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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能说明这一次来的这个敌人是中国人,文潇岚自嘲地想。

她继续前行,慢慢靠近了那些墓碑,然后注意到了墓碑上的名字,心里微微一颤。距离她最近的那座墓碑,碑面上清晰地刻着死者的名字:冯琦州。

再往后,是一个个要么熟悉要么至少听说过的名字:池莲、曾炜、李济、翟建国、杨瑾、何少衡……

这些人,全都是在最近一两年被卷入魔王世界的战争后失去性命的“新人”。

看着这些名字,文潇岚隐隐有了一种预感。果然,再走出几步,在那些旁人的名字从她身边掠过后,她看到了自己的名字。

文潇岚之墓。

墓碑上甚至还有她的黑白照片。照片上的她青春靓丽神采飞扬,但这张脸此刻却镶嵌在冰冷的墓碑上,映衬在坟场晦暗的大气里,显得分外诡异。

“你这是想要吓唬我吗?”文潇岚抬起头来高声说,“既然我已经落到你手里了,你随时可以把我剁成肉酱,还有必要玩这种鬼把戏吗?”

她说话的回声在坟场里回荡着,却并没有听到任何回音。她一气之下,大步跨过了这座墓碑,前方的地面突然剧烈震颤起来,让她站立不稳摔倒在地上。而就在她的脚边,地表瞬间裂开了一条巨大的裂缝,宽度超过了三米,裂缝的内部更是深不见底,里面可以隐隐见到幽远的暗红色光芒,还有能清晰感觉到的热气透上来。毫无疑问,里面是岩浆一类灼热的物质,如果活人不小心掉下去,肯定连肉酱都留不下来啦。

文潇岚又是一阵气往上涌。这是把我当三岁小毛孩呢,她想,装神弄鬼地恐吓我。她正想再开口尝试和对方对话,但忽然之间,一种转瞬即逝的疑惑感在脑子里闪现了一下。她想起了冯斯出发旅行前对她说的话。

“宁哥不大通世事,小樱毕竟太年轻经验不够,家里剩下的三个人,还是得靠你。”那时候冯斯说,“你呢,智商肯定是有的,毕竟是学委嘛,就是和我一样,有时候遇事容易冲动。我已经吃过好多亏了,你得以我为鉴,稍微冷静点儿。”

稍微冷静点儿,冯斯如是说。这厮虽然一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这一次说的却半点没错。冷静,一定要冷静,刚才自己已经感觉到了一点点不对劲,要赶紧抓住这个疑惑,找出破绽。

文潇岚闭上眼睛,平心静气地思考着,努力想要找出自己产生怀疑的源头。她回想着自己过去所亲身进入过的幻域,以及听冯斯等人描述过的幻域,总觉得现在所身处的这一片有一些不对劲。可到底是哪点不对劲吗?

两分钟之后,她睁开眼睛,缓缓地站了起来。

“食言而肥……我一定会变成一个胖妞的。”文潇岚自言自语着,“答应得好好的,要冷静要冷静,最后还是冲动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猛地向前一纵,跳进了灼气升腾的裂缝里。

“闹了半天,魏老头儿是从你们这儿叛逃出来的。”冯斯说,“怪不得他那么奸猾,那么能隐忍。”冯斯说。

“我就当你是在夸我好了。”王欢辰依然不以为意,“他原本就是个很聪明的人,在这里也积累了很多有用的知识,遗憾的是,他的头脑够用了,身体终究只是凡人。有的时候,当我们去追求超越能力极限的欲望的时候,光有头脑是没有用的。这是一个残酷的世界。”

“没错,看他老人家混得那么惨,恐怕还真不如继续呆在这里呢。”冯斯表示赞同,“好歹这里有饭吃有网上,对于宅男来说就够了。”

“如果人人都是宅男,世界早就和平了。”王欢辰说,“他逃出去之后,我们也曾尝试把他抓回来,但他毕竟聪明,藏匿得很好,后来又找到了梁野这个靠山。我们毕竟都不能打,没办法去和梁氏家族硬拼。但后来我还是想办法成为了梁野的手下,至少可以暗中关注他的动向。据我判断,魏崇义把我们的知识和守卫人的能力结合在一起,可能对于魔王真相的揣测又进了一步,甚至于……”

“甚至于有可能直接摸到了魔王的本质。”王欢辰说。

冯斯一下子站了起来:“真的?”

