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这句话,他猛地挥起烛台,向着身前的那条大汉扑了过去。对方轻巧地一侧肩,闪开了他这一下,然后脚下顺脚一绊,冯斯失去平衡,普通摔倒在地上。这一下似乎摔得很重,他嘴里哼唧着,一时间爬不起来。

“看起来气势那么足,原来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大汉狞笑一声,上前一步,一脚朝着冯斯的背脊踩下去。但就在他的脚底即将踩中冯斯的一瞬间,冯斯忽然间就地一滚,躲开对方踩踏的同时,右手已经把放在墙角的一样东西稳稳地握住。没等对方反应过来,他右手一挥,一股刺鼻的雾气朝着两条大汉的脸上喷去。

——那是黎微扔在墙角的一瓶杀虫剂。

两个打手捂着眼睛发出了痛叫声,冯斯借机跳了起来,将就着杀虫剂的金属瓶子,朝着两人的脑门上狠敲下去。两声钝响后,瓶身都被敲得变形了,但两人却并没有晕倒。而杀虫剂瓶子已经又弯又瘪,没法再用了。

冯斯扔掉杀虫剂瓶子,又弯腰捡起了第三件工具:一根大号的臂力棒。他双手握住臂力棒,使尽全力向着两人抡过去。虽然臂力棒弹性十足,击打的手感不是那么爽快,但毕竟还是够重够硬,也没有那么容易坏。这两下重击之后,两名打手都被打昏了。

“你们他妈的才是绣花枕头!”冯斯恶狠狠地骂道,然后回过身,冲着黎微翘起大拇指,“你真是太棒了。这要换个会收拾的女人,我还真没办法接二连三发现那么多趁手的工具。”

黎微很是得意:“这叫做懒人有懒福。”

“不过这根臂力棒是怎么回事?”冯斯说,“这种强度,我掰起来都嫌费劲,你就算再女汉子不可能弯得动。”

“好早以前的一个前任男友留下来的,”黎微说,“他被我赶出去的时候哭得昏天暗地,拉下好多东西都没拿。我把其中一部分拿去卖了废品,这根棒子看看觉得可以当防身工具,所以留下来了。”

冯斯哈哈大笑:“你真是人间奇葩!”

他再转向胖厨师:“怎么样,是不是该我们俩单挑了?”

胖厨师毫不慌乱,似乎也并不在意两名手下被打倒,居然轻轻鼓起掌来:“在劣势之下懂得采取策略故意示弱,脑子不错。可惜的是,人脑子好使,附脑不好使,终究还是不顶用的。”

“我懂你的意思,不就是在拐弯抹角说我是个废物么?我已经习惯了。”冯斯浑不在意,“问题在于,你的肌肉男已经躺下了,蠹痕又没法使唤,你还有多少招数呢?”

“蠹痕没法使唤?”胖厨师诡秘地一笑,“我问你,你小时候看过圣斗士吗?”

“看过,怎么了?”冯斯觉得自己有点跟不上胖厨师的跳跃性思维。

“还记得那句台词吗?”胖厨师的胖脸上闪烁着天真无邪的光芒,“同样的招式对圣斗士是不能用两次的。”

他霍然伸手入兜,掏出一根吹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在嘴边,吹出了一根闪亮的钢针。

冯斯下意识地想要闪避,但瞬间意识到身后就是黎微,这一下闪不得,犹豫之下,咬牙决定不动。但虽然他没有动弹,毒针却也并没有刺中他,从他的耳畔擦了过去。听着耳边的这一声搜的声响,冯斯意识过来,对方的目标根本就不是他,而是黎微。

他急忙回头,果然,那根针正插在黎微的耳畔。黎微的身子摇摇晃晃,向后就倒,冯斯想要去扶已经来不及了。

这时候斜刺里伸出两只手,接住了黎微,居然是刘岂凡。从胖厨师闯进来之后,他就一直缩在房间的一角,大气都不敢出一声,令冯斯差点忘记了他的存在,此刻看到他伸手扶住黎微,不免让冯斯有点小小惊诧。当然,双手接触到黎微的身体,刘岂凡照惯例脸红得像猴子屁股,整个人好似要烧起来一样。

这厮存在感果然薄弱,简直就和空气差不多,冯斯禁不住在心里吐槽。他正想上前查看黎微的状况,胖厨师已经开口了:“放心吧,针上涂的只是麻醉剂和‘酒’的混合物而已。她没事,一会儿就能醒过来——在我们的地盘。”

