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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樱?”文潇岚不解,“不是已经弄明白了她和整件事毫无关系吗?她妈妈没有给她留下任何东西,唯一带过来的药还都注射到路钟旸的身上去了。而且你上次来看我的时候还跟我说了,不知道是哪股势力的人,把小樱妈妈的坟都挖开了……”

“我们也在奇怪,但证据是确凿无疑的。”范量宇说,“从几个月前全球妖兽开始异动起,我们几大家族都监测到,以小哑巴为中心,有一些妖兽的能量在蠢蠢欲动。”

“以小樱为中心?”文潇岚大为吃惊,“这怎么可能?”

“我们开始也以为是巧合。但是上个月,你不是让小哑巴出去玩了一趟么?”

的确,关雪樱和宁章闻原本制定了暑假一起出去游玩的计划,结果由于宁章闻的摔伤,眼看计划要黄——尽管宁章闻不断劝说关雪樱“别管我你自己去”,但关雪樱觉得一个人走不好玩。最后还是万能的社会活动家文潇岚找到了一帮正打算假期旅游的学弟学妹,让他们带着关雪樱一起走,解决了这个问题。那一趟并没有出任何波折,关雪樱也和大学生们相处得很好。

“所以说,那一趟虽然并没有出事,但那些妖兽……其实还在跟着她?”文潇岚只觉得背上一阵凉气,“怎么和鬼故事里的冤魂附身似的?”

“我们也在调查,但到现在还没有调查出结果。”范量宇说,“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那些妖兽是迄今为止进化得最好、力量和智慧都最高的种类。”

“那小樱岂不是很危险?”文潇岚有些着急。

“不好说到底是不是危险,”范量宇说,“按照我们的监测,那些妖兽只是跟着她,并没有任何接近或者伤害她的意图。当然,倒是干掉了几个废物守卫人。”

“是是是,凡是打不过你的都是废物!”文潇岚没好气地说,“那你今天来找我是想要我这个废物帮你做什么?”

“你最好能劝说小哑巴暂时到某个大家族里去避难。”范量宇说,“不一定是范家,任何一家别的也可以。她现在的情况很不一般,我们谁也不知道这背后究竟藏着什么阴谋,但这样的事情的确过去从来没有遇到过。”

“也就是说,你们也无法预料发生什么?”文潇岚问。

“是的,现在那些妖兽都还只是处于跟随观望的状态,暂时没有向小哑巴下手,一旦下手,就绝不会是小事,所以最好是让她躲一躲。”范量宇说着,又补充了一句,“当然我是不在意她的死活的,只不过从形势上来判断,也许她身上真的有点儿什么我们暂时不知道的秘密,不能落入魔王的手里。”

“是是是,我知道,您老是一个毫无正义感的超级大恶棍,和好人绝对不沾边,从来坏事做尽不干一丁点好事儿,你不用每次都强调这一点。”文潇岚悠悠地说。

范量宇有点恼怒地咳嗽一声,站了起来:“行啦,我要说的话说完了,你接着纠结你的竞选吧。”

他拉开门打算出去,文潇岚忽然叫住了他。

“有空的时候,多来看看我吧,别老是有事儿才出现。”文潇岚说,“冯斯出去周游列国去啦,小樱说话不方便,宁哥又是个闷葫芦,能陪我多说说话的,也就只有你了。”

