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检查屋顶。”兰兹曼说,“别让任何人离开,巡警到了喊我一声。”
兰兹曼搭乘升降机到八楼,踏着镶了铁边的水泥台阶嗵嗵嗵地爬到了屋顶。他先是沿着边缘转了一圈,视线扫及马克思·诺尔道街,以及街对面黑潭旅馆的屋顶。然后他分别站在北侧、东侧和南侧的挂檐板上方,定睛俯瞰了一会儿周围那些矮了六七层的房子。在钠蒸汽街灯的照射下,尘雾弥漫的锡特卡看上去一片橙黄,还有些半透明,让兰兹曼想到了鸡油煎的洋葱。他放眼远望,只见这片犹太人天涯家园的万家灯火从西边的埃奇克姆火山[1]燃起,一路点亮桑德群岛的七十二座填岛、黑海商业区、海里布岬、南锡特卡和纳齐塔西尔区、哈卡维区与锡特卡老城区,直到东边的巴拉诺夫山才黯淡下去。远处,欧什特伦岛[2]上,“安全别针”[3]的塔尖闪烁不停,警告着飞机和犹太佬。那是世界博览会硕果仅存的遗迹。兰兹曼能闻到罐头工厂鱼内脏的腥味、马尼拉珍珠餐馆的油味、出租车的尾气味,还有两个街区外格林斯普恩毛毡厂新鲜出炉的毛毡帽的醉人香味。
“上面的感觉真不赖。”兰兹曼回到大堂,看着烟缸、泛黄的沙发和常被三两房客占据着玩皮纳克尔[4]消磨时间的破旧桌椅,感慨道,“我应该经常上去转转。”
“地下室呢?”特内伯伊说,“你也要下去看看吗?”
“地下室,”兰兹曼的心脏不禁像棋盘上的马“咚”地一跳,“我最好还是去一下。”
兰兹曼是条硬汉,热衷冒险。他处事强硬、鲁莽、混账,背后常被人骂是个疯了的狗娘养的。他降服过黑帮大佬和变态凶嫌,吃过枪子,挨过暴揍,尝过寒冻和灼烧的滋味。钢筋水泥丛林的枪林弹雨、南达科他州的黑熊栖息地都没能挡住他追捕嫌犯的脚步,登高、人群、毒蛇、熊熊燃烧的房屋、仇恨警察的猛犬,他也全不屑一顾。但是,只要走进无光的暗室,他就会心惊肉跳,毛骨悚然。他前妻替他保守着这个秘密:梅耶·兰兹曼警探怕黑。
“要我跟你一起去?”特内伯伊像是随口一说。其实敏感的男泼妇特内伯伊话里有话。
他装作对这个提议嗤之以鼻。“把他妈的手电筒递来。”他说。
地下室入口的门一打开,一股夹杂着樟脑味、燃油味和冰冷尘埃味的浓烈气味扑面而来。兰兹曼拽了下灯绳打开一盏灯,屏住呼吸,朝下面走去。
兰兹曼走下台阶,穿行在失物保管间,只见架子上和小隔间里堆放着上千件房客遗弃或遗忘在旅馆的物品,蔚为壮观:不成对的鞋子、皮帽、一只小号、一艘发条齐柏林飞艇;一批包括伊斯坦布尔奥费恩交响乐团录音全集在内的老式腊筒唱片;一把伐木工人的斧头、两辆自行车、一副装在旅馆杯子里的假牙;假发、拐杖、一个玻璃眼珠、人体模型推销员留下的假手;祈祷书、装在天鹅绒拉链袋里的祈祷斗篷、一尊奇异的象头婴儿雕像;两个原本装软饮料的木质板条箱,一个塞满钥匙,另一个装着全套美容美发工具,从电烫斗到睫毛夹应有尽有;美好日子里的家族裱框照片;一个神秘的螺旋形塑胶制品,也许是性玩具或避孕器,要么就是专利塑身衣;甚至还有个犹太佬留下了一个野貂标本,毛皮光滑,目光轻佻,玻璃眼珠像被涂了墨汁。