酒?冯斯先是一愣,继而明白过来胖厨师的用意。这个死胖子所说的,当然不是普通的酒,而是守卫人们用来抑制附脑觉醒的药物。他想要麻醉黎微的附脑,令她无法消除他人的蠹痕。

果然,随着黎微的昏迷,胖厨师身上的蠹痕释放了出来。

仍然是几个小时前冯斯所见过的那种棕黄色的蠹痕,但这一次,蠹痕不会失效了。冯斯无处逃遁,

他很快感觉到全身酸软,似乎所有的力量都在飞快地消逝,整个人好像变成了一个正在漏气的气球。无论怎么努力用力,都完全没有用处,仅仅几秒钟的时间,他就连站都站不稳了,双腿一软,坐在了地上。有过了几秒种,这样的坐姿也无法保持了,只能瘫在地上,像一张隔夜的煎饼。

“难怪不得你上次看到我的板凳砸过去都不躲,”冯斯连口舌都有些无力了,说起话来也含含糊糊,“你这个蠹痕用来打架还真有用。”

“我已经手下留情了,”胖厨师憨态可掬地笑着,“我原本可以让你连呼吸肌都用不上力,那你就活活憋死啦。”

“算、算你狠…”冯斯黔驴技穷,心里知道这一趟又要落入敌人的手里了。还在对于他这个废物天选者来说,被人打败、被人捉拿完全就是生活常态,居然心里也不算太慌张。

他眼睁睁地看着胖厨师一手一个,像拎小鸡一样拎起他和昏迷的黎微,再用脚尖踢醒两名倒在地上的手下,出门而去。胖厨师甚至没有出口招呼刘岂凡,刘岂凡自己乖乖地跟在他身后,没有抗拒,没有挣扎,半个字都没有说过。

还是烂泥糊不上墙,冯斯在心里想着,活该一辈子做奴隶。

他的身子在地板上拖行着,被拖进电梯,被拖到胖厨师开来的suv里,好似一捆稻草。他在半途中好几次试图挣脱,但身体四肢好像已经完全不属于自己了,肌肉完全无法用力。胖厨师说得没错,要是对方再狠一点,完全可以让他连呼吸都不能自主。

稻草一样的天选者瘫在suv的后座上,和黎微挤在一起,耳听得胖厨师发动了车子,除了听天由命之外没别的可做。冯斯觉得自己已经渐渐麻木,甚至连屈辱感都难以再从心里涌起了。

如果我始终侥幸不死,难道就一辈子这样扮废物、一辈子被人折腾摆布吗?他呆呆地想着。那些小说和影视剧里的主人公,一个个都牛逼得不得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路打怪升级不亦乐乎。老子为什么不能像他们那样拉风?为什么顶着打败魔王的天选者的名头,要成天扮演一捆被搬来搬去的稻草,甚至连心爱的人都无法保护、只能忍痛割舍?

一想到姜米,他又觉得胸口开始发闷发痛,这种难受的感觉居然和那些骗小女生的言情故事里所描述的一模一样,总是让他觉得很没面子。但紧跟着,他的脑子里微微一阵晕眩,随即感觉到了身上的肌肉突然开始紧实,力量似乎又恢复了。

这是怎么回事?冯斯不解。但他一向反应很快,既然力量回来了,第一个念头就是跳起来趁敌人不备赶紧出手偷袭。然而忙中出错,他忽略了自己只是在一辆汽车里,这一跳起来脑袋直接磕到了车顶,撞得他眼冒金星,那一瞬间想好的种种作战计划全部化为泡影。

好一会儿他才缓过劲来,并且发现敌人并没有借这个机会重新制服他。他意识到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捂着头小心地弯腰站起来,向着前排扫了一眼。

他发现胖厨师和两个手下都像泥塑一样愣在车座上一动也不动,刘岂凡却在伸手解安全带和开车门,不过这些简单的动作他做起来却显得相当吃力,像是精力不济。冯斯一下子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

“我真是小看你了,”冯斯说,“看来每一个男人的心底都藏着英雄救美的情结啊。你别说话,我知道你用减慢时间的蠹痕很耗体力,你也甭解安全带开门了,我直接把那三位扔出去,我们开这辆suv走。”

他麻利地动手,把胖厨师和两个手下都拉了出去,想了想,从胖厨师身上找出毒针,在三个人身上都刺了几下。按照胖厨师的说法,针上混合着麻醉剂和“酒”,应该足够这几位躺上一阵子了。

然后他坐到驾驶位上,发动了汽车:“刘兄,你这次就算是公然和他们撕破脸了,也没办法再回去了。跟我走吧。”

