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父,我不向大父借书了,回头我让大兄向他的先生借吧。”

刘远笑道:“你想向大父借也无妨,不过这次是借不了了,咱们下回再来,阿父定会抢在你大父生气前帮你借到。”
刘桢有点无语,敢情她老爹把激怒祖父当成一种乐趣了?

“阿父,大父对你不好,对我们也不好,肯定不会借书的,你下回也不要借了,我不想让大父骂你,你会难过的。”
女儿老成的话让刘远禁不住一笑,又摸了摸她的头发:“我家阿桢真是懂事,不过阿父被大父训习惯了,并没有难过。”
刘远没说谎,从他脸上真没看出一丁点受歧视受冷遇的悲伤,可见心理承受能力很强,也可能是被骂习惯了,不再奢望自己能跟兄长一样被老爹重视,所以索性破罐子破摔。

看他这样,张氏也不好再气下去,张口转了话题:“咱们家屋后的杏花开得正好,方才阿桢还说要把杏花摘下来做吃食呢!”
刘远:“…杏花有什么好吃的?我家阿桢是馋嘴了吧?等阿父明日给你们带饴糖回来。”
刘桢使劲眨着眼,企图用那张嫩嫩的外皮眨出点天真无邪的可爱:“凉拌杏花啊,像阿母说的,再加点荠菜,可好吃了,可以送粥吃啊!”
刘楠自告奋勇:“阿妹,我带你去捉鱼啊,鱼比杏花好吃多了!”
很明显,这娃也天天吃豆饭吃烦了。

不过没办法,当初刘远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没有分到任何田地,有嫡母和嫡兄在,他们不可能坐视这种事情发生。
刘桢他们家现在养了两头猪和十数只鸡,猪得留着下崽子,母猪现在肚子里已经怀上了,还没生,母鸡则要留着下蛋,猪崽和鸡崽们长大了可以拿去发卖,这些都是家里重要的经济来源,是不能轻易吃的,刘家也就是逢年过节,才会杀上一只猪或鸡来做菜。
平时张氏偶尔会拿着自己的手工织物去跟人换点肉,菜则是摘的野菜,自家院子里也种了一些,再加上原来周氏的嫁妆,以及现在张氏的嫁妆贴补,这就算是能够维持一家不上不下的生活了,想要过上再宽裕一点的日子,除非刘远能找到活计。
刘家祖父是不可能再帮助他们了,刘桢很清楚,他能给老爹介绍一份清洁工的工作,就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再多的,想都别想。

一家六口走在回家的路上,因为刘桢的打岔,刚刚从刘家出来时那股沉闷的气氛消散不少,刘婉刚刚耳尖听到父亲要买饴糖的话,就一直磨着要买,刘远也不以为意,一直拿话逗她,大人小孩缠成一团,笑闹声传出老远。
远远的,路的对面走来三四个人,刘远和张氏一看,还是认识的。
“姚阿父,姚阿母!”

这块地方属于向乡的春泽里,在春泽里,几乎没有人不认识刘家的,姚家就在刘薪他们家隔壁,乡里乡亲,彼此都很熟悉,姚氏夫妇自然也是看着刘远从小长大的。
“阿远啊,刚去探望你阿父了吗?”年老的长者被儿子搀扶着,笑着跟刘远他们打招呼。
“是。”刘远笑道。
那边姚氏老妪也很和蔼地问候张氏和刘桢他们。
但搀扶着老人的两个年轻男子就没有那么客气了,他们都是姚家的儿子,刘远的身世在向乡众人皆知,根本不是什么秘密,两人对刘远这种整天待在家里游手好闲的行为很是看不惯,乡下人不擅掩饰,言谈举止就露出轻蔑耻笑的痕迹,他们也不希望自己的父母跟刘远一家扯上什么关系,没等姚氏夫妇说上两句话,就扶着父母匆匆告别。

这让张氏感到又是羞窘,又是气愤,她知道,向乡的大多数人都跟刚才那两个人一样,瞧不起刘远,不仅仅是因为刘远的庶子身份,更因为他们觉得刘远一个大男人,却龟缩在家里,成日到处晃荡,简直就是一个废物无赖,许多人甚至在背后喊刘远为刘无赖。
在秦代,无赖不是流氓泼皮的意思,而是指对方很没用。
很显然,在向乡许多老实本分的人眼里,甚至在自己的父亲嫡母眼里,刘远就是这么个无赖。

