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语诡秘档案702鬼线 作者:夜不語
人物简介
时女士:时悦颖的姐姐,妞妞的妈妈。闺蜜叫她石头。
妞妞:一个六岁多的可爱小女孩,智商高达一百六。
李梦月:赵雪口中的大小姐,有着绝丽的容貌,冰冷的气质。
赵雪:李梦月的仆人。
时悦颖:我失忆后照顾我的女孩,很秀逗,爱看连续剧。
夜不语:主角夜不语,失忆中。再次被时悦颖捡回去后,时悦颖贴心的为他改回从前的名字——小奇奇。
红线,原意是红色丝线,后来多指男女婚姻为命中注定,仿佛有红线暗中牵紧。现代也有比喻不可逾越的界线等多种含义。
或许红线,在这个不可思议而又疲倦不堪的世界中,代表的意义比人类的想象力更加的丰富,也更加的难以描述。
哪怕是失忆了,系在红线两端的人,终究还是会因为红线而相逢。
只是不知道,切断了轮回的红线两端的相逢,究竟会是福……
还是祸!
楔子之一
啦啦啦,啦啦啦,春天我把老公种了下去,春天我把老公种了下去。等到秋天收获的季节,就会收获好多老公。一个做饭,一个收拾屋子,一个陪我逛街,一个陪我玩游戏,剩下的全都去赚钱。
啦啦啦,啦啦啦,我要把老公种下去!
啦啦啦,啦啦啦,现在就把老公种下去!
孙影一边哼着歌,一边将老公扔进浴缸。浴缸里没有水,喝下过量安眠药的老公没有反抗,他睡得很香。
孙影笑瞇瞇的看着老公熟睡的帅气模样,漂亮的眼睛笑成了月牙。她想了想后,按开手机,找出一篇标题名为《种植老公指南》的网页。
镜子中,孙影的甜笑像是厉鬼般阴森可怕。她打开的网页并不花俏,纯黑的页面上,只有一个大大的五芒星阵,与鲜红色的字体,写着种植老公的每一个步骤。
孙影读了第一条后,从客厅拿来一张大油布,铺在浴室的地面。
第二个步骤,孙影从厨房拿了一把斩肉刀。
第三步,孙影皱了皱眉头,有些困扰。她用刀在老公身体上比划了几下,似乎在寻找最佳位置。
「还是从最好切的地方开始吧,网页上也说女人的力气小。」孙影仔细阅读第三步的解释,然后一刀割在老公的脖子上。由于她的手腕太细,力气真的很小,割得口子不大,只切到了动脉而已。
大量的鲜血立刻喷涌出来,喷到了浴室对面,贴有马赛克的墙壁上。殷红的血顺着一格一格的瓷砖往下流,最后汇聚到油布中央。
孙影摇了摇头,有些气闷地说:「应该在墙上也贴些油布的,等一下打扫的可是我本人啊。」
平时都是她老公负责整理家务,光看浴室被弄得这么脏,她就有些烦躁。
老公挣扎了几下,似乎很痛苦。血液倒灌进气管里,本来熟睡的他痛得睁开眼睛,居然醒过来了。
「你醒了?」孙影吓了一跳:「笨蛋,你为什么要醒过来,那会有多痛啊。」
她急忙查看《种植老公指南》的注释,上面写得很清楚,如果中途老公醒了,请再多补几刀,以便减少老公在过程中的痛苦。
于是孙影抓起一旁的斩骨刀准备更加用力的砍断老公的脖子。老公艰难的伸出手,抓住了她的手腕。
老公吐出一口鲜血,好不容易才挤出一句话,他的眼中全议以置信:「妳,为什,么,要,杀我……」
他想不明白,一向乖巧可爱、深爱自己的妻子,为什么要杀他。从结婚至今,他什么事都顺着她,将她当作宇宙的中心。两人恩爱有加,从来没有红过脸吵过架。可是今天下班后,他接过妻子殷勤递来的一杯温水,之后就觉得困得要命,眼皮睁都睁不开。
现在想来,水里一定放了安眠药。
可是他想不通,妻子为什么要杀自己?
对啊,为什么呢?
