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根岛 作者:王雨辰
大学生结伴出行,却频繁发生失踪事件,他们究竟去了哪里?
六根岛,一个地图上找不到的神秘所在,为何听到的人竞相为之色变,甚至自残?
妖艳,跳动如不死的魂灵的紫色之海,竟蕴藏着深不可测的巨大能量,
他带给人们的是福音,还是万劫不复的灾难?
…………
一个是冷漠阴郁的私家侦探,一个是率性天真的青春美少年,这对奇怪的组合为查明真相涉嫌六根岛时,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早已被卷入案件之中……
凭借《每夜一个离奇故事》系列一举成名的王雨辰,在《六根岛》中再次展现了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和鬼斧神工一般的写作技巧。
《六根岛》借佛教中的六根的说法,狗见了一个真实与想像并行的奇幻世界,与其说它是一部侦探悬疑小说,不如说他是一场绚丽、玄幻的幻想盛宴。
小说整体结构宏大却又慎密、无懈可击,看似不经意的安排,却隐藏着层层玄机。尤为可贵的是,作者还加入了生物学、宗教、哲学等学科知识,让情节读出来出人意料确有顺理成章,令人拍案叫绝。

引子
我的眼睛被刺的隐隐作痛,眼内不安的种子跳动着,跃跃欲出,我将手放在眼睛上,使劲按住它,生怕眼球会突然跳出来。透过无法和拢的手指的缝隙,我依然看得见。
在日本的民间神话中,透过手指的缝隙可以看到鬼。
这世界有鬼吗?我想起了一个奇怪的病例,曾经有一个中年妇女声称自己看得到一个鬼魂,这鬼魂纠缠了他几十年,让他痛不欲生,而其他人却无法看到,最终是一名眼科医生发现了症结所在。
其实只是在他视网膜下有一块阴影,恰巧那阴影又有些像人的形状。或许有时候,有些东西就在你的眼睛里。我透过手指,望那活动的景象,不能确定那是否是真实的,亦或者这其实只是我眼里的东西。
冬天的海洋格外的冷静,虽然寂寞,却依然不屈不挠的追逐着海风,一次又一次的扑向沙滩的怀抱,即使每次都让他粉身碎骨也毫不气馁。日复一日,他将不再散发骄傲火焰的太阳拥入怀中,不去计较他以往四处挥洒的热情。当金色的阳光将沙滩打扮成橙色的模样,散落在上面的渔网被风轻轻穿梭而过,抖动着干燥的身体。
沙滩上站着一个紧紧包裹着头的惠安女。惠安女总是那么吸引人,因为不论夏天或冬天,他们总是把头抱紧,而让肚皮露出来。崇武一代的男子多外出谋生或打鱼,因而让惠安女成了建设家乡的主力军。这个年轻的女人也是如此,她默默的收拾起了渔网,顺便远眺了一下太阳沉没的方向。
忽然,他看到了一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大,他在心底默默的祷告,欣喜渐渐爬上了她的额头,果然是丈夫的船。
可是那船如喝醉酒的的汉子般东倒西歪,仿佛无人掌舵一般,惠安女的头上闪过一丝焦虑,可是她又很快自我安慰,或许是丈夫太累了,仅此而已。船终于靠岸,他马上迎了过去。
船上的男人挣扎着爬了出来,他胡子拉碴,头发又脏又乱,还带着海腥味,挂着几颗闪闪发亮的水珠,脸上经海风和海水多日的冲刷已经裂开了还几个口子,脸颊红里透着青色,像未熟透的苹果。他的眼里带着慌乱,好不容易站起来却又一个踉跄摔倒在沙滩上,胸脯不停的起伏着。男人贪婪的大口吸着灌满海风的空气,仿佛有人和他抢夺一般。
惠安女心疼的望着丈夫,不过好在,他终究是回来了,能活着,就是最好的安慰,就是上天最好的恩赐。
他们离不开大海,如同家犬离不开主人,海不能让他们过上富裕奢华的生活,却可以不定时的扔出一块粘连着碎肉的骨头,让他们活下去。
