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觉醒

一、

黎微掏出一袋纸巾,小心地替冯斯擦掉嘴角的血迹。冯斯并没有拒绝,但也同样没有隐藏眼神里的厌恶。黎微擦完,默默地站到一旁,就像是在欣赏窗外的景色,尽管此时天色已经全黑。院长室里的老式日光灯管瓦数很低,所以室内光线十分黯淡,更照得两人的脸上都一片惨白。

冯斯和黎微长时间地沉默着,似乎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最后还是冯斯先开口:“我不明白你是为了什么。我一直以为你把我当成过去的岁月里唯一的一个朋友。”

黎微看着他:“这一点直到现在也并没有改变。但是,这一件事我却非做不可。我答应和那个小子合作,目的只有一个:我要他帮助我变强,帮助我运用我的附脑,帮助我摧毁这个守卫人的世界。”

冯斯大感意外:“什么?摧毁守卫人世界?你的志向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远大了?而且,这个世界和你也不至于有那么大的深仇大恨吧?”

“这个世界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也彻底毁掉了我曾经最爱的人——这个算得上深仇大恨吗?”黎微的语气里陡然间充满了仇恨。

“你曾经最爱的人?”冯斯楞住了。他差点以为黎微是在说他,但他很清楚,他和黎微当初的那段恋爱关系,其实就是两个孤独的少年男女相互陪伴,实在谈不上什么爱不爱的。对于他来说,真正的爱情,只有姜米。

黎微从身上取出钱包,在钱包里翻出一张小小的照片递给冯斯,冯斯接过照片来,只看了一眼就像屁股下有钉子一样跳了起来,忽然间有一种头发都要竖起来了的感觉。

这是一张普普通通、可能是在随便哪个街边小店照的大头贴。大头贴上的一男一女,女的表情矜持,男的却笑容十分灿烂。

女的是黎微。男的,是刘鑫。

那个自己把自己切成了碎片的网络时代新富豪,刘鑫。

冯斯眨眨眼,又眨眨眼,半天都没回过神来。最后他缓缓地把大头贴递还给黎微,重新坐下来。

“刘鑫…过去是你的男朋友?”冯斯斟酌着词句,“可是,他是一个有钱人,而你…而你…”

“而我很穷,对么?”黎微说,“你如果还算是了解我,你就应该知道,我从来不愿意去依靠谁。我爱的是他,不是他的钱。”

“你说得对,不然你也不会和你爹娘闹翻了,”冯斯点点头,“你一向是这样的纯爷们。但是我们在精神病院碰面的时候,你什么都没告诉我。”

“因为那时候刘鑫刚死没多久,我不愿意把这些烦心事拿出来说,”黎微回答,“事实上我躲进疯人院的时候,虽然的确是找朋友帮忙进去的,有时候却真的需要吃镇静类的精神药物,不然我的附脑没有办法平静。”

“也就是说,你也并不是突然发现你拥有附脑的,而是老早就知道,”冯斯摇摇头,“这可奇怪了,当我们一起遭遇刘公子时间停止的时候,你说你并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当时你的表情自然极了,半点也看不出是在撒谎。”

“我好歹也是个九线小演员嘛,何况我当时没有撒谎,说的是实话,那时候我的确对守卫人世界和附脑一无所知,”黎微说,“一直到后来我们分开了,我才慢慢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跟你从头说起吧。”

“我离开老家来到北京不久,就认识了刘鑫,换了几次男朋友之后,就和他在一块儿了。”黎微回忆着,“他一直上海北京两地跑,还时不时出去登山探险什么的。我很喜欢这样,因为以我的性子,担心两个人天天在一起会产生厌倦,经常不见面反而好。”

“这话挺像你的思路。”冯斯一笑。

“大约两年前,他去了一趟西藏的羌塘无人区,准备征服那里一座不太出名的雪山,结果出事了。”黎微说,“他们遇上了雪崩,同去的人都死了,只剩他活了下来。而他回来之后,我发现他身上有了一些不寻常的地方。他开始经常躲着我,一个人呆在上海不知道做些什么。我开始以为他大概是对我厌倦了,觉得没有什么…”

“你还真是骨骼清奇…”冯斯忍不住了,“一般人不会用‘觉得没有什么’来表达对‘他厌倦我了’的反应吧?你刚刚还说刘鑫曾经是你的最爱呢!”