张氏也不是没想过让刘远去找个活干,她甚至还想过去求自己的娘家人,让丈夫跟着自己的兄弟去经商,不过被刘远一口拒绝了。
天天被这样的眼光包围,张氏觉得很受不了,她决定等晚上睡下的时候,再好好劝劝丈夫。

不过备受歧视,也不意味着刘远的人缘差,他们刚回到家,就发现门口已经站了两个人,手里还提着东西,看上去已经等了不短的时间,正在聊天打发时间。
两人一见刘远回来,都很高兴地迎上来。
“阿兄!”
“大兄!”

刘远哈哈一笑,抛下妻儿,当先快走几步,上前各捶了两人肩膀一下。
“你们怎么来了?”

“我们给阿兄带来一个好消息!”斯文点的安正嘴角噙笑,一边向张氏行礼。“嫂嫂安好!”
旁边的许众芳也大声道:“嫂嫂安好!”
张氏忙裣衽还礼,笑道:“叔叔们等久了吧,快进屋歇歇,我给你们倒水!”
说罢越过他们,带着孩子先进屋了。
刘远他们也随之入内,分头坐下。

进了屋子,安正将手里的酒菜放下,刘远一看:“来便来了,怎的还带东西过来,莫不是怕我饿着你们?”
他佯怒的态度只是让安正笑了笑,心直口快的许众芳已经抢着开口:“大兄猜猜,阿正给你带了什么好消息来?”
刘远见自己两个兄弟按捺不住脸上的喜色,略想了想,开玩笑道:“难道是阿正得了上官赏识,又要升官了?”
许众芳哈哈一笑:“确实是升官,不过不是阿正升,是你啊,大兄!”
刘远小吃一惊:“我草芥小民,官从何来,莫要开这种玩笑了!”
安正笑道:“众芳可没与你开玩笑,日前我与刘县丞闲聊,得知北肆亭空了求盗一缺,亭长还未上报继任的人选,我便去求见县令,将大兄你推荐于他,县令爽快得很,一口便答应了,当即便下了公文,那公文我还见过,估摸着明日就会到北肆亭了。”

先前说过,求盗跟亭父是一个级别,都是亭长手下的小卒,如果说亭父是街道环卫队长,那求盗就是街道派出所所长,在小地方,队长和所长都是光杆司令,打扫卫生和捉拿盗贼都得他们亲自出马,不过向乡不小,所以底下还有两个更小的卒子。
之前刘薪向让刘远去当清洁工,他当然不乐意,但是求盗就不一样了,怎么说这都是被列入秦朝官方人员的,职位再小,还能有两个手下,说出去可比当清洁工好听多了,更别说还有工资收入,这对于现在的刘家来说,简直是大喜事!

这可真是天大的好消息,刘远一听就喜出望外。“当真?”
不仅是刘远,连站在布帘后面听了许久的张氏也禁不住喜上眉梢,随即掀开帘子走进来,怀里抱着个木托盘,上面放着三盏清水。
“家中简陋,连酒浆也无,二位叔叔别嫌弃。”她笑吟吟地,将杯子放到三人跟前。

许众芳哈哈一笑:“如此好消息,水有何用,自当小酌几杯,阿正早就带了酒来了,正好派上用场!”
安正笑道:“我知道,求盗位卑,委屈了大兄,还望大兄莫要嫌弃。”
“怎么会,怎么会!”刘远搓着手掌,连声道,他刚从老父那里出来,还被训得泼头盖脸,结果转头回到家,他的好兄弟就给他带来了这么一个好消息。
许众芳对张氏道:“劳烦嫂嫂将这些杂菜盛盘,今日我兄弟三人定要不醉不归!”
张氏笑道:“叔叔稍等,我这便去。”