我们何尝不是一条忠犬,努力工作讨好主人,不就是为了得到一块上好的骨头么。
骨头终究是骨头,吃肉的只能是主人。如果你想吃肉,就不能做狗,只有能食人的狼,才配的上肉食。
好的食物永远是为强者准备的。
趴在沙滩上的男人终于缓过气来,他伸出双手在空旷的四中摸索着。女人看着心疼,伸出自己的手让他握着,男人一触到女人的手就立刻紧紧攥住。
“那岛,那岛又出现了,我们,上去了,只剩下我一个,都死了,全都死了。”男人仿佛梦呓一般慢慢叙述着,仿佛在叙述着于自己无关的事情。
女人惊恐的望着男人的脸,那张再也熟悉不过的脸却似乎那里有些不对。
终于,当最后一丝光芒飞快的穿过海面,钻透冰冷的空气划过男人的脸庞时,女人看到男人的眼睛里没有任何光芒。那双曾几何时调皮灵动,即使隔着老远也能看到惊涛中鱼群的眼睛已经暗淡了。女人看过那种眼睛,那种只有在捕上来的鱼身上才能看到的眼睛。
只有绝望。

 

第一章躁动之芽
书桌上躺着一份资料,这是我的习惯,经常拜托朋友搜集各地奇闻异事,虽然不常出门,但我不能闭塞自己的消息,这些东西虽然不能全信,却多少可以作为社交场合的谈资,因为越是有身份的人越是顾忌自己的言行,如果话题是自己未知的和不熟悉的,那么多半会以微笑应对,谈话内容越高深、越晦涩、越让人无法理解,就越让别人认为你神秘。
这次的事儿真是离奇:六个年轻的大学生??四男二女国庆节时下乡游玩,突然失踪,这件案子惊动了当地有关部门,警方甚至出动了直升机搜山也没能找到,差了几个月没有一点线索。
那就当死了吧。
这是失踪最好的解释,虽然法律规定失踪一年可以列入死亡名单,但是谁都知道,过了几个月,就算是没有意外也会饿死,除非他们被绑架。
可是谁又会去绑架几个涉世未深的学生呢?
聪明的人们开始联想,例如寻找父母寻仇啊,杀手集团,贩卖人口之类,更有甚者想到了外星人。
我看到这则新闻只是一个开端罢了。
所有想像往往都会超越现实,这样会让想像更浪漫。
但是现实偶尔也会超出想像,这样会让现实更加残酷。
??这个城市在慵懒的春色里从冬季的死气中慢慢的苏醒过来,虽然在户外你依旧不能大口的深呼吸,但不再锋利的寒气已经无法再割伤你的肺了,虽然到处还粘着未融化的冰屑,不过总的来说冬季过去了,即使是去年的除夕来的特别早,不管如何,新的一年来了。
我最讨厌人多的地方,因为在那里容易迷失自我,与你相似的相貌、动作、声音、言辞,很容易就会失去自身的存在感,如果是那样的话,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因此我很少离开自己家门口的那条小巷,这是一条仅有三人宽的偏僻地方,远离闹市人群,偶尔路过的人们也会不自觉的放慢步子,深怕打扰了这里的宁静。除了本地居民,很难看到其他人,而在这里住久了的人也被这条安静的小巷慢慢同化,很少像其他地方的人那样喜欢茶余饭后三三两两磕着瓜子聊家长里短,叼着香烟讨论国家大事,这里甚至晚上刚过十点就陆续开始熄灯睡觉了。我对这里很满意,否则我不会在那件事之后在这里待上整整十年。
不过,我的安逸生活被破坏了。当我第一次遇到苏洛,就知道他注定不是一个像我一样安贫乐道的人。
准确的说,这家伙是我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我居住在城市角落的一个院落里,每天清晨我都会将未吃完而又似乎有变质倾向的食物倒在门外不远的垃圾桶里。我记得那是立冬的早上,天色刚刚亮,还带些许灰涩,我并不怕冷,但也无意糟蹋身体,于是披了件很暖和的棉大衣走了出去。
