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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许应该仔细想想,你的蠹痕结合在一起能怎么发挥作用,就像三威胁那样。”关雪樱说,“还是你和我讲过的,一个角色球员只需要跑到空位接球投篮,但一个超级球星随时要准备好表演所有的技术。你就是那个超级球星。”

“谢谢。”冯斯一本正经地点了下头,“那本超级球星就去琢磨一下吧。”

接下来的时间里,三个人一直呆在四合村里。以冯斯现在的能力,足以很轻松地制造出全村人的口粮和日用品。他就像后勤部长一样,先把足够用几天的物资创造出来,然后一个人在祭坛里或坐或站或躺,思考着自己蠹痕的进化问题,困极了就闭上眼睛睡一会儿,搞得蓬头垢面状若流浪汉。但冯斯知道,自己必须搞清楚这个问题,否则出去了也是送死,更不可能从魔王手里把姜米救回来。

他努力地调动着蠹痕,的确有了一些模模糊糊的似乎可以操纵空间的感觉。这一天中午的时候,他在午睡初醒的迷迷瞪瞪中,心念一闪,把一块距离自己好几米远的石头瞬间转移到了面前,差点撞到鼻子。可见梁野说得没错,巨型魔花不仅仅让他原有的力量得到了加强,还赋予了他操纵空间的初步能力。如果勤加练习的话,这将成为他的又一门利器。

但这仍然不够,远远不够。关雪樱是对的,如果他只会投篮,如果他只会突破,如果他只会传球,他都不能成为超级球星。不成为超级球星,是不可能打败魔王的。

几天之后,各种生活物资用得差不多了,冯斯又创造出了一批。这几天肉体上的疲累困顿好像反而让他的附脑更加活跃,创造起物质来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再也不是过去变块巧克力都费事的光景了。

“要是以前的话,变出这一堆米啊面啊肥皂啊,足够你在床上躺半个月了。”文潇岚说,“魔花总还是对你有帮助的。”

冯斯怔了怔,眼前一亮:“其实你这话倒是提醒了我。如果我把蠹痕的力量催动到极致,并且一直持续下去,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那样恐怕会累死吧?”文潇岚说。

“也许累死,也许在累死的过程中能逼出我的极限来。”冯斯说,“事情都到这地步了,再戒急用忍也不会有用了,不如赌一把。反正我一向运气挺好的。”

“运气再好也有用完的时候,别真把自己当超级赛亚人了,再说超级赛亚人也会死的啊。”文潇岚的脸上充满了忧郁,“但是我知道,你这个孙子一辈子油盐不进什么劝都不听,所以我也不劝你了。你要是挂了,我替你收尸。”

“你太仗义了。”冯斯翘起大拇指。

他独坐在祭坛中央,思索了好一阵子自己应该怎么把蠹痕消耗到极限,必须要找到某一样在蠹痕创造范围内的东西,难度又必须足够大。最后他决定,管他三七二十一,想到什么就试什么,反正都是消耗嘛,造出什么都不算白造。

于是他先指挥着村民们替他清出了大片的空地,然后开始制造各种玩意儿,从镶钻石的手机到顶级配置的电脑,从重机枪到皮卡,从绝版乐高泰姬陵到原比例的大卫雕像,魔花赋予的强大力量让他可以造出许多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真的像从百宝囊里往外倒东西一样。而且,和以前不一样的在于,连续创造了那么多东西,他竟然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相反的,似乎精神越来越兴奋,创造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

这是魔花带来的效果呢,还是独立的附脑不再受大脑约束了?冯斯想着,总而言之简直邪门。当我并没有怀着“提高自己”的功利目的去练习,而只是随心所欲地想弄什么就弄什么的时候,蠹痕反而像被包养的二奶一样千依百顺有求必应。

他兴致一来,忍不住恶趣味大发作,打算创造一个体量足够大的东西:一座篮球场。但脑子里一恍惚,原本想要建造的是那种标准木地板并且带灯光的好场地,不知道怎么的,下命令时一走神,又想到了学校里他经常练球的那块水泥地破场子。没等他反应过来,眼前已经出现了一大片水泥地,地上的中场线、三分线、罚球弧等都被磨得很模糊了,场地两端耸立着两个篮板上漆都快掉光了、篮筐都歪了的破篮球架子。

