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烛台放到榻榻米上,伸出手犹豫了一下,仍然将带着水渍的白色被子慢慢掀开。
我看到了一张似乎被雕琢过的脸盘,像童话里的一样,长长的睫毛轻柔地微微颤动,在黄色的烛光下,瓷器般的脸庞揉合着黄色的光芒,像乳酪一般,让人看上去就想咬上一口。那是可以激发人内心躁动着的占有欲望的脸庞。
而更让我兴奋而激动的是,慢慢掀开,女孩的胴体展现在我面前,她居然湿漉漉地躺在被褥里。我感到眼前一阵昏厥,如同那些在卢浮宫内昏倒的人一样,艺术品和人其实是相通的,美到极致的艺术品像人,而美到极致的人则像艺术品。而此时我面前就是像罗丹的雕塑作品般的一个人,我甚至觉得在这让人目眩般的美丽艺术品前,我患上了司汤达综合症。我的呼吸急促,手指头像触电后的蛇一样颤动起来,头脑纷乱空白不知所措。她美丽得如此不真实,居然不像是这个世界才有的东西,对,如童话一般的睡美人啊。
我这是在做梦么,还是川端康成笔下昏迷的美丽姑娘陪伴住店客人的睡美人旅馆,竟真的存在于世?我拿起相机,咬了咬自己的手指让它不要那么麻木而紧张,为她拍下了一张照片。我相信这张照片绝对是绝无仅有的,我为自己来到这里的决定感到庆幸。当我放下相机,脑海里忽然产生了一个让我觉得激动而胆怯的想法。
本不愿意这样,我觉得这会亵渎神灵。很明显,这少女就像是古印加帝国精心挑选出来送给神的祭品。她昏昏沉睡着,是属于神的东西,我这样的凡人如果触碰,是否会遭到天谴呢?
我已经来不及思索和畏惧了,当人被原始欲望支配,就丧失了恐惧感。我不敢相信自己是童话故事里那个吻醒公主的王子,因为在真正的王子之前,也有很多所谓的尝试者死于非命,说不定我也是其中一个。
我俯下身子,将嘴唇慢慢贴近女孩丰满却略显苍白稚嫩的嘴唇。我觉得喉咙一阵干燥,嘴唇也黏黏的,但依然颤抖着贴了上去。
我只觉得柔软、温暖。当我闭上眼睛打算将灵魂也投入到这时刻里,永远不想分开的时候,下腹却觉得一阵绞痛,就好像要腹泻一样。我以为是刚才在温泉处着凉了,于是睁开眼睛,低头看了一下。
我看到一把匕首尽数没入我的腹部,抓着匕首柄的是一只白皙的玉手,虽然看似无力,却握得如此之紧,刺得如此之深。
鲜血没有如我想象的喷溅出来,实际上只是流下来少许,可能是匕首很锋利吧。血液像饱和的糖水一样,黏稠缓慢地从缝隙处挤了出来,流过肚脐的时候我觉得还有一阵瘙痒,像午后赤裸着身体躺在剧烈的阳光下的那种毛毛的感觉。
我没有感觉到恐惧愤怒或者别的什么,这结局是我早就料到的,我玷污了神才配拥有的无暇纯洁的公主,应有此报,只是没想到来得如此突然。
我抬起头。女孩的眼睛睁开了,蓝色如宝石般的眼睛散发着恐惧憎恨的光芒。怎么会这样?这是我的错么?为什么你的眼睛会带着如此污秽的东西?这种东西本来不应该出现在这样的身体里,可能都是我的错吧。
意识逐渐模糊,我伸出手想抚摸一下她的脸庞,却无力地垂了下去。
我果然不是传说中的王子呢,即使吻醒了公主,居然被她杀死了,真是莫大的讽刺啊,讽刺啊。
或许我依旧是幸福的,即使灵魂归于寂静,比起在尘俗间随意找到一位女孩结婚、生子,终老一生,我是幸福的。因为我活着见证了童话的一部分,或者说我成了童话的一部分,而这确实是我从小便一直期盼着的东西。
慢慢闭上眼,让我好好睡去吧,陪着睡美人一起睡去,等待着真正的王子的到来,将她吻醒,过着幸福美满的童话结局的生活。
不,我就这样死去了么?
