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你想要它么。”然后突兀听他这么对我道。

我怔了怔。“什么?”

“你想要它么。”他用手指敲了敲玻璃。那后面细碎的钻石轻轻闪着它们诱人的光。

“想啊。”我老实道。

他手指又在那玻璃上敲了敲。

然后突然间那手就出现在玻璃的背后了,都没看见是怎么进去的。他将这手伸向了丝绒垫上的钻石项链,轻轻一扯,便将它从那上面扯了下来。

警铃没响,我原以为会听见电影里演的那种撕心裂肺一样的啸叫声。

结果什么声音也没有,只有他的手拎着那串细细的项链微微晃动着,随后轻轻一晃,手便又待在了玻璃的外头,连同手指上缠着的那根项链,在路灯的光线下微光闪烁。

“铘……你打劫啊……”愣了半晌,我才听见自己脱口道。

他将那串项链丢给了我,仿佛丢着某串钥匙圈。

我手忙脚乱在它落地前接住了它,然后把它握在手指里不知所措。

“走吧。”瞥了我一眼后他转身朝前走去,我不得不慌忙叫住他:“这是偷啊……”

“那你把它放回去。”

“我……”说得轻巧,可是钻石在手里盈盈的光是实在的,实在诱人的。

一时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正呆站着发怔,见他转身又走了回来,手朝我面前一伸,我以为他要取项链,却见他只是一握拳,然后朝玻璃处轻轻一拍。

一张百元大钞飘飘荡荡进了玻璃内。

然后又是一张,两张,三章……不出片刻无数张粉红色的钞票如同雪片似的飞舞在那道橱窗内,在它里面的地板上厚厚盖了一大层。

我一动不动看着这一切,仿佛在看着一场无比华丽的魔术。

直到最后一张钞票打着转飘进橱窗内,我听见衣袋内一阵手机铃响,伴着剧烈的振动,冷不丁间把我给吓得一跳。

手忙脚乱将它取出,一看来电是个陌生的号,迟疑了一下,正不知是继续对着手里的项链橱窗里的钞票发呆,还是把这个陌生的电话接起来,铃声停了。但仅仅就停了一刹那,然后再次欢叫起来。

我不得不按下接听键:“喂?”

“宝珠么?”里头传来道陌生的声音,温柔而好听:“我是……刚才我们见过,我是邵慧敏,还记得我么?”

“当然记得啦。”心跳不由得有点快,我没想到打来电话的会是邵慧敏,可她怎么会突然打电话给我?“……你有事找我?”

她在电话那头轻轻笑了笑:“没什么要紧事,只是原本想和你这个老同桌单独聊聊,没想到你走得那么早。”

“呵……我看你在忙。”

“也是我招呼不周。对了,想问问你这周有空么,我想也许我们可以找个时间一起坐下叙叙旧……”

我迟疑了下。想起确实自己也有些事想跟她聊聊,便道:“有空。”

“那回头我们另约时间。”

“好。”

挂上电话,抬头见到铘看着我,我朝橱窗内那一堆钞票指了指:“真钱还是假钱?”

“你觉得呢。”

我看了看手里的项链:“那帮我戴上好么。”

他取过项链,撩起我头发将它戴在我脖子上。

我朝玻璃的反光处照了照,反光处我的身影很暗,钻石的光亮却很显眼,于是我又将它摘了下来,放到橱窗上:“好惹眼,所以待在我身上好奇怪。”

“你不是说你想要它么。”

“因为原本我不知道我根本和它不合适来着。”

“首饰就是首饰了,还分什么合不合适么。”

“那当然,铘,合适的搭配在一起才格外好看呢。”

他没再吭声,只又朝我看了一眼,转身径自朝前走了。“喂,铘!”见状我蹦跳着跟了过去,扯他衣服:“你会变钱,那一定也是可以变辆车的吧?”

“车,什么车。”没回头,他问。

“汽车摩托,再不济自行车也行啊。”

他没理我,因为面前路口处突然一辆出租车停了下来,挡住了他的去路。

正要绕道,车门打了开来,里头一张妖娆的脸探出,朝我嘿嘿笑了两声:“唷,相亲回来了?”

“狐狸??”再一看,看车的司机居然是杰杰,不由奇怪今天是什么日子,一家全都凑这里集合来了:“你们怎么跑这里来了?”

