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不接…千色思量着,心中一阵咒骂。该死的,这个男人为什么就是缠着她不放?她表现得还不够让他厌恶吗?

“不要!谁知道是真是假,还不如…”她媚眼一眨,十足的荡妇相。

安德鲁眉头紧蹙,她是无知,还是本性就是如此?

千色嬉笑道:“老实说吧,我喜欢这职业,和钱没关系。”

这样一个疡妇,他总该放弃了吧?

安徳鲁眯了一下眼,出奇的平静,“你在哪里做事?”

千色又是一怔,她并不是没有准备,计划前她已想到,既是风尘女子就不能没有名片,不然怎么招揽生意,但他问得太平静,告诉他绝对不会是一件好事。

安徳鲁一再追问,她只好拿出黑羽做的名片,她并不担心会留下指纹,名片上的店家也的确存在,安德鲁随意瞟了一眼名片,“午夜幽香?这是你的花名?很好!”他的唇角微扬,表情却冷得可怕,千色愣愣地盯着他慢慢张开的唇,“从今天开始,我包下你。”她只觉一阵天旋地转。安德鲁冷然抚上她的脸,并无怜借,像是抚摸一件艺术肚,一字一顿道,“我不容许任何人玷污这张脸。”

他说得如此决绝,如此坚定,千色不由内心激荡。突然想起曾看过的资料,对于安德鲁的感情,仅是轻描淡写的一句,他最爱的女人是慕容悠。他对她的爱到底有多深?不,那不是爱,那是痴狂,痴狂到即使是一个人尽可夫的荡妇,他也要扞卫,因为他不容许有人玷污这张像“她”的脸。

一入夜,纽约的街道上会有这样一片街区,它到处挂着串串红灯,转着圈闪烁,十分引人注目,别以为那是值得观光的好地方,那是色情泛滥的红灯区。尽管它堂而皇之地霓虹闪烁,那么醒目,那么璀璨,可没一个美国人赞成它的存在,但谁也无法把它从纽约的夜景中抹去。

林立的性广告牌,明明白白地写着Sex,一概是女人的裸体剪彩,光着身体,足蹬一双高跟鞋,是纽约红灯区一个奇特又含着嘲讽意味的典型形象。广告牌下,春夏秋冬,不管哪一个季节都能看到很多穿超短裙的妓女,她们浓妆艳抹,发型奇特,嚼着口香糖,踩着极有可能导致脚踝骨裂的高跟鞋,不停地向来往的路人招手,抛媚眼,甚至是自摸胸部。

在美国有句谚语叫妓女就像麻雀一样,美国到处都有。真是恰如其分。

在纽约,门洞墙角时常闪现她们的身影。尤其四十二街这个性狂热区,天一黑,血色的红灯照亮天空,连出租车都画着裸体女人剪影。各国游客涌来挤去,进这门出那门。这儿俨然成了只要愿意,只要有钱,就能享受到所谓的性放纵的“天堂”,无关乎法律,更无关乎道德。

总有那么一些例外的地方,“艳后”就是其中一个。“艳后”并不是人名?而是纽约四十二街这个性狂热区的一家酒店,在街区的最深处,内行人称之为“半卫生”场所。意思就是这里的陪酒女郎并不全都是妓女,即有些女郎不卖身。听过解语花?这里就真的存在解语花。。无论是什么烦心事,只要来这里,包客人在回去的时侯,惆怅全消,这里即使不以性作为卖点,生意照样兴隆,客似云来。

最近,这里的生意更是兴隆得让人难以想象,原本街区场所还算是均分的客人,像是约定好的,齐齐往这里来。目的只有一个,他们想见见那朵被所有酒客惊为天人,名为午夜幽香的解语花,哪怕只是看一眼也好。

酒店内,灯光昏暗,明黄中带着点颓废之色,面积大约有一百来个平方,除了正中央的圆形吧台,其他布局大多都是包厢。红色的皮制沙发,楠木雕刻的间隔屏风配上水晶试的玻璃茶几,虽然简单,但很大气,更没有情色方面的装饰物,踏入此地的客人都很难将与红灯区这个词汇划上等号,这里更像是在都市里常见的惬意酒坊,可以品美酒,更可以约上三五好友,来这里聊天聚会,不会有污秒的念头。

今天,这里的包厢早已客满,连围绕吧台的一圈吧椅也没有空位。统一都是白衬衣,红领结,外套黑色西装马甲和同色长裤的服务生穿梭在各包厢间递送美酒佳肴,奇怪的是这些包厢内只有男客,陪酒女郎一个也没有。他们喝着酒,却伸长了脖子不停往酒店中最大最豪华的包厢张望。

当服务生经过,他们总会问:“幽香小姐还没有空?”

