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茧。一个血红色的茧。这个茧大约有两米高,呈站立的椭圆形,茧壳里有什么东西正在有规律地蠕动。

“有趣,是故意留下来示威的么?”路晗衣看着这个茧,“那就试试吧。”

感受到路晗衣的蠹痕的刺激后,茧的表面也迅速出现了一道淡红色的蠹痕,并且颜色不断加深,像是在和路晗衣相抗衡。

但路晗衣的力量站了压倒性的优势。他的蠹痕渐渐收缩,把茧牢牢包裹在其中;而茧身上的蠹痕也不得不越缩越小,勉力抗衡。当这层防线被打破的时候,整片空间就将听由路晗衣支配。

路晗衣不断发力,蚕食着对方的生存空间。茧壳内的不明生物显然也察觉到了危机的临近,蠕动的速度明显加快,乍一看就像是一颗正在跳动的巨型心脏。渐渐地,血红的茧壳由于这种剧烈的跳动而出现了裂缝,裂缝越变越大。

一声巨响,茧壳炸裂了。粘糊糊的红色碎片四下飞溅,伴随着这些碎片的,是从茧壳的中心部位弹出来的一样东西。

一个血红色的怪物。

和茧的巨大体型相比,这个怪物显得很小,大约只有一米高。它的外形有些近似于一只猴子,虽然沾满了肮脏的血污,但还是可以看出浑身覆盖着深绿色的鳞甲。它的脸上并不像猴子那样长满长毛,而是光秃秃皱巴巴的,更加接近人脸,一对赤红的小眼睛放射着邪恶凶残的光芒。它嘴里发出喑哑刺耳的叫声,向后跳出了路晗衣蠹痕的范围,蹲在地上,恶恨恨地死盯着路晗衣。

路晗衣静静观察了它一会儿,摇了摇头:“看来我还是来早了一些,进化不够完全啊,还是个废品——不过方向不错。”

怪物好像并不能听懂路晗衣在说什么,但却能判断出对方不是好惹的。它好几次半欠起身来,似乎是想要暴起攻击,却又始终忌惮着那一层蠹痕。那就像是它的本能,可以对蠹痕的存在做出判断。

双方僵持着,谁也没有轻举妄动,不过路晗衣的表情什么时候都显得那么悠然自得,怪物却紧张不安,喉咙里不断发出威胁式的低吼声,两只爪子不停在地上划拉着。它的手爪上长着长而锋利的指甲,竟然能将地面的瓷砖划出深深的抓痕。

就在这时候,窗户那边的地上传来一声清脆的金属声,那是先前被撞塌的窗框上残留的一根螺丝钉掉了下去。路晗衣微微分神,侧头看了一眼,怪物已经抓住他这一瞬间的疏忽,骤然暴起,向他猛扑过来。

怪物体型虽小,动作却迅猛异常,但路晗衣并没有动弹。他的蠹痕拥有让一切生命飞速老化的能力,对这只怪物而言,当它扑到路晗衣跟前的时候,大概就已经失去活动能力了。

然而意外出现了,当怪物冲入路晗衣的蠹痕后,它身上绿色的鳞甲突然变色,化为了和路晗衣的蠹痕一样的淡淡的黑色,而它的动作——没有丝毫的减慢!

这一层能变色的鳞片,似乎有抵御蠹痕的能力。

转瞬间,怪物已经扑到了路晗衣身前,它挥出尖锐的爪子,狠狠向路晗衣当头抓了下去。路晗衣侧身一闪,怪物一头撞到了墙上,然后掉在地上,痛得叫出了声。

“原来是这样,能通过外壳来模拟蠹痕,”路晗衣微微一笑,“可惜运动能力太弱了,这样都能撞到墙上去。”

他的眼里忽然闪过一丝转瞬即逝的火光:“你们以为几大家族的人只会玩弄蠹痕么?”

