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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猜错的话,涿鹿之战原本也应该是你们刺激人类进化、促使更多人类获取附脑的阴谋吧?”姜米说,“不然以你们的实力,就凭几千年前黄河流域的几个小部落,吹口气就能解决了。”

“的确,我们在历史上制造过不只一次这样的战争:先用妖兽魔仆的绝对实力碾压人类,再逼迫他们去想办法提升自己。我们发现,这样的效果比禁锢和强迫好得多。涿鹿之战原本就应该是这样的一次演出,却因为我们兄弟相残,真正成为了人类战胜魔王的节日。”

“在那以后的大部分事情我们都可以猜想了,冯斯也跟我分析过。”姜米说,“你们俩在内讧中各自都受了重伤,妖兽魔仆们也都群龙无首,不再是过去把人类轻松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局面。于是你们只能分道扬镳,各自做各自的事情,而且都在历史上留下了很多身份。比如你的同伴曾经是东汉寿春城的富商杨麓,也曾经是花剌子模国的扎兰丁王子,后来还侵占了冯斯的朋友宁章闻的身体。但对于你,除了知道你曾经藏身于圣甲虫中然后被李木头捡走之外,其余就不是很清楚了。”

“我也有过一些其他的身份,不必详述了。”魔王说,“总而言之,我的同伴一直走在栽培异种人的道路上,一方面给予守卫人足够的刺激,另一方面还扶植了黑暗家族,可以说是双管齐下。而我也意识到,在他的照拂下,我是不可能做到灭绝人类的,与其那样,不如想法子利用。我可以等着他把守卫人和黑暗家族都培养壮大之后,再来收割。”

“通过医学和生物技术,对吧?”姜米说,“我听说,你甚至操纵了多次人类世界的大瘟疫。你的同伴没有尝试阻止你么?”

“当然有过。阆中山区的那一次战斗就是。当时我意识到,继续和他硬碰硬不是办法,不如想法子彻底躲藏起来。”

姜米恍悟:“所以你是故意被李木头捡走、又落入龙虎山道士手里的!那个道士表面上看起来极度仇视守卫人,以至于创建了那个组织,但其实根本就是你的傀儡!”

魔王阴笑一声:“岂止是他?那个圣甲虫被作为组织的圣物,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所以每一代的领袖都是我的傀儡。我决定充分发挥人类的智慧,只是隐藏在幕后小小地推动一下。而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发自真心。他们想方设法地研究附脑,研究附脑和大脑的关系,研究一举歼灭守卫人的方法,但他们完成的每一步,最终都是为了我而服务。我就这样等到了他们把病毒和疫苗完善成熟。”

“你是指可以杀死守卫人的病毒吗?那种病毒到底是怎么回事?”姜米问。

“那就是从我的身体里分离出来的病毒。”魔王说,“它一直存在于我的体内,只是我已经获得了免疫能力,它无法伤害我而已。从印和阗时代我就在想,迟早要利用人类在医学上的天赋来帮助我研究它,找到破解的方法,而到了最后,当代科技终于完成了我的心愿。那种能在守卫人中传染的病毒,就是伤害我族群的病毒的变体;而相应的治疗方法,也已经研究出来。”

“所以你等到了消灭病毒的药,也等到了守卫人力量的壮大,就可以把所有的守卫人都连成一体,来帮你打开鬼门。不过我还是不太明白,你最后到底使用的是什么方法,天选者在这当中又起到了什么作用?”

魔王正准备回答,天空中突然响起一声惊雷,随即是一道点亮了整个夜空的巨型闪电。一声,两声,三声……一连串的雷电爆发而出,形成在华北地区极其罕见的雷暴。

姜米注意到,这次的雷暴并不是只有魔王世界才能见到,而是也能被普通人们所接收。幻域下方的繁华街道上,人们纷纷抬起头来,好奇地看着这一幕奇景,无数的手机和相机开始对着天上闪烁。但他们并不知道,这一场雷暴下的拍摄,或许会是他们生命中摄取的最后几张照片。

“快了,鬼门即将洞开。”魔王的语调反而平静下来了,“很遗憾,你的世界的繁华将会终止在这一刻了,这是我的种族从沉睡中觉醒的日子,也是你们的毁灭日。当然,作为最后的目击者,在这片幻域里,你将会比他们多活很久,我甚至可以奖励你让你不死。”

“多谢,但不必了。”姜米淡淡地说,“如果你的同族们马上会冲破空间、从鬼门里钻出来毁掉这个世界,我一个人活下来和你们这堆怪物‘共生’吗?死了反而会好些吧。”

“选择权在你。”魔王回答说,“毕竟你会成为最后一个人。”

姜米摇摇头,似乎也无心继续追问最后的那两个问题了。她回过头,看着浑身被金色蛛丝所缠绕、双目血红的冯斯,眼泪慢慢流了下来。

“连你这个一向好运气的混蛋都翻不了盘了,看来是真完蛋了。”姜米低声说,“不过,我们总算也有过共识:但求无愧于心,尽力就好,最后成与不成就去他妈的吧。我们努力了,我们输了,就这么一起去死吧。”

她一步步走到冯斯身边,伸手抱住了对方。尽管身前的这个冯斯,严格意义上来说已经只是徒具躯壳的傀儡了,但毕竟躯壳还在,总算也是一点最后的慰藉。

突然之间,她的耳朵里听到一个闷闷的声音:“祸害万年在,那儿这么容易死?”

