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雪很快就从洞开著的窗口里飞卷进来,犀利而迅速,

就好像当年朱棣带兵渡过长江从京城外长驱直入。

不知为什麽朱允文很享受於这种感觉。不断的令人麻痹的寒冷,不断的反覆在头脑里的那一幕记忆,

就好像破城那天血腥和漫天大火焚烧後的焦臭,

让他由衷的恐惧,却又根深蒂固地烙刻在他的记忆里。

「这地方就是座坟墓!爷是想让奴家们一个个活生生闷死在这坟墓里吗?爷?!」

筝娘,十八岁,进宫时不满十四,笑面如花。

这天当著朱允文和一众仆役怒喊出那句话的时候,满头华发。

朱允文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见过这小小的妻子脸上花团般的笑。

似乎从踏上这片土地的第一天,

所有的颜色就从那张明媚圆润并且带著丝稚气的脸上消失殆尽,或者,被冻结了,就像脚下那片臣服於严寒的土。

很多个夜她站在他的床边,抚摸他,推他,亲吻他。

然後撕下那些帷幔用力扔向他。

「连女人也无法征服,你拿什麽去征服江山!」她说。

十七八岁的年纪,什麽都敢说,敢做的年纪。

而他看著她静静微笑。

今次他却没有笑。

四周飘荡著被筝娘扯下的帷幔,在窗外吹进来的寒风里,飘荡得像红色的幽灵。

那些是死在紫禁城烽火中的冤魂吧。

他想。

然後撕开了包裹在筝娘身上那些厚重而繁琐的衣裳。

筝娘尖叫,因为他尖锐的手指划破了她脖子细嫩的皮肤,很深的伤口淌下了颜色很深的血。

他想起红老板身上那件同样颜色的衣服,还有那曲高山流水。

於是用更用力的方式将筝娘压到了床上。

帷幔无声无息在两人的喘息声里滑落,像铺天盖地倾倒下来的血。

「什麽颜色?」

「红。」

一个身体进入另一个身体,很简单。却用了三年的时间。

红色慢慢从那具身体里渗透出来,柔软而娇小的身体。

她说不想死在这座如同坟墓般的府邸里。是的,他不会让她们如此沉默而沉闷地死去。

节奏,律动,如一曲高山流水。

流下鲜红色的水。

筝娘再次尖叫,没有人理会她,所有的人在朱允文撕开她衣服的一瞬间退得乾乾净净,只有风雪尖刀般在她的身体上滚动,还有朱允文粗暴的手指永乐五年,冬,华东华北等地连降大雪,七天七夜不停,两浙灾情最重处积雪可没至膝盖,为百年所不遇。

这一年对于北岭城来说是可怕的一年。本就严寒多雪的城市,在遭遇了七天七夜的降雪之后,几乎成了一座被隔绝的孤岛,通向外界的交通要道全部被毁,也因为冰雪封山,断了所有靠山吃山的北岭人的生路。

很多延边散户没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罕见的雪灾里熬过去,不是整户被埋于山体滑坡,就是吃光了所有的储备却得不到及时补充,而死于饥荒及酷寒。大量山里难民涌进北岭主城,十三郡有八郡因饥荒而出现暴动。

同样是在这一年,有人在灾民集中的那些棚户区域看到了些奇怪的东西。

那些区域无疑是肮脏而混乱的。来自各郡的灾民不分彼此地聚集在那块城市最偏僻角落的地方,用枯枝和冻硬的土堆砌出一间间简陋的容身之处,但那种简单的建筑根本无法抵御北岭城超乎寻常的寒流。

每天都不断有人在那个地方死去,有些人被发现了,拖出去草草埋葬,有些人则死了很多天,仍未被人发现。于是一张板的间隔,这边一家子吃饭,那边人僵硬得已经开始发黑,这种共处的现象比比皆是,久而久之,成了滋生瘟疫的摇篮。

于是死的人越发的多,但一直都没有人去管。不是不想管,周边差官也曾经来干涉过,但严寒和饥饿已经使得这里的人形成了一个独立的、闭塞的社会圈,被派去干涉的人总是莫名失踪,久而久之,地方上也就听之任之。任由它在那场雪灾里一天天壮大,一天天滋长,一天比一天更加肮脏和混乱……每到夜里,那附近除了原住民,没有人敢去周围走动。饥荒,寒冷,贫穷,于是暴戾。而关于那些奇怪东西的谣传,就是从这片充满混乱和暴戾之气的地域里流传出来的。

