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穿着酒吧保安的制服,簇新。真是一个负责任的好保安。我冲他点点头,司机旋即启动车子,后视镜里那男子伸了一个懒腰。他的眼睛带一点轻微的绿意,像在山林深处看到的一面湖水。

我叫尹美丽,独自住在市中心的一处单身公寓。作为一个女人,我处于一个尴尬的年龄,不再是MISS,又没有机会成为MRS。在我布置简洁的屋子里,布满许多照片,我自己的,或者远方父母的,旧识好友的,许多人我早已不再联系,但过去共有的时时时刻已经定格,提醒我拥有快乐的能力。

每一年我会出去旅行,在地图上抛色子,选定一个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做好了准备就去。出去最久的一次是呆在南美洲,走遍了所有的大城古迹,那时失恋的痛正到达高峰,无论恐惧或孤独都无法削弱其苦楚。我像一只发誓要抛下所有前尘往事的母狼,在城市或荒野中奋力急行,寻找一切消磨的办法。

好像远行终于都是奏效的。回来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又可以安定了。

直到今天晚上。这个天杀的,没有良心的晚上。

出了电梯,摸到门前,那几杯纯威士忌在血液中酝酿够了,开出醉意来,一朵朵在呼吸里。我靠着墙胡乱摸自己的包,摸来摸去,都找不到那串叮叮当当的钥匙。

把包里的东西都倾覆到地上,我一样样扒开来看,红色漆皮的钱包,常常都有很多现金,化妆包里一整套护肤品和彩妆,从来没有拆过封,手机。干湿纸巾。没有吃完的一包饼干。

唯独没有钥匙。

没有钥匙,我就进不了门,进不了门,能去哪里呢。

缓缓坐到地上,我抓起手机,通讯录劈劈啪啪按下去,不用看也知道,决计找不到此时会接我电话的人。自己的呼吸声在胸膛里排山倒海,偏偏走廊里声控的灯却一盏盏黑下去,脸颊贴在墙壁上,身子软得像饴糖,渐渐歪下去,明明知道自己要整个瘫软,五体投地了,就是一丝力气都挣不出来,听任自己倒下。

眼睛现在看着自己的家门。黑色有花纹的木门,沉沉地落在那里。从门缝里,还漏出一点点黄色的光,那是我厨房冰箱外的灯,无论白天黑夜都亮着―――是谁写过长篇大论,说找个男朋友,不如买冰箱,所有吃的,倘若不丢掉,都是该你吃的。

那点灯极吸引我,似委屈极时一双手的安慰,我全心全意凝视缝隙中透露出的昏黄温暖,身心松懈,松到不必支撑或坚固的程度,在地上简直要化为一滩水,顺着一点点坡度,流进那唯一能使我安身的所在去。

一阵恍惚。口角酸涩,头脑昏昏沉沉的。大约是许久没有喝过这么烈的酒了。那感觉像孤身走过远路忽然搭一程便车飞快过流年。我闭上眼。上帝你若听得到祷告,请赐福我这一刻入梦如归天。

但没有那么容易。很快有人敲门惊醒了我。

敲门?

躺在地上出了许久神,我才醒悟真的是敲门声在回响,而且对方很快就发现了科技的应用,开始动用门铃,酒后的人最怕亮光和吵闹,我的脑仁都好像要流出来了。

强忍着头痛爬起来开门,手接触到把手,我猛然一个精灵,酒意全醒。

我应当在门底,不应当在门里。

但门上猫眼对外窥视,比我更坚定不移,足下地毯厚软,一侧墙纸微紫带银―――我就是站在自己的家里,睡眼惺松,准备给人开门。

我几时,如何,进来的?

容不得多想,听门铃一声紧似一声,我不由得随手便开了门,乍眼看到一串熟悉的钥匙在前面晃。那钥匙圈来自南美洲,是当地土著手工制作的皮件,决计不可能看错。

钥匙的后面,有一双微微带着绿意的眼睛。眯起来,很快活的样子,是刚刚送我上车的保安先生:“小姐,你掉了钥匙。”

人家助人为乐,我却第一个想到自己的安全问题:“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他很为难地摸摸头:“哎呀,怎么跟你解释呢。”

还是解释了一下:“我闻着你在空气中留下的味道,就知道你到哪里了。”

我听得不耐,轻蔑地看着他,冷冷说:“敢跟踪就要敢承认,闻着味道来的?你当你自己是一条狗吗?还要是一条品种很好的狗。”

话出口我立刻感到后悔,毕竟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他还扶我上了一下车。但随即就把心肠硬起来。往后退了一步,手抓紧门把手,只要他脸色稍微有点不对,就立刻大力关门。

谁知他若无其事地耸耸肩,说:“如果我是条狗的话,我担保品种一定是很好的。”

把钥匙抛过来,我一把抓住,听他笑嘻嘻地说:“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是可以很神奇的啊,比如说你丢了钥匙,却这么快就进了房间。”

他歪着头对我看了看,神色那么温柔,可是又那么锐利。仿佛对我有可能的一切解释或抢白,都已了然于胸。摇摇手,回身便走了。他走路的姿态和任何人都不一样,像对这世上一切都无所用心。

不错,我丢了钥匙,却那么快就进了房间。看看手表,前后相隔不过十分钟。

对于一个单身居住的人来说,无论是撬锁,爬阳台,还是去摸把消防斧来劈门。

十分钟都不算够。

为什么我们需要伴侣,因为凡人都有可能丢钥匙。

但我没有伴侣。门锁完好。

倘若说我喝醉之后可以从某位邻居家爬回自己阳台。那我的工作应当是去当消防员,而且专门灭八十楼以上的火。

所以,容我问一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对人生的疑问很多,无论多么特别的问题也要排队等待解决。这个习惯是好是坏,难以判断。幸好我长年失眠,有许多时间消化那些林林总总。

但这一夜,全世界隐退于舞台之外,即便神鬼都无法夺去其戏份,独自在聚焦灯下对我凝望的。

是那个人。

有时候我们的痛苦之所以无法解决,是因为那个人总是那个人,或只是那个人。

其他人不能变身成为他。他亦不能在其他任何人身上附着。

否则代替品何其多,弱水三千,有什么必要为一滴水生生死死。

我四年前遇到本,因彼时极流行练习瑜伽。

就我来说,瑜伽对我有什么好处可言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身边的人都去凑这个热闹,因此这个热闹就成为我生活中的主题。

第一天上课,教室外站一个男子,手里挽一件女式的小外套,靠在门上,应该扮演的虔诚等候恋人的角色,却肆无忌惮对每个经过的女孩子行注目礼。

看到我的时候,眼睛一亮。

我永远记得那天的装束,黑色与大红搭配张扬。化了张牙舞爪的妆。匆匆进更衣

我永远都记得那点光芒,像流星忽然爆裂在我的头顶。

他擦身而过,他在我耳边轻轻说:“锁骨真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