狐狸碧绿的眸子转了转,瞥向铘,咧嘴一笑:“施法的气味隔着多少里地都能闻到,自然是要跑来看看这老东西到底在做些什么。”

铘看了他一眼,手一掠车门砰的声合上,几乎撞扁了狐狸的鼻子。随即一闪身几个纵身人影便已在了路对面的尽头处,再要叫他显然是听不见的了,我对着那渐渐远去的身影发了阵呆,然后见车门再次被推开,狐狸捂着鼻子斜了我一眼:“两条腿还是四个轮子。”

我没有铘的速度,自然不可能选择两条腿。“四个轮子。”于是老实回答。

他戳了戳我脑门一把将我拉进了车里:“要不怎么说你这人忒现实呢,宝珠,我修行多少年都没见过像你这样没出息的。”

“可还是见着了,狐狸。”我爬到座位上坐好,不想挨他太近,所以朝窗口挪了挪。可是杰杰一踩油门还是把我撞到了他身边,他斜眼看着我,咧嘴笑:“你这样一辈子都会嫁不出去的,宝珠。”

“要你管么。”

“哦呀,我确实是管不了。”

“那就行啦。”

“那你瞪我做什么?吓人啊?”

“你是人吗狐狸??”

“哦呀,吓妖怪啊。”

“死远点啊狐狸!!”

“是你自己死到我边上的啊宝珠。”

“滚啊!!”

第100章

回到家,停车的声音惊动了邻居的狗,一阵乱吠打破了小马路上的寂静,于是一传十十传百,不一会儿周围的狗叫声便开始此起彼伏。猫是最听不得这样声音的,所以在我和狐狸下车后,杰杰开着车一溜烟的跑了,也不知道是去还车还是继续找地方胡混。

我则跟着狐狸一前一后进了门。累坏了,寒暄比想象中要累,却一时又不想睡,只一屁股坐到沙发上拧开了灯,却不知道是灯丝影响了光线的关系,还是脑子里那尚未被淡化的五星级酒店光鲜的一切,对比眼前小得跟螺蛳壳似的客厅所引起的落差,心里忽然异样地沉闷起来,就好像刚从酒店里出来时那会儿感觉。

于是坐在沙发上对着电视发了阵呆,然后用筷子把茶几上不知道是杰杰还是狐狸吃剩下的小黄鱼骨头拨进碗里,我闻着空气里淡淡的鱼腥味用力叹了口气。

“有人说你像猪了?”见状,原本裹着毛巾往洗手间走的狐狸停了脚步,回头朝我扫了两眼。

我没吭声。

懒得回答他,因为回不回答没太多区别,这个要么指东说西,要么只会用各种各样词语来损我的妖精,我想可能我俩的磁场本来就不在一个点上的,所以认识他到现在,他从来不希望我知道他在想些什么,而我心里想的,他要么是从来都不知道,要么就是从来都没有兴趣去知道。

林绢说,一个男人若是在意你,他会想办法让你看懂他,正如你若喜欢上一个男人,你也会千方百计希望他能了解你。而这些年来我从没看懂过狐狸。他的想法是他的,他的行为是他的,他的一切都是他的。偏偏,这么一个我至今都完全不了解的妖精,我却非常不应该地喜欢上了他……

有什么能比这个更糟糕的么?

自从那天,在自己冰冷的房子里我突然想明白了这一点,说实话,那之后的每一天我过得都是挺艰难的。狐狸始终是狐狸,无论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很快他就嘻嘻哈哈过去了,永远那副缺心少肺的死样子。而我却已回不去那个曾经的我。有时候我觉得自己都没办法直接去看他那双眼睛,很多时候跟他面对面说话,说着说着,脸突然就红了,哪怕只是在说些诸如天气如何,菜味道如何之类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这种状况很显然已渐渐脱离了我的力量所能给予的控制。

想到这块儿不由皱紧了眉,这令那头狐狸再次朝我扫了两眼,索性澡也不去洗了,将毛巾一抽围到脖子上,踩着拖鞋踢里塔拉朝我走了过来:“啧……今天看人的眼神有点吓人啊小白……来,给我看看,”边说边往我边上一坐,他伸手一把扣住我的下巴,掰正了,把我提到他近前,仔仔细细朝我脸上看了几眼。

然后跟我一样眉头一皱,慢慢道:“是不是撞客了。”