有人说,在西北边,那些灾民埋葬尸体的乱葬岗里,有时候入夜会看到一个人。那人手很长,几乎垂到小腿这里,他用那双长长的手挖掘被寒风吹得僵硬的土,然后挖出里面尚未烂透的尸体一口一口咀嚼。

更有人言辞凿凿地说,那人身上长满了毛,白色的长毛。眼睛是红的,被火照到了会一闪一闪泛出红光。

那不是魃么?天灾出魃,还是魃惹来天灾,自古传说有之,却从没有一个正解。

也有人说,某天夜里,一行人喝多了无意中经过了那片区域。人一喝多便糊涂,人一糊涂便热闹,一行人热热闹闹地走着,于是身边什么时候多出一个人来也无知无觉。

直到道路渐渐僻静,人的酒意渐渐清醒。内中有一人道,好痒,好痒。

什么地方痒?

问他,他也不答,只低头一个劲地在身上挠。

挠着挠着,身上突然掉下一块皮来,掉皮的地方噗的声钻出一团灰灰白白的羽毛。

众人大惊,一声冷汗,于是更加清醒,不约而同站定脚步看着那个挠着痒的人。只见他一边挠,一边慢慢脱下衣服裤子,然后继续挠,挠过之处,皮像干裂了的番薯皮般遇风而落,并且同时从那地方钻出一捧灰白色的羽毛来。直把众人看得两眼发直嘴不能言,他突然仰头一声大啸,张开满是羽毛的两条臂膀扑楞楞就飞上了天……

种种。

越来越多,越来越神乎其神的谣言,不是没有传到朱允文的耳里。纵然很多时候他就如同一个聋子,传言一被传得太多,于是也就成了透风的墙。

只是听就听了,如同千百年来充斥在这个城市、这个国家里的许许多多的传说和谣言一样,朱允文觉得没什么好去理会的。那时候伴随着那些奇怪谣言的,还有这座城的一城之主朱允文嗜好男风的传闻。

传闻说他已有五年不近女色。

传闻说他对狐仙阁老板,那个国色天香的红衣男人沉迷得不可自拔。

终日留在寝室,同卧一榻,恨不能日日与君好,仿挥刀短袖之故章。

种种,说得活灵活现,说得好似那些人都亲眼所见。

好笑。而对此朱允文亦不去理会,理会又能如何。

他只是喜欢躺在床上听红老板弹琴,看他弹琴时发丝飘动,衣裾翻飞的风韵。而很多话,是他在这座城市里同任何人都无法畅所欲言的,唯有红老板。

他和红老板谈起过金川门,谈起过李景隆,谈起过那些曾受过自己无数恩惠,却在大敌当前时轻易抛弃了自己官员。

他问:他们缘何要负我,天可明鉴,我朱允文向来待他们不薄。

也许王爷给的,并非是他们所想要的。对此,红老板如是回答。

他沉默。

这年正月,筝娘死了,那个不满二十却已经一头白发的女孩子。

死的那晚她已在床上挣扎了一天一夜。不断地尖叫,不断地哭泣,不断地咒骂。咒骂这座城市,咒骂当今天子,咒骂身边的侍女,咒骂朱允文……

她恨,恨朱允文让她在这样寒冷的一座城市里怀上了他的孩子,恨那个孩子在她用尽了一天一夜的全部精力后,仍然顽固死死守在她的腹腔里。而最终,在一声长长的,如同某种刮擦般尖锐的呻吟声里,她咽了气。

死的那刻,筝娘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死死瞪着头顶上方,仿佛那两颗无神的眼眸里满满充斥着她活着时的盛怒。身上和床上全是血,白色的头发压着血色的床,连带房间里也充满了血的浓腥,铺天盖地,压得那些年轻的少女失声痛哭。

长久以来,朱允文始终不明白是什么让筝娘这个原本如花般快乐天真的女孩一夕间白了头发。

他也无心去弄个明白。

只知道,这女孩对这座城有着同他一样的恨,也知道这女孩恨着自己,不论是过去从不去碰她,还是后来当她是条狗般压在身下。所以他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找她,要她,他喜欢把她当成条狗一般地要她,那感觉就好象在听红老板弹奏高山流水。