“是的,先生,恐怕今晚她都没法出来见客。”

“可是我等了快三个小时了。”

“非常抱歉,幽香小姐已经被包下了,您看要不要让妈妈桑给您找其他小姐?”

“不要,我就要幽香!你再去催催。”

“真的非常抱歉,先生,今天真的不行,或者您明天再来。”

诸如此类的对话,在各个包厢不断响起,服务生只能不断地用微笑和亲切的话来婉拒客户。好脾气的客人固然有,这坏性子的客人也不会少,有几个五大三粗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的客人已经怒不可遏,推开服务生就往最大的色厢走去。他们也算是蛮横到生人勿进的地步,但一遇到包厢门前站立的黑衣门神,全都变得如同遇上豺狼虎豹的小白兔,只能退回原处,要么等,要么另寻他处快活。

包厢外乍起骚动,又迅速地消失,千色望了望门扉,她面前的玻璃茶几上放着一瓶已开封的尊尼获加蓝牌极品威士忌、冰桶,以及一只倒满酒的酒杯,昏暗的灯光下,玻璃杯中的酒泛着晶莹的琥珀色,冰块散发出宛如钻石的璀璨光芒,两种色调极为搭配。酒杯被一只黝黑的手掌拿起,轻轻摇动着,发出淸胆的声音。

“别在意,没人会来打扰。”有些冷,但很好听的嗓音在这昏暗的一隅响起。千色回过眼,灯光虽昏暗,但也无法隐藏这个男人的眼睛,比之野兽更说利,却也比之任何人都忧郁。

"我知道,只是好奇。“见他放下半空的酒杯,她很尽责地拿起酒瓶,再次将它斟满。

她却不喝酒,尽管她是陪酒女郎,但她滴酒不沾。她有这个权利,谁让她红呢?

安德鲁抬起灰色的眼睛,在这种地方,三教九流皆有之,他却像个黑道教父一样,无人敢欺。虽然早巳知道他的身份,可是他也退隐了很多年,怎么就没见几个不长眼睛的来冒犯他,好让她可以放松一下,而不是一再地扮演不是自己的角色?

“你很受欢迎丨”这话并不是赞美,更像是嘲讽。

千色莞尔,看向自己映在酒瓶上的脸,对他而言,这何尝不是一种玷污?

他的那句“从今天开始,我包下你”,彻底让计划付诸流水,为了不让他怀疑,他们只能弄出一个午夜幽香来应付他。

翠和黑羽也真是有本亊,伪造了许多她的“丰功伟绩”传送到网络上,转眼便让她成了红遍整个红灯区的头牌。他也真如说的那样,每天都包下她,直到酒店打烊,差不多凌晨三点才会走,这真是苦了她,她还有一个朝九晚五的老师身份,再这样缺乏睡眠,就算是铁打的也撑不住。

他没有其他事可以做吗?别人来喝酒找女人都是做些污移的亊情,或者真是想找个人倾诉,他都没有,只是在她面前喝酒,还有抽雪茄。烟雾在昏睹的灯光下看得并不真切,雪茄也不会有难闻的味道,他抽烟的姿势实在很有魅力,完全可以胜任雪茄的广告模特。可是一支接一支,不曾断过,眼看着茶几上的烟缸已经满了,他灭了一支,又从雪茄盒里抽出一支。

她在忍,拼命地忍,然后再也忍不住了。她伸出手将他夹在指缝中刚要点燃的雪茄给夺了去,“不要抽了,再下去,你的肺就要被熏烂了?”她的杏眼冒着点点怒火,像一个老师在训斥未成年的学生不能抽烟那般。

安德鲁僵住了身体,手还维持夹雪茄的姿势。她这才发现说了多余的话,望着手里的雪茄,还也不是,放也不是。安德鲁仿佛在她脸上寻找着什么,眼神深邃。一开始他只以为她是个无知的荡妇,包下她是不想再看到“她”的脸堕入肮脏的风尘,相处几天下来,他发现一开始的看法竟是错的。

