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天使 作者:上官午夜

爱,是人世间最盛大的力量。
我们要相信爱,相信未来。
所有的迷局与悬念,终究因爱而生,也会因爱而解。
——上官午夜
别跑,小兔崽子!老娘上辈子作孽啊,生了你这个扫帚星!今天非打断你的狗腿不可!
天露鱼白之际,这个尖锐而暴躁的声音震得我耳膜发疼

序言

爱,是人世间最盛大的力量。
我们要相信爱,相信未来。
所有的迷局与悬念,终究因爱而生,也会因爱而解。
——上官午夜
“别跑,小兔崽子!老娘上辈子作孽啊,生了你这个扫帚星!今天非打断你的狗腿不可!”
天露鱼白之际,这个尖锐而暴躁的声音震得我耳膜发疼。
该死的老娘儿们,等着瞧吧,总有一天我要收拾你!
我暗暗立此誓言,随即皱皱眉头,将整个脑袋埋进被子里。可邻居老娘儿们的“狮吼功”还在外边肆无忌惮发威着,叫人无法安睡。羊绒被子的隔音效果终究有限,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猛然掀开,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胸口又开始发疼了。
昨天上午到社区医院做了详细的体检,医生说我一点事儿都没有,健康状况良好。我怎么可能相信这样的鬼话?胸腔里铁定长了一个怪东西,否则怎么会经常发疼?
不对,我应该去更大的医院检查。
当然,也许我的病情已到膏肓,医生怕我无法接受而隐瞒实情。
一想到自己可能不久于人世,心里顿时涌出丝丝绝望与悲伤,毕竟还有诸多未了的心愿、诸多未完成的事情,现在却要撒手而去……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吧,与梦想往往背道而驰。正想着,雪儿跑进卧室,敏捷地跳到床上,用她温热的舌头舔着我的左脸,然后把头埋进我的颈窝撒娇。忽然间,我的胸口不疼了——每次都这样的神奇,只要雪儿柔软的身体触碰到我,我就像被注射兴奋剂一般,所有的病痛烟消云散了,浑身充满活力、精神。
这是爱的力量吧,雪儿一定是上天恩赐给我的宝贝,我总是这样认为。
雪儿是一只流浪的波斯猫,三个月前的一天夜里,我在门口发现病危的她。那时候,细雨淋漓,寒风刺骨,她显得多么凄凉、憔悴,我心疼极了,二话不说把她抱进屋内。
在连续一星期的悉心照料下,雪儿很快康复过来了。
与此同时,我不由得惊叹起她的美丽,雪白的毛如此高贵、纯净,忧郁的浅蓝色眸子带着几分青春少女的羞涩、温情,一下子把我的三魂七魄统统勾走了。我知道我已经不可抑制地爱上了她,为她着迷,为她发狂,像对待公主一般呵护着她,甘愿做她的仆人、她的臣民。
跟雪儿温存一番,我翻身起床为她准备早餐,前往菜市场买最新鲜的鲤鱼。我不让她吃猫粮,那种加工的食物营养有限,吃多了对身体不好,况且里面肯定添加了防腐剂,所以我宁可辛苦些也要亲手做菜给她吃。幸运的是,雪儿对我的厨艺非常满意,不管是红烧鱼还是清蒸鱼,她总是吃得干干净净。当然,我经常变换菜式,从粤菜做法到客家菜做法、上海菜做法,以免她吃腻同一种口味。饭后,她愉悦地跳到橱柜上,乖顺而温柔地看着我洗碗,每每此时我便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雪儿的眼中无不流露出对我的依赖与爱恋。
