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的街道上有数不清的行人正冷眼看待我与扒手之间的追逐,如果他们当中有那么一个能够挺身而出,我就不用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很遗憾,在我待在反扒队的两年间还没遇见过这种良好市民。
刚才我和扒手相距还不足十米,如果我能再跑一点就能把他抓住了,可是我那条该死的右腿又不合时宜地抽起筋来,只能一拐一拐地追着,距离瞬间就拉开了。他回头瞄了我一眼,从偷来的钱包中取出一沓百元钞票,随即把钱包丢在地上,并准备蹿入一条暗巷。说时迟,那时快,一只白皙的手臂揪着他的后领,把他整个人提起来。
我跑到扒手身前不住地喘气,好不容易才恢复过来,这时候才发现,揪着他的原来是一名高挑的女生。这名女生长得挺秀气的,柳眉杏目,长发飘逸,双腿修长,手臂也不见得粗壮,若不是亲眼所眼,打死我也不会相信她单手就能把一个成年人提起来。虽然扒手的个子略为矮小,但是总有五十公斤吧,换成我就绝对做不到了。
“他偷你钱包吗?”女生的语气很有威严,有种绿汉好汉的味道。
这时候,一名从后赶来的年轻人拾起地上的钱包,跑到我们身前抢着说:“他偷了我的钱包。”他是失主。
我掏出警员证向女生展示,她看了一眼,很不屑地对我说:“原来你叫慕申羽……破子也能当警察,怪不得现在的治安这么差。”
我佯作咳嗽掩饰尴尬:“咳,咳……谢谢您的热心帮忙,现在交给我处理可以了。”
女生也掏出一张警员证,从证件上得知她的名字叫李蓁蓁:“我怕你待会又抽筋让他跑了,还是我帮你抓住他比较好。师兄!”
“师兄”二字从她口中说出,听起来特别刺耳,分明是存心挖苦我。唉,真想找个垃圾桶钻进去,该死的抽筋腿!
“你们小俩口要耍花枪就回家里耍吧,别浪费老子的时间好不好!”扒手显然不喜欢老是被人提着,而且还是被个女生提着,看见他样子比我更囧,心里马上就平衡了。
蓁蓁把他放下,但是依然揪着他的后领,还冷不防地往他腰眼狠狠地送了一拳,痛得他眼泪也快流出来了,大叫警察打人,马上就引来一大瓢好事的群众围观。
“你们以为自己是条子就很了不起啊!我又没偷没抢,你们别想屈打成招!”看来,他是要耍赖了,演戏不单只是演员的谋生技能,同样是扒手的必修科目。
我从他的口袋中掏出一沓钞票,全是一百元大概有十来张。我拿着钞票在他面前晃了两下:“这不就是你偷的吗?”
“偷什么偷啊!钱在我口袋里,当然是我的,大家来评评理啊!”这小子不去拍电影真是娱乐界的损失,随着他不断叫嚷,围观的群众就更多了。唉,我刚才追他的时候怎么不见大家这么热情。
“你再说一次!”我举起拳头准备砸在他那张猥琐的臭脸上,他当然不会笨到任由我挨他,马上下意识地双手护头。围观的群众见此便议论纷纷,大多都认为我有滥用暴力之嫌。
我收起拳头,把钞票递到他前面:“我再问你一次,你确定这些钱是你的?”
“当然!”他的回答挺理直气壮的,好像真的是他的一样。
“那我要拘捕,因为你持有大量假币。”我笑着向围观者展示手中钞票。
“什么?”他睁大双眼看着我手中的钞票,这的确是一沓假币,而且假得很明显,围观的群众也看出来了。
“这钱不是我,是他的。”他慌忙指着失主,“是他的,是他的。”
失主连忙摆手摇头:“这钱不是我的,不是我的,我没有假钱。”
我没理会像个傻瓜一样的失主,严肃地对扒手说:“哪你是承认偷了他的钱包了?”
“这……”他无奈地点头。
我又再举起拳头,他连忙双手护头惊叫道:“我认了还要打?”