“我他妈还真是屌丝命。”冯斯自嘲地笑了笑,“连他妈变个篮球场都给我最低配版的。”

这个低配版露天篮球场无疑并不符合他的要求,反而再一次嘲笑了他的生活。冯斯气恼地挥了挥手,完全是不假思索地冒出了这个念头:“这破场子又没用又占地盘,还是拆了吧。”

这个想法纯出自然,没有半点杂念顾虑,半秒钟之后,刚刚建好的篮球场就消失了。

冯斯没有在意,正打算重新向蠹痕发出指令,构建一座豪华球场,突然之间,他一下子傻在原地,有点儿蒙了。

——刚才那座因为指令失误而造出来的破旧篮球场,怎么会突然消失的?

——我的蠹痕一向只是用来创造,创造出来的东西都和真实世界里的无异,不被外力毁坏就可以一直存在下去,从来没有消失过啊。

——难道仅仅是因为我想了一下“这球场没用,拆了吧”?那个完全没有任何顾虑和算计,纯粹自然而然产生的念头?

冯斯忽然有了一种醍醐灌顶般的领悟,这样的领悟他在刚刚找到自己的创造能力时曾经有过一次,但这一回,似乎更加透彻。他站在刚刚还曾经出现过一座篮球场的空地上,仰头望天,就像是在享受着透过迷雾照进来的阳光。

“这回明白了。”冯斯眯缝着双眼,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在度过贤者时间,“老子还真的成了龙傲天了。”

第十章 觉醒日

朝岚日本文化学校是一所让本地人很想不通“它为什么能存在”“它为什么能存在那么久”的奇怪的学校。这所学校主打的办学方向,是对高中生进行三年以日语培训为主的双语教育后直接送到日本留学,和该集团在中国其他大城市的路数差不多。但很显然,在这座不知该算三线还是四线的西南城市里,能够负担得起昂贵的留学费用的家长数量不可能和大城市们相比。

所以这所学校一直都生意清淡,开业后的这两年每年稀稀拉拉招入少量生源,偌大的校园总是显得空空荡荡。当地人总喜欢嘲笑投资这所学校的日本老板脑子有问题,租下那么大块的地皮,修建那么漂亮的教学楼,最后赚来的钱恐怕连地租都不够。

但日本老板偏偏要逆流而上,非要把人傻钱多发挥到极致,并没有关闭学校。钱是人家的,拿来烧了点烟也是别人的自由,本地人只能半是羡慕半是嫉妒地感慨两声:“唉,有钱就是好啊。”

现在正好是寒假,学校里并没有师生,除了日常看门的几名保安和勤杂工外,校园里几乎空无一人。正午时分,当一辆黑色劳斯莱斯魅影驶入校门的时候,只有日常在学校附近开杂货店的店主夫妇注意到了。

“你看,那好像是学校的日本老板的车吧?那个叫什么五十还是六十的怪名字的老头?”杂货店老板对老婆说。

“我哪儿认识什么车啊!”老板娘很不耐烦,“你成天琢磨这些豪车有啥用?反正十辈子也买不起。”

“跟你们老娘们儿没法说……”惧内的老板低声嘟囔着,视线目送着那辆车进入校内。

杂货店老板没有认错,那的确是这家日资教育集团的董事长五十岚贤一的车。这位年逾古稀的老人此刻正靠在后座上,双目微闭,面色凝重。

汽车开到了办公楼外停下。五十岚贤一从车里出来,对秘书摆了摆手,用日语说:“离开学校,晚上再来这里接我。”

秘书很听话地点点头,钻进车里,招呼司机开车离开。但半分钟之后,车还没有发动,反倒是秘书瘫倒在座椅上,人事不省。司机紧跟着下了车,不紧不慢地踱到五十岚贤一的跟前,相貌已经和先前开车时截然不同。

五十岚贤一毫不吃惊,开口说话时,已经转成了流利的中文:“我今天来到这里,本来就是来见你们的,你又何必多此一举。”