雪儿,我的女神,就算你要天上的月亮,我也会想办法寻找一架可以登天的梯子。
出门时撞见老娘儿们,真是倒霉透顶了!只见她手里拿着一把扫帚,我认得这扫帚,每天早上她都用这把扫帚追得儿子满街跑,完全无视邻居的指指点点。不过大家早已习惯了,甚至麻木了,唯独我看见她就感到特别扭,就感到胸口发疼,以至于一度怀疑自己的病是她造成的。
老娘儿们的儿子今年十一岁,看起来只有六七岁的模样,又黑又瘦,真是营养不良的小猴儿,但这孩子在老娘儿们每天的穷追猛打下锻炼得无比敏捷,短跑、跨栏样样精通,绝不被追上。而老娘儿们的声音就像失控的高音喇叭,把邻居震得耳膜打战,纷纷紧闭门窗。而我每次遇见老娘儿们,她就怒气冲冲地嚷起来:“喂,管好你那只臭猫,要是再到我家阳台撒野,我立马把它吃了!”我用手捂住胸口,轻声道:“对不起。”垂着头不敢看她,生怕病情加重。事实上,这种潜在的恐惧已经成为我的心理疾病,并持续恶化着。
雪儿喜欢跳到老娘儿们的阳台捣乱。我记得跟雪儿倒过苦水,说我的胸口疼就是老娘儿们造成的,埋怨间言辞激烈、咬牙切齿,我想,雪儿一定牢记这个事,否则不会如此讨厌老娘儿们,更加不会乱闯别人家的阳台,只因她是最有教养的“公主”。
这会儿碰见老娘儿们,惹不起我还是躲得起的,看着她手里的扫帚,我马上避得越远越好,生怕沦为棒下冤魂。岂料老娘儿们把我喊住了,眯着死鱼眼,菩萨心肠似的想给我介绍女朋友。
女朋友?我彻底愣住了,这到底演哪一出戏?她竟然给我介绍女朋友!莫非背后暗藏玄机?哦,不行,我已经有了雪儿……不过话到嘴边打住了,没时间陪她啰唆,雪儿还在家里等着早餐呢。
老娘儿们见我不冷不热的态度,于是像往常一样嘲讽起来:“真是榆木疙瘩,难怪没有女孩子喜欢!”
市井妇人之见,与她对话简直对牛弹琴,她怎么懂得我拥有雪儿则是拥有整个世界。
我懒得跟她一般见识,转身离去。
……
让我始料不及的是,老娘儿们竟然杀了雪儿。
只因雪儿打翻她的一盆兰花。
这一刻,我的世界、我的信仰完全崩塌了。
当天晚上,我就像掉进地狱,满屋子都是雪儿的影子,还有那痛苦的呻吟。想到每天下班回家,雪儿都会跳到我的怀里妻子般地对我撒娇,我更加痛得刻骨铭心了。
天杀的老娘儿们,你竟然为了一盆破花害死我的妻子。
接下来,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我渐渐摸清楚老娘儿们的生活习惯。没想到,她枯燥乏味的生活除了美容院就是麻将馆,可谓是败家败得彻头彻尾的师奶一族,这种女人活在世上无甚意义。
就这样,在老娘儿们打完通宵麻将回家的途中,我轻而易举地截住她。
这个时候下手最好了,凌晨4点多街头巷尾不会有目击证人。
杀人偿命不是吗?为什么她杀害雪儿却可以逍遥法外?我实在无法理解也无法忍受,所以只好亲自动手,一命还一命,用她的鲜血祭奠我的雪儿。
老娘儿们苦苦哀求我饶了她,她的嘴巴被堵住了,只能用眼睛将信号传达给我。
瞧她那狼狈样,非常的恐惧而绝望。她杀害雪儿的时候怎么没想过善恶到头终有报呢?此时此刻,我只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罢了。
琢磨许久,我终于找到弄死她的方法了,先把她塞进冰箱,冻了几分钟拖出来,用滚烫的开水淋在她身上,然后再将她塞进冰箱……冰火两重天,谁知她太不争气了,扛不住几个回合就断气了。
如何处理尸体呢?