孙影伸出空出的手,摸了摸丈夫的脸:「亲爱的,我不是想杀你。」
丈夫吃力的转动脑袋,看到地上铺的油布,才发现妻子的谋杀是早有预谋。他没有担心自己,反而艰涩的又吐出一口血,缓慢的道:「不要,用,斩骨刀。妳,力气小,斩不动我的,骨头。」
「可是这篇文章上说,斩骨刀比较好。喏,你看!」孙影眨巴着眼睛,干脆将手机凑到丈夫的眼皮子底下。
因为痛苦,丈夫的双眸已经充血了,剧烈的疼痛感从脖子深处传递开,痛到极致,反而开始麻木起来。
「笨,蛋。斩骨刀,剁骨头,很,麻烦。妳力气,小,没做过,家务,容易伤到,手。」丈夫想要摇头,但是一动喉咙中喷出的血更多了。他的力气也在逐渐消失。
「好吧,我找一把剔肉刀来。」孙影嘟嘟嘴,点头道。自己向来都是最听老公话的。
「分尸,完,将我煮了。肉不要,倒进,厕所,容易堵。会被,发现。」老公絮絮叨叨的说着,完全不在意自己的生命即将消失,反倒全心全意替杀自己的凶手着想。
「煮好的肉,丢给,巷子后边的,野狗。
「骨头,埋进,花园,里。」
老公的手已经抓不住孙影的手腕了,他每个字都说得非常吃力。
「知道了,知道了。你总是管那么多,我可是有手有脚的。」孙影抱怨道:「你少说些话,你看,一说话就痛得眉头都皱起来了。让我多心痛啊!」
老公想了想,觉得疏忽了什么,本来低垂着的脑袋抬了起来:「给我,一支笔,一张,纸。」
「你要干嘛?」孙影疑惑的问。
「给,我。」老公加重了语气。
「好啦,知道了,我去拿。」孙影点头后,从书房拿来了纸笔。
老公找了一处没有血迹的干净位置,艰涩的在纸上写了几个字:「我离开了,别找我。我会去一个谁都找不到的地方。」
老公认真的签了名,觉得没有遗漏后,这才松了口气,露出了安心的笑容。
这样就好了。
这样就可以瞑目了。
就算别人报了警,发现了疑点,有遗书在,警方顶多认为是自己离开后失踪,和妻子无关。
只要妻子好好地活下去就好,这样地就算是死,也能好好地死了。
可惜今后的大半辈子,几十年,自己这什么事情都做不好,笨手笨脚的老婆,得自己照顾自己了。
这世界再也找不出任何一个人,能比他更爱她。
「照顾,好……」老公的手完全失去了力气,啪的一声落在浴缸边缘。双眼瞳孔放大,彻底的失去了生命。
在他死亡前的最后一刻,留下的仍然是对妻子的担心和不舍,以及一丝妻子不会因为杀了自己而被警方发现的欣慰……
楔子之二
「大小姐,大小姐,等等我。」一条飘飞着初春梨花的街道上,小雪追着一个冰冷的绝丽女孩。
雪白的梨花飘落在两人之间,整条街道美得一塌糊涂。
每个人,心里都有填不满的空缺。一如丧尸一般,人们拚命的想将内心的空缺填满,可是真的拚命往里边填东西时,才发现自己早已经失去了消化器官。人们追求着物质,追求着精神上的满足,追求着能够把自己填满的一切。
无所不用其极!
