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骨拼图101:阴城血尸》作者:夜不语

简介
一场看似平凡无奇的踏青郊游,
谁知引来的却是滔天阴谋,以及杀身之祸!
这春城近郊,名不见经传的小山里究竟隐藏了什麽秘密?!
古尘,一个有些小聪明,热衷民俗学的普通大学生,
在同学半求半逼下,与众人一起前往春城近郊爬山郊游,
谁知这场假称为了挽回前女友的出游,
其实是个充满了谎言的陷阱!
而他与校花秦思梦正是被设计的目标。
两人被五花大绑的丢进不知名的钟乳石洞中,
洞里阴森冰冷,
满布诡异的萤光物质,与能致人於死的嗜血黑雾……
危机步步逼近,他们究竟该如何从这险境中逃脱?

 

人物简介
秦思梦:跟我同校的大四学生,校花。
周伟:大学篮球社社员。
赵雪:本是普通的大学生一枚,可是却在某次遇到了一件可怕的怪事后,改变了整个人生。
我:我叫古尘。本书的主角。聪明也无趣的一个人,整天板着一张酱油脸。智商高,喜欢民俗,知识储备丰富。除了耐人寻味的性格以及稍微有些冷情外,其他一切都还算完美。
如果我告诉你,千年前,李冰父子修筑都江堰水利工程,真正的目的其实并不是为了治水,而是有其他神秘的缘由。
如果我告诉你,四川和云南交界处僰人悬棺之谜,比你想象的更加恐怖。
如果我告诉你,乐山大佛其实隐藏着一个深埋了数千年的秘密。
那么,你还认为,自己了解这个世界吗?
我叫古尘,本来是个普通,有些小聪明的大四学生。但是一次意外,将我的人生彻底改变。这辈子我经历了许许多多怪异莫名的惊险猎奇事件。现在,就让我说一个,关于阴城血尸的故事。


楔子
一九三六年,四川灌县。
四川大旱,除了成都平原外,各地民不聊生,饥民遍野。六月七日,灌县保安队长赵洪摸了摸腰杆上那把汉阳造毛瑟枪,叹了口气。最近灌县涌入了许多人,持续了近六年的旱灾,让有天府之国美誉的四川平原变成了人间地狱。
成都现在尚且还有些余粮,而灌县得益于李冰治水,修筑了都江堰后,已经两千年没有过饥荒水患。但现在,上游岷江的水也逐渐减少,眼看就要没水可流入金马河了。
「老表,听说外面吃的喝的都没啰,我们表叔在涪陵,只能挖些苎麻根、黄花根、猪鼻孔来充饥。」一旁的表弟周明呆呆的看着堤坝旁正在修筑祭台的县民,嘴里有些发苦:「我们那老表都还算运气,再远一些就只能吃观音土了。那观音土吃进肚子头,屙都屙不出来,只等到肚子胀破,死得可惨了。」
保安队长赵洪摆摆手:「说话小心点,今天省主席刘湘刘大人要来,据说和他一起来的是刘大人请了半年,好不容易才请到的张神仙。」
「张神仙?」周明先是一愣,然后大喜:「是那个隐居在白鹤山下,得道已久的张神仙?听说他求雨十求九灵,没想到刘大人那么厉害,居然能将那位早就隐居的老人家给请出山。我们四川有救了!」
赵洪摇摇头,读过些洋书的他根本不信啥子神仙妖怪。明眼人都知道,自从李冰父子在灌县修筑了都江堰后,四川两千多年没有过饥荒水患。这次虽然是有几年没下雨,但大饥荒最大的原因,还是军阀割据,连年混战。蒋介石一边口头上说赈灾,一边长拖慢拖。
据说这位仙人板板上次来川招待绅耆时,省赈委会主席尹仲锡将灾区拍摄的饥荒照片交给老蒋,老蒋阅后放在袋内。
然后?就没然后了。
「张神仙说要在能看到鱼嘴的雁坝上修六丈,共二十米高的高台,再派生肖属龙蛇的兵丁一百名。周明,你就是属龙的,等下你到保安处报到去。」
在灾难面前,每个人都鼓足了劲儿。赵洪看着才两天就修了足足十八米的高台,心头估计再过几个小时,这个直径十米,全部由竹子搭建的祭台就要修好了。
