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魂六计之七--邪灵


一、可口的故事

一杯可口的咖啡,和一小竹筐刚出炉的新鲜面包,静静的摆放在桌面上。他看了看,返身去食品橱里拿了一瓶酒,斟满一杯,清冽辛辣的酒闪着琥珀般的光泽,慢慢喝下去,灼得胃里都是痛的,可是,痛得很舒服。

“你干什么呢?一清早就喝酒,”她睡眼惺松的站在那里,睡衣的衣带直拖到地上。他没有说话。于是她蓬着头径自走到桌边,撕下一块面包放进嘴里,他皱眉:“牙都没有刷,脸也没有洗,就这么吃饭。”她吃吃一笑,又喝了口咖啡:“怕什么,除了你又没有别人,钟点工送了早点就走了。”难道我不是人?他想说出来又咽了回去,闷头又喝了一口酒。

吃过早点,她摇摇摆摆重晃进了卧室里,大声嚷嚷着:“啊亲爱的,我好想再睡一觉!”他把咖啡喝完,拿了衣服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打着领带,走到巷口,才想起刚才一口面包也没吃,掺合在一起的咖啡和酒,在胃里古怪的闹腾,说不出的难受。于是,他挑了一个比较干净的早点摊,买了两只鲜肉包子,开车门的时候吃完一只,另一只咬在嘴里转动起方向盘。

不知怎的,他就想起了阿欣——他的前妻。阿欣包的鲜肉包子,总是细细地捏成二十四个褶子,在头一天晚上蒸好冻在冰箱里,然后每天早上,在包子和小米粥的香气里,阿欣用手指拨他的耳朵,学闹钟的声音:“懒虫起床,懒虫起床!”然后他的脸被一张散发着脂粉气息的脸贴一下,睁开了眼睛。

年轻时节,他就是被阿欣的一手好厨艺吸引住的,阿欣不很漂亮,同学会上他根本没看她几眼。可是当她系着围裙,笑盈盈地托出一盘贵妃鸡翅让大家品尝时,只一筷子,他就把阿欣记在了心里。这都怪小时候家境窘迫,养成了馋嘴的毛病,曾跟着卖馄饨的老太太走过七八条街,害家人差点报警寻小孩的事,母亲一直津津乐道。

于是,他追求着阿欣,用玫瑰花,用山盟海誓,用美景良辰换取着她手中层出不穷的点心,佳肴,享受着爱情也享受着美食。“我妈妈就是因为不会烧饭,才失去了我父亲,他开家餐馆,并且跟女点心师发生了关系,一去不回,”在一个明月清风的夜晚,阿欣勾着他的脖子说:“所以,我在这方面很用心,我不希望走妈妈的老路。”他吻她忧伤的眼睛,笑着说:“所以,你才遇上了我,让我这样爱你。”阿欣有些困惑地望着他的眼睛,喃喃道:“有时候我会胡涂起来,不知道你爱的是我,还是我做出的食物。”他哈哈大笑,一把将她拥在怀里,大声说:“都爱,都爱,你就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一盘食物,我要吃一辈子!”那一阵子,阿欣和他都无比相信那句话:“要想拴住男人的心,首先拴住男人的胃。”这在他们身上应验,的确是至理名言。

他生日的时候,阿欣没有送蛋糕,而是精心的煮了一碗肉酱面,翠绿的菜叶,绛红的肉卤汁,雪白的面条,散发着鲜香诱人的味道,在细瓷碗里闪着润滑的光泽:“生日快乐,宝贝。”他拿起筷子,几乎是风卷残云般的将这碗寿面吃完,然后向阿欣正式求婚。

阿欣羞涩的低着头,听他一字一句的讲:“我要在每年的这一天,都吃你煮的寿面,并且,跟我们的儿子,女儿一起吃,还有我们的孙子,外孙子……”没等他说完,阿欣嗤地笑出了声,一边笑一边用力点着头,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居然会有吃烦了的这一天。依旧是他的生日,依旧是阿欣亲手煮的肉酱面,依旧是那样翠绿的菜叶,绛红的肉卤汁,雪白的面条,那样的细瓷碗,他却没有吃,而是在碗边放了一份离婚协议书。

“你……们,多久了?”阿欣颤抖着问。

“快一年了,”他坦然地对她讲:“她已经怀孕了。”

“你……爱他吗?”阿欣掩住脸坐下,泪水大滴打滴地落。

他依旧坦然:“爱。”说着拿起了外衣。

阿欣拦住了他,脸上满是求恳:“这就走吗?为什么不吃了面再走?烤箱里……还有你最爱吃的甜咸酥饼,还有……对不起,是因为我没能给你生个孩子吗?”