我的脸在我脑子连下达十来遍‘不要红’的指令后,还是不争气地红了。为了掩饰,我只能佯怒一巴掌甩在他脑门上:“撞你个鬼。”

“那你老用这种苦大仇深的眼神看我干嘛?”狐狸对我的举动有些惘然,他捂着耳朵从我边上退开,距离的拉远让我总算缓和了点脸色。

“我只是有点烦。”

“烦什么?”他问。随后突然想明白了什么,两眼一弯,捉狭地笑了笑:“明白了,没显摆成衣服,又没什么别的长处可显摆的。哎,女人……”

“你得意个什么劲呢狐狸,好在你没有同学会可参加,不然就你这德行,还不如我。”

他笑笑,头一斜靠在我肩膀上:“我没你那么爱计较,小白,有这点攀比的时间,不如洗巴洗巴睡了。”

“我没攀比,”扑鼻而来的洗发水香是我最喜欢的橙子味,我屏着气把他脑袋推开,闷声道:“我只是在感叹而已。”

“感叹什么?”

“感叹别人都成家立业了,而我还跟刚毕业那会儿一样,所以……”

“所以思春了?”

“……狐狸你有没有人话啊?”

“哦呀……要不怎么说我们是妖怪呢……”

“算了,跟你说也是废话。”听他扯来扯去又没正经地胡说八道,我一脚踢开了他跳下沙发,蹬蹬蹬往房间里走去。快到门口听到他把电视切换到了肥皂剧的频道,然后咔嚓咔嚓吃起了薯片,突然间一种无法形容的怒气就冲到了脑门。

我转过身看了他一眼,他好像还没发现我的举动,只顾嚼着薯片看着电视傻乐,我几步走了回去在他边上一坐,拍了拍他的膝盖:“我决定要结婚。”

“卡嚓……”薯片被他咬了一半从嘴里掉了下来。他回头望向我,像看着个外星人:“结婚?”

我点点头。

“跟谁?”

“不知道。”

他嘴角动了动。

我知道他想笑,从他那双慢慢弯起来的眼睛里就能看得出来,但我没跟他开玩笑:“你听过一句话没,狐狸?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三条腿的男人多得是。”

“是两条腿。”他轻轻提醒我。

“你管是几只脚呢。从明天开始一个礼拜相亲七次,我就不信一个合适的也找不着。”

“那也得真有那么多男人给你相亲……是不是。”他再次轻轻地提醒我。

我朝他摆了摆手:“林绢这里最多的就是男人,不用你操心。”

“那你不是害人么。”第三次轻轻地提醒我,而这一次我却无法直接地忽略过去。

“你想说我天煞孤星会克死他们的是不是。”

“有可能。”

“那我克死你没?”

“我不是人……”

“那你的意思是我这一辈子都嫁不了人的是吗狐狸?”

“这不是我说的,是你姥姥说的……”

“大声点啊狐狸,我听不见!”这句话脱口而出时,我想我的脸色可能有些狰狞,因为狐狸的目光闪了闪,好像吃了一惊的样子。

“哦呀……好像生气了。”然后他嘀咕了一句,侧头用他那双绿油幽幽的眼睛看着我:“你咋的了,宝珠,一场同学会真把你打击成这样了?”

“没有。”我用力摇了下头,以免自己眼睛里慢慢涨出来的眼泪被他瞧见。然后把头别到一边,朝电视里那两张正含情脉脉说着情话的脸看了一阵。

直到重新控制了自己的情绪,才再道:“我只是在想,我快三十了,狐狸。”

“我知道。”他的注意力似乎又被电视给吸引去了,漫不经心回答了一声。

这不意外,对于他们这种动不动就活上几百上千岁的物种来说,短短三十岁算得上个什么,又能意味着些什么。

可这对于人来说意味可大了。很大很大……

“狐狸,人变老可快呢。”

“嗯,是啊,命也短。”

“你能想象么,我一脸皱纹戴着假牙的样子?”

他嚼了嚼薯片,也不知想象了没有,盯着电视又看了好一会儿,才点点头嗯了一声。

“我都不敢想象那是个什么样子,”见状轻吸了口气,我道。“而你,再过个几十年,几百年,还会是现在这副样子,是么。”

“嗯,是不是很羡慕?”