兰兹曼用铅笔探了探板条箱里的钥匙,审视了每顶皮帽的里子,拨开书架上丢弃的平装书,摸了摸后面的搁板。他听得见自己的心跳,闻得到自己呼出的酒气,在寂静之声中浸了几分钟后,耳朵里脉搏的跳动越来越清晰,像是屋里有人在对话。他到热水槽的后方看了下,见几个水槽被铁条拴在一起,仿佛即将赴死的革命同志。
隔壁是洗衣间。兰兹曼拽了下灯绳,没亮。屋里漆黑一片,比失物保管间要黑上百倍。除了光秃秃的墙面、断掉的接管和地上的排水孔,兰兹曼什么都看不见。柴门霍夫已有多年不自行洗涤衣物了。兰兹曼蹲下来查看排水孔,里面是浓浓的黑暗和油污,他感觉肚子抽搐了一下,像是有虫在蠕动。他压了压手指,左右扭了扭脖子,颈关节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洗衣间的最里头是道门,由三块厚木板加上一块斜木板钉成,通往地下室的最后一个空间——槽隙[5]。门闩的角色由一圈绳子担任,绕在了两根短钉上。
槽隙。这个词让兰兹曼不寒而栗。
他判断着可能性:这时候藏身于槽隙,别说职业杀手不会,就是业余杀手也不会,甚至连疯子恐怕都不会。好吧,就算他藏在里面,可从里面把绳子绕回短钉上可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事实上,光凭这个简单的逻辑就能让兰兹曼转身离去。但他终究还是开启手电筒,用牙齿咬住,然后卷起裤腿,屈膝跪了下来。这真是故意和自己过不去,可实际上,故意和自己过不去、故意和别人过不去、故意和这个世界过不去,这些不仅是兰兹曼和他的同仁们从前辈那里唯一继承的传统,也是他们的娱乐方式。他单手从枪套中掏出史密斯-威森三九式手枪,另一只手扯住绳子,将槽隙之门一把拉开。
“出来!”他口干舌燥,声音沙哑,听上去像是个惊慌的老头儿。
他在屋顶上的喜悦心情就像烧断的灯丝一样冷却了下来。他的夜晚总是被白白地浪费掉,生活和事业也是状况百出,就连他居住的城市也好似一个即将熄灭的灯泡。
他费力地将上半身挤进了槽隙。那里很冷,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老鼠屎的味道。那盏小手电的光束如水一般向外流淌,照亮一切,却又模糊了一切。煤渣墙,泥地面,以及电线和泡沫绝缘材料乱糟糟缠成一团的天花板。槽隙后面的泥地面中间有块圆形胶合板,看上去像是洞穴的盖子,周围用金属框固定,与地面平齐。兰兹曼屏住呼吸,抑制住内心的惶恐,向胶合板爬去,心中暗自决定在这里待到最后时刻。金属框周边的尘土没有踩过的痕迹,圆形胶合板和金属框上的灰尘也很均匀,既无印痕又无条痕,绝无可能有人碰过。兰兹曼将指甲伸进金属框和胶合板之间,掀开了简陋的盖子。循着手电筒的光亮,只见盖子下面是一个黑不见底的螺纹铝制管道,管壁上还安有铁制阶梯。原来那金属框就是铝制管道管壁的上缘,看直径刚好能容下一个变态成年男子,或者一个不像兰兹曼那么怕黑的犹太条子。他紧紧抓住史密斯-威森,竭力压制着朝黑暗开枪的疯狂冲动。最后只听“哐啷”一声,胶合板被他盖回原处。他绝不下去!
