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眼花了么?冯斯有些疑惑。他放下手中的相册,站起身来四处张望,终于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到,客厅正对房门的墙壁上,有一块墙皮的颜色好像稍微有点不大对劲。他向前走了几步,打算看个究竟,但那块墙皮却猛然间脱落,仿佛无视重力法则一般,横着向他飞了过来。

冯斯反应倒也不慢,一个狗啃屎的动作趴倒在地,躲开了这块巨大的“墙皮”。他就地一滚,钻到了饭桌下面,然后回头一看,这才看清楚了,那块东西并不是墙皮,而是某种具有生命力的奇怪生物。

这个怪物呈四四方方的薄片状,大约两米见方,色泽是轻微的淡黄色,难怪刚才冯斯会在黄色的灯光下看花眼。此刻它悬浮于半空中,身子伸展开,整体有点像一块草席,虽然并无四肢,却给人一种张牙舞爪的错觉。冯斯不知底细,窜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握在手里,心里在算计着:这家伙没头没尾没眼睛没鼻子,我到底往哪儿砍才算是要害呢?

没等他盘算清楚,怪物已经猛扑了过来。冯斯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菜刀跺了下去,怪物并没有躲闪,这一刀重重砍在它身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力,立即把它的身体砍穿。

冯斯正在窃喜,却发现怪物并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反倒是被一刀砍穿的部位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愈合,反而把冯斯的手腕裹夹在其中。冯斯感到一股胶水一样的粘糊糊的力道粘住了自己的右手,怎么拔也拔不出来。挣扎了好半天,始终无法把手抽出来,想要踹上一脚,却明白这一脚的结果多半是脚也被粘住。

于是他只好选择静止不动,右手还插在“草席”的身上,那副样子活像是正在掏兜却被事主抓了现行的小偷。他只能尴尬地咧嘴一笑,然后提高了声调:“不管你是谁,出来说话吧,我没有蠹痕,不可能对你有威胁。”

对面的“草席”忽然震动起来,发出一阵沉闷但还可以分辨的声响:“出来?我不是一直在你面前么?”

冯斯楞住了:“你说什么?你不是一只妖兽?你是…一个人?”

手松开了。“草席”向后退出去半米,整个身体卷在了一起,随即开始像液化一样的融合、变型,颜色也越来越深。半分钟之后,几乎没有厚度的“草席”消失了,站在冯斯面前的是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长着厚嘴唇和狮头鼻,头发油油腻腻的看来很长时间没洗了。

“这种变形能力,也是附脑的作用吗?”冯斯镇定地问。其实在他心里,见到这样活生生的变形秀,还是难免震惊的,但好歹也是见惯了大场面的天选者,表面上不愿表露出丝毫的惊讶。

“是的,附脑没能给我带来蠹痕,却把我的身体改造成了这个样子,”矮胖的男人说,“在我看来,这个能力比蠹痕还好使。”

“看起来,附脑还真是挑战各种人类的极限呢…”冯斯哼了一声,“那你岂不是可以变成任何人的模样了?”

“我倒是希望如此,可惜现在能力还不足,无法精确控制细节,尤其是人类的细微面部区别,”矮胖男人说,“比如你想要我变成你喜欢的妞陪你睡觉,恕我无能为力。”

“你还真粗俗…”冯斯叹了口气,“不过我好歹稍微放了点心,你不至于冒充国家元首挑起第三次世界大战什么的了。说说吧,你是哪个家族的,抓我想要干什么?”

“看来果然如他们所说,你虽然没什么本事,胆量倒是不错啊。”矮胖男人有些诧异地看了冯斯一眼,“换一个人的话,恐怕都得尿裤子了。”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我的人了,”冯斯微微一笑,“我都已经习惯啦。”

“习惯了就好,我也不必多费唇舌了,”矮胖男人说,“不想受到伤害的话,就跟我走吧。”

冯斯无话可说。不管表面上如何镇定自若,他内心深知,面对着这些移植了附脑的怪物,自己没有半点逃脱的机会,只能乖乖跟着对方离开。那种时时萦绕于心里的屈辱感再度涌现,天选者,他念叨着这三个字,还不如说是天选猪…

矮胖男人的左臂像橡皮泥一样伸长扭曲,化作一根长长的触手,把冯斯的腰部卷住。冯斯逆来顺受,不由自主地被他拖着向门口走去。

矮胖男人伸手拉开门,突然之间,冯斯的耳边响起砰砰砰好几声震耳欲聋的巨响,随即脸上溅上了好几滴热血,似乎还有一些硬硬的渣子。他侧头一看,不由得差点吐出来:矮胖男人的头颅被整个打烂了,上半截的颅骨完全被掀开,露出里面红白混合的可怕事物。他也知道,这些恶心的玩意儿此刻肯定糊了他一脸,不过也没时间去顾及了。

他把视线转向门口,果然,门口站着的是曾炜。曾炜手里握着一把还在冒出青烟的手枪,目光里带着冯斯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冷峻和威严。直到这时,矮胖男人的身体才僵直地摔倒在地上。

“脑袋烂了,这种怪物也就死透了,”曾炜沉声说,“但是他肯定还有同党。快跟我走!这里不能留了!”