这是冯斯的声音!

姜米连忙放开手,向后退出几步,定睛一看,冯斯的外观并没有任何变化,仍然是那张木然中带着一丝狰狞的面孔,双眼依然红得像狂犬病发作,连接在身上的金色蛛丝还是那么细密。但是她并没有幻听,刚才那个就像是从闷罐头里发出来的声音的确是冯斯的语气。

而就在这时候,她也听到了魔王爆发出的一声咆哮。不同寻常的是,这一声咆哮并非像先前一样直接在她的精神世界里响起,而是来自于耳朵里听到的空气传播的声音。她急忙扭头一看,吓了一大跳。

——一大团闪烁着金光的似液态似固态的东西,正在从黑猫金刚的嘴里往外涌出。金刚的身体仿佛成了一片气球皮,被撑到了极大,姜米甚至担心这只可怜的黑猫会被活生生撑爆。不过最后,黑猫的身体终于没有解体,而它体内钻出的那一大团东西在地上乱七八糟地扭曲着,不断变幻着形态,仿佛特效电影里的液态金属。

最后,这一团金色的物质逐渐凝固,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形状。它的整体形态近似于椭球体,软乎乎地呈现出肉块的色泽和质地,上面布满了灰色的皱纹,不停地颤动着,身体的正前方还有一只闪耀着金色的巨大的眼球。这样的形态姜米已经非常熟悉了,幻域里见过的扎兰丁王子带在身边的魔仆,基本就是这个样子。但她知道,这一次,自己见到的已经不再是魔仆了,因为魔仆只是魔王的分身而已。眼前这一只如同巨型大脑一般的生物,并非分身,而是本体。

——这就是魔王本人!

面对着魔王的本体,姜米还是难以压制畏惧之心,连忙退到了冯斯身边。而魔王已经发出了低沉而充满震撼力的吼声:“天选者!你到底做了什么!”

随着魔王的这声吼叫,冯斯的身躯也震颤了一下,脖子像蛇一样越扭越长。姜米虽然已经猜到冯斯又捣了什么鬼,但看着一个大活人的脖子像麻花一样扭来扭去,还是害怕地站远了好几步。这个抉择是绝对明智的,因为仅仅在几秒钟之后,冯斯头颅就像被一把锋锐的铡刀铡过一样,一下子从脖颈上断裂,滚落到了地上。在姜米的尖叫声中,断裂处又慢慢钻出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小小圆球,一点点长大,一点点出现凹凸,最后化为了一颗正常大小的新的头颅。

这颗脑袋上,仍然是冯斯的脸。但这一次,眼珠是黑色的,脸上的表情也和过去的冯斯一样,有点儿蔫坏,有点讥嘲,有点儿狡诈,让人看一眼就忍不住想要揍他。

姜米就扑了过去,抬起手来看架势要揍,但最后却狠狠一把搂住了他。

“你这个王八蛋,果然要弄死你不容易……吓死我了……”姜米泪如泉涌。

“天生命贱,哪儿能那么容易就挂了。”冯斯轻轻拍着姜米的肩膀,“你不会是最后一个人。我们的末日还没到呢。”

夜深了。

那一阵惊人的雷暴已经过去。尽管霓虹依旧璀璨,街上的人流渐渐消失,北京城进入了睡眠时间。在此之前,那些雷暴的照片和视频已经在社交网络上刷遍了,人们惊奇着赞叹着欢呼着,却没有人能够想到,那些雷暴的背后,是一扇险些被打开的毁灭之门。

而在北京城的上空,幻域之中,魔王和冯斯正在对峙着。姜米仍然迷迷瞪瞪,不知道先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她能看出来,形势逆转了。冯斯不知道怎么的,换了个脑袋之后,重新恢复了神智;魔王却显得异常的愤怒,甚至于抛弃了金刚的身体。姜米知道,那种放大的大脑一样的本体相对脆弱,而且移动极为不便,所以先前两位魔王一个侵占了宁章闻的身体,一个侵占了金刚的身体。但现在,魔王似乎是打算用真身和冯斯面对面了。

“魔仆果然是你按照自己的样子制作的。”冯斯说,“和我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啧啧,想想看,曾经地球上铺满了你这样的怪物,就像是一条条的胖蛆,真够恶心的。”

他像是刻意想要激怒魔王。但魔王的怒气看来已经不需要用这些言语挑衅来激发了,他只是用那只金色的魔眼死死盯着冯斯:“我明明唤醒了你的魔族血脉,你明明应该彻底听命于我的,你到底捣了什么鬼,可以摆脱我的命令恢复自由意志?你刚才又对着异度空间做了什么?”