黑暗,拽着他的领子,扯着他的袖子,紧追不舍地跟着他上了楼梯回到大堂。
“一无所获。”兰兹曼强打起笑脸,对特内伯伊说。这四个字也许是预言,预示着伊曼纽尔·拉斯克命案的最终调查结果;也许是宣言,宣布了他对拉斯克活着时得到了什么、死后又得到了什么这个问题的看法;也许是领悟,悟到了他的家乡在主权归还后的结局。“一无所获。”
“你知道科恩怎么说?”特内伯伊说,“他说这家旅馆闹鬼。”科恩是白班经理。“他还说这只鬼很调皮捣蛋,喜欢乱搬东西。他觉得是柴门霍夫教授。”
“如果这鬼地方的老板用我的名字来给它命名,”兰兹曼说,“我死后也会来闹的。”
“谁知道呢,”特内伯伊道,“尤其是这年头。”
这年头怪事连连。在波沃罗特内角[6],一只猫和兔子交配,生出几只可爱的怪胎,它们的照片还登上《锡特卡托格报》头版,为那期报纸增色不少。二月,锡特卡特区有五百名目击者赌咒发誓,说连续两晚看到闪耀的极光勾勒出一张人脸的轮廓,还有大胡子和侧边发辫。一场激烈的争辩由此展开,天空中出现的这位大胡子圣人是何许人也?他有无在微笑(或只是轻微打嗝)?为何以这种奇诡的方式在空中现身?而就在上周,在奇特洛夫斯基大道上的一家犹太屠宰场,一位屠夫按住一只鸡,挥起青铜刀刚准备下手,那只鸡竟然开口用阿拉姆语[7]说:弥赛亚[8]就要降临。那一瞬间完全是惊惶与鸡毛齐飞。据《锡特卡托格报》报道,在成为一碗鸡汤之前,那只神奇的鸡还留下了几个令人吃惊的预言,不过它并没有预言到自己几分钟后就会像神一样归于沉默。兰兹曼心里很清楚:只要随便研究一下档案,就会发现犹太人和鸡的命运息息相关,只要鸡遇不测,犹太人便厄运将至。
[1]埃奇克姆火山(Mount Edgecumbe),阿拉斯加的一座休眠火山,位于亚历山大群岛克鲁佐夫岛的南端。
[2]欧什特伦岛(Oysshtelung Island),源自意第绪语,意为展览、展览会。
[3]犹太人在世界博览会时建造的塔形大厦“应许圣堂塔”的别称。
[4]皮纳克尔(Pinochle),一种纸牌游戏。
[5]供电线或水管等通过的低矮空间。
[6]波沃罗特内角(Cape Povorotny),位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日本海域的一个海角。
[7]阿拉姆语(Aramaic),闪米特语族的一种语言,与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相近,被认为是耶稣基督时代的犹太人的日常用语。
[8]弥赛亚(Messiah),意指受神指派来拯救世界的救世主。基督教认为耶稣就是弥赛亚,而犹太教信徒则予以否认,并仍然期待他们心中的弥赛亚来临。


第3章
街上的风摇落着大衣袋盖上的雨水。兰兹曼站在旅馆门口,只见两名男子,一个背着大提琴盒,另一个抱着小提琴或中提琴,顶着风雨艰难地朝马尼拉珍珠餐馆走来。交响音乐厅远在十个街区以外,和马克思·诺尔道街隔着一个世界。不过犹太人对于猪肉的渴望实在太强烈,尤其是油炸过的,在这种渴望面前,夜晚、距离和阿拉斯加湾吹来的寒风都会败下阵来。兰兹曼自己迫切地想要回到五〇五号房,跟他的梅子白兰地与世界博览会纪念烈酒杯约会,但极力抗拒着这冲动。
他点上一支“百老汇”。兰兹曼戒了十年烟,三年前又复吸了。那阵子他前妻怀上了孩子,那是她第一次怀孕,虽然是意外中标,倒也符合两人长久的愿望。他俩对于是否要孩子有过太多的讨论,这是因为兰兹曼举棋不定,还没做好当父亲的思想准备。前妻怀孕步入第十七周零一天时,他俩却盼来个坏消息。也就是在那天,兰兹曼买了十年来的第一包“百老汇”香烟。检查结果显示:迪亚戈(胎儿的准名)的第二十对染色体发生基因突变,多了一条染色体。这在生物学上叫“镶嵌现象”,被“镶嵌”的胎儿生下来后可能重度畸形,但也可能健康无恙。知道胎儿被“镶嵌”后的父母有两种反应,充满自信的会选择赌一把,把孩子生下来,信心缺失的则会选择放弃。矛盾人格、对人生沮丧失望、对一切都信心不足的兰兹曼选择了放弃。一位医生用半打海藻宫颈扩张棒插入宫颈,撑开宫颈口,取走了迪亚戈·兰兹曼的小生命。三个月后,兰兹曼和他的香烟一起离开了切尔诺维茨岛上他和碧娜共同度过了近十五年婚姻生活的家。他不是无法面对负罪感,他只是无法面对碧娜。
一个老头东倒西歪地朝旅馆门口走来,就像一部快要散架的手推车。他个子很矮,不足五英尺,拖着一只大手提箱。兰兹曼注意到,这小老头一身白:白色的长大衣敞着,露出了里面的白色西装和马甲;白色的宽檐帽遮住了耳朵;白色的大胡子;两根白色的侧边发辫虽然颇细,辫发却很浓密。手提箱是古董货,壳面是污渍遍野的织锦和刮痕累累的兽皮的嵌合体。小老头身体的右侧比左侧低了五度,想必他右手提的箱子里装着铅块,才会把他坠弯至此。他走到兰兹曼跟前,举起一根手指,似乎有问题要问。寒风拂弄着他的腮须和帽檐,同时还不忘一阵阵地从他的胡须、腋窝、呼气和皮肤拂出冲鼻的陈烟味和潮湿的法兰绒味,以及街头流浪汉的汗臭味。兰兹曼留意到这小老头的旧靴子乳白里泛着点淡黄,一如他胡须的颜色,鞋头很尖,侧面一排扣子从鞋底一路镶到顶端。
兰兹曼忆起,在特内伯伊因小偷小摸和私藏毒品被他逮捕的那一时期,自己见过这个老头多次。时光荏苒,这犹太佬倒是没变模样。人们都叫他以利亚[1],因为他总在不可思议的地点出现,带着他的布施盒和一副“我有重要的事要说”的复杂表情。
“亲爱的,”他对兰兹曼说,“这里是柴门霍夫旅馆,对吗?”