“毕竟你们这帮人太狡猾了。”假司机说,“还是小心点为好。请吧,五十岚先生。”

他颇为有礼地替五十岚开门,然后跟在对方身后走进办公楼。两人搭乘电梯上到四楼,进入校长室,然后打开暗藏在书架后面的一道暗门,进入另外一部隐藏电梯。这部电梯上只能选择两个楼层,一个是校长室所在的四楼,另一个指向地下。

“我的人还有活口吗?”五十岚问。

“好像还留了那么几个。”假司机回答,“但其他的人……就没办法了。”

“战争嘛,很正常。”五十岚点点头,语气平静,但目光里还是流露出一丝沉痛。

电梯很快来到了地下。这是这栋办公大楼公开的电梯根本达不到的楼层。当电梯门打开后,门外呈现出来的,是一个规模庞大的现代化的制药车间。

正站在门外等着迎接五十岚贤一的,是守卫人世界里最有实力也最有势力的三位高手:王璐、路晗衣和林静橦。

“王小姐,路先生,路太太,幸会。”五十岚很准确地辨认出了三人的身份。

“五十岚先生,我们终于见面了。”王璐说,“很抱歉鸠占鹊巢了。”

“你们这一次的行动确实太迅速了。”五十岚叹息一声,“我们毕竟是凡人,偷袭还行,没办法和你们正面对抗。”

“我们好不容易抓住了你们这唯一的一次漏洞,那就绝对得倾巢而出孤注一掷。”王璐说,“你们太能藏太能躲了。如果不是天选者的哥哥帮我们所制造的这唯一的线索,我们也根本无法猜到,你们最大的生产病毒和疫苗的基地,竟然会藏在这里。”

“你能看得出来,在这座连肯德基和电影院都没几家的城市里,开这么一家学校肯定是赚不到钱的。”五十岚微微一笑,“但中国如此广大,如果不是池慧惹出来的乱子,你们也不可能从这点儿细节上怀疑到这里。大概就是天命吧,我们无法毁掉守卫人,就只能让魔王毁灭世界了。”

“其实我一直想和你面对面,亲口问你一句。”王璐说,“你们也想消灭魔王,我们也想消灭魔王,为什么非要把守卫人也算在魔王那一伙?你们的科技力量比我们强得多,如果能把两边的力量联合起来,对抗魔王的把握难道不是变得更大么?”

五十岚摇摇头:“很抱歉,我无法认可你的说法。你们根本不知道魔王想要什么,也根本不知道以人类的力量绝对无法和魔王抗衡。”

“既然绝对无法和魔王抗衡,你们为什么又要那么劳心劳力地苦心经营上百年呢?”林静橦插嘴问道。“再说了,那个名叫上杉舞子的女人曾亲口说过,你们就是想要用科技的力量去和魔王作战啊。”

“舞子那个级别的人,根本不可能了解到真正的真相——毕竟也得给组织里的人保留信心。如果他们真的知道了魔王是不可战胜的,整个组织或许会崩溃的。”五十岚说,“但是,核心领导层都是清楚的,我们的目的原本就不是打败魔王或者消灭魔王,因为那根本不可能做到。我们想要做的,只是让魔王的计划不能实现。魔王达不到目的,就暂时不会对人类下手,我们就还能继续苟活下去——也许能活到真正有办法对付魔王的那一天。但在现在,或者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期内,不管是凭借世俗的科技,还是你们守卫人自以为是的所谓‘力量’,在魔王面前都无非是孩子手里的水枪而已。”

三个人面面相觑,显然对于五十岚给出的答案都感到有些意外。路晗衣发问说:“所以,按照你的说法,我们守卫人几千年来和魔王的对抗,都是完全彻底的无用功?”

“倒并不是无用功。”五十岚说,“你们不断地进化,不断地提升族群的能力,实质上是在一步步地符合魔王的需求。”

路晗衣笑了起来:“听起来像是养猪呢,养肥了再杀。”

五十岚耸耸肩:“要不然你以为呢?”

王璐点点头:“所以说,上杉舞子她们误以为组织的目的是同时对付魔王和守卫人。但是,只有你们这些头头脑脑的大人物才知道,你们压根不打算对付魔王,唯一的目的就是在守卫人被养肥之前把我们都干掉,让魔王吃不上猪肉。那么问题来了,猪肉为什么那么好吃?”