范量宇从鼻子里发出一声不屑的嗤笑,紧跟着又停顿了几秒钟,重新开口时,语气居然显得有一丝温和。

“我尽量。”范量宇说。

范量宇离开后,文潇岚发了一阵子呆,忽然觉得自己失去了在两个学生会之间权衡的心情。还是先去找关雪樱吧,她想,去他娘的学生会主席。

她离开学院的办公楼,发现今晚教学区里颇有几分热闹,前方的第五教学楼传来种种嘈杂的声响,好像是有什么活动。出于一个社会活动家的职业敏感,她有些好奇,决定过去看看。

然而靠近之后,她不由得很是失望。根本不是有人在搞什么活动,而是一帮子学生在打群架,听他们边打边骂的话语,似乎是为了占座之类鸡毛蒜皮的小事。

群架这种事在这所档次较高的大学里算是极为罕见的,所以也吸引了不少学生在安全距离围观,就连几名闻讯赶来的保安也只是在一旁口头劝阻,保不齐心里想的是“打死几个算几个”。然而作为一个曾经陪着地球上最凶悍的男人一起和一群骷髅打架的女汉子,文潇岚自然不会把这种群架当回事。她摇了摇头,转身准备离开。

但意外就在这时候发生了。一个愣头愣脑的打架者被三个人追着打,秉承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夺路而逃,慌不择路地跑向了文潇岚所在的方向。文潇岚已经转过了身,并没有留意身后有人,而挨打者正在抱头鼠窜,也无暇留意到前方。砰地一声,他狠狠地撞到了文潇岚的背上。

文潇岚猝不及防,只觉得自己被一股大力猛地撞飞出去,眼睛都还没看清楚,脑袋就已经狠狠地撞在了某个不明硬物上。她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就晕了过去。

醒过来的时候,文潇岚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从房屋陈设和鼻子里的药水味儿可以判断出这是一间医院。她稍微想了一会儿,才想起之前发生了什么,只能在心里连叫了几百声倒霉。

“你醒啦!”身边响起一个惊喜的声音,文潇岚听出这是宁章闻。她扭过头,刚想要说话,头上一阵剧痛,痛得忍不住呻吟出声。

“你别动。”宁章闻连忙说。紧跟着,一双小手扶住了她,替她掖好枕头。那是关雪樱。

“没事儿,就是头有点疼,其他没问题,还没被撞傻。”文潇岚苦笑一声。

从宁章闻口中她才得知,她其实只昏迷了两个小时,这会儿刚刚到凌晨时分。所幸检查无大碍,只是轻微的脑震荡,外加摔倒的时候有一些表皮挫伤。医生建议留院观察四十八小时。

“一点点都没有伤到脸,你还是和原来一样漂亮。”宁章闻强调说。

“宁哥,这话原本应该是冯斯的台词……”文潇岚忍不住笑了起来。

撞倒她的那个打架者——以及追逐他的那几个人——也鼻青脸肿地过来道歉并且承担了全部医药费。看对方态度诚恳,再加上自己身边也有不止一个惯常惹是生非的朋友,文潇岚也懒得去多计较。

“算啦,就当是休息一天。”她对宁章闻说,“不过,你们怎么来得那么快。”

“范量宇通知我们的。”宁章闻回答,“也是他要求把你送到这家医院的,他说,你们校医院的口碑不好。”

“我明白了,那几个小子肯定也是被他吓唬了,所以才那么老实。”文潇岚恍然大悟。这么一想,范量宇离开院办公楼之后,其实并没有离开,仍然在关注着她的举动。而且,他居然还记得自己对俗称“兽医站”的校医院的嘲讽。现在自己所在的是离学校最近的一家三甲医院。

倒是越来越像一条表面上桀骜无比的忠犬了,文潇岚在心里偷偷直乐。而且她更进一步想到,那几个撞伤她的人并没有被范量宇抽筋扒皮,也算得上是祖上烧高香了,可见这一年来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凶神还是稍微有那么一些小改变的。

虽然他嘴上绝对不会承认。

看见文潇岚无碍,宁章闻先回去了,关雪樱不肯走,想要多陪她一会儿,她倒是求之不得,正好可以把范量宇先前说的话告诉对方。

“所以你一定要多小心。”文潇岚说。

“我小心也没有用,反正谁都打不过。”关雪樱在手机上打字说。

“倒也是,但总之……唉,还是小心吧。”文潇岚说,“要不然真的去四大家族里躲一躲。”