“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不然我不走!”冯斯说着,抓过一卷卫生纸擦拭着脸上的血液和脑浆。

“命都快没了你还要啰嗦什么?”曾炜眉头一皱。

冯斯霍然上前,手里扬起刚才从相簿里抽出来的那张泛黄的照片,一字一顿地问:“告诉我,你为什么会认识我爸爸?”

照片上,年轻的曾炜和年轻的冯琦州并肩而立,作意气风发状。从两人勾肩搭背的姿态来看,至少在那个时候,他们应该是关系亲密的好朋友。

第二章、我们都是疯子

一、

刘大力紧紧握住手里的警棍,一步一步地靠近仓库。作为一个胆小的建筑工地保安,在听到建材仓库里传来种种异响之后,他的第一反应其实是不要去管。当保安的,要么日晒雨淋要么熬夜加班,一个月就那么点微薄的薪水,何必去给自己惹麻烦呢?

但是他很快又想起了同事的教训。就在上个月,因为一桩夜间盗窃案,一位同事丢了饭碗。这年头要在城里找到工作可着实不容易,当保安也总比下工地搬砖轻松,刘大力思前想后,最终还是抓起警棍走了过去。

仓库里的声音十分怪异,像是有人在极度痛苦地喊叫,但声音却像是经过了消音器过滤一样,听起来十分微弱,如同从很远的地方遥遥传来一样。

难道是有谁躲在仓库里看什么恐怖片或者打斗片?刘大力这么想着,胆气稍微壮了一点点,他猛地一脚踹开仓库大门,冲了进去。

然后他就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他看见仓库里明明没有亮灯,却有一层奇怪的淡黄色光芒铺满了整个仓库。在这一圈柔和的黄光的笼罩之下,仓库里已经是一片狼藉,正中央站立着一个可怕的怪人——一个长着两颗头颅的畸形儿。

此刻这个双头怪人正叉着腰站在仓库中间,布满伤疤的丑陋大脸上满是一种无所谓的极度傲气。在他身边的地上,七零八落地散布着许多血红色的东西,刘大力仔细一瞧,看清楚了那些都是什么,立刻吓得魂不附体:那些血红色的玩意儿,竟然全都是被粉碎的人的身体!看看那个双头怪人的神情姿态,似乎这些散落一地的胳膊、小腿、内脏、头颅全都是被他撕碎的。

刘大力这回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吓尿了,括约肌已经完全不受控制,裤子一下子就湿透了。他扔掉警棍,转身就想跑,但不知怎么的,刚刚跑到仓库门口,脚底下就有一股莫名的阻力让他的脚步变得迟滞而沉重,令他无法迈开步伐。

紧跟着,他忽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全身的力气飞快流逝,就好像从一个破了口的水杯里漏水一样。他腿脚发软,再也无法支撑身体,一头栽倒在地上。而奇怪的是,尽管摔得很重,他却并没有感觉到太疼,似乎整个身体的感觉都变得迟钝麻木。他瘫软在冰冷的地面上,只觉得太阳穴一阵阵跳动,肺里只有出的气、却很难再吸进哪怕是一丝的新鲜空气。他的心脏像是被人捏住了一样,跳得越来越轻越来越慢,眼前变得一片漆黑,视线里的一切都模糊不清。

刘大力用尽最后的力气,努力抬起眼皮,但他的视线已经看不见远处了,只能勉强看到自己的手。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的手在这短短的不到一分钟时间里变得枯瘦如柴、青筋暴露,上面布满了老人斑。

我难道是…老死的?这是刘大力最后的念头。

从刘大力闯进仓库,到他倒在地上不可思议地活生生老死,那个双头怪人都并没有正眼向他瞧上一眼。倒是等刘大力死后,他的目光看向了仓库一角:“小路,看来任何地方都少不了你啊,而且选择最后时刻再出来也是你的风格。”

