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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了。”魔王一摆手,“这个身份没有任何用处。行了,你做的很好,回去吧。”

“需要我们对他下手吗?”少女问。

“更加不必。”魔王布满天花麻斑的面孔上挤出一个嘲讽的笑容,“这个热那亚商人不过是个傀儡而已,他的主人我也不知道现在究竟在哪里,去对付他反而会打草惊蛇。不过,如果真的是那个家伙的话,别说你们了,我也未必是对手。”

少女显得很吃惊。但她显然训练有素,绝不会对主人质疑什么,深深鞠了一躬之后,退了出去。她离开后不久,一个有着阿拉伯面孔的青年人走了进来。例行的跪地膜拜之后,青年人对魔王说:“按照您的指示,那本书已经炮制完毕并且做旧。”

他说着,从随身的羊皮袋子里取出了一本厚重的书籍,这本书以黄铜做封面,上面的书名使用的是一种连文潇岚都不认识的文字,看上去很是古旧。当然,阿拉伯青年说过了,这是刻意炮制出来的古旧的效果,这本书其实是刚刚制作完成的。

魔王在黑暗中翻开了这本书。借助着范量宇的照明,文潇岚能粗略地看到书里主要使用的文字是拉丁文,还配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扭曲的插图,包括一些类似炼金术用具的东西、难以辨认的怪兽或植物、不明用意的人体解剖图等等。

“能猜到这是本什么书吗?”范量宇冷不丁发问。

“猜到?”文潇岚一愣,“这应该又是你们守卫人的什么宝贝吧?我哪儿猜得……”

说到这里,文潇岚忽然住口,像是想起了点儿什么。两秒钟之后,她缓缓地重新开口:“我明白了。这是《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冯斯以前讲过的,就是这本书把炼金术士尼古拉·勒梅带到了西藏,并在那里建立了那个欧洲疯子的家族。真是没想到,这本书……居然是魔王授意写出来的。也就是说,可以算是他亲手扶植了那帮疯子。这是为了遏制守卫人势力的扩张吗?”

“表面目的是这样的,但背后可能还有一些其他更深的原因。”范量宇说。

“你是……猜到了点儿什么吗?”文潇岚问。

“我之前就隐隐约约地有一些猜想。”范量宇回答,“这一场瘟疫的信息给了我更多的启发,不过,仍然还有些模糊。如果能再多一些佐证就好了。”

两人对话的工夫,阿拉伯青年也退了出去。在这段记忆发生的那个时空,诊所里只剩下了魔王独自一人。他把《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放在桌上,慢慢打开,一页一页地翻阅着。

“瘟疫……你还真是执着呢,老兄。”魔王的口气里有几分自嘲,有几分无奈,“我早应该猜到你的战略的。这样的话,我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治标不治本而已了。幸好还有天选者这步棋啊,你我胜负的关键,就在天选者身上了。”

他停顿了一会儿,微微一笑:“希望那时候并不是世界末日。”

这段记忆渐渐隐去后,文潇岚坐在了地上,满脸都是疲惫。每多经历一段魔王的记忆,她受到魔王情绪的感染就会更深。在那间阴郁逼仄、充满了邪恶气息的巴黎小诊所里,魔王的情绪波动尤其很大,虽然在两名下属面前始终显得从容淡定,但在他的心里,实际上是五味交织,尤其在确认了瘟疫是由另一位魔王制造的那一刻,愤怒、失望、担忧,还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如释重负纠缠在了一起,让文潇岚的内心也不堪重负。

“撑不住了的话,就先休息一会儿。”范量宇说。

“不要紧的。”文潇岚摇摇头,“我们得抓紧时间。刚才在诊所里,魔王的内心反应很大,好像对瘟疫特别看重。我不是很明白,瘟疫对于魔王的原始计划到底有什么样的重要性。他们肯定不是为了毁灭人类,因为人类就是在他们的培养下才逐渐繁衍壮大、最终成为地球的主人的。在人类繁盛之后,又搞出这种灭绝性的疾病传播,是为了什么呢?”