关雪樱摇摇头,继续打字:“我走了就没有人照顾宁哥了。而且我不喜欢去。”

文潇岚耸耸肩。她知道关雪樱虽然外表柔弱,但一向很有自己的主意。她既然不愿意和守卫人们呆在一起,那就没法强求。

“冯斯那个混账只顾在外面风流快活……他要是回来就好了。”文潇岚叹了口气,“好歹现在他已经是个能打的混账了。”

头还是有些疼,吃过止痛药之后,倦意慢慢涌了上来。她合上眼,再度陷入沉睡中,等到醒来时天已经大亮,关雪樱不在身边,应该是回去睡觉了。

不过好在书包也跟随着她被送到医院,笔记本电脑、手机和正在看的书都还在,不至于无聊。细心的关雪樱似乎是专门跑了一趟文潇岚的宿舍,把她的洗漱用品也拿过来了,甚至还带来了打饭用的饭盒。

头疼好多了,身上的擦伤也不影响行动,文潇岚自己起身吃了早饭,然后回到病房,躺在病床上看书,九月的太阳从窗外照进来照到身上,居然感受到了一丁丁点惬意。

就当是偶尔忙里偷闲吧,文潇岚想,虽然付出脑震荡的代价略微惨了一点点。

可惜这样的好时光并没能维持太久,中午的时候,一场提前的秋雨突然而至,雨势还不小。乌云遮蔽了天空,没有阳光可照了。文潇岚遗憾地放下东西,去到医院食堂,打算随便弄点东西吃。

食堂里人不少。文潇岚好容易才找到一个空位坐下来。身边是一堆又一堆愁眉苦脸唉声叹气的人,有些是病人,有些是家属。这些人忧心着自己或是家人的健康与性命,也忧心着不断被掏空的钱包,即便是在吃饭时也没法得到放松。看着他们,文潇岚忽然莫名其妙地想到,过去冯斯所胡编乱造的那些心灵鸡汤,其实未必如他自己所形容的那么不堪。当人陷入绝境的时候,哪怕是一点点明知骗人的鸡汤,或许也可以点亮微弱的希望之光。只要希望还没有完全磨灭,人生就还不算结束。

文潇岚发现自己的思绪一下子沉重起来。她自嘲地笑了笑,很快吃完饭,正准备去洗饭盒,忽然觉得身边一张桌子上坐着的病人隐隐有些眼熟。这是一个干瘦的秃顶老人,苍白的面容憔悴不堪,身前放着的一碗稀粥和一个小花卷说明他的胃口也很差,有可能是身患重病的。而且他身边并没有家属陪伴,似乎是孤身一人。

真是奇怪了,文潇岚想,我应该不认识什么秃头的老人,但又为什么会觉得他面熟呢?难道他以前本来是有头发的,后来掉光了?那么,一个有头发的老人,有这样的脸型,又会是谁呢……

她回想着自己认识的人,无论是学校的教职员工、家乡的亲朋好友还是曾经见过的守卫人,好像都没有长成这样的——毕竟这样的一张脸让人很难忘。可是,那种熟悉的感觉却又是确凿无疑的。

算了,这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儿。文潇岚拍拍脑袋,刚刚脑震荡了,不适合冥思苦想,索性别再去想了。她走过这个老人,来到食堂长长的洗碗池边,刚把饭盒放进水槽,还没来得及拧开水龙头,身边的两个人突然发生了争吵。

那是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的面黄肌瘦的男青年,应该是一对母子。男青年正在愤怒地甩开母亲的手,大叫大嚷着:“我不回病房!你收拾东西,我们马上走!”

“不能走,不能走啊!”母亲死死拉住他不放,“大夫说了,还有一点希望,还有希望的!”

“一点希望就是没希望!再说了,有希望没钱有个屁用!”青年吼道,“把房卖了你和爸往哪儿住?你们下半辈子不过了吗?”