施法唤雨,和李冰时代流传下来的古法治水完全是两回事,完全没有丁点儿科学依据。但现在人心惶惶,饥民遍地,上到官员下到民众,每个人的脑袋都不正常。大部分的人居然真的相信雨一求,就会下下来。
「没问题,没问题。能近距离看看张神仙,好得很。」周明连忙兴奋的点头。突然,他附近一个穿着破烂的人走着走着就倒了下去。
周明连忙跑过去,熟练的摸了摸那人的脖子,脸色顿时黯然下来:「老表,他死啰。」
那人瘦得只剩皮包骨,明显是饿死的。灌县现在自身是难保,饥民涌入太多,县政府根本不敢救济。现在路上街上,到处都有铁肠辘辘的人,走着走着就会倒在地上,
再也爬不起来。
「又死了一个。」赵洪暗骂了一声国民政府:「你妈的仙人板板,蒋介石你要统一四川,却又不管四川的死活。统一你妈个铲铲喔!」
他打量了那人几眼,就叫周明去找一张烂席子将尸体裹了扔到保安队边上。这几天饿死的人都丢在一堆,每三天就会运到城外去一起烧了。
周明点点头,正准备跑开。赵洪突然发现了什么似的,将他叫住了:「等了咦,怪了。这具尸体好像有点儿不太对。」
「哪里不对了?」周明疑惑的低头看了看。
「这双手。」赵洪皱了皱眉头,将尸体的双手摊开。这双手布满了老茧,纵横交错,悚人得很:「这双手不像是干农活的。」
「那是,挖矿的?」周明眨巴着眼。
「也不对。干农活的人,茧是纵向的。挖矿的人,茧是斜着的。但这个人的手,茧有的纵有的横。怪得很,我看,他是挖老矿的。」
挖老矿是盗墓者的眨称,川人最厌烦的就是有盗墓贼挖自己祖宗的墓。周明愣了愣:「你是说,这家伙生前是个盗墓的?不是吧!现在吃饭都成问题,哪里还有人要买老货嘛。你看,这家伙把自己都给饿死啰。」
赵洪一想,也觉得表弟的话没错。他习惯性的在尸体身上摸了一圈,盗墓贼的衣服单薄,里边什么都没有。但当摸到尸体的腹部时,某种硬邦邦的触感猛地传入赵洪指尖。
「啥子东西?二赵洪用力把尸体的衣服扯开,一张明晃晃的八詹薄片露了出来。薄片在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他用手掂了掂,轻飘飘的,不像是金子。
「这啥子东西啊?」表弟周明也很好奇,接过去左看右看也没看出些端倪:「好像有些年份了,上边的字我好多都不认识。」
「应该是这家伙从哪个墓地里盗来的,准备揣着卖出去。但运气不好,遇到了这年,最后活活饿死了。」赵洪觉得这东西应该是个文物,便揣进兜里,准备过段时间上缴给国民政府。
周明见自己老表翻出了东西,也有样学样的摸着尸体。在裤腿附近,没想到真的又找到了些玩意儿:「这里还有东西。」
盗墓贼裤腿中的是一张黄纸,上边潦草的画了个简易的地图。赵洪越看越觉得有些眼熟,这不是灌县玉垒山附近的地形吗?他有种直觉,饿死的盗墓贼可能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集团。
怪了,他们来灌县干嘛?还设定了集合地点。现在这世道,处处饥荒,不小心就会饿死。真的还有人闲得要去盗墓?
「周明,到保安队牵两匹马,我们去玉垒山看看。」赵洪觉得那些盗墓贼的目的,或许不简单。现在上头下了死命令,必须在省主席刘湘和张神仙离开前保持绝对的太平,一丝马虎都不行。否则,就滚回去吃自己。
那些盗墓贼始终是个隐患,必须要查查。
和表弟骑上马,赵洪照着盗墓贼画的集合点跑去。
这两个人却是不知道,那些盗墓贼确实有问题。
玉垒山在灌县县城的西北方,地势不算高,因为紧挨着县城,所以也算不得偏僻。赵洪一路上也想不通,那些盗墓贼为什么要在这里集合。没听说过玉垒山里,埋着什么显赫人家的墓地啊!