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不完全是的,我也讲不清楚。总之我很爱她,她很吸引我,而你……”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坦然说:“你只会在厨房里烧菜。面不吃了,她订了蛋糕,跟朋友们等着我呢,她为我办了生日晚会。”于是他走了,留下一栋空荡荡的房子,和阿欣。

一直到正式离婚,阿欣始终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默默的收拾着,听着,完成了所有的程序。他慷慨地将房子留给她,还有一笔钱,阿欣居然不要钱,她说她有这间房子和他们曾经共同拥有过的东西,就足够了,她说她自己养的起自己。说这话时,阿欣的眼中突然掠过一缕愤怒,随即淹没在泪光里。

往事的回忆让他感觉很郁闷,使得这一天都显得人无精打采,中午在餐厅要了份猪排,做的味道差极了,他一边费力切割一边诅咒这该死的厨师,考虑是否把他们的经理叫过来。

这时手机响了,传来她甜蜜的声音:“亲爱的老公,我去妈家里接宝宝,吃了晚饭才回去,你自己在外面吃东西吧,记住,不要跟人乱喝酒喔。”他无所谓的应了一声,关掉手机。

习惯了,回不回去还不都一样,这几年不是意大利通心粉,就是韩国烤肉,整天在外面下馆子或者叫到家里来。只有一次她心血来潮要学做奶油煎饼,还搞得整个房间乌烟瘴气,最后饼煎得像焦炭,没一块成个样子。

但是,就这么一个不会过日子的女人,却漂亮,妩媚,走出门去,她时尚大方,亮丽夺人,没有人会想到她会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一片狼藉,每天回家都嘟囔着同一句话:“我的拖鞋呢?拖鞋呢?”她只记得拖鞋昨天丢在床底下,却不看钟点工已经把它放在了门廊边。而且,她还为他生了个儿子。

继续对付着这盘味同嚼蜡的猪排,他看看四周一边谈笑一边吃的其他客人,也有人在吃猪排,看那表情味道并不坏呀,侍者在远处对他微笑,他是这里的常客,这里又不是什么小饭馆路边摊,没有道理故意给他端坏的饭菜呀,难道——是自己失去了味觉?失去了食欲?

以前阿欣也做过猪排,裹上面粉鸡蛋糊在热油里炸的黄脆,然后撒上椒盐,外焦里嫩,想着,他的口舌不禁生津。今晚去哪里对付一顿呢?中午没好好吃饭,晚上不能再勉强了,晚上……他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大胆的念头,想见见阿欣,想——吃她烧的菜,这个念头让他一阵兴奋。

他还想阿欣一定不会把他拒之门外,她那么善良,那么软弱,那么爱他,说不定会为他的突然造访而激动的哭了起来。然后是怎样的对他又怨又嗔,他自己又是怎样的报歉加抚慰,甚至可以这样对她讲:“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你虽然不一定是我最爱的,但你绝对是我生命中最好的女人!”听了这句话,阿欣一定是感激涕零,心甘情愿地为他烧出一桌美味佳肴。

就这样,他兴奋的想着,脑子里已拟定好了菜单,几乎是吹着口哨离开了餐厅。

这一下午过的简直太漫长了,他一杯接一杯地喝浓咖啡,提醒自己要平静一点,不知不觉的,好像又回到了当初约会的时候。

好容易盼到下班,他耐心的坐在那里,等着其他职员们一一走尽。秘书最后一个整理完毕,站起身很热情的问:“经理,还需要我做什么吗?”