筝娘头七那晚,有人说看到筝娘回来了。

他们说筝娘一定会回来的,因为她死得怨。她的胎位是正的,她的身体年轻而健康,所以,她不是难产而死,她是被血抱鬼缠死的。

那时候至少有三个以上的侍女,趁朱允文不再的时候,对着众人发誓说,她们曾见到过血抱鬼。就在筝娘临产的前一晚,她们见到过一个一身红衣的陌生女人曾经出现在筝娘房间外的屋檐下。

据说那个女人头发很长,手里提着只血红的包裹。

但后来发现那个所谓的筝娘并不是筝娘阴魂不散。

那其实是朱允文的另一个妾,云锦,一个沉默得几乎令人没有任何存在感的女人。

自来到这座城市后,这女人就一直是深居简出的,同其他妻妾不一样,她几乎从不在朱允文眼前露面,就好象这座冰封的城市,你看得到它,却感觉不到它,因为它淡得令人麻木。

可是那晚却张扬得叫人吃惊。

她穿着筝娘活着时,或者说还在金陵那段最无忧无虑的日子里时最喜欢的一身衣裳,粉色的锦缎,大红色的绫罗披肩。长长的头发用一根长长的簪子绾着,赤着脚,在走廊几乎无温的地板上来来回回地走,走到两脚发青。

然后被人带进了朱允文的房间。

那时候朱允文和往常一样在听红老板弹琴。红老板弹得不动声色,他听得亦不动声色。直到一曲弹完,他问云锦:“你在做什么。”

云锦不答,只笑吟吟望着他,然后从头发上拔下簪子,在一头长发水泻般滑落下来的时候用力刺向了他。

第90章

那天之后,没人再见过云锦,那个沉默得像座冰城般的女人。

红老板说,有时候,换一种游戏的方式,你可以从那些女人身上得到一些你所意想不到的安慰。

他为什么要对自己说这句话,朱允文不知道。很久以来朱允文自觉不是一个需要安慰的人,即使是最初来到这座城市的那两年,孤独到叫人绝望的日子。

但他没有追究这个问题。

人总有某些需要,不论那需要叫做什么,“安慰”,或是,“欲望”。

他需要红老板的琴声,有时候也需要一些比较特别一点的东西。譬如筝娘,譬如一具被倒吊着的,用绳索充当衣服的身体。

他喜欢将手指穿过绳索间的空洞去触摸那女人幼滑的肌肤,一个洞接一个洞。直到女人因恐惧而全身蜷曲,再绷紧,仿佛一尾跃起的鱼。

但鱼没有双腿,她有。绷得很紧,因此美丽。却也因此要花费颇大一点力气才能将这绷紧了的鱼尾扯开,那刻朱允文是亢奋的,好像第一次将筝娘压在身下时的感觉。

而筝娘没有她那么美丽如黑绸般一把长发,也没有她即便是恐惧到了极点,也可以隐忍得不发一点声音时的神情。

这神情叫他呼吸急促,于是咳嗽变得更加厉害。喉咙里喷溅出来的血落在那女人身上的时候真好看,像金陵御花园隆冬时的腊梅花开。

“为什么这样害怕呢?”于是在进入那女人的身体时,他摸着那女人的头发,对她道:“不要怕,云锦,朕只是喜欢你。”

回家的时候,天又开始下雪,夹杂着雨,不大,但冷冰冰的粘得人皮肤很难受。我想象着北岭城的雪,一大团一大团的,干燥而蓬松,那才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雪。

可惜朱允文并不喜欢那些雪,如果他能在那样的雪里寻到些乐趣,我想大概他也不会活得那样难受。很多东西掌握在手里未必是那么令人快活的东西,譬如过多的金钱,过多的权利,他始终不是块当政治家的料,或许他至死也没有能想明白这一点,虽然他曾经确实是个还不错的好皇帝。

快到家门口时远远一蓬红让我吃了一惊。

细看原来是个人在我家店外站着,手里撑着把伞,伞面是鲜红的,所以格外引人注目。“先生,我们关门了。”经过他身边掏钥匙的时候,他仍在原地站着,看着我家的店门。我不得不提醒了他一句。

他闻声朝我看看,然后微微一笑,“那可不太好办了,小姐,我是来取我订的蛋糕的。”