五十岚并没有回答。他挪动着依然稳健的步伐,走向了已经寂静清冷的车间。三人没有阻拦他。

“我猜想,你们已经迅速把疫苗扩散出去了吧?”五十岚终于开口问。

“本来是没有那么急迫的。”王璐说,“但当我们在这里发现了你们的病毒散布计划之后,那就一秒钟也不能耽搁了。初步估计,现在全球的守卫人至少有80%以上已经注射了疫苗,黑暗家族毕竟和我们有嫌隙,数据难以掌握,但他们也不是傻子,既然选择了这一次的合作,肯定也会及时注射,猜测一大半应该是有的。也就是说,就算你们这一次全球袭击的策划成功了,造成的杀伤力也是很有限的。”

“更何况,守卫人已经开始全球剿杀你们。”林静橦的语气由先前的柔和转为冰凉,“就像刚才说的,这唯一的一次机会,如果不能速战速决,你们再躲起来,那可就不容易挖出来了。”

“终究还是低估了你们。”五十岚又是一声长叹,“天命如此。天命如此。”

他仍然表现得非常克制,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路晗衣摇了摇头:“我简直都要开始佩服你了。为了这样的佩服,我可以留下你的性命,只要你告诉我魔王到底想要做什么。”

“我不会告诉你们的。”五十岚回答,“知道答案对你们而言也没有任何益处,反而可能因为鱼死网破的冲动去铤而走险、做出危害更大的事情。既然我们的组织已经全盘失败,下一个能对付你们的组织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建立起来,我想,就让你们维持现状,继续自以为是地和魔王打打杀杀吧——那样至少能让你们多死些人。”

路晗衣笑了起来:“真有意思,听上去我们简直就是一堆炭疽病毒,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啊。那么,你就不担心我们用特殊手段直接从你的脑子里取出真相吗?”

“我们早就防着这一手了。”五十岚并不慌张,“我们的高层管理者体内都注射有特殊的毒药,一旦被魔族力量入侵到大脑,药物就会自动发作。”

“还真是硬骨头呢。”路晗衣叹着气,“既然这样,我们先不杀你,让你能活着看到最后,到底谁对谁错。”

“其实,可能他是对的。”从车间的另一个方向忽然传来一个嘶哑刺耳的声音。三大高手在场,还有若干高手在学校内外巡视,这个人却居然能不知不觉地潜入地下车间而没有被人发现。如果是敌人的话,那就是劲敌了。

林静橦目光闪动了一下,离她最近的一台制药用过滤器立刻融化成了钢水,又在半秒钟之内凝结成了无数锋利的钢钉,先向着四周飞出,接着绕行射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就像是一支使用迂回包抄战术的军队。钢钉的飞行速度极快,几乎不逊于子弹,但最后响起的却是钢钉相互碰撞飞溅落地的声音。

那个说话人已经在一瞬间离开了原来的站立地点,让林静橦的雷霆一击扑了个空。

王璐催动蠹痕,另一台沉重的球磨机拔地而起,向着前方左侧斜着飞了出去,看来是她捕捉到了敌人的动向。这一次,敌人并没有再闪躲,只听见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似乎是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半空中拦住了这个球磨机,生生把它撞得四分五裂。

林静橦和王璐的眼神里都透出了杀机。这个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竟然能连续逃过她们两人的两次攻击,可见的确非同一般。正要接着再上,路晗衣一手一个按住了她们的肩膀。

“别冲动,别冲动。”路晗衣温和地笑着,“按说你们都是女人,怎么比男人还喜欢打架?都没听出那是谁的声音吗?”

林静橦一怔:“谁的声音?”

“他虽然用了变声,我还是能听出那种贱萌的语调。”路晗衣说着,提高了声调,“冯兄,天选者,出来吧。士别三日,你又变强啦。”

话音刚落,三人身前的空气里出现了一个闪亮的小气泡,气泡不断变大,直径超过了一米,然后一下子破裂开,从气泡里凭空跳出一个人影。

“好久不见了,诸位。”冯斯笑容可掬地招着手。

五十岚贤一被带走了。现在这个秘密地下工厂只剩下了四位守卫人。在好几分钟的时间里,都没有人说话,最后还是林静橦先开口。

“你和过去不一样了。”林静橦说,“发生了什么?”