“谁说我要打你啊!你再看看这些钱……”我再次向众人展示手中钞票。
“是真的?怎么回事了?”他大感莫名其妙。刚才一直把我当成小丑看待的蓁蓁也投来疑惑的眼神。
正当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突然有个小女孩兴奋地叫起来:“警察叔叔原来是个魔术师耶!”
我得意地笑着,走到小女孩身前蹲下轻轻抚摸她的头发,从中摸出一枚糖果:“你猜对了,奖你糖果。”
一个小时后,我坐在办公室里揉着右腿无奈地抽烟。扒手是抓到了,但失主却“失踪”了,这种情况每天都在发生,结果当然是扒手拍拍屁股走人。这也许是治安难以改善的主要原因之一。
“怎么了,又旧患复发了?”同僚朱勇走过来慰问我。虽然他的关怀并不能减轻我肉体上的痛苦,但是心里却感到一份安慰。我抛了根烟给他,努力撑出一副较为自然的笑脸:“没事,休息一会就好。”
他坐我旁边点上烟,发牢骚道:“上头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你以前在科侦局破了那么多大案,竟然把你调来这里抓小偷,虎落平阳啊!”
“唉……”我叹了口气。给他这一说,我不禁有点感怀身世。两年前我还在刑侦局里跟小相同被誉为新人王,要不是为了追查那宗古剑连环杀人的诡异案子,也不会落得如下场,不但差点就保不住右腿,还连累老大被调到扫黄队,小相这老拍档至今还下落不明。不过,话虽然如此,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会坚持追查下去,不弄个水落石出绝不罢休。这是我做人的原则。
跟朱勇聊了一会闲话,队长王宾就拿着一张通知单走过来:“阿慕,你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以后升官了,可别忘记我们这帮兄弟哦!”
“我还活着,升什么棺啊!”我把通知抢过来,看过后就觉得糊涂了。这是一张调职通知,通知我即时到“诡案组”报到,可是我从警多年却从没听说过这个部门,于是就问他们听过没有。
“管他什么部门呢,反正去那个部门都比在这里抓小偷强。”朱勇拍了拍我肩膀以示鼓励。
他说得没错,在警队里大概没有比反扒队更让我感到郁闷的部门。虽然心里觉得很疑惑,但是我还是准备去报到。当然,王宾可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我,这顿调职饭是跑不了的。
通知上说诡案组的办公室就在公安厅之内,不过我在这里上跳下蹿了四五年,那有什么诡案组啊,应该是新成立的吧。问了不少师兄师姐,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跑遍整个大楼才在三楼厕所旁边一道不显眼的门旁找到一块印着“诡异案件处理小组”的小牌子。
推门入里发现里面并不是想像中那么寒酸,地方挺大的,光线也很充足,五张办公桌及一个很大档案柜整齐地排在两侧,最里面还有一间组长办公室。里面有一男三女,其中一高一矮的两个女生正背向门口聊天,另一女生呆站在一个光线照不到的阴暗角落。唯一的那个男生坐在电脑前面不停地敲着键盘,他个子不高,体形很瘦,瘦得像头猴子,而且还是头很久没洗澡的猴子。我突然觉得他有点眼熟,好像是以前曾经抓捕过的某个疑犯。
“韦伯仑?你怎么会在这里?”想了一会,终于记起这头猴子曾经因为入侵政府电脑系统而被抓回来问话,可惜当时证据不根,没有立案起诉他。
他抬起头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很无奈:“我被招安了。”
“你们认识吗?”刚才背向门口聊天的两个女生走进来,其中一个原来是不久前帮我抓扒手的蓁蓁。
待呆站墙角的女生也走来过后,我们就各自作了自我介绍,最先开腔的是我:“小生姓慕名申羽,加入警队六年有余,之前在反扒队干体力活。大家叫我阿慕好了。”
“我叫李蓁蓁,武警学校毕业,之前在武警队工作了两年。”蓁蓁有意无意地瞥了我一眼,似乎是向我示威。老实说,我并不觉得武警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群只会动拳头不会动脑筋的苦力嘛!