赵洪和周明上山后,琢磨了地图,将马拴在一棵树下,转入了路旁的麻花秆里。因为干旱,往年十月才会发白的麻花秆,现在已经结出种子。棉絮般的种子被风一吹,飘得到处都是。在两人高的麻花秆里穿行是件痛苦的事,夏天穿得清凉,他们兄弟俩因而被叶子割出了许多伤口。
不深的伤口里,散发出一丝淡淡的血腥。
「仙人板板,皮都裂了。」赵洪骂道:「那些挖老矿的要不给我点惊喜,我非把他们逮进保安处打个皮开肉绽。」
走了一个多小时,周明透过麻花秆的空隙,朝远处小心的望了望:「老表,到了。」赵洪顿时更加小心起来,他伸手一压,将麻花秆的叶子拨开,只见不远处的空地上,一个人也没有。
「是不是找错地方了?」表弟疑惑的问。
「别慌,等!」赵洪摆摆手,示意他耐心等一下。
等了十多分钟。空地上突兀的传来一阵沙哑的声音:「怪了,刚才老子明明听到有动静。」
周明吓了一大跳,不远处的空地上一个人也没有,但声音却从那个方向传来。难道有鬼?
赵洪皱了皱眉头,低声说:「这些挖老矿的不简单,居然挖坑把自己埋进去,这么多道道,估计有啥子大打算。」
果不其然,空地的地面发出轻微的「窸窸窣窣」的声音,露出五个小洞。接着,五个衣裳破烂的小个子中年人爬了出来。
当前一个眼睛贼亮,他扫视了四周一眼,奇怪道:「老四,是不是你听错了?」叫老四的人声音沙哑,尴尬的笑了两声:「老大,我的耳朵你又不是不晓得。灵得很,一有风吹草动就绷紧了。刚才,嘿嘿,可能真的是风吹草动。」
「妈咧!」老大敲了敲他的脑袋:「害老子躲起来。算了,不等老六了,我们现在走。」
「但是,老六还……」老四犹豫了一下。
老大叹了口气:「现在啥子年生,你又不是不晓得。老六现在还没来,估计是凶多吉少了。外面找吃的不容易,我们兄弟好不容易又聚在一起。这次买卖做成了,下辈子就不愁了。」
剩下的四个人默然。他们心里明白得很,老六想来是没来得及赶到,饿死在了哪条路上。
「走吧。」老大招招手,当先钻进了北边的麻花秆中。
赵洪等他们走远了,才吩咐道:「走,跟上去。」
他不知道的是,这一跟,就跟上了一条绝路。
五个盗墓者全部失踪,而赵洪的尸体,也是多年后才让一个农民在放羊时偶然找到。他的尸骨极为怪异,就躺在一个偏僻的山间空地上,经过五六年的风吹雨打,居然丝毫没有腐烂的迹象。不但如此,赵洪周围,彷佛有很大的毒性,接近十米方圆,完全寸草不生!
七个人,只剩下周明还活着。但是他活着和死了也差不多。
因为周明——
疯了!
被人寻回来的时候,周明嘴里都咕哝着令人惊悚的两个字「血尸」!
血尸究竟是什么?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彻底湮没在混乱的时光当中。
再无痕迹!


第一章 恐怖的郊游
过隙白驹,七十七年后。
渡边淳一的《失乐园》中曾经提到过:「爱是自私的,尤其是我们这个年龄,不伤害别人,很难获得幸福。」
不错,爱,确实永远都是自私自利的。无论年纪多大,只要荷尔蒙还在分泌,那么就逃脱不了爱情这朵盛开的罂粟花。
我叫古尘尘,挺古怪的一个名字。和我的名字同样古怪的,是我的性格。同学们说我冷漠、没良心,但却很可靠。
或许真的是如此吧,我智商高情商差。可令人纠结的是,如果一旦有朋友遇到了感情上的问题,却总是会找我解决。这个连吐槽点都不知道在哪里的决定,真让人不知道这些所谓的朋友究竟是以什么作为参考。
总之,我被一个叫周伟的朋友在礼拜日的早晨,硬是从舒服的被窝里拉出来,说要去郊游。
郊游你妹啊!