她一边说,一边用蠹痕从车间里一台巨大的闪蒸干燥机上拆下干燥主管,让主管直直地飞向冯斯。

“你怎么也跟着大头怪学坏了,没事儿做就揍我寻开心……”冯斯叹息一声,站在原地没有动,但身畔笼罩起了一层金色的蠹痕。沉重的干燥主管刚一沾到蠹痕的边界,就无声无息地化为齑粉,散落在地上。

林静橦脸色有些变。王璐眨了眨眼睛,看上去一派天真好奇的模样,但突然之间,她的身体原地消失了,路晗衣抬起头时,正看见她悬浮在接近天花板的半空中,姿态有些狼狈。

“璐璐,别闹了。你真的看不出来吗?冯兄现在的能力已经远远超越我们几个了。”路晗衣仰着头笑道,“不要白费力气了,下来叙叙旧吧。”

冯斯创造出了一张咖啡桌和四把椅子,还以侍者般的谦恭请两位小姐点单。王璐喝着这杯加了榛子糖浆的卡布奇诺,脸上的表情很复杂:“都还没反应过来呢,我们在你面前就成了弱鸡了,这种感受还真是奇怪呢。而且我记得以前你的蠹痕是彩虹一样的七彩色吧?现在固定成土豪金啦。”

“这是必然的结果。”路晗衣笑容不变,手里握着矿泉水瓶,“我们不都在盼着天选者的成长吗?现在他真正变强了,当然是好事。那么,讲讲吧冯兄,你是怎么到现在这一步的?你的能耐到底有多大?”

“我的能耐么……”冯斯搔搔头皮,“我还是给你们演示一下吧。”

他再度创造出一杯咖啡,看上去普普通通还冒着热气,但突然之间,咖啡杯的形状发生了改变,由先前硬邦邦的陶瓷变得柔软而伸展,变成了一只小白鼠。紧接着,小白鼠的身躯在一分钟之内渐渐长大、毛色变深,呈现出各种成熟到衰老的姿态,最后倒伏在桌上,停止了呼吸。

然后他摊开了右手,手心上先是升腾起一束橘黄色的火焰,瞬间又转为一根冰柱,随即冰柱消失,手掌上闪烁出幽兰的电光。

“看上去,你好像是把所有守卫人会的蠹痕全都集于一身了?”林静橦问,“那倒的确是不简单啊。”

“其实不仅仅是守卫人们所掌握的能力。”王璐说,“我没有猜错的话,现在的他和魔王之间,只有力量大小的差异,但力量的性质却已经相仿了。在古老的文献里,这种能力被称之为‘从心所欲’。”

“从心所欲?”林静橦眉头微皱,“那岂不是想要干什么就干什么了?上帝吗?”

“当然不是上帝,宗教传说里上帝啊神啊的力量是无限的。”王璐说,“天选者也好,魔王也好,仍然会受到自身精神力量的限制,不可能真的为所欲为。但是,那样也已经很强了,因为从心所欲的本质,就在于对物质、时间和空间的随意操控。”

“物质、时间、空间的随意操控。”路晗衣琢磨着王璐的解释,“我忽然有点儿明白了。冯兄过去之所以一直不能发挥出足够强大的能量,是因为他把自己的能力一次次地孤立开了,并不能发挥出真正的威力。而这一次,他似乎是想开了。”

“他现在就是我们这个世界里的半神啦。”王璐说,“我们三个是在和半神坐在一起喝咖啡呢,这么一想还真是带劲。”

冯斯把他在四合村的经历大致讲述了一遍:“所以,当那个篮球场消失的时候,我才忽然明白了之前的问题所在。我太执着于把我的蠹痕分解成一个又一个的功能,却没有意识到,从心所欲才是真正的本质。其实我就应该像对待那个建错了的篮球场一样——心之所想,力之所向。而现在,两个附脑和魔花的力量,终于在我体内融合起来了。”

“那你觉得,你现在有一丝可能性去对抗魔王了吗?”林静橦问。

冯斯大摇其头:“对抗魔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如果你们也像文潇岚那样参观了魔王的幻境,或者像我那样被他碾压过,就会知道,两位魔王的力量根本远远超过人力,我再怎么强大,也不可能和他们单独对抗的。”

路晗衣注意到了冯斯的用词:“单独对抗不可能,那么,不单独的对抗就有可能么?那是你从魔王的幻境里悟出来的吗?”

