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刀上沾满血迹,他的手上也沾满血迹。哈德利教授的血。

那一瞬间冯斯只觉得自己脑子里空空荡荡的,似乎什么也不存在了,浑身的血液就想要凝结成冰块。在这之前,他也并不是没有遇到过伤心、难过、恐惧甚至于万念俱灰的时刻。养父冯琦州在他面前死去的时候,他伤心;养母池莲死而复生并且露出真面目的时候,他愤懑而沮丧;做出离开姜米的决定时,他觉得心口一阵阵抽疼,真的像是在被人捶打一样。

——但这些和眼前的景况相比,简直都不算什么了。

他杀人了。

此前在成都的时候,警官曾炜曾经炮制了一起故意用来陷害他的斗殴事件,当时也曾经让他颇为害怕,因为按照曾炜的说法,打架这种事儿可大可小,小到连治安拘留都不用,大到可以定性为涉嫌故意伤害而被起诉、服刑。那时候他想,要是真的去坐了牢,捡肥皂什么的且不论,大学是上不成了,这一生接下来的路也会颇多波折。

然而,眼下他摊上的事,比上一次严重一万倍。他杀了人,而且从哈德利身上的伤口来看,够得上“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他面对的,将会是几十年到无期的刑期,甚至于…死刑。

冯斯失魂落魄地挪动着铅一样沉重的双腿,在哈德利教授的小床上坐下来,只觉得浑身都在止不住地抖啊抖啊。于他而言,在过去的一次次冒险中不断面临死亡的威胁是一回事,自己作死则是另外一回事。他努力地回想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却发现自己对现实中的一切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他始终只能记起幻境中的一切:阳光灿烂的校园,人声鼎沸的草坪,姜米明亮如星的双眸…他觉得自己明明只是在拥抱着姜米,和自己思念已久的姑娘互诉衷肠,如果那不是在人声鼎沸的公众场合,而是在某些私密的空间,保不齐还会干点什么坏事——怎么一眨眼工夫,就跳到了血淋淋的凶案现场,而自己居然成了杀人嫌疑犯。

一定是躲在哈德利的衣柜里的那个东西捣的鬼!冯斯猛然间醒悟过来。他连忙站起来,一步跨到简易衣柜前,发现衣柜的拉锁已经被拉开了,里面除了哈德利的衣物之外,什么东西都没有了。晚了一步,冯斯失望地想,要么那个玩意儿自己跑了,要么被人拿走了。

他也有些明白了,当那个未知的玩意儿发出古怪叫声的时候,哈德利教授极力想要赶他走,一定就是试图抓紧时间处理掉它,以免发生无法预料的后果。然而,自己想起了几个月前离开詹莹后发生的悲剧,没有听哈德利的话,结果…这次又选错了。

我还真是个衰神呢!冯斯懊恼地捶着墙。两次,不同的选择,结果两次都错了。詹莹死了,哈德利也死了,而自己…似乎马上就要陷入人生最大的危机之中。

想到这里,他赶忙回身把那把沾满血迹的刀捡了起来,考虑是不是应该用床单把上面的血迹和指纹全部擦掉。他的性情里倒是一向有“每逢大事有静气”的成分在,短暂的慌乱之后,那种灵魂深处的混不吝又发作了。管你妈的!他狠狠地想,老子是天选者,梁野路晗衣他们绝不会眼睁睁看着我去吃枪子儿而不管的。最坏的结果不过是从此从“这个世界”消失,正式成为守卫人中的一员,那样虽然会有许多的不舍,也总比挂掉或者一辈子捡肥皂强。

当别无选择的时候,至少不要选最坏的那种结果吧。

然而命运似乎总是喜欢捉弄人。正当冯斯一脑门子焦躁地回忆着他在小说和电影里见过的那些不靠谱的清理犯罪现场的知识时,门锁转动了一下,然后门被轻轻推开了。

冯斯的心脏都差点停止跳动。我应该想到的啊!他懊恼地捶了一下头,毕竟我还不是一个有经验的职业罪犯。哈德利教授在自己进门后的确反锁了门,但衣柜里的怪物失踪了,说明肯定有人开过门,但自己却忽略了这一点,没有想到再把门锁上。