她原是看安正不太顺眼,只因刘远,安正,许众芳皆是同乡好友,安正少年时,家境也不大好,刘远不顾自己当时在刘家的尴尬地位,没少私底下帮助安正,后来刘远从军,许众芳也跟着去了,五年后两人一块回来,许众芳家有薄田,便又重新当起农夫,而安正却不知怎地,竟成了县里管仓库的仓吏,起、点一下子就比刘远和许众芳高了许多。
昔日还要被自己丈夫帮助的人,转眼成了他们这些庶民得拜见的大人物,张氏一想到这里,心中怎么都不是滋味,尤其是看到这么多年来,安正虽然还跟刘家有往来,却也从不提一提帮自己的兄弟谋个差事,这让张氏非常不满。
不过现在,这种不满早已烟消云散,张氏甚至都不会承认自己跟刘远多次抱怨过安正了,她心情舒畅地提起放在案上的小竹篮,转身进去布置了。

刘远的高兴之情也绝不逊于张氏:“你们今晚就在这里歇下吧,这里地方虽小,招待你们还是没问题的,咱们兄弟三人许久都没有彻夜长谈了,今日可不许推托了!”
安正笑道:“我们是怕扰了嫂嫂和侄女们!”
刘远一挥手:“哪来那么多讲究!你没瞧见你嫂嫂刚才的表情,就是让她今夜去屋外与彘同眠,她只怕也是愿意的。”
安正和许众芳被他促狭的话逗得哈哈大笑。
刘远眼角一瞥,瞧见在门帘后面若隐若现的身影,笑叱:“小小女子也学会偷听了,还不快进来!”

被发现了,刘桢吐吐舌头,大大方方地从门帘后面走出来。
“阿桢见过二位叔父!”

安正眉开眼笑:“阿桢竟长这么大了,上回见到的时候,还只有这么小一点呢,可惜我家只有小子,没有这么灵巧可爱的女儿!”
许众芳表达疼爱的方式则更加直接,他伸出大掌狠狠地摩挲了一下刘桢的头发:“小女子机灵得很,好!”
张氏把温好的酒和小菜端出来,刘桢一看,是一些腌制好的猪耳朵和猪头肉。

被酒菜的香味所吸引,刘楠也开始在门口探头探脑,刘远对他可没有对女儿的耐心,直接就把他赶回屋去,刘楠只好蔫头耷脑地退回去了,更小的刘婉和刘妆则直接没能出来,就在张氏的安抚下睡着了。
只有刘桢幸运地被允许留了下来,她很乖巧地坐在父亲怀里,从头到尾没有打扰大人们说话,更没有按捺不住伸手去拿案上的小菜,所表现出来的安静稳重让家里也已经有孩子的许众芳和安正啧啧称奇。

许众芳指着猪耳朵问她:“阿桢想不想吃?”
刘桢:“想。”咱要实事求是。
她再有自制力,快半个月没闻到肉味,唾液已经开始启动快速分泌程序。
许众芳逗她:“那你叫我阿父,叫了之后就给你吃。”
刘桢很有骨气地摇头:“不。”
许众芳:“为什么?你不是很想吃吗?”
刘桢眨眨眼:“富贵不能淫,你本来就是叔父,阿桢不能因为想吃,就罔顾事实呀!”

此言一出,许众芳差点没笑断气:“哟,还富贵不能淫!就一碗猪耳朵,也能叫富贵!大兄,你这女儿可比我家的有意思多了!”
安正却皱起眉:“阿桢,你怎么会知道这句话的?”
刘桢:“我听大父说过的。”

刘家据说是尧帝之子监明的后裔,祖上还曾任过西周的要职,当然,要是这么算起来,中华大地十有八、九都是三皇五帝的后裔,不过高祖父刘蕴在世时,不仅是三老,还担任过乡学的先生,至今刘家大屋那边还有不少祖上遗留下来的书简,这在一个书籍匮乏的年代,是十分宝贵的财富,所以把一切都推到祖父那边总是没错的。

安正对刘桢正色道:“阿桢,以后不是在我们面前,万勿乱开口,富贵不能淫这种话,更是少说为妙。”
没待刘桢发问,刘远便道:“这是为何?”
安正:“大兄莫不是忘了,去岁秦皇下令焚书的事情了?”

