌子上摆放整齐的白色茶杯茶壶已经变成了灰色,墙壁上斑斑驳驳,到处都露着被湿气腐蚀的印记。

  似乎没有谁愿意到这间房子来顺手牵羊,难道是因为这里靠近有蛇妖传说的竹林,让那些人望而生畏?!陶昂环视四周,粗略地下着判断。

  他逐一打开每个柜子,仔细搜索着屋内所有角落,除了一些旧衣物跟无用的杂物之外,没发现任何对他来说有价值的东西。他关上衣柜大门,又走到还铺着被子的木床前,上面摆放的一对布枕头上,用红线绣成的一对鸳鸯清晰可见。他揭开被子,一边煽动腾起的灰尘,一边俯身用手掌按在床铺上,一寸一寸地往下移动,很快,他的手停在了床尾靠墙的那部分——手掌下触到了一块明显的凸起。

  陶昂赶忙掀开床单和铺在下头的稻草,从一股散开来的潮湿霉味里,抓出了一个五寸见方的玻璃相框。

  拿到光亮处一看,相框里的黑白照片是一个看起来颇幸福的三口之家。左边的女人,年轻貌美,一脸笑容地抱着六七岁的女儿,面容俊朗的年轻男子,温柔地揽着妻子的肩膀,他们中间的小女孩,梳着两个羊角小辫儿,齐眉的刘海下,杏仁般圆润的大眼睛灵慧过人。

  陶昂有些愕然的目光,落在照片的右下角,一行用钢笔写下的小字——爱妻小梧,爱女宁儿,平安康乐,家和万年。落款只有一个“郑”字。

  照片里的女人,陶昂不认识,可那男人,分明就是院长的年轻版,眉眼鼻口,无一不似,而他们中间的小女孩,除了发型不对之外,根本就和流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爱女宁儿……病儿流羽……两个本该存在于不同时间不同身份的人,在此时渐渐重叠起来。

  二十年前的乡村医生郑直,二十年后的永复医院院长,这个男人,竟将自己掩藏得如此之好,害得自己白走了多少弯路!

  陶昂取出那张照片收到钱夹里,转身便朝外走去,有了这个证据,他已经很清楚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

  出了房门,他的目光落到旁边那间略小些的房间上,走过去一看,他发现这间房子的窗户,全部用防水又密闭的油布封死,从外头根本瞧不见里面,并且门把手上,全部缠了铁丝加固,还挂了一把特别大的铜锁。

  陶昂费了几分钟才用万能钥匙把铜锁打开,一推开门,扑面而来一股熏得人作呕的腐臭与霉烂之气。

  他捂住鼻子进去一看,这间房里只有一张木制小床,然后便是两排手工打制的书架,分别靠墙而立,可是书架上摆放的并不是书籍,而是一排残旧的花盆,盆里的泥土已经干成一块一块,种在里头的植物只留下一点露在外头的枯根,在另一张书架的下面,挨个摆着三个老式的樟木衣箱,全部上了锁。

  陶昂蹲到那三个衣箱面前,扑面而来的臭味比刚才更浓几分,他断定这整间屋子的异味来源,就是这几个箱子。

  他忍住令他窒息的臭味,用万能钥匙小心地打开了其中一个箱子上的铁锁,然后,掀开了箱盖。

  一堆码放整齐的白骨,出现在陶昂面前。

  他用力捂住鼻子,用钥匙小心地翻动着这些白骨,很快,他断定这些骨头并非人骨,而是属于猫科类动物。随后,他又逐个打开剩下的箱子,里头无一例外全部都是动物的残骨,有鸟类的,有犬类的。

  虽然只是动物的白骨,可是透露出来的死亡之气,比它们本身所发出的腐臭味更让人难受。

  刚才那拾荒的女人的一番话突然在耳边响起,死而复活,又活而猝死的动物,还有那些到永复医院治愈了绝症,最后却又纷纷意外而亡的富豪名人,那些死亡报道的剪报,全部在此刻拥挤到了陶昂的脑中。他努力整理着这些散乱的线索,渐渐地,他突然明白了些什么。

  陶昂退出了房间,走出了这个充满疑云的院落。

5

  太阳已经落到地平线下了,天边只剩下一抹残红,白天灼人的署气已经消散得差不多,晚风一吹,还有些汗毛竖立的凉意。

  陶昂站在院子外的泥地上,看看时间,此时已是晚上七点十分,离天黑还有些时间,他琢磨着如果加快步伐,能不能在天黑前走出小河村,到县城里搭乘回市里的末班车。

  正要迈步,他身侧的竹林发出一阵快速的沙沙声,似是有人在里头疾行时擦碰到竹子,同时,一个白色的身影出现在他的余光中。

  陶昂猛地转过头朝竹林那边看去,果然见到个白色影子一闪而过,转眼便没入了茂盛的竹林中。

  “谁?!”陶昂下意识地喊了一声,拔腿便朝竹林那边追了过去。

  交错横生的竹子把陶昂眼前的世界打造成了一个迷宫,他一边挥开倒垂下来挡住视线的竹叶,一边朝着他直觉中的方向追去。急促的脚步踏在铺满碎石和落叶的小道上,不断发出“喳喳”的声音,在这个寂静的村落里显得分外刺耳。

  这片竹林的宽阔超乎了陶昂的想象,他一路追到一条比先前走过的小道宽阔些的山路上,朝前一看,那白影似在前方又闪现了一下,他一鼓作气顺着山路跑下去,一直跑到一条怪石嶙峋的山沟前时,他突然停住了脚步。

  在离他不过几米之遥的一块大石上,院长颇悠闲地坐在那看报纸。

  听到陶昂粗重的喘息声,他放下报纸,习惯性地扶了扶眼镜,侧头朝陶昂笑笑:“小陶,这里的空气比市里清新多了吧。”

  “呵呵,劳烦您亲自跟踪我,实在不好意思啊。”陶昂嘿嘿一笑,按兵不动。

  院长摘下眼镜,望向前方的风景,道:“十五年没有回过这里,一点变化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