“范兄,杀人是你的乐趣,我当然不好掠人之美,”从仓库的那个角落里走出一个相貌俊美的年轻人,“只是刚才那个最后闯进来的普通人,我担心你会放他走,所以才抢了你的生意。”

这一美一丑两个对比到了极端的人,自然就是守卫人家族中的两位翘楚:范量宇和路晗衣。范量宇的蠹痕带来的是极致的破坏与毁灭,所以会留下那一地碎尸残肢;而路晗衣,却具有让人迅速衰老至死的能力,不幸的保安刘大力,就是死在他的手下。在路晗衣那张秀美得有点像女人的面孔之下,在他总是挂在嘴角边的温和笑容之下,隐藏的是一颗从不软弱怜悯的冷酷之心。

“担心我会放走他?”范量宇眉毛一挑,“这话倒真是有新意。”

“要是过去的你嘛,我肯定就袖手旁观了,”路晗衣笑了笑,“但是现在的你不一样了,我担心你的心里会产生软弱的种子。”

范量宇歪头看着对方:“哦,你的意思是不是指那个姓文的小姑娘?”

“还能指谁?”路晗衣一摊手。

范量宇咧嘴一笑,忽然间身上浅灰色的蠹痕暴涨,排山倒海般向着路晗衣席卷而去。路晗衣并没有躲闪,也释放出黑色的蠹痕,笼罩住全身。两股蠹痕猛烈相撞,发出低沉的轰鸣,随即光晕散去。范量宇纹丝不动,路晗衣的身子却摇晃了几下。

“我最近已经很努力地在提升自己了,还是不如你。”路晗衣摇摇头。

“不错了,换成过去的你,你至少得后退三步。”范量宇哼了一声。

“不过话说回来,我不过是开了你一句玩笑,你何必动那么大火气,莫非是被我说中了,你真的对那个姑娘产生了好感?”路晗衣坏笑着。

范量宇抄着手,冷冷地盯着路晗衣:“我不会口是心非。我对那个姑娘有好感,完全不需要否认,也不会在意你是否笑话挖苦。但你要清楚,我从来不会软弱,任何人、任何原因都不会让我软弱。下次你再说这种话,我也许真的会考虑杀了你。”

路晗衣高举双手:“好吧好吧,我承认我说错了,缴枪不杀。该聊聊正经事儿了。你杀死的这几个黑暗家族的家伙,你知道他们的来历吗?”

“我用最高的痛觉刺激折磨过他们,但他们还是不肯说,”范量宇说,“所以我只能干掉他们了。听你的口气,你知道他们的来历?”

“他们本身不值得一提,无非是一些不入流的黑暗家族。但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和那个西藏家族有关。”路晗衣说。

范量宇微微一怔:“西藏?难道是那帮奇怪的混蛋有什么动向了?”

“是的,就是那帮奇怪到极点的混蛋,”路晗衣点点头,“几百年来,他们一直没有什么大动作,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但是最近,他们好像是有了一些异动。”

“为了什么?”范量宇问。

“暂时还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此事和两年前的某次西藏考古有关。”路晗衣回答。

范量宇眉头微皱:“你是指…那群遇到了地震,然后莫名奇怪像被鬼撵了一样逃回来的科学家?”

路晗衣点点头:“那次地震的地点十分敏感,我和姐姐当时就判断,他们有可能找到与我们的世界相关的东西,所以马上派家族人员去调查。但结果…”

他没有再说下去,但范量宇已经明白了。他沉思了一阵子,慢慢地说,“如果西藏的那群家伙真的又出现了,整个守卫人世界恐怕都要面对一场惨烈的血战…倒是他妈的满合我胃口的。”

“你天生就是个杀人狂嘛。”路晗衣苦笑一声,“我可是希望这一仗能不打则不打,否则的话,代价太大。”

“我无所谓。流血越多,我越开心。”范量宇龇牙一乐。

“如果你想要守护的人也有流血的危险,你也开心吗?”路晗衣问。

范量宇脸色微微一沉,没有回答。过了半晌,他才重新开口:“我倒是有另外一个问题要问你。这些日子以来,我注意到,来到北京的奇怪的黑暗家族越来越多了,但他们的目标却并不全是天选者。还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似乎对住在宁家的那个哑巴小姑娘更感兴趣。”

“我也注意到了,”路晗衣说,“但我和你一样,同样没有弄清楚那个小姑娘到底是什么来头。我专门探查过,并没有发现她身上有附脑。当然也有可能和天选者一样,是那种由于未知的原因暂时没法唤醒的附脑,也许需要科学仪器的检查才能发现——真够讽刺的。”

“她不会是…第二个天选者吧?”范量宇思索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