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时也说不清楚,”刘岂凡苦恼地敲敲头,“我明明没有来过这儿,为什么会感觉似曾相识呢?”

“马上就会知道了。”冯斯努努嘴,“主人来了。”

只见从黑色穹顶的顶端慢慢坠下一团水滴状的黑色胶体,浑似没有重量一般轻飘飘地落到了地面上。刚落下时,它的大小近似于一头健壮的公牛,但紧跟着,整个身体开始缓缓地膨胀,就像正在充气的热气球一样越变越大,最后几乎占据了半个穹顶下的空间,体型也接近一个椭圆。

随着形状的基本固定,这个奇怪的物体的前端上方打开了两条缝,两道令人毛骨悚然的绿光从里面射出来。

“那是眼睛吧?”姜米小声问。

“多半是了,”冯斯说,“这是我所见过的最大的一只魔仆,不过看它老人家的身段,好像有点虚胖。”

“虚胖?什么意思?”

“说不清楚,但总感觉它这个形态不太正常,一种直觉吧。”冯斯说。

两人说话的功夫,那对绿色的眼球转了转,像是看清了三个不速之客的形貌,微微流露出一丝惊诧。

“你们是什么人?”魔仆用苍老而沉闷的声音问道,声音好像是直接从它的体内响起的。

冯斯犹豫了一下,决定实话实说:“我是天选者。”

“哦,是吗,天选者?”魔仆的语调听起来有些恍惚,“为什么不是小安?”

这个回答十分出乎冯斯的意料之外。听口气,魔仆是在等待一个叫“小安”的人,那些桌椅和酒杯酒瓶大概也是为小安预备的,但这并不是重点。关键在于,他已经报出了自己天选者的身份,而魔仆听上去浑不在意,依然只是关心着为什么小安没来。

这可真是离奇。到现在为止,冯斯也遇上过好几位魔仆了,这些魔仆性格各异。比如张献忠地宫里的蛇身魔仆,颇带有几分狂狷的气质;相比较而言贵州山区的老祖宗就比较木讷。介于魔仆和妖兽之间的西藏巨鼠虽不能说话却十分奸诈,而前几天在燕郊出现的那位显然是在努力向着更像人的方向进化,已经能喜怒不形于色,甚至于——冯斯自作多情地猜测——如果她的身量不是那么巨大,搞不好还可以和冯斯调调情。然而它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都对冯斯的天选者身份十分重视。不管是想要联通他和魔王的精神,还是尝试吃掉他,还是想方设法试图唤醒他的蠹痕,只有要冯斯出现了,立即就会成为魔仆眼中的焦点。

但是眼前这位胖得像个巨型热气球的魔仆大爷,竟然在明明白白听清楚了冯斯天选者的身份之后,并没有表现出对他有任何特别兴趣。这可真是太古怪了,冯斯甚至隐隐感到有一点失落。

“你是谁?小安又是谁?”刘岂凡发问。

“我?我是魔王的奴仆。小安就是小安,他应该来陪我喝酒。”魔仆说。

“这张桌子就是为小安预备的吗?”冯斯问,“他经常来陪你喝酒?”

“是啊,也只有他来陪我,不过其实是他一个人喝,我看着。我不能喝酒。我也不知道酒是什么味道。他带了好多酒到这里来,说是存在我这里,来的时候就能直接喝。他有时候喝白酒,有时候喝红酒,最近一年特别喜欢红酒,说他心情好,但是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心情好就要喝红酒。人类为什么爱喝酒呢?好奇怪……”

魔仆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听得三个人目瞪口呆。姜米轻声问冯斯:“你跟我形容过的那些又凶残又狡猾又邪恶的魔仆,就是这样的?我怎么觉得这像个神经病呢?”

“作为一个在精神病院度过假的人,我必须纠正你,这是精神病,不是神经病。”冯斯一本正经地纠正她,“确实很奇怪,这个魔仆真的是相当不正常,有点像那些唠唠叨叨的孤寡老人。”

“也许他本来就很老了,而且离死不远了。”刘岂凡说。

冯斯看了刘岂凡一眼:“刘公子,奇怪的不只是这只魔仆,我感觉它出现之后,你也有点不对劲。”

刘岂凡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从一到这儿,我就总觉得能感觉到一种熟悉的气息,魔仆出现后,这种感觉更强烈。”

冯斯想了想:“要不然,你走近它身边试试?不然它现在这个状态,根本就没办法交流。”

刘岂凡深呼吸了一下,迈步来到书桌前。魔仆好像丝毫也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仍然在嘴里颠三倒四地说着呓语。但当刘岂凡大着胆子伸手拿起酒杯的时候,它还是停下来,斗大的双目转动了一下,把视线放到刘岂凡身上。