忽然间疼痛如潮水般袭来,浸透到我的骨髓和脑子里。用尽最后一丝气力,我将相机的底片掏了出来,随手塞进了某样东西里。希望,希望有人可以找到这照片,和我一样见证这世上最美的人。
做完这些后,觉得身体无比轻松,我也要睡去了。


流血的童话第一篇睡美人(6)
三月份的雨水非常讨厌,至少楼曲萌是这样认为的。
看到窗外几乎无休止的大雨,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楼曲萌有些慵懒起来。她几乎换了各种各样的睡姿,可是无论趴着或者弯曲着侧身犹如猫一样,都让她觉得浑身不自在。于是半裸着身体的她从床铺上跳下来,对着窗外的被云层遮蔽得低矮的天空大吼一句脏话,然后赤着脚无奈地走向卫生间洗漱起来。
该死的天气!为什么在好不容易的休假日子里却连绵不断地下起雨来?这样一来休假计划全部泡汤了,只能躲在家里看看电视了。
可是电视比现实更加无聊。
睡不着的人才看电视,因为看电视很容易入睡。
而此刻的楼曲萌已经睡了足足十六个小时了,当然,如果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算睡的话。
这个时侯楼曲萌不由得想起一个人来。
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一个绝对可以在这种讨厌的鬼天气带给她乐趣的人,虽然楼曲萌不太想招惹他,但是此刻找点事情干的想法已经随着刚刚喝下去的那杯速溶咖啡,深深地融化到她身体的每一根血管里了。
管他呢,即便那家伙有着种种恶习,而且无比令人厌烦,但总要比待在家里傻傻地看电视听雨声要好吧。
楼曲萌收拾起衣物,穿好紧身衣和绿色雨披,骑上摩托出发了。
外面的雨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大得多,啪啪地砸在塑料雨披上,居然有些疼,兴许是夹杂了冰雹吧。
辛公馆。
座落在这个城市近郊的这座巨大的房子,总带着些许神秘感,据说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建好了,虽然中间遭遇战火几经翻修,却始终保持着原来的样式。因为地处偏僻,即使偶尔有人路过,隔着巨大的将近三米多高的黑色厚重铁门,也依稀可以看到公馆前空地中央的巨大喷泉。公馆两边种植着绿色的草坪和高大的梧桐树。
整个房子的建筑都受哥特式的影响,以其严谨的结构、古朴的格调、庄重的造型、宏伟的气势,体现出了哥特式建筑尖顶、窄窗、高门的巍然高昂的艺术特色。处处可见高耸的尖顶,和出自巴黎名雕刻家与画家之手的美丽图案。整个房子都以青色和绿色为主。非常漂亮,给人一种祥和之感。房子的线条以直角为主,高雅而又富有气势。很多人都对房子的主人非常好奇,但除了知道这里的主人姓辛之外,没有其他资料,倒是很多传说给房子笼罩了一层神秘而略带恐怖的面纱。有传说,这是吸血鬼的宅邸,或者说是某个邪恶科学家的实验室,但终究只是传说。
其实这里只住着一个少年,他是这栋巨大宅院的主人,整个房子都由他管理,虽然会每天聘用女佣打扫,但几乎所有衣食住行他都是通过电话解决,送货上门,基本上过着足不出户的日子——当然,对于如此大的庭院来说,他所谓的足不出户也已经比很多人走得远得多了。
这个少年叫辛十牙,至于为什么叫如此怪异的名字,全因为他在激动高兴愤怒之类的情绪波动的时候,都会做出夸张的笑容,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当然,据说还有别的原因,比如他出生的时候就长着十颗牙齿。
原本打算在这种梅雨季节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打算看看书,在室内打打高尔夫球的辛十牙,做梦也不会想到号称“懒散暴力怠工之王”的女警官会出现在自己面前,而且穿着他最讨厌的那套黑色紧身衣。
(辛公馆有室内高尔夫球场和其他巨大的体育运动场地,当然,如果辛十牙想踢足球的话,室内足球馆也不是不可能,但是他经常说那不是绅士应该进行的运动。)
辛十牙不喜欢楼曲萌老是把自己的身材当做炫耀品四处展览,即便是在夏威夷的沙滩上,他依然希望楼曲萌将自己的玉体裹得严实起来,可是后者经常和他作对,从来不把辛十牙的话放在心上。
“我最讨厌你在我面前将身体当做LV挂包一样四处炫耀,仿佛恨不得把自己轧平裱起来装上画框,挂在大英博物馆里。”
“和你有什么关系?再说警官这工作经常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你这种经常躲在家里的家伙懂什么?”楼曲萌不客气地讽刺道。
“你简直就是个心性障碍官能症患者!”