外面很静。本来在这个时间,在这个地点,不该有什么人会路过,可是我却听到一阵类似木匠拉锯的奇怪声音。我朝声音的源头那边望去,一个衣衫褴褛的人半跪在地上啃着一块骨头。他身材修长,即使跪着也比一般人矮不了多少,肩膀上的头发乱糟糟的随意散开,久未洗刷,使得油脂和灰尘凝固在上面,一缕缕的,在寒冷的空气里冻得硬硬的,如同一条条编织起来的鞭子,就像非洲酋长精心梳理的发辫。
我见过很多人啃骨头,甚至不客气地说我见过很多动物吃骨头,狗也好,狼也好,狮子老虎也罢,可是从没见过这种吃法。
他吃的骨头像刚从冰箱里拿出来似的,被冻的有些苍白,带着些淡红色,上面有点余肉。他将骨头一点点的放进嘴巴里,每次拿出来,都会很整齐的少掉一节,接着腮帮子缓慢的咀嚼着,仿佛在吃掉一块饼干。原来,那种摩擦刺耳的声音,是他用牙齿咀嚼骨头发出来的。我好奇的走过去,顺手将一个完整的果酱面包递给他。
他没有抬头,只是迅速的接过面包。更让我吃惊的是,这家伙不知道是饿疯了还是怎么回事,居然连塑料包装纸连同面包一起咬着吞了下去。
“走吧,如果你不嫌弃,去我家吃点热东西。”我提议,他则不置可否。
就这样,我带着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进了家里。或许你认为我疯了,可是在我看来,这个男人的第一目的只是为了吃东西,吃饱了,我在防备他也不迟。
我最喜欢看人吃东西,特别是在饥肠辘辘的时候,没有掩饰,没有虚伪,是最真实的吃相,一些小的细节习惯可以暴露人的思维的性格。即使是优雅的绅士或者是文静的淑女,当食欲这一最基本的本能展现出来时,那些所谓的利益羞耻心都会被抛诸脑后。吃东西的方式也决定了人的处世方式:有些人喜欢先吃食物最好吃的部分,这种人懂得生活,乐于享受,他们会分清楚事物的层次;有的人则恰恰相反,先吃掉自己最不喜欢的,将好吃的留到最后慢慢享受,这种人比较畏惧困难,做事缺乏耐心,性格倔强。细嚼慢咽的人性格温和却呆板,吃饭风卷云残的人做事急躁考虑欠妥当却果断。而这个家伙最为有趣特别,他对食物似乎压根就不挑剔,拿过来就直接吃,还几次还是我提醒他可以喝点浓汤。大概是几分钟后,他才将眼前的一堆食物消灭掉,而我则悠闲地拿着玻璃杯喝牛奶。
“谢谢。”他吐出来的话不像是感谢,倒像是动物吃饱后打出饱嗝的声音,带着慵懒和进完食的倦意。
“没事的话你可以走了,如果以后还找不着吃的,可以来这里,我随时欢迎。”我见他吃饱了,手中的杯子也捏紧了,因为现在眼前的不是一条在垃圾堆里翻找食物的饿犬,而有可能是一只虎视眈眈的恶狼。
他的眼睛很漂亮,虽然落魄,眼神却依旧散发着掩盖不住的豪气;相貌么,平心而论长得也不错,天庭饱满,地扩方圆,隆鼻大耳,虽然泥巴与污垢爬满了大半个脸庞,可是从骨架结构来看,稍微打扮下就是个可以让很多涉世未深的少女怦然心动的男人。他的肩膀很宽阔,肌肉也很发达,手掌大而宽阔,五根手指长而有力,如五根钢钉似的。这样的家伙即可以吸引女性,又可作为保镖,的确很有价值,我打算试探性的问问他是否有兴趣留下来,但我又不能表现出真的很希望他留下的样子。正当我考虑如何说出口的时候他先表态了。
“我不喜欢欠别人的,我要报答你。”他依旧半抬起头,逼视着我。吃饱后他的眼神很犀利,这很自然,因为他的眼睛里只有吃的东西。
“没必要,我想也没需要。你能做什么呢?”我带着戏虐的口吻喝下一口牛奶。
“我可以为你杀人。”看来他不是开玩笑,低沉的几个字带着锋利与冷酷,如同冰刀一般划破这间寂静的客厅里原本温和暖意的气氛。
“不了。”我拒绝得很干脆。
“看来你不相信我。”这家伙似乎很不高兴。
我何止是不相信他,甚至觉得有几分厌恶,换作是你们,在一个空气清新有着一个好心情的早晨,一个陌生的家伙在得到你的帮助后抹抹嘴巴,说要帮你去杀人这样煞风景的话你会高兴吗?我只好客气的摇摇头,继续喝牛奶。