这下子,算是被人抓了现形了,冯斯绝望地想。那一刹那他甚至产生了“我要不要杀人灭口”的古怪念头。但当看清楚了来人的脸之后,冯斯才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完蛋了”。

“人生何处不相逢…”他长叹了一声。

三、

“吴婶,谢谢你。”魏崇义接过对面的中年女人递过来的两个大袋子,袋子里有一些熟食、水果和营养品,还有外敷的伤药与创可贴。

“哪能说谢啊,您这不是打我的脸么!”被称为吴婶的中年女人满脸尴尬,“孩子实在是太淘气了,哪儿能对着人扔石子儿…我回去一定狠狠地教训他!您的伤不要紧吧,魏叔?”

“不必太介意,”魏崇义淡淡地摆摆手,“这么些年,我早就习惯了。”

吴婶怔怔地看着魏崇义枯瘦的身躯和憔悴的面孔,再看看他额头上那道醒目的新鲜伤疤,忽然间眼泪就流了下来:“魏叔,您这些年…真是太不容易了。我娘家的二舅就犯过疯病,以前您的疯人院没有被关的时候,他在疯人院里住过,回家的时候确实好了不少呢。别人说您是疯子头头,说您自己就是个大疯子,但只有我们这些家里有病人的,才了解您的苦处。”

魏叔微微一笑:“不要紧,我说了,早就习惯了,无所谓的。只是可惜了我的精神病院无法取得医疗资质,不得不关闭,连累了乡里乡亲的。”

吴婶叹了口气:“唉,是啊,也不知道是风水不好还是怎么回事的,我们附近这几个村儿,这一二十年来出疯子出得特别多。有您的疯人院在的时候还好,疯子们算是有地儿找人管管,现在可好,硬说您没有啥‘字纸’,非得给关掉。官办的疯人院那么贵,乡亲们哪儿舍得往里送,好多家都只能弄条链子在家里拴住。前段时间还有不是还有啥破报社的记者来采访,回去在报纸上一通乱写,说我们这儿虐待疯子了…虐待个屁!往他家里放个疯子试试!”

吴婶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好像完全忘记了她原本是来道歉的。魏崇义耐心地听她讲完,这才把她送走。

吴婶离开后,魏崇义拖着佝偻瘦弱的身躯,吃力地把这两大袋子东西带上楼去,走进一间挂着“院长室”牌子的房间。他所住的,就是他当年在这片京城外围的小村子里所开设的精神病院,专门收治附近村子里的精神病人,在若干年前因为因为无法取得医疗卫生机构资质而被迫关闭,病人也都被各家各户领回了家。不过魏崇义一直没有离开,就守在这家空空如也只剩他一个人的废弃疯人院里。

几个月之前,霍奇?哈德利的学生詹莹教授曾经来这里拜访过他,取走了哈德利放在他这里的一些资料。魏崇义虽然痛快地给出了资料,却并不愿意告诉詹莹他和哈德利到底有什么样的过往、以至于哈德利会那么放心地把重要的资料交给他保管。

而詹莹还有另外一件事不知道:魏崇义交给她的,并不是哈德利留下的全部。还有另外一样东西,被魏崇义藏了起来。

放好了吴婶送来的食物和药品,魏崇义又坐在床边呼哧呼哧地喘了好久的气,然后费劲地搬来一架折叠梯,顺着折叠梯踩上去,打开了院长室天花板上的一处活动的顶板,顶板的上面,是一个暗藏的小阁楼。他钻进了阁楼里。

阁楼很小,小到瘦弱矮小的魏崇义也必须弯下腰。透过半明半暗的光线,可以看到阁楼里空空荡荡的,除了灰尘和小虫子的尸体之外,只有一个中等大小的金属笼子。笼子里仿佛是装着什么活物,听到魏崇义钻进阁楼的声音,笼中传来一阵急切的碰撞声,一个兔子差不多大小的黑影上下窜动着。

“别急,别急,有你吃的。过去你可坚决不肯吃东西呢,现在总算是妥协了…”魏崇义喃喃地说着,打开笼子顶上的一个小口,把一些事先准备好的切成条状的生肉从小口里一条一条地放进去。笼子里很快响起撕扯咀嚼的声音。当咀嚼声停止后,笼子里的生物发出满意的低哼声,但过了没多久,它又开始撞击笼子。

“我知道你在闹腾什么,饱暖思淫欲嘛…”魏崇义嘿嘿轻笑着,“别闹了,这个可一时半会儿满足不了你。”

笼子里传出轻微的叫声,似乎是在表达某种不满,笼子也被继续撞击。魏崇义收起笑容:“怎么?又不听话了?”