“我真名叫韦伯仑,网友都叫伟哥,如果大家不介意的话就叫我伟哥好了,反正我的年纪比你们大一点点。我本来是一名伟大的黑客,之前做过不少大事,你们警察从来也奈何不了我。可是,今天早上几个警察无缘无故把我家踹了,挟了我回来,说什么招安,还说如果我不肯就先关上三五年再说。什么世道啊,唉……”伟哥说着摇头叹息,好像受了莫大委屈似的。
“我叫乐小苗,朋友喜欢都叫我喵喵。刚刚加入警队,什么也不会,请大家多多关照。”说话的是刚才跟蓁蓁聊天的矮个子女生,身高大概只有156CM,发长及肩,眼睛又大又亮,还长着一张娃娃脸。我真怀疑她是不是把这里当成学校,走错门了,怎么看也是个学生嘛!而且还是个高中生。以她的身高,除非有一定的人事关系,否则是不可能进入警队工作的。
剩下的是一名身材苗条的成熟美女。在我眼中,她的成熟主要表现在胸部,凭着多年的办案的经验,我能肯定她至少有C罩杯,D罩杯的可能性也不少。当我从她的侧面鉴赏她的身材,并揣测她到底是那号罩杯的同时,发现她的纤腰右侧后方似乎藏有东西,不过她用外套掩饰得很好,并不容易被人发现。她的表情很冷漠,一开口更像下雪一样冷:“我叫原雪晴,从枪械鉴证组调来的……”
雪晴刚开口,就有人推门进来了,来人是一名肥胖的中年男人,他拿着一个档案夹向我们走来:“人都到齐了,我叫梁政,从现在起就是你们组长。”
梁政,一个久违的名字,我早就想到是他把我调来的:“老大,你不是在扫黄队过得挺滋润的吗,这个诡案组到底是什么回事啊?”
“诡案组是厅长下令成立的,专门处理全省范围内所有超自然事件。”梁政把档案夹交给我,又说:“医科大学出了乱子,两死一伤。厅长说了,一个星期内不能破案,诡案组就得解散,你们全部都要下岗。”
伟哥弱弱地举起手:“我可不是你们的人啊!”
老大脸上松弛肌肉突然绷紧,像只发怒的老虎狗似的瞪着他放声大吼:“你再废话,我就以间谍罪立刻将你枪毙!竟然敢入侵香港警局的电脑系统,还留下木马程序。”
“我只是想多看几张希哥拍的人体艺术照而已……”伟哥讪讪笑道。但老大可是来狠的,指着他大吼:“雪晴,我命令你立刻枪决这头色狼!”
“是,长官!”雪晴敏捷地从外套里拔出一把54式手枪瞄准伟哥的眉心。
伟哥立刻举起右手,竖起三只手指:“我以黑客之名起誓,从今以后必定歇尽所能协助各位查案,如有虚言,全身长满小鸡鸡!”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间,但他已经满脸都是汗水。
“长官,确定射杀疑犯吗?”雪晴双眼紧盯着伟哥,毫不犹豫地把子弹上膛,语气冷漠得毫无感情可言,仿佛在她眼前的只是一个用于练习枪法的标把。
“先让他多活几天,要是他敢搞小动作,你就让他当太监。”老大狠狠地瞪了伟哥一眼,使他不由哆嗦了几下。
“是,长官!”雪晴往伟哥下体瞄了一眼,随即以娴熟的手法把子弹退膛,并把手枪收回外套之内,然后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面上表情依旧冷漠。伟哥双手护阴两腿紧夹,生怕对方冷不防往他胯下开枪。
“你对这案子有什么看法?”老大修理完伟哥,平和地对我说。
档案的内容我粗略地看了一遍,是一宗牵涉到鬼魅传说的凶案,但是从表面证据看来应该不是鬼魅所为:“我想应该不是真的闹鬼吧!一般来说,疑被鬼魅所害的人都是死于心肌梗塞,也就是被吓死的,但是报告上说死者身上有明显的伤痕。”
“嗯,你的分析也有道理,我不管凶手是人是鬼,反正一个星期内就得破案。你先和蓁蓁到医院跟伤者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有发现就向我报告。”老大说完就走进自己的办公室。