她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解语花!他倒是没想到她在这一行竟是这样的角色,那天在酒吧又是为何?每每问到这个问题,她总是一副无奈又苦恼的表情,直言要他别再问了,他答应了,每个人都会有不想让人知道的秘密,他也没兴趣打破砂锅问到底。只是她还有多少秘密,他有些好奇。

千色对上他探究的眼神,心头涌起一股很怪异的滋味,慢慢扩散,隐约带着酥麻的剌痛感。好半晌,两人都没有出声,好在冰块融化后,在酒杯中下沉转动,敲击了一下玻璃,才打破了这份寂静。

安德鲁习惯性地去拿烟盒里的雪茄,可想起她的话,手转向酒杯。千色见他没有怀疑,松了一口气,一个陪酒女郎,还是“做了很多年的”,是不该有这种行为的。见他拿起酒杯,啜着琥珀色的美酒,不发一语,千色又不安起来。这个男人沉默时,全身都散发着一种迫人的气势,让人会不知不觉地紧张。

千色思考着要怎么打破这份静谧时,安德鲁开口了:“你不喜欢烟味?”

千色不假思索地回答,“是!”她的确不喜欢,凡是有尼古丁的东西,她都不喜欢。

她肯定的回答,引发了安德鲁的笑意。低沉的笑声,好似水流满溢,流泻在包厢内。又好似万年古树的枝叶拍打出的声响。原来男人也可以笑得这么好听。笑声慢慢停歇,安徳鲁灰色的眸子晶亮起来,看她时变得如同泉水一般润泽,好似有什么东西会从他眼睛里溢出来。

“真像!”他说。

她疑惑地眨了一下眼晴。

“她也不喜欢烟味。”安德鲁喃喃道,看她的眼神意发柔和起来,“很久没有人这么说我了,真的很久了。”

那起先还带着开心的言语,渐渐地沉凝了一股哀伤,以及怀念。有时候哀伤,并不需要眼泪陪衬,淡淡的惆怅能让人深切感受到。他在想着一个i额人,一个对他而言非常重要的人。

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每一次沉默,她都能感受到,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一个人。这个人,她知道是谁。为了能够更好地应付他,她做了很多功课,收集了很多关于他和慕容悠的资料,真难以置信,慕容悠甚至都没爱过他,他竟还能如此长情。

“为什么不再找个女人?”她脱口道。等发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时,已经晚了,她却没有惊慌,沉着道,“你说,很久没有人这么说过你了,说过你的那个人一定是个女人吧?既然是很久,相信她一定不在你身边了。”她补充的话听起来就像是刚从他先前的行为中猜到的。

安德鲁没有起疑,“除了她,我不认为还有女人能让我动心。”

“自大!”她咕哝一句,拿起酒瓶又将酒杯斟满。

安德鲁听到她的话,只是挑了挑眉,这样的对话,让他感觉很好。他的眼神又迷离了起来,“像这样一起坐着聊天,我和她不曾有过。”

千色觉得心口有点酸,仿佛是自己欠了他的。

“哪怕只有一次,我也甘之如饴,可是我和她有太多太多的不可能。”安德鲁继续说着,杯中的酒也再次少了下去。

千色知道现在要做的就是聆听,这么些天,他天天都来,也只有今天,他的话会那么多。

老实说,以午夜幽香这个身份应付他,她压力很大,之前她破罐子破摔地装作荡妇,回头又要扮演不卖身的解语花,着实苦了她一把,但不转变不成,难道真的天天扮演无耻的荡妇吗?他是打定主意要和她纠缠下去,到时候他不腻,她都会先觉得累。所幸因为这张脸,他没有打破沙锅问到底,否则她真不知道该怎解释她和黑羽演的那场闹剧。

这时,包厢外传来叩门声,一个服务生走了进来,他先向安德鲁点点头,然后走向千色,递给她一张便笺。

千色看了看,对他说,“告诉这位客人,恐怕今天他白来了。”

服务生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回答,不过基于身份,还是要为客人询问一下,他也好有个交代。

安德鲁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

见她一直握着那张便笺,安德鲁沉吟了一下,起身走出包厢。

门外的保镖一见他出来,恭敬地询问道:“Boss,要走了吗?”