“我觉得答案可能呼之欲出了。”范量宇说,“也许就在这扇门里。”

他小心地把文潇岚扶起来。文潇岚心里略有些惴惴不安,生怕一打开门里面又是满眼的天花病人,但这一次的场景却出乎意料,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让人心旷神怡。

这是一片广袤的平原,平原上盛开着一望无际的油菜花。高阔的天空下,油菜花田就像一层厚厚的毯子,平铺在大地之上,延伸向无尽的远方,让人看了之后也会觉得心胸为之而舒展。

而在天与地之间,最醒目的一样东西就是一辆卡车,车上层层叠叠地堆放着很多长方形的木箱。在木箱的外面,无数蜜蜂正在飞舞。

“这是那种到处流动的养蜂车!”文潇岚很开心,“以前就在纪录片里见过,我一直想要亲眼见识一下呢。”

她一回头,却发现范量宇的脸色变得有些奇怪,连忙发问:“你怎么了?不会是害怕蜜蜂吧?”

范量宇缓缓地摇摇头:“不是,只是……这一幕场景我见过。”

“见过?”

“说见过其实不确切。精确地说是,我就在这段记忆里。”范量宇说,“那辆养蜂车属于范家。车里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你曾在我的记忆里见过。”

文潇岚一下子明白过来:“那是……那位名叫范舒琳的姐姐,是吗?”

“是她。”范量宇温和地说,“别担心什么,我不是那种会陷在回忆里碎成渣的角色。这是她临死之前大约一两个月时的情景。那时候家族已经决定要牺牲她的生命来唤醒我的力量,按照惯例,会满足她最后一个心愿,无论多费事多费钱,只要在范家能力范围内,都会替她办到,大概就相当于死刑前的最后一餐吧。”

“于是她选择了养蜂车?这是什么意思?”文潇岚有点儿糊涂。

“她想要和我一起旅行一次,而且希望能和我一起走在阳光下,一起看花。”范量宇轻声说,“养蜂车可以开着到处乱转,可以在花多的地方停留。而且,只要穿上带有面罩的防护服,就能遮住我的脑袋,我和她也能在阳光下行走看花了。那时候正好是春天,有很多阳光,有很多花。”

文潇岚垂下头,默默地擦掉眼泪。过了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不对啊,这不是你的记忆吗?怎么会被魔王放在这儿。”

“我并没有说这是我的记忆,我说的是:我在这段记忆里。”范量宇回答。

“你是说,当时你们俩……遇到了魔王?”文潇岚脸色发白。

“现在回想起来,毫无疑问就是他了。只不过在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这一点,只是把他当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路人。你看,我们仨就在车旁边。”

两人来到养蜂车的跟前,果然车旁有三个人。范舒琳穿着一身肥大的工作服,长发很随意地扎起来,却仍然掩盖不住她的清新美丽。范量宇则穿着严实的防护服,正在搬动着沉重的蜂箱。

现场的第三个人,也就是魔王的化身,是一个戴着眼镜的清秀的年轻男人,再加上格子衬衫和双肩背包的标配,看模样像是个大学生。年轻的范量宇仍然保持着对陌生人的戒心,自顾自地干着活,范舒琳则和魔王闲聊着。

“那时候我们做梦也想不到吧,这么一个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学生,居然就是魔王。”范量宇说,“我记得他告诉我们,他是一个人逃课出门背包游的,看见我们的养蜂车觉得好奇,就过来攀谈一下。回头想想,他的演技还真是不错呢。”

文潇岚好奇地凑过去一听,魔王正在和范舒琳交谈着养蜂的知识。范舒琳看来绝不仅仅是拿着养蜂车做做幌子,对于各种养蜂知识能说得头头是道,魔王也听得津津有味,连拿在手里的用一次性纸杯装着的蜂蜜水都忘了喝。

“对了,有一件事我一直挺好奇的,”魔王说,“蜜蜂有可能单独生存或者以小家庭的方式生存吗?”