正当我将玻璃杯里的牛奶倒进嘴巴时,我忽然觉得手中的杯子重量有些不对,然后我看见牛奶里伸出一个肉色的圆柱形物体,还没来得及恶心,我发现那是他的手指头。
“现在你相信了吧。”他得意的笑起来,笑得很开心,很无邪,仿佛一个刚做了恶作具的顽童。
我将杯子移开嘴巴,好奇的看到他细长有力的食指如同钢钉一样完全从厚达一寸半的玻璃杯底座插了进去,而杯子居然没有破裂,我忽然想刚才那一下如果是从我的额头插下去会怎样。
他将手指头抽回去,放在嘴里使劲的吸允了一下,带着孩子气的看着我。
“我最近正好缺人手,你不介意的话,和我一起干吧。不过没有我的命令,不能随便杀人。”我承认我开始对这个来历不明的家伙感兴趣了。当然,最主要的是我的存款余额已不多,我需要开始赚钱了,虽然我不喜欢和那些花花绿绿的钞票打交道。
钱不是万能的,但有钱一切皆有可能。
而显然,我对面的家伙对财富很有兴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虽然我和他对金钱的看法不同,但是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他的眼睛开始发亮,看得出他很高兴。
“哦?什么公司?有多少人啊?”
“名字还没想好,人数就只有我们两个,主要是帮人家解决警察们无能为力的问题。”我站起身拿起杯子向里屋走去。
他更加高兴了,我没有看错,他和那个人很是相像。
“顺便告诉你一下,刚才你戳坏的杯子是世界上仅存的几只19世纪阿尔瓦.阿尔托设计的水晶玻璃杯,至少价值好几万英镑。”说完,我背过脸,暗暗偷笑,因为我可以想象他一脸的窘迫。
“对了,你叫什么?”他站起来,兴奋的问我。
“孟梵。你呢?”
“我叫苏洛!”他重重的说。我呆愣了下,他见我有些失常,奇怪的问我:“有什么不对吗?”
我微笑着摇摇头,心里暗暗觉得有趣,我预感,随着这个奇怪家伙的出现,我持续多年的安静无聊而又平和的生活即将结束了。
好的,苏洛,好名字!我会永远记住的。
??“你怎么看这件事?”我将手中的文件扔给苏洛,结果他扫了一眼,低声嘀咕了几句。
“如果有想法可以说出来。”我鼓励道。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你相信命运吗?”苏罗忽然奇怪的问了一句。
“我相信命运,但是不屈从命运。”我摊开双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动作,“所谓尽人事靠天命嘛。”
“据说每个人从出生起他的基因就决定了何时会生什么病,甚至会死于哪种病,这不等于命运早就决定了么?而一个人一生中总有些他自己都无法克服的性格,即使他多么想努力改变也改变不了,这些东西或许会引导他成功,但也有可能是诱惑浮士德的魔鬼。”他也学着我做了个同样的动作。
“我不明白这与失踪案有什么关系。算了,你除了大吃特吃就是说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虽然你不记得自己以前是做什么的,不过我敢肯定,你一定是在一个善于说活的家庭长大。是大学教授,还是评论家?”我开玩笑道。不过苏洛没有笑,或许牵扯到自己失忆的事情他总有些不快吧。
这种失踪案除了失踪人数比较多之外毫无特别之处,也不知道那家伙怎么这么看中还送到我这里来。我随便翻了翻,望了一眼那几张当事人的照片,然后一把将其扔到厚厚的文件堆里去了。
因为我知道很快还会有更重要的新闻,这个世界永远不缺乏让人惊讶的事发生。
在横跨这条马路的天桥边,有着当地最高的一栋大楼,之所以说它最高,是因为十年来它仿佛巴别塔一般,一直处于不停的向上盖楼的过程中,没人知道这栋楼何时盖完,它附近的楼层望上去仿佛趴在脚底似的,每次从楼下经过,我都和别人一样仰起头来看着。