安德鲁摇头,指了指刚走出去的服务生,保镖立刻上前将他请了过来。经过询问,安德鲁才知道吧台有位客人已经坐了一夜,执意要见午夜幽午,也就是千色,他蹙眉望去,看到一个黑衣黑裤的男人坐在吧台边,正在与酒保聊天,样子极为俊朗,也很年轻,安德鲁的眼神倏地冷冽起来。千色也望了那人一眼,正是黑羽,他乔装成客人,这些天每晚必来。看来他是很想再过把那天的瘾,千色不禁庆幸那天让他易了容,否则安德鲁准能认出来。

“不用理他,是以前的一个熟客。”害怕安德鲁会有什么行动,千色推着他回包厢。

安德鲁缓缓坐下,千色也跟着坐下。

“真的不需要我帮忙?他似乎是冲着你来的。”千色心里咯噔了一下,看来他还是注意到了。

她笑了笑,“我既然做了这一行,自然会有不少客人,有些客人就是比较念旧。”

“为什么不让我帮你?”安德鲁不满意。

他明明可以帮她离开这种酒色之地,即便这里的陪酒女郎有不陪客人上床的自主权,可这份职业依然会受人歧视。他想起那夜她不仅拒收支票,还告诉他,她就是喜欢这份职业。当时只觉得她无知,现在想想也许是真的。相处几日下来,他确定她一点也不无知,反而是一个非常有底蕴的女人,尽管她隐藏得很好。

旧事重提,千色心里早已有了个底,轻笑道:“我有我自己的想法。”

安德鲁眯了眯眼,听她继续说下去。

“我知道你想帮我,可是我这个人有个坏毛病,无功不受禄。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看你的谈吐、穿着,都说明你非富即贵,我只是一个风尘女子,没什么可以报答你的,最多也是这具身体…”她瞥了他一眼,笑了笑,“可你显然没兴趣。”又为他斟了一杯酒,她继续道,“我也有自尊心。”

安德鲁皱眉,“因为自尊心,你甘愿过这种生活?”

“我有我的人生观,你不会干涉吧?”她得把话挑明了,省得以后麻烦。

他虽然霸道,但有些地方很绅士,虽然包下了她,可除了天天按时到来,他未曾调查过她。这点让她颇为安心,黑羽的造假能力的确高,但他的能力也不容忽视。

坐了一会儿,他站了起来,“今天就到这吧。”

千色很诧异,“咦?”

现在还不到十二点。他这么早离开还是头一遭,每次来他都是到酒店打烊才会走。

安德鲁继续道:“明天我不会来。”

这下千色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诧异。

安德鲁穿上挂在衣架上的风衣,缓缓道:“明天我要去一个地方。”

千色有点好奇,但又不能问。

安德鲁让保镖们去结帐,回身道:“明天我再来。”千色愣愣地点了点头。

“你也回去休息吧,我会将余下的时间一起算进今天的帐里。”

他的语气很强硬,字面意思像是在和她商量,其实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今晚,她还是整晚被他包下,不管他是不是有“享用”。她也着实累了,能够早点走,真是求之不得。安德鲁走出包厢,特别看了一眼坐在吧台旁的黑羽,见他还没走,又是一番沉默,接着又走回包厢。

“我送你!”他丝毫不给千色拒绝的机会。

千色被他硬塞进了银色的宾利,等车发动,她才有机会说道:“不用了。”

安德鲁径自问道:“你住哪里?”

“我说不用了!”

“哪里?!”又是这种强硬至极的口气。

千色只好报了一个地址,午夜幽香居住的地址。到了地点,她下了车。

安德鲁临走前留了一句,“我会和‘艳后’的老板说,你明天的场子我也包下了。”说完,车已远去。

愣了半响,千色才会意过来。也就是说,她明天不用到酒吧去上班了,如今夜一样,不管他“享用”与否,他都买下了她明天的全部时间。这男人真是霸道得可以。不过既然他那么好心,她也乐得轻松一天。回过身,她走进寓所。今晚就不回去了,她已经累得哪里也不想去了。

豪华的宾利平稳地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透过窗户往外看去,橘红色的路灯飞快往后倒退,安德鲁坐在车中,习惯性地从雪茄盒里抽出雪茄。点烟的刹那,他蹙了蹙眉,将雪茄又放回了红木制成的雪茄盒里,扔给前座的保镖。

“Boss?”