“只能说很有可能。”王欢辰回答,“我甚至怀疑近期的所有异动都和魏崇义的发现有关——魔王势力可能沉不住气了。这次巴丹吉林庙的事情,多半也和此事有关,它们已经不在乎会不会被我们观测到了。”

“这算是狗急跳墙吗?”

“从双方的实力对比来说,可能我们更接近跳墙的狗。”邵澄说,“也许是魔王终于打算收割了。”

“收割”这个词让冯斯禁不住心里微微一颤。他正想再问王欢辰一些更深入的问题,却忽然感觉到脚底下有些轻微的颤动。自从唤醒了附脑之后,他的感觉倒是越来越敏锐了。

门被推开了,刚才送茶水的年轻喇嘛急匆匆地跑进来,看神情有些惶急。王欢辰问:“怎么了?”

“出事了。”年轻喇嘛说话很简短,“观测点异动。”

王欢辰的神色瞬间变得肃穆。冯斯忙问:“观测点?这里也是观测点?”

“而且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个观测点,”王欢辰说,“没时间解释了,你和邵先生赶紧离开,另外,这个东西你拿着。”

冯斯接过王欢辰递来的东西:“这是什么?U盘?”

“里面装着的是我们历年来累积的重要资料,虽然大致结论你已经知道了,但这些资料以后还能有学术上的用途。”王欢辰说,“希望你也能和魏崇义那样,结合着守卫人的特殊能力,尽快找出魔王的真相。”

“那你们呢?为什么不一起走?”冯斯说。

“因为只有你和邵先生才有能力走掉。”王欢辰提高了声调,“你们俩快走!上到地面后也不能停,尽量走远些!”

“好,我们走。”冯斯没有犹豫。从王欢辰的眼神里,他已经看出了形势的紧迫性,隐隐猜到这里可能会发生和巴丹吉林苗相仿的事件。而如果说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从魔王世界里学到了很多经验教训的话,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当机立断,不能矫情。

邵澄自然也十分果断。两人离开房间,穿过大厅,按照喇嘛的指点快步跑向大厅另一侧的出口。那里有一台机械升降机,无疑就是为了紧急情况而预备的。

冯斯踩上了升降机的踏板,身体开始随之上升。事情发生得如此仓促,他甚至来不及和王欢辰多说两句话。他只能扭过头,大吼一声:“我会尽力的,死胖子!”

灯光很快从脚下消失,升降机进入了一段黑暗的上升通道,顶端的出口处隐隐可以见到晨光。已经快要天亮了。

然而,距离那一缕最初的晨光还有几十米的时候,升降机停住了。

“看来是下面的供电系统已经失效了,”冯斯说,“你有办法吗?”

“我是个没有什么本事的人,好处在于,总算有那么一点点笨力气。”邵澄回答。

邵澄身上绿色的蠹痕激发出来。冯斯注意到,邵澄的手脚似乎微微伸长了一些,脸型也有一点向外凸出,除此之外,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

“来,我背你。”邵澄说。

冯斯会意,趴到邵澄背上去。邵澄脚下一蹬,看似没有用什么力气,冯斯却忽然感到身体悬空,竟然向上窜出了好几米。在蠹痕的作用下,邵澄一瞬间拥有了超越凡人想象的可怕的力量。

“所以你的蠹痕的作用就是强化自身的基础能力?”冯斯问。

“是的,没有任何特异之处,平凡的蠹痕。”邵澄回答。

“武侠小说里早就说过了,一切最平凡的招式,只要拥有足够的力量,都会拥有石破天惊的效果。”冯斯说。

邵澄笑了笑,没有回答,继续向上攀爬、或者说纵跃。冯斯在他背上就像没有分量的空口袋一样,只觉得自己的身体不由自主地不断上升,就像在游乐场里玩某些追求失重感的高空器械。但这个过程没有持续太久,整个山体都开始晃动,而且越来越剧烈。这个人工开凿出来的上升通道的洞壁很快出现了明显的裂缝,并且开始有大大小小的碎石落下来。