我决定把她砌在墙里。
这一点是跟我父亲学的,他跟老娘儿们有着一个惊人的相似之处,每天拿着扫帚追打孩子,就连台词也是惊人的相似:“你这个扫把星,今天非打断你的狗腿不可!”不过我没有小猴儿那等敏捷的身手,每次都被父亲追上来打个半死。
不一会儿,我意识到将老娘儿们砌在墙里是不现实的,这跟当年父亲将母亲砌在墙里不同,乡下的房子每家每户都是独立的,不像城里紧紧挨在一起。倘若凿开墙壁必定惊动邻居,如何是好呢?在屋里晃晃悠悠打转两圈,我立马生出主意,把老娘儿们的尸体扔进厨房的水缸里,再用水泥封住,把煤气灶置于上面,便捷而且完美。
完成这一切,我突然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终于为雪儿复仇了。
也就在这一刻,我总算明白父亲对母亲的憎恨,只有当你恨一个人,杀了他(她),你才能体会到其中的快感。只是有一点我不明白,既然父亲憎恨母亲,为什么还要娶她?这不是找罪受吗?
换了我永远也不可能娶老娘儿们。
这应该就是我跟父亲的区别吧。
三天后,警察上门找过我。在这之前,我做好充分的准备,因为前段时间老娘儿们杀了雪儿,难保他们不会怀疑老娘儿们的失踪跟我有关,没想到他们只是例行公事地录了口供,而对雪儿的事只字不提。
这是什么世道?老娘儿们失踪了,疑窦丛生,警察随即展开调查,我家雪儿死无全尸却是无人问津。
对老娘儿们的突然失踪,小猴儿倒表现得欢天喜地,逢人说他老妈被大老虎吃掉了。这傻孩子高兴了,可我的生活陷入最低谷,因为这屋子有着我和雪儿的美好回忆,只要稍微忆起往事便让我痛得揪心。我甚至想过搬家,离开这伤心地,但是老娘儿们的尸体在这里,我必须守着不让别人发现。
这时候,我不由得为当初把她砌在水缸里感到懊悔不已,当时应该把她大卸八块扔到深山老林呀。
日复一日,我实在无法忍受这等撕心裂肺的煎熬,最后决定自杀,随雪儿而去。
岂料此时,雪儿闯进我的梦中,让我不要轻生、不要放弃,还说她会很快回到我的身边。
次日傍晚,我邂逅了风铃。
风铃在一间快餐店工作,送外卖的时候,没有零钱的我递给她一张百元钞票,并表示剩余的钱寄存在她那儿以便下次一块结算。她惊讶地望着我,莞尔一笑,甜美的笑容像一池温泉,瞬间融化我冰冷的心。
在那一刻,我知道了,她就是我的雪儿。
你瞧,她那双忧郁、略带羞怯的眼睛,雪一样白的肌肤,绸缎一样柔软的身体,不是雪儿又是谁呢?
啊!我重生了,我的生命再次充满朝气了!
风铃穿着简单干净,长发及腰。每次出门她习惯戴上一副耳塞,别人误以为她在听音乐,其实她想以此掩饰聋哑人的特征。与我交往时,她担心受到我的歧视,可她哪里知道,正因如此我才更加疼爱她,因为她跟雪儿一样,都是用眼睛与我交流,这是我最最感动的事情。
所以,我决定向她求婚,决定同她厮守一辈子,永不分开。
时间择在一个下雨天,我觉得这样的天气求婚非常浪漫。
忙乎了老半天,我备好戒指、玫瑰花和蛋糕在家等她,欲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着,而我也一分一秒地想象着风铃进门后表现出来的喜悦与幸福,于是耐心等着,等着我的新娘,却料不着等来一个噩耗。
风铃因为我突然没接她下班而担心我出事了,心急火燎地往家里赶,横穿马路时,一辆摩托车迎面而来……
跪在风铃的身边,我的心痛得窒息,我应该接她下班的,是我这个杀千刀的,是我害死了她。
……
看到这里,我艰难地吞下一口唾液,将视线从笔记本上努力移开,有些难受地说:“我不看了,心里堵得慌,看了全身发冷。”
罗天也没往下看,慢悠悠合上笔记本。沉默半晌,他抬头问坐在对面的人:“你为什么把它交给我?为什么之前不交?这个笔记本你应该早前就得到了吧?”说话时罗天跷起来的右脚鞋尖在空中画着圆圈,谈吐彬彬有礼但一切了然于胸。
对面的人摇了摇头,手指摁着太阳穴,像是在思考如何作答。好一会儿才说道:“都结束了,是该让它公之于世的时候了。”
是啊,都结束了,所有的美梦与噩梦都结束了,我感慨万千。
我叫古小烟,罗天是我的男朋友,也是S市刑警队长。
基于这个原因,我才有机会获知一些稀奇古怪的案子。譬如两个月前发生的一连串事情,是迄今为止我遇到的最错综复杂,也是最让我心灵震撼的传奇经历。
事情从2010年4月1日开始——

 

 

第一章 愚人节离奇事件1
更新时间:2012-5-24 14:14:48 本章字数: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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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铃——
一大早电话响个不停,我费力地睁开眼睛,翻身抓起话筒。
这是一家出版社打来的,声称在网上看到我的简历,很符合他们的招聘要求,让我8点30分过去面试,还说顺利的话今天即刻上班。
不是吧!天上掉下特大馅饼了!