其实到最后,也只是吃那么多,喝那么多,用那么多。临死前再看世界最后一眼,只会发现一切彷佛南柯一梦般虚无缥缈,了无意义。
小雪的记忆里,大小姐常常会看着窗外,眼神空虚。大小姐说自己的人生,没有意义,彷佛一觉醒来后,就变得面目全非。大小姐住在大大的房子里,身旁围绕着许多仆人,大小姐每天上下学都有专车接送。大小姐有着绝美到令人窒息的容貌,吸引着班上所有男女为她疯狂。
但是大小姐却说自己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真实感。大小姐浑身的冰冷散发在空气里,拒绝一切物质靠近。小雪每次看到自己的主人,都觉得她的冰冷中,辐射着淡淡的悲凉。
小雪叫做赵雪,今年十八岁。是一年前进入这间豪宅当佣人的。赵雪家里很穷,父母早已离异,父亲辛辛苦苦的将她拉拔长大。可是去年初,经常加班只为帮自己赚大学费用的老爸终于积劳成疾倒下了,医院诊断是突发性下肢瘫痪。
于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倒下了,负债累累的赵雪要读书,要打工,还要照顾父亲,替家里还债。走投无路下,肩膀纤弱的她路过上下学经常走的铁架桥,精神恍惚的本想一了百了,跳河自杀算了。
就在她要跳下去的一瞬间,一只白皙的手,牢牢的抓在赵雪的手腕上。瓷白纤细的手的主人是个留着长发的绝美女孩,她面无表情,大大的眼睛里甚至没有任何感情色彩。小鹿般的长睫毛微微抖动着,几滴落下的雨飘飞在女孩脸上,但奇怪的在接近前,就被一股有若实质的隔阂感弹飞了。
这个美丽到不食人间烟火,甚至不应该存在于地球的女孩,似乎对整个世界都充满了否定。否定到没有物质能接近她。
这是一瞬间,赵雪脑袋里的奇怪想法。
「死都,不怕。」女孩放开手,轻轻看了她一眼:「还怕,活?」
很简单的一句话,却直接飞入赵雪的心田中,冰冷的声音奇异的将她心中的冰雪融得支离破碎。这辈子恐怕忘不掉了吧。赵雪笑着摇摇头,真的一辈子都忘不掉,哪怕是离开这栋房子,离开大小姐,结婚生子,甚至最后老死了。这段经历,自己也绝不会忘记。
因为大小姐那一刻的模样,已经深深烙印进她的灵魂中。
不知不觉,当大小姐的贴身仆人,已经一年了。这一年赵雪过得很好,真的很好。
她转入大小姐就读的班级。在家里为大小姐端饭做菜,在学校替大小姐阻绝无数扰人苍蝇般
迷恋大小姐的男男女女。
说实话,大小姐似乎对一切都不在乎,甚至冰雪般的容颜上看不到一丝笑容。不错,大小姐,从未笑过,一次都没有。
大小姐对衣服有强烈的偏好,她只穿白色连衣裙,所以衣柜里,只有白裙,如同窗外飘飞的梨花瓣般的白裙。
无论春夏秋冬,就算是零下十多度的雪地里,就算是去上学,也只是在白色连衣裙外,套上单薄的外套或者学校的制服而已。校方劝说了几次后未果,也没有再下一步的动作。所以在学校的任何地方,都能一眼将大小姐和其他学生区分出来。
她的着装,没有学生有意见。在这个高升学率的名校高中里,百分之九十九的男女,甚至连老师都是大小姐的狂热粉丝。
大小姐对白色连衣裙的酷爱,深入骨髓。记得冬天有一日,赵雪曾好奇的问过:
「大小姐,妳为什么一定要穿白色连衣裙,不怕冷吗?」
本来也没抱期待会得到回答,毕竟大小姐不爱说话。这么长的日子以来,她听过大小姐的声音次数,五根指头都能数出来。
可是这一次,大小姐居然回答了:「因为,他说,喜欢。」
「有人,喜欢?」赵雪本来还在欣喜若狂大小姐居然和自己说话了,可后一秒就觉得脑袋被使劲儿的撞了一下,整个人都石化了。什么,大小姐居然只是因为一个人说喜欢,就无论春冬秋夏,甚至冒着生病的危险,再也不肯穿除了白色连衣裙外的其他衣物。
那个人是谁,竟然有这么大的魅力。
大小姐虽然神色冰冷,但是她的完美令赵雪佩服得五体投地。不费心思,成绩就能轻松名列前茅。过目不忘,智商极高,足够令全世界人都痴狂的容貌。平常人只要有她完美度的十分之一,已经能够称霸武林了。
可这么完美的一个人,居然会为另一个人,甚至只是那个人的一句话,就变得如此执着。这究竟是多么深刻入灵魂的感情?
