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合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拽门的声音又响起来。

他打了个冷战:谁在门外?

在哈市,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住址。难道是有人走错门了?可是,他为什么不按门铃?很显然,门外的人不想弄出响声,他憋足力气一下下拽,似乎要把厚厚的防盗门拽下来。

蒋中天爬起来,悄悄走出卧室,来到防盗门前,透过猫眼看出去…

洪原竟然直挺挺地站在昏暗的楼道里!

楼道里亮着灯,他站在昏暗的灯光下,满脸贴着白花花的创可贴,木木地看着猫眼,好像看到了蒋中天…

这是蒋中天携巨款逃离七河台市之后,第一次梦见洪原。他觉得这是一个不好的兆头。第二天,他几乎一天没有出门,龟缩在屋里,连三餐都是打电话叫人送来的。他一直泡在网上。

他跑了之后,洪原竟然没有利用电子邮件对他说过一句话,比如诱骗他回来,或者把他骂个狗血喷头,或者诉苦,或者威胁…

电子邮件是能够把洪原的心声传到蒋中天耳朵的惟一渠道。这件事让蒋中天一直很奇怪,心里更加没底。

这天晚上,蒋中天又梦见有人在悄悄地拽门了。他来到猫眼前朝外看,只见满脸创可贴的洪原孤零零地站在楼道里,看不出他是什么表情…

这一次和上一次有一些不同———楼道里没有灯,黑糊糊的。洪原竟然是白的,亮的,如同那种夜光像章上的人。他脸上那横七竖八的创可贴是黑的。他还是那样双眼无神地和猫眼里面的蒋中天对视着…

醒来之后,蒋中天的心里结了一个古怪的疙瘩。

为什么两天晚上都做同一个梦?难道只是巧合?