魔王的声音竟然有些微微颤抖,显然是冯斯刚才所做的事情带给了他极大的恐惧。冯斯微微一笑,毫不避让地和魔王对视着:“先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吧。你希望我做的是切割开你的种族所处的异空间,并且让其中的时间流动和正常空间的时间流动一致,这样两个时空才能完成对接,他们才能重返人间,也就是所谓的鬼门洞开。但遗憾的是,我只完成了你的一半指令。”

“一半?”魔王怒哼一声,“怎么个一半?”

“我确实按照你的意愿,让异空间的时间流动起来。然而,我并没有打开异空间和现实世界的通道,反而加固了之前出现的那些裂缝。所以么……你的族人,大概会在那个封闭的空间里继续病发,继续被从共生体上分割开,到最后会变成什么样,我也不知道了。不过我猜测,最大的可能性,是在里面死光烂掉吧。”

冯斯仿佛发出胜利宣言一般声嘶力竭地咆哮着:“你输了!现在已经没有更多的力量供你动用了!异空间已经封闭,你的种族只会慢慢割裂,慢慢死掉!我们被你们当成猪一样圈养了二十万年,当成傻逼一样耍弄了二十万年,现在可以把这一切都他妈的还给你了!”

魔王身上突然间金光暴涨,而冯斯早有准备。一声犹如钢锤撞击般的声响过后,空气里出现了蠹痕碰撞的波纹。冯斯踉踉跄跄地向后退出去好几米,嘴里吐出一口血,而魔王纹丝未动。

“你本来可以先杀死我,再去对异空间发力,那样的话,集合全球守卫人的力量,杀掉我原本轻而易举。”魔王说。“但现在,你所能聚集的力量基本耗尽,轮到我来杀你了。我失败了,挽救不了我的种族,但至少,还可以拿你们人类来出出气。”

“这个倒不是我计算失误。”冯斯继续微笑,“我必须要利用你所唤醒的魔族之血来调动守卫人们的力量,而这个力量一旦调动起来,就没有办法更换目标了。相比起干掉你,肯定是摧毁掉你的整个种族,永绝后患更重要。至于你么……”

冯斯一阵剧烈的咳嗽,姜米帮他擦掉嘴角的血,替他说下去:“你再厉害,也不过就是孤家寡人了。人类没别的,就是人多,大不了再来一场涿鹿之战的翻版。”

“好姑娘!说得漂亮!”冯斯哈哈大笑。他头上所联系着的那些金色细丝都已经渐渐消失,说明魔王的判断是正确的,刚才所完成的事情,已经几乎耗尽了全部和他联通在一起的守卫人的能量。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人的力量,而且比起魔王有明显的差距。他将要以一人之力,来对抗魔王的愤怒。

狂怒到了极致,往往会趋向表面的平静。在这一场耗费亿万年的谋划在一朝化为泡影之后,魔王的怒火几乎能将空气点燃。但他的绿色魔眼里却反而不再有多余的情绪,身畔的金色光芒也收敛了。就像暴风雨之前的海面一样,魔王似乎是在波澜不兴的表面之下积蓄着爆发的力量。

“他是在琢磨着怎么让我们死吧?”姜米悄声问。

“肯定不能让我们死便宜了。”冯斯回答,“怕不怕?”

“我很想俗套地回答你‘你在旁边我不怕’,但我货真价实地怕得要死。”姜米老老实实地说,“只不过,怕也没办法,反正真遇到危险你会给我当垫背的吧?”

“尽力而为。”冯斯说,“保证你比我晚死。”

说完这句话,两人身畔的环境忽然起了变化。先前悬浮于北京城上空的近乎透明的小型幻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浓雾笼罩下看不见边界的旷野。刚刚进入到这新的幻域,两人就都已经明白了。

“我们这算是买了年票了。”冯斯乐了,“又到这儿来了。”

“怪我说错话了。”姜米也乐了,“刚才我跟魔王说,大不了再来一次涿鹿之战,结果他真的把我们扔到这儿来了。这也忒小气了。”

两人又进入了涿鹿之战的幻境中。依然是熟悉的充满着鲜血气息的空气,依然是永不停息的战鼓和疯狂的厮杀呐喊,但魔王这次毫不客气地把两人扔进了妖兽的阵营里。此时此刻,两人的身畔布满了张牙舞爪的妖兽,正在张开血盆大口,贪婪地包围上来。

“看来魔王是想要我们被这些妖兽生吃掉。”姜米说,“这死法倒也有创意。”

“我尽量先喂饱了它们,没准就不会吃你了。”冯斯说着,把用于蠹痕保护的一滴血涂在了姜米的脸上。

“接下来就是你的表演时间了。”姜米懒洋洋地往他身上一靠,“你不是现在挺能耐了么?显显呗。”

“遵旨。”冯斯点点头,金色的蠹痕笼罩住了两人的身体。他最初唤醒的蠹痕呈现出彩虹般的七彩色,但当最终觉醒之后,呈现出的就是和魔王一样的金色。

第一圈金色扩散出去,几头率先靠近的妖兽脚步立即僵住了。它们的皮肤开始起皱,双目变得迷茫而浑浊,腿脚也开始发抖,几秒钟之后甚至连站都站不稳,摔倒在地上。它们身上的兽毛变白干枯掉落下来,利齿和爪子也纷纷脱落,嘴里无意识地流出混合着血沫的口涎。

“老死了!”姜米拍掌欢呼,“这是路帅的本事!”