冯斯点点头:“没错。只有我曾经经历过那种共生般的奇妙幻觉,所以,也只有我才能猜到那几段幻境里的隐喻,尤其是范为琳和魔王讨论养蜂的那一段。”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林静橦问,“这种共生是什么概念?”

“就像那时候范舒琳所说的,单只蜜蜂是没有用的,连自己的生存都无法保障,晚上回不了窝就会死掉。但当无数的蜜蜂聚集在一起,形成蜂群的时候,却可以产生令人惊叹的群体协作能力,形成一个复杂的社会。当然,还是她说的,蜜蜂的大脑太小了,即便是这样的集群智慧,上限也实在太低。”

林静橦想了想,接着说:“我懂你的意思了,如果人类也形成那样的状态,和小小的蜜蜂就不是一个概念了。所以说,魔王想要的,就是人类也能像蜜蜂那样抛弃掉个体利益的共生?”

“没那么简单。”冯斯说,“如果只是想要追求简单的协作社会,人类现在做的真的比蜜蜂差很多吗?即便把人类个个改造成道德程度爆表的完人,每一个人都能百分之百地舍弃私利一心为公成为社会的螺丝钉,你们觉得就真能突破量变带来质变吗?”

王璐犹犹豫豫地说:“应该是……不能的吧?毕竟人类的智慧和经验是不可能共通的。那,照你刚才说的你曾经体会到的那种状态,就好像所有的大脑都联通起来了,就可以算真正的质变了吧?”

“那倒是可以算,然而,还是不足够,或者说你想得还不够大胆。”冯斯说,“就像范舒琳说的,蜜蜂相对于人类,脑子太原始,能够形成的群体智慧有限。而人类呢?看上去是万物之灵、地球的主宰,但难道就没有比我们的大脑更强大的存在么?”

“附脑!”路晗衣近乎咬牙切齿地说,“普通人对魔王没用,魔王是想要让所有守卫人实现共生!”

冯斯叹了口气:“没错,单纯大脑的联通,意义并没有那么大。但如果所有的附脑都连在一起,那就意味着守卫人们的精神力量可以聚拢在一起,将会形成一个远远超过两位魔王自身的超级力量。那才是魔王真正想要的。”

“所以我才说,五十岚贤一的担心是对的。每一个守卫人,最终都可能成为魔王手里的一颗子弹。我们的力量越强,魔王所能得到的力量也就越强。”

三位守卫人中的顶尖高手都沉默了。冯斯虽然脸上挂着笑容,但眉宇间也显得颇为凝重。林静橦双手托腮,美丽的面孔上充满了迷惘,过了好久才缓缓开口:“所有的守卫人的力量……全部联通?晗衣,全球到底有多少守卫人来着?这方面的统计数字,你们家族一定是最准确的。”

“虽然没有办法做到精确统计,但我姐姐综合了所有能获取的资料进行整合判断。”路晗衣回答,“按照她的估算,全球拥有附脑的守卫人不会少于五万人。黑暗家族难以统计,但至少不会低于一万,不然这些年不会给我们制造那么多的麻烦。”

“如果这几万人的附脑的力量合并在一起,那形成的合力确实是太恐怖了。”王璐说,“魔王想要拿这样的力量来做什么?拯救他那个遭受了巨大天灾的族群吗?”