他疑神疑鬼地轻轻走到防盗门前,透过猫眼朝外看了看,外面黑糊糊的,什么都看不见。他的心放下了一些,大步回到了卧室。

他想:一定是自己对昨夜的那个梦太恐惧了,所以今夜它又在大脑里浮现出来。

第三天,蒋中天还是没敢出门,一直在房子里上网。这一天他只吃了一顿饭,是下午三四点钟吃的。他没有一点食欲。

终于,天又黑了。他对睡觉已经感到恐惧了———今夜,还会不会做那个噩梦?今夜,洪原会变成什么样子?今夜,他会不会轻飘飘地穿门而入,像一具行尸一样走进卧室来?…

恍恍惚惚中,蒋中天又听见了吃力的拽门声!他打了个激灵,挣扎着从噩梦的浅层次清醒过来。他打开灯,坐起来,呆呆地想了一会儿,下了地。

他来到旅行箱前,把它打开。他想看看书。

旅行箱里有几本书,都是他从七河台市带来的,其中有一本《圣经》。他顺手拿起来翻了翻。有一个东西掉了出来。

他低头看了看,就像在黑暗中呆久了的人突然看到了一束强烈的亮光,他的心一下就缩紧了。是洪原的照片!他旁边还站着一个蒋中天从来没见过的陌生女人。

这张照片怎么会跑到这本书里来呢?蒋中天想了好半天,还是想不起什么时候见过这张照片。他想撕掉它,又停住了。他把它拿到写字台前,打开台灯,仔细端详。

洪原的表情有些呆板,好像是一个梦游者,他仿佛注视着镜头,又好像看着千万里之外。这个表情和蒋中天前两天梦到的洪原多么相似啊!看着看着,蒋中天恐惧起来。

他避开了洪原的脸,把目光转向了他旁边的女人。这女人穿着很华丽,一看就是高档货。她微微地笑着,和蒋中天没完没了地对视,那眼神似乎穿透了他的大脑和骨骼。

在这静静的深夜里,在这幽幽的灯光下,蒋中天害怕这个眼神。她的眉毛很粗,眼睛很大,鼻梁很高,嘴巴也十分周正…可蒋中天还是认为她长得不漂亮,甚至有点丑。

男人的感觉永远是女人漂不漂亮的惟一标准。

蒋中天硬撑着又和这个不明身份的女人对视了一阵子,渐渐觉得她不仅仅是美和丑的问题了,而是有点…有点怪。

对了,她的长相有点怪!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蒋中天越恐惧越想找到答案。

他打开抽屉,拿出一个放大镜,透过它,死死盯着这个陌生的女人,端详她的发际,额头,眼眉,眼珠,颧骨,鼻梁,鼻孔,嘴巴,下巴,脖子…

他怵然一惊———他从这张女人的脸上,看出了一种男相!

就像正负两极电相互碰撞,他的脑海里一下就炸响了霹雳!那粗壮的头发,那粗大的毛孔,那粗糙的皮肤…

这些还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明显的是她那眼神,那绝对不是一个女人的眼神!

蒋中天觉得,这个女人是一张画皮,她里面其实是一个男人。这个男人被藏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珠,向外窥视着…

即使她是一个女人,那老辈人也说过:有男相的女人都是不祥的女人。

蒋中天拉开抽屉,把这张莫名其妙的照片一下塞了进去。发了一会儿呆,他拿起手机,颤颤地拨通了文馨的手机。这是他卷逃两年来,第一次给她打电话。他不知道文馨是不是还在等着他。

目前,这些都不重要了,他只想通过她打探一下洪原的消息。

有这样一句话:两种人不在你的视野里是最危险的,一是你的孩子,一是你的敌人。蒋中天一直不知道洪原的任何消息,不知道他的方位,不知道他的表情。

也许,他又去了南方;也许,他来到了哈市,已经接近了自己居住的公寓;也许,他的脸已经变得像煤一样黑,充满杀气;也许,他的脸已经变得像纸一样白,一直笑着…

在七河台市,文馨是他最亲近的一个人。她是他的女友,两个人曾经在一起生活了半年,现在他只有给她打电话。

“嘟——嘟———嘟———”

蒋中天的心都要跳出了嗓子眼———电话一通,七河台市好像一下就近在眼前了。

电话响了半天,一直没人接听。他突然把电话挂断了。过了很长时间,他的心跳才一点点平静下来。难道文馨换了手机?

又过了一会儿,他又拨了一遍文馨的手机号。他必须要打这个电话。他实在受不了这种煎熬了,他觉得自己都快崩溃了。现在,他必须打探到洪原在干什么,尽管他知道,这是在冒险,在玩命。

这次,电话被接起来,里面传出文馨的声音!

“喂,你好。”

蒋中天的心又狂跳起来。他明白,他的下半辈子是成为座上客还是成为阶下囚,很可能就取决于他此时张不张口。

“喂?请讲话!”文馨的声音大起来。

他一慌乱,把手机挂断了。

正在他愣神的当儿,手机响了。

他看了看,是文馨打过来的。他一狠心,接了。

“你谁呀?”文馨很不友好地问。

“是我。”蒋中天低低地说。

“你是…”文馨竟然没听出他的声音。

“我是中天。”他又低低地说。

文馨一下愣住了,话筒里只有“滋滋”的电流声。

“对不起,文馨…”

静默了几秒钟,文馨突然哭了出来:“王八蛋,你在哪儿呀?”

“我在大理…你好吗?”

文馨哭了一阵子,终于止住了,她静静地说:“我挺好。”

蒋中天冷不丁问:“洪原现在干什么?”

“他死啦。”

“死了?”蒋中天差点晕过去!“什么时候?”

“前天。”

蒋中天呆住了。

前天!正是前天夜里,洪原在梦中出现在了他的门外…

“他,他怎么死的?”

“车在盘山公路上翻了,掉进了深沟,他的脑袋都摔裂了…遗体昨天刚刚火化,我到火葬厂看了一眼,那样子…惨不忍睹。”

说到这里,文馨的声音哆嗦起来。很显然,回忆那一幕对她是一个剧烈的刺激。

“车上只有他…一个人?”