老头的意第绪语有点洋气,可能带着荷兰口音。他虽然弓着身子,体格瘦弱,眼角爬上了几道鱼尾纹,但看起来却颇显年轻,脸上亦无皱纹。让兰兹曼困惑不解的是,他的蓝眼睛犹如火柴燃烧时的火焰,火光映照出的全是渴求。这种场景在柴门霍夫旅馆的夜里不会经常遇到。
“正是。”兰兹曼把一包“百老汇”递给先知以利亚,小老头从中抽出两支,将其中一支放入胸前口袋,他的表情如此庄严,犹如是在将圣物放入圣物匣。“里面不仅有热水,还有一位如假包换的警探。”
“甜心,你是经理吗?”
兰兹曼禁不住笑了起来,随后让到一边,并朝里指了一下。“经理在里头。”
但这小老头依旧站在原地,任凭雨水打在身上,任凭胡须如求降的白旗一般在风中飘扬。他抬头望向柴门霍夫旅馆那毫无特点的门脸,昏暗的街灯下,它一脸阴沉。这是一栋由白砖砌成的狭窄建筑,脏兮兮的墙上嵌着几面弦月窗。跟三四个街区外俗丽的莫纳斯蒂尔街比起来,这鬼地方就跟除湿机一样魅惑。柴门霍夫的霓虹灯招牌闪烁不定,折磨着对街黑潭旅馆里的那帮窝囊废,让他们连做梦也不安稳。
“柴门霍夫。”老头跟着霓虹灯招牌上一闪一闪的字母念道,“不是柴门霍夫,是柴门霍夫。”
巡警总算来了。这个名叫内茨基的菜鸟条子一路小跑,一只手按着那顶又圆又扁的宽边巡警帽。
“警探。”内茨基一边气喘吁吁地说,一边眯着眼睛打量了老头一眼,并向他点头致意,“晚上好,老爷子。对了,嗯,警探,对不起,我也是刚刚才接到电话,我心里也急啊。”这位新条子嘴里有一股咖啡的味道,蓝大衣的右边袖口上还沾着细碎的糖末,“挂掉的犹太佬在哪里?”
“二〇八,”兰兹曼帮内茨基打开门,接着回过身来对老头说,“进来吗,老爷子?”
“不了。”以利亚的语气中带着几分情绪,叫兰兹曼捉摸不透——也许是对自己朝兰兹曼走来的行为感到后悔,也许是说了“不了”而感到如释重负,又也许是再一次失望后产生的阴暗满足感——老头眼里的渴求之火熄灭了,取而代之的是失望之泪。“我只是好奇。谢谢你,兰兹曼警官。”
“我现在是警探了。”兰兹曼说。他暗自吃了一惊,没想到这老头还记得他的名字,“你还记得我啊,老爷子?”