“总比你好!像蝙蝠一样,估计过些日子连太阳是不是圆形都忘记了!彻头彻尾的家庭宅男!”
“毫无女性魅力的暴力刑警!”
这种争吵每次都伴随着两人的谈话始末。
“喂喂,你这家伙看到未婚妻来了怎么一点表示也没有?”楼曲萌终于再懒得继续争吵,皱起眉头,一只手抱着摩托车头罩,一只手提着一只大塑料袋子。
辛十牙跷起一条腿,坐在离她十米远的一张欧式复古宫廷椅上,黄颜色的,坐垫和靠背是酱红色的。座椅上的少年戴着一副夹鼻式单片玻璃眼镜,一根银制细长的锁链连接着镜片一直到上身的黑色西装马甲口袋里,马甲里面是白色的衬衣,袖口的每一粒扣子都系得很牢固。
略带西亚风格的淡黄色头发稍稍朝上卷起,弧度却又不是很大,额头很宽阔,两边眉毛微微鼓起,眉骨高耸,如文艺复兴时期雕塑般的双眼和鼻梁——深邃的眼窝,鼻骨狭窄高挺,带着英国人的古板和刻薄样子,鼻头有些偏大——这也是楼曲萌最喜欢嘲笑的他的缺点之一——两颊略瘦,在唇边留下淡淡的阴影,不过更增添少许诡异和神秘的元素色彩。双唇紧闭,鼻头往下嘴唇中间的水滴形人中非常明显,嘴唇薄而淡红,下巴中间有一道浅浅的凹纹。一本厚厚的硬壳书放在他大腿上。他有些无奈地看着眼前的楼曲萌,准确地说是一只眼睛,在那个镜片后的眼睛根本看不清是什么样子。
辛十牙的肤色带着病态的苍白,因为不要说下雨了,即便是一年之中,他也难得有几次走出这栋庄园到外面去几次。
当然,偶尔的几次,也是因为眼前这个令他心烦的女人。而辛十牙一向是很冷静的。
“我带了一些水果。像你这样长期待在家里的阴暗家伙,又不喜欢晒太阳,当心这种天气会发霉的。”楼曲萌歪着脑袋,厚而柔的头发压在脸颊和肩膀之中。她将手中的袋子扔向辛十牙。辛十牙皱了皱眉头,飞快地起身离开了椅子,沾满雨水和路泥的袋子将椅子弄得很难看。
“瞧你干的傻事,我说你就不能稍稍学一些礼仪么?像你这种女人,如果活在中世纪欧洲或者古中国,肯定是要做一辈子老处女了。算了,我这根本就是痴人说梦,倒不如下次在门口为你准备一个烘干机现实一些。”辛十牙抱怨道。
“你这个有洁癖的家伙,像女孩子一样。”
“对,所以你在那帮粗鲁、蛮不讲理、走过身边就能嗅到一身二手烟和街边廉价汉堡生菜叶味道的老粗堆里,渐渐也把自己变成一个男人婆了。”
“如果你还嫌上次揍的不够,就尽管侮辱我的同事。”楼曲萌叉着腰指着辛十牙,做了个挑衅的动作。
在武力方面辛十牙完全没有胜算,这一点他从五岁那年就知道了,一直尝试到十二岁就放弃抵抗了。因为他发现,但凡是需要手脚并用、需要花气力操作的游戏,他都不是楼曲萌的对手。当然TV游戏除外,不过也不能超过一个小时,因为辛十牙的手指关节吃不消。
“说吧,又怎么了?”辛十牙想赶快打发这个瘟神离开,因为碍于她父亲楼局长的面子,他不得不好好应付,而自己刚刚买来的古书还没有看完,这对于辛十牙来说是非常痛苦的事情,就好比让楼曲萌将手上吃了一半的巧克力扔掉一样难受。