“还有一个女的,她开的车。”

“是他老婆?”

“不是。”

“那是他女朋友吗?”

“也不是,他一直没有女朋友。”

“那她是谁?”

“她的脸摔得血肉模糊,根本无法辨认。而且,她的身上没有任何证件。现在,她还躺在火葬厂里,等着有人来认尸。这两年,洪原一直独来独往,没有一个女人跟他关系密切。警察询问了所有认识洪原的人,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女人是谁,也没有一个人知道出事那天晚上洪原跟什么人走了。”

停了停,文馨又说:“洪原在火葬厂美了容,整个脑袋几乎都是石膏塑成的,木木呆呆。虽然我只看了一眼,但是我想那样子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看来,我永远没有机会了…”

“你说什么?”

“唉,说了也没有人会相信。当时,我只是想借用一下他的资金。我有个朋友做服装生意———你见过的,就是那个大头———他往俄罗斯发一批货,急需一笔资金,据他说,这批货的利润可以翻十倍,最后和我五五平分。我一咬牙,就把洪原的钱提出来,来到哈市全部交给了他…没想到全赔了,只收回不到二十万。这两年我一直在做生意,盼望着发大财,把这笔钱还给洪原,再当面向他谢罪…”

“你在哈市?”文馨警觉地问。

“不,我在大理,去年来的。”

言多必失,蒋中天的谎言露了一个洞。

文馨说:“…还回来吗?”

蒋中天愣了愣,说:“过一些日子吧。”

停了停,他问:“当年,洪原…没报案?”

“没有。”

“他为什么不报案?”

“我怎么知道!”

蒋中天想了想,说:“那好吧,我们以后再联系。你多保重。”

“你也保重。”

放下电话,蒋中天已经有了一种直觉:文馨有主了。这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双方都在回避它。蒋中天现在顾不上考虑这件事,他的大脑被洪原的死塞满了。

他轻轻打开抽屉,又拿出了那张照片。洪原木木呆呆地注视着他,他也木木呆呆地注视着洪原。

他感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轻,最后变得像纸人一样轻飘飘,没有一丝一毫的力量支撑自己,似乎一阵风就能把他刮走。

洪原来过。他坚信,洪原来过。洪原活着时,踏破铁鞋找不到他。可是,当他一转眼车毁人亡,变成了一缕冤魂,就离地三尺了。

老辈人讲,死人的亡魂喜欢寻找自己生前的躯壳,形象,只要有他的照片,就会招来它…

蒋中天拿着这张照片,走进卫生间,用火柴把它点着了。

火舌好像生死的分界线,慢慢推移,洪原在火中扭曲着,剩下了一条腿,一只胳膊,半张脸,半个嘴,一只眼珠———这只眼珠仍然木木呆呆地看着蒋中天…

火舌蔓延到了那个女人身上。她在火中笑笑地看着蒋中天,那眼神里含着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东西。在她即将变成灰烬的时候,她的面目越来越狰狞,越来越不像人。

她消失在火中的一刹那,蒋中天的头发“刷”一下就竖了起来———就是她!这个不祥的女人,她索走了洪原的命!

 


伍:秘书


蒋中天这两年在哈市一事无成。他开过一个小型服装厂,专门生产孕妇装和儿童装,结果赔了个底朝天。

后来,他又注册了一个广告公司,承包了一家报纸的两版广告。他每天都马不停蹄地奔忙,一年下来,虽然没有赔本,但是除了给员工发工资,基本没有赚到钱。

这天晚上,蒋中天又出门了,来到了一家歌厅。这家歌厅位于闹市,人很多。他在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下来。

转球灯把歌厅晃得五光十色,变幻莫测。台上有个浓妆艳抹的女歌手,一边劲舞一边演唱一首歌词不通顺的老歌:我的热情,好像一把火,燃烧了整个沙漠…

她的屁股像太阳一样饱满。

蒋中天伸手叫来一个服务生,塞给他一张百元钞票,大声说:“我点一首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

现在,他需要安静的音乐。

服务生恭敬地俯□来,问道:“先生叫什么名字?”

