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夫站在床脚,而门口又多了一样东西。

是一条白色,巨大的狗。

我们在邻居左蒙家里见过的那条狗。

身为一条狗,却活灵活现地带着对人世的厌倦与不屑神情,仿佛它走过的桥比人们走过的路多,它吃过的骨头比人们吃过的米多。

它轻捷地走进来,对地上的尸体视若无睹,径直到床边,在我腿边转来转去,转了两圈,昂头看了看艾云,艾云身体颤抖,紧紧缩到我的怀中,手指冰凉。

白色大狗看了一阵,似乎轻轻摇摇头,走回杰夫身边,在他脚上摩擦了几下,杰夫低头抚摸它的背,两人似乎是旧识在打招呼,然后,这只突如其来的狗,又突如其来地走了。

我有不祥的预感,不知所为何来,下意识抱住艾云,与她脸贴着脸。

她有我熟悉的淡淡香味,与任何一种香水都不同,更清澈迷人,贯穿我们耳鬓厮磨的记忆。

她还有光洁细腻的皮肤。

光洁细腻?

我的脸上,传来奇异的粗糙摩擦感,冰冷,坚硬。

我转过头,迎面遇到艾云充满悲伤绝望的眼神,还有她的脸上,黑色印记正从脖子下面一路蔓延上来,缓慢但毫不停顿,已经覆盖了她的脸颊,正向眉骨和发线延伸而去。

我大叫一声,捧着她的脸,用手摩擦,妄图将那印记像污迹一般撕扯下来,但无论我怎么努力,事实证明都是徒劳。

艾云的脸上覆盖着那黑色金属制成的面具,只留下一双眼睛,美丽熟悉依旧。

我把她放下,回身扑到杰夫面前,他垂手站在那里,默默看着眼前的一切。

双膝跪下,我举高双手像面对神灵:“帮帮她,我知道你可以,帮帮她。”

等待他回应的这一瞬间和我的一生一世一样长。

我脑海里忽然闪现过成年后重逢艾云的场面。

她孤身一人,带着简单的包裹,在某一个黄昏,找到我当差的警局。

说父母已经在国外逝世,她回来,剩下唯一的亲人,就是和她青梅竹马的我。

当时是秋天,她穿一件卡其色的风衣,站在警局门口的人行道上,对我微笑,眉间却布着淡淡忧郁之色,不复有记忆中那个奔跑于操场上的女孩子,无邪的光明。

但我此生的注定,大概就是和她相伴,所以一切顺理成章。

结婚,虽然一直尝试,却没有孩子。

她身体不算特别好,所以我任由她不出去工作,在家里呆着。

为了让她过更好的生活,我拼命努力。

许多不愿意做的事情,为了她,仍然硬着头皮去做了。

一开始陷进做坏人的泥潭里,就很难再挣扎开,于是一路沉浸下去。

渐渐忘记自己的初衷,不过是多赚一点钱让两个人更舒服。

杰夫扶起我。

他说,对不起,我无能为力。

时候已经到了。

我不明白什么叫做时候到了,我只会不死心的,反反复复的祈求。

回过身去,把艾云抱下床来,因为慌乱我脚都软了,两个人差点滚到地上,她的家常衣服掀起来,我看到她身上密密麻麻那黑色的印记,已经占领了每一个曾经无瑕的角落。

她现在躺在我怀里,完完全全变成黑色包裹的木乃伊。

我忍不住大声号叫,狼一般撕心裂肺。

艾云这时候伸出手来,在我脸上轻轻抚摸。

她手上还残存着原来的肌肤,感觉如此熟悉。

“不要这样,亲爱的,不要这样。”

我忍不住流泪:“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艾云轻轻合上眼,再张开,说:“我很高兴。”