黎微耸耸肩:“爱情这种事儿不能强迫啊。如果他厌倦了,说明这段关系应该走到尽头了。”

“果然还是您老的惯常风格,”冯斯摇摇头,“你接着说。”

“后来我才发现不对,因为我注意到一个小报记者偷偷盯梢我,你猜得到,就是那个被当成杀死刘鑫的凶手的人。”黎微说,“我相信以我九线小演员小模特的成就还不至于能对他产生吸引力,他来找我,一定是为了刘鑫的事。于是我找了一个朋友反跟踪他,才明白他在调查什么。”

“他想要找到刘鑫在雪山遇险时吃人肉求生的证据,然后敲诈他,对吗?”冯斯问。

“没错,那个卑鄙小人就是想求财而已,”黎微说,“我又找了另外一个朋友,揍了他一顿,结果刘鑫听说之后大发雷霆,让我意识到这件事很不寻常。他原本是那种无论遇到多大压力,都绝不会对我发泄怨气的人。”

“因为吃人肉什么的根本是假的,只是为了掩盖他真正的发现,”冯斯说,“我没有猜错的话,给小报记者一点钱并不是刘鑫在乎的,反倒是你找人揍他,可能会增大真正的事实曝光的机会。”

“我那时候并没有想到那么远,尤其是没有注意到,从西藏回来之后,刘鑫慢慢地像是变了一个人。”黎微说,“到了去年接近年底的时候,刘鑫告诉我,他体检检查出了胆结石,由此觉得身体健康很重要,于是硬给我也约了一个全身体检。结果在那次体检中…”

“发现你长了脑瘤!于是马上让你动手术!这个王八蛋!”冯斯狠狠一跺脚,“这帮孙子都喜欢玩这手!”

冯斯回想起了他所在大学的副校长李济。李济原本只是一个有贪欲的普通人,结果被王璐用假报告欺骗,以为自己长了脑瘤,接受了王璐安排的手术,从此被移植附脑,成为一个可悲的傀儡。他万万没有想到,黎微也经历了同样的遭遇。

黎微的眼神黯淡下来:“是的,事后回想起来,我的附脑一定就是那次手术的时候移植进去的。手术很顺利,我很快康复了,刘鑫开始花很多时间和我在一起,我还以为他是因为我动了手术而担心我的身体、所以才额外多安排时间照顾我。但其实…他只是想要弄清楚我的附脑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他把我当成了实验品。”

“这并不奇怪,魔王的世界会让每一个人变得疯狂。”冯斯低声说。

“但是我身上始终并没有激发出过任何不同寻常的力量,”黎微接着说,“他或许是失望了,找了个借口回到上海,很长时间没有过来,直到我从新闻里知道他死了。”

“他应该是自己也移植了附脑,试图重现他在西藏的发现,但是最后以自我凌迟告终,不知道到底算成功还是失败。不过,要移植附脑,应该是得到了守卫人的帮助。”冯斯的眼前浮现出王璐纯真无邪的笑容。

“我当时并没有想太多,真的以为他是被那个记者杀害的。为此我抑郁了很长一段时间,加上有人不断骚扰我,索性就躲到疯人院里去求个清静,没想到在那里遇上了你。”黎微说着,脸上微微露出笑容,这笑容让冯斯心里稍微有些安慰。

她毕竟还是把我当成朋友的,冯斯想。

“到了后来,出了刘大少那档子事,我也并没有往那次脑瘤手术上去联想,直到我们开车离开的时候。”黎微又开始咬嘴唇。

“开车离开?有什么问题?”冯斯不解。

“你还记得么,当时我手机没电了,又不太熟悉疯人院附近的道路,需要手机导航,所以征用了你的手机?”黎微说。

“是啊,我把手机给你了…啊,我明白了!”冯斯猛然回想起来,“出事之前,我正好在用浏览器查刘鑫的资料,因为事出突然,根本没顾得上关闭浏览器。于是你看到了我在查什么!”