我完完全全蒙住了。直到对方挂断电话,我还是呆愣着,以为自己尚在睡梦中。在这之前,我跑了S市大大小小的二十七家公司应聘,人家一瞄到我的学历填着“高中”二字,便二话不说将我逐出门外,而我在网上也投了不止三十份简历,从前程无忧到智联招聘,始终石沉大海,没想到这次……
苍天不负有心人啊,效仿许三多同志的“不抛弃、不放弃”的战斗精神果真奏效。
“妈——”我尖叫着跳下床,光着脚丫子冲出卧室,使劲捶打老妈的房门,“妈,您快起来!快起来!”
“臭丫头,大清早发什么疯呀!”
待老妈一开门,我扑上去狠狠地亲了她一口,异常兴奋地说:“妈,我找到工作了,出版社让我去面试,顺利的话今天可以上班。您快帮我看看穿哪件衣服合适。”话音刚落,老妈也激动起来了:“哟!咱家小烟终于有人要了,那是该好好打扮一下。面试最重要了,一定要给人家留下好印象。”
试衣服的时候,衣柜里的衣服全部搬出来一件件试着。我一边对着挂衣镜仔细端详,一边得意扬扬地吹嘘着:“我早跟您说了,金子总会发光的,而且您女儿是钻石,不发光则已,一发光就能照亮整个S市!妈,您看这件怎么样?”
老妈竖起大拇指连连赞道:“好,挺好的!”
好吧,选这件歌莉娅白色外套吧,穿起来像淑女又像白领,无疑增添了我的求职信心,似乎星光大道就在前方。
一天之计在于晨,7点50分,阳光明媚,古小烟盛装出门。
有史以来我从未如此注重过自己的打扮,这也难怪,以前总是大大咧咧的,老爸老妈说我不务正业、玩性不改,现在难得有份正经工作,可要好好珍惜呀。
沿途的公交车上,我一直偷偷锻炼笑不露齿的端庄仪态,以至于脸部肌肉几乎笑瘫了。
按照地址,我顺利找到了金叶大厦。
出版社位于二十六楼,办公大厅挺宽敞的,约莫有三十多台电脑,但只有寥寥数人埋头工作,想必其他人还未上班。我环顾一周,想着自己即将成为这里的一员,心里又紧张又激动。稍稍片刻,深吸一口气,我轻轻敲门:“请问,吴小姐在吗?”
距离我最近的一名年轻女子转过身,疑惑地看着我:“你是哪位?”她一边问一边把眼镜往鼻梁上推。
这一问让我多了几分紧张,于是连忙自我介绍:“我叫古小烟,早上接到吴小姐的电话,让我来……”
眼镜女打断我的话,说这里没有姓吴的。就在我呆愣之际,她补上一句:“会不会是小胡啊?不过她还没来上班,要不你到那边等一会儿吧。”
“哦,好的,谢谢你!”我接过眼镜女递过来的几本书,找了个位子坐下。差点吓死我了,早上电话里的人明明说自己姓吴,让我直接找她,她会带我去见总编。
可能听错了,吴、胡二字念起来相似,真是虚惊一场。
晃晃悠悠之间,陆陆续续有人上班,工作大厅几近坐满了,但他们看起来特别忙,我不敢打扰,只好坐在角落默默看书。
噼里啪啦敲击键盘的声音渐渐响成一片,这声音让我倍感亲切,仿佛坐在身边的他们已经是我的同事。
直到中午12点,依然无人答理我。
眼镜女似乎把我忘了,拿着饭盒准备出门。
见状,我赶忙上前问她:“请问,胡小姐来了吗?”