“扔了它。”

保镖愣了一下,仍是领命地点头。

司机问道:“Boss,要不要先回酒店休息一下再去?”

“不用,直接去!”安德鲁揉了揉鼻梁,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

名贵的宾利继续行驶在寂静的高速路上,当零点的钟声敲响时,很多西方人都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今天是中国人一个传统又庄严的日子——清明节。扫墓,是它的另一个代名词。

有人说,纽约的天气和北京很像,也是冷的时候很冷,热的时候很热,变化无常,让人摸不准,凌晨—点,天空还很黑,细细的密雨像撒开的网,覆盖整个大地。圣十字公墓在湿冷的黑夜里,更显阴森诡异,沿路而走,根本看不到一个人影。十字架和墓碑像是随时会被推倒,然后从地底突然跳出恐怖的东西来。凡有正常思维的人都应该知道,此刻绝不是来慕地的好时间。

安德鲁手抱一束巨大的白玫瑰花,缓缓踏步而来,银色的发舞动着,好似一抹云烟,也好似雨雾绕成的丝带,和他一身的黑色,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他看起来像是刚从天上降临人间的神,有一股绝非凡人的气质,黑色风衣迎着风雨飞扬,每一次摆动都彰显着他迫人的气势。倘若这里真有鬼魅,相倌遇到这样的他,也只有自动退避的份儿,大概走了一刻钟,他停了下来,灰色的眸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牛毛般的密雨,被染上一层看不真切的雾气。白玉墓碑安静地伫立在雨中,孤寂、萧瑟、冷淸,看起来有些凄美。他的眼眸暗了,散发着最深沉的悲伤。一阵骤风刮至,吹落了一些玫瑰花瓣,如雪飘零,旋转,飞扬,然后飘落…他听不到雨声,也听不到风声,只是静静望着墓碑。墓碑与人、雨与花瓣,形成了一幅这世界上最美的画。

陡然,寂静的雨夜中又传来一阵脚步声,打破了这像是定了格的画面,安徳鲁抬眼而望,便看到从对面而来的身影,同样的黑色风衣,衣角飞扬的同时,飘落的也同样是如雪的玫瑰花瓣。来人也注意到了安德鲁的存在,停下脚步。两人遥望,未有对话,空气中却陡生一种剑拔驽张。

狄克看着安德鲁,并不惊讶。两人默然对望,一种无形的激战在两人间展开,爆出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压迫感,伴随着密两纷飞,越来越让人觉得这两个人像是准备决战的天神与魔鬼,战斗一触即发…但什么都没有发生,两人对视了数秒后,仿佛说好了似的,同时看向中间的慕碑。

瞬时,如雨一般细密,又好似海浪般层层叠叠的悲伤,压倒了两人间原本浓重的仇视。四下静谧,却似一种纠结,足以令人窒息。说不淸楚是不是种默契,两人走向墓碑,将怀抱的花束搁置在慕碑前。一样的白玫瑰,一样的520朵,一样的花语——我爱你。可惜,墓中那美丽的女人永远也不会有回应。佳人香消玉殒,已经十六年了。

又是同时的,他们掏出手帕,轻轻地擦拭着墓碑上的每一个角落,小心得宛着这是无价的珍宝。当擦到相片时,那种剑拔弩张又来了,不过这次不再无声。

“怎么?你还没死吗?”狄克冷冷道,手帕率先擦上了相片。

安德鲁皮笑肉不笑,“彼此,彼此。”

他四两拨千斤地将狄克的手隔开。狄克眯了眯眼睛,下一秒,身形已动,出手就是一拳,直接击向安德鲁的侧面。安德鲁抬手挡下,另一只手也握拳击出。狄克为了躲避跳开了,接着用腿扫了过去。安德鲁知道这一脚的力度,没有硬挡,采取以攻制攻。两人的攻势相当,力量也在伯仲之间,两人都没讨到便宜,各自弹开。安德鲁捂着肚子,狄克则揉着自己的胸,看来都有被击中,再瞧他们的脸,不停抽搐,被打到的地方一定很痛,他们只是在死撑。