“还用报名吗?”他不满地说。

“这是我们这里的规矩。”

“李作文。”他说。

“谢谢。”服务生转身走了。

一首完了,歌厅里静下来。

那个服务生走上台,拿起麦克风,说:“下面这首歌是三号桌李作文先生点的,《盛夏的果实》。”他一边说一边扬了扬那张百元钞票,说:“谢谢李先生。”

他退下之后,又一个屁股比太阳更饱满的女歌手走上台来,咿咿呀呀开始唱。

蒋中天正在三心二意地听歌,有两个男人径直朝他走过来。

他警觉地朝他们看了一眼。

他们在蒋中天跟前停下来,其中一个问:“你叫李作文?”

蒋中天愣了愣,说:“是啊。”

另一个已经抬起脚,猛地把他踹翻在地。四周的人惊叫着跳开,撞翻了桌子,有玻璃瓶子的破碎声。

“***,你敢冒充我们大哥!”

另一个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拽起来,迎面一拳,打得他满眼冒金星。

女歌手不唱了,傻在了台上,全场只有伴奏音乐还在傻乎乎地响着。蒋中天不知道挨了多少拳脚,对方终于停下手来。

他看到一个光头站在他面前,朝他微微笑着。他穿得很普通,一件白T恤,一条半旧的黑色牛仔裤。

蒋中天感到这个人很面熟,马上想起来:他就是那个和洪原打过架的小混混李作文!

“李作文?”他叫了一声。

李作文嘲弄地说:“你是在叫我还是在叫自己?”

“你不认识我了?我是七河台市七中的!”

一听七河台几个字,李作文愣了愣。

“你记不记得,十年前,有一次我和另一个男生送一个女生,遇到了你,我领着那个女生跑掉了,你把另一个男生打了一顿…”

李作文很快就想了起来,他一是一二是二地说:“不,是那个大块头把我打了。”

接着,他伸出手拍了拍蒋中天的肩膀,说:“老乡,我的兄弟下手重了。用不用去医院?”

“不用不用。”蒋中天诚惶诚恐地说。

“那好,把你手机号码告诉我,明天我请你喝酒压压惊。”

蒋中天就说了他的手机号码。其中一个打他的人在一旁存进了手机里。

这时候,蒋中天注意到,李作文身后站着一个女人,由于歌厅里灯光幽暗,她的面容有些模糊。李作文转身就晃晃荡荡地走了。那个女人,还有那两个打手,也跟着他走了。

歌厅里的人愣愣地望着这一行人离去,没有一个人说话。他们走到门口时,那个女人回头望了蒋中天一眼。

次日,蒋中天果然接到了李作文的电话。是那个女人打来的。

她告诉蒋中天,吃饭地点在顺天酒楼,时间是晚上八点钟。

顺天酒楼是哈市有名的饭店。蒋中天准时赶到,李作文已经在包间里等他了。那个女人也来了,她坐在李作文旁边。

还有两个人,都是平头,西装。他们不是昨晚那两个。李作文竟然滴酒不沾,也不抽烟。只有他的那两个兄弟跟蒋中天一起喝酒。席间,李作文给了蒋中天一张名片,上面印的是“万能公司董事长”。

一个平头嘿嘿嘿地笑着说:“万能公司就是什么业务都能做的意思。”

那个女人不声不响,一直在李作文旁边静静地吃着。她是个左撇子。她长得挺文气,没有化妆,穿的也十分简单,一件黑T恤,一条白色牛仔裤,和李作文正好相反,好像情侣装。

蒋中天感觉她像一个大学生。不过,她抽烟,而且是那种很烈的洋烟。在喝酒之前,李作文就介绍说,她是他的秘书。

蒋中天的目光偶尔和她的目光撞在一起,急忙避开。他在那双眼睛里感觉到了一种东西,就好像从深深的地窖里涌上来的那种气息,有点寒冷,有点潮湿,有点霉味…

他忽然意识到,这个女人和他烧掉的那张照片上站在洪原旁边的那个身份不明的女人有点像!