“单独生存?小家庭?”范舒琳一愣。

“对,就像很多其他的昆虫那样,不必要这样群居,单独一只也可以存活,比方说蟑螂。”魔王说。

“应该是没有可能的。”范舒琳回答,“蜜蜂必须以蜂群的方式群居生活,就像一个分工严密的社会,每一只蜜蜂的力量都微不足道,根本无力独自生存。但遵循着它们的社会规范、像无数齿轮、螺丝钉那样咬合在一起,整个蜂群就会产生旺盛的生命力。打个比方,单个的蜜蜂就好像一个个的生物细胞,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生命。”

“非常有趣的比方,”魔王赞许地点了点头,“那么,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某一只蜜蜂产生了变异,不愿意呆在蜂群里了、想要闹独立呢?”

“我觉得不是太可能。”范舒琳说,“以蜜蜂的脑量,很难支撑单一的个体产生这样的自由意识。再说了,脱离开蜂群,一只蜜蜂也根本无法生存,到了晚上就会因为回不了蜂巢而死掉的。”

“它们就不能进化吗?”魔王又问。

“这个就得生物专家才说得明白了。”范舒琳说,“不过我猜想,一来还是大脑容量有限——蜜蜂的大脑只有几毫克重;二来当它们进化到这种群居形式之后,已经足够适应环境,可以在地球上生存下去了。”

“果然还是得有生存压力么……”魔王叹息一声,“就好像人生啊,老是一帆风顺毫无波折,似乎也不行呢。”

范舒琳笑了起来:“你居然能联想到人生上面去,还真有点像个酸溜溜的文人呢。”

魔王也跟着笑了:“不敢当,鄙人是系文学部的部长。”

十年前的范量宇在头罩里发出一声沉闷的嗤笑。

这段记忆慢慢淡去。十年后的范量宇仍然怔立在原地,似乎还在回味着那一段短暂而又美好的时光。文潇岚不敢打扰他,默默地站在一旁。

过了好久,范量宇才回过神来:“怎么样,有什么想法吗?”

“想法?没、没什么想法啊。”文潇岚说,“我还在奇怪呢,这一段记忆完全就是魔王在和范姐姐聊闲天而已。我以为会有什么下文,但是聊完天居然就结束了。”

“不,这段聊天,就是最关键的信息。”范量宇说,“魔王放出来的每一段记忆,都是有目的的。看完了这一段之后,虽然对于魔王的终极目标究竟是什么我还不太清楚,但我已经知道了他们究竟想要把人类带往什么方向,也知道了守卫人对他们的意义何在。尤其是,我大致猜到了天选者是拿来干什么的。”

“你说什么?你已经猜到了?”文潇岚惊喜交集,“快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范量宇正准备回答,记忆迷宫的世界突然间剧烈震颤起来。甚至还没等到范量宇用蠹痕把文潇岚保护起来,记忆迷宫顷刻间消失了。两人重新回到了现实世界里,回到了宁章闻家的老房子。

魔王正坐在沙发上,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忧郁。文潇岚定了定神,看着这个侵占了宁章闻身体的存在,试探着开口发问:“那个……宁哥……魔王先生,你为什么把我们放出来了?是因为大头猜对了吗?”

“他还只猜到一半而已。”魔王叹了口气,“我放你们出来,是因为我的老朋友找我来了。我不能再浪费一丁点儿力量在维持记忆迷宫上,必须全力迎战,还不一定能赢。”

文潇岚先是有些迷糊,继而脸色一变:“你说的老朋友,难道是……难道是……”

“没错,就是他,你们口中的另一个魔王。”魔王苦笑一声,“很抱歉,我本来是想给二位留一条生路的。现在看起来,你们是活不成啦——我这位老兄恐怕不会放你们活着离开的。”

范量宇默不作声,把文潇岚拉到身边,释放出蠹痕。

车还没停稳,冯斯就推开车门冲了出去,三步并作两步跑上楼。还没到房门口,他就已经感觉到了蠹痕的气息,毫无掩饰的、仿佛炫耀般的扩张的蠹痕。他心里一沉,知道自己还是来晚了。