“这是小安的酒,你为什么要喝?”魔仆问。

刘岂凡被问住了:“我……那我不喝了。”

他正准备把酒杯放下,魔仆却已经说话了:“那倒也不必。反正酒多得很,你喝几瓶也没问题。”

这个魔仆倒还挺大方,冯斯想。

刘岂凡真的拿起一个红酒瓶,往杯子里倒了满满一杯,咕嘟咕嘟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半。

“第一次喝酒,没想到那么难喝……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喝酒。难喝死了。”他咂着舌说。

他原本极少喝酒,这一大口红酒下肚,很快脑子就有点晕晕乎乎,身子也摇晃了一下,冯斯连忙帮他接过酒杯。不过,在酒精的刺激之下,刘岂凡的胆子似乎更大了点。他抬起头,和魔仆的绿色巨眼直视着,发问道:“小安经常这样陪你喝这些猫尿一样的酒么?”

“不算经常,有时候好几年都不来,有时候来得频繁点。”魔仆一说起小安,又是那种絮絮叨叨的语气,“但其实也可能是我的错觉。自从那一年之后,我的感觉就很错乱,老是感觉不到时间到底是在往前走还是在往后退。”

这话挺有意思的,冯斯想,它为什么会单独提到时间?“那一年”又是哪一年?

刘岂凡似乎比冯斯更加敏感:“时间?你也对时间感觉更敏锐对吗?我还没有告诉你,我是有附脑的人,我的蠹痕可以让时间停止。”

“哦?原来是你啊。”魔仆说。

刘岂凡一愣:“什么叫‘原来是我’?”

“有那么几年,小安常来看我,每次都要从我身上取走一些体液,说是要去培养一个人才,”魔仆说,“他说他发现了一个天赋异禀的少年,对时间的敏感度远远超越常人,如果能注入我的体液去刺激他,他或许会变得很强。”

“没错,就是我,经过了几次手术后,我逐渐掌握了让时间停止的能力。”刘岂凡说,“看来,那个把我带人家族的人,就是你的朋友小安了。他是不是姓冯?是不是一个看上去四五十岁的中年人?”

魔仆显得有些迷茫:“姓什么?我没有在意过。可能姓冯,可能姓李,可能姓刘,但姓什么一点也不重要,他首先是小安,是一个具体的唯一的存在,姓什么都不能改变这一点……”

它就像一个发了疯的哲学家,表述了一大通小安的唯一性之后,才想起回答刘岂凡的第二个问题:“长相有什么关系呢?小安跟我讲过一个人类的谜语,说有一个人,早上四条腿,中午两条腿……”

真他妈活见鬼了,冯斯想,怎么会遇上这么一个疯疯癫癫的魔仆。一只魔仆不顾着对付守卫人,不着急唤醒魔王,对天选者的出现都无动于衷,居然躲在幽深的地下河里当起了哲学家,简直是乱七八糟岂有此理。当然,还是有收获的,从刚才魔仆的话语里,仍然可以提炼出一些关键信息。

那个名叫小安的人,无疑就是祖父了,从魔仆的描述来推测,祖父会时不时地来到这条地下河里,和魔仆聊聊天,甚至还为此专门准备了酒。很显然,这只魔仆就是丰华明三十年来始终坚守在这座条件异常艰苦的地下水电站的原因。

不过另一方面,该魔仆也相当的与众不同,它既不把人类当成仇敌,也不把人类当成奴隶去驱使,至少,它是把祖父当成一个可以平等交流的对象,一个朋友。它似乎还挺盼望着祖父来到这里看望它,虽然自己不喝酒,却一直为祖父保藏着各种好酒。

大概也是在这里待得太久了,有些寂寞了吧?冯斯猜想。不过,祖父把魔仆藏在这里,是为了什么呢?这只魔仆又有什么样的能耐呢?

另一个重要信息是,刘岂凡能获得现在的停止时间的蠹痕,和他吸取了魔仆的体液有很大关系,所以刘岂凡会隐隐觉得这里似曾相识。那么,它的能力难道也和时间有关?

刘岂凡仍然在继续和魔仆对话,但魔仆说起话来始终颠三倒四,而且思维发散性极广,总在一些无关的直接问题上绕来绕去。而冯斯等人最关心的几个问题——它到底有什么能力?它和祖父“小安”之间是什么关系?小安究竟是什么人?——它却始终没有回答。

“我怎么觉得,它是在故意装傻呢?”姜米有些疑惑地说。

“我也这么想,”冯斯说,“有点不大对劲。”

他用照明灯四处照射了一下,瞪大眼睛仔细观察,他终于发现,四周那个原本漆黑如墨的穹顶上,隐隐闪烁着一些亮晶晶的色泽。再细细一看,这些亮泽来自于一层极薄如蝉翼的透明薄膜,这些薄膜已经覆盖遍了穹顶的全部表面,而它们的来源是一些蛛丝一样的细线。

——这些细线都是从魔仆背对着三人的那一面射出来的。就在魔仆像患了老年痴呆的老年人一样不停逻辑不清地唠叨的时候,它已经悄悄地释放出这些细丝,然后覆盖在穹顶壁上形成了这一层薄膜。

冯斯陡然间遍体生寒。他大喊一声:“刘公子!快跑!”