“嗯,其实是这样的啦…”楼曲萌开始做鹌鹑般的可爱状,辛十牙觉得全身冷起来。


流血的童话第一篇睡美人(7)
实际上一小时之前,刚刚从被窝里搔着头发爬起来的漂亮女警,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有些不对劲起来。
啊,身上都有一股子难闻的味道了,如果可以泡泡温泉就好了。楼曲萌怪叫着使劲嗅着自己的身体,一面抓起蛋糕塞进嘴里,本来压在蛋糕下的一张彩色的硬壳纸片露了出来。
看上去像是明信片。楼曲萌大口地嚼着蛋糕,拿起明信片仔细看了起来。
“祝新年快乐,永远漂亮——同学诺雅上。”字写得很漂亮,看样子是练过书法的人,不过字的骨架有些松散不稳,似乎预示着字的主人有些轻浮。
楼曲萌看了看日期,居然是上个月寄来的,都过了半个月了,一向大大咧咧的楼曲萌从来不大管信件,从邮箱拿来后大多是匆匆扫上一眼就扔到桌子上,然后随着日子的过去被别的杂物盖住不觉。若不是吃掉这个蛋糕,恐怕这张明信片会随着发霉长毛的蛋糕一起扔到垃圾箱里。
“原来是这家伙。”楼曲萌很快想起了诺雅学生时代的脸庞,就如同幻灯片一样出现在自己脑海里——柔软的大概离着眉毛一寸高的刘海,大而有神的双眼却总是带着如同孩子般的天真,一副乖小孩的模样,圆圆的鼻头下总是挂着笑嘻嘻的略有些苍白的嘴唇,总是仿佛没有吃饱的样子,虽然很高,却比女性更加瘦弱。总之是那种让男同学一看就有想欺负的欲望,而让女性看则更容易激起母性的男生。
几乎毕业后就没有再见面了,同学时代楼曲萌和他还算是好朋友,因为诺雅喜欢让楼曲萌做模特,而楼曲萌则完全是为了借他的相机出去游玩而已。
在明信片的下面还有一行字,说如果楼曲萌愿意,可以和他联系,两人好好地聚一聚,并邀请她一同去一处温泉旅馆旅游一周。
“啊!”楼曲萌此刻的心情犹如发现一张过期的中奖彩票,懊悔不已,虽然温泉旅行并不十分昂贵,但是她讨厌一个人去,更讨厌和许多人去,所以楼曲萌自然想到了辛十牙。
可辛十牙只是将脑袋从一堆书籍中伸了出来,满脸不屑地望着楼曲萌。
“温泉旅行?”
“是啊是啊,我最近的皮肤很干燥呢。”
“好像没什么意思,留在这里看书更有趣。”辛十牙转过了头。
“就当是陪我去吧,那里有美丽的风景,原生态的食物,还有裸体的美女哦。”楼曲萌抓住辛十牙的胳膊柔声发嗲道。
“算了吧,我和你不一样,不是暴露狂,更何况你的身体我也没兴趣,看了十几年了。”辛十牙面无表情地夹起一本书走进卧室关上了门,留下满脸通红的楼曲萌。
见辛十牙无动于衷,楼曲萌觉得再去找那个家伙陪自己去温泉旅馆是一定不可能了,倒不如碰碰运气,说不定诺雅还没有动身。
“一定要让他看看,即便他不陪我去,我也有别的异性相伴!”