黎微神情阴郁:“我当时一下子就明白了,刘鑫在西藏的时候,一定是找到了和刘岂凡相类似的这种超自然的力量。而你,竟然和这种力量密切相关,还真是巧呢。”

“是啊,前男友和现任男友什么的,够得上一出狗血连续剧了。”冯斯苦笑,“所以后来,你离开我们之后,就一直在调查这些事?”

“因为我偶尔也会去刘鑫在上海的别墅住,我猜测他不会把重要东西放在可能被我找得到的地方,所以我直接半夜进入了他的公司——我手里有他的门卡和各种钥匙。”黎微说,“我从他的保险柜里找到了一些资料,但还没有来得及读,就被突然冒出来的池慧控制住了。”

“他也一直在跟踪你,想利用你打开刘鑫的保险柜,对么?”冯斯推断着。“这个臭小子一向奸猾隐忍。”

“我本来以为他会杀死我,但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告诉我,他妈妈认为我的附脑很有用,应该留下来。他的妈妈,也就是你妈妈,是么?假装淹死的那个?”

“是的,她并没有死,”冯斯一提起池莲就觉得心里百味杂陈,“不说她了。那么池慧得到了刘鑫的那些资料?”

黎微点点头:“是的,他把大部分的事情都告诉了我,比如刘鑫在那次雪崩中发现了雌鼠,并且偷偷带出藏区,不料巨鼠却在离开藏区后很快失踪了,至于为什么会到哈德利的手里,就谁也不知道了。他很不甘心,利用他的财力进行追查,终于初步查到了一些魔王世界的蛛丝马迹,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他认识了一个守卫人。这个守卫人就像伊甸园里的毒蛇一样诱惑着他去追寻那种力量,甚至用我来做实验…”

“是一个胖乎乎的姑娘,是么?”冯斯问。

“刘鑫没有具体说明,但对我来说,是谁都不重要了。”黎微说,“我能肯定的是,魔王的世界摧毁了我的生活。我被移植了附脑了,成了一个半人半魔的怪物;刘鑫肯定不是那个记者杀的,而是在追求力量的过程中出了什么岔子。所以池慧劝我和他合作,我没有考虑太多就答应了。”

“所以你为了复仇,宁可杀了我?”冯斯只觉得心里充满苦涩。

“不,他说过,妈妈不允许他杀你,相反,还命令他帮助你完成一个所谓的‘进化过程’。”黎微说。“我看得出来,他说的是实话。他真的很恨你,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可以把你的头拧下来当球踢——所以他对于受命于母亲而不能杀你这个事实充满沮丧。”

“也就是说,这一切其实是妈妈安排的?”冯斯喃喃地说,“妈妈知道我的蠹痕是什么?她也和鼠兄一样,想要激发出我的力量?那到底是什么?”

“到底是什么,就要靠你自己发掘了。”池慧不知何时重新回到了门口。“如果你有命去发掘的话。”

冯斯一愣,正打算发问,忽然脑袋上被池慧的蠹痕重重打了一下。他晕了过去。

二、

头好痛。池慧这孙子下手还真狠,简直没有半点兄弟情分。

冯斯胡思乱想着,慢慢从昏迷状态里恢复过来,还没睁开眼睛,他就感觉到了一些很不妙的事情——他的右脚上套着某种坚硬而沉重的东西,像是脚镣。

不止头痛,被池慧扇了一耳光的脸也在疼。冯斯诅咒着毫无兄弟情的池慧,勉强睁开眼皮,当看清了周围的一切后,他狠狠地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老子这辈子真是和疯人院有缘啊。”他哼哼着。

他发现自己正被关在一间阴暗而肮脏的房间里,右脚果然套着一根又粗又长的金属脚镣,脚镣上的大锁坚硬结实,铁链的另一头钉在墙根上。只需要看一眼,他就知道,无论是套在自己脚上的脚镣,还是墙根的固定处,都绝对不可能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弄开。他紧跟着掏出手机,发现手机没有丝毫信号。

冯斯只能先打量一下房间的状况。这个房间形状狭长,有点类似军营里的宿舍,忽闪忽闪的日光灯照亮了靠墙摆放的一溜大约十来张布满尘土的床,他自己此刻就躺在其中的一张床上。不过脚镣很长,让他可以跳下床,在屋子里走上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