「那个人,是男是女?」赵雪觉得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完全被颠覆了,她有些喉咙发干的问道。
没想到今天的大小姐兴致特别高,居然连续回答了她两个问题。不,或许不是因为大小姐的兴致,而仅仅只是因为自己问到了那个人的缘故吧。
「不知道。但或许是……」大小姐侧头想了想,眼里闪过一丝迷惑:「男性。」
男人!居然是一个男人!大小姐居然为一个男人痴狂!简直难以置信,如此完美的大小姐,能够配得上她的男人,究竟会是谁?这个城市里追求大小姐的贵公子数不胜数,甚至有人专程从大城市赶来,直接拜倒在大小姐的连衣裙下,对大小姐死缠烂打。可是无论他们怎么百般讨好,大小姐却从未正眼看过那些人。
赵雪转头想了想,当贴身仆人那么久了,也没觉得大小姐和哪个男人接触过。她越发迷惑起来:「大小姐,那个令大小姐在意的男人,是谁?」
大小姐冰冷的脸上,一丝柔情滑过,但随即微微摇了摇脑袋,给了赵雪一个完全瞪目结舌的回答:「不知道,我,忘了。」
什么,如此令大小姐记忆深刻的人,大小姐居然也能忘掉?不愧是大小姐!
随后,大小姐再次摇摇头:「甚至,无法,确定。他,存在过。」赵雪目瞪口呆的看着大小姐闭上嘴,从此之后大小姐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但是她仔细观察自己完美的大小姐后,发现大小姐有一个怪癖,那就是看黄页。
大小姐从各个购物网站中买来了大量的黄页,将自己偌大的卧室塞得满满的。赵雪每天替大小姐整理房间,都能发觉黄页的数量又增加了。全国六百六十一个市,一千六百三十六个县,每个市县都有自己的黄页。最初大小组的房间中只有十多本,但之后就以倍数的增长方式在增加。
最后赵雪清点的时候,这间足足有七十多平方公尺的卧室里,除了黄页外,再也找不到任何属于女孩子的东西。没有面膜,没有化妆品,除了少量白色连衣裙和必备的内衣裤外,再也没有其他。
走入大小姐的卧室,视线范围里只有黄页,密密麻麻重迭在一起的黄页。截至今天为止,一共有接近两千本。
最可怕的是,每本黄页上,都明显有大小姐翻看过的痕迹。不只是翻看,一本黄页至少也有几千篇,每一篇每一页每一个人的地址、电话、名字等等讯息,大小姐都认真的读过,而且还在觉得可疑的地方用红笔勾画起来。
大小姐除了睡觉外,就连上学,书包里放着的也不是课本,而是几本厚厚的黄页。大小姐的记忆恐怕比她绝美的容颜更加厉害。她可以一边看黄页,一边回答老师的提问,完全不需要课本。
赵雪有一次将其中一些黄页搬到别的房间,于是她第一次看到大小姐找不到黄页时,眼神中那股深深的悲凉空虚感。大小姐什么也没有说,可是那冰冷的眼神中带着的微微感情色彩,令赵雪的心都凉了。
她能感到自己的心在发痛,那股痛源自于大小姐。
那天赵雪才明白,大小姐从不笑,因为大小姐的心里缺失了一块无法填满的巨大空白。大小姐借着用阅读黄页来填补空缺。
原来大小姐,一直都在承受着这股莫名的痛。虽然赵雪一直都搞不懂,为什么阅读黄页能够令大小姐止痛,但是她再也不敢动大小姐的黄页了。每个人都有怪癖,就算是完美的大小姐,也有自己对黄页执着的理由。
不光不再动黄页,赵雪还尽力替大小姐搜集各个地方的黄页。每次看到大小姐拿到黄页时,身上的冰冷感稍微摇晃的感动,赵雪也同样会感动。
自己能为大小姐做的事情有限,也仅仅剩下这一丁点而已。
又过了一段时间,赵雪突然发现,大小姐似乎并不只在看黄页。每一本黄页上都有她用红笔圈住的可疑人物,每当看完一本,她就会拿起电话一个一个的打过去。大小姐不会对着话筒说话,而是静静的倾听。
然后失望的将话筒挂断。
就这样不断地重复着。
希望、失望、然后便是失望过后的痛。像是一种轮回,不断折磨着大小姐。大小姐的面容从来都是波澜不惊的,但是有一天,大小姐冰冷的面容上突然有了波澜。
「小雪,我要去……」大小姐猛然抬起头,用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赵雪,语气竟然有一丝灼伤人的焦急:「源西镇!」
「源西镇?」赵雪又惊讶又疑惑,这是大小姐第一次流露出这么强烈的感情色彩。
不认识大小姐的人或许还看不出来,但赵雪可是大小姐的贴身仆人,对大小姐细微的感情变化非常敏感。
怪了!究竟是什么让大小姐变得稍微激动起来的?