“不要当着我的面夸别人帅,我会吃醋的。”冯斯一边说,一边放出了第二圈蠹痕。一只状若巨型犀牛的妖兽正在挺着头部巨大的牛角向两人冲来,但眨眼之间,“犀牛”从原来奔跑的位置消失了。与此同时,一只从另一侧试图偷袭的蜈蚣状的妖兽突然被整个戳穿,如同被打桩固定般生生定在了地面上,戳穿它的正是那只可怜的“犀牛”,此刻牛角冲下,身体朝天,四肢在空中乱蹬,看上去颇有几分滑稽。冯斯再挥挥手,一道烈焰腾空而起,两只妖兽就像是穿在一起的烤串,一起熊熊燃烧起来。

“王璐的空间转移和梁野的火焰!”姜米兴奋地揪了揪冯斯的耳朵,“太棒了!你还真是十项全能!”

“空间、时间、物质三要素在我这里已经融会贯通了。”冯斯摆出了一个大师的起手式,“老实说,这样的觉醒日真是让人快活,死也了快活。”

他的身体突然窜出去,直接抡起拳头砸向一只几乎比他大了十倍有余的形状近似长了腿的魔鬼鱼的妖兽。这一拳打出去,魔鬼鱼好似被高速奔驰的动车火车头撞上了,整个身体横飞出去几十米,撞倒了一片其他的妖兽。但他好像没有注意到,天空中一只人面怪鸟正在悄无声息地俯冲向他。

“当心!”姜米叫了起来。

冯斯恍若不闻。怪鸟巨大的双爪正好抓在他的双肩,把他掀翻在地上,肩膀上鲜血横流,留下了几道深深的伤口。但冯斯好像并没有感觉到痛,轻轻巧巧地站起身来,还好整以暇地拍了拍灰。就在姜米的注视之下,他肩头的伤口停止流血,由深转浅,很快完全消失。

“大头怪看到肯定要气得吐血啦!”姜米眉开眼笑。

冯斯回头冲她也笑了笑,潇洒地弹了一下手指,正在准备第二次扑击的怪鸟瞬间浑身冒出白汽,化为了一座冰雕,从半空中坠落到地上,摔得粉碎。

冯斯就仿佛是武侠小说里英俊的少年剑客,在心爱的女侠面前极力卖弄。如他所言,当把几种蠹痕的奥妙参透之后,确实已经进入了从心所欲的境界。姜米就像是在观看一场妖兽料理表演,眼瞅着这些穷凶极恶的怪兽们如砧板上的生鱼片一样,被冯斯各种煎炒烹炸花样收拾。刚开始的时候,她看得十分开心,但渐渐地,她意识到了有些不对。

——这样的炫技,并不符合冯斯的性格。冯斯虽然一向是个混不吝的坏小子,却从来不喜欢吹牛夸耀,当他开口吹牛的时候,通常都是在自嘲。

而眼下,他却如此卖力地变化着各种各样的蠹痕,好像是想要竭尽全力地讨姜米欢心。这似乎只能导向一种解释,那就是——这可能是他的最后一次表演了。

姜米只觉得泪水又涌了出来。但她很快擦掉了眼泪,脸上带着若无其事的笑容,向冯斯招了招手。冯斯用蠹痕在地面上生出了一圈坚硬的带刺荆棘,如同围墙一样暂时隔绝住妖兽们,然后轻快地蹦回到姜米身边:“女王殿下有何旨意?”

“你玩得那么欢实,是不是因为这可能是最后一次了?”姜米问。“其实你已经想好了对付魔王的办法,但并不是你战胜他,而是和他同归于尽,对吗?”

冯斯摸了摸头:“哎呀,我平时老觉得你脑子秀逗,这会儿居然又聪明起来了。没错,我是有办法可以试试和魔王拼一拼,但用了这个办法之后,我自己也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运气好的话可能变成疯子,运气糟糕一点就得嗝儿屁。”

“所以?”姜米看着他。

冯斯伸出右手,轻抚在姜米的面颊上:“我们认识以来,我一直是个废柴,成天被人当成麻团儿一样捏过来搓过去。到最后好容易真的有点儿龙傲天的范儿了,又要去面对比龙傲天还强的敌人,还是难逃被搓成麻团。好容易能捡到这么一点儿机会,我确实想让你高兴高兴。万一我真的挂了,以后你偶尔想起我,至少能有那么一丁点儿英姿入画的记忆,也就算了不错啦。所以,刚才就算是我的告别演出吧。”

“除了你说的那个办法,真的没别的招了?”姜米也把自己的手贴在了冯斯的手背上,满眼都是温柔。

冯斯用左手指了指周围那些正在极力试图冲破荆棘丛的妖兽:“这片幻域是开放的,魔王在不断地把世界各地的妖兽通过特殊通道召唤到这里,我迟早会力竭,然后我们俩一起被吃掉。他是铁了心的要把我的力量耗尽,然后眼看着我们俩被嚼成碎渣,算是出口恶气。然后,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反正已经灭族了,他大概会破罐破摔,让这些妖兽离开幻域,到北京的大街上去溜达溜达。”

姜米打了个寒战:“那样的话……北京可就毁了,会死很多很多人的。”

“所以我没别的选择了。”冯斯说,“不管怎么样,在你面前臭屁过了,我也就知足了。剩下的,赶紧和魔王拼一拼吧。我未必会赢,但这是唯一的办法,总要精尽人亡才算对得起自己。”

“我就喜欢你这么三俗。”姜米嫣然一笑,“我支持你,没说的。不过,你得带上我。”

冯斯一愣:“带上你?”