那是一具死尸,她现在还直挺挺地躺在火葬厂里…

他一下就不安起来。他没有心思再喝酒了,一边慢吞吞地剥虾,一边在心里揣摩这个女人的眼神。他反复把这张脸和照片上那张脸重叠对照。眼睛不太像,鼻子不太像,嘴巴不太像…

可是,他仍然强烈地感觉到她跟她有某种深层的相似之处,这感觉是无法描述的。

是眼神?不,眼神也不太像…他抬起头,又看了她一眼。

她正在看着他。他急忙把头低下了,继续剥虾。

他又一次肯定了他心里那飘飘忽忽的感觉。

尽管她和照片上的那个女人形也不似,神也不似,但是他坚信她和她有一丝一缕的雷同。可是,他还是捕捉不到这“一丝一缕”是什么东西。

他把手里的虾放进嘴里的一瞬间,大脑里突然冒出一个答案来———这个女人也是一个勾死鬼!

他顿时打了个冷战。

他意识到,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具备了一种特异功能,气功上叫“开天目”,科学叫“第六感”,他能在某些人的脸上端详出一种不祥的东西。

现在,他对面前这个带着黑社会色彩的李作文倒不害怕了。他怕的是坐在他身边的这个女人。他断定:李作文活不久了。

蒙在鼓里的李作文突然好奇地问蒋中天:“你真的叫李作文?”

蒋中天回过神,说:“是啊。”

李作文饶有兴趣地说:“太巧了。在哈市,总有人打我的旗号骗吃骗喝,所以昨晚我的兄弟才打了你。”

接着,他又问:“那个大块头现在干什么?”

“哪个大块头?”

“就是打过我的那个。”

“噢,你是说洪原?他…死了。”

说到这里,蒋中天下意识地瞥了一眼那个女人。她的眼睛波动了一下,就像一条蛇从深深的水底游过,别人很难察觉到,但是蒋中天还是捕捉到了。

接着,她低下头,右手垂在桌子下,左手端茶杯,静静地喝,蒋中天只看到她一头黑发。她把眼睛藏在了头发里。

李作文对他们之间的微妙对视毫无察觉,他淡淡地说:“怎么说死就死了?当年我的医药费他还没有付给我呢。看来,我只有到阴间找他要了。”

这句话说得太丧气了。蒋中天的心跌进了深渊。

大家走出顺天酒楼之后,李作文拍了拍蒋中天的肩,说:“老乡,在哈市要是有什么难处,你就来找我。”

然后,他再没有多余的话,转身就走了。他走向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车。那两个平头走在他的左侧,那个女人走在他的右侧。蒋中天敏感地想起,照片上那个女人就是站在洪原的右侧。

李作文的最后一句话,让他有些感动。

在哈市,蒋中天是一个外乡人。他在这里漂泊两年多,没有一个人关注、关心、关照过他。他忽然想叫住李作文,提醒他一点什么。

“李作文!”他喊道。

那个女人蓦地回过头来。她好像知道蒋中天心里想的是什么,双眼闪着寒冷的光,死死盯着他的脸。李作文竟然没听见,是那个女人回身的动作让他意识到有人在叫他,回过头来。

蒋中天讪讪地说:“再见啊。”

李作文没理他,继续走了。蒋中天一直望着那个女人的背影。她钻进车里之前,又回头看了蒋中天一眼。

第三天晚上,那个女人给蒋中天打来了电话。她说,李作文约他谈个事,要他到顺天酒楼南五十米的那家Fifi酒吧见面。蒋中天本来不想和李作文这种人过多打交道,但是他还是答应了。

他还想见见她。他希望通过多一点的接触,得到另一种答案,证明自己的感觉是错的。

三天来,他一直在恐惧的海洋里翻腾,越陷越深。他害怕回想她的眼神。他害怕自己准确的预感。他什么都害怕。

赶到Fifi酒吧之后,蒋中天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

她依然穿着那件黑色T恤,白色牛仔裤,静静坐在一个角落里,蒋中天一进来她就看到了,她远远地望着他,等着他走过去。

蒋中天一下紧张起来。李作文呢?她要干什么?