他把手指放到嘴里,吹出一声响亮的唿哨,随着这一声尖锐的口哨,从阁楼下方迅速地窜上一条黑影。那是一条浑身杂毛的肥大的黑猫,虽然相貌丑陋臃肿,动作却相当灵活,而且训练有素。听到口哨声后,它立刻钻入阁楼,如同一道黑色闪电一般扑到了铁笼上,爪子抓挠着铁笼,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呼噜声。

一听到这个声音,笼子里立马安静下来,再也没有其他响动。黑猫依旧趴在笼子上,绿幽幽的猫眼里露出凶光。魏崇义拍了拍猫背:“好啦,金刚,干得不坏。它知道教训了,你先下去吧。”

这只相貌丑陋的黑猫看来颇有几分灵性,听完魏崇义的命令后,果然乖乖地扭过身子,一声不吭地爬出了阁楼。魏崇义依然弯着腰,轻轻用手指敲了敲了笼子:“你看,叫你听话你不听,非得吓唬着你才听?你啊,都活了那么大年纪了,还是没学会该怎么在世界上生存。”

魏崇义絮絮叨叨地教训着笼子里的不明生物,仿佛对方真的能听懂人话。最后他又叹了口气:“说起来也怪难为你的,谁愿意和自己的另一半长久分离呢?没关系,我很快会找到霍老头的,霍老头说过,他会替你把你的伴侣找回来的。到那时候,你的生命就完整了,再忍忍吧,再忍忍。”

笼中生物好像真的听懂了魏崇义在说些什么,不再骚动也不再出声。魏崇义舒了口气,弓着腰转身准备下去,但突然之间,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绿芒。随着这道绿芒的出现,他一直紧绷着的脸忽然舒展开了,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紧跟着,他俯下身子,四肢着地,开始在积灰遍地的阁楼里…爬行。

魏崇义爬行的姿态非常奇特,明明长手长脚,动作却丝毫也不舒展,反而刻意地弯曲手脚,令自己看上去非常接近一只老鼠。他脸上带着愉悦的微笑,在阁楼里越爬越快,完全不像之前连走路都不太灵便的病弱模样。

那样子,还真像是一只巨大的硕鼠。

随着爬行速度的加快,魏崇义的笑容越来越浓,好像无比享受这样畅快而怪异的运动方式。他已经十分疲累,喘气的声音就像是在拉风箱,浑身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看上去虚弱到了极点。但他却恍如不觉,反而满脸都是兴奋的神采,仿佛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

就在这时候,从阁楼入口处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魏崇义全身一哆嗦,眼里的绿光消失了。他脸上的奇怪笑容也随之隐去,整个人瘫软在地上,仿佛全部的力气都已经被抽空。他趴在肮脏的地面上,脸上的汗水把灰尘和成了黑泥,足足过了五分钟才能重新动弹。扭头一看,原来是已经离开阁楼的那只名叫金刚的黑猫又窜了回来。刚才那一声叫,就是黑猫发出的,破除了魏崇义那不可控的危险状态。

“金刚,干得好!”魏崇义好容易喘息停当,招招手,金刚听话地走过来。他把金刚紧紧抱在怀里,这才敢重新走向铁笼。

“我真是小瞧你了,”魏崇义咬牙切齿地说,“原来你从来就没有放弃过。可惜的是,有金刚在这里,你是不可能如愿的。”

他的双目中似乎有火焰在燃烧:“我一定要拿到我想要得到的东西!”

铁笼里,沉默依旧。

四、

“曾警官,Howoldareyou?”冯斯苦笑着。

“你怎么关心起我的年龄来了?”曾炜还以微笑。

“我不是问你的年龄,这是一个网络笑话…”冯斯像看瘟神一样看着他,“意思就是:怎么老是你?”