“狐狸,你真是狼心狗肺的。”

“……我算是知道了,你一会儿不骂我你会难受。”他瞥了我一眼后道。然后把薯片递给我:“吃么?”

我想吐。但还是伸手过去抓了一把薯片塞进嘴里,用力嚼了几口。“狐狸,我真的这辈子都嫁不了人么。”

“如果那个男人命硬,你可以试试。”

“呵~真悲惨,一辈子也找不到一个可以爱的人。”我又抓了一把薯片塞进嘴里。

他笑笑。“找到了又能怎样,小白?能让你爱一辈子么,会爱你一辈子么。”

“一辈子可短了,为什么没可能爱一辈子。”

“其实你可以试试爱妖呗,”听我这样说他回头笑嘻嘻对我道。

“妖?”

“妖怪,鬼,神仙。这些命硬,你想爱谁就去爱谁。”

我朝他看了一眼:“你爱过谁没,狐狸?”

“我?”目光微微一闪,他再次朝我笑了笑:“我爱过很多人呢,宝珠,男人女人我都爱。当然,最爱的还是和他们。”

“放屁。”我轻轻咕哝了一句。

他扬了扬眉:“哦呀,我还真喜欢听你说放屁,忒性感。”

“你忒混蛋……”

电视里放起了一段哀伤的音乐,我借机抽了下鼻子。他听见声音朝我看看,我循着他视线望向他,突然脱口道:“狐狸,亲我一下好么。”

狐狸没回答。可能被喉咙里的薯片给卡住了,因为他足足有数秒钟拉长了脖子看着电视,一动也不动。

半晌才咧嘴一笑,问:“为什么?”

“你过去亲我时有没有问过我为什么?”

我的话再次让他呆了半晌。

这表情差不多也让我明白些什么了,于是把手在裙子上擦了擦干净,我站起身啪嗒啪嗒朝屋里走了进去,回头关门时见他仍一动不动坐在那里,于是敲了下门背,对他道:“狐狸,在我变成老太婆前你会离开狸宝专卖的吧?”

“为什么这么问。”慢慢放下薯片袋子,他问我。

“因为,”我耸耸肩,指了指自己做了个鬼脸:“老太婆。”

“嗯,满脸褶子的老太婆。”他也耸了耸肩膀,然后点点头:“也许吧。”

“知道么,今天我看到铘变了好多钱,所以我在想,也许等到你们都离开前,我应该叫铘变个几百几千万的给我,那样我的养老金就解决了。”

“这么有钱,不介意让我再继续留几年蹭饭吧?”

“我对养小白脸没兴趣啊狐狸。”

“……哦呀,你要不要这么势利。”

“你才知道我很势利么。”

话刚说完,我迅速关上了房门,因为我感觉到右眼角正有一滴眼泪顺着脸颊朝下滑。

我用力把它擦了去。

门外响起那个电视剧结束的片尾歌,歌蛮好听的,我还能跟着哼上几句。

可是哼着哼着不知怎的脸上的眼泪就越来越多了,用手抹也抹不干净。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眼泪呢?我不想哭的,因为没什么事也没什么人值得我哭。

可还是忍不住地抽抽嗒嗒了好一会儿,我希望狐狸没有听见,想来他也应该不会听见,因为外头的电视开得好响,响得令人能听清那首歌里每一个字句:‘庐外怎堪清寒,听到曾拨乱的沧桑’

‘若雨成霜,那是我祈来的伤……’

林绢说,情伤都是自己找来的。

林绢还说,你爱谁也不能爱上狐狸那样的男人,别看他对谁都好,他没心的,而且他永远也不可能知道这一点。

第101章

一转眼,端午节就快到了,每年这个时候店里总会特别忙,因为来订粽子的人相当多。

狸宝的粽子在这一带算是小有名气,这得归功于狐狸做的粽子特别好吃。他说那是他一百多年前在清宫御膳房里偷来的技术,素荤两种类型,素粽馅儿是流沙的,红豆或者绿豆剁的泥,冰糖着味,吃口清甜不腻,趁热拨开糯米能看到里头的糖浆包着豆泥突突往外冒。咸粽是一绝,八色秘制腊肉,切碎跟肥肉一起煮烂了味道全都化在了糯米里,咬一口喷香流油,再加个沙心咸蛋黄,即便是闹着要减肥的人也能一口气塞下两个去。