也许,她只是要警告自己,因为他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东西。也许,她要缠上自己了…

他在她对面坐了下来,朝她笑了笑。她也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她笑起来比不笑好看。酒吧里很安静,除了他俩,没有其他的顾客。

“李作文呢?”

“他一会儿就到。”

她说着,用左手斟了两杯酒,端起一杯举了举,喝了一口。

蒋中天端起另一杯,慢慢喝了一口。

“你怎么总看我?”她看着酒杯,一边把玩一边笑着说。

“你长得很漂亮。”蒋中天感到自己的奉承很肉麻。她一点都不漂亮。

“是吗?”她抬头看了看蒋中天。

蒋中天从她的表情中感觉到一丝庸俗的气味,心里略微踏实了一些。她也许就是一个秘书。

“其实,我并不喜欢万能公司,一直想离开。”她突然说。

“为什么?”

“你好像是个文人?”她莫名其妙地扭转了话题。

“我过去一直编杂志。”

“文人都喜欢豪饮,来,我们干一杯。”

蒋中天端起杯和她碰了碰,一饮而尽。一杯洋酒下了肚,蒋中天就有点晕乎了。他喝不了多少酒。

“过去,我也常常信笔涂鸦,写些诗什么的,这些年中断了。”

蒋中天的心里不可抑制地冒出了那种男编辑对文学女青年的热情:“你是什么大学毕业的?”

“医学院。”

“听口音你不是本地人。”

“我是南方人。”

“那你怎么跑到北方来了?”

“为了找一个人。”

“男人?”

“男人。”

“你够痴情的。”

她又笑了。她的脸在蒋中天眼前晃动起来,有点像一个幻影。

“我喝喝喝多了。”

“没问题,呆会儿我送你。来,再喝一杯。”

这时候,洋酒在蒋中天的嘴里已经没了味,变成白水。两个人一杯接一杯地喝起来,两瓶洋酒转眼就光了。

她的脸越喝越白。蒋中天的脸越喝越红。他感到整个酒吧都旋转起来,她也旋转起来。她好像转到了他身旁,轻轻扶起了他。他摇摇晃晃地出了酒吧的门,风一吹,胸膛里就翻江倒海了。

门口停着一辆出租车,白色的,开车的好像是一个女的。他晕晕乎乎地钻了进去,那个女人坐在了他身旁。他头重脚轻地栽到了她的怀里。

“你住在哪儿?”

蒋中天几乎分不清是她问的,还是司机问的。

他含糊不清地说:“怀柔公寓…”

车开动了。他感觉身体好像在朝上漂浮,又好像在朝下沉陷,他觉得自己在接近地狱。

这女人身上有一股香气,不是香水味,不是胭脂味,而是女人的体香,幽幽的,肉肉的,令他骨酥眼饧。

两年来,他经常泡在鸡窝里,闻惯了那种虚假的刺鼻的香气,此时,他如同在沙滩干渴了无数日子的鱼,一下被水吞没了。

他混混沌沌地昏睡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迷迷糊糊地感觉到车越来越颠簸了。他惊醒了。他忽然想到,从那个酒吧到他的住所之间,都是平坦的大街,怎么会这样坎坷呢?

他挣扎着抬起头,发现车正在荒郊野外行驶!

前面是一条坑坑洼洼的土道,车灯射出去,土道惨白。两旁是歪歪扭扭的柳树,密匝匝的柳叶就好像是一头头乱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