他猛地向前跨出一大步,右手探出,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高速一把将怪物揪了起来,左手已经抓住了怪物的脖子。在他闪电般的速度面前,怪物徒劳的挣扎就像是电视画面里的慢镜头。

喀喇一声,怪物的脖子已经被看似纤弱的路晗衣用左手轻松地拧断。它不再挣扎,被拧断脖子的头颅垂了下去,身上的鳞甲重新变成绿色。而到了这时候,路晗衣的蠹痕才开始发挥作用,它的身体迅速苍老,刚刚恢复绿色的鳞甲转而变得苍白黯淡。

路晗衣扔掉怪物失去生命的躯体,静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说话:“如果你再不出来,我保证你会比这只猴子死得更难看。”

房间另一头的黑暗角落里传来一个轻柔的回音:“你不会杀死我的。我好歹也是你的未婚妻呢。”

路晗衣的眉头皱了起来。他看着那一片黑暗中慢慢出现了银色的光亮,从光亮中走出一个窈窕的女子。

那是冯斯曾经打过交道的守卫人之一,也是第一个向冯斯展示了附脑的不可思议之处、以至于直接摧毁掉他的世界观的人——林静橦。

但无论路晗衣还是林静橦,都从来没有向冯斯提到过两人之间的婚约。

“好久不见了。”林静橦说。

路晗衣似乎并没有意思要寒暄,直截了当地问:“你移植了附脑?”

“我们那么久没见,你连问句好都不行么?”林静橦的话语里有些幽怨。

“先回答我的问题。”路晗衣的语气生硬而冷酷。相比之下,他和冯斯这个陌生人说话的时候都要温柔和气得多。

“那还用问吗?”林静橦轻轻叹了一口气,“如果不靠移植新的附脑,我怎么可能在你面前藏匿那么久才被发现。”

“为什么要冒这个险?”路晗衣问。

“我们家族也需要话语权,”林静橦说,“天选者的出现,让各大家族都开始蠢蠢欲动,甚至于消失的那一支也有可能再出现。没有实力,什么都是空谈。”

“你以为我们两个家族联姻是为了什么?”路晗衣冷冷地说,“依附于路家,自然就会得到我们的庇护。除非你们另有所图。”

“你这是什么意思?”林静橦的身体微微一颤。

“一切联姻本来就是赤裸裸的交易,不需要披上什么友谊与和平的外衣,”路晗衣抄着手来到窗前,好像在欣赏月光,“既然是交易,就要遵守条件。我们几个家族,似乎并没有后天移植的传统,你选择了这条路,婚约就有可能解除,你应该也想到了这一点。”

林静橦默然低头,没有回答。路晗衣摇摇头:“你更应该明白,一个家族的实力,是世代累积的结果,即便你冒着丢掉小命的风险提升了你自己,你的家族依然处于弱势。但你还是这么做了,我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唯一的结论…”

林静橦紧咬着嘴唇,还是没有说话,路晗衣继续说下去:“数百年前背叛家族的那个分支,又回来了,对不对?你们仍然不愿意暴露家族所苦苦固守的那个秘密,不愿意向我求助,而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对不对?”

“我…我不必否认,”林静橦终于开口,“在你面前,我也没有能力否认。你永远是那么聪明,那么高高在上,能看穿别人的心。”

“所以我早说了,我哥的死害苦了我,”路晗衣依旧背对着她,“他那种心软而无能的人才最适合娶你,现在却不得不让我来背上这个负担。”

“我不许你这样说他!”一直轻声细语的林静橦的声调突然提高,隐隐有些怒意。

“你有什么资格对我说‘不许’?”路晗衣嗤之以鼻,“从我记事时开始,就是我姐姐一个人苦苦操持着家业,而我哥哥,作为一个男人,简直…”

“你闭嘴!”林静橦突然间暴怒起来。她的身上闪现出银子般的亮眼光辉,蠹痕开始扩张,银光所到之处房间里细碎的金属全都像被赋予了生命一样,飞到半空中聚集在一起,像遭遇高温熔炼一般融化,重组成了一根细长的钢锥,悬浮在空气里。钢锥的锥尖泛着寒光,指向路晗衣。