别人看何时完工,我则看何时坍塌。
越高,越容易摔下来,楼是,人也是。
快到斜坡尽头时,左右两旁即出现岔路。土墙在那儿弯成左右两边,隔着岔路有竹林和几间相连的民居。再往前走,开始看得到稀稀落落的杂货店、小吃店、书店等。然后,再往前走一会儿,左边是一条狭长的小巷,虽然只有四米多宽,却因为连接着几所学校而经常交通堵塞,尤其是上学放学的高峰期,这个时候我一般不会出去。待在土黄色的砖墙之后,透过砖块的缝隙朝外望去,阳光很柔和的渗进来,一点也不刺眼。扑面而来,感觉不到夏日的灼热,有的只是类似家养的顽皮小猫伏在你脸上一样的感觉,有些暖意,又带着些搔痒。
我很喜欢这样看外面的人,这样很有安全感,没人知道我在看着他们,那一刻我总能感觉到自己像造物主观察人类般高高在上,又像是主人看着宠物一般。
可惜这种快乐被人打破了,苏洛的到来让我安宁的生活无法继续。我喜欢看宠物,但我不喜欢养宠物,苏洛如小狗一般绕着我,索要食物。不堪其扰的我总是处于下风,用不多的钱买吃的来打发他。
苏洛吃完东西总是呼呼睡去,要不就拿起书坐在院子里看上一天,只有这个时候我又可以猫着腰,双手撑着膝盖,高抬起脖子,聚精会神的保持着一贯的姿势半蹲在墙壁跟前,看着小巷里穿梭的人群。
手里拿着便宜小吃的孩子,手里拿着孩子成绩单脸上带着欣慰或者焦躁神情的家长,这世界没有比人更有趣的了.
忽然,我的视野被什么东西挡住了。我眯起眼睛使劲看去,就如穿过防盗门的猫眼向外张望似的,结果我看到了一个黑色湿润的圆形物体。那是一只眼睛。
浑浊,衰老,悲伤,像用久了擦拭过多的玻璃,灰蒙蒙的一片。
接着,眼睛不见了,出现了一张带着稀疏胡须的嘴,嘴唇薄而紧闭,带着微红,上面几条柔软的褶皱,微微上翘。这时候那嘴唇动了起来,吐出几个字,即使隔着墙壁,也异常清晰。
“你还是老样子啊。”那声音有些熟悉,却因隔得太久远了,不知道是我记不起来还是不愿意记起来。
我挺直了身体,揉了揉酸胀的小腿,绕到门前拔开了门闩。
门前站着一个男人,四十多岁,身材魁梧,斑白的头发整齐的梳在脑后。他穿着合体的名牌西服,白色的休闲皮鞋,双手交叉在身前,微微笑着望着我。他的身体挡住了阳光,在我身上投下一大片阴影。
“你为什么有这么怪异的癖好?”他嘲笑般望着我,我回敬他一个无所谓的微笑。
“不为什么,观察者自然要在对象最自然的情况下观察,不能让他们知道啊。”
“说正事,我找你好久了,朱先生有事要拜托。”他微微欠身,然后做了个请的动作。我看见不宽阔的小巷里停着一辆黑色的豪华轿车,门已经打开了。
“为什么不进来坐坐呢?”我也伸出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你知道我向来不踏进穷人家半步,穷苦和愚蠢都会被传染。”这家伙居然骄傲的抬了抬头,露出宽阔带着胡茬的下巴,还特意往后退了点,离开了我家门前布满灰尘的台阶。
我歪着头,朝他咧开嘴,伸出手友好的朝他西装上拍了拍,他躲闪不及,眉头皱了一下。
“找到我,估计就不是什么好事了。”说完,我没有上车,而是转身进屋。苏洛正坐在里面,我必须叫上他一起过去。
苏洛的身体柔软,习惯于将整个身体如蛇一般盘在一起,埋进厚厚暖和的沙发里,像鹤一般优雅的将右手支撑着脑袋看书,我很难相信这家伙几周前落魄到在垃圾箱里找吃的。
“快起来,我们有活干了。”这家伙已经赖在我家快半个月了,我已经囊中羞涩,再过些时日吃饭都有问题了。
“哦?老板,什么事?”他兴奋的跳了起来。
“不知道,反正是个有钱人,说不定有大笔的佣金。”