男人的笑真好看,是那种让人见了不由自主心里会微微震一下的感觉。但我不太明白他这话。怎么会晚上十点来取蛋糕的,狐狸现在连夜班生意也开始拉了么?“可不可以看下单子。”于是我问他。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张纸给我。

12.20,晚,10时。10吋巧克力慕斯+1。

的确是我们店的单子,落款人是狐狸。“那跟我进来吧。”赶紧去开了店门打开灯,我把客人领进门。

门里杰杰被突然而来的光吓了一跳,从桌子上跳了下来,桌子上摆着狐狸刚做好的蛋糕,十吋的巧克力慕斯,巧克力很厚,蛋糕很软,加在一起就是绵厚而肥软,并且带着喷香的甜。

发现是我,杰杰不太高兴地咕哝了一声,目光继续转向桌子上的蛋糕,舔了舔它的舌头。我刚想赶跑他,身后男人走了过来一把将它抱起:“你养的猫?”

“嗯。”

“很可爱。”说着挠了挠它的毛,我朝杰杰瞥了一眼,发觉它没和往常一样皱着眉表示不快。这有点稀罕,因为杰杰是很不喜欢被人抱的,那会让它感觉自己像只真正的猫,那种被它所看不起的宠物猫。

“洪先生是么。”确认了桌上的单子,我将那只透明的蛋糕盒用绸带扎起。

“能不能用鲜红色。”

“紫色的盒子配鲜红色绸带么?”看了看手里扎到一半的那根粉色带子,我问他。

他点点头:“是的鲜红色。”

“好的。”

紫色配鲜红色,我觉得那种组合有些奇怪,但客人有着怎样奇怪的品位都是可以的,只要他们满意。

杰杰终于被男人放了下来,看得出他真的很喜欢猫,而杰杰似乎也不讨厌他。在他脚下徘徊了好一阵,我猜这猫是不是期望能因此得到男人施舍的一块蛋糕,但无论怎样它总是要失望一记的,馋嘴的肥猫不可能因为偶然一次的献媚,就平白得到它想要的。

可是没想到失望的人会是我。

在我仔细地把整个蛋糕盒漂漂亮亮地像朵玫瑰花似的包装好交给那男人后,男人只看了它一眼,就把它放到了地上。然后拆开包装,打开盒子,将那块浓香四溢,软得戳一下几乎都快要化开的巧克力慕斯推到了那只眼睛放光的肥猫眼皮子低下。

肥猫呆了呆,也就一秒钟不到的时间。然后整个头就没了,它好像几天几夜没吃过东西一样,把自己半个身体塞进了那团浓郁的巧克力酱里面。

男人离开的时候雪开始大了起来,一片片飞在夜色里,被窗外的圣诞树灯照得一闪一闪的,很漂亮。

杰杰告诉我狐狸出去找乐子了,说的时候它正很卖力地舔着自己毛上的巧克力酱。

狐狸找乐子的地方一般就两个,一个商场,一个酒吧,不过商场到了晚上十点肯定已经关门了,所以狐狸这会儿能去的地方只能是酒吧。酒吧里很热闹,还有很多漂亮的姑娘,这就是狐狸没事总去那里转转的原因。他说热闹如动力,美女如氧气,如果这世界上没了动力和氧气,妖怪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看,他总是能这样成功地绕着弯子把我从美女行列里划分开来,还让人没办法对他发脾气,这就叫老狐狸。

“你这几天怎么老往外跑,”正琢磨着,听见杰杰问我。他眯着眼睛看人时的样子像蓝精灵里的阿兹猫,不过比人家长得委婉那么一点点,“难道是约会……”

“猫也懂什么叫约会。”

“猫的约会肯定比小白要多。”

虽然听完我马上在它脑袋上抽了一下,但我想它说得没错。

按照猫一年到头叫春的旺盛精力来看,杰杰的夜生活可能连狐狸都望尘莫及。但虽然嘴上不说,心里总不免要争辩,如果不是因为家里那两口“男人”的话,我想我的约会应该也是不会太少的,至少,不会在被一只猫嘲笑的时候连反驳的话也讲不出来。

林绢总是很热衷地给别人介绍对象,因为她结识的男人非常多。但她从来不把那些人介绍给我。我想我知道是什么原因,在她的逻辑里,和一个男人住在同一屋檐下就是同居,同居就等于同床,哪怕是表兄妹关系。何况,和我同一屋檐下的,是两个男人。