“小心那些石头,”邵澄说,“它们伤害不到我,但可能会把你砸得头破血流。”

话音刚落,前方正巧坠下来一块带有明显尖锐的棱角的石头,足有拳头大小,向着两人的头顶砸下来。邵澄正想要分出一只手去挡开这块石头,但忽然间眼前一花,石头消失得无影无踪。倒是从自己的背后多出来一根长长的金属杆——似乎是握在冯斯手里。

“我虽然废柴,也不能拖累你拖累得太厉害。”冯斯说,“我现在有了一些操纵时间的小技巧,当那些石头靠近的时候,我有从容的时间打掉它们,而且是在它们没有动能的情况下。”

“物质和时间,很了不起。”邵澄的语声里充满了敬佩。

几分钟后,两人顺利地跃出出口,来到了地面上,但按照王欢辰最后的指点,邵澄并没有停步。在平地上,邵澄的奔跑更加迅速,让冯斯恍惚觉得自己其实是坐在一辆高速奔驰的越野车上。

大约在雪地上跑出两公里的路程后,地面突然一阵剧烈的颠簸,邵澄立足不稳,摔倒在地上。但他和冯斯都没有忙着起身,而是索性伏身在地上,聆听从远处传来的声响。两人都具备强大的附脑,感知能力比常人更为敏锐,此刻全神贯注地感知着那个地下秘密基地所发出的最后动静。

冯斯的脑袋又开始疼起来了,毫无疑问,尽管已经离开中心点直线距离超过两公里,那里所产生的蠹痕波动仍然很强大,以至于他的附脑又产生了共鸣。他已经很有经验,毫不抗拒这样的痛感,反而努力去捕捉和加强,以期待获取更多的信息。

这果然是一种过去从未感受到过的异动。仿佛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力量在狠狠地撕扯着空间,但又并没有造成任何损害,而是带来了某种——极致的形变。简直就像是在头脑里体会到拓扑学的实例,冯斯莫名其妙地想。

但这样的拓扑学变换并不仅仅涉及到空间,仿佛还和时间有关。来自于刘岂凡的那个移植附脑开始极大地不安分起来,一些诡异的幻象也开始在脑海中升腾。那些幻象飘渺模糊,看不清具体的形象,但冯斯能从中嗅出危险的气息。

十分钟后,震动停止了。在熹微的晨光下,冰川深处显得寂静安宁,仿佛刚才的地震完全未曾发生过。

“我们还是赶紧离开比较好,”邵澄说,“地震之后冰川结构不稳,滑坡或者雪崩都很容易发生。”

“但我想回去。”冯斯说。

“回去?”邵澄先是愣了愣,随即很快地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们回去。”

“辛苦了。”冯斯也不多客气,回到了邵澄背上。邵澄全力奔跑,很快重新回到升降平台的出口处,但两人向着下方一看,都愣住了。

“时间,果然是时间。”冯斯喃喃地说,“时间发生了变化,和巴丹吉林庙发生的一切多半是一样的。”

——那条原本供升降机垂直升降的、人工开凿出来的通道不见了。如今呈现在两人视线里的,是一道幽深狭长的天然裂缝,一望而知是由大自然的伟力经由千万年的时光而自然形成的。就在十来分钟之前,这里体现出的科技,是一个隐忍坚强的人群的艰苦创造,但这样的创造在顷刻间被抹去了全部的存在痕迹,被完全吞入时光的黑洞。

“我想,下面的人也已经不在了。”邵澄说。

“但我们还是得下去看看。”冯斯说,“我觉得有可能会找到些什么。”

“没问题。”邵澄答得很干脆,然后开始向下攀爬。他的身手灵活矫健,而且力道十足,这一路顺着地缝下行看起来充满风险,实际上很顺利。两人很快就落到了裂缝的底部,眼前是一个巨大的地下天然洞窟。

没有光亮,不管是现代的照明灯还是古代的烛火。没有人工装修的痕迹,没有办公桌和电脑,没有勤奋工作的喇嘛们,也没有王欢辰那张油光可鉴的脸。先前看到的一切都在这短短的几十分钟内消失无踪,只剩下一个古老而空旷的地洞。

“真的和巴丹吉林庙一模一样。”邵澄说,“所有的东西都回到了过去的样貌,人也都不见了。”