“你以前似乎并不是这种性子啊,”路晗衣终于转过身来,嘴角带着嘲弄的笑意,“看来附脑不只给了你力量,也对你的性情有所影响,代价不小呢。”

“不许你胡说!”林静橦尖叫起来。在附脑的作用下,这一声尖叫如同声波炸弹一样威力十足,让整个房间都产生了轻微的震动。她手一抬,钢锥像离弦的利箭一样直射向路晗衣,发出刺耳的啸叫声。不过她出手还是有所克制,钢锥并没有对准路晗衣的要害,只是刺向了他的左臂。

路晗衣并没有躲闪。当钢锥射到面前时,他猛然抬起左手,准确地一把握住了钢锥。几秒种后,鲜血从他的指缝里涌出,顺着被握住的钢锥一滴滴落在地上。

“能够伤到我,已经算不错了,”路晗衣平静地说,“但你下手还是不够狠。我原本指望刚才你能对准我的心脏,可惜你没有。空有力量,没有一颗谁挡我我就杀谁的冷酷的心,是没有用的。”

他松开手,钢锥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他不再多说,从窗口一跃而出。林静橦看着窗外墨一样的黑暗,忽然间双腿一软,坐在了地上。她捂着嘴,无法自已地抽泣起来。

蠹痕散去,钢锥立即四散分解,变成一粒粒细小的钢珠在地上滚动,发出嗡嗡的声响。

第二章 二、

周宇玮移动到三分线附近,和正在运球的己方控球后卫做了一个挡拆配合。对方来不及换位防守,周宇玮轻松地顺下,接到控卫的击地传球后,上篮得手。球场四周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

上半场还剩8秒钟时间,对方仓促地发球,快速推进到前场,小前锋接到球后,虽然已经被对位防守人盯住,还是只能强行出手三分。球砸到篮筐上弹出。上半场就此结束。

看一看场边的手动记分牌,中场比分是30:18,周宇玮所在的系已经领先12分。在这30分中,周宇玮一个人就拿下了11分。

“你男朋友打得真不错啊,我不太懂篮球,都能看出他打得很好,又能得分又能抢篮板。”正在这个露天球场边观战的宁章闻对文潇岚说。

“啊,还可以。”文潇岚有些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冲着正在场边喝水的周宇玮鼓了鼓掌,目光却更多地在对手的休息区游离着。冯斯就站在那里,听着队长的中场部署。他也注意到了文潇岚的眼光,冲她微微笑了笑,然后继续把视线移到队长的脸上。

“上半场篮板保护得不错,防守没办法,他们的火力就是那么猛,大家已经尽力了,”队长说,“关键是我们自己的进攻没有打出来,跑出机会了都投不进空位,太紧张了。尤其是你,裴彪,八中一,这个命中率有点不像话。”

名叫裴彪的小前锋擦着汗:“昨天吃坏肚子了,拉了一天,今天实在有点儿手脚发软。”

队长想了想:“要不然下半场你先休息休息。冯斯,你顶小前锋,多绕掩护,有机会就出手。不过防守得卖点力气,别吊儿郎当的。”

“我会的。”冯斯简洁地回答。

此时这所大学已经开学了。现在正在进行的,是一年一度的以系为单位的篮球联赛。这一场是整个赛季的第一场比赛,周宇玮所在的系对上了冯斯所在的系。周宇玮是球队绝对主力,而刚升上大二的冯斯只是个替补,上半场并未出场。

“菜鸟一般都是坐板凳的,很难有上场机会,你们真的不用来。”赛前冯斯对宁章闻和关雪樱说。

“能上一分钟也好,”宁章闻说,“我在这所学校呆了快三十年,一场正经的篮球赛都没看过呢。”

关雪樱也表示出对她从未看过的篮球赛的浓烈好奇心。冯斯拗不过两人,把比赛时间和地点告诉了他们。他没想到上场机会来得那么快,下半场刚开始就得披挂上阵,而且是在己队大比分落后的时候。

但是他却没有感到丝毫的紧张。己方中锋跳球取胜,他快步跑到底角三分位置,接到传球后一记稳稳的跳投,球刷筐而入。分差缩小为9分。

在同系学生们的欢呼声中,冯斯一边回防一边暗暗纳闷:怎么我的手就这么稳呢?