事到如今,他反而镇静了下来,掏出钥匙打开门。走进房间后,果然,姜米已经不知去向。而一直被关在笼子里的金刚,却已经离开了牢笼,正盘踞在客厅里的餐桌上。乍一看,金刚没什么变化,依旧干瘦而肮脏,一身刺猬一样乱糟糟的长毛,但仔细看去,可以看出它的眼神已经起了变化:不再是过去那种仿佛恨不能吃人的凶恶目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几乎和人没有区别的睿智和沉静,以及一丝隐隐的嘲讽。

这完全就是人的眼神。又或者说,已经超越了人。

冯斯慢慢掏出手机,看着那张他用蠹痕调得更加清晰的老照片。照片上的金刚,脖子上挂着一个雕刻得很精致的坠饰——一个埃及的圣甲虫。

这枚圣甲虫,冯斯曾经在魔仆的时间之海里见到过。在那一个时间碎片中,冯斯遇到了明嘉靖年间的龙虎山道士兰真澍,兰真澍刚刚目睹了一场可怕的魔王与魔王的战斗,并且机缘巧合地捡到了一个圣甲虫雕像。根据冯斯的猜测,另一位魔王就藏身于雕像中。

而当这只圣甲虫出现在金刚的脖子上时,其间的含义不言而喻。

“所以说,在二十年前,你其实一直和金刚共存着,是吗,魔王大人?”冯斯看着金刚,“大家都在猜测着魔王到底躲在哪里,却没有想到,你一直在中国,一直在和守卫人们打着交道。可笑梁野还一直以为他在利用魏崇义,却没有料到,魏崇义只是你的棋子,是你在利用他。”

金刚并没有动弹,也没有做出任何回答。冯斯走上前一步,又问:“你利用梁野的精神研究,想法子改造了金刚的脑体结构,这样就可以完美地侵占并控制它的身体,不再需要藏身于圣甲虫里面了,对吗?”

金刚依旧没有回答,只是沉默地和冯斯对视着,眼神里的嘲讽意味更浓。它盯着冯斯看了一会儿之后,转过身去,不紧不慢地向着阳台方向爬行而去,看来是要离开。

“站住!把姜米还给我!”冯斯大喝一声。

此时此刻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蠹痕本身并不具备攻击性,没有办法像范量宇或是路晗衣那样直接对金刚发起攻击。情急之下,他迅速利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把手枪,并且命令蠹痕赋予手枪自动瞄准的功能——真正的手枪并不像影视剧里表现的那样一抬手就能给人身上添个窟窿,没有经过训练的新手基本很难打中人,更别提比人小那么多的金刚了。

他并不知道这样“过分”的要求是否会被蠹痕接纳,但运气不错,一秒钟之后,他的手上真的多出了一把银色的手枪,看模样有点儿像沙鹰。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抬手就对着金刚放出一枪。

枪响了。火光闪动之后,冯斯听到了弹壳掉落在地上的声响,却并没有发现有任何物体被子弹击中。他定睛一看,那颗射出去的子弹凝固在了半空中,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抓住了一样。紧跟着,子弹的表面开始起皱、变形,迅速融化,化为滚烫的液体滴落在了地上。

金刚回过头来,充满蔑视地冲着冯斯眨了眨眼,意思仿佛是在说:别闹了,你还差得远。

冯斯怒从心起,扔掉手里的枪,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把日本武士刀,挥舞着刀向金刚的头上全力劈去。刀锋呼啸着落下,眼看就要把金刚砍成两截,但它却依然没有闪躲。

当刀刃距离金刚只有不足一厘米的时候,冯斯感到一股柔和而强韧的力道挡住了长刀的下坠之势,就像是砍到了厚厚的棉花上一样。随即,那股力道像膨胀的热气球一样反弹回来,把冯斯的身体裹挟在其中,动弹不得。

比起身体上的被控制,更让冯斯感到难受的是精神。当身体无法行动后,他感到一股无可阻遏的强大精神力量凶猛袭来,就像一根钢钉一样硬生生钉进了他的脑子里,几乎是在瞬间把他的附脑完全压制住,甚至于没有办法激发出一丁点儿蠹痕。