她瞪大眼睛看着我,猛一拍脑门:“哎呀!你瞧我这记性,忙起活儿就忘事了……那个,小胡打电话说她女儿发高烧,她今天请假了。”
请假?我傻眼了,精心打扮一番竟然白忙活。
我再次喊住转身欲走的眼镜女:“你们总编在吗?”反正我的简历符合他们的要求,不如单刀赴会直接见总编吧。
眼镜女摇摇头说总编刚出去,让我下午2点半再来。
我不愿再等了,问她能否给总编打个电话说明情况。
如此纠缠,眼镜女显得不耐烦了:“现在是午休时间,你急什么,下午再来不行吗?”
狠狠吃了闭门羹,我当场语塞,老老实实退回座位。
午饭时分,坐在面馆的角落,早上的那份喜悦与激动此时已荡然无存,我甚至想回家蒙头大睡,可回家怎么跟老妈交代呢?也不好意思给胡小姐打电话,她女儿生病了,哪有工夫答理我。
但是……已经等了一个上午,又何必在乎多等一会儿呢?好事多磨,不是吗?我应该重新振作起来,以一个最佳状态面对我的第一份工作,谁的人生没有坎坎坷坷,何况这根本算不上什么坎坷,说不定再等一下我的人生就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此灿烂辉煌、前程似锦。
可现实永远比想象残酷千百倍,当我站在总编办公室的时候便深深体会到这一点。
“我们这儿的确需要一名营销人员,请问你以前在哪里工作过?”总编问。
“呃,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涨红着脸,紧张得手心冒汗。
“哦?”总编皱了皱眉,似乎有些意外,继续问,“那你对出版业了解吗?”
“不了解。”我实话实说,做人要诚实,“不过我可以学。”
“那你知道一个出版社营销人员应该做些什么吗?”
“不是很清楚……”
“行了,你可以回去了。”
“不是,那个……我……”
“你难道没有看我们的招聘要求吗?我们需要的是个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营销人员。”
“可是早上胡小姐给我打电话,说我的简历符合你们的要求,还说今天能上班。”我有些头晕了,难道胡小姐没把这件事告诉他?
“小胡?”总编愣了愣,当即给胡小姐拨打电话。稍过片刻,他非常遗憾也非常直接地告诉我,“根本没这回事。”
“怎么会呢?”我困惑至极地望着总编,变得手足无措。
“啊!”霎时间,总编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笑开了,“我知道了,今天不是愚人节吗?一定是你朋友跟你开玩笑。”
“愚……愚人节?”
“愚人节”三个字犹如一记闷棍狠狠击在我的脑门,令我找不着东南西北。再后来,我忘了怎么离开出版社,忘了怎么坐上公交车,直到满腹委屈无处倾诉,只好把罗天喊出来猛倒苦水。岂知那家伙听完我的遭遇,非但不表示同情,反而捧腹大笑:“你没有打电话回去问吗?”
“打了,是公用电话!”我气急败坏地说,恨不得找个沙包发泄一顿,“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带冒烟的,害我在出版社傻傻等了那么久,还白痴似的跑去找总编,指不定他们正在背后笑话我呢,这次糗大了。”
“愚人节嘛,谁没有被恶搞过?走,看球去,放松心情。”说完,罗天将我拉往旁边一个足球场。
足球场规模不大,观众席只有寥寥几人。
罗天兴致极好,时不时地高声吆喝着助阵。素来对足球不感兴趣的我,加上碰了出版社这档子事,气得嘟嘴呆坐旁边,双手抱头,越发沮丧到极点。
怎么没想到今天是愚人节呢?