“我记得一切的一切,亲爱的。”以利亚终于还是把手伸进白色大衣的后袋,掏出了他的布施盒。这盒子黑漆木制,与图书馆里放索引卡的盒子大小相当,顶部有用来投硬币或塞纸钞的窄孔,正面用希伯来文绘了四个字:以色列地。“愿尽微薄之力吗?”以利亚问道。
对锡特卡特区的犹太人而言,以色列地从未像今天这样遥不可及。它在这个星球的另一端,正被异族统治,他们团结一心,只为将犹太人拒之门外。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无论是阿拉伯强人、穆斯林党羽、波斯人、埃及人,还是社会主义者、民族主义者、君主主义者、泛阿拉伯主义者、泛伊斯兰主义者、传统主义者和什叶派穆斯林,全都张着利齿撕咬以色列地,啃得它只剩下一副忠骨。它的中心耶路撒冷血流成河,墙面刷着标语,电线杆上挂着人头。但全世界遵守教规的犹太人都没有放弃终有一天定居以色列地的梦想。不过,他们历史上已经先后三次被驱逐出他们的圣地——公元前五八六年、公元七十年,最后是一九四八年的野蛮结局,就算信仰再坚定的犹太人,也难免会灰心丧气,不确定有朝一日能够重返。
兰兹曼摸出皮夹,从里面拿出一张二十元的钞票,折好后塞进以利亚的布施盒。“祝你好运。”他说。
小老头举起沉重的手提箱,拖着脚步准备离开。兰兹曼一把抓住他的袖子,因为他忽然想搞明白像他这样流落异乡的犹太人何时才能圆了家国梦,这个问题自儿时起就缠绕着他。以利亚转过身,一脸的警觉,以为兰兹曼想找他麻烦。兰兹曼发问的冲动忽然间就衰减了,像烟民血液里的尼古丁骤然衰减一样。
“你箱子里装的什么,老爷子?”兰兹曼扯起了别的,“看起来很重的样子。”
“是一本书。”
“一本书?”
“一本很大的书。”
“长篇?”
“非常长。”
“关于什么的?”
“弥赛亚。”以利亚说,“请把手放开。”
兰兹曼松开了手。以利亚努力地挺直腰杆,昂起了头。他眼中的迷雾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既愤怒又不屑的眼神——这个年纪的他依然保持着愤怒,一点也不像是个老头。
“弥赛亚正在到来的路上。”他说。这话不大像警告,倒像是救赎的承诺,就是少了些友好。
“那很好啊,”兰兹曼伸出大拇指,指了指旅馆大堂,“今天晚上刚好有人腾出了一间空房呢。”
以利亚看起来似乎有点伤心,又或许只是气愤。他打开布施盒往里看,找出那张二十元钞票递还给兰兹曼,接着便拎起手提箱,戴好松软的白帽,蹒跚走进雨中。
兰兹曼将纸钞一揉,塞进后裤兜,然后他踩熄自己扔到地上的烟屁股,走进旅馆。
“那怪人是谁?”内茨基问道。
“人们叫他以利亚,他不会伤害谁。”特内伯伊站在窗户后面,隔着金属网说,“之前我在这里见过他,他坚信弥赛亚会降临。”他拿着根金牙签把牙剔得咔咔作响,“听着,警探,虽然我不该多嘴,但我还是要告诉您。旅馆管理层致所有房客的一封信明天会交给大家。”
“洗耳恭听。”兰兹曼说。
“旅馆老板已经把这里卖给了堪萨斯城一家公司。”
“所以他们要我们卷铺盖滚蛋?”
“可能会,”特内伯伊说,“也可能不会。这年头谁都前途未卜。总之你也得做好搬离柴门霍夫的准备。”
“信里说得明确吗?”
特内伯伊耸耸肩道:“整封信都是典型的律师口吻。”
值夜班的刑事鉴识专家叫梅纳什·施普林格,身穿黑大衣、头戴皮帽的他出其不意地走进了旅馆大堂,身上的雨水还在滴滴答答地往下掉着。他一只手拿着滴水的雨伞,另一只手拖着镀铬手推车,他的黑色塑胶工具箱和一个有把手的塑料箱都用弹力绳绑在上头。施普林格的外形像是个消防栓,弓形腿,类人猿似的手臂像是粘贴在颈上,怎么也看不到他的肩膀。他的下巴出奇地大,前额皱纹如沟壑纵横,看上去像中世纪木刻画里的半球形蜂窝。塑料箱上有个小小点缀,是“证物”这两个蓝字。
“你会离开锡特卡吗?”施普林格说。最近用这句话打招呼真是司空见惯。就在这几年,已经有很多人逃离锡特卡四处寻觅落脚之所,他们中运气好的到达了欢迎犹太人的地方,运气不好的整天面对的都是听够了屠杀犹太人的故事、很想亲自试一试的民众。兰兹曼回答道,就目前而言,他哪儿也去不了。因为大多数接受犹太移民的地方要求你有近亲住在当地,而他的近亲不是挂了,就是也得面临被美国佬统治的命运。
“那我就提前跟你道别了,永别。”施普林格说,“再过二十几个小时,我就沐浴在萨斯喀彻温的温暖阳光下了。”
“你要去萨斯卡通[2]?”兰兹曼猜道。
“开玩笑的,也不总是阳光普照,今天那里就比较冷,零下三十度,”施普林格说,“而且还是最高温度。”
“换个角度看吧,”兰兹曼说,“总比生活在这个垃圾场里强。”
“柴门霍夫。”施普林格的脑海中浮现起了兰兹曼可悲的生活镜头,他不禁眉头一皱,“没错,家才是最温暖的港湾,是吧?”