文潇岚听明白了,这位青年大概是得了某种绝症,医生诊断希望渺茫,想要放弃治疗。他说话的口气虽然粗鲁,对父母却也是一片孝心,担心治病花光了家里的钱,让父母以后的生活难以为继。她一向最见不得这样悲惨的事情,匆匆洗了饭盒,转身就走,不想再多听。但母子俩接下来的两句对话却让她停住了脚步。

“大不了我们回乡下,反正我和你爸都是乡下出来的。”母亲噙着泪说,“乡下老房子还在,虽然旧了点,总还能挡风遮雨。”

“不如现在就带我回乡下,”青年木然地说,“把我扔到老院子里,起码我死之前还能看着院里的花花草草,总好过把钱给医院,就像扔到水里一样……”

这两句话一下子提醒了文潇岚,她猛然想起了那个秃顶老人究竟是谁。

——那是魏崇义!梁野等人一直在寻找的、手里掌握了不少未知秘密的那位精神病院院长。这个人她的确没有亲眼见过,但因为很多人都在找他,冯斯也给她看过照片。当时冯斯还专门跟她介绍过魏崇义的精神病院的实质。

“说白了,就是一个完全没有任何医疗资质的乡村托管所,用来把附近村子里的精神病人都关进去。”冯斯说,“一般的农村人给不起城里精神病院的钱,而且也比较忌讳所谓的‘疯子’,把他们扔到魏崇义那里,其实就是任他们自生自灭的意思。而魏崇义和梁野也利用了这一点,把那里改造成了秘密的实验基地。”

现在母子俩“给不起城里医院的钱不如回乡下”的对话,一下子唤起了她的记忆。她不动声色地又去打了一份菜汤,坐在离秃顶老人不远不近的地方,悄悄地观察。没错,这真的是魏崇义,虽然头发掉光了,但脸型就是那样。尤其那双看似混沌无神、实则充满狡诈与智慧的眼睛,让人一看就联想到一只年老体衰却经验丰富的狐狸。

现在满世界的人都在抓他,他却偏偏躲在北京市区的医院里,倒真是非一般的胆大啊,文潇岚想。

她不动声色地慢慢喝着涮锅水般的白菜汤,心里一时间打不定主意要不要赶紧用手机把这个消息通知冯斯。要是在往常,这个动作肯定毫不犹豫,但此时此刻,她的脑子里却冒出了另外一个古怪的念头:冯斯曾经说过,魏崇义手里尚未被发掘出的秘密可能成为他手里的一枚重要棋子,所以他一定要争取抢在守卫人之前找到这家伙。

那么问题来了:应不应该通知范量宇呢?

文潇岚被这个想法吓了一大跳。她从来没有意识到过,自己有可能会产生“背叛”冯斯的想法,这可着实有些奇怪。等她回过神来,才发现糟糕了:就这么不到半分钟愣神的工夫,魏崇义已经不见了。

“你是在找我么?”正在东张西望的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一个苍老嘶哑的声音。

文潇岚悚然回头,才发现魏崇义不知何时已经站到了她身边。这真的只是一个没什么特殊力量的普通人,而且年老体弱病病歪歪,但他却敏锐地发现了文潇岚对他的注目,并且利用那短短的二十来秒钟离开原地,来到文潇岚身旁。

果然是个妖孽,文潇岚想。事到如今,她也无法否认了,只好点点头:“您是魏崇义先生吧?我是……”

“我知道你是谁。”魏崇义近乎和善地笑了笑,“你是天选者的好朋友,那位姓文的女大学生,经常帮他的忙。今天你盯梢我,也是为了把我的行踪告诉他吧?我奉劝你最好还是不要,毕竟你不是守卫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姑娘,还有大好的年华呢。”

他稍微掀开一点外套,露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看上去像是枪。文潇岚看着他,摇了摇头,在他身边坐了下来。魏崇义微微有些诧异。

“是啊,我当然还想要命,那就只好不说了,不过你这样躲下去也不是办法啊。”文潇岚说,“你离开这所医院,还得四处东躲西藏,一边防着守卫人一边要躲着冯斯。请原谅我说得直白一点,你年纪那么大了,身体又不好,这样继续下去,也许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支撑不住了,那又是何苦呢?”