打死她也不会相信,我和两个血气方刚,相貌堂堂的年轻男人住在一幢房子里,会什么事也没有。拿她的话来说,我家小得贴隔壁就能听见对面房间里的呼吸声,而狐狸或者铘的呼吸声对于女人来说,即使他们不来侵犯你,你保得准自己哪天不春心荡漾地去侵犯他们么。

我到现在都还没忘记她说起这句话时眉飞色舞的样子,也没忘记在听她说着这句话时,我想起狐狸那些不拘小节动作时春心荡漾的样子。

真的荡漾了,我记得那天还喝了蛮多的酒,然后醉醺醺地回到家准备如林绢所说,找机会荡漾一下。

可是没荡漾成,因为睡着了,回到家一边脱衣服一边唱歌一边睡着的,还是狐狸背我回的房间,而我那会儿对他什么也没做成,只会像个神经病一样重复着两个字:荡漾……荡漾……

那天之后我几乎俩礼拜没和狐狸说过话,每次看到他就恨不得把头往墙上撞。后来有一天狐狸很认真地问我,小白,我脸上是不是长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我说没有啊。

他说,哦呀,那你怎么每次看到我就好像看到一坨大便。

貌似我是被这句话给救活的,因为我确定,狐狸非但记性差,而且缺心眼。这毛病不是什么好事,不过哦呀,有时候真是件大好事。

“你在傻笑啥?”突然间听见有人问我,把我吓得一跳。然后看到狐狸叉着腰低头在看着我。黑暗里一双眼绿宝石似的闪闪的,他进门没有开灯。

“小样今天蛮帅。”本来想问他去了哪里,结果脱口而出变成了这句。

我又荡漾了,这怕是应该怪霜花那个让人听得无比荡漾的故事。

“荡漾了?”可是这两个字从狐狸嘴里冒出来的时候还是冷不丁叫人惊一下的。有点坐不住我想站起来,但被他朝下坐的动作给打断,“蛋糕被取走了?”

“嗯。”应了声,我觉得自己心脏跳得有点乱七八糟。可能因为他坐得离我近了点,肩膀挨着肩膀,这么近的距离,头发扫在了我的脸上,软软的,好像杰杰的尾巴。

我偷偷用鼻子蹭了下他的头发。

上帝保佑,我今天荡漾有点超出警戒线……可问题是……这只狐狸似乎也有些荡漾。

还是我的错觉?黑暗里他的荡漾与否和平时的不拘小节实在是有点难以区别的,而且我得承认我有点慌乱,在这样的黑暗里。林绢说,他的呼吸是那种他不来侵犯你,你也保不准是不是不会去侵犯他的诱惑。我想她形容得很贴切。

而这种诱惑就在我耳边起伏着,一点距离都没有。

不知为什么又突然想起无霜的声音,他用那种清透的,雪一样纯净的声音说,人总有某些需要,不论那需要叫做什么,“安慰”,或是,“欲望”。

他还说,他进入她的身体。

进入……进入……进入……

上帝保佑……我好像越来越荡漾了……连心跳声也变成了“进入……进入……进入……”

“狐狸你去哪里了。”于是只能趁周围还没有彻底安静下来之前,我用嘴巴推出了我脑子里所能想到的唯一一个问题。

“我?”他似乎愣了愣,然后耸耸肩:“路上转了转。”

撒谎,他身上充满了形形色色不属于男人的香水味。

但狐狸对我撒谎,又跟我有什么关系。诚如他身上有再多不属于他的香水味,又同我何干。我是他的老板,他是我的职员。

就是这样。“对吗……”我承认这次荡漾得不轻,因为我就这么问出口了。

他再次一愣。然后微微一笑:“你去哪里了,小白,最近几个晚上你好像很忙。”

“路上转转。”

“哦呀……反应很快。”

哦呀……也许因为撒谎这东西可以礼尚往来。

意识到这一点,我好像偷偷笑了,但狐狸没有看到。因为他似乎在想着什么。然后忽然看向我,他问:“抱抱好么。”

这次轮到我微微一愣。

“抱一抱。”

他朝我伸出手,好像以前开玩笑这么做时的任何一次一样。

可是这次我没有拒绝。也许我本能的是想拒绝的,可还没来得及,却发现已经把他抱在了自己的怀里。

这好像是我第一次主动去抱狐狸,而不是他来抱我。

这感觉真奇怪,我说不上是好还是坏。只是心跳的速度是吓人的,吓人得一度让我以为自己不知道怎么去呼吸了。他头发软软的,他的身体坚实而温暖。

“你还好么宝珠……”然后听见他问我,问得有点突兀,并且没像以往那样叫我小白。

“挺好。”我下意识应了一声,不确定是不是要把自己身上觉得不太对劲的一些东西告诉他。

也许……再等几天?