蓁蓁以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我,我无奈地耸耸肩:“走吧,要看帅哥以后有的是时间。”
蓁蓁白了我一眼:“切,你也算帅哥,也不拉泡尿照照看。”

卷一 白蛇妖仙 第二章 一零六室

弥漫着消毒药水气味的病房里躺着一个整只手臂被绷带包裹着的病人,他叫于振,医大二年级学生,本次医大女鬼事件中唯一的生还者。他向我和蓁蓁讲述自己的可怕经历,说到某些部分的时候,他的身体便不停地颤抖,也许这是他一生中最可怕的经历——
那天家里寄钱过来了,我就请胖子和四眼去学校外面的蝙蝠吧喝酒。我们在酒吧里碰上两个长得不错的太妹,我们本来想把她们灌醉,没想到她们还挺能喝的。后来,不但没把她们灌醉,反而耽误了回学校的时候。
门卫室那个欧吉桑六叔挺卑鄙的,如果让他给我们开门,当时他不会多说什么,但第二天就会向班主任告状。大一的时候我们已经吃过好几次这样的亏了,所以这次我们决定在学校后面翻墙进去。
从学校后面回去要经过一片樟树林才能到达宿舍区,那里阴森森的,听说还经常会有只女鬼在那儿出没,但那只不过是传说,我们也没太在意。没想到,那晚真的让我们碰上。
走进树林后,我就觉得不对劲,好像比平时要冷得多。我当时想,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关系吧,所以也没多想什么,只想快点回宿舍睡觉。可是走进树林没多久,就隐隐约约的听见有个女人在唱歌,唱的应该是首童谣,我当时被吓得头皮发麻。要是只有我一个人,肯定会拔脚就跑。那首童谣虽然我只是第一次听,但是却记得很清楚。
……
咝咝咝,白蛇仙
活千岁,法无边
飕飕飕,北风吹
饱肚皮,心味鲜
呼噜噜,不问天
仙居中,睡百年
轰隆隆,客自来
不带礼,把主煎
……
谣声时近时远,很飘渺,很诡秘,听不出是从那个方向传过来的,越听越心惊胆战。胖子胆子大,人又长得结实,有他挡在前面,我和四眼稍微安心一点,于是便跟他一起往宿舍跑。可是,没跑多久,我们就看见那只女鬼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还以为有人挂了件白色的衣服在树上吓唬别人,因为树林里的樟树长得很茂盛,大部月光都被遮挡了,视野不太好,我们只是看见前面有一个很显眼的白色影子。正当我们看清楚那个白影原来是一只抱着婴儿的白衣女鬼时,她已经向我们冲过来。我们被吓得叫起来,拨腿就往回跑。
胖子长得胖,跑得最慢,首先被女鬼抓到。我听见他的惨叫,听见他大叫救命,我甚至能想像到他被女鬼按在地上撕咬开,挖出心脏的情景,但我心里实在很害怕,连头也不敢回,只知道拼命地往树林外跑。
四眼本来跑在我前面,也许他的眼睛不太好,绊倒了。如果我当时拉能他一把,或许他就不会死……
(说到此处,于振突然不再颤抖,眼泪却如洪水般涌出。也许对至友见死不救的懦弱行为使他深感愧疚,而这种愧疚或许会折磨他一辈子。)
快冲出树林的时候,背后突然传来一声让毛骨悚然的尖叫,接着我手臂就被一只沾满鲜血的鬼爪抓住了。女鬼的手指虽然很修长,但却像钳子一样死死地抓住我的手臂,锋利得像刀片的指甲深深地陷入皮肉之中,不断涌出的鲜血染红了衣袖。我几乎被吓得晕倒了,与一只女鬼近距离接触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虽然只是看了一眼,但到现在我还是清楚记得当时那幅可怕的画面——零乱的头发遮掩了她大半张脸,像血一样鲜红的左眼若隐若现,一则嘴角翘得很高,露出一个极其诡秘的笑容。洁白的衣服上沾有一滩鲜艳的血迹,犹如雪地中绽放的玫瑰,散发出让人窒息的妖艳。