这是他自从附脑觉醒后第一次出现蠹痕被人彻底压制的状况。何况最近半年来,他一直在努力强化自己的蠹痕,按照何一帆和邵澄的估计,即便是四大高手也不能轻易地压住他。但是眼下,金刚不费吹之力就把堂堂天选者变成了捕鼠夹上的耗子,没有半点挣扎之力。

这就是魔王的力量吗?冯斯想,即便是四大高手或者路钟旸,也不能让我完全无法激发蠹痕,但魔王轻描淡写地就做到了,就好像附脑的开关在他手上,按一下就可以断电。这是一种碾压式的差距,根本不是人力可以扭转的。

过了一会儿,金刚收回了束缚,继续向着阳台走去。冯斯瘫坐在地上,忍不住大声喊叫起来:“你明明可以轻易干掉我,轻易干掉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你到底想要干什么?你到底想要干什么?你们这两个他妈的王八蛋到底想要干什么?”

金刚轻蔑地摇了摇尾巴,没有停步,没有回头。

冯斯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四肢摊开,活像一个死人。魔王在刚才那一瞬间所展现出的绝对的力量让他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绝望。他毫不怀疑,魔王只要愿意,可以轻松地把包括四大高手和黑暗家族在内的所有守卫人轻松地撕成碎片。

但魔王并没有杀他,也并没有亲自现身摧毁守卫人世界。他就像是在玩一种残忍的猫鼠游戏,捉住老鼠再放,放了之后又捉,就是不急于下口。

而且,姜米也被他带走了,却没有留下原因。假如这是一次绑票,总得开个价吧?

这个世界,越来越不可捉摸了,冯斯想。

过了许久,他才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一步步走回卧室。尽管心情充满沮丧,甚至一度想要放弃,但最终,对姜米的挂怀压倒了一切。他还是决定不管三七二十先睡上一觉,再想办法去营救姜米。那股子混不吝的劲儿又上来了,他就是不想这么轻易放弃,哪怕是蚂蚁伸腿绊大象,不到六条腿全折了他也不罢休。

冯斯合衣趴到床上,用枕头把脑袋埋起来,沉入梦乡。这一次的梦境了无新意,大概是受到了遭遇魔王的刺激,他居然梦到了当初去往贵州山区时在火车上进入幻境的那一幕。突然停止的时间,突然出现的幻境,涿鹿之战的血与火……醒来之后,他只觉得头疼得厉害,心里更是充斥着无法消解的烦闷。

赖在床上不知翻了多少个身,他忽然觉得刚才那个梦似乎能对自己有所提示,其中隐藏着的某些关键因素就像一根扎进手指头里的细发丝,让人一阵阵地难受,却又抓不住挤不出。

最后他终于明白过来自己所疑惑的到底是什么了:究竟是什么人给他制造了那样一场幻觉?会是魔王本人吗?在那个时候,魔王为什么会出现在贵州山区呢?

因为后来的一系列遭遇更加惊险诡奇,他后来还真的把这件事儿给忽略掉了。此刻想起,更是隐隐有一些不安。如果给他制造幻觉的真的是魔王本人的话,魔王出现在那里的目的何在?单纯只是为了点醒他“亲,你是我的人”吗?又或者说,还有其他的用意呢?

而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些什么了。好容易找到了金刚,以为能从它身上发掘出点儿什么线索,却万万没想到金刚就是魔王本尊,偷鸡不成倒蚀把姜米,真是一塌糊涂的惨败。

人和魔王之间的鸿沟,真的不可逾越吗?

那我这个天选者到底有什么狗屁作用呢?