他连忙摆了摆手:“不,没事了,你走吧,我等……董事长一个电话。”后一句好像在解释,不免有点做贼心虚。

终于只剩下他自己了,他从衣袋里取出一把小牛角梳,将头发梳理了两下,慢悠悠的走出公司,开车向老房子驶去。

那房子是他父母留下的,后来留给了阿欣,座落在远离市中心的老城区里,巷子的最深处。尽管他好几年没来了,但这地方他太熟悉了,青石板铺的路,昏黄的路灯,两边的小铺,卖茶叶蛋的小摊子,都还在。他把车停在开阔处,顺便走进花店里买了一支玫瑰花,然后踱着步子向那老房子走去。门牌号他闭着眼睛都能数到的。

家家都亮着灯,锅勺翻动的声音把饭菜香浓浓的送出来,他嗅着,依稀能分辨出这是辣子鸡,那是烧带鱼,跟他住的高档住宅区与那没有烟火气的大房子相比,他感觉到一种微妙的回家般的温暖,几乎是贪婪的呼吸了一路,腹中更加饥肠辘辘了。他百感交集的想:原来吃饭,就是家的感觉,怎么以前从没有意识到呢?

让他没有料到的是,黑灯瞎火的恰是阿欣住的房子。和前面的灯火相比,冷清沉寂。他失望的想,阿欣去哪里了?她没什么朋友,天这么晚了,她还能去哪里呢?莫非另有新欢,到那人的家里为他烧菜去了?像当年对他一样?女人,女人。他酸酸的点着一支烟,有点不是滋味。有点觉得,这一天过的挺冤。

夜色很深了,正当他考虑离开的时候,路灯下,一个单薄的女人缓缓走来,快走到门口时,在离他十步远的地方站住,是阿欣。

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直直地望着他,好像望见了鬼。他想,她要哭了,却听她淡淡地道:“你回来了。”

上前推门,门吱呀开开,老房子寒冷潮湿的气味扑面而来,他皱了皱眉,还是跟着阿欣淹没在了黑暗之中。很快的,阿欣点了两支蜡烛出来,依旧是淡淡的说:“坐,灯坏了,没有换。”烛光下,阿欣穿着一件绿色的上衣,光线暗淡,映的她像一杯隔夜的绿茶,陈旧可亲,温和的立在那里。他觉得似乎又回到了过去的日子,冲动的站起身来:“我去买个好灯来换。”阿欣没有说话,自顾自擎起一根蜡烛进了厨房。他去买灯泡。

再进门的时候,房间里弥漫着一股略带焦糊的香味,他熟练地换好了灯,一按开关,光明顿时倾泻了满屋。

阿欣从厨房里出来,手中端了一个大盘子,依旧淡淡地问:“吃了吗?一起吃。”

玫瑰花在桌上鲜艳如血,她却看都不看一眼,一边递上一把勺子:“只有些剩饭剩菜。”盘子里,大概是昨天剩下的饭菜,蒜薹的色泽已不新鲜,发着晦涩的绿,和肉丝,剩饭,一起用热油炒了炒。他吃了一口,却鲜美的要命,饭粒不软不硬,菜肉的香已进了饭里,每一口都带着汁,好吃啊,比饭店里的扬州炒饭还好吃。他大口大口的吃,很快只剩了油光光的盘子,这才发现,阿欣一直拈着第一勺饭没有动,就那么看着他。

“哦,我……我吃得太快了,”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阿欣笑了一笑:“没有什么,我已经很久都没有食欲了,现在的我,只是一部做饭的机器,我总是觉得很饿很饿,做好了却一口也吃不进。”她像在讲别人的故事似的轻描淡写,他心中涌起了一阵歉疚,却说不出来。

是啊,现在他才明白,这两个女人,就像……就像张爱玲小说里的红玫瑰和白玫瑰。她是红玫瑰,年轻,奔放,给他无限的虚荣和浪漫;阿欣是白玫瑰,恬静,淡雅,在灯光下给他母性的温暖,使他可以像别的丈夫一样吃饱喝足,然后剔牙。

少了那边,生活没趣味;没了这边,家不像家。

他把玫瑰花推到阿欣面前,张了张口,讪笑一阵,末了低低说:“阿欣,我想说……对不起。”阿欣看着玫瑰花,苍白的脸上仿佛泛起一层红晕,眼眸中却蓦地射出一道奇异的光芒:“为什么做你的情人,永远比做你的妻子好?”他一愣。

