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中年男人帮他挂号的时候,冯斯抽空给文潇岚打了个电话,让她先去校园内找了部公用电话以防监听,然后两人再次通话。从对方在电话里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他可以想象文潇岚此刻一定是吃惊非常。

“怎么会搞成这样…那你得在里面呆多久?有什么要我们几个帮你做的?”文潇岚问。“另外,中午那起枪杀案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真没想到你当时居然在现场。”

“我也不知道会呆多久,总而言之,现在顾不上别的了,旷课和辅导员点名什么的只能听天由命——学籍也没有小命重要啊。”冯斯说。

“需要我帮你请假吗?”

“算啦,最近请的假太多了,反而引人注目,不管他啦!当然你要是能编出合适的理由也可以去试试…”冯斯哼唧着,“倒是另外有重要的事儿:让宁哥帮我查一查那个死者的身份和最近的动向,他很有可能是个关键人物。另外,你们都有可能被人监视,千万别来看我;随身物品肯定会被收缴,但有曾炜帮忙,几天之后我应该有希望拿回电话,但也最好别直接电话。有什么消息的话,去网吧或者学校机房,在我的另一个秘密邮箱账号里留言到草稿箱…”

他把账号密码告诉了文潇岚,文潇岚笑了起来:“电话什么的就不说了,有人想在网络上监控宁哥可不容易,通过他直接和你联络不就行了?”

“说得也是,”冯斯说,“那就拜托你了。”

挂掉电话,中年男人也办好了手续,于是我们的天选者正式成为了精神病院里的一名住院治疗患者。于他而言,这又是一次人生中的全新体验。

这家医院的精神病住院部分两个大区,一个是重病患者所住的平房区,另一个是病症较轻的患者所住的楼房区。冯斯有幸被视为病症较轻,住进了楼房。

按照护士的要求,他把包括手机在内的所有随身物品都上交了,暂时中断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他换上病号服,先跟随护士去认了自己的床位。曾炜看来的还算比较照顾他,虽然给他弄的是四人间,但房间里其他三个床位都是空着的,相当于享受单间待遇。

这时候已经过了晚饭时间,食堂里已经没有饭菜,中年男人想办法给冯斯捣鼓来一碗鸡蛋面。冯斯午饭晚饭都没吃,正饿得慌,捧起碗大口大口吃起来。中年男人一边看着他狼吞虎咽吃面,一边说:“我走了。过几天曾警官会来看你。”

冯斯愣了愣,停住筷子:“过几天?那我到底会在这儿呆多久?”

“我也不知道。我只负责把你带到这里。”中年男人说。

“他要是老不来…难道我就得在这儿一直关下去?”冯斯的脸又有点发绿。

“那可说不定。”中年男人坏笑一声。

中年男人离开了。经过这一阵折腾之后,也基本到了睡觉时间。护士锁上了房门,冯斯躺在床上,原以为自己会辗转难眠,但不知道为什么,脑袋刚沾到枕头,就一阵阵的倦意涌来,居然很快睡着了。算起来,从中午目睹那场令人震惊的枪杀案,到自己睡在了精神病院里,一共只有十个小时的时间。但这短短十个小时就像沧海桑田一般,各种各样层出不穷的变故足以令人疲惫不堪。

他又在梦里见到了姜米,但和白天那个美妙的幻境不同,梦中的一切带有令人窒息的沉重。姜米满脸泪痕,追问着他:“你为什么要让我忘掉你?你以为你这样很伟大吗?你为了求自己心安,就情愿这样去伤害别人吗?你知不知道,‘但求自己心安’是这世上最大的恶!”

冯斯无言以对。醒来之后,他没有睁开眼睛,还在回味着姜米的那句话:“但求自己心安’是这世上最大的恶!”当然,这话并不是姜米说的,梦里的一切所反映出来的不过是冯斯本人的潜意识。这句话之所以会蹦出来,是因为前几天他还用这话编了个小段子,发在微博上为自己的营销账号骗转发。

我让路晗衣帮忙消去姜米对我的记忆,难道真的只是为了——求自己心安?冯斯心里一颤。他很清楚,从理性角度上来说,这个决定无可厚非。自己是一个“没用的天选者”,至今所拥有的唯一能力是激发其他守卫人的附脑,但自己的附脑却从来没有任何主动能力,在弱肉强食的魔王世界里,完全就是一盘菜,只能一次次依靠梁野等人的救助才活下来。每一次被双头怪人范量宇蔑视地称作“废物”,总是会深深伤害到他的自尊,所以他知道自己无力保护姜米,让她忘掉自己、回到美国去过平静安稳的生活,似乎是完全符合理性的正确抉择。