魏崇义默然,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悲哀。文潇岚接着说:“我不知道你到底想要隐藏些什么,但如果你只是想要得到某些利益的话,恕我直言,按你现在这样的状态,恐怕很难活到那个时候了。还不如把你的秘密交给冯斯,我向你保证,他是一个……”

“我知道,他并不是一个贪婪的人,”魏崇义摆摆手,“事实上,我过去的确是有过一些野心的,甚至于在天选者的力量觉醒之后,我仍然还希望能得到一些什么。但是后来,当天选者的力量第二次觉醒之后,我获得了一些新的信息,拼凑出了一些可怕的真相,想法又发生了改变。我不再是想要自己得到些什么了,只是在害怕。”

“害怕?”文潇岚一愣。

“害怕成为人类的罪人。”魏崇义低声说,“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总还不希望这个世界毁在我的手里。”

文潇岚更加不解:“我只是希望你能帮助一下冯斯啊,帮助他不就是对抗魔王么?怎么会世界就要毁在你手里呢?”

魏崇义犹豫了一阵子,并没有回答,浑浊黯淡的目光越过文潇岚,看向她身后的那对母子。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被劝服,那个儿子不再叫嚷着要出院回家了。他只是颓然地坐在一张椅子上,捂着脸无声地抽泣。母亲反倒不再哭了,站在一旁拍着他的背安慰着。距离两人几步远的地方,一个头发已经花白的中年人默默地看着母子俩,眼神里充满了悲凉。文潇岚猜测他就是母子二人的丈夫和父亲。

“如果我当年不是鬼迷心窍老想着去从魔王世界里掏取利益,而是老老实实地赚钱成家,现在孩子应该比他大多了。”魏崇义忽然说。

文潇岚不知道魏崇义说这句话的用意,没有搭腔。魏崇义叹息了一声:“无论如何,谢谢你刚才跟我说的话。你能不能给我一点时间稍微再想想?相信我,虽然我平时诡计多端谎话张口就来,但这一次,我说的是真话。希望你先不要通知冯斯,也不要通知其他的守卫人,给我一点时间考虑,如果我想通了,就会去找你,把你和冯斯想知道的东西告诉你们。”

文潇岚盯着魏崇义看了一会儿,觉得对方应该是真诚的——何况枪在魏崇义手里,他没有必要哄骗自己。最后她点了点头:“那好吧,我相信你,你留下我的电话号码……”

回到自己的病房,她心里有些忐忑不安。冯斯曾经有过两次和等待有关的惨痛经历:第一次,他听了詹莹教授的话,决定等她一晚上,结果詹莹第二天就遇害了;第二次,他不听哈德利教授的话,执意要留在那间出租屋里等待,结果引发了魔鼠的蠹痕,导致哈德利在幻境中自尽。

“我他妈简直是做什么事儿都不对!”冯斯那时候抱着脑袋对文潇岚抱怨说,“每一次选择,都要弄死一个人。以后他妈的千万别再让我遇到这种‘等我一下’的狗屁!”