真是榆木脑袋,被兴奋冲昏了理智。
“喂,你快点安慰我吧,太丢人了,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过了一会儿,我总算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出版社的人又不认识你,况且你屡战屡败,怕什么?我还以为你早已炼成金刚不坏之躯了。”罗天继续看球,头也不回地说着。
“你就取笑我吧。”白了他一眼,我悻悻地说,“你以为我喜欢失败吗?工作太难找了,人家要求又高,说我没有读过大学,不懂英文,不会电脑,总之一大堆要求……”
“你不是会电脑吗?”
“是啊,可我只会聊天、斗地主、玩开心农场,这些能派上用场么?我跟我妈说我是钻石,一发光就能照亮整个S市,其实我就是一块鹅卵石,别说自己不会发光,即使别人拿着手电筒使劲照也照不亮……这下没脸回家了。小时候,算命先生说我命里带劫,不能离开老家,真被那乌鸦嘴说中了,自从离开老家,我从没遇到一件好事,干脆回去得了,省得在这儿丢人现眼。”
“我看行。”罗天一本正经地说,“要不咱们今天买火车票吧。”他的语气真是淡然。
“讨厌啊!”
话音未落,我的电话响了,接通后传来一名陌生女子甜美的声音。对方说是某某传媒有限公司的人事部经理,让我明天过去面试。听到这话,我气不打一处来,咬牙切齿地说:“谢谢,愚人节快乐!”
挂线后,我彻底抓狂了,站起来直跺脚。
罗天笑眯眯地问:“又有人捉弄你?”
“是啊,明知我找不到工作还这样,实在太可恨了!”愈说愈沮丧了,我不禁长叹一声,“罗天,我怎么这么没用呢?已经无所事事两年了,难道一辈子都要靠着老爸老妈吗?太失败了,我都不想活了。”
话音刚落,罗天温柔地揽住我的肩膀,手指着远处的天空:“你看,今天天气多好啊!上天是公平的,它不会对一个人太好,也不会对一个人太苛刻,只要你把视野放宽阔些,就会看到希望。记住了,不要随随便便把‘不想活了’这种话挂在嘴边,这是弱者的表现。每个人都有潜能,别以为做不到就退缩,做人最重要的是对自己有信心、有勇气。什么命里带劫,什么不能离开老家,如果一个人不经磨砺与挫折,又如何长大?所以,鹅卵石也好,钻石也好,只要坚持,你总会找到自己的目标。”
本来挺让我感动的,没想到他末尾加了一句:“别泄气,我相信你绝对有炼成金刚不坏之躯的潜力……”
这句话惹得我几欲发怒,就在这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场内一名球员用力过猛,一脚将球踢飞老远,足球撞上围栏网的那一刻,围栏网外的一名白衣男子“砰”的一声,仰面倒在地上。
白衣男子当场死亡。
令人奇怪的是,他当时距离围栏网有一米之遥,足球根本没有碰到他,而是撞上围栏网后弹回场内。
可是,如此匪夷所思的案子真实发生了,就在我和罗天的眼皮底下。
2010年4月1日,愚人节,下午4点25分。

 

 

第一章 愚人节离奇事件2
更新时间:2012-5-24 14:14:54 本章字数:6074

黄昏时分,月亮在云中露出鬼魅的笑容。
回家后,我搬了凳子坐到老爸老妈身边,将白天亲眼目睹的诡谲命案添油加醋地描述一番,说得手舞足蹈、口沫横飞,大有“说书鬼才”的潜能。
原以为他们定然满脸惊讶,岂料老爸隔了半晌才“哦”了一声,继而把头埋进他的《潮流》,而平日最喜欢大惊小怪的老妈,此时毫无任何反应,继续编织毛衣。
咦,今天这气氛不对呀,我有些纳闷。
“你们不觉得这个案子离奇吗?足球根本没有碰到他,他怎么会死了?”
“我知道,他是被吓死的。”半晌,老爸闷声闷气地挤出这句话,而且一听就是在敷衍我的。
“您怀疑他是心脏病发作吗?我告诉您,他全身是伤,整个人就像被什么东西弹出去似的,怎么会是被吓死呢?”我夺过老爸手里的杂志,一脸认真地说。
“别抢啊你这丫头,我在看‘城市焦点’。”老爸把杂志抢了回去,“城市焦点”是他最喜爱的杂志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