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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忽而懂了她那番话里的委屈。

她就是半大的孩子,庭芳只比她小一岁,却天真活泼,跟小孩一样,可她呢,不过大一岁便沉稳懂事,说到底不过是因为她不受宠爱,这府里谁都有撒泼任性的资格,就只有她没有。

宋踪明忽而懊悔,他怎么就跟中邪一样,竟然说出那番话。

他这个做哥哥的不疼爱她就算了,竟然还责怪她。

好像被她一骂,忽然就不蠢了呢,竟然也像个正常人,迫不及待就想做个好哥哥。

可是别人家的哥哥都是怎么哄妹妹开心的呢?

他忽然发现自己不擅长这种事,毕竟他虽然对宋朝颜好,却都是嘴上说说的,还从没有花费力气付出过什么,更没给宋朝颜花过一分钱。

宋踪明跑回屋里,翻箱倒柜,服侍的小厮跑过来,“大少爷,您在找什么?”

“值钱的东西。”

“找值钱的东西做什么?买笔墨纸砚,还是看上哪家的姑娘了?”

宋踪明蹙眉,不耐道:“你住大海对面吗?大海管的都没你管的宽。”

“……”

宋踪明大爽!原来怼人是这种感觉,难怪宋朝夕喜欢怼人,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准上瘾。

这边冬儿气呼呼道:“大少爷这话是什么意思?当我们大小姐好欺负是吧?我们小姐换了男装,比他大少爷俊俏多了!”

“就是!”宋朝夕哼哼。

说得对,她不就少了根东西吗?若不是少那么根东西,自己又输给谁呢?一个人过日子多潇洒,整日被困在这内宅内,斗这斗那的,格局甚小,实在没意思的很,所以她更喜欢穿男装,无拘无束。

青竹瞪了冬儿一眼,提醒她别没大没小,冬儿鼓着嘴,小圆脸都气红了,别开脸不看青竹。

她就是替大小姐委屈,心疼大小姐有娘跟没娘一样。她小时候家里穷,吃不上饭,阿娘就相继卖了大姐和自己,却留下最受宠的二姐和小弟,卖她那天,阿娘给她买了她最爱吃的麦芽糖把她骗走,那以后她就知道了,亲人也是靠不住的。

青竹见她眼睛发红,无奈道:“大少爷肯定是受了二小姐的挑拨,不过大少爷不是大小姐的亲兄长,隔了一层也影响不到什么,现下最重要的是老太太和二夫人,今日插花时,我看董老夫人一直盯着咱们小姐看,说不定是想给小姐说亲呢。”

宋朝夕笑了笑,端起一杯茶喝了口,青竹的观察力倒是敏锐,前世宋朝颜得知她的血可以治病后,就和容恒商量让她进府冲喜了,这一世,也不知事情会往什么方向发展。

她总觉得事情会有变化,事到如今也只能顺其自然了。

宋朝夕回了侯府哪里都不习惯,本朝人爱喝茶,要宋朝夕说,这侯府根本没有好茶,就是老太太喝的也不远远不敌她在扬州日常喝腻的那些。

她在扬州时,吃穿用度都是极好的,随便去酒楼吃一顿饭都要几百两,洗澡用的是价值千金的花瓣和护发玫瑰油,出行的是十几匹马的大马车。

平时心情不好就买宝石玩,买来就扔在库房不管不顾,哪像现在啊,心情不好只能躺在床上睡大觉。

青竹进来,就见身姿曼妙的大小姐正衣衫不整地躺在床上,她红着脸走到床边,把梳妆台上的铜镜转动了一个方向,“大小姐,这铜镜可不能对着床,听说这样容易招鬼。”

宋朝夕嗤笑一声。

青竹愣了一下,“大小姐不怕鬼吗?”

宋朝夕瞥她一眼,一本正经:“比起鬼,我更怕穷。”

只有几万两了,好穷啊,这点钱哪能维持她的奢侈生活?