可是现在,冯斯不在这里,她倒先遇上了类似的事情。虽然知道魏崇义是个聪明狡黠非常善于逃命的人,她还是始终没法儿放心。

下午的时候,几个同班同学冒雨来看她,一同跟来的还有乐团首席。文潇岚心里藏着事,对首席更加心不在焉,连其他几位同学都能看出首席眼里深沉的哀怨。到了最后,当同学们告别的时候,首席依然磨蹭着不走。

文潇岚在心里叹息了几百声,简直不知道该怎么摆脱这个痴情的男生。自从和周宇玮那一段失败的恋情之后,她已经深深知道,在彻底解决掉魔王那档子事之前,她实在不适合和任何一个普通人谈恋爱,更别提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们了。尽管还在执着地和学生会的小婊砸们做着斗争,但在内心深处,文潇岚已经把自己当成了非人世界中的一员。

而和其他一些女生不一样,当她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绝不愿意给对方虚假的希望,也不会借着对方的热情而去利用对方。然而这位首席完全就是一块执着而害羞的牛皮糖,又不肯直接表白,只是利用各种场合在文潇岚身边磨蹭,她已经暗示过好几次“我对你没兴趣”,对方却还是装作不知道,始终热情依旧。

现在其他人都走了,只剩下她和首席单独相处,偏偏又没了汇报工作之类的借口,文潇岚更加觉得气氛尴尬得要命,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难受,好像有许多蚂蚁在身上蠕蠕爬动。

“那个……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去帮你做的?”首席却恍然不觉,仍然持续着他拙劣的没话找话。

文潇岚简直恨不能范量宇再度出现,赶紧把这位撩妹技能为负又偏偏百折不挠的首席弄昏在地上拉倒。但她也知道范量宇的性格,这种情况下,就算范量宇真的在一旁,多半也会抄着手看笑话。

“该死的大头!”文潇岚脱口而出。

“你在说什么?”首席莫名其妙。

“啊,没什么!”文潇岚连忙摆手,忽然之间,有了个主意:“要不然……要不然你帮我去找一个人?”

“找谁?”首席像弹簧一样弹了起来。

文潇岚描述了一番魏崇义的相貌:“别问为什么,反正你试试帮我找到这个人。我不知道他在哪个科室,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病。”

“我这就去。”首席毫不犹豫。

看着首席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文潇岚才抓起枕头盖在脸上,就好像是要把自己活活闷死。

“没错,的确是我。”闻若喇嘛说,“你没有看花眼,也没有听错。”

“好吧,我服了。”冯斯摇了摇头,“原来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里,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可能突然摇身一变换一个身份。”

“你们过去认识?”一旁的邵澄忍不住问。

“不算太熟,但他帮过我不少忙,房子车子都曾经借给过我,”冯斯说,“不过上一次见面的时候,他还不是秃子,一脑袋头发油光水滑的。而且他那时候也不叫什么闻若喇嘛,所有人见到他,都要尊称一声校长。”

“校长?”邵澄一愣。

“来,给你隆重介绍一下,”冯斯伸手指向闻若喇嘛,“辰星厨师学校校长,知名企业家王欢辰先生。”

大约一年前左右,冯斯和姜米一起去川东一座小城探寻消失的玄化道院的踪迹。梁野等守卫人出于家族禁忌不能靠近,却给冯斯安排了一个接头人。这个接头人并非守卫人,只是一个普通人类,却常年服务于梁氏家族,为他们提供资金。

该接头人名叫王欢辰,在当地开了一家厨师学校,看上去脑满肠肥憨态可掬像是个没有文化的暴发户,实则头脑精明、心思缜密。在那一趟川东之行中,王欢辰为冯斯提供了不少帮助。

可是眼下,王欢辰出现在了这片藏区冰川里,脱下了那身没有剪掉商标的昂贵西装,剃成光头穿上了陈旧的喇嘛袍,这副全新的扮相却好像反而显得很和谐,连脸上的肥肉都不那么碍眼了。

“原来你曾经一直为梁氏家族服务。”邵澄听完冯斯的叙述后,仍然有些吃惊,“他居然没能探出你的底细来。”

“我们的存在本来就较少为人所知,”王欢辰回答,“而且我们都是如假包换的普通人,和那些日本人类似,并没有附脑。不过和日本人不同,我们原本只是默默守护,默默观察,从来不参与到你们的任何争斗中去。我为梁野服务,也只是为了更多地接触和了解守卫人的行为模式。”

“那么问题来了,”冯斯说,“‘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你们又到底在守护什么?”