但自从姜米离开后,他却一次又一次地在梦里后悔和自责。似乎只有在做梦的时候,冰冷的理性才会暂时退散,一直被压抑的情感才能从水面下悄然浮现,提醒冯斯:你是一个人,不是一台机器,你身上不只有坚硬的理性,还有柔软的感情。在感情的天平上,永远不能用二大于一的法则去衡量。

这句话文潇岚一直在对他说,他一次又一次地不敢去细究,但梦境告诉了他:他十分在意文潇岚所说的话,也在潜意识里觉得文潇岚其实是正确的,只是在理智的约束下不敢相信。所以他才会反反复复梦见姜米,梦见姜米哀怨的眼神,梦见自己对“但求自己心安”的痛悔。

也只有在梦里,他才敢问自己那个问题:如果时光倒流,能够再来一次,自己到底会做出怎样的抉择?是维持原判、还是不顾一切地选择感情?

他在乱七八糟的梦境里度过了一夜。清晨七点,护士把他叫醒,让他吃了第一次药,冯斯反正知道这是假药,倒是吃得很痛快。半小时之后,他被带到了食堂,在这里,他算是第一次真真正正地身处一堆精神病人中间了。

早餐还算不错,牛奶、鸡蛋、花卷和粥,还有咸菜,味道不怎么样,营养和热量倒是足够,但冯斯食不甘味,一边吃一边不停地打量周围的人。不久之后他就发现,这样的紧张有些多余,至少从表面上看来,身边的人们都并无异状,大多数一个人坐着安安静静地吃饭,还有一小部分是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边吃早饭边聊天。

不过他很快注意到,并非所有人吃饭都那么平常,还有一组人被安排坐在食堂一角,专门有两个护士在旁边盯着他们,要求他们把东西都吃掉,吃完还不许随意活动。难道这些就是所谓的重症患者?他猜测着。

“那些是有进食障碍的患者,要么厌食,要么暴饮暴食,所以才会有护士盯着,按照医生和营养师制定的量严格控制。”旁边一个人忽然说。

冯斯一回头,看见一个胖乎乎的年轻人,看上去和自己年龄相仿。这个年轻人虽然体型微胖,但身上收拾得干净整洁,脸上挂着和善的笑容,让人一看就有些好感。

“我叫黄力。”对方向冯斯伸出了手。

“我叫冯斯。”冯斯也伸手和对方相握。不管怎么说,这是我在疯人院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他有些无奈地想。

之后的两天里,他和黄力很快混熟了。他当然不能告诉对方自己入院的真相,只是说自己容易出现幻视幻听,这是一个最难让人找到破绽的借口。而黄力的病则有些奇特。

“依赖型人格障碍的变体,也可以算作妄想症的一种。”黄力告诉冯斯。

“这个…是什么意思呢?”冯斯不太明白。

“指的是自主精神比较弱,独立意识比较缺少的人格。这种人通常无法做出自己的决策,格外依恋他人,尤其是父母,也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

“但是你看起来很冷静,不像是控制不住情绪的人,也不像是无法做出决策的人。”冯斯说。

“所以说是变体嘛,”黄力说,“我把我的心理寄托,都放在了一支NBA球队身上。这支球队战绩好,我的心情就一切正常,但一旦它的战绩下滑,我就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甚至有自杀倾向。”

“你这可算得上是球迷的终极进化体了…”冯斯感到不可思议,“你到底喜欢的是哪支球队?”

“洛杉矶湖人。”黄力说。

“难怪不得你要住到这里来…”冯斯回想着最近几年湖人的战绩,无限同情地叹息一声。

好在有药物控制,尽管时时为了湖人的战绩而郁闷,黄力总体上还表现得像个正常人。在黄力的帮助下,他很快对这间精神病院有了了解。

这间病院分了若干区域,只有平房里的重病区,才有可能出现人们日常印象里那种大喊大叫歇斯底里没有拘束衣和强壮的保安就压制不住的人。在冯斯他们所在的楼房区,总体而言秩序井然,人们大多表现得基本正常,甚至让冯斯偶尔会产生“这里其实就是个普通疗养院”的错觉。比如说,在每天下午例行的公共活动时间,人们在宽敞整洁的活动室里或坐或站,有人聊天,有人下棋,有人读书,甚至还可以看电视,如果不是里面人们的年龄参差不齐,还真像个养老院。