她如今就是个平平无奇的侯府大小姐。

青竹:“……”重新定义了穷这个字。

另一边,宋朝颜坐在杌凳上,神色恍惚地望着桌上花器,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总是被挑剩下的那个,如果剩下的有数十数百人,她也不会觉得难堪,然而二选一,却没人选她,自小都被人捧在手心,她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别人这样她尚且可以不在意,她更在意的是容恒的态度,容恒对宋朝夕的态度太特别了,让她无法放下心来。

房内昏暗,松枝踮脚,点亮了落地祥云纹烛台上的白蜡。

桃枝拎了个刻着卷草纹的灯型香炉进来。香气袅袅,熏香有些刺鼻,宋朝颜咳了咳,用手帕掩住口鼻,她心里有些乱,便蹙眉问:“今日怎么换了味道?”

松枝谨慎地回:“快入夏了,奴婢就换了夏日用的香,小姐您不喜欢的话,奴婢这就去换掉。”

“罢了,”宋朝颜话音刚落,一身宝蓝色葫芦双喜纹的遍地金褙子的沈氏进来,神色不愉,宋朝颜走上去,急道:“母亲。”

宋朝颜声音软软的,满心信赖地看向自己,沈氏护短的心思立刻冒了出来,朝颜是她放在心口疼的,听闻国公爷情况不好,若国公爷就这样去了,国公府没有公公婆婆,老太太年纪也大了,二房袭爵,朝颜去了只要生个儿子就行,过的是神仙日子,这样的好事她怎么会让宋朝夕得了便宜?自然还是要让自己的心头肉去。

“祖母怎么说?”

沈氏坐下,润了口茶,才说:“她让我来决定,母亲当然是偏向你的。”

宋朝颜放下心来,沈氏疼她,这是毋庸置疑的,让沈氏做决定,沈氏自然会选择自己。可这又让她有了新的忧虑,照容恒所说,她必须靠宋朝夕的血来治病,薛神医还没有进京,容恒说得对,若是宋朝夕也在这段时间许了人家,就意味着他们无法掌控宋朝夕,如此一来,她的病就彻底没治了。

不可以,这是她唯一的希望了,她必须要抓住。

宋朝颜犹豫着该怎么对沈氏说,沈氏看出她不寻常,便试了试她的额头,关切地问:“朝颜,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宋朝颜摇头,越想越无助,她一个女儿家纵然可以用点计谋,可老太太已然看重宋朝夕,宋朝夕的婚事关系到侯府的利益,就算老太太和母亲疼爱她,却也不会越过整个侯府,万一母亲不答应怎么办?万一大家都想放弃她保宋朝夕怎么办?

宋朝颜抱着沈氏的大腿,眼泪直流,“母亲,你一定要救女儿啊!”

第17章

沈氏愣了一下,被她吓到了,又心疼又酸涩,连忙把人扶起来,“朝颜,你怎么了?别吓母亲,有什么事好好说,母亲一定会给你做主的!”

宋朝颜泣不成声,绝望道:“母亲,这十五年来,女儿这身子一直都是这副模样,女儿心里的苦您是知道的,前些日子,世子爷派人去寻薛神医,找到薛神医的徒弟,他说有个法子能治女儿的病。”

沈氏高兴地问:“真的?什么法子?”

宋朝颜哭道:“薛神医的徒弟说,只需要用双生姐妹的心头血做药引,就能彻底把女儿治好。”

沈氏闻言愣了一下,等反应过来才讷讷道:“心头血?你的意思是需要取血?”

宋朝颜见她迟疑,满脸是泪地趴在她怀里,哭着恳求:“母亲,只是一些心头血而已,只需要取十二次而已,之后我的病就会完全好了,我就再也不用每日待在家里,哪也不能去了,我身子好了就可以怀胎生子,就可以给世子爷传宗接代,就能给巩固自己在国公府的地位,母亲,姐姐身体健康,只是取一点血而已,她是我姐姐,她不应该不乐意的。”

沈氏比她清醒,虽然沈氏偏心宋朝颜,可宋朝颜说的很清楚,需要连取十二次,这哪里是一件容易的事?先别说取血肯定用针或者刀之类的工具,会在胸口留疤,就说老太太已经在给宋朝夕张罗亲事了,预计冲喜后不日就把宋朝夕嫁出去,宋朝夕去了夫家就不是她能控制的了,哪怕她下了死命令,宋朝夕也不会听她的,这事根本不现实。

宋朝颜哭道浑身发抖,满脸是泪,“母亲,您是不是也不肯了?您是不是也要放弃我保身体健康的姐姐了?母亲我从小到大什么都没有,就只有您最疼我,您要是不要我了,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沈氏叹息一声,“母亲怎么可能不要你,只是这事牵扯极大,你姐姐也要结亲了,这事……”

“母亲,我想过了,要么让姐姐嫁给世子爷。”

沈氏一僵,以为自己听错了,猛地站起来,“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你不想嫁给容恒?”