本人昨天看博物学方面的书籍看到凌晨两点半,那家伙居然早晨六点就跑到我租住的公寓门口,大叫我的名字。这混蛋还让不让人活啊!现在的社会越来越扭曲,人类的世界观也越来越变形。
一大早一个长相不太差的雄性使劲儿敲着门大喊另一个长相更加不差的男性的名字。不是讨债的,就是有玻璃和百合向,涉及到了矿物加工业和植物学研究领域的性倾向。所以,八卦的邻居们纷纷半遮半掩的将门拉开一道缝,流着口水看热闹。
我实在忍不住了,只能无奈的从舒服的被窝里爬起来,不爽的下了床。
周伟失恋了,应该说正在失恋中。所以他想做最后一次的努力,纠集了一大堆狐朋狗友,约女友外出郊游。
狐朋狗友是说客。而我这个号称本世纪最理智的人,是在说客撬动周伟女友的神经后,分析分手利弊,压垮女友的理智,彻底断绝分手心思的重要筹码。
不得不说,这个在球场驰骋的阳光男,也没有传说中那么的智商低下。又或者智商低的人,情商普遍都不差。
坐着周伟租来的小车,我们朝西郊开去。没过多久,城市景观逐渐消失,距离玉垒山也越来越近了。车上塞了五个人,都是周伟篮球社的伙伴。或许是一大早打了篮球没来得及洗澡,整台车都弥漫着汗臭味。
我皱了皱眉头,没说话。
周伟心事重重的开着车,狭窄的山中小道在他恐怖的驾驶技术下,弄得我有些胆战心惊。实在忍受不了车厢里的汗味以及沉默,我开口问:「周伟,你女朋友是谁?」说起来,我跟周伟其实不过是泛泛之交,吃过几次饭,聊过几次天。如果今天不是他像狗皮膏药般贴在我家房门上,自己肯定不会答应他当说客。何况,我是真不知道他的女朋友是谁。
「是秦思梦。」坐在后排中间的李昌替自己的哥们回答。
「秦思梦!」我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甚至有些惊讶。
居然是她。
秦思梦的名字,在我所在的大学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是学校当之无愧的校花,没有之一。这个女孩性格冰冷淡漠、少言寡语。我和她没什么交集,说过的话寥寥无几。但她的美,倒是传遍了春城附近的所有学校。
「行啊,周伟,你保密工作做得挺好的。我都不知道她有男朋友。据说追她的人,可是能将三环路围一圈呢。」我笑着道。
周伟撇撇嘴,没说话。
我看着他的表情,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太对劲儿!
车在盘山公路上绕了一圈又一圏,朝山顶的水库上方驶去。浓浓的森林气息因为邻近山顶的缘故变得淡薄起来,山坡开始出现走山遗留下来的痕迹,草木不生,只剩荒凉。
过了水库的大桥,车总算是停了下来。
我打开车门从副驾驶座走下去,一阵凉风吹过,让我不由得微微发抖。
「这郊游,也太远了吧!」我裹紧外套。初夏了,山顶仍旧很冷。向东边远眺,甚至能看到皑皑白雪的四姑娘山。
今天的天气,真是好得出奇。
「是郊游的好天气。」李昌嘿嘿笑了两声,向后方看了看。这条路很少有人行驶,僻静得很。水面宽广的岷江被水坝拦截在公路左侧,只留下平静无波的江面。而右边,便是莽莽森林。
这森林人烟稀少,被当地人称为不祥之地。怪了,既然是为了挽回校花女友的心,干嘛开车跑几十公里特意到如此偏僻的地方?春城附近山明水秀的地方多的是。
我益发疑惑,但并没有发问。人家将女友约到这儿,肯定是有他的道理。
车上的周伟等人下车后,抽烟的抽烟,发呆的发呆。我拉着憨厚的李昌摆了几句龙门阵,这家伙真的只跟我说了几句,然后便没话好说了。我无聊的想撞脑袋,幸好没等多久,前边又开来了一辆红色小车。
「她们来了。」周伟精神一振,朝车子挥了挥手。
红色的小车缓缓停在路边,车上走下了四个女孩子。秦思梦鹤立鸡群的站在女孩子中间,穿着一身白洋装,白洋装外套着桃红色针织小背心,清新得如同一朵白莲。另外三个女孩,也算是我的熟人,都是学校里有名的美女。
「小古也来了?」走在最右边的李欣和我同系,她抬手跟我打招呼。
周伟瞥了秦思梦两眼,两人像陌生人似的,根本没有交谈。我注意着他们俩的表情,心里的疑惑越来越多。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小两口的冷战?