我不知道自己还想再等多久,或者,等霜花把那个故事说完吧,然后我再和狐狸去说说,说说霜花这个人,他的故事,还有……我的手。

我觉得我左手的小手指有点发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麻痹的感觉不太强烈,可是明显得足够让人有些担心。网上说那有可能是颈椎发炎压迫了神经,可是我去医院查了查,我的颈椎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我不晓得那会是什么原因。

“狐狸,”想着,我不知怎的忽然就脱口问了这么一句:“你有多久没做爱了。”

他似乎一怔,但我没有看见他的表情。他头垂在我的肩膀上,头发丝蹭着我的耳垂。

“你觉得呢。”过了会儿听见他问我,并且有一只手伸到了我的领子上。

这动作叫我不由自主大口地喘了下气,正局促地思忖着下一步他会干什么,眼前突然间哗地一下亮了,晃得我几乎睁不开眼。

“喵的!你们在干什么?!”然后听见杰杰大声道,好像一只发现了肥老鼠的猫。

它本来就是只猫……

一只多管闲事的猫……

“我们,”然后身上的重量消失了,狐狸站了起来,一边脱着外套:“我们当然在不干好事,你个傻猫。”

说完他转身去了卫生间,从头到尾没朝我看过一眼。直到他把卫生间门关上,杰杰在那里站着同我大眼瞪小眼。“我是不是破坏了什么。”片刻它问。

我抹抹脸,喝了口茶,然后打开电视。然后想了想,回答:“明天的鱼没了,虾也没了,就是猫粮也没了。”

“你是法西斯么。”

这叫我怎么回答这只猫,一个恼羞成怒且欲求不满的女人可能比法西斯更加可怕一点。

第91章

第二天去街心花园时,我再次迟到,因为通向那里的路中间有点混乱。

具体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混乱,救护车,警车,拉拉杂杂来了不少。打听了下似乎是在我家附近有人被杀了,一个男人,似乎死于拦路抢劫。

真可怕,最近这地方似乎越来越不太平了,我在考虑以后回家是不是要提早一点。

但关键是这故事。

故事很吸引人。

老远看到我,霜花在秋千上轻轻笑了:“你来了,害羞小姐,等了你很久以为你今天不会来。”

“嗯,家附近有人被杀了。”

“是么,很可怕。”

“妖怪也会觉得害怕?”

“只要有心,都会觉得怕。”

永乐九年,八月,北岭城一年里最温暖的日子,南方有密信报,朱棣不日将宣朱允文回朝。

都说人是样捉摸不定的东西,确实是如此。

当你苟活于世无性命堪忧的时候,或许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你总在心心念念地寻死,似乎死亡是唯一能将自己从这令人烦闷的尘世解脱出去的方式。可是一旦死亡的阴影清晰而真实地笼罩到你头上的时候,你却发觉自己突然间不想死了。你会瞬间发觉,有很多东西是自己还无法割舍的,那些曾经你一心一意想要抛弃干净的东西,忽然间全成为你留恋这片世界的原因。

或许你昨天还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心情苦闷地想着,缘何我不死。而今天,当真切看到死神在远处旖旎飘摇地朝你走来的时候,你突然会想大叫:为什么我要死??

我不想死!!

方孝孺曾对朱允文说过,若上位者将君遗忘在北岭,君可得保性命。如召见进京,君命则休矣。

在说完那句话后不久,方孝孺被问斩,株连十族,行刑七日,死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发配充军者两千余人。

那个时候朱允文是一心寻死的,他站在北岭城的中央,似乎丢失了很多东西。都说江山是由鲜血堆砌而成的,当你无法将血腥变成手中的权柄时,那么你只能沦为这滚滚红流中静静的一滴。

那天真冷,北方的风雪让人变得麻木,麻木到最后,便是想挣脱那副僵硬的躯壳乘风而去。无数个夜晚他在睡梦里看到方孝孺,那个耿直并被世人嘲笑为愚忠的男人,在黑暗里断断续续哭着,一边用两只手慢慢朝他爬过来。