“母亲……”宋朝颜低着头,不敢看她,“我前几日看姐姐和世子爷相谈甚欢,想来姐姐也很喜欢世子爷,但是我知道世子爷心里只有我,让姐姐嫁过去,届时我偷偷入国公府,我们长相一样,没人会怀疑,如此一来就方便取血了。”

沈氏被她的大胆吓到了,也从没想过女儿会想到这样的主意,宋朝颜在她心里一向温顺柔弱,没有主意,然而她这次的主意比谁都大,沈氏很了解自己的女儿,这主意有风险,宋朝颜怎么可能让宋朝夕得了便宜?她就不怕宋朝夕得了容恒的心?

沈氏在桌旁坐下,抿了口茶才说:“你实话实说,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没告诉我?”

宋朝颜后背一僵,半晌才道:“心血难生,取心血有风险……”

沈氏一震,听懂了言外之意,她纵然不喜欢宋朝夕,可那毕竟是她生的,她最多想过要把宋朝夕送的远远的,嫁的远远的,却从未想过要对方的命,沈氏端杯子的手抖了一下,宋朝颜握住她,哭着求道:“母亲,我去见过薛神医的徒弟,他说我这身子活不了两年了,我也不想伤害姐姐,他只说取血有风险,可这都不是一定的,姐姐身体好,肯定能扛过来的,而我,要是没有姐姐,就真的会死的!母亲真的想替我办白事,想再也见不到女儿吗?女儿死了没什么,可女儿一想到再也不能见母亲,再也不能承欢膝下,为母亲养老送终,女儿就不忍啊……”

沈氏眼眶发热,拉着她的手,把她抱到怀里,“胡说什么呢,我怎么忍心看着你就这样去了?”

“母亲,如果我和姐姐只能保一个,你会保我还是保姐姐?”宋朝颜盯着她,一眨不眨地看着,沈氏眼神躲闪,心里乱的厉害,宋朝颜拉着她的手,不容她退缩,沈氏最终叹息一声。

沈氏答应考虑一下,宋朝颜也不确定是不是该让宋朝夕嫁给容恒,如果是从前,她定然是相信容恒的定力的,可这段时间她心里总在害怕,怕容恒对宋朝夕动心。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听闻男女只要发生过那种事,就很容易有感情。

宋朝颜心里乱的很。

晚上,桃枝取下宋朝颜的发簪放入妆奁内,她看向铜镜中的二小姐,莫名觉得这段时间二小姐的脸色有点差,好像所有好气色都被吸到大小姐那边去了,明明是双生子,大小姐容光四射,明媚无双,二小姐却病恹恹的,俩人差距越来越大了,可这种话桃枝不敢说,只道:“小姐,您近日睡得不好,早些歇息吧。”

宋朝颜淡淡地应了声,回答的有点心不在焉。

自打宋朝夕回来后,她夜夜做恶梦,一整夜的睡不好。

奇怪的是,这晚她刚入睡便开始做梦,梦中反复出现一个错金银的手镯,手镯跟平常的镯子没什么不同,只是做工精致一些,然而这镯子里却别有洞天,进去之后,山清水秀,云雾漂亮。

凡间可没有这等风景!