刘桢原本还有些迷糊,没想到自己像所有穿越者一样秀了一把,结果非但没有被夸奖,反而得到郑重其事的告诫,又总觉得自己好似遗漏了什么,直到听见这句话,才终于想起来,是了,自己身在穷乡僻壤,消息又不够灵通,日子一久,竟然忘了这个时期历史上接连发生的两件大事!
去年焚书,那么今年就该坑儒了。

焚书,焚的是啥书?
民间收藏的《诗经》、《书经》,以及各种法家之外的百家书籍,其中也包括刚才刘桢说“富贵不能淫”这句话的来源《孟子》。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全国范围那么大,总有漏网之鱼,加上六国本来就不忿秦皇统治,偷偷藏起来的也不是没有。像刘桢就见过她大父家还藏着一卷《道德经》,以刘家在向乡的地位,刘祖父自己不拿着书去交给官府,官府也不可能跑到刘家来抄家搜查,有些典籍就这么幸存下来。

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儒家学说跟焚书诏令的发布有直接关系,别人有没有私藏,安正管不着,但一个小女孩说出孟子的话,如果被有心人听见拿去作文章的话,是很可能招来祸患的,所以他才告诫刘桢不能胡说。

在明白了前因后果之后,刘桢只能感叹一句:在古代活着可真难啊!不仅没得吃,没得玩,说话还得小心翼翼。这让她想起后世总有些人抱怨言论不自由,可他们总没有因为说国家这不好那不好就被抓起来吧,换了在秦代试试,都不够死上一百遍的!
高调地死和低调地活,刘桢果断选择了后者。
穿越有风险,说话须谨慎。

 

☆、第 4 章

刘桢一直觉得秦始皇的一生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一个在错误的时间做了正确事情的杯具。

拿个简单的例子来说,秦朝最为后世所熟知的政策之一“车同轨”,不仅是单纯统一车轨车辙的标准就算了,而且还在全国范围内开辟新的道路交通,包括水路和陆路。众所皆知的灵渠就不说了,从东边的燕齐到南边的吴楚,嬴政大爷硬是让人铺出一条临海的驰道,甚至还制定了严格的标准:道广五十步,每隔三丈就种一棵青松,道路全都必须用铁椎夯实。除了这条驰道之外,在北方,为了抵御匈奴,秦朝还修筑了另外一条长一千八百里,开山劈岭的直道。
这种工程量就算是放在后来的汉唐全盛时期也是浩大的,更何况是在刚刚结束了战乱,生产力还很低下的战国时代。想想就好了,这两条横跨全国的道路,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

秦始皇这种行为明显就是要么不做,要么就一定要做得最好。
但不得不说,强迫症患者秦始皇同志的战略远见也是其它六国君主拍马都追不上的。
抛开这些水路和陆路在军事和民用上的价值,两千多年前,当各国诸侯还沉浸在各地为王,满足于一国强大的时候,秦朝的君王就已经开始着眼于天下,秦国不赢天下,谁赢天下?
要知道,秦朝为了抵御匈奴而开辟的那条道路,直到汉武帝年间还在使用!

但刘桢能够理解这些,甚至用惊叹的眼光去看待秦始皇乃至秦朝的一切作为,是因为她纯粹是站在两千多年后的角度去评价的,在当时的人民群众中,则完全不是那回事。

对六国的贵族来说,秦朝的统一扼杀了原本属于他们的一切利益。
对六国的百姓来说,秦朝一改之前战国时代的自由散漫,其律法之精细,要求之严苛让人好像突然从地球跳跃到月球,完全无法适应。

就像有个人吃饭,本来用手抓,用筷子夹,用汤匙舀,都没有人管,可突然有一天,别人要求他一定得用筷子夹,不然就要骂你,他当然不会乐意,反而还会跟对方对骂起来;如果对方拿着棍子,而他手无寸铁,那人可能心想忍忍就算了,改成用筷子夹;但如果对方又说,不仅得用筷子,吃饭的时候还不能发出声音,不然就要杀了他,那个人忍无可忍,自然就想到了反抗。

现在,刘远他们作为原来韩国的子民,对这位君主同样一点好印象都没有。
三个人关系铁,私底下交换一下看法没所谓,刘许二人从过军,安正还是官府里的人,都比寻常庶民多了几分见识,安正就叹道:“想当年六国未灭之时,齐国有稷下学宫,百家争鸣,不以言定罪,可现在,竟出了这焚书之举,难道自此之后,天底下只有法家一家之言独霸天下?”
许众芳将酒一饮而尽,他是粗人,感慨自然也和他不一样:“当初我与大兄戍边,军中有个弟兄,本是楚国大商出身,谁知秦君灭楚,将商人发为市籍,说他们是不轨之民,我们回来的时候,那位弟兄还没法归家,据说不日便要改戍长城,秦君暴、政,遭殃的可不止一家两家!若不是大兄心眼多,人缘好,贿赂上官,假作残疾,得以脱身,我们只怕也要同往呢!”