姜米挽住了冯斯的胳膊:“我呢,除了貌美如花聪明绝顶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优点……”

“您还真是不谦虚。”

“闭嘴!”姜米屈指在冯斯的脑门上凿了一下,“这个优点就是,专业喜欢看热闹,而且一定要看到底。”

“这他妈也能叫优点……”

“都跟你说了闭嘴了!”姜米一声河东狮吼,“我本来和这些事儿没关系,但后来我妈死了,我又认识了你这个浑球,大概就算是被卷进来了。既然卷进来,我就一定要把热闹看到底,谁也拦不住。”

“你就不能直说你舍不得我想陪我一块儿死么?好歹让我临死前高兴那么几秒钟。”冯斯耸耸肩。

“我是不想让你太得意,你这孩子给点儿阳光就能灿烂到天上去。不过……就是那么个意思。”姜米搂住冯斯的脖子,在他的嘴唇上深深吻了一下。

“真棒。”冯斯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辈子虽然很多时候不开心,但仔细想想,还是开心的事情多一点。特别是现在。简直想要把时间凝固住,永远就这么着不走了。”

他紧紧地抱住姜米,轻嗅着姜米发丝上的清香,像是要在这一刻把所有关于这个女孩的记忆都牢牢刻在心上。然后,姜米的身体突然闪烁了一下,像幻影一样消失了。

“笨蛋,我现在是龙傲天啦。就算打不过魔王,要把你送出去还是绰绰有余的。”冯斯的脸上依然带着笑,眼角却已经有了眼泪,“陪我死有什么意思?活着每天骂我两句,多好。”

他闭上眼,稍微平复了一下心神,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两只眼瞳赫然变成了金色。而他的蠹痕也开始迅猛地扩张,以寻常的守卫人根本不可能达到的广度,席卷了整片涿鹿战场。

被蠹痕卷入的妖兽们,一个个突然间变得目光呆滞失神,身体僵硬,就像是变成了雕塑一样,失去了活动能力。一只,两只……十只,二十只……一百只,两百只……越来越多的妖兽被蠹痕所控制,冯斯眼睛里的金色也越来越浓,越来越亮,仿佛太阳在燃烧。而他脸上的肌肉也开始微微地抽动,身体也有些发抖,似乎是在承受着某种逐渐累加的痛苦。

“还远远不够,还需要更多……”冯斯咬着牙自言自语着,“再来一些,越多越好!”

他回想起了一天之前的情景。在那个时候,全球的守卫人经历了倾巢而动的突袭后,已经取得了疫苗并且大部分注射了,而冯斯离开了四合村,来到路氏家族的总部。他并没有惊扰其他人,只是轻松地从一名守卫的记忆里调出资料,然后找到了两个连在一起的特殊房间。

两位守卫人的前辈,阿卜杜拉·艾哈迈德与徐武雄,就被安排在这里暂住。冯斯来到的时候,两人正坐在徐武雄的房间里,玩着孩子们喜欢玩的弹珠跳棋。阿卜杜拉显得时而迷茫时而暴躁,徐武雄十分耐心地安慰着他。看到冯斯出现时,徐武雄先是一怔,随即感受到了些什么。

“我从来没有在凡人身上见识到过这么强大的蠹痕,你一定就是天选者吧?”徐武雄微笑着说,“快请坐。”

冯斯坐了下来:“我就开门见山了。我需要两位的附脑。守卫人已经上了魔王的当,注射了含有特殊物质的疫苗。他们本意是为了对抗病毒,却会因此成为魔王的傀儡,我只能将计就计地试试能不能挽回,否则的话,地球的末日就会来了。”

阿卜杜拉依然在玩弄着棋盘上的玻璃弹珠,又陷入了周期性的头脑不清醒状态。徐武雄却听得很明白。他注视着冯斯,目光有些严峻:“能不能详细给我解释一下。我既然来到了这里,就已经决定了要把我的命交给天选者,但我必须确保我的力量不会起到反而帮助魔王的作用。我说的话,也代表阿卜杜拉。”

“我会的。”冯斯说,“还有时间,足够我给你解释清楚。”

他把自己之前在四合村的经历、以及文潇岚在魔王幻境中的所见所闻简述了一遍:“所以我判断出,魔王的种族是一种远古的共生生物,遇到了某些灾祸,可能是被强行冻结在了某种特殊的空间里。而当我获得了从心所欲的能力之后,我从小樱的脑子里阅读出了陈广泽的记忆,并且获取了一些难以解释的翻译能力。把陈广泽的记忆和上杉雪子的笔记结合在一起,很多事情就清楚了。”