她沿着交错的小路往前走,清风拂面,这蓬莱仙境连风都和凡间不同,宋朝颜又走了几步,忽而看到一株发绿的仙草,这仙草叶片泛着光亮,与寻常的草药完全不同,宋朝颜莫名走上去,摘下一片仙草放入口中,奇怪的事发生了,她刚吃下不久,身体变得暖融融的,她生来就病弱,这是她多年来从未有过的感受,她忽而感觉到什么,奔到溪水前一看,原本苍白的皮肤变得红润透亮,皮肤也变得饱满许多,脸上的病态也消失了。

宋朝颜便是在这样的惊喜中,猛地惊醒过来,床头浅色的纱幔提醒她这是她的闺房。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做这个梦,只是心里对那镯子的渴望无比强烈,内心有个声音告诉她,那个手镯不一般,只要得了手镯吃了里面的仙草就能变美。

变美?这诱惑太大了,这世间女子谁不想变美?如果有个东西能让你没有负担地变美,且一日美过一日,你能拒绝那东西的诱惑?

宋朝颜心跳的厉害,她有种强烈的预感,那镯子就在宋朝夕手里。

所以,宋朝夕之所有冰肌玉骨,有如今的容貌和气度,都是因为镯子的关系?如果她把镯子抢过来,要是吃了镯子中的仙草,她是不是也能身体好转?是不是也能拥有比宋朝夕更出色的容貌?

宋朝颜猛地坐起来,她再也睡不下去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做这样怪诞的梦,可既然有老天爷在冥冥之中指点自己,那她就不能坐以待毙,她要把手镯抢过来。

次日一早,宋朝颜洗漱好,未施水粉便去了老太太房中,她匆匆赶到时,宋朝夕正在服侍老太太用茶,抬手间左手的宽袖滑下,露出一截白藕似的手臂,那样细腻的肌肤简直不是平常人能有的,更重要的是,那纤纤手腕上套着一个错金银玉镯,正是她梦中见到的那个。

宋朝颜心跳加速,走到宋朝夕身边,魔怔一样看着她的手腕,眼神狂热。

宋庭芳赶紧把宋朝夕拦在身后!

保护我方大姐姐!

她老母鸡一样的姿态看得宋朝颜直皱眉头,嫌庭芳碍事,她不耐烦道:“庭芳你让让,我跟宋朝夕是亲姐妹,你让开一下行吗?我有话要跟姐姐说。”

庭芳蹙眉,不开心了,嘟着嘴委屈兮兮的,“大姐姐,你说!你说!你最爱的人是谁?我跟宋朝颜谁才是你最喜欢的妹妹?”

宋朝夕微愣,只能摸着她的发髻顺毛,“当然是你,你这么可爱,她哪能跟你比啊!”

庭芳满足了,搂着姐姐的腰,不忘在姐姐的胸上蹭了蹭,话说,大姐姐胸好大好软。

胸大腰细的女孩子,谁会不喜欢呢?庭芳红着脸,头埋得低低的。

宋朝颜差点呕死,她到底哪里不如宋庭芳?

她勉强笑笑,“朝夕姐姐,你这手镯还挺精致的,是谁送你的?”

宋朝夕挑眉,淡淡道:“是我在山里捡到的。”

宋朝颜提醒自己不能露出破绽,她笑着说:“姐姐,既然是捡的,这镯子应该不值几个钱,也不知为什么,我似乎跟这镯子还挺有缘分,看到它就很想戴上看看,姐姐你能不能把镯子脱下来让我戴试试?”

宋朝夕没想到宋朝颜竟然知道了手镯的事,女主不愧是女主,原书中宋朝颜是在宋朝夕死后才拿走镯子,如今生生提前了两年,许是因为她的出现改变了书中剧情,女主的机缘提前了。

然而她不是原身,也死不了,宋朝颜想抢走手镯?简直是做梦!

宋朝夕摩挲着手镯,笑了笑:“按理说我是该脱下来给妹妹戴一戴的,只是也巧了,我跟这镯子也特别有缘,自打我戴上这镯子,就脱不下来了呢。”

你有缘我也有缘,谁还说不过谁啊。

老太太只觉得宋朝颜今天有些奇怪,宋朝颜身体不好,她便准了宋朝颜不用过来请安,宋朝颜今天来是来了,进来却不打招呼,失了礼数就算了,还神色恍惚。

老太太淡淡地问:“用香胰子擦手也没用?”

“没用,各种方法都试过了,这镯子认主,奇怪的很。”

老太太点点头,请玉讲究的是缘分,既然宋朝夕跟这手镯有缘分,那便是别人抢不走的,谁知宋朝颜急道:“姐姐,我镯子摘不下来都是松枝帮忙的,我这就让松枝帮你摘试试?”