刘岂凡懵懵懂懂地回头看了他一眼:“怎么了?”

“这个死胖子在扮猪吃老虎!”冯斯觉得自己的嗓子里快喷出火来了,“快跑!”

然而“快跑”两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知道怎么下手。这里是在地下河的底部,周围还被穹顶状的罩子封住,实在不知道该往哪儿跑。

冯斯果断地用蠹痕创造出一把匕首——他现在的能力所能变化出的防身武器的极限,然后扑向穹顶,用尽全力一刀刺了下去。但这一刀刚一刺到那层薄膜上,就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反弹出来,把这把匕首弹飞了。

紧跟着,整片薄膜从穹顶上剥落下来,猛然向中间收拢,把三个人以及魔仆都收在其中。一阵天翻地覆的碰撞中,冯斯紧紧抓住姜米的手不敢放松。他感到姜米也伸出另一只手来,搂住了他的腰。两人滚做一团,然后一起撞到了魔仆的身上。他没有料到,魔仆看起来山一样的庞大身躯竟然和纸做的一样一碰就破,刘岂凡也在魔仆身上撞出了另外一个洞,三人都滚进了魔仆的体内。

王璐一丝不苟地在来访人员登记簿上填写下自己的姓名和职业,放下笔,冲着保安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她穿着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装,显得精神而干练,而跟在她身后的是一个穿着没有剪掉商标的名牌西装的中年人,浑身上下散发出暴发户的嘴脸。

“谢谢你了,大叔。”王璐说。

“你是刚上班的吧?”保安似乎也很乐意和这个虽然不漂亮、但是十分可爱的姑娘聊两句天,“以前没见你来过。”

“是啊,我们中介行业人员流动挺大的,我以前在别的区域,那边的门店关掉了,才转到这儿来的。”王璐脸上露出发愁的表情,“这两年房子不好卖啊。”

“可不是,前几年天天看见你们带人来看房子,这两年看房的都少了,”保安点点头,“我认识的几个房产中介都兼职送快递了。不过你们苦虽然苦点,毕竟还是有机会赚到大钱,不像我们只能吃死工资。”

“这就是围城了,城里城外互相看着羡慕。”王璐说。

“你说的真深奥。”

王璐带着身后看房人模样的中年男人走进小区。然而,她在门口登记带看的是该小区15栋的某套房子,此刻和中年人却径直走向了7栋,然后乘电梯上到9楼。王璐看看走廊里没有人,催动蠹痕,瞬移进入房间,然后打开门放中年男人进入。

这是混迹网络的当红摩登道士祝清散在北京的三套房子之一。

“前两套房子都找过了,什么都没找到,还让那个聪明的老头溜掉了,”王璐说,“如果这套还是什么都找不到,唯一的线索也就断啦。”

“你好像对那个姓魏的老头还挺佩服的。”男人说。

“一个普通人,年纪那么大了,身体那么弱,居然能够三番五次地从守卫人的追捕中逃脱,也算是很有头脑啦,”王璐说,“我最佩服聪明人。”

男人不再多说,在祝清散装修豪华的客厅中央席地而坐,闭上双眼,一圈墨绿色的蠹痕扩散出去,充斥了整套房子。王璐在沙发上坐下,听着男人每隔几分钟的汇报:“入户花园里没有异常物品。”“客厅里没有异常物品。”“主卧里没有异常物品。”“次卧里没有异常物品。”

二十分钟后,男人收回蠹痕,睁开眼睛。他的额头上都是汗水,嘴里微微喘息,看上去甚为疲惫。

“我已经检查过屋子里所有的文字,包括书籍、报纸、杂志、电器说明书等等。”男人对王璐说,“没有任何文字和魔王有关,甚至于几乎没有与日本有关的东西。他显然是个很谨慎的人。”

“那就只能把电脑硬盘拆回去让技术部门分析一下了,”王璐说,“这倒是没什么意外的。这群人如果不是足够谨慎的话,也不至于直到现在我们都还对他们几乎一无所知。”

男人点点头,手脚麻利地把祝清散放在桌上的笔记本拆开,取出硬盘,又把屋里所能找到的几块移动硬盘和优盘都拿走,装进手提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