“陈广泽的家族世代经商,在清末和日本组织也有过商业往来。他们的家族和一般的守卫人不大一样,并不只是明哲保身,还很有爱国心。那时候,他们隐隐觉察到了日本组织存在的野心,似乎是想借助对华贸易的掩护,深入中国寻找一些东西,于是派出了间谍去刺探。结果,他们探查到,组织的领袖其实是被某种神秘力量所控制的,这个组织各种赚钱的最终目的,都在于探寻人体的秘密,尤其探寻守卫人和附脑之间的关系。尽管他们并没能猜到背后的控制者就是魔王,却也开始对这个组织十分警惕。”

“而上杉雪子也是这样。她曾经怀疑组织内某个人与外敌勾结,于是偷偷安装了摄像设备,没想到却意外拍到了五十岚贤一在自以为的空旷无人处自言自语的古怪场景。她产生了疑心,继续悄悄调查,终于也发现了五十岚背后的猫腻,认定他是受人操控的。而上杉雪子是个精明而有手段的女人,她不依不饶地刨根问底,最后得出了结论:这个几百年来一直以为自己是为了对抗魔王而存在的组织,其背后的主人,恰恰是魔王本人。”

“这可真是让人伤感啊,”徐武雄说,“自己以为可以忠诚地奋斗一生的事业,最后被证明是一场天大的谎言。”

“我怎么觉得您话里有话呢?”冯斯敏锐地注意到徐武雄的语气有异,“您是不是也知道一些什么?”

徐武雄的回答大大出乎他的意料:“这么说吧,上杉雪子手里所获取的那些来自西藏的魔王鲁赞的资料,就是我给他的。我过去是西藏某个家族的成员,在和那群欧洲人后裔作战的过程中,曾经抢到过一些用黄教密文写就的密信,那些信上记录的,是当年那位曾经和魔王灵魂相通的附脑人的另一段呓语,解读出来之后,是对鲁赞的四个寄魂的进一步的解释,应该也就是你在上杉雪子的笔记上看到的内容。”

冯斯叹了口气:“没错。在上杉雪子逃到四合村后,无意中和陷入了时空陷阱的陈广泽相遇了,那就是陈广泽我说过的他第一次短暂现身的时间。上杉雪子所抢来的那个孩子关银祥,也是陈广泽授意并改造附脑的,为的就是把这份秘密悄悄地传下去,等待真正有能力对抗魔王的人去发掘。按照那份笔记上弯弯绕的隐语,海子乃无边无垠之众生寿数,树乃顶天立地之无穷宇宙,牛乃大千世界之尘埃万物,鱼乃含精酝髓之魔王之血。上杉雪子用人话翻译出来,认为鲁赞的这四个寄魂,代表的分别是时间、空间、物质和魔王的血脉。当时看到这几行字的时候,我的血都凉了,因为我刚刚才把时间、空间、物质这三者统一在了我的蠹痕里,正在洋洋得意自以为了不起呢,却没有想到,这原本就是魔王培养天选者的目的,他就是需要我怀着对抗他的目的变强,掌握这三种维度的操控力量。然后,一旦被他唤醒血脉,我原有的脑体就会死亡,我的思维将会受魔王支配,将成为他的傀儡。”

“所以说,所谓鲁赞四个寄魂的真正意义,并不是掌握了这四个寄魂就能击败魔王,而是另一个截然相反的解释:找到四个寄魂,完成天选者的塑造,就能拯救魔族。王欢辰他们,终于到了最后也没能明白过来。”

“但光是你成为傀儡,也并不足以完成魔王的大计,这方面就要靠那个无名的日本组织了。”徐武雄接口说,“上杉雪子冒着极大的风险找到了组织最核心的研究项目,仔细分析后发现,魔王的最终目的是想要把所有拥有附脑的人类都连接成一种共生的状态。但毕竟个人的能力有限,她无法知道魔王最后会使用怎样的方法。”

冯斯苦笑一声:“但现在我们知道了。魔王首先故意撕裂了异度空间的一些薄弱点,虽然远远不足够把里面的远古生物放出来,却能够对正常空间产生扰动,甚至产生时间的错位,也能够干扰普通人的精神,严重的甚至可以把精神能力物化。他故意把这些薄弱点暴露给人类,也就是王欢辰他们的‘观测点’,相当于先在人类的心目中埋下对‘鬼门洞开’的怀疑的种子。接下来,他授意公司培养出能让蠹痕爆发的病毒浑水摸鱼,引发守卫人的恐慌,再想办法露出破绽,诱导守卫人们抢夺疫苗进行主动注射。而疫苗里所包含的,就是能让附脑联通在一起的药物。不过,当所有守卫人连在一起之后,还必须有那么一个枢纽来代替所有人思维,代替所有人使用他们的力量,成为这个新的共生体的唯一大脑——那就得是我了。天选者,从头到尾都不是人类的天选者,而是能唤醒魔王血脉、可以指挥所有守卫人为魔王所用的枢纽。”