她眼里有温柔的爱情,深深的留恋。

但又一次合上之后,就永远没有睁开。

这句话叫我大惑不解,但我再也没有让她细细对我说明的机会。

那只白色大狗去而复来,身后跟随着它的主人。左蒙。

还是那副初出丛林的猛兽模样。

相比起来,他们家的宠物表情比主人还要多一些。

大狗仍然是径直来到艾云身边,脚爪搭上她的头顶,神态庄严,我狂怒地试图赶开它,但突然之间,浑身动弹不得。

它的脚爪也是白色的,一点杂质都没有掺杂,我定睛看,注意到它的爪子并没有接触到艾云的头顶。

悬空大概两三厘米,微微蜷着。

它作势如此,大概十数秒钟之后,一团透明的东西从艾云的头顶一点点挤出来,像一个杏子那么大小,蚕虫破茧般脱出来,浮在空中,停留一刻,簌簌抖了几下,刺溜被吸进去了大狗的脚爪心。

它看了看脚掌,确定没什么残留,便放下爪子,掉头回到左蒙的身边,伫立不动。

左蒙欠欠身,对杰夫告别:“我走了。”

杰夫表情很无奈:“不能改变吗。”

左蒙有点抱歉:“对不起,我知道你想帮助他们,但是交易就是交易,我们都尽力了。”

他再欠欠身,和白色大狗一起走到窗边,双双跳了出去,在夜空中两个身体像刻在夜空中的剪影,但是一闪就消失了。

而我怀里的艾云,彻底闭上了眼睛。

我整个人生幻灭成一团泡影。

艾云过世后,时间过得特别地久,每一天都被划分成无数小的刻度,每一个刻度都有一百万英里那么长。

最初的一个礼拜,我什么都做不了,躺在床上眼看天花板,那里有一个弹孔,提醒那天发生的点点滴滴,都刻在我眼帘里。

艾云被葬在公墓,去火化的时候身体轻得像一根羽毛。

我做这一行,见到过无数死人,死人都很沉重,活着时一个人抬得动的,死了要四个人抬才行。

但是她很轻,我单手就抱起来。

杰夫自作主张,搬进来和我同住,端茶送水,我数日数夜不能饮食,他亲自下厨,做出来的小菜居然十分美味,我再不想吃,都忍不住吃了几口,从濒死的状态里捡回一条命来。

能够走动的时候,我去办理辞职手续,上司不准,只调职处理,给我一个月长假。

三哥转到我的位子上来,对那一颗自选方向射出的子弹,他估计一样心有余悸,因此大家很有默契,对雷动天和另两个警队同事之死都以意外处理。

期间我一直苦苦追问杰夫,到底在艾云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他缄口不言,只说要我好好生活,尽管从我们两人的神色看,这话都说得有点勉为其难。

到假期的最后一个晚上,我走进杰夫的房间,他正在专心致志翻看一本十六开的笔记本,听见我进来,向我笑一笑,合上本子。

我注意到那个本子的白色皮质封面上写着病例记录四个字,就问:“艾云的病例你有记录吗。”

他点点头,把本子递给我,正翻在写着艾云名字的那一页。

这举动大出乎我意料,我本来想循循善诱,步步为营,看有没有可能从他口中套出一点什么信息。

病例很简单,像一本懒鬼写的日记,简单表明日期而已,字迹却很规矩,有如打印,没有任何个人化的痕迹。

第一个日期就叫我大吃了一惊。

那是十八年前。

十八年前我还没有毕业,正处于艰苦的结业训练和考核期间。

与艾云失散已经经年,尽管时常想起,但浓烈的渴望也正在渐渐淡漠。

“你那个时候就在当心理医生?”我问杰夫。阁下到底贵庚,真是驻颜有术啊。

他摇摇头:“不,这是八苦交易司的记录。”

我再次翻看封面:“明明是病例。”

“和八苦交易司打交道的,大概都有点毛病吧。”他刻意说得随便,大概是怕伤我的心。相处久了,我发觉他习惯于处处照顾别人的感受,到了没有原则的地步。

我沉默,百感交集,早有预感艾云一定和八苦交易司有过瓜葛,但事情用这样轻描淡写的方式揭破反而更难令我接受。

艾云名字下的记录不多,寥寥几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