“是的,拯救族群,我觉得这是唯一的解释。”冯斯说,“可以看得出来,他的族群所面临着的危难,也许不比地球的毁灭差多少,但是世界上就剩下那两个魔王了,他们不能繁衍,所以才需要那么庞大的合力。然而,妖兽魔仆本身是他们力量的附庸,并不能产生这种合并的效果,他们不得不会花费那么几十亿年的时间来推动地球生物的进化。创造出能够与附脑共存、能够发挥附脑力量的生物,并且将它们推入共生态,就是魔王的这亿万年来的阴谋的根本。”

林静橦的声音微微有点儿发颤:“难怪不得各种各样的生物在魔王的眼里都不合格,因为那些生物的脑体都太过原始,无法拥有附脑,即便是恐龙那样的绝对力量,对魔王而言也等同于废物。直到古猿出现,他们才算是真正看到了希望。现在想想,还真是万幸,刚刚好灵长目人科能够对魔王的期许有所回馈,假如最初的南方古猿也像恐龙一样派不上用场,搞不好现在人类都不会存在呢。不过……”

“不过什么?”冯斯问。

“既然人类已经被证实可以移植或者通过遗传得到原生的附脑,并且能够利用附脑创造蠹痕,按道理应该挺符合魔王的需求了啊,为什么后来两位魔王中的一个会想要毁掉人类,以至于造成了涿鹿之战时的那种大内讧?”

“这一点,我在过去也一直不明白,那也是守卫人世界里最大的谜题之一。但是,当我获得了关银祥的这种能力,当那几十个村民忽然间变成了我的眼睛我的耳朵的时候,我忽然间真正地懂得了魔王想要什么,也懂得了文潇岚和大头怪在记忆迷宫里听到的那几段对话的真正意义。”

“哪几段对话?”

“两位魔王当时曾经说过,他们俩并不是典型的族群个体形态,而是变异后的产物。并且,变异甚至改变了他们的性格,这一句比前一句还有意思。”

“对,刚才听了你的复述,我也觉得挺纳闷的,”王璐说,“我实在是很不明白,性格的改变有什么特别重要的?”

“很重要,因为思维方式和性格密不可分。”冯斯说,“我必须要谢谢文潇岚这一次及时地赶到四合村。大头怪真的没有白白牺牲,他们在迷宫里的那几段见闻太重要了,正好把我猜测中缺失的哪些部分补齐了。怎么样,想不想知道魔王的族群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

“虽然我现在打不过你,但再卖关子的话,我还是会剁了你。”林静橦冷冷地哼了一声。

“魔王的族群,应该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史前生物,他们的存在远远早于当代科学所认定的生命起源。我不知道他们的具体形态,也不知道他们的生存细节,但我知道他们的社会结构。”冯斯说,“确切地说,也不能算是社会结构,因为所谓的‘他们’,其实是‘他’。”

“‘他们’?‘他’?”林静橦先是有些茫然,但很快也跟上了冯斯的思路,“啊!你的意思是说,其实并不存在所谓的族群,魔王其实是……由无数分开的个体构成的共生生物!是一个整体!”

“没错!就是一个整体!”冯斯说,“所谓魔族,只是一个生物!一个用无数的分身占据了地球的每一处角落,却只拥有一个意识、一个思想的单一生物!我在幻觉中所经历过的场景,其实就是当年魔族的真实生活状态:遍布全球、无所不在,却共用着感官,并且只有单一的思维。所有的分身都没有自我的概念,而也就不会存在自私的欲望,你可以想象一下这样的生物会有多强大。”

“那才是真正的地球主宰啊。”路晗衣说,“听上去根本就应该不可能存在什么天敌。可后来遭受到的剧变竟然能让他们从此从地球上消失,那到底是什么灾难呢?小行星撞击吗?”

“我原来也这么猜测过。”冯斯说,“小行星撞击地球原本就是各种科幻小说里最常见的套路,甚至一些严肃的科学猜想也包含这个元素,比如恐龙的灭绝。但是,从两位魔王的对话,我可以判断出,那时候发生的并不是这一类的天灾,而是族群内部的突变。两位魔王就是突变的结果。”

王璐一拍手:“他们就是突变的结果……我懂了,你是想说,他们拥有了独立的意识。”