“根据上杉雪子的判断,再加上我自己的猜测,所谓的天选者,就是能承载来自于魔王的基因的特殊异种人类。虽然我不清楚在基因都没有被人类发现之前,他是怎么通过原始的医学技术做到这一点的,但的确,魔王的基因在极少数的守卫人身上存在了。而每一次唤醒天选者的实验,就是看这种带有魔族基因的人类是否具备足够强大的体质、可以让这种基因表现出来。那就像是一种基因开关,开关一旦打开,生死就要看运气。我算是头一个有足够的运气一路活下来的人,尽管这对人类而言其实是坏运气。”

“那么,现在一切看起来都木已成舟了,”徐武雄说,“你还来我这里做什么?我和阿卜杜拉的蠹痕想必你也知道了,可以吞噬妖兽和魔仆的力量化为己用,但这种力量并不能阻止你身上的魔王之血被唤醒。”

“不,我来找你们二位,是为了考虑到后续和魔王的对抗。”冯斯说,“针对他的这一手,我已经有办法了。”

“哦?什么办法?”徐武雄眉毛一扬。

“你听说过范量宇这个人吗?”冯斯反问。

“有所耳闻,听说他是这个时代最强硬的守卫人战士,但现在好像已经身受重伤。”徐武雄回答。

“那个家伙确实厉害,但他启发我的,是他的两个脑袋。”冯斯又把范量宇如何拯救文潇岚的过程讲了一下,“所以我突然想到了,如果最终魔王将会唤醒我的血脉,导致我原来的脑体死亡,但我却拥有第二个头颅呢?”

“那样的话,魔王就会以为他控制了你,但实际上你却可以自主。”徐武雄眼前一亮,“这倒是个好主意。但是,如果你真的创造出第二个头颅,像范量宇那样藏在体内,那样……还是原来的你吗?”

冯斯凄然一笑:“那还用问?肯定不是了啊。虽然我可以把我全部的记忆都精确地复制进第二头颅,但是……那只是一个拥有我的记忆的复制品。至于我本人,肯定会在被魔王召唤的那一刹那就消亡。我必须死,非此不能消解魔王的阴谋。”

徐武雄喟然长叹:“路晗衣当时果然没有骗我,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年轻人。我相信你,也代表我的老兄弟相信你,把我们的命拿走吧。不过,是不是还需要手术啊?”

“不需要手术,也不需要您二位的命。”冯斯说,“以我现在对物质和精神的自由转换,已经不需要移植你们的附脑,只需要直接把精神力量吸取到我自己的附脑里就行了。”

“那倒也不坏。”徐武雄说,“我们还能留着这条命,等待你胜利归来。”

“承你吉言吧。”冯斯笑了笑,“不过,我还有个问题想要问你。按照你的说法,你早已经猜到了守卫人存在的结果就是被魔王利用,为什么你还要跟着路晗衣回到这里?万一我没有识破魔王的阴谋而又吸取了你的力量,那不是加倍糟糕吗?”

“我只是想赌一把。”徐武雄说,“我的命微不足道,但我很爱我的子女和孙辈们,他们和我并无血缘关系,却彼此至亲至爱。我不希望他们今后一辈又一辈都活在魔王的恐慌之下。守卫人这样徒劳地打杀一些魔仆和妖兽,根本就没有用处,事情终究需要从根子上来解决。我赌对了,等到了你,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我尽力而为。”冯斯郑重地向徐武雄鞠了个躬。他侧过身,同样给阿卜杜拉鞠了一个躬。阿卜杜拉依然不明所以,但看着有人给他鞠躬似乎很开心,咧开嘴呵呵哈哈笑出声来。

此时此刻,回想着和徐武雄与阿卜杜拉的短暂会面,冯斯说不清自己脑子里到底是什么感受。徐武雄的问题非常敏锐,直击核心:此刻的冯斯,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冯斯了。他虽然拥有着过往的全部记忆,却只是一颗复制出来的头颅。而过去的那个真正的冯斯,在魔族的基因开关打开的那一瞬间,已经死去。

“所以我也闹不明白我到底算冯斯还是不算……不算的话,刚才就是骗吻了吧?”冯斯下意识地抚摸了一下刚刚被姜米吻过的嘴唇。“不过,反正我也快死了,临死前骗个吻也不是什么大罪过……”

他的蠹痕如同原子弹爆炸后的冲击波一样,不停以他为圆心向外扩散,每吸收一头妖兽的力量,蠹痕的扩张速度就又快了一分。但同样的,妖兽的力量对他的精神和肉体造成的压力是巨大的,那双金色的魔瞳里已经饱含痛苦,鲜血从鼻孔和嘴角里不断地流出来。又过了一会儿,冯斯甚至已经感觉到无法站立,只能慢慢地坐了下去。当然,即便是到了这样生死一线的时刻,他仍然保留着那种恶趣味的幽默感,还不忘创造出一个豆包沙发来垫在屁股下面。

“还不够,还得再吞点儿,坚持一下,兄弟。”冯斯给自己打着气,“说起来还真郁闷呢,活了不到半天时间,就得丢掉小命。但是我的脑子里偏偏还有二十来年的记忆,所以我到底是赔了还是赚了呢?”