“精神疾病其实是被大部分人误解了的病,”黄力说,“并不是所有精神病人都是又哭又笑满地打滚张口咬人的。而且,精神病是公平的,任何身份任何职业的人都有可能患病,比如那个人…”

他伸手指向活动厅西侧的一个角落,那里有一个瘦削的中年男人,正在用扑克牌给自己算命。黄力说:“那个人,是某一位知名歌手的老公,得的是躁狂症。”

他信手指点,点出了好几个身份比较有趣的人,其实也无非就是有钱人、官员或者名人的家属,属于冯斯这样脑后生反骨的货色最没有兴趣去了解的。冯斯耐着性子听着,直到黄力指向一个正在低头看杂志的长发女性。虽然她的脸被长发遮住了大半,看不清容貌,但从下巴的柔和线条和白皙的脖颈,可以判断出她长相不恶。

“那个女孩子,是我们这儿最漂亮的病友,身材也一流,”黄力说起她的时候两眼放光,“我入院之前,在那些美女写真网站看到过她的性感照片,绝对让人流鼻血。”

“稳着点儿稳着点儿,哥们!”冯斯连忙拍拍他的手臂,“你可千万别激动,一会儿发起病来就不好了。”

“不会的,美是让人愉悦的,不会让我心情变得糟糕。”黄力有些猥琐地笑了笑,“快看!她翻到最后一页了,应该要抬头了。”

冯斯倒并不避忌看美女,只是最近一段时间脑子里除了姜米想不到别人,实在是提不起这个兴致来。但看黄力那么高涨的情绪,他也不忍心让对方失望,于是扭头看了一眼。正巧,那个传说中的美女模特合上了杂志,顺手拢了拢瀑布一般的长发,冯斯看清楚了她的脸。

然后他的身体就像中了哈利波特的石化咒一样,一下子就不动了。黄力吃惊地看着他:“你怎么啦?又出现幻视或者幻听了么?”

“我倒真希望我现在是在幻视。”冯斯苦笑一声。

“怎么了,那个美女…你认识吗?”黄力更加惊诧。

“岂止是认识。”冯斯低低地叹了一口气,“她是我…高中时候的女朋友。”

三、

另一座城市。

另外一间精神病院。

重病患者区。

病房分布在长长的走廊两侧,每一个病房都是单间,铁门、铁锁。此时已经是深夜时分,重病区的灯光大多已经关闭,只有走廊上还剩几盏昏暗的指示灯,那惨白的光芒更加渲染出一种令人压抑不安的氛围。

所有的病房门都已经被锁住,除了一扇。在这样夜深的时刻,一名医生依然在工作,跟在他身边的除了一名护士,还有两个手持警棍的强壮保安。更加特别的是,门口还站着一名穿着警服的警察。

而他们所面对的病人,只是一个看起来身材偏瘦的男青年。他一头乱发,面色苍白,眼窝深陷,正被束缚带固定在特制病床上。

“叶明强,今天感觉好些了吗?”医生问。

“还是那样,头晕,晕的厉害,心悸,多汗…”名叫叶明强的病人喃喃地说,“我早说过了,别逼我吃那些药,副作用太大了。”

“但是你是病人,你必须吃药,吃了药病才能好。”医生说。

“我说过很多次了,我没病,我说的都是真的,”叶明强说着,忽然提高了声调,“钱警官,这些话你应该耳朵都听出老茧来了吧?”

守在门口的警察哼了一声,并没有回应。叶明强转动着全身为数不多还可以活动的部位——脖子——又望向医生:“吉大夫,我被转到这家精神病院之后,你已经给我做过无数次测试了,你觉得我像疯子吗?我的精神不正常、判断力有问题吗?”

吉大夫踌躇了一下:“实话实说吧,就算是在正常人当中,也很难找到几个人能得到像你那样的高分,单单从测试分数来说,你的确不像一个精神病人。但是你所陈述的事实实在是太荒谬、太不合常理,如果你坚持你的看法,我们对你的精神评估就不太可能合格。其实,你…”

他看了一眼门口的警察,欲言又止,叶明强笑了起来:“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如果我始终坚持自己头脑清醒没有精神类疾病,我就会被最终定罪,那么残忍的虐杀情节,那么恶劣的社会影响,绝对会被判死刑。但如果我认了自己有精神病并且通过司法鉴定,就有可能从轻处罚。”

他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说:“但是我没有杀他,我真的没有杀他,他是自杀的,就在我面前自杀的。我已经说过上万次了,他是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