阿欣抽泣了几声,却没有泪,摆弄着那枝玫瑰,叹了口气,幽幽道:“我以为我会烧菜,就会过得很好,没想到还是走了我妈的老路。”

他说:“不,你跟你妈不一样,所以我说……对不起。”

阿欣的唇角掠过一丝诡秘的笑意,一步一步向他走近,似是愤怒似是嘲弄:“那么,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现在你来找我,是为了我,还是我做的食物?”这时,外面突然响起了叩门声。

他看看阿欣,她又坐了回去,注视着手里的玫瑰花,没有动。

他只好站起来,走去打开了门。

路灯下,站着一个老头,好像是以前的老街坊,他眯着眼睛打量了他一下,说:“哦,是你回来了。”他热情的往里让,老头探了探身子,摇摇头,眼神有些怪怪的。

老头说:“我说呢,今天怎么亮起灯来了。”边叨叨着边回身走。

他笑着解释:“灯坏了,我才来装好。”

老头哼了一声,抛下一句话,走远了:“人都死半年了,才来装灯。”

老头说什么?什么死了?一阵寒风骤起,从他的脊背直吹向脑门,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惊恐地回过身去,看见桌上仍旧盘勺摊着,阿欣却不见了。

刚才装灯踩的一张旧报纸落在了地上,他捡起来,心中有种莫名的不安:“阿欣,阿欣,你在哪里?”没有人回答他。

却倏地像停电似的闪烁起来,报纸上一条新闻在灯光下跳入他的眼帘:“抢劫入室,杀人偿命。×年×月×日,一惯犯潜入×巷×号,劫财未遂,将女主人勒死,该女子阿欣系离异单身……”他忽然记起离婚那天,冰箱里还有一盘蒜薹炒肉丝和一碗剩饭……房间里响起一声因极端恐惧而爆发的嘶声尖叫,接着是仓皇逃出的脚步声。

良久,不知哪里,传来了一声长长的叹息,桌上的玫瑰突然直立起来,花瓣一片,一片,散落在桌面,又向地上飘去。


二、菊开那夜

今天是我第一天值夜班,是不是应该庆祝一下。

在这所医院呆久会疯的,这是我的一个同事说的。

我现在已经要疯了,我看着值班室里的一片狼籍。我的床上摸上去有一种滑腻的感觉,好像有虫子爬在手臂上的感觉。我虽然没有洁癖,但已经有点恶心。

床上的蚊帐上满是烟花烧出的洞,看来没有人再用它了。所以蚊帐打着个结,一个让我感到熟悉的结——死结。

我在大学期间我曾经把图书馆里仅有的三本法医书都看了,而在我们学院里那是禁书。因为有个女学生就是因为在看完其中一本**版的法医书后自杀的,让人不可思议的自杀手法竟然是摸拟法医书里所讲解的自杀方式。于是法医书在医学院里成了自杀手册,这是连院长都想不到的。而有一晚我在被窝里透过手电筒昏黄的光看到那本法医书上一张演示跪着上吊的图片上清晰的用红笔圈着,听说那个女孩子住在上铺,第二天早起的时候下铺的女孩看见她坐在床上,而蚊帐的一头紧紧地缠着她的脖子系着个死结。

原振侠里有个故事是写一个关于医生的故事,那个医生曾经总是在说,做医生最重要的是要有想像力,如果他用自己的精子和青蛙的卵子做出人造人。我曾经努力培养我的想像力,现在的我可以面对病人腹腔中渗出的血想到蓝色的海。但对于医学的发展好像没有用处,所以我开始写作。但有女孩看过我的文章说我的文章都是恐怖的味道太浓,不适合夜里看。我到处找些恐怖小说看,果然没有我的文章血腥。

也许我真的应该写一部关于医院的恐怖小说,但从我有这个念头开始我就再也写不出来任何东西。我实在想不出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算是恐怖,通常我看香港的恐怖电影只会笑,看好莱坞的更是睡觉,那种外人看来血腥的感官刺激对我来说就好像是在看自来水管里流出的白水一样自然。