此后的比赛中,虽然对手的实力还是略占优势,但冯斯表现得相当活跃,除了拿手的中远投之外,防守也很卖力。这个系队菜鸟的积极表现也点燃了全队的斗志,下半场进行到十分钟时,双方分差已经缩小到了5分,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这是从父亲去世后,冯斯打的第一场正式比赛,他发现自己在赛场上的心态起了很大变化。过去他在篮球场上,要么就是满不在乎过于放松,要么就是不小心被激起了火气、导致心态失衡;而现在,他能始终保持足够的专注度和兴奋度,既不紧张,也不懈怠,而且在攻防两端无论和对手发生什么样的肢体接触,都一点不觉得生气。论实力,他其实仍然比不上队里首发的学长们,尤其防守经验不足,但良好的心态让他有了出色的发挥,俨然成了下半场的奇兵。

对方叫暂停的时候,他才有时间梳理一下自己的心绪。他意识到,这半年里发生的事情,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将他改变了许多。在经历了那么多生死边缘的事件后,他变得更加成熟,更加能控制那些乖戾暴躁的负面情绪。而在过去,哪怕是观众中有人冲着他喝一句倒彩,他都会有扑上去干一架的冲动。

人终究还是会长大的,冯斯不知道自己此刻究竟是欣慰还是怅然。

“打得好!继续这么干他们!”学长们拍着他的肩背鼓励着他。

暂停过后,球赛继续。对方的防守策略起了变化,之前在防守冯斯时表现不佳的小前锋被换了下去,换上了一个身材更高一些的球员。但这名球员并不负责防冯斯,而是去盯冯斯这边的大前锋。

负责防守冯斯的换成了对方的大前锋:周宇玮。

冯斯的心微微一沉。他发现,当看着周宇玮的脸时,那种久违了的阴暗情绪似乎又开始在心里发芽了。

事实上周宇玮并没有做错什么——冯斯和文潇岚在名义上始终只是好朋友,从来没有确立过关系,向一个单身女生表白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如同文潇岚一再强调的,周宇玮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人。向文潇岚告白成功后,每次见到冯斯,他的表现都很得体,既没有那种“你看你喜欢的姑娘被我撬走了”的骄傲,也没有那种故做出来的带有怜悯的热情。而且他也从来没有阻止过文潇岚去宁章闻家聚会,虽然他应该清楚,冯斯多半会在哪里。

但是这样理性的分析还是无法约束情感上的波动。看到周宇玮,他就是会觉得不爽,觉得烦躁不安,觉得有一种无名邪火在悄悄上升。

偏偏周宇玮对他的对位防守很见成效。冯斯个头不小,但周宇玮比他还高出半个头,而且双臂颀长,反应也快,对于主要靠跳投得分的他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和周宇玮对上后,他三次出手都没有中,两次在周宇玮长臂的干扰下投偏了,一次直接被赏了个脆生生的大帽。

对方的士气又起来了,连得分能力并不强的肉盾型中锋都在篮下强吃得手,分差重新回到12分,而比赛只剩下了最后五分钟。对于这种业余级别的篮球赛来说,五分钟追回12分是相当困难的。球员们都有些沮丧,队长叫了暂停,除了说几句“不要放弃”之类的打肿脸充胖子的话,在战术上也做不出新的调整了。

暂停回来,全队都显得很焦急。得分后卫在外线仓促出手三分,球根本没有碰到篮圈,直接撞到篮板反弹回来,双方内线球员谁也没有拿到这个长篮板,球正好落到了冯斯手里。他一咬牙,不再选择跳投,而是运球直扑篮下,三步上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