他嘟嘟囔囔地说着碎嘴话来转移注意力,以免被颅腔里那种剧烈的疼痛感所压倒。记忆里留存着冯斯过去感受过的各种各样的头疼,包括强行吞服魔花后替他人催化带来的仿佛被人吸食脑髓的痛感,但那些都不能和此刻相比。他简直觉得脑袋里已经什么都不剩了,而是密密地填满了痛觉神经,每一次轻微的牵扯波动都能让痛感爆裂,以至于他要费很大力气压抑住自己直接把头砍下来的冲动。

“刚刚已经砍了一个了,再砍就没了。”冯斯哼哼唧唧,努力把吸取到的妖兽的能量和自己本体的力量融合在一起。他不知道这样够不够和魔王正面来一波,但这是唯一的选择,生而为人必须做出的选择。

终于,冯斯感觉自己已经到了极限,再撑下去的话,说不定脑袋真的会炸裂。就这样吧,他想,我能做的就到这儿了,调集所有的力量,向魔王开炮,是生是死听凭天命。

他摇摇晃晃地从豆包沙发上坐起来,浑身上下都如同太阳神般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正准备进行最后的一击,忽然间眼前一花,一个氤氲的黑洞凭空出现,随即,从黑洞里冒出了一张人脸。

“刘安?淮南王?”冯斯吃惊非常,“你怎么会在这儿的?”

“我是来帮你的,孙儿。”刘安回答,“我能看出你想要做什么,但这点力量并不足够,只能徒劳送命。”

“但这是我唯一的机会了。”冯斯说,“如果不赶紧阻击魔王,他就会放任妖兽在人间肆虐,会死很多人的。”

“这并不是唯一的机会,我还有办法。”刘安说。

“什么办法?”

“把你的力量全部转移给我,我会把魔王带进异度空间,让他和他的族人们永远长眠在其中。”刘安说。

冯斯满腹狐疑:“你凭什么让我相信你不会反戈一击?而且,那个空间已经被我封闭起来了,你也没本事把他带进去。”

“不,我能。”刘安说,“不久之前,王璐在巴丹吉林庙暗算了我,用她的新蠹痕把我送进了被魔王故意撕裂的异空间。她却并不知道,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你的预料之中?为什么?”

“我和王璐是偶遇,但我一发现她的新蠹痕,就猜到她一定会想办法暗算我,所以故意给了她这个机会。”刘安说,“我就是想要借助她的力量把我送进异空间去,以便在那里寻找到魔王的破绽。培养你的任务已经完成,我留在人世间反正也无事可做。假如异空间能直接取走我的性命,也算是一种解脱了。”

“但显然你还没死。”冯斯看着在黑洞里若隐若现的刘安的头颅,“你发现了什么?”

“封存远古异族的空间,和正常的地球空间之间,存在着一个中间层。”刘安说,“我在那个中间层里非但没有死掉,反而获取了更大的能量,有办法在异空间上打出一个稍瞬即逝的蛀洞。当然,那里也危机四伏,我见到了不少被吸进去的骸骨。”

冯斯回想起了之前见到的陈广泽和惊鸿一瞥的梁野,有点明白了。梁野一定也是在那个空间里领悟到了魔王的阴谋,才拼死现身出来警告他。

“那我明白了,你是打算利用这个中间层,把魔王吸进去,再通过蛀洞把他关进内部空间。但是,我怎么才能相信你?老奸巨猾、无恶不作、杀人不眨眼的老妖怪?”冯斯冷冷地说。

刘安笑了起来:“我的孙儿,我的确无恶不作,但我所做的一切恶,都是为了消灭魔王,解除掉我身上的千年诅咒,让我可以获得平静的死亡。如今,你已经完成了其他的一切,做得比我想象的还要好,就把这最后的一件事交给我,保住你的性命吧。”

冯斯能判断出刘安说的是真心话,但面对着这个老怪物,他仍然有些犹豫。刘安叹了口气:“还记得我常说的那句话吗?还记得你喜欢的故作深邃的解读吗?”

冯斯点点头。刘安喜欢说“与其溺于人也,宁溺于渊”,这句话比较常规的解读是说,与其淹没在小人当中,不如淹没在深深的潭水里。淹没在潭水里还能游出来,淹没于小人之中就没救了。但冯斯在网上写鸡汤骗钱的时候,把这句话往所谓的“深度解读”方向发挥了一下,将它解释成“与其深陷在人性之中,不如陷入深渊”。

“那句话就是我的心境啊。”刘安继续说,“人世让我厌恶,人间的生活也让我厌恶,两千年来,我只求摆脱人而溺于深渊。眼下,借助着你吸取的妖兽的力量,我真的可以完成这个心愿。相信我,死亡对你来说是深渊,对我而言,却是求而不得的天国。”

冯斯没有马上回答。他强忍着头痛,环顾着四周。在这片浓雾弥漫的涿鹿战场上,成百上千的妖兽呆若木鸡,站立在原地,因为它们的力量已经被冯斯吸取。但在视线看不到的地方,魔王还能继续制造妖兽,还能继续怀着仇恨对人类施加杀戮。而他自己,历史上第一位成功唤醒了魔王之血的天选者,已经失去了太多了,已经太累了,累到很想就此丢开一切,什么都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