“其实我们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已经告诉过你了。”王欢辰说。

“初次见面?你告诉过我什么?我怎么一点也不记得了?”冯斯一头雾水。

“还记得我家的装饰么?”王欢辰说。

冯斯回忆着。刚到川东的时候,王欢辰曾准备把他和姜米安置在他所购买的一套专用客房里。王欢辰是一个出色而敬业的伪装大师,不仅仅是在自身的穿着打扮上极力装成一个愚蠢低档次的暴发户,即便是家居装修也做得一丝不苟,极尽中国特色的乡村土豪风,那些灾难性的入户屏风、红木家具、鎏金花瓶混搭着欧式宫廷风的吊灯,看上去惨不忍睹,就算冯斯这样审美能力为负数的货色看了都连犯尴尬症。

但是在那套房子的客厅墙上,挂着一样十分有趣的东西:一幅巨大的唐卡。这幅唐卡所描绘的,是藏族史诗中的英雄人物格萨尔王北地降魔的故事。画面中,身材伟岸的格萨尔王威风凛凛地站立着,脚下踩着一个身形同样巨大的面貌狰狞可怖的妖魔。

当时王欢辰向冯斯介绍说,那个被格萨尔王踩在脚下的,是北方魔国的魔王鲁赞,冯斯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唐卡这玩意儿原本也是很多附庸风雅之人的心头所好。此刻当王欢辰突然由厨师学校校长变身为藏地喇嘛的时候,他才意识到,那幅唐卡其实隐藏着某些深刻的寓意。

“你指的是那幅格萨尔王北地降魔的唐卡吧?”冯斯问。

“我记得你当时盯着那幅唐卡看了很久。”王欢辰说。

“嗯,听到你提到‘魔王’两个字的时候,我还真担心你有什么特指。不过你装无辜实在装得太像了,我并没有多想。”冯斯说,“这么说来,格萨尔王北地降魔的传说当中,其实隐藏着一点儿什么?”

“请跟我来吧。”王欢辰说,“我想请你们看一些东西。”

邵澄看了一眼冯斯,冯斯点点头。两人跟随着王欢辰走进冰川的深处。前方已经是完全未经开发的荒芜之地,地势崎岖险要,随时有发生泥石流和雪崩的危险,别说旅游者了,就连久居此处的本地藏民也罕有进入的。

“你怎么样?”邵澄问冯斯,“你的附脑虽然神奇,但好像并没有增强你的体质。”

“还好,我怎么也是一代篮球健将,虽然比不上你们守卫人,也不至于弱鸡到爬不了山,”冯斯微微喘着气笑了笑,“再说了,我还有这个。”

他扬了扬手,手里握着一支有着漂亮流线的登山杖。

邵澄也笑了起来:“你的蠹痕真是让人羡慕哪。”

“王校长大喇嘛才值得羡慕,”冯斯努努嘴,“真是没想到他作为一个普通人能那么有能耐。”

只见王欢辰在前方行走得稳健自如,脚步几乎没有丝毫停滞,和他土肥圆的身形完全不相称。

“走惯了而已。”王欢辰头也不回地说,“二位小心,跟着我的脚步,前面那一截有一些肉眼不容易察觉的冰缝,不要一不小心溜下去了。”

“你也小心点儿吧,至少我和邵兄溜下去还能有法子自救。”冯斯说。

“我那么胖,最多卡住,下不去的。”王欢辰的声音听上去很悠闲。

三人曲曲折折走了两个多小时,这才接近目的地。此时夜色已经很深,冯斯想要给姜米打个电话,却发现这里根本没有手机信号。算了,他想,反正姜米也早就习惯了。

“就快要到了,”王欢辰说,“我们需要从前面的那个冰缝慢慢滑下去。邵兄我不必担心,冯同学你可以么?”