这个打开门来撞破了杀人现场的不速之客,正是警官曾炜,冯斯最害怕见到的人,没有之一。从当初好友宁章闻被刺开始,曾炜就像影子一样,始终阴魂不散地缠着冯斯,试图探寻出这个看似普通的大学生背后隐藏的秘密。

曾炜成为了冯斯最大的噩梦,此人虽然暂时并不了解守卫人与魔王的黑暗世界,却偏偏是一个警察,是“正常世界”的秩序守护者。于冯斯而言,和邪魔外道们斗智斗勇倒也罢了,遇上曾炜这样随时可能剥夺他正常人生活权利的角色,反倒是束手束脚。毕竟他并不想当什么天选者,并不想做魔王的走卒或者屠魔的英雄,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而已。曾炜,就是这憧憬中的普通人生活的最大阻碍之一。

此刻曾炜已经把房内的一切尽收眼底。冯斯低声说:“曾警官,这不是我干的。确切地说,有可能是我干的,但是我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知道,这种软弱无力的辩解是没有丝毫用处的,尤其在精明狡诈的曾炜面前。他身处杀人现场,手上沾着死者的血迹,凶器上留有他的指纹,就算神仙也没法替他辩解。在一片万念俱灰的绝望中,他索性闭嘴了,心里想着: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大不了回头等着路晗衣他们来搭救我,从此做一个黑人,和正常的世界沉痛吻别,了此残生…

想到悲惨处,他只觉得鼻子微酸,一时间有点神游物外,回过神来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大吃一惊。曾炜正在戴着手套以专业的手法清理现场。

“曾警官,您这算是…破坏现场么?”冯斯犹犹豫豫地问。

“我是在救你。”曾炜冷冷地说。

冯斯彻底傻眼了。

曾炜很快把与冯斯有关的痕迹清理掉,然后把冯斯带走。冯斯知道,在这位警官面前,除非得到守卫人的帮助,否则自己找不到任何机会,所以也并没有耍什么花样,乖乖地跟在他身后上了车。他注意到,曾炜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开警车,而是开着一辆不起眼的私家车。

早有预谋么?冯斯想着。不管怎么说,已经上了贼船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他闷闷地坐在副驾驶位上,一言不发,一向多话的曾炜也很难得地始终保持着沉默。汽车从冯斯学校所在的郊区驶入市区,四环、三环、二环、一环…穿过市中区后,又开始继续往另一个方向的远郊开去。

汽车穿越整个北京城,一直来到了位于北京另一侧的某老居民小区。这里看起来比宁章闻家的宿舍楼还要破旧古老,有着老式的公用走廊,每家每户甚至没有独立的卫浴,而是一层楼共用两个水池和厕所——这就是传说中的筒子楼。筒子楼里的许多房子都大敞着门,不少连窗玻璃都已经没有了,只剩下空空如也的窗框。整个大院里肮脏、杂乱,遍地是垃圾。一阵风吹过,破烂的塑料袋在半空中起劲儿地飞舞,其状冷清而凄凉。

曾炜停好了车,带着冯斯走了进去。虽然还只是下午,院子里里却冷冷清清,看不到半个人影。曾炜解释说:“这是我父母留给我的老房子,国营老厂的职工宿舍。这里原本住的人就越来越少,最近又准备拆迁,所以已经基本不剩什么人了。”

“这样才正好把俘虏带回来,没人会看见,是么?”冯斯一边说着一边绕过一个不知倒塌了多少年的葡萄架。曾炜笑了笑,没有答话,带着冯斯走入大院尽头的一栋楼,爬上二楼。

“这个楼…不知道年龄有没有你大?”冯斯问。

“比我稍微小一些,我出生后才建的。”曾炜掏出钥匙,打开门上锈迹斑斑的挂锁,示意冯斯先进去。冯斯走进门,一股呛人的尘土气息扑鼻而来,让他禁不住打了个喷嚏。尽管太阳还没落山,屋子里却已经十分黑暗,冯斯正想要在墙上摸索电灯开关,曾炜说:“没有开关,只有拉绳,在屋子中间。”

“我喜欢这种穿越感。”冯斯喃喃地说。他果然在屋子中央摸到了拉绳,伸手一拉,昏黄的灯光洒满了整个屋子。他看到这间屋子里摆放着一些陈旧简单的家具,墙上还挂着一对老人的黑白合影,照片上的老两口笑得亲切而慈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