终于我站起身来,打开了值班室的窗子。对面的窗口是结核病房,我木然的看着对面昏黄的灯光。

不要命了。

一个护士走进来说,这里的蚊子很历害的,你这样晚上会被叮死的。

我指着地上问她,那是什么花?很漂亮。

是野菊花,这个医院也只有到秋天的这些菊花有些看头。

她关好窗户看了一眼屋子,皱了皱眉,手下意识的挡在鼻子前。

这屋怎么脏着这样,韩大夫你应该查房了。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很奇怪,护士通常都有洁癖,而大夫们却是可以一边吃饭一边给病人查体的。

我是外科大夫,而这里的外科病人就好像护士白大衣上的灰尘一样少。医院里就好像迷宫,打开一记扇门发现一个面色昏黄的病人对我来说就好像中奖了一样。我的例行公事不可能给这些病人一点生机,他们有气无力的回答我的问话,我有一种走在停尸间的感觉。

走在昏暗的走廊里,我开始放任我的思想流溢。胡思乱想是我写作的前兆,我已经开始我的故事。故事里医院就是这个破烂院子,主角自然是我。年轻充满活力,终日走在这个医院里却无所事事。这样写会不会有人认为戏说医生之嫌,可是这就是我每天的生活。就像我们医院太平间里的那个“千年女尸”,没有人知道她在太平间里躺了多长时间,在九六年太平间停用的时候,曾经有人说见过一眼它,他说他当时就把中午饭吐了出来,可是我想那个女尸最大可能就是已经腊化,或者太平间不给冷气女尸烂得一块一块的。但我却没有缘看它一眼,因为太平间现在不光锁锈掉了就连门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打不开了。这样的故事开头是不是可以吸引人?

长嘘了一口气,看看表已经快六点了,可是没有一点胃口。看来第一天值班,就是以不吃晚饭来庆祝。

我坐在值班室的床上,努力培养让自己躺在床上的勇气,突然门外传来敲门声。

韩大夫,我和内科小张去对面结核病房去玩麻将了,有事打电话。

说完就再没有动静,是刚才的护士。我知道值班大夫和护士每晚都是这样度过,可是我应该我怎样度过我的第一个值班夜晚呢?

我打开我的笔记本电脑,值班屋里的灯光不是很好,我的电脑屏幕看起来也是一闪一闪的。光驱里放着的是英格玛的CD,带有神秘的电子合声才能让我继续我的恐怖小说。

在内科走廊的尽头里有一间病房长年贴着封条,可是每个从那里经过的人都会看到那病房里靠近窗户的床上躺着一个人。透着月光你可能清楚地看到结在他身上的蜘蛛网,很多人都被吓坏了。其实那只不过是个人偶,同样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会在医院里有这样一个人偶,更没有人知道是谁把那个人偶摆成睡姿放在那里。

可是这些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开始无聊。我不是导游,这些也不是风景。

呆了好久,我的写字板还是一个字都没有。

为什么会有人喜欢看恐怖小说,喜欢被人吓?从医学角度来说,可能通过感官刺激而使人的大脑促肾上腺素发泌,这样会有出冷汗以及心跳加速等心理反应。曾经有心理学家说这些反应与人类正常性高潮的反应完全相同。我想会不会有一天有心理学家说看恐怖小说是治疗性冷淡的好方法呢?

我根本就无法继续我的情节,于是我站了起来,看着窗外。黑黑的,什么也看不到。

突然传来了敲门声,这样的夜,会是谁来敲我的门呢?

当然是病人,白痴。我打开了门她站在门外,没有一点表情,唇上也没有一丝血色,两颊却有一抹绯红。

这些都是在我后来在写个文章时才想到的,我回忆起她当时的病号服很大、很不合身。

不知为什么,我有一点紧张。我突然有个念头,她会不会是我的故事的开始?

你怎么了?

我想回家。她轻轻的说,她的眼神直直的,她的眼睛离我不过三十厘米。

这么晚了怎么能回家呢,你是哪个病房的,我送你回去。

她一直注视着我说,316 ,可是我怎么也找不到。

怎么会呢?我笑着看着她,你跟我来。

我在前面走,她没有一丝声音地跟在我后面。

走廊里看着灯光把我和她的影子一点点拉长,我把双手插在白大衣兜里,故装潇洒。她紧握着双手人见人怜。

沙漠、古堡、走廊。

美女、白衣与烛火。

我就是那仗剑江湖的侠士,她愿不愿陪我浪迹天涯吗?