视线顺着大小姐的脸,一直到了大小姐白皙的手上。大小姐纤细修长的手指用力的点在一本翻开的黄页上。
手指用力到几乎要陷入了脆弱的纸页里。
大小姐的手指底下,是一个企业的名字:
——源西镇
博时教育!
第一章 怪异女人
劳伦斯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说:「我们生活在荒诞时代,但我们不愿惊惶,我们处于废墟中,尝试建立一些新的小小的栖息地,怀抱一些新的微小的希望,这是一种颇为艰难的工作。」
对于失忆接近两个礼拜的我而言,春天的到来有些突如其然,我很迷茫,甚至找不到通向未来的大道。
看不到恢复记忆的希望,是相对于艰难来说,更艰难的一种生活。
据说,我叫小奇奇。这个据说的来源,叫时悦颖,自称是我的妻子。而现在,我逐渐开始相信她的话了。
毕竟她或许是这世界上,唯三能记得我的人。另外两个是妞妞和时女士,都是时悦颖的亲戚。
今天是来到源西镇的第八天,这八天以来,几乎一无所获。
前段时间被时悦颖捡回去后不久,便发生了许多可怕诡异的事情,幸好结局不错,救出了妞妞。但是留下的疑问也同样不少。例如荷兰人安德森·乔伊,在一百多年前于案骸镇照的那张古镇照片上,为什么会附着恐怖的空间能量,甚至能死死赖在第一个接触到它的生物上?
同样来自于案骸镇棺材铺古井下的那个盛放在酒罐子中的婴胎,又是什么鬼东西?为什么它一定要赖着时女士的女儿妞妞?甚至,还想寄生到时女士的子宫中?还有那个出现在照片中的驼背男人,我彻底查了案骸镇的历史,始终没有在纪录中找到这个人,他究竟是谁?
他彷佛凭空出现的人似的,就那样生存在照片里的棺材铺中,无论时间如何流逝,都不会消失……
我在事件结束后,详细的调查过安德森·乔伊。他的其中一本书中,曾经提及源西镇。我猜他一定在案骸镇的古井中找到了某种带着超自然力量的物体,这个知识渊博的荷兰人前往源西镇的时间,在案骸镇之后,回欧洲之前。或许那件令照片和婴胎变异的神秘对象,并没有被安德森带走,而是因缘巧合中留在了源西镇上!
更巧的是,时悦颖说她的老家,就是源西镇!
本以为或许我能在这个镇上找到婴胎和照片的秘密,也能找到时悦颖、时女士和妞妞三人为什么没有忘记我的答案。
甚至是恢复记忆的方法!
可没想到,恢复记忆是如此艰难而缺失少头绪。
「小奇奇哥哥,小奇奇哥哥,我讲个故事给你听。你知不知道『狗咬吕洞宾』这个成语的由来?」六岁的妞妞坐在后座的儿童座椅上精力十足,而时悦颖坐在我身旁。
这小萝莉古灵精怪得很,有些婴儿肥的圆脸上,五官精致,绝对是令怪叔叔和萝莉控们发疯的存在。最不可思议的是,妞妞从小就人小鬼大,什么都懂。据说前些日子智商测验,就连测试的教授都惊呆了,完全难以置信。小萝莉的智商竟然高达惊人的一百六。
好吧,智商一百六到底是什么概念,我有必要用数据来解释一下智商分数的标准差。例如假定这个160的IQ用的是比较常见的15为标准偏差,那么小萝莉妞妞就高出平均值4.00个标准偏差。接着,我们可以在著名的高智商组织门萨协会公布的智商对照表中查到相对应的标准,例如正态函数分布表。
当u=4.00时,函数值为0.999968。也就是说,每十万人里,只有3.2个人可以说「老子比这小萝莉聪明」。而终其一生,这3.2人要么出生在偏远地区没有接受过有效教育,有的人虽然有高智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所以也就逐渐变得普通起来。最后,只剩下一百万分之一的人,能够和这小萝莉PK。