楼曲萌按照明信片上的电话联系过去,电话过了许久才接通。接电话的是一个浑厚的男性声音,略带沙哑。
“请问您是?”虽然很有礼貌,却让人觉得冷冰冰的。
“是诺雅么?我是楼曲萌。”楼曲萌也不太记得同学的声音了,只能先报自己的身份再说。
“我不是电话的主人,实际上他已经失踪一个多月了,我是他的好友,他没有家人,我为他报案后电话留在我这里。”这男人依旧平静地说道。
楼曲萌的心好像有些波动,有一种很熟悉却是自己非常讨厌的感觉涌了上来,就好像你看到火焰,手指就能感觉到灼热一样。窗外的雨忽然下得猛烈起来,犹如交响曲到了高潮的终章,躁动着不安而略带悲壮。
楼曲萌立即联系了电话那头的男人,没想到接受那男人报警的居然正是自己所在的警署,只是因为自己正在放假,由于这是一起失踪案,元叶没有通知她。赶到警署的楼曲萌向元叶要了诺雅失踪案的资料。
“同学?”元叶干脆利落地问道。
楼曲萌没有抬头,只是略微点了点头,依旧翻看着诺雅的资料。看着他的照片,她一下子觉得多年未见的同学仿佛又从陌生的记忆区域中给揪了出来,就好像你在家中做例行的打扫,忽然从偏僻的沙发墙角里翻出一件掉落许久,自己都不太记得的熟悉物件一般。虽然经过时间的打磨,那个大学时代乖小孩般的家伙已经长得棱角分明,还带着摄影师的职业微笑和艺术特征,不过那双眼睛却依旧未变,依然清澈纯洁。楼曲萌看着那双眼睛,忍不住想起了多年前两人之间的一段让她至今都觉得有趣的对话。
话说多年前的大学时代,楼曲萌出现最多的地方就是男生寝室,她非常满意被注视和听到连绵不绝的口哨声。有一次楼曲萌到男生寝室找诺雅玩,诺雅正躺在床上看书,书名却是《格林童话》,别说男生,就是当今的女孩子恐怕也没几个对这种书感兴趣了。楼曲萌自己,恐怕也是在小时候被母亲强制性读了几个故事后,就被父亲抓去练自由搏击了。
“为什么你会喜欢这个?”楼曲萌发觉诺雅和其他男同学都不一样,非要说的话,他身上有一股子浪漫的味道,就好比蓝球队员身上有一股子过期的豆瓣酱味。
“我很期待遇见童话里的公主,本来我以为遇见了,不过…呵呵。”诺雅抬头看了看楼曲萌,又低下头傻乎乎地笑了笑。他的样子让楼曲萌非常奇怪,但又觉得他很有意思…
楼曲萌沉浸在回忆之中,而脸上的表情却让元叶起了误会。
他早就觉得不对劲儿,只要在假期,哪怕地球爆炸都不会主动上班的楼曲萌,居然冒着她最讨厌的大雨,跑来询问一起并不起眼的失踪案,加上两人是大学同学,元叶不免紧张起来。
“原来不只是辛十牙,难道还有这个看上去有点娘娘腔的摄影师么?老天爷,什么时候轮到我呢?”元叶表面上非常冷静,实际上心里暗暗叫起苦来。


流血的童话第一篇睡美人(8)
“你怎么看?”元叶问道。
“他半个月前给我的明信片邀请我一起去温泉旅行,而恰好失踪两个星期了,看样子应该是去了附近的温泉旅馆。诺雅是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他一定会在假期时间内赶回来上班,按照往返旅程计算,符合地理条件的温泉旅馆应该不会太多,我相信一个个去问,很快会有答复。”楼曲萌信心满满地说。
居然这么上进,很少看这家伙如此努力工作啊,原以为她只对抓捕犯人很卖力而已。元叶吃惊地望着楼曲萌,后者依然出神地看着诺雅拍摄的照片作品。
“这起案件交给我吧。你们好像最近也很忙,这小案子让我当做假期休闲娱乐用吧。”楼曲萌回过神来,转身带着少见的迷人笑容对元叶说。元叶当时就愣了,然后毫不犹豫地同意了。
望着抱着资料走出去的楼曲萌,他立即打了个电话给辛公馆。大概例行地响了六七下后,电话那头出现一个懒散的声音。
“这里是辛公馆,打错电话的请立即放下,推销保险的第二次打来我会自动将电话号码发给警察,谢谢。”辛十牙录好的接听语让元叶抖了抖眉毛。
“笨蛋,我是元叶,我知道你就在电话旁边,伸手接电话!”元叶吼了起来。
“我没空和你探讨那些无聊的案情。”辛十牙终于接起了电话。
元叶大致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了辛十牙。
“和我无关,如果她去调查了,正好能让我清静一些日子。”辛十牙说完便告诉元叶自己很忙,要挂电话。