“走不了多远的,”刚刚收回蠹痕的刘岂凡虚弱地说,“在这半天的时间里,我已经两次使用了蠹痕,附脑很快就要觉醒,吞噬我的神智。你扔下我吧,希望你以后能够…”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接着说出口:“希望你能好好照顾黎小姐。”

“别他妈做出一副情深意长的临终交党费的德行!”冯斯狠狠地说,“不就是需要‘酒’么?我会想办法弄给你的!还有…”

他伸手指了指后座上依然在昏睡的黎微:“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最好是亲口说给她听。”

刘岂凡的脸又变红了。

第五章、疲于奔命 2

一番折腾之后,总算暂时安顿好了一切,冯斯只觉得挡不住的倦意涌上全身,这才意识到自己一夜未睡,简直恨不能直接倒在地板上大睡一觉。但身边还站着何一帆,对方刚刚帮了他大忙,他不能不打起精神陪着笑脸。

“我知道你现在很困想睡觉,但有些话,我非和你说清楚不可。”何一帆说。

“我明白,你每次和我说的话,虽然可能不大好听,却往往都是真话,”冯斯往沙发上一靠,“我从来不怕听真话。”

“所以你才会活得那么痛苦。”何一帆叹了口气。

冯斯一怔:“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很聪明,即便是不好听的话,你也会用理智去判别真假,不会盲目抗拒,也不会自我欺骗;但你同时又很有尊严,即便理性上接纳了那些话,感性上也会不断地被屈辱和不甘所困扰。”何一帆轻声说。

冯斯沉默了一阵子:“所以,现在我的感性又开始觉得很不好受,但是理性却不得不承认你说得有道理。说真的,在过去的历史上,像我这样的废物天选者,到底有没有出现过?真的半个都没有么?”

“从来没有过,”何一帆很肯定地说,“所以你的出现让所有人都十分困惑。过去的那些天选者,虽然每一个最终都失败了,但都是很早就展现出了惊人的能力,毕竟附脑不足够强的话,是不可能和魔王发生联系的。你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一个,明明能感受到魔王的精神力量,却从来不能展现出任何主动的能力。”

“那会不会弄错了?其实我根本不是天选者呢?”冯斯说,“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在想,天选者也不过是后来人们总结出来的概念,并没有什么真正严密的标准。或许我只是另外一种异类的存在,出于巧合,拥有某些和天选者重叠的素质,却根本不是呢?”

何一帆歪着头想了一会儿:“倒是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那如果我有法子澄清,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了?”冯斯的心里瞬间燃起了希望。

何一帆伸出手,拍了拍冯斯的手臂,眼神里充满了怜悯:“那只是一种可能性,一种并不算大的可能性。更何况,就算你真的不是天选者,也没有人会相信的,或者说,没有人愿意相信。”

“为什么?”冯斯一下子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如果我这样的废物并不是真正的天选者,难道守卫人们不应该好好松口气吗?为什么不愿意相信?”

“因为人们需要一个天选者,”何一帆说,“这就是能一刀秒杀你的终极答案。”

“人们…需要?”冯斯喃喃地重复了一遍。

“最近几十年来,魔仆和妖兽的异动越来越频繁,势态和过去截然不同,种种迹象都在预示着魔王的重现。对于拥有附脑的特殊人群来说,守卫人当然是急于找到一个新的天选者,来保留对抗魔王的希望,鼓舞所有人的士气;而黑暗家族,一部分想要活捉天选者来寻找和魔王重新建立联系的方法,另一部分…”

“想要直接干掉天选者,打击守卫人的士气,对么?”冯斯说。

何一帆没有开口,但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冯斯低着头,像是在观察自己的脚尖:“也就是说,并不是我一定是天选者,而是人民需要我做这个天选者。”

“没错,就是人民需要,所以必须赶鸭子上架。你就是那只鸭子。”何一帆点点头。

“那么,你想给我什么建议呢?”冯斯问。

“我有两种建议,看你愿意接受哪个。当然,两者都不接受也没关系,总归是你自己的选择,自己的命运。”何一帆说。

“说说看吧。”冯斯看着何一帆,心里隐隐猜到,无论是哪一种选择,一定都是无比艰难无比纠结。

“第一种,我帮助你躲起来,”何一帆说,“你也知道,现在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你,靠你自己是绝对逃不掉的,但有我的帮助,就有可能。虽然我们家族在战斗方面的实力不强,但正因为如此,别的偏门左道我们擅长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