宋朝夕给老太太递了毛巾,不咸不淡地回:“就不劳妹妹烦心了,这镯子我很喜欢,既然摘不下来就说明跟我有缘。”

“姐姐,我那有很多好看的镯子,个个千金难求,我拿我最好的镯子跟姐姐换,姐姐看行吗?”

老太太挑眉,心里觉得不对,宋朝颜可不是会吃亏的性子,当初为了跟庭芳抢手镯抢头饰,装病装可怜,好不容易得来的宝贝,怎么就肯轻易拿出来跟宋朝夕换这么个手镯?

宋朝夕不想跟她多废话,她从前在外经商,跟男人打交道多,一向有一说一,最不喜拐弯抹角,便不客气道:“我这镯子不值钱,我是姐姐,怎么能让妹妹拿最好的手镯来换?”

宋朝颜一喜,“没事的,我不在意的。”

“你不在意我在意,你是听不懂话吗?我这哪是在谦虚?我明明就是在告诉你,让你别来烦我,我的手镯就是再差,那也是我的,你的再好那也是你的,妹妹你真是被母亲宠坏了,一早过来请安,满屋子的长辈,你却连句问好都没有,这是哪门子的礼数?”

宋朝颜一愣,环顾四周,才发现蓝氏谢氏庭芳,还有二房姨娘的孩子都在,老太太神色不愉,宋朝夕正在伺候她,宋朝颜狂热退去,才发现很多自己以前从未注意过的细节,比如说明明宋朝夕回来不久,伺候老太太却像做了无数次,把老太太的喜好拿捏得很准,俨然是侯府嫡女的做派,而自己方才失了礼数,所作所为在宋朝夕的映衬下,倒像个妾室生的庶女。

她喉头一紧,不甘地行了礼,“朝颜问祖母、婶婶、姐姐安。”

老太太挥了下手,“你身子一向不好,怎么今日想起来请安了?”

宋朝颜柔柔回道:“祖母,朝颜有点想你了,就想来看看你。”

老太太知道她不过是说了句好听的话,但这毕竟是自己从小疼到大的,便缓和了脸色,笑了:“颜姐儿有心了,你姐姐的镯子虽然不值几个钱,但她自己不愿意换,便罢了吧。”

她竟不提宋朝夕说话难听的事,宋朝颜见此路走不通,只能暂且不提。

午后,沈氏听说宋朝颜又病了,急匆匆赶去蘅芜苑,宋朝颜面色苍白地躺在床上,没什么精神。

“哪里不舒服了?”

宋朝颜垂眸道:“母亲,我真的很喜欢姐姐的镯子,那手镯又不值钱的,只要姐姐把手镯送给我,我心情好了,病就会好起来,母亲你最疼我的,你帮我跟姐姐说说,让她把手镯让给我吧,我愿意以妆奁中的所有镯子跟她交换!”

沈氏一听却气到了,“不过是一个手镯,她当姐姐的让给你又怎样?竟然把你给气病了,还要你拿整个妆奁的镯子跟她换?这不是诚心想占你便宜吗?我这就去找她。”

她气冲冲冲到宋朝夕院中时,青竹和冬儿正一左一右给宋朝夕剥炒栗子,宋朝夕眯着眼吃的正香,边吃边坐在院子里看发芽的荷花种子,微风吹得她发丝微动,配上那张明媚的脸,端的是昳丽动人。

看到她,宋朝夕手托腮,笑了笑:“呦,什么风把母亲给吹来了?”

沈氏一愣,莫名觉得自己被讽刺了呢。

第18章

宋朝夕刚嚼完几片仙草,她本想省着给容璟用的,可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出府,便摘了几片吃了吃,仙草的美容功效很是厉害,她自己都觉得肌肤白的发光,剔透莹白,似饱满的珍珠。

她把仙草当零食吃,用袖子挡着又扔了几片放入嘴里。

沈氏看着她羡慕不已,她和宋丰茂皮肤都算不上好,宋朝颜的皮肤由名医调理了一段日子,又服用琉璃阁最好的护肤圣品,也才保养得这般,但宋朝夕吃穿用度都比宋朝颜差了不少,姑奶奶家日子又不好过,可她的皮肤为什么这么好?