刘桢倚靠在父亲怀里,听到这里就问:“阿叔,难道朝廷没有规定服役期满便可退役么?”
许众芳哈哈一笑:“有是有,可得等到年满五十六,只怕到那时我与你阿父都发摇齿落了,还不能回来看你呢!”

刘桢暗暗叹了口气,万里长城何其伟大,后人视为奇迹,但参与修建的当事人可不这么觉得,谁愿意离家千里,被征调到那种地方去干活,还可能永远回不来?
她还记得以前去爬长城,当时的长城已经不是秦长城,而是后来的朝代补修的,然后就听见旁边的游客说,要是能穿越回秦代看看当时的长城,就算当个修长城的士卒民夫,他也愿意。

现在刘桢觉得那个人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以前她根本没那感受,现在,作为刘远的女儿,她绝对不想让自己老爹去当什么铸就伟大奇迹的螺丝钉。
秦朝不是不超前,而是太超前了,嬴政大爷实在太能折腾,想把上百年才能干完的事情一口气就给干完了,可能吗?就像前面那个吃饭的比喻,大家本来就跟不上他的步伐,还被一再压迫,忍无可忍,当然就无须再忍了,等他一死,大家没了头顶的大山,各路造反的也就风起云涌了。

不过现在,老百姓觉得还能忍,所以私底下发发牢骚也就算了。

三人又聊了一通,无非是以前韩王如何如何,现在秦君却如何如何,其实七雄并存时,老百姓的日子也未必真就那么好过,只不过现在的感受更坏,大家反而都怀念起了从前。

刘桢听了一阵,有点昏昏欲睡,但她仍是打叠起精神,问:“安叔父,你能不能借我一卷书?”
安正诧异:“你要书作甚?”
刘远倒是帮她回答了:“这小女子想要认字。”
安正笑道:“大兄不喜读书,阿桢倒是与你不同。”
刘远哈哈一笑:“她这是像她大父,不像我!”
安正又问刘桢:“阿桢,你为何想要认字?”
刘桢道:“大兄能上乡学,我却不能,心里很羡慕,叔父能帮我吗?”
安正又微笑道:“我幼时去过你家,你大父那里有不少藏书,怎的你不向大父借,反倒跟我借,再说光有书,无人教你读,你知道怎么念吗?”

说起这个,刘振就想叹气,其实她借书没有别的,真是为了认字,要不说她穿越也没找个好时代,现在甚至还不流行宋体字,人家普遍用的是大篆,就是在刘桢看来像天书一样的文字。
前两年李斯发明了小篆,开始取代大篆,变成官方文件上通用字体,结果因为书写起来慢,又用了隶书作为注脚补充,饶是如此,许多典籍上面依旧是用大篆书写的,想看懂,首先就得先学认字。

隶书已经逐渐接近后世的繁体字雏形了,好歹能认出大半,要练的是书写,大篆和小篆就难办了,看多了就像一群小人在竹简上跳舞,简直让人头晕眼花,但只要刘桢不想变成文盲,就得老老实实学认字,应该庆幸的是,周围的环境让她起码还拥有这个条件,要是生在更穷困的农家,说不定真得当一辈子的文盲了。
老实说,她来到这里,除了比别人多出一丁点记忆之外,得了个早慧的名声外,真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建造长城她不会,更别说跟陈胜吴广一样口号一喊聚众造反,现在可好,连字都得从头学起了。