“有一点区别,”冯斯说,“巴丹吉林庙并没有完全消失,只是变旧了。考虑到它的修建时间,说明发生在那里的时间的倒退最多也就是三百多年。但是这里……存在的时间比巴丹吉林庙长得多,也就是说,这里倒退的时间也比那里多。”

“两个地方蠹痕的力量不一样。”邵澄明白了冯斯的意思,“这里更强。”

冯斯创造出两盏手提式照明灯,两人在地洞里仔仔细细地巡视了一圈。从地质结构来看,这里确实是王欢辰和喇嘛们所藏身的那座洞窟,只是做了一些人工改造,但那些人工的痕迹现在都已经完全消退。

在确定光凭肉眼观察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之后,冯斯在洞窟的中央一屁股坐了下来。他闭上眼睛,尝试着调动来自于刘岂凡的那个可以操纵时间的附脑,来寻找蠹痕残留的特殊气息。邵澄守护在一旁,不敢去惊扰他。

时间……时间……为什么会和时间有关?为什么时间要倒流?

附脑在感知,大脑在思考,冯斯全神贯注,渐渐进入了一种近似老僧入定的忘我状态。

“时间这种东西,很难依靠人类的日常逻辑去理解。”刘岂凡过去曾经对冯斯这样解释过,“就像你们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小小的时间碎片可以包含一整个世界一样。不过你是天选者,说不定什么时候你的附脑就能觉醒出操控时间的力量,到了那会儿,你就能自然而然地明白了。”

没想到,就在说完这番话后没多久,刘岂凡去世了,把他自己的附脑移植给了冯斯。但对时间的掌控本来就是守卫人世界中最高深的技能之一,和冯斯所拥有的创造物质的能力差不多,他用了几个月时间,虽然能玩一些简单的把戏了,却很清楚自己掌握得还远远不够,尤其是还根本没有摸到时间本质的皮毛。

好在此时他的心态已经比以前平和许多,而且越来越在潜意识里接受一种叫做“宿命”的东西,明白某些事情强求不得,不如顺其自然等待机遇。所以此时此刻,虽然内心对找出冰川密窟与巴丹吉林庙的消失真相充满了渴望,他也并不急于求成。

找不到就算了,冯斯对自己说,在这个世界里,着急是毫无卵用的。

这反而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和敏锐,一点一点地,他开始感觉到了一股淡淡的蠹痕的气息。这气息挑动着他的神经,让他又开始沉浸入那种古怪的欣快感。根据过去的经验,他对这样的欣快感不再加以抵抗,而是引导着自己去接受和适应。

我和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一体的。

冯斯渐渐觉得身体仿佛漂浮了起来,又好像是沉浸在了无边的海水中,但一点也不憋闷,反而十分的舒服,似乎已经和某些事物融为一体了。那种过去曾经经历过的全知全能的体验再次出现,但却又有所区别。

因为这一次,他体会的并不是地域的无限宽广,而是时间,属于这个地下洞窟的所有时间。时间在他的感知里不再是一种无法回头的单向度路线,而是变成了一幅长长的画卷,他可以在画卷中信步游走,停留在任何一处。

他看见那座曾经见过的21世纪的地下“办公室”,喇嘛们坐在电脑前全神贯注地工作着;然后他看到了电脑时代之前,另外一批年纪更大的喇嘛正在样式陈旧的台灯下整理着古老的纸质卷宗,颜色斑驳的木桌上还放着算盘,那画面活像是老会计们在办公;再往前,连电灯都还没有的年代,人们在忽明忽暗的油灯火光下对着一具尸体祈祷,那或许是在经年累月的守候之后默默死去的先辈……

这座洞窟的历史在冯斯的脑海里毫无保留地展现着。他看到了这里的每一次生死,每一次别离,所有的挣扎和坚持,所有的绝望与希望。这里只是地球上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角落,藏着一群完全不为人所知的人,但这里所发生过的一切,都在时光中留下了无法抹去的印记。

遗憾的是,由于残留的蠹痕太过微弱,感知的范围没有办法进一步扩大,冯斯无法看到那条工程量巨大的隧道的开凿过程,更加无法看到地表之上曾经发生的事情。但即便是这一丁点的微小感知,也足以让他感到震撼,甚至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感动。