就这么浑浑噩噩地一直混到晚上,冯斯才发现肚子饿得难受。本来打算用蠹痕直接弄点东西吃,但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出门去吃饭。在屋里憋了一天了,透透气也好。再说了,被魔王打击了之后,他一时半会儿也不想动用蠹痕。那种感觉,大概就像在篮球上遇到了一个真正的高手被彻底羞辱之后,几天内都不想摸球。

运气不坏,今晚没什么风,不过一月的北京城依旧寒冷。街上行人稀少,不仅仅是因为夜间气温低,还因为春节将至,外来人口陆陆续续撤离,回家过年去了,偌大的北京城一下子空旷了一大半,马路上几乎可以跳广场舞。

这套房子是张圣垠刚刚帮忙找的,他对周边也不熟悉,在走过了好几天已经关门的餐馆后,终于在一条小巷里找到了一家卫生状况十分可疑的小饭馆。老板满脸抱歉地迎上来,说是第二天就要回家过年了,店里也没有备多余的原材料,只有很有限的几样东西可吃。

“没问题,能填肚子就行。”冯斯说。

于是在这个临近春节的夜晚,冯斯坐在一张油腻腻的木桌旁,吃着肉丝炒饼和拍黄瓜,听着小饭馆的电视机里主持人们喜气洋洋地报道全国各地人民如何做好迎新年的准备。老板和老板娘是一对和善的中年夫妻,特意送了冯斯一份白菜豆腐汤。

“一个人在北京过年啊?”老板问,“刚毕业的大学生?”

“是啊,老板抠门着呢,兜里就这么点儿银子,不敢回家。”冯斯咧嘴一笑,“还不够给小崽子们发压岁钱的呢。”

“唉,这年头,年轻人在北京打拼不容易啊。”老板陪上一声同情的叹息,“我们乡下人至少还能回家过年呢。”

回家过年么?这话倒是提醒了冯斯。最近两年的春节,他都是在北京过的,算上今年就第三年了。去年还算好,总算是在宁章闻家里,朋友们聚在一起热热闹闹——尽管范量宇照例故作高冷拒绝了文潇岚的邀请。

但是前年的春节,他还并没有一脚踏进魔王世界。那时候他还有家,还有一个真心爱他的父亲,他却将父亲视作路人,赌气没有回家过。那一个春节,他留在了学校的宿舍里,玩了一个寒假的游戏,甚至于三十晚上父亲打电话过来,他都很冷淡地嗯啊几句搪塞过去。

那时候的冯斯,简直觉得自己对抗了混蛋的父亲就是在对抗全世界,有那么一种日天日地的豪情和快感。然而,当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当冯琦州的一片苦心终于被他所知晓后,那种铺天盖地而来的痛悔、内疚、伤心几乎要把他整个人都淹没掉。

简直就像是那些俗套的爱情歌曲里已经唱过八百万遍的烂词儿:人总是要到失去的时候才懂得后悔。然而后悔并没有卵用,父亲冯琦州死了,母亲池莲也死了,家,没了。

而现在,他不能让自己再后悔了。尽管昨晚他也禁不住那么想过,如果当时真的听从王璐的话,老老实实呆在海岛上不回中国,会不会更好一点儿?那样的话,至少姜米不会落入魔王的手里,自己也不会经受这样惨痛的一次失利,说不定可以在岛上安心等到世界末日呢。

但是和姜米在一起,确实让他的性子改变了许多,至少学会了两件事:第一,患得患失没有用;第二,后悔没有用。事情已经发生了,除了用尽全力去改变命运之外,别无他法。

冯斯一口气吃完了两份炒饼,喝光了汤,和老板夫妇互拜早年之后,离开小饭馆走到了街上。他掏出手机,拨通了何一帆的号码。

“什么事儿帅哥,给我拜早年吗?”何一帆说。

“早年也要拜,正事儿也要谈。”冯斯说,“我想请你帮我联系一下王璐。我想要和她见面谈谈。”

何一帆的声音并没有透出意外:“我就知道你还是会想要和王璐聊聊的。不过这两天可能不行。王璐很忙,有要事要处理。”

“好吧,不找王璐也行,路晗衣也可以。”冯斯说。

“路晗衣夫妇俩和王璐在一块儿。”何一帆回答。

冯斯很是意外:“他们三个一起出动?这是怎么了?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大魔仆吗?”

“不是魔仆,但是对守卫人来说,这次的对手比魔仆还危险。”何一帆回答。

“别卖关子了,告诉我到底是什么!”