“直接叫我名字好了,我早就是社会闲散人员,不再是什么同学啦。”冯斯说着,又创造出了一把冰镐,“只要没摔死,我大概还能变出点碘伏啊云南白药啊什么的。”

“那就行。”王欢辰也很爽快,不再多说,当先钻了下去。

这条冰缝狭长而黑暗,好在坡度并不算很陡,而且前方的王欢辰一直在手里握着一支特制的蜡烛,即便在滑行的运动中也没有熄灭,那跳跃的微弱烛光好歹能给人一点安慰。

冯斯一边不断地用冰镐帮助维持身体平衡,一边忍不住想:在过往的岁月里,会不会有无数像王欢辰这样的人,举着摇曳的烛火,从这条幽长的冰道里穿越而过,只是为了维护他们心中的信仰和理想?这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到底在守护着什么?

也不知道过了几分钟,前方的烛光停了下来,说明王欢辰的行动停了下来。冯斯的脚也很快踏到了硬地上。冰缝不再向下,而是向前方延伸出一条水平而蜿蜒的通道,四周有用木料和石材加固的痕迹,地面上也铺上了防滑的石板。

“就在前面了,两位,辛苦了。”王欢辰伸手向前一指,通道的尽头处果然有亮光。冯斯和邵澄跟着王欢辰走过去,一路走,冯斯一路觉得有些奇怪。

前方的光线,似乎……过于亮了。

“觉得太亮了,是不是?”王欢辰头也不回地说,“别吃惊,有很多东西和你想象的不一样。”

“我不会吃惊的。”冯斯说,“就算里面关着一群熊猫跳郑多燕我都不会吃惊。”

“可惜,我还真想弄一群熊猫跳减肥操呢,至少也能刺激我跟着跳跳减点肉。”王欢辰说着,推开了前方的一扇门。冯斯跟着他走进门里,舌头发出一个弹音。

“这比熊猫跳郑多燕还有趣……”他嘀咕了一声。

门里的情形他猜中了一半。事实上,从跟着王欢辰穿行于冰川之中的时候,他就开始猜想,他可能会被带到一个隐蔽的喇嘛庙里。眼前出现的,果然是一个喇嘛庙,然而,却和他想象中的喇嘛庙大不一样。

他正站在一个巨大的佛堂当中,然而,原本应该被浓墨重彩香烟缭绕供奉起来的佛像们,此刻都被堆积在角落里,上面布满灰尘,显得肮脏而黯淡。而佛堂中间摆放着的,赫然是数十张——金属电脑桌。而电脑桌上摆着的,自然都是电脑了。几十位或年轻或不年轻的喇嘛坐在电脑桌旁,个个双眼紧盯屏幕,如果把身上的喇嘛袍换成格子衬衫,会让人产生一种走进了IT公司的错觉。至于刚才让冯斯感觉到过于强烈的亮光,其实是佛堂顶端吊着的一盏盏led照明灯。

“怎么样,算不算与时俱进?”王欢辰的语声里隐隐有那么一点得意。

“我服。”冯斯说,“不过,这里能发电也就罢了,怎么会有网络的?刚才我的手机都找不到半点信号。”

“卫星上网。”王欢辰说,“速度挺快的。”

“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冯斯心悦诚服。

王欢辰在这座古老与现代结合的喇嘛庙里看来地位很高,他带着冯斯和邵澄进门后,马上就有两名喇嘛毕恭毕敬地迎上前。王欢辰吩咐了两句,其中一个喇嘛掏出一把古旧的黄铜钥匙打开了佛堂一侧的一扇门。开门之前,他还先费劲搬走了一尊堵门的大威德金刚像,可怜的金刚身上的三十四只手臂已经断了好几条了,随着这么一搬,又有两只泥塑的手臂掉到了地上。

“你们还真是虔诚……”冯斯叹了口气。

“佛在心中,不在泥胎里。”王欢辰神色自如,“不要在意这种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