于是,我想我应该说些什么吧。

这里就是三楼呀,应该很好找呀,你不会不识数吧?

我的玩笑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并没有让我和她之间的气氛轻松些,楼道突然显得有点长,她一声不响地走在我身后。我的想法离谱的可怜,我开始感觉失落。她的目光始终落在我的背上。我真的很不舒服。如果不是她长得很漂亮,我也会生气的。但我还是回过头来对视着她。

小姐,你是不是在开玩笑,这里到314 房就没有了。你到住几号病房?

她面无表情,嘴里轻轻的念着。

你带我来,我怎么知道我应该去哪里?

其实到写个故事前我一点也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再进一步说,到那一刻为止我还是不清楚她长得什么样子,我始终就是像神志不清一般。以后事情的发展到现在我也不能完全回忆起来,可是那片段却清晰的可怕。

我开始扯着她的病号服快步向办公室走去,从我拉着她的力量还有走路的速度都显示我已经开始心烦气躁。

没有一些抵抗的力量,我似乎只是抓着块空气。手指挥动间触到她的手臂,冰冷的让人心寒。

那种寒到后来我和她的接触都有让我记忆尤新,到了办公室的时候我们的手已经紧紧握在了起,。

你叫什么名字?

……

什么,我没有听清。她好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努力听也没有听清她说的是什么。

办公室的窗户被风吹开了,病志被吹落一地,她的长发一下子吹到我的脸上。

无数发数缠绕着我,她的手臂也如丝线一般缠绕着我。

我们忘情地拥着,天地开始旋转。我的神志一时清晰一时糊涂,我分辩不出我处在何处。突然间我感觉到有一张床离我突远突近,我们倒在床上,床头上的蚊帐打着的死结瞬间打开……

喂,韩大夫。

护士都是大嗓门,我从床上坐起来,不停地敲着头。

哇,昨晚有人死,我们都忙死了。你竟然睡得这么好。

什么?

是对面结核病房的,去了那里本来是要打麻将的。没想到一个病人死了,忙了一夜。

哦。

死的是个小姑娘,从住院就是一个人,住院费已经欠了好多,如果不是要死了,医院也不会让她住下去的。这次她死了,医院也省心了。

哦。

护士丝毫不理会我的无动于衷,继续自顾自的说着。

那个女孩平时谁也不敢接触,就像鬼一样,一句话不说。护士都不敢去她的病房,她自己一个人病房,对了就是你对面的那个病房,316 房。

还有呀。昨天的时候她死前突然说了好多话,什么要带她走,她终于可以走了。吓人吧?

看着我目瞪口呆,她十分得意地凑到我耳边。

你知道吗?她一个人从不出病房,有人说看到她每天把她咳出的血水都是从窗户倒出去的。所以那她楼下的野菊花才会那么艳呀。

其实我根本不会被这些东西吓倒,只是还是流了些冷汗。当护士走出屋子,我从床下拿出一样东西打开窗使劲扔了出去。

那是昨天下午,我在查房前在结核病房下面采得最大最艳的那一朵野菊。


三、人偶

13是个不吉利的数字,一切和13有关的东西都引起人们的注意,那也许会给你带来某些不幸……

二楼13号寝室,一般不会有人愿意住,可住校的人太多了,也就只好有人住进去。君,小晶,阿茸便是213 寝室的成员。三人住久了,也没什么特殊的感觉,不过,这只是住3 个人的时候——住满了4 个人的时候,那就另人不安了,因为4 意味着死。

不知是否因为这个原因,总之相传着,只要213 寝室住满了4 个人的时候,就一定会有不幸的事发生。不管这个传闻是不是真的,当三个人听说又有一个人要住进来时,都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全宿舍的人也都纷纷议论起这事,谁都不想让恐怖笼罩起这座古老而破旧的三层宿舍楼。可学校并不理会,仿佛专要杀杀这股邪气似的,坚持要把这个转校生安排在213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