冯斯点点头:“没错。虽然这样的突变具体怎么产生的还不清楚,但两位魔王的确是从他们的族群中分化出来的异端。他们原本只是无数拥有单一思想的共生体的分身之一,却意外地拥有了独立的意识,可以不必依赖共生的方式而生存。而这也解释了他们最初的分歧:其中一位魔王是个古板派,坚持认为共生态才是正确的生存方式,虽然拥有了独立的意识,也并不认为这是件好事,仍然希望能够恢复到过去的生存状态,成为一个巨大的整体生命的一部分;另一位却有点像个叛逆青年,渐渐觉得这样自己主宰自己命运的生存方式很不错,或许心里暗自希望就这样持续下去,这就是思维方式和性格的转变。对于原本的共生体来说,某个个体产生了‘性格’,本身大概就意味着灾难。”

“而且,即便变成了单独的个体,魔王所拥有的强大力量也让他可以轻而易举地主宰地球上的其他生物。”路晗衣接口说,“所以对这个叛逆青年而言,成为群体中无足轻重的一员,也许真不如独来独往建立一个新的世界,所谓宁为鸡头,不为牛后。这就解释了两位魔王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简直就是两条路线的斗争嘛。这样的话,他们面对人类进化时的态度矛盾也可以解释清楚了。”

“哦?说说看?”林静橦望着自己名义上的丈夫。

“就像我们刚才说的,两位魔王不断地介入地球生物的进化,就是为了找到一种既能承载附脑又可以共生的新生物。”路晗衣说,“人类是第一个可以承载附脑的物种,而且进步幅度神速,很快就可以和魔仆妖兽正面抗衡了;但与此同时,魔王也发现,人类的智慧高过他们的想象,难以控制,尤其是每个人身上都有——用当代的术语来说——自私的基因,想要把他们培养成共生体是根本不可能的。这样的人类,和恐龙一样,虽然称霸了地球,却对魔王的大计毫无帮助。但那只是古板派的想法,叛逆青年却可能觉得,如果能带领着这样一群人创造一个非共生的新世界,反而更加好玩,至少他能够成为独一无二的主宰。”

“就和守卫人们的想法是一样的。”王璐淡淡地笑了笑,“铁板一块多不好玩,大家一起杀来杀去闹闹腾腾反而更有趣。”

冯斯又像主人一样上了一轮饮料。几个人说到这里,都有了一些拨云见日的感觉。数千年来一直困扰着人们的魔王的真相,总算是揭开了一大部分,然而,还剩下一些要紧的问题暂时难以回答。

“不过,还是有不少事情还不够明白。如果最后魔族只剩下了少部分如他们那样的变异体,他们又口口声声要‘拯救族群’,其他人去哪儿了?”王璐问,“他们想要怎么利用人类来完成拯救的目标?尤其是最关键的一点:你老人家,伟大的万众景仰的天选者,到底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我不敢确定,但的确有了一些猜想。”冯斯说,“这其中的关键就是格萨尔传说里魔王鲁赞的四个寄魂,那四个寄魂,其实就是……”

他没能把这句话说完。刚刚说到这里,冯斯整个人都僵住了,正在说话的嘴大张着,就像是忽然被冰冻了一样。其余三人都是身经百战的高手,立刻知道不对。路晗衣方才还挂在嘴角的笑容瞬间消失,黑色的蠹痕如利剑般射出,射向入口的方向。

在那里,先前已经被守卫人们带走的五十岚贤一赫然再次出现了。但和先前那副沉稳气派的模样不同,此刻的五十岚贤一面孔显得轻松而欢乐,甚至近乎轻佻,双目却呈现出一种骇人的血红色。路晗衣那可以轻易夺人性命的蠹痕还没有碰到他的身体,就已经消散无踪。

三位守卫人一起站了起来。他们都看到了,在五十岚贤一的肩膀上,蹲着一只满身杂毛的黑猫。再回头看看冯斯,依然是冻僵般的无法动弹,但双眼却也和五十岚一样,同样变成了血红色。

“金刚,魔王,是你吗?”路晗衣问。

五十岚贤一咧嘴一笑,语声中有一种丝毫不加掩饰的得意和喜悦:“没错,是我。你们找了我几千年,现在,我主动来找你们了。”

守卫人们不约而同地收起了自己的蠹痕。或许是因为他们知道,在魔王面前,自己的力量有如蝼蚁,根本没有抵抗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