“他们终于找到那个日本组织的线索了。而且,对方正在酝酿一次足以毁灭守卫人的大袭击,所以不止王家和路家,全球的守卫人恐怕都要倾巢出动了。”何一帆说。

“原来我老哥说的是真的啊……”冯斯皱起眉头,“他上次和我见面,就跟我说日本组织有一个让全体守卫人灭族的大计划。那他们现在具体去了哪里?那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大袭击大阴谋?”

“你在哪儿?我去找你吧。”

第八章 原点

“我们还来得及逃命吗?趁着这两位魔王拼得你死我活?”文潇岚小声问。

范量宇摇摇头:“整个房子所处的空间都已经完全被新来的那个魔王封闭起来了。他并没有制造幻域,这里的封闭程度却胜过幻域,恐怕是出不去的。”

文潇岚叹了口气:“好吧,你这样的大怪物都说出不去,那就没什么指望了。”

她左右瞅瞅,发现范量宇蠹痕范围内正好罩着客厅里的餐桌,于是伸手从餐桌上抓了一个香蕉,再想了想又抓了第二个。

“我不吃。”范量宇板起脸。

“你不吃我自个儿吃!”文潇岚瞪了他一眼,真的剥开一个香蕉吃起来。

“看来和我们这帮人混在一起混久了,你还真的不怕死了。”范量宇怪笑一声,“这样也挺好。”

“老娘过去也没怕过死!”文潇岚哼了一声,“只是我确实没有想到过,能死在两位魔王的争斗里,这么华丽的死法一般人还碰不上呢。”

“说话的嗓门倒是挺大,但你手里的香蕉好像在抖。”范量宇说。

文潇岚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好吧好吧,我承认……还是怕。除了你这样的怪物,有谁真的不怕死呢?我还没活够呢。”

“但是你还是在努力收敛着,以免让我烦心,对么?”范量宇看着她。

不知道怎么的,文潇岚心里有点儿慌,不自觉地低下头去:“我还是心存侥幸嘛。万一你有什么法子让我们脱身呢?毕竟你是个……”

说到这里,她忽然停住了口,有些吃惊地抬起头来。

——因为范量宇握住了她的手。这是这个大头怪物从来没有做过的动作。在过去,范量宇倒也有不少次握她的手,但那都是为了保护她不被蠹痕伤害,属于技术性的动作。

但这一次,这只手上带着情感的温度。

“存一点儿侥幸不是什么坏事。”范量宇的口气很温和,甚至带有一点安慰的味道,“也许真能撞上万一。再等等吧。”

难道真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文潇岚简直有点傻眼了。

但她发现,手被范量宇那只粗糙的大手握住的时候,心里确实安稳多了。这样也好。

心境安定了一些之后,文潇岚开始注意起了周边的环境。如范量宇所说,宁章闻家的房子周围被一种流动的橘色光线所包围住,她看见一只蟑螂昏头昏脑地爬向门缝,撞到了那种橘色的光芒上,一瞬间就消失无踪了,也不知道是化成了灰烬还是被吸进了另一片空间。总而言之,那个界线碰不得。

宁章闻模样的魔王仍然气定神闲地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打开的UI设计教程,仿佛他和真的宁章闻一样,也需要靠编程去赚钱。

大门无声地开启了,一个人影从橘色的光芒中闪出,走进了客厅,不过身形略显奇怪,好像怀里多了点东西。文潇岚定睛一看,发现原来是来人怀里抱了一只黑猫。虽然从来没有见过这只猫,但她敏锐地猜到了它的身份。

“金刚!”文潇岚低声说,“一定是金刚,掌握了魏崇义的秘密的那只黑猫……哎,抱着它的那个人是……是……是你们家族的……”

“范为琳。”范量宇说,“她总是太急躁冒进,多半是找到了什么线索,自以为自己能控制住这只猫,却没想到猫就是魔王。现在,轮到她反过来被控制了。”

文潇岚大惊:“你说什么?金刚……金刚就是魔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