但不久之后,他发现了一个麻烦的问题:他无法退出那种状态了。时间仿佛成为了一股涡流,把他裹夹在其中,无法脱身,而且那股舒适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似乎带有某种不能抗拒的诱惑,要让他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融为一体吗?冯斯在迷迷糊糊中想着,好像有点什么不大对劲,但又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是天选者,是拥有魔王血脉的人,和魔王遗留的蠹痕融为一体倒也合情合理。或许那样才能找到我的本源。

冯斯越来越放松,感受到了越来越强烈的畅快感,仿佛体内有什么东西要脱离身体飞扬于天际,一切的束缚都即将消失,他会获得完全的自由。

放松……脱困……抽离……摆脱束缚……

正当浑然忘我之际,他突然感到左手手掌一阵剧痛,这突如其来的剧痛狠狠地刺激到了他的神经,让他的自我意识终于重新清醒。

他睁开眼睛,醒了过来,发现自己仍然躺在地下洞窟里。但随着意识的复苏,刚才那股微弱的蠹痕也完全消失了,一丁点都没有留下。

然后他发现了那剧痛的来源是什么:自己的左手看上去略有点变形,似乎断了好几根指骨。即便他颇有毅力不怎么怕疼,毕竟十指连心,这一下也痛得他倒抽凉气,忍不住呻吟出声。

“抱歉,用力稍微大了一点。”邵澄在一旁淡淡地说。

第三章 鬼门洞开

正当邵澄和冯斯一起呆在川藏边境的时候,林静橦也在寻找些那个曾经掀起腥风血雨的西藏家族。不过她并没有去往西藏,而是跨海来到了台湾。而且她也不是一个人独行,身边还跟随着新婚的丈夫:路氏家族的路晗衣。

“听说这样的环岛骑行十分浪漫,是很多年轻人所向往的旅程。”路晗衣说。说话的时候,两人正一人骑着一辆自行车,骑行在台湾最南端的垦丁。身边的公路之外就是湛蓝的海水,九月的夕阳在海面上泛起柔和的金色,的确很容易让人沉醉于其中。

林静橦微微侧头,看着路晗衣那似乎永恒不变的温和的微笑,叹了口气:“所以你只是‘听说’而已。浪漫什么的,其实和你永远也不沾边,别看你长得像一个随时准备先得癌症再被车撞飞的韩剧明星。”

“你也跟着冯斯开始学会埋汰人啦。”路晗衣倒是半点也不生气,“冯斯好像总有点儿本事去感染旁人。范量宇嘴上最喜欢损他,照我看,其实也挺喜欢他的。”

“我其实也不讨厌他。”林静橦说,“毕竟自从他出现之后,以往各自为战的守卫人家族比过去多了一些关联,起码现在我多了一个能陪我到台湾来骑自行车的丈夫。”

“真是抱歉,既然事关重大,我不得不跟过来。”路晗衣说。

“那是当然,我们的婚约也是家族之间的契约,你有足够的理由来保证这份契约不要出错。”林静橦也并没有显得生气。看上去,这对名义上的年轻夫妇甚至连伪装一下感情都不愿意,倒像是一对和和气气的生意伙伴。不过这样似乎也并不坏,在经历了与路钟旸混杂着仇恨和缅怀的别离之后,两人对于彼此之间的关系反而看得淡了,不再像过去那样充满了抗拒。路钟旸的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给过去种种强行画上了一个句号,无论路晗衣还是林静橦,都可以铁下心来不再纠缠过往,铁下心来坚守着这份毫无爱情可言的政治婚姻,为了家族的利益、为了守卫人的命运而奔忙。

前方出现了一片沙砾粗糙的珊瑚海滩,海滩对面就是一座小小的民俗旅馆,外墙颜色涂得花花绿绿,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两人放下自行车,走进了民俗旅馆。一个穿着原住民民族服饰的年轻女孩正坐在前台听着手机里播放的音乐,摇头晃脑沉醉其中。直到两人来到了柜台前,她才惊觉过来,连忙扯下耳机站了起来。

“请问两位是需要住宿吗?”女孩问。

“不,我们是来找人的。”路晗衣说,“请问徐武雄先生是住在这里的吗?”