所以,不要看小萝莉总是喜欢黏着我,笑嘻嘻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其实内心是很可怕的,特别是妞妞的灵魂属性早已偏向了腹黑。就连她的阿姨时悦颖,也经常被自己外甥女的恶作剧弄得哭笑不得。
可是小萝莉毕竟是小萝莉,只有六岁。考虑到或许还可能继续发生可怕的事情在她身上,时女士毫不犹豫的让她跟我们离开江陵市。时女士的公司在源西镇——是她们老家——开了间不小的分公司。到了这里后,我们三人顺理成章的住进分公司的顶楼。
不知为何,总觉得时女士,似乎还隐藏着死都不愿意说出来的秘密。
「我不知道。嘿嘿,妞妞告诉我吧?」我跟着导航转动方向盘,缓缓的转了个弯。
车已经开出了源西镇市区,朝东郊行驶而去。
「嗯,妞妞可聪明了。这个典故连小学老师都不知道喔!」妞妞眼睛笑成了月牙,开开心心的讲道:「据说『狗咬吕洞宾』中的『狗咬』,其实是『苟杳』,是一个人。他是吕洞宾未成仙之前的邻居,吕洞宾曾在其父母双亡后把他接到自己家,帮他成家,苟杳后来考取功名。后来,吕洞宾家失火,苟杳不但帮吕洞宾盖房又资助银两。后来人们叫着叫着就成『狗咬吕洞宾』了。」
「哇,妞妞真聪明,什么都知道。」我笑呵呵的赞扬她。跟这小萝莉一起插科打诨,有意思的很。
「小奇奇哥哥,其实这个典故……」妞妞黑漆漆的眸子闪过一丝狡黯:「你知道,对不对?从你脸上的表情很容易就能看出来!」
「呃,嘿嘿。」我挠了挠头,这小萝莉太聪明了,很难有什么能瞒得了她。
「我就知道小奇奇哥哥什么都知道,嘻嘻,妞妞最喜欢哥哥了!」妞妞将漂亮的小脸凑过来,用力在我身上摩擦。
时悦颖吃味的扯了扯自己的外甥女:「妞妞,别影响姨丈开车。出车祸怎么办?」
「吃醋了,阿姨吃醋了。嘻嘻。」妞妞伸出细长的手指,指着自己的阿姨哈哈大笑:「阿姨居然吃一个六岁小孩的醋,真替妳觉得害羞呢。」
「去妳的。」时悦颖横了外甥女一眼:「当心下次遇到危险,阿姨不去救妳了」
「切,谁理妳啊。小奇哥会救我的。」妞妞比划了一个二字:「哥哥都救我两次了,他是我的白马王子,是妞妞的初恋。阿姨要小心哦,一不小心哥哥就会被我抢走的!」
「现在的小孩太难带了,零零后都开始跟我抢男人了!难怪那么多女人没对象!」时悦颖满脑袋黑线,彷佛天上飞过了一群乌鸦,还拉了她一身的排泄物。
「好了,两个人都别斗嘴了,到了!」我说完,将车停了下来。
眼前是一条小道,小道尽头是一眼望不到边际的草地。春天到了,草地从灰败的色调中苏醒,变出星星点点的油绿,生机盎然。
对于被失忆症困扰,心情抑郁的自己而言,这一大片的绿油油令自己的心情突然好转了许多!
「野餐时间到啰!」时悦颖和妞妞同时雀跃的大叫一声。
我拉开车门,将野餐用的餐桌以及食材通通都摆出来,烧烤架也组装好了。今天的野餐是时悦颖提议的,她说既然找来找去都没有头绪,那么不如暂时休息一下,放松一下脑筋。说不定这一放松,就会柳暗花明,有新的线索出现。自己深以为然,便同意了。
妞妞虽然智商高,但毕竟是小孩子。一听到要去野餐,兴奋了整夜,险些睡不着。
「小时候,我经常跟姐姐在这里野餐喔。一时悦颖看着这漂亮的春季荒原,绿色和灰败交错着,绵延到遥远的山脊之下,非常壮观。她的发丝被微风吹动,随风飘漂亮的脸蛋上浮现一丝怀念。
「从我有记忆开始,就是姐姐在养我。姐姐比我大十五岁,那时候过得真的很苦。姐姐要一边上学,还要一边打好几份零工赚钱贴补家用。但就算没什么钱,姐姐每隔一个月,也不忘带我到这里来野餐。只不过吃的东西很简陋罢了。」
「那外公和外婆呢?」妞妞眨巴着眼睛:「妈妈和阿姨从来没提过他们。」时悦颖苦笑,「我也不知道,我不清楚他们的事情,姐姐也从来不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