我不知道那来的勇气,猛然踹了她一脚,可是踹的位置不对,没踹中她,反而把她怀中的婴儿踹飞了。那个婴儿大概只有三个月大,什么衣服也没穿,皮肤白得像雪一样,被踹飞了也不哭,应该是个死婴吧。她似乎很紧张他,尖叫着向他扑过去。我以为她会放手,就拼命往树林外跑,跑出树林仍继续跑,直至翻到学校外面才停下来。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衣袖被撕破了,整只手臂都是血。我还以为只是被女鬼的指甲划破了一点皮肤,但仔细一看,原来手臂上的皮肤已经全被撕掉了……
听于振的叙述后,我在脑海稍微整理了一下其中的要点:首先,女鬼能把他整条手臂的皮肤剥落,除了证明她腕力惊人之外,也验证了我之前的猜测——她是拥有实体的,非虚无飘渺的鬼魅。也就是说,她很可能是个活人,就算不是,至少也是丧尸一类。
其次,被于振踹飞的那个“死婴”很可以是本案的关键。假设所谓的女鬼是活人,那她要么患有严重的精神病,要么就是被死婴的灵魂附体。我比较倾向前者,毕竟鬼魅之说不再尽信。
还有值得注意的是女鬼吟唱的童谣,谣词很怪异,一时间难以弄明白其真正意思。也许这首童谣并没有特殊意义,但是我直觉觉得与本案有着某些关联。
和蓁蓁离开病房后,我们去找于振的主治医生了解他的病情。他的主治医生是该院的副院长,看来医院对他的情况相当重视。副院长翻开病历簿,看了一会说:“他目前的情况尚算稳定,暂时没出现中毒的迹象……”
“中毒?为什么会中毒呢?”蓁蓁不解问道。
“嗯……”副院长欲言又止,“或许你们应该到法医科走一趟……”
公安厅法医科,一个我已经有两年没有踏足过的地方,而在两年前,我却是这里的常客。在走廊上跟几个老朋友打过招呼后,我就带着蓁蓁直接走进办公室。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猥琐男正坐在电脑前整理资料,他看见我立刻就放下手头上的工作,张双臂向我走过来,想给我一个热情的拥抱:“嗨,慕老弟!什么风把你吹来了,调回刑侦局了吧?是不是该庆祝一下,请老哥喝上两杯啊!”
我立刻往后跳开:“叶老哥,你可要时刻紧记自己从事的是厌恶性行业啊,别把我弄得跟你一样浑身死尸的味道。”
他没理会我嘲讽,目光落在我身旁的蓁蓁身上,伸出双手想跟她握手:“我是法医叶流年,你是阿慕的拍档吧!”
蓁蓁也不算笨,赶紧把双手藏在身后,身子微微前倾点头:“叶医生好!我叫李蓁蓁,请多多关照。”
流年露出无奈的笑容,没好气地对我说:“来找我干嘛?”
我捏着鼻子说:“废话,找你除了看死尸,还能干嘛!动作快了,我可受不了你的尸臭味。”
“靠,臭慕你这王八蛋,一见面就咒我死,看我不整你丫……”流年这厮虽然有点儿变态,但智商并不低,马上就意识到我说他是死尸,猛然扑过把我搂住,还嘟起嘴作状要吻我。长生天啊,看来今晚得用洗米水来洗澡,不然身上的尸臭是除不了的。
蓁蓁以厌恶的眼神看着我们,搞不好还以为我们是断背。
打闹过后,流年带我们来到弥漫着福尔马林气味的解剖室,随即推出两具用白布盖住的尸体,献殷勤似的对蓁蓁说:“你是第一次来吧,要做好心理准备哦!”说罢掀开盖住其中一具尸体的白布。
白布之下是一具消瘦的尸体,应该就是于振口中的“四眼”。尸体双拳紧握,右臂上有几道伤口细长,有少量黑色的血液渗出,没有看见明显的尸斑。脸面肌肉严重扭曲,脸色黯黑,嘴唇的颜色更黑得犹如墨砚,双目微凸,一副死不冥目的模样,很吓人。要是半夜里看见这具尸体,没准会被吓死。
蓁蓁看了两眼就皱起眉头,流年拿着报告,表情严肃地念道:“死者罗伟光,二十岁,右臂上有四道抓迹,颈部右侧有被咬的痕迹,除此之外并无明显外伤,初步怀疑死亡原因是中毒。”
“知道是什么毒吗?”