两人较劲似的狠狠瞪着对方。风再起,停下之时,两人你一拳,我一脚,迅速攻向对方。明明都是快步入中老年阶段的男人,身形依然敏捷,比之时下的年轻人更胜一筹,如风似影,迅猛而发。雨夜里,寂静的墓地里响起两人打斗的声音。两人打得激烈时,一老一少一双人影从旁走过,少者见此,想出声孖,却被老者拦下。

“别管他们!”老者说。

老者名叫班尼,是墓园的守墓人,即将退休,身旁的年轻人叫鲁巴,是他的接班人。

“他们在打架!”鲁巴惊呼道。

“我知道,不是第一次了。”班尼脸色轻松,看起来早已习惯。

鲁巴一听就傻了,“难道他们经常来这里打架?这…这…这还得了?”

班尼摆摆手,“不用介意,以后每年这个时间,你都会看到,习惯就好,我已经看了十六年了。”他提着煤油灯,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指了指前方,“我们去那里,有几块墓区要跟你说说,过几天会有人来翻修,你得做好准备。”

鲁巴显然还顾虑着打架的两人,想着这事不能不管,正义感一起,就冲了过去想要劝架。

班尼想拉住他时,已经晚了。鲁巴被拳风给击飞回来,躺在地上哀号。

“啧啧,我不是说了嘛,不要去管他们。”班尼扶起他,“这两人是没人能阻止的。”

十六年前他和鲁巴一样上去阻止,结果就像刚才一样被打飞回来,半天都爬不起来。

“他们是殴斗,是犯法。”鲁巴捂着脸痛呼道,“他们下手太狠了。”他的门牙都松了。

“是殴斗,不过仅此而已。”

鲁巴因为无故挨揍,心里很怄火,气愤道:“这两个人简直是疯子,哪有半夜在墓地打架的?”

“这你就不用管了,你的职责是看管好墓园,避免盗尸,这两人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但是,但是…"鲁巴总觉得这样不妥。

“走吧,走吧。”班尼伸出手扯着他往前走,“等天亮,他们就会停手。”

班尼惊呼道:“还要打到天亮?!”

“是啊,因为打不动了嘛。”

鲁巴见班尼一副司空见惯的样子,只好跟着走了。

两人越走越远,隐隐约约传来班尼的声音,“你记住,以后看到他们什么也别管,只要在不远的草丛里放瓶上好的白兰地就行了。”

“哎?”

说着,两人逐渐消失在黑夜里。

不久,天亮了,雨也停了。因为一夜的细雨连绵,早晨的空气十分湿润,白雾弥漫,像是一层晶莹的纱幔,将墓地整个包裹。枝头上翡翠似的绿叶挂着串串的露珠,经过阳光的照射,泛着璀璨的亮光。这时墓地已不再阴暗森冷,展现出无与伦比的高雅和圣洁,宛如天堂。洁白的墓碑两侧各躺着一人,他们气喘吁吁,似乎已无力起身,两人的脸上都挂了彩,紫紫青青,好不骇人。

班尼从另一头走来,一只手提着瓶白兰地,另一只手则是杯子。他佝偻着身体走到墓碑前,先是向死者鞠了一躬,然后将酒杯和酒瓶放下。送酒,是班尼不知什么时候形成的习惯,只是往昔,他都是悄悄地将酒杯和酒瓶放在不远处,可这一次,他想和他们告个别。大概因为都是男人吧,他知道在拳脚相向之后,他们都需要酒。他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只知道每年的这个时候,他们都来,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他们免不了会打上一架。打架,似乎只是一种发泄。这也算是一种奇特的经历,活力大辈子,他知道每个人都有故事,这两个人的故事一定很精彩。一直以来都是他一个人说话,这两个人从不答话,但他知道,他们并不是真的当他不存在,每次他们离开之后,他都能在守卫房的桌子上看到两张美钞——酒钱。

他独自斟了杯酒,一饮而尽,“我要退休了,祝你们好远。”

放下酒,他离开。走到不远处时,他听到了两个不同的声音,说的却是同样的话语,“谢谢。”

班尼笑了,至此,他的工作终于圆满结束了。他沿着大理石铺成的小道缓缓离开,迎面走来的一群人,有男有女,有中年人,也有年轻人,班尼认识他们,擦过时,他点头致意,来人也很有礼貌地点头。班尼继续走,不时能听到他们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