“啊?你们是来找我阿公……找我爷爷的啊?”女孩很惊奇,“你们是什么政府机构的人吗?”

“不是,我家里的长辈和徐老先生是旧相识,知道我们夫妻要来台湾旅行,就托我们来探望他一下。”路晗衣说。

“真不容易,那么多年了,还是头一回有老朋友来看他。”女孩说,“不过爷爷已经没有住在这里了。他现在住在镇上,和我伯父在一起,你们要找他的话……”

她伸长脖子,绕过路晗衣和林静橦看了看门外的天色,然后接着说:“去镇上的夜市吧,爷爷每晚都在那里卖米酒和辣椒,很好找的。抱歉让你们白跑一趟。”

“谢谢你。不过也并不算白跑。”路晗衣说,“我们骑车过来的,一路上看到了很多漂亮的风景,还能结识你这样一位可爱的小姐,不虚此行。”

女孩有些羞赧,红着脸笑了起来:“别开玩笑啦,你们两位才真是俊男美女,就像是电影明星一样。”

夜市里很热闹。小镇虽然并不大,也没有什么特别的高楼,但垦丁大街的马路两旁灯火辉煌人声璀璨,现代商品的招牌下排列着一个又一个夜市小摊,场景却意外地和谐。

路晗衣和林静橦不费什么力气就在一个肯德基的招牌下找到了女孩所说的米酒摊。就这么几步路的工夫,路晗衣已经在左手握着一杯蛋奶,右手抓着一盒地瓜球,看上去怡然自得。

“我还是挺羡慕你的。”林静橦说,“虽然你的心机很深沉,但该放松的时候总能放松。”

“人生苦短,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挂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变成了怪物,能享受生活的时候还是尽量享受的好。”路晗衣说着,走向了那个米酒摊,摊子的招牌上上用漂亮的手写体写着“原住民自酿小米酒。”

坐在摊位后面的是一个看来至少六七十岁的老人和一个中年人。中年人的长相一看就是台湾山地原住民,老人的脸型却既不像当地少数民族也不像汉族人,似乎还带了一些欧罗巴人种的混血。看到两人走近,中年人马上带着礼貌性的笑容站了起来:“欢迎免费品尝,山地人自酿的小米酒,还有各种辣椒。”

他用两个一次性的塑料纸杯倒上两杯米酒,递给二人。林静橦并没有喝,路晗衣却拿起来喝了一口,然后轻轻叹息一声:“酸酸甜甜,倒是挺不错的民间风味,可惜的是,毕竟和雪域高原的青稞酒大不一样。”

中年人的笑容有点僵,似乎不明所以,身后一直默默坐着抽着烟斗的中西混血长相的老人却缓缓地站了起来。他细细打量了一下两人,脸上露出一个神秘莫测的笑容:“久违了,来自内地的守卫人,还真有点怀念呢。我做东,请两位吃一顿宵夜如何?鸡油饭、螃蟹羹,本地风味的经典搭配,再加上鼎边锉,不吃会后悔的。”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徐武雄先生。”路晗衣说。林静橦自然也没有意见。

名叫徐武雄的老人从摊位后面绕出来,做手势请两人跟他走。中年人犹豫了一下,似乎是想伸手阻拦,但最终还是没有动作。他只是忧郁地看了老人一眼,递过来一整瓶小米酒。

“请别人吃饭,总得有酒吧。”他说。

于是当三人坐在街边小吃摊的矮桌旁时,桌上多了一瓶酒。林静橦依然一滴酒都没有沾,路晗衣和徐武雄却像老熟人一样在上菜前就各自喝了好几杯,并且言谈甚欢。当然,并没有触及到正事,只是一些闲聊。

“反正一会儿都要开打,何必作一见如故的样子……”林静橦轻轻摇头,喝了一口自己携带的矿泉水。

“我们见面也未必一定会打起来。”徐武雄微微一笑,“如果我喜欢打,何必从西藏万里迢迢躲到台湾来呢?不妨先听晗衣说说来意吧。”

“请问徐先生,你的蠹痕是什么?”路晗衣反问。

“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么?”徐武雄喝了一口酒。

“我还是想要听你亲口说出来。”路晗衣说,“要知道,林氏家族所掌握的最重要的秘密,就是你,或者说,是从你的先人那里一代代传下来的血脉。”