“这里与我现在的生活方式很契合。”
施普林格微微一笑,刚才还有的几分怜悯此刻已荡然无存。
“短命鬼在哪里?”他说。
[1]《圣经》中的重要先知,活在公元前九世纪。以利亚(Elijah)这名字,意即“耶和华是神”,他忽然出现,不知从何处来,最后没有经历死亡就直接被神接去,有人故谓之为活神的代表。
[2]萨斯卡通(Saskatoon),位于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中南部的草原城市。


第4章
走进二〇八号房后,施普林格先是将被拉斯克旋松的灯泡拧紧,接着便戴好安全眼镜开始干活。他修剪了拉斯克的手指甲和脚趾甲,往口腔里看有没有断指或铜币。他拿出粉末和小刷子采指纹,用拍立得相机拍了三百一十七张照片,他拍尸体、拍房间、拍穿孔的枕头,还有采得的指纹。他还对着棋盘拍了张照片。
“棋盘再拍一张,我也要。”兰兹曼说。
施普林格对着杀手迫使拉斯克放下的棋盘又拍了一张,然后扬着眉毛把照片递给了兰兹曼。
“这个棋盘是条重要线索。”兰兹曼说。
施普林格将棋子一枚一枚地拾起,拉斯克用的是尼姆佐-克罗地亚防御法也好,随便哪种防御法也好,就这样被攻破了。施普林格将各枚棋子装进不同的小袋封好。
“你身上怎么那么脏?”他问兰兹曼,头也没抬一下。
兰兹曼这才注意到自己的鞋尖、袖口和膝盖都沾上了亮褐色的灰。“我刚才去地下室查看了,对了,地下室下面有个铝制管道,不知道干吗用的。”他感到气血上涌,布满整个脸颊,“我必须下去一探究竟。”
“是华沙地道,”施普林格说,“它在老城区这一带地底下四通八达。”
“你真的相信锡特卡有地道?”
“二战后来到锡特卡的有一批战前活跃在华沙犹太人区,还有比亚韦斯托克[1]的前游击队员,我猜他们中有些人不是很信任美国佬,所以挖了地道,万一以后又打仗了,地道还可以派上用场。老城区又叫下城,就是因为地下别有洞天。”
“是传闻,施普林格,是一个城市传说。我想那一定是条用来供水供气之类的公共地下管道。”
施普林格咕哝了一声。他把浴巾、手巾和一块旧肥皂装进袋后,数了数沾在马桶上的姜黄色阴毛,然后一根根装袋。“说到传闻,”他说,“费尔森菲德和你说过什么传闻吗?”
费尔森菲德警长是凶案组的头儿。“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听他讲过什么传闻?我今天下午还见过他呢。”兰兹曼说,“我没从他那儿听说过任何东西,那家伙十年来说的话加起来也超不过三个词。你问的是什么问题?什么传闻啊?”
“我也就是随便问问。”
施普林格的手指隔着橡胶手套轻抚拉斯克布满斑点的左臂。手臂上有针眼,还有用什么东西绑紧手臂后留下的模糊勒痕。
“费尔森菲德的手整天放在肚子上。”兰兹曼想到了什么,“我好像听他提到‘反流’这个词。”他接着问道:“发现了什么吗?”
施普林格看着拉斯克手肘上方起皱的勒痕,双眉紧锁。“乍一看他用的是皮带,”他说,“不过他的皮带很宽,和这个勒痕不符。”拉斯克的皮带,连同他的两条灰裤子、两件蓝色西装上衣已经被施普林格收进牛皮纸袋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