那男人只有半个身体。

听说他是被腰斩的,咽气前在地上写了整整十二个半的“篡”,朱允文无法想象他死前究竟承受了多大的痛楚,亦无法想象他是以怎样一种毅力在那么痛楚的状况下一笔一笔将那些字烙刻在刑场的土地上。更多的时候朱允文只是感到恐惧,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怕什么,只是每当在梦里看到方孝孺那张被血泪模糊了的脸,和他朝自己爬来的那种缓慢而坚决的动作时,朱允文会无法控制地感到害怕。

他觉得方孝孺在试图要对自己说些什么,那些在他死前所没有说过的话。可是他不想听,因为他很害怕。而那种因恐惧而带来的痛楚每日每夜折磨着朱允文,每个寂静而寒冷的夜,他不得不独自一个人面对那个爬行在黑暗里的魂,听他哭泣,听他手指拖动着半个身体在地上冷冷拖曳出的声音……那个时候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死。

如果无法承受苟活于世的痛楚,不如早日赴死。

可是现在朱允文却不想死了。

他守在北岭城,这座寒冷而庞大的堡垒,曾经被他认为是道巨大枷锁的堡垒。现在它令他平静。

也许因为它没有硝烟,没有争权夺势,亦没有血腥。冷冷的风里只有冰雪的味道,虽然一阵阵仿佛刀子一般,却也一寸寸把人凌迟得清醒。

亦可能因为红老板。

那个风尘里一尘不染的男人,总在他寂寞得想用把刀子在自己心脏上剜一刀的时候用琴声平静他的心。

‘无心即无伤,王爷的心被北岭的风吹久了,自然就不会再有伤痛了。’红老板说。

他还说,‘荣华如酒,很醇很香,饮罢则无,除非做那盛酒的金樽。’

‘金樽,怎样才做得那金樽。’听完,朱允文呐呐地问。

‘无心,无伤,城作无霜,权倾天下。’

这句话却不是红老板说的。

那是个跟随红老板一同来到府邸的陌生男人。

当时天很黑,朱允文记得红老板一路进来时,身边静静摇曳着一盏红色的牡丹灯笼。提灯笼的是个黑衣男子。黑衣,黑裤,黑色的头巾缠着一头黑色的发。

“王爷,这是阿落,我的阿落。”

说这句话的时候红老板眼睛微微眯起。身边那黑衣男人的眼睛也微微眯了起来,笑意漾开,仿佛天上一轮新月。

墨绿色的新月,安静却叫人不自禁地沉淀。

那夜朱允文头一次发现,原来一个男人的笑也是可以让人沉沦的,一个银发碧眼的叫做阿落的男人。他在几年后的一个下午,对着从噩梦里哭醒的朱允文淡淡说了句:‘无心,无伤,城作无霜,权倾天下。’

“爷,”油在火上熬干了最后一点残渣而逐渐平静下来的时候,朱允文忽然闻见鼻子里一股微微的清香。“阿落又来问王爷讨点心了。”

‘什么点心?’

‘青叶酥。’

‘吃不腻?’

‘吃不腻。’

每次都是这样的对话。朱允炆不记得阿落究竟是哪一天来到北岭城的,他记得红老板带着狐仙阁那些人初来乍到时,车队里并没有见过这男人的身影。

似乎突然间有一天他就出现了,脸上带着温暖的笑,手里提着盏和他笑容一样温暖的牡丹灯笼。有时候他会跟着红老板一起来到朱允炆的府邸,话不多,安安静静的总是像影子似的跟在红老板的身边。

有时候他也会一个人过来。

朱允炆知道阿落会吹箫,因为他来的时候总见随身带着支竹箫,箫上系着粉色的香囊,像女人用的。但朱允炆从没听见他吹奏过,每次一个人来到府邸时阿落总会跟朱允炆去他的小厨房,阿落说他喜欢看别人做点心的样子,这的确是种奇特的嗜好,但并不让人讨厌。

做点心和作画作诗没太多区别,也是需要别人来欣赏,才会感到真正的满足。红老板让朱允炆聆听,阿落令朱允炆满足。

在接过朱允炆递去的青叶酥后,阿落问他,“王爷面色不善,有心事?”

朱允炆告诉他,怕是自己的大限快到了。

“王爷病了?”

“不是。”

“那王爷能预测人的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