更奇怪的是,宋朝夕这懒散风流的模样,倒像是男人一般,让边上两个服侍的丫鬟看红了脸。

沈氏心头那点气被这种奇怪感冲淡,想到她和宋朝颜的谋划,想到以后要取心头血,难免生出一丝心虚来。

“朝颜喜欢你的手镯,你给她就是,我早就教育过你,别什么事都要和妹妹争,当姐姐的要让着妹妹!”

宋朝夕听笑了,“我还以为母亲是来看朝夕的呢,不曾想,母亲又是为了妹妹来的。”

这倒让沈氏有几分内疚了,她确实对这女儿不够疼爱,可人心都是偏的,她打小就不太喜欢这个有主意的大女儿,这也不是她能控制的。

“我只是不想你们姐妹失了和气,一家人总要齐齐整整,相互谦让才好。”

宋朝夕听得抿唇一笑,却不急着反驳,只道:“母亲说得对,一家人就是一家人,若是相互算计,相互计较就真的没意思了。”

沈氏总觉得她意有所指,可取血一事她不可能提前知晓。

沈氏蹙眉:“朝颜因为太喜欢这个手镯,病倒在床。”

宋朝夕瞪大眼睛,明显讶异,“太喜欢一样东西就病倒在床?母亲,我从小到大就没听过这么奇怪的病,她幸好是喜欢我这手镯,要是喜欢街上哪个男人,人家又看不上她,她回来一病不起,说出去会惹人耻笑的。”

沈氏要为宋朝颜辩解,朝颜怎么可能那么花痴?可宋朝夕说得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她一时不知该如何反驳。

宋朝夕抿了口茶,又懒声道:“这手镯不是我不想让,是根本摘不下来。”

“摘不下来?”

“是,要想摘下来必须砸碎了这手镯,不然我砸碎了让给妹妹,妹妹要真是喜欢,就去找人重新修补一下佩戴?”

沈氏听得一肚子气,手镯砸碎了哪还有美感?就算能修不好,那也是用黄金等材料包边,失了玉的灵气,俗不可耐,谁要一个碎了的手镯?沈氏听得出她是在要挟自己,却又拿她一点办法没有,只能气呼呼地走了。

宋朝颜听说了也沉默下来,宋朝夕竟然肯砸碎?也就是说她应该不知道这手镯的用法。

她当然不能让手镯碎掉,这事只能想别的法子了。

只是不知道这手镯里的仙草有多大效用,就算治不好病,吃了能让人冰肌玉骨于她而言也足够了。

宋朝颜原以为拿下这镯子不是什么难事,宋朝夕刚回来不久,在府中势微,只要找个丫头混入宋朝夕的院子那这镯子偷出来便是,可她找了几个丫头去探听情况,却发现,小小的一个院子,竟跟铜墙铁壁一般,不论是冬儿还是青竹,都策反不下来,并且别人一提宋朝夕,这俩人便维护的厉害,还动不动就脸红,看的外院的丫头眼都直了。

回头禀报宋朝颜,宋朝颜被气得不轻,宋朝夕才回来多久?就把下人收拾的服服帖帖了?她到底有多大的魅力,能让这些下人们各个对她忠心耿耿?

宋朝颜多番手段,却拿不下这个镯子,心里也有些急。

从前她担心宋朝夕不答应取血的事,如今又担心宋朝夕不答应手镯的事。

怎么才能既困住宋朝夕取血,又能拿到手镯呢?

沈氏想把宋朝夕嫁入容易掌控的人家,她想顺利取血,必然会招来宋朝夕的记恨,宋朝夕更不可能把那手镯给自己,一旦宋朝夕藏起这个镯子,她想再找到手镯便是难上加难。还是要放在自己眼前最放心,毕竟这是关系到她的命,和她后半生身体容貌的大事。

怎么才能把人放在眼前?