不过生意好敌不过人手少,狐狸包粽子不准别人插手,所以每天限量五百只,只接预订不堂卖,远的快递,比较近的则由我骑着车一家家分送过去。

其实这活原本是白吃白住在店里的杰杰干的,可是同学会那晚一时冲动跟狐狸说了那些话后,第二天醒来自觉太丢人,于是下意识见到狐狸就躲,当他瘟神一般,没处躲则找事情给自己干,每天搞得忙忙碌碌的,顺便把杰杰的活儿也给包揽了。

这天又和往常一样,我把前一夜包好的粽子装箱挨户送走。送完最后那家时已是下午三四点光景,路过商业街正打算过去逛逛,原本艳阳高照的天却突然阴了下来,紧跟着一阵夹着土腥味的风轰然而起,顷刻间飞沙走石,看来一场大雨是在所难免了。

当下没了逛街的闲心,我踩着在狂风里摇摇晃晃的自行车一路吭哧吭哧往家赶,不多会儿已拐进家附近的马路,远远见到一辆光亮簇新的大奔在狸宝店门口停着,巨大的车身让本来就比较狭窄的马路看上去有点挤。

不知道是不是又有什么有钱人跑来找对门的术士买奇怪东西了?琢磨着,我一路把车骑了过去,绕到边上刚把车停下,随即见那辆大奔的车门轻轻一开,一道纤细的身影从里头钻了出来。

“宝珠?”站定后那人压着被风吹乱的头发叫住我。

而我在看清她脸的当口不由愣了愣,因为她是自上次那通电话后,就再没跟我有过任何联系的邵慧敏。

跟邵慧敏走进‘蓝色卡农’后不多会儿,一场急雨像倒豆子般从浓密的云层里泼了下来,把外面的世界冲得一片水雾蒙蒙。

自从跟靛的那次约会之后,我就再没有进过这种小资类型的咖啡馆,它们会提醒我想起曾经我差一点因为某种特殊的吸引力而喜欢上一个有些特殊的男人,而那个男人最特殊的地方,却是杀了一切他所感兴趣的人。

就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事情一样。

所幸邵慧敏给我点的是一大碗冰激凌,而不是任何一种昂贵又难吃的咖啡。她则要了杯红茶在我对面坐着,看起来还是和上次见面时一样美丽,养尊处优的生活令她保养得比同龄人看起来要精致得多,将近三十岁的年纪皮肤却同少女时一样光滑细腻,只是脸上的‘丧气’却似乎比上次见到时更浓郁了点,黑蒙蒙的浮在她脸上,令她脸色看起来有种病态的苍白。

她说想找我聊聊,却在进来后只是一直看着窗外的雨,我留意到她总在轻轻转动着手上的戒指,似乎是种无意识的习惯,于是打破沉默,我笑了笑问她:“最近怎么样,大忙人怎么会突然想到来找我闲聊了?”

“那家小店,就是你从你姥姥那儿继承的么?”她收回视线望向我。

我点点头。

“真好,很可爱的小店。”

“呵,混混日子还算凑合。”

不太擅长的客套话再度让我俩进入一段长久的沉默。

这也没办法,那么多年未见,彼此生活的圈子早已截然不同,如此,突兀这样单独坐在一起,的确是很难找到能够放开了聊一下的共同话语的。于是只能低头慢慢舀着碗里堆得山高的冰淇淋,一边同她一样默默看着外头越下越大的雨。

那样过了好一阵,邵慧敏放下手里的杯子再次望向我,有些认真地道:“知道么,那天看到你的时候我有点吃惊。”

“是么,为什么?”我问。

“因为你一点儿都没变,跟在学校里时一样。”

“是和那时一样古怪?”

“不是。”她笑笑,一边又转了转手上的戒指:“你还在介意他们那时说你的话么?”