“我可以问阿父和大兄啊,也可以问叔父你,叔父你会教我的吧?”刘桢笑眯眯地,一脸纯洁无瑕,把为什么不去大父家里借书的问题丢给老爹去回答。
安正知道刘远跟父亲那边关系不谐,也意识到自己问错了,他一笑:“当然,只要你问,叔父就会教。”
又对刘远道:“大兄,阿桢冰雪聪明,可惜身为女子,若是男儿,将来定有大造化。”
刘远摸摸女儿的发辫,有点为人父的得意:“阿桢自小便与其他孩子不同。”

接下来大人们的话题就转到今年的农收上面去了,刘远没有田地,但是许众芳跟安正家里都有点薄田,秋收之后他们也会时不时地接济刘家,虽然不多,但对刘家来说真是雪中送炭。
安正在县里任职,虽然只是个管仓库的小官,但对一般老百姓来说已经很了不得了,但他一点都没嫌弃刘远的家境,依旧跟刘远兄弟相称,刘桢深深觉得自己的老爹真是交了两个好兄弟。
在大父家没能办成的事情,现在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刘桢很满意,心神松弛下来,加上早上又起得早,她很快又困了,连什么时候睡过去都不知道。

小孩子多觉,这一睡就直接睡到了晚上。刘桢揉了揉眼睛,坐起来,发现外头天早就黑下来了,床榻硬得硌人,不过睡了五年早就习惯了。
为了省钱,屋里没有点油灯,她伸了个懒腰,眼睛渐渐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又借着外头照进来的月光,发现旁边地上还放着一小碗猪耳朵,先是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心里有些感动,知道这是老爹见自己刚才没有吃,所以特意留给她的。
不过猪耳朵那么咸,光吃这个也吃不饱,刘桢走出小屋,走向厨房,果不其然发现大锅里还有一些冷掉的豆粥。
她生起柴火,准备把粥热一热。

豆粥已经放置了很久,火生起来之后还得等一段时间才能彻底加热,刘桢蹲在那里,一边往灶眼里添着柴火,一边发呆。

来到这里五年了,她的眼界受困于这个消息不通的小地方,虽然知道是在秦朝,但是清贫安稳的生活麻痹了她的思想,让刘桢一直觉得这种安稳可以永远持续下去。
但是今天父亲和两位叔父的话给了她不小的震动。

这不是一个和平的年代,即使现在在秦始皇的高压下,大家都乖乖的,刺杀无效又被疯狂报复之后,六国残余也都偃旗息鼓了,但刘桢很清楚,这一切都只是表象。
只要秦始皇一死,天下马上就会像这锅豆粥一样沸腾起来。

刘桢不记得秦始皇是哪一年死的了,但她隐约知道距离焚书坑儒不会太过遥远,也就是说,几年之后,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平静的日子将不复存在。
不管这个世界的历史会不会改变,最后坐稳天下的是不是刘邦,受苦的最终还是老百姓。
他们家会不会因此受到波及?为防万一,她要不要现在就劝老爹把家往深山里搬呢?

刘桢很快就摇摇头,否决了这个不靠谱的想法。
虽然他们家现在没有田地要耕耘,但是老爹才刚得了个差事,这个差事还是好不容易才等来的,怎么可能走,他们又怎么会听一个五岁小孩的话?

身在乱世,像他们这种无权无势的小民真如草芥一般,没有半点自主权。
刘桢越想越愁,差点把豆粥都给烧糊了,赶紧把火灭了,把粥盛出来。
快半个月都没尝过肉味,本来吃起来应该香甜无比的猪耳朵此刻嚼在嘴巴里,却有点食不知味。

“我瞧见了,你偷偷躲起来吃肉。”门口传来嘿嘿两声笑,刘楠冒了出来。
刘桢大方地把碗往他那里一推,“吃吗?”
“我已经用过昼食了,这肯定是阿父特意留给你的,阿父对你可真好。”刘楠虽然羡慕,却不嫉妒,对小他四岁又懂事的妹妹,他同样很疼爱。
“家里没什么可吃的,我天天吃豆饭都吃腻了,阿兄,明日你帮我把屋后的杏花花苞摘下来,我给你做好吃的,好不好?”刘桢笑嘻嘻的。
刘楠撇撇嘴:“杏花是苦的,再怎么做能好吃到哪里去,我才不吃,明日带你去捉鱼摘杏子,你去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