“是啊,他可是付出了和我结婚的代价,才换到了你的下落。”林静橦淡淡地说,看起来并无不快。

“为什么就没有人愿意对我付出这样的代价呢?”徐武雄叹了口气,“我家的黄脸婆,成天就知道搓麻将,脸皮粗得像垦丁海滩上的沙子。”

“那么,这位黄脸婆有没有为你生下一个亲生的孩子呢?”路晗衣把“亲生”这两个字说得格外重,无疑是在指徐武雄的儿子以及孙女和他的长相完全不相似。

“没有,如你所见,我的孩子都和我没有血缘关系。”徐武雄倒是毫不矫饰。而只有到了这时候,他的眼神里才第一次出现了一丝悲哀。

“也就是说,你是你们家族的最后一个人了?”路晗衣问。

“是的,吞噬魔仆和妖兽获取力量的蠹痕,将会在我这里彻底断绝。”徐武雄说,“不过这样也好,相信你也该知道,凡人的承受能力终究有限,历史上积累了一定力量却又没有最终发疯的,一共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是……”

“埃及人阿卜杜拉·艾哈迈德。”林静橦接口说,“我们也找到他了。他的景况比你糟糕许多,不过总算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脑子比过去恢复了不少了。按照我丈夫的亲眼目睹,他在日常裸奔之外,还有清醒过来的时间,而且还能和守卫人正常交流。”

“那个老家伙啊……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见到过啦。”徐武雄说,“不过我记得他的祖先很早就脱离家族迁居埃及,一代一代地和本地人通婚,所以他的长相已经是纯粹的阿拉伯人了。”

“他的确是,穿不穿衣服都是。”路晗衣笑了笑,“不过,和你不一样,即便是在头脑受到侵蚀的时候,他还是没有放弃和魔王的战斗。”

“嗯,我有所耳闻。”徐武雄说,“帝王谷之战,整个北非的守卫人军团死伤惨重,却仍然完成了最终的压制。但在那一战中,为了追求极限的力量去对抗异常强大的魔仆,他生生吞噬了十四只妖兽的精神能量,虽然战胜了敌人,自己的脑子却损坏了。而且,在那一战中,他的家人几乎全部死光了,只剩下唯一一个年纪还小的幼子。不过,听说那个幼子并没能遗传到家族血脉,不具备附脑,只是一个普通人。”

“那倒算是一种幸运了。”路晗衣说,“我见过他儿子,一个普通的埃及小贩,虽然没什么大出息,至少可以安安稳稳度过这一生——假如世界没有被魔王征服的话。”

“所以,你先找到了阿卜杜拉,又找到了我,到底想要做什么呢?”徐武雄问。

路晗衣正准备回答,忽然眉头微微一皱,像是觉察到了些什么。他放下手里的酒杯,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双目缓缓睁开。

“你应该稍微走远一些的。”路晗衣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显然既不是对林静橦说的,也不是对徐武雄说的。林静橦有些不解,但却很快反应过来。她不动声色地从衣兜里掏出一枚硬币,发动蠹痕,硬币迅速熔化,形成一粒小小的金属珠子,让它悬浮在半空中。

“徐武雄先生,你如果再不过来,我就用这颗小珠子穿透你儿子的心脏。”林静橦的口吻就像是在招呼对方过来坐下一起吃饭。

坐在她对面的“徐武雄”哀叹一声,同样放下酒杯,眼神里的悲戚意味更为浓烈。他扭头看向附近的一个卖各种廉价饰品的南美人的摊位,从一大串挂着的手环后面慢慢走出来一个人,正是先前自称是徐武雄儿子的那个中年原住民。

他来到桌旁,默默地坐了下来,先喝了两杯酒,再开口说话时,声音苍老,听上去完全不像一个四十来岁的人:“我本来以为能瞒过两位的,但我还是低估了你们,那么一丁点儿蠹痕的泄露,还是被捕捉到了。”

“也得谢谢你毕竟还是不忍心让自己的儿子送死。”路晗衣说,“当然你儿子也真是了不起,为了替你进行伪装,你们俩竟然还进行了那么逼真的整容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