流年搔了搔脑袋:“化验过了,是一种未知的生物碱,毒性猛烈得难以想象,比箭毒蛙还要厉害好几倍。”
据我所知,箭毒蛙的毒性非常猛烈,现今生物界公认其为最毒生物物种,一只身长不足五厘米的箭毒蛙所含的毒液足够毒死两万只老鼠,几乎是沾之即死。如果说,有比箭毒蛙更厉害的毒素,也许只有一个可能:“该不会是蛊毒吧!”
“这个我回答不了你,报告也不能这样写。我能告诉你的是,毒液是从死者颈部的伤口进入静脉,保守估计在一分钟内毒发身亡,但实际上整个过程也许发生在几秒之间,而大脑很可能在被咬那一刻就已经死亡了。”阅尸无数的流年,说着也不禁打起寒噤。
流年的解说让我觉得蛊毒的可能性更大。虽然我觉得凶手是鬼魅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她的牙齿或唾液中含有毒性如此猛烈的毒液,那么她还能算是人吗?或许我该假设凶手是一只尸变的丧尸。
“你看看死者的手臂。”流年指着死者手臂上的抓痕。抓痕很奇怪,只有四道,第二和第三道间的间隙明显较大,“另一名死者身上的抓痕也是这样,凶手的右手似乎没有中指,所以才会造成这样的抓痕。”
“这个也是中毒的吗?”我指着那具仍被白布盖着的尸体问。
“不是,但是死状更恐怖……”流年为四眼的尸体盖上白布后,掀开另一具尸体身上的白布。这是胖子的尸体,尸身的颜色正常,以胸腹等多处尸斑看来,死亡时应该是保持俯卧姿态。嘴唇的颜色苍白,双目闭合,手臂、肩膀及颈部均有多处抓痕,没看见有被咬的痕迹,单看表面并没发现致命伤口,不知道流年所说的“更恐怖”是指那一方面。
“不像中毒,也没有明显的致命伤口,死因是什么?”
“你看了背面就知道了,来帮一下忙,我一个人翻不动。”流年示意我带上手套。虽然很不愿意,但我还是配合他去翻死尸。这胖子还真不是盖的,起码有八十公斤以上,两人合力也费了不少劲。
快把尸体翻过来的时候,流年特意对蓁蓁说:“美女,要有心理准备哦!”
“哦。”蓁蓁随意地应了一声,并没太在意流年的提醒。然而当尸体翻过来后,她仅仅瞄了一眼,就抱住一旁的垃圾桶狂呕。
尸体肥厚的背部有个手掌大小的窟窿,窟窿之内空无一物,犹如一个无底深渊,让人有种深不见底的莫名恐惧。
“心脏不见了?”我不禁皱眉。
流年拿起另一份报告念道:“死者刘大海,身上共有三十六道抓痕,致命伤是心脏被掏出。背部的伤口较为平整,虽然匪夷所思,但是基本上能肯定是被凶手徙手活生生地挖出来的,不过……凶案现场并没发现他的心脏组织。”
“该不会被吃掉吧!”我这句话让蓁蓁吐得更厉害。
跟流年道别后,我就打趣地问蓁蓁:“肚子里的东西都吐干净了吧,要不要先找点吃的,附近有家餐馆的麻辣鸭心挺有名的。”
蓁蓁一脸恶心欲吐的表情,狠狠地往我屁股踢了一脚:“你敢再说,我就让你见识一下散打冠军的风采。”
我拍去屁股上的鞋印,耸耸肩:“那走吧,去医大调查一下……”
老大跟医大的陆校长有点交情,所以我们来到医大,首先到他办公室拜山头。可是却碰巧他外出了,也许正为抱婴女鬼的事情而烦恼吧!找不到头儿,只好到凶案现场遛逗了。
凶案现场是一个非常阴森的樟树林,刑侦局的同僚已经理处过了,能带走的证物都被技术队带走了,不能带走的也有记录。我们转了几圈,除了樟树长得十分茂盛,枝叶稠密以致大白天也没多少阳光能照进来之外,并没有什么新发现,于是便想到宿舍区找人问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