“哎,这样就可以买很多好吃的了。烤鸭,糖醋鱼,白霜牛肉,对了对了,还有上等的大号鲍鱼!”苏洛将书往后一扔,原本软若无骨的身体仿佛安装了弹簧丝般跳了起来。
“你这家伙脑袋里就只有吃的么?”我摇摇头苦笑。
“你的脑袋里不也只有钱么!”他立即反驳。
“闭嘴!再顶撞我没有饭吃!”我终于忍受不了这个除了会用指头插玻璃就只会大吃特吃的家伙。
我几乎被苏洛拉着走出家门,坐进了车子里。
“好漂亮的座椅啊,柔软的像棉花,比你家沙发舒服多了,每次坐在你家沙发上都像坐在冻了的猪肉上,又冷又硬。”苏洛抚摸着黄色的真皮沙发座椅,半眯起眼抱怨我。
“你的新搭档很有意思啊。”那家伙从前排转过头,意味深长的笑了笑,说老实话他笑起来很难看。
“这么久都没找我了,看来这次你能得到不少提成吧,罗佛。”我望着窗外的风景,汽车驶上了高速公路桥,从繁杂川流不息的人群中脱离出来,眼前的景色一下变得开朗了。
“是的,而且我打赌你会对这个案子很有兴趣。”罗佛将头又转了回去,看都不看的从肩膀上递给我一张照片。
我接过来一看,是一个年轻男子,二十岁左右,长相俊朗,皮肤黝黑,身材健硕,穿着一身横条蓝纹半袖衬衣,虽然年轻,但眼神却很忧郁,藏着掩盖不住的心事。
“他叫朱洗,是朱远山唯一的儿子。”罗佛低声说。
“朱远山?”我对这个名字的记忆忽然又被重新唤起来了。
“是的,十年前,也是他委托你查关于他妻子的案子,没记错的话,那是你接手的的最后一个案件了吧?”罗佛缓缓说道。
我沉默下来,车厢里陷入了沉静,苏洛似乎也觉察到什么,没有吵闹,只是无聊的看着车外。
“说下去。”过了良久,我开口说。
罗佛舒了一口气,继续讲。
“朱洗,用铅笔把自己的眼睛刺瞎了。”
“哦?”
“现场很惨,朱远山几乎吓呆了,后来朱洗被送进了医院,医生说压力过大导致自残,但朱远山不相信。于是他找到我,希望你可以接下来,调查他儿子这么做的原因。就这么简单。”
“我们现在去哪里?”
“朱远山的家。”
黑色的轿车在清晨的薄雾里飞速的行驶着,罗佛不喜欢多说话,交代完必须交代的事后他就不开口了。我和苏洛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脑子里却想着别的事情。
朱远山之所以会想到我,是因为早在这之前我们就打过交道了,不过我很后悔那次接下他的委托,因为他既没有得到答案,我也失去了唯一的搭档。对于一个侦探来说,既没有完成主顾的任务又失去了搭档,显然是非常失败的,我也没有脸面在这行混下去了。我并非一个重情重义的人,因为少了搭档,我的事务所无法再经营下去,收入自然大减,而我又是一个向来喜欢购买奢侈消费品的人,所以当我看到苏洛的时候,我告诉自己赚钱的机会再次来了。只不过,我不希望再次失去搭档,要知道找到一个可以让人信任的合伙人是很难的,我可不知道自己能否再等十年。所以我不想在苏洛成熟之前就去接棘手的案子。虽然和朱远山接触让我想起不快的往事,不过这次看上去并非是什么艰苦的差事。
而且目前我很缺钱,只能接下来了。
因为还是那句话,钱不是万能的,不过有钱一切皆有可能。
不知道行驶了多久,我几乎在有节奏的汽车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声中安然睡去,这时汽车却停了下来。
“到了。”罗佛没有下车。
“看来你不打算和我们一起进去。”我打开车门,在车门外挣扎良久想要冲进来的冷风让我忍不住缩了缩脖子,车内的温度徒然降了下来。
“不了,我只是中间人,其余的事情和我无关。再说,和穷人待久了会变穷,但和富人接触多了只会让自己花钱更快。”罗佛朝我摆摆手,车子缓缓开动,朝远方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