我不置可否。

初中时候的我有过一段比较沉默的时期,因为那个时候已经比较懂事了,知道很多东西只能看不能说,可是心性却又没有修炼到能对那些所见当做没看到般置之不理,因而成为我人生中所经的一段相当痛苦的时段。

一度索性厌弃了开口,那种想说却又不能说的感觉,没有人能体会,所以没有人可以理解,所以叛逆地学着当个哑巴,却没想过这种处理方式其实是很不健康的。它带来的副作用就是让很多同学都觉得我很孤僻,无法交往,而他们把这种感觉理解为我很古怪。

古怪这东西,搞得好是种个性,搞不好的话,同‘傻’其实没什么两样。而我显然是同前者沾不上边的,所以我很孤独,这种孤独并非是完全没人理睬你,不和你说话。而是明明同你说话,甚至同你一道上下学,你却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邵慧敏转学过来并且成了我的同桌,才开始好转了起来。

因为邵慧敏也是个孤独的人。

与我不同,她的孤独是来自她外表的优秀和她成绩的糟糕。老师说她是聪明面孔笨肚肠,所以同学叫她绣花枕头一包草。因而像排斥细菌一样,她被周围的人所排斥着,可是她性格是那样的好,总是温温和和的,跟她在一起完全感觉不到任何压力,所以自她和我同桌后,我也就渐渐多话了起来,有个能聊得上话的人在身边,感觉总是很不一样的。

“不过你现在看起来开朗了很多,”见我久久不语,邵慧敏又道:“是因为开店的关系吧?记得你以前人多时候说话都会脸红的。”

我觉得她是在没话找话。看得出她真的是想要和我说些什么,但每次开口,不知怎的却又改了口,这让我不由越发好奇她此次特意来找我的目的。显然不会是光想找人聊天那么简单,却不知是否跟我心里猜测的是同一回事。

琢磨着,我一边笑了笑,一边又朝她左手无名指上那枚戒指看了一眼:“慧敏,你这戒指好漂亮,是婚戒么?”

她本在轻轻转着那枚戒指。听我突兀问起,她似乎吃了一惊,随即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抬眼朝我看了看:“不是。”

其实她不回答我也知道这自然不会是婚戒。

这戒指非金非银,是铜制的,因为边缘处生着绿色的锈。我想没有谁会用铜制的戒指来做结婚戒指,何况她丈夫那样有身价的人。而戒指的造型也比较特别,像个八卦,外圈刻着一些东西看起来像是花纹,但更类似于某种文字。

综合以上,同邵慧敏一身夏奈尔的时装搭配在一起,实在是极不相称的,这也就是为什么那天晚上在酒店里时我会一眼就发觉到这戒指有问题。

这戒指叫豘,据说能吸走人身上最衰的运气。

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件好东西。事实上它很可怕,因为它并不是将衰运从人身上吸收走就算完了的,而是通过某种交换的方式,将它们重新转移到别人的身上,以此化解它的拥有者原本自身所该承受的厄运,真真是种相当可怕的东西。

“慧敏,”于是在将手里的冰激凌搅拌了一阵后,我再次道:“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蓝的男人。”

听我这一问,邵慧敏的脸色似乎更加苍白了起来,她收拢手指看着我,问:“什么蓝。”

“一个穿得很潮,两只眼睛总画着烟熏妆的男人。”

她没回答,但她脸上的神情似已替她作了确认。

于是我再道:“你最近还好么,为什么会和这个人牵扯上关系。”

她抿了抿嘴唇。

半晌一声苦笑,重新张开手指将指上的戒指伸到我面前:“你果然知道它的来历。这么说你也认识洛林大师的是么,所以那天晚上,其实并不是巧合,对么。”

“你说酒店的赔偿?”

“是的。”

“没错,不是巧合。”

曾经在蓝的店里,我见到过邵慧敏手上这枚戒指,它被放在一个几乎没人会注意到的角落里,所以我碰巧能知道它究竟是个什么玩意。也因此,才会在那晚的同学会上突然出声去向那个酒店经理要求索赔,并非是因为我真的多管闲事,或者是想吃什么刺身,而是因为如果当时那个酒店经理没有以任何形式赔偿邵慧敏,那么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将会代替邵慧敏去承受一切原本她所应该承受的负面运气。

而以我在邵慧敏脸上看到的丧气来判断,那负面运气极有可能是攸关性命的。

我的回答令邵慧敏再次沉默,并蹙起了双眉。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慧敏,知不知道它是会折寿的。”

“我没有办法……”

“没办法?有什么事是能逼得你这么做的慧敏??”

“很糟糕的事。”

“能告诉我吗?”

我的问话令她再次捏了捏手上的戒指。然后将视线从我脸上移开,重新转向窗外那片混沌的雨雾,她仿佛自言自语般讷讷道:“宝珠,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要来找你么?”