算来算去,还是只有那一个办法——让宋朝夕代替自己嫁给容恒。

宋朝颜原本满心不愿意,生怕他们会产生感情,可她本就身体不好,就算嫁入国公府也不可能凭这身子生孩子,届时她身体不好,二房就容恒一个血脉,必然会为容恒纳妾开枝散叶,她无所出,没有阻拦的资本,与其那样倒不如让宋朝夕嫁过去替自己生个孩子,她和宋朝夕长得一样,生的孩子定然也极其相似,万一自己以后就算治好了也不能生孩子,有宋朝夕这孩子巩固着世子夫人的地位,于她只有利没有害。

等她身子治好,治好除去宋朝夕,一切就会回归正轨。

到时候她既有了孩子,又有了世子夫人的尊贵,更能得到手镯,岂不是一举多得?

宋朝颜越想便越觉得是这么回事,手镯她可以不急,左右都是自己的,或早或晚而已,当务之急是要把宋朝夕抓在自己掌心里。

只是,她还是很想要那个手镯,变美的诱惑太大了,像有瘾一般,只要她想到自己能美若天仙,便恨不得今夜就冲入宋朝夕院中,把那手镯抢回来。

宋丰茂今日休沐,按照侯府的规矩,今日侯府所有人要一起用餐,大厨房从早上就开始采买准备,因为人手不够,几个小厨房的人也被叫去做帮手,这是宋朝夕回府后,第一次和这么多人一起用餐,下傍晚时,她梳妆打扮了一番,便打了个哈欠朝大堂去了。

大堂内坐满了人,宋朝夕远远看到一个眉目清俊的中年男人坐在老太太右手边的圈椅上,他穿一件藏蓝色杭绸直裰,刺绣短靴,虽然有些年纪,却依旧瘦高,不似一般男人身体发福,宋朝颜和宋嘉良正站在他身后,不知道宋朝颜撒娇说了什么,他忽然面露笑意,满脸疼爱不似作假,好像感觉到宋朝夕的注视,他看过来,神色平淡漠然,竟像在看个陌生人,没什么太大反应,那一刻宋朝夕第一次深刻感觉到自己被排挤在这个家之外。

她朝前走了几步,神态同样淡然,礼数却周全地行了礼。

“朝夕给祖母、大伯、婶婶、父亲、母亲请安……”

她明明挑不出一点错,可宋丰茂就是觉得有些不对,宋朝夕第一次见到他,不觉得惊讶惊喜就算了,还把他混在一干人里一起叫,就好像他跟其他长辈没什么不同。

宋丰茂忽而明白沈氏的感受,他们没把宋朝夕放在眼里,人家好像也没把他们当回事,毕竟是在朝为官的人,一瞬间的波动并没有反应在脸上,他淡声道:“既然回来,就要好好听长辈的话,切不可任性歪缠。”

宋朝夕不做声,就这样低着头维持着敬礼的姿势,明明一句话没应,可她态度恭顺,一点挑不出错来,在旁人看来,倒像是怕父亲责备,吓得连大话都不敢说。

宋丰茂皱了眉,他总觉得宋朝夕不回答,是因为懒得应对,是因为她心里不以为然。

正要训斥,坐在老太太左侧的宋元忠面露温和,笑呵呵道:“扬州水土果然养人,朝夕倒是生的很好。”

他不当官,平日花天酒地,说话没大没小惯了,说这话只是纯粹表达自己对侄女容貌的夸赞,却不曾想,宋朝夕和宋朝颜长的一样,夸宋朝夕生得好,不就是在说宋朝颜生的不好?偏偏他是大哥,老太太的儿子再不成器,那也是老太太的心头宝,饶是宋朝颜面色发白,沈氏眼里冒火,宋丰茂蹙了眉头,老太太却一句话没说。

宋踪明看向朝夕低垂的眉眼,心里一揪,这个妹妹太谨小慎微了些,哪怕不是在家里长大,可她是侯门嫡女,是这府里的长姐,有必要这般隐忍周全?庭芳明年也要及笄了,却还像个孩子,想什么说什么,难道宋朝夕的处境真的这番艰难?

蓝氏和宋庭芳在后面忍笑,庭芳拉着老太太撒娇:“祖母,快叫朝夕姐姐免礼吧,姐姐身子柔弱,受不了这样的苦。”

宋丰茂一言难尽,忍不住瞄了眼宋朝夕那白里透红的肤色,这叫柔弱?只怕全天下也找不出比她更康健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