“是啊是啊,据说那个摄影师是曲萌大学时代交往最密切的异性朋友,而且他酷爱摄影,喜欢以曲萌作为模特,听说两人经常去偏僻的地方采景拍照呢。曲萌所有大学同学之中,唯一保持联系的只有他了。我看了他的简历,英俊年轻,是最有前途的摄影师,作品颇受好评,虽然美女环绕,却始终没有女朋友。上个月他还寄了明信片,邀请曲萌一起去温泉旅行。”元叶忍着笑尽量平静地叙述着,他很想看看辛十牙是怎样的表情。
电话那头忽然沉默了下来,原本清晰的翻书声也停下来了。过了几秒,元叶听到啪的一声,好像是那种硬壳封面的精装书被合上的沉重声音。
“你设想一下,以楼曲萌那种身手和破案能力,这起失踪案的主角,就是那个叫诺雅的摄影师,多半是在山里迷路了。虽然失踪将近半个月,生还希望不大,可是也不排除那家伙是个生命力顽强的家伙。你是看不到他的长相,和某个天天躲在家里只知道看书不出去锻炼的人可不同,这种人一看就是那种拥有蟑螂般耐力和忍受力的人。所以说要是这家伙万幸被救了回来,那就有点英雄救美的桥段了。温泉旅馆又正好在附近,为了安抚那名受害者被惊吓的内心,两人一起去旅馆度度假,顺便回忆大学时代的浪漫时光,倒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啊。”元叶故意变着声调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这家伙和谁去泡温泉和我无关,摄影师也好,山中猴子也罢。不过我对失踪案很感兴趣。据说之前也有人在泡温泉后失踪了,多是年轻英俊的男子,不如你把资料发过来,我没事顺便研究一下,也算尽了良好市民的义务。”辛十牙顿了顿,缓缓地说道,接着挂断了电话。
元叶放下电话几乎笑出声来,立即将资料传真了过去,然后坐在椅子上想像着辛十牙那张素来不苟言笑的脸上会出现怎样的表情。
元叶猜测得没有错,辛十牙此时的确有些局促。
或许我应该陪她去温泉的,她上次来的时候被拒绝了显得非常失望,辛十牙心里暗想。这时候传真机接到了元叶给的失踪案资料,匆匆看过后,他得出了和楼曲萌一样的推理结果,不同的是他很快便排除了许多温泉地点,并且往剩下的温泉旅馆打电话询问,最近是否有一名叫诺雅的年轻男性入住。
最后只剩下这一处了。
辛十牙看着旅馆的地点,在一座深山之中,而温泉旅馆的名称也颇为有趣。
睡美人温泉旅馆。
真是个奇怪的名字,辛十牙暗自嘀咕了一句。
几乎与此同时,楼曲萌也用笔在这家旅馆上面划了一个圈。


流血的童话第一篇睡美人(9)
因为这所旅馆没有联系方式,必须亲自前往去问一下。万幸的是旅馆并不算太远,但是到那里后还有一段汽车无法行驶的路程,必须靠步行才能够上去,因为这座有些年头的温泉旅馆居然是在半山腰上。辛十牙收拾好行李和登山救护用具,出门上路了。
雨水黏糊糊的,从汽车里小心探出头的辛十牙尽量将身体缩进雨伞的范围里,但山风还是把水吹得四散而去,有一些漏进了他的脖子,不由得让他身体一颤。
该死的,我为什么一定要来这种鬼地方?辛十牙感觉到脊背很不舒服,被风卷进去的冰冷雨水顺着光滑的椎骨往下滑去,那感觉就像一只手顺着颈部往下抚摸一样。
山脚下有一条人工开凿的小路,一直蜿蜒而上。辛十牙对这座山略有耳闻,据说曾经有一位非常富有的博士带着他的德国太太在这里居住过,而且倾其所有,仿照中世纪普鲁士城堡,建造了一座规模宏伟、富丽堂皇的建筑物。可是辛十牙觉得那不过是后人杜撰的而已,一些荒谬的传说经过后人的演绎加工,被夸大得令人信以为真。美国著名的民俗学家布鲁范德在论述传说社会心理中提到,聆听者经过自己的理解和加工,将客观事实与主管臆断融合在了一起,经过时间打磨与无数人的改良加工,让传说逐渐符合大家的认识与喜好。形象点说,比如鬼屋宝藏之类的故事,就如同有生命一样,在进行着进化与优胜劣汰,拥有好骨架的故事被逐渐保留下来,代代相传,脍炙人口;而那些不符合绝大多数人喜好的故事,则很快被抛弃掉了。
当然,山中城堡倒也并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只不过辛十牙考虑到当时这一带的建造难度,所以否定了这个传说。但是山上面的温泉却是真实存在的——作为传说中的一部分,真真假假的融合,容易给人以真实的错觉感。好比你的一部分是真的,那整体就应该不会假吧,这种想法深深刻在大众的认知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