不对,有些不太像!
「都到齐了,我们去郊游吧。」周伟兴奋道:「张明,后车厢里有郊游的东西,
我们四个辛苦些,背上去。」
张明点点头,一声不吭的打开后车厢将四个鼓鼓胀胀的登山包抬了出来。那些登山包很沉,每个都足足有三十多公斤重。四个壮硕的篮球队队员一人一个,背到了背上。
「走吧。」周伟掏出手机似乎在看地图,他走在最前面带路,走过四个女孩时,仍旧没有看秦思梦。眼神反而飘到了李欣的脸上。
李欣不露痕迹的微微点了点头。
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的我,瞇起眼睛。事情越发怪异了,周伟真的是秦思梦的男朋友?他真的想藉郊游跑来挽回女友的心?
我从来都不是喜欢事情脱离自己掌握太远的人,哪怕自己不过是随便请来的说客。
本想走过去找周伟问清楚,但李欣却插进队伍,将我拦住。
「小古,最近你民俗学研究得怎么样了?」李欣用闲话家常的语调问。但从她的声音里,我却听出了一丝不寻常。
「还好,挺顺利的。」
不对,这次郊游,似乎有问题。
我不动声色的回头看了停在路边的两辆车,本想干脆回家算了。但这一行九个人,每个人都兴高采烈,至少装得兴高采烈。想来是没人会送我回去。况且,这条路的位置偏僻少有车辆往来。思来想去,也只能跟着他们走,看周伟和李欣到底葫芦里在卖什么药!
上山的路很崎岖,全是老旧的石板。青石板散发着古老的气息,古时候的茶马古道据说有一部分就是在这里交会的。说不定脚下踩着的石板,有的已有数千年的历史。昨天下了点小雨,石板有些滑,我发现每个人都穿了登山鞋。只有我是健走鞋,经常打滑。这让我更是小心翼翼。
因为这意味着周伟早就跟其余八人说过郊游的事,只有我,是他今天临时找来的。郊游,在众人的沉默中,弥漫着诡异的气味。走了大半个小时,总算有个女孩受不了,停下了脚步。
「休息一下吧。」脚痛的张曼叫苦不迭:「话说周伟,我们为什么非要到这么偏僻的地方郊游啊?」
周伟笑得有些神秘:「等会儿妳就知道了。」
我现在总算是彻底清楚了。周伟这混蛋说什么和秦思梦是情侣,想要挽回她的心,找我当说客,都是你妹的扯淡。
郊游只是幌子,其中不知道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
大家找了个还算宽敞的平台稍作休息,本来还沉默的众人,开始七嘴八舌的说起话来。不知不觉中,不知是谁起的头,突然聊起最近发生的怪事!
「你们知不知道,我们学校,有个叫赵雪的同学死了。」张曼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的说:「据说死得很惨。」
李欣连忙点头:「赵雪和我还有古尘是同科系,她死的时候,我和小古都看到了。真的用诡异来形容,都有些形容轻了。」
赵雪这个人我知道,她的死因,也确实很难解释。哪怕是理智如我,也对她的死亡充满了迷惑。或许是鬼故事以及都市传说最容易吸引人类的注意力,很快,所有人都加入了讨论中。
「赵雪死之前,我跟她还说过话,吃过饭呢。」李昌闷声的说:「挺好一个女孩,但就是太喜欢看灵异小说了,结果看到走火入魔,突然就说自己看到鬼。」
我摇了摇头,「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鬼!」
「不错,我也不信有鬼。」张曼用力点头:「但是赵雪的事,太可怕了。至今我都还在做噩梦。大家都有头发,头发这种东西,也挺普通的对吧?」
众人看着她,不知道张曼为什么突然提到了头发。
「但赵雪的死因,似乎是和头发有关!」张曼的语气更加神秘兮兮了:「她和我因为寝室离得近,所以比较熟。一个礼拜前,她就神经兮兮的说自己被头发缠住了。」「头发?」我愣了愣神,这说法倒是第一次听到。自己本身就对诡异的事很有兴趣,不由得便竖起了耳朵。