我没有吭声,只望着她,等她继续往下说。

“记得以前读书时,他们对我说过一件事。他们说你念初一的时候,传达室那个王老师,他去世的头七那天你从家里抱了只公鸡偷偷放进了传达室,还跟人说那里头不干净。后来,被一位路过的老师发现了,他把那只鸡丢了出去,并且狠狠地批评了你一顿。而就在那之后的第七天,这位老师因心脏病发作,突然在讲台上去世了。你说,是有这么回事么,宝珠。”

我用力朝自己嘴里塞了口冰激凌。

当时所发生的事似乎还历历在目,时隔那么久我仍能清楚记得那个数学老师脸色铁青地跌倒在地上那一瞬眼里的神情,却不知邵慧敏突兀提起这件事是为了什么。于是犹豫了一阵,我点点头:“有。”

“那你信不信这世上有鬼。”

我放下了手里的勺子。

抬头望向她,正盘算着该怎样去回答,没料想还未开口,突然看到几根乌黑的东西从她脖子后面那团浓密的发丝间慢慢探了出来,细长细长,仿佛特别长的手指似的……

第102章

初一时我曾经做过一件蠢事,就是在传达室那个王老师死后,我把自己看到的东西在学校里当着人的面说了出来。

那是因为当时的我真的太害怕了。

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在他死后的每一天早上,当我经过传达室那扇破旧的矮门时,我都可以看到那个满脸粘着黑血的老头爬在窗台上朝外直愣愣看着,一边用他血肉模糊的手用力拍着窗玻璃。而我只能当作什么也没看到那样低头朝教室里冲。

王老师是被翻墙入内的小混混用刀戳破了脑门心致死的。

死前曾和混混有过一番缠斗,所以左手手指被刀切掉了三截,但当时学校周围很偏,边上除了家工厂外就是马路,因此至死也没人听见王老师的呼救声。为了不引起恐慌,警方和校方都隐瞒了王老师的死因,只说他是跌破了头死的。只有我,每天都能听见他扒在窗口上张大了嘴巴对我尖叫:‘不要杀我啊!不要杀我啊!!’想逃避都逃避不掉。

后来混混不出两天就被抓住了,传达室的地板和墙壁也被用消毒水刷了一次又一次,表面上看一切很快恢复了正常,但只有我知道,过度的恐惧和愤怒让王老师变成了地缚灵,他被束缚在传达室里不停地重复着自己死亡那刻的过程,因而痛苦得无法往生。偏偏那时候有一些自认为胆子很大的高年级男生把那间小屋子当成了试胆子的地方,放学时约好了偷偷藏在里面不走,一直待到将近半夜,才嘻嘻哈哈地离去。

这种事若不被我看见也就算了,偏偏那天没忍住,在离开学校时朝传达室窗户看了一眼,结果看到那几个人自以为不会被人瞧见地钻在传达室的那张小床下,而离他们不到一步远的距离,王老师干柴似枯瘦的身体就趴在他们面前的地上,一双黑蒙蒙的眼睛直勾勾看着他们,嘴巴一动一动的,朝他们脸上哈着淡黄色的气。

当时我就知道坏事了,这几个人绝对要出问题。结果隔天就没见他们来上课,听说都病倒了,那时候离王老师的头七还差三天。

于是赶紧回去跟姥姥说,姥姥一听先吩咐我不要多管闲事,但只让我做一件事,就是在王老师头七那天晚上的八点整,把自家养的一只全身毛色雪白的大公鸡带去学校,用红绳栓在传达室那张床左边靠前的床脚上。

她说这件事只能我去做,别人做都不行。还说要不是为那几条活生生的命,她是说什么也不会让我去干的。

我看她说得严肃,当时也没放在心里,因为觉得这点小事做做还是很容易的,可是没想到才把鸡栓在王老师的床脚下,就被教我们数学的那名老师发现了。当时他非常生气,不单把鸡从传达室丢了出去,还把我送到学校新立的保安处,让里头的人把我狠狠训了一通。

我当时又气又急,一时没沉住气,张嘴唧唧呱呱的就把传达室里有王老师冤魂的事跟他们说了。这一下,不单再次挨了狠狠一通批,还被罚写了整整五千字的检查。

后来鸡自然是没能栓成,我也因为这件事而变成了学校里的一大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