「不错,是头发。」张曼打了个冷颤:「这是赵雪亲口告诉我的。大概一个多月前,她回过一趟老家。据说她老家就在这附近的一个小村子里,村子只有一家很小很小的小杂货店。七十多年前的民国期间,最为动荡。因为四川兵荒马乱的饿死了许多人。而饿死的人,大都埋在村子周围,于是赵雪的老家至今都被称为乱坟村,被人叫做不祥之地。
「许多人对乱坟村有忌讳,跟村里人能不来往,也尽量不来往。所以乱坟村几乎与世隔绝了几十年,最近才回归社会的。」
张曼缓缓讲述着,「乱坟村唯一的小杂货店,就是赵雪家开的。她回家后,听到老妈长吁短叹。仔细一问才知道,原来家里开的小杂货店本来就是小本生意,只能贴补家用,赚不了多少钱。可最近发生了一件挺恐怖的事,卖杂货的钱天都会莫名其妙的少一些。而且钱箱底下还会出现黑黑的灰烬。」
有恐怖故事听,而且主角还是同校同学,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更集中了。不知不觉间,山风刮得越发猛烈起来。
「那灰烬,不会是冥纸烧过之后的灰烬吧。许多恐怖故事里都有这种情节。」张明接口道。
张曼白了他一眼:「听我讲完,绝对不是冥纸。比冥纸恐怖多了!赵雪爱看恐怖小说,自认胆子也大得很。所以安慰了惊恐不安的母亲,让她歇息一天,第二天自己来看守小杂货店。母亲拗不过她,只好答应了。
「乱坟村的人口不多,所以村民间互相熟识。那天来买东西的赵雪也都认识。明明一整个白天都没有丝毫问题,可是到了晚上,诡异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钱果然少了十多块,而且钱箱下真的有一些细细的黑灰,那些灰很细,没有任何气味。
「赵雪觉得奇怪,她用两根手指捏起一小撮黑灰,在手指尖搓了搓。这时,可怕的事清发生了,那些黑灰竟立刻就消失得无影无纵,彷佛融化了似的。赵雪被吓了一大跳,到处找也没有再找到黑灰的踪影。就连箱子底下剩下的灰烬,也诡异的不见了。
「这妮子不敢跟自己的老妈说,怕妈妈担心。可是第二天开始,她的身体就出了问题。那些黑灰总在她脑袋里挥之不去,而且右手曾经捏过黑灰的两根手指,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似乎皮肤表面变黑了些。」
张曼顿了顿:「赵雪越想越怕,她问母亲从前收下的黑灰有没有留着。妈妈指着房子后边的一棵树说:『哪敢留下,早埋到树下了。』她连忙去树下挖,结果什么都没有找到。」
「越听越玄了。」我摇了摇脑袋,不太信。这完全是都市传说嘛!大凡都市传说,都蒙着一层鬼故事的皮,骨子里却是赤裸裸的刑事案件。
「我讲的都是赵雪告诉我的,比珍珠还真。」张曼瞪了我一眼:「之后发生的事情,完全出乎赵雪的预料。在乱坟村待了几天,期间赵雪一直都在找黑灰到底是什么的答案。但是自从那些黑灰在她指尖上消失后,小杂货店就恢复了正常,再也没发现少过钱了。
「她带着满肚子的疑惑回学校。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赵雪发现右手雨根指头的颜色,真的越来越黑,绝非错觉。她给我看的时候,我也吓了一大跳。她的手指变得像泡过墨水般漆黑,而且骨节也开始扭曲变形。」
我小声咕哝了一句:「如果缺少维生素B,会导致造血困难,血中含氧量不足,就造成手指表皮发黑。」
张曼闷闷的停止讲述,用力瞪了我一眼,「小古,我早就听说你是怀疑论者。那,你看看这张照片,该怎么解释?」
说着她掏出手机,找出某张照片给大家看。照片里的人赫然就是死去的赵雪,原本清秀的脸庞疲惫不堪,深深的黑眼圈暴露了她许久没有睡过好觉。赵雪在照片中将右手抬起来,露出了大拇指和食指。
顿时,看到照片的人全都倒吸了一口冷气。我甚至头皮都开始发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