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我有的是。”孤儿咕哝了一句,拿了件刺了锈的棕色皮披风出来。

像她这样在地球和塔撒大陆间穿梭的人,有了这披风,就可以遮盖住里面穿的衣服,保护自己不会因奇装异服而被注目。

弟弟曾经警告过她,不许穿塔撒大陆的衣服回地球,不然他就自杀。因为那边的衣服是有一点点暴露,他绝不能允许姐姐被他的朋友看到身体的重要部位,那样他会尴尬,既而自尊受伤。

用塔撒大陆的话来说,这孩子倔得没法,就像生铁,实在欠打!可是,谁让这个弟弟这么贴心又能干呢?为了她以后的幸福生活,还是忍了吧!

“那些全是你的奴隶好不好?不能算你的男人,除非你把他们收了房,不过你又不肯。”妹妹语气懊恼的耸耸肩,“为什么我们家就你一个人有魔力,就你能穿越,我和哥就不行。不然的话——”

“为什么你和你哥这么漂亮高挑,我就和缩了水一样,还长得还这么安全呢?”孤儿对比了一下自己一六三,而妹妹一七六的身高,无奈地道,“这就叫遗传,我还想和你们换换哩。这种事,你去问爸好了。”

“爸死了。”妹妹飞快地说。

孤儿皱起眉,不禁有点发怒,“他没死,我说了很多次了。他只是――失踪了。”

无意中触到这种禁忌话题,姐妹俩都静默了一会儿,直到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在高喊,“小立,我禁止你再和姐顶嘴,不然我打死你。”

小立闻言立即一跳三尺高,摩拳擦掌的去和哥哥吵嘴,似乎还有点兴奋。

孤儿叹了口气,无奈的跟在后面。

他们的家坐落在繁华都市中一栋高级公寓内,这大厦有十八层,他们住在顶层,三室两厅,父亲常开玩笑说,这是十八层地狱,他们一家子全是恶魔。

感谢父亲给他们带来了舒适的生活,虽然母亲在生弟弟妹妹时难产而死,但他们一家四口还是很快乐的,直到七年前父亲失踪。

那一年,她二十岁,她的那对孪生弟妹才十三岁。

好在父亲留下了一笔钱和一封信,那笔钱足够支撑到弟弟妹妹大学毕业,而那封信开启了只有她才遗传到的魔力,也揭开了她的古怪使命之旅。

不过,从十三岁就管家的弟弟在开始时不太会统筹钱财,又经常纵容她这个姐姐买些稀奇古怪的没用玩意儿,所以在他们交了大学第一年学费的时候,家里已经没有存款,日常生活要靠她淘宝小店的收入来维持。

其实说到这个就惭愧了,她的淘宝小店经营不善,所以生意清淡,赚的钱仅够支付家里的水、电、燃气、电话、上网等零碎费用,吃饭、穿衣、娱乐和诸多奢侈项目全靠弟弟妹妹勤工俭学,弟弟做健身教练,妹妹做平面模特来支付。

不得不说,这是两份赚钱大大滴工作,弟弟还好歹要流点汗水,妹妹干脆摆摆样子就能赚钱。

而她则幸福的在家做宅女,而且宅得彻底,衣服中大多是睡衣,男人全是网上认识的,从不见面,爱情是书里的,人生目标在游戏中实现。

当然这只是她的一半生活,另一半的她却在塔撒大陆混得风生水起――这边她是平凡普通、身无分文的贫穷的小女子,那边她是十大家族中盈禄家族的大当家,声名鹊起,当地人普遍称为盈禄伯爵小姐的大金主;这边没有一个男人给她送过花,那边她的追求者比苍蝇都多,还有几个为此决斗而送了命;这边她是甩手大掌柜,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被弟弟照顾得无微不至,那边则有一大族的人要她负责保护身家性命,事无巨细都要拿主意。

七年来,她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有时候感觉相当分裂,需要不断的适应角色。后来她干脆把那边的生活想像成一个实境模拟游戏,这样就好多了。

不过,她还是分不清更爱哪边的生活,在地球,安逸舒适,在塔撒大陆,新鲜刺激。但无论如何,父亲交给她的使命还没有完成,而她绝对绝对不能逃避。

“我连咱们这个姓氏也不喜欢。”厨房传来小立的声音,“多古怪啊,居然姓孤,为什么不姓独孤,好歹和隋文帝杨坚的老婆搭上点关系。再看爸给咱们三姐弟起的名子,孤儿、孤独、孤立,难听死了,好像一辈子都隔绝在人类社会之外似的。”

小独笑了一声,“爸还不是一样,叫什么孤家寡人,你听说过姓孤,叫家寡人的吗?真不明白当初妈怎么会嫁给他。”

小立闻听,叽叽嘎嘎的笑了起来。

好了,他们两个已经和谐了。他们是孪生,照理说,没有比他们更亲近的人了,可是这两个天天吵得鸡飞狗跳,不过吵过之后能立即合好,似乎没吵过一样,这大小也算奇迹。

“小立,有人买了魔晶戒指,你帮忙发一下货。”孤儿深吸了一口气,把烦恼全扔在脑后,以迷糊且快乐的姐姐形象出现在弟妹面前。

魔晶首饰系列,是以她从塔撒大陆上带回的魔晶碎片制成的。在店上说,是她纯手工制造,其实她连缝一粒钮扣都不会,全是小立做的。

小立为人豪放开朗,可偏偏手巧得很,就好像弟弟小独长相和行为极为男人,身材好得冒泡,可是却有副居家男人的心肠,把她和小立照顾得妥帖周到。她常想弟弟属于那种绝种好男人,无论谁做她的弟妹,一定是前世做过大善人修来的。

“哦,那种魔晶首饰卖得很好哦,如果你肯多弄点魔晶来,我能设计出更多花样。姐,你的淘宝店就有名了,你也发财啦。”小立丢了一枚樱桃在嘴里,笑眯眯的。

“两边的东西不能随意带太多,不然会有麻烦的,不然我们贩钻石多好,那边多的是。”孤儿道,然后双重标准的指指饭盒,“小独,给我多带点菜,方便面也行,实在受不了那边的大块烤肉,那对牙齿的要求太高了,每回都嚼得我腮邦子疼。”

“早准备好了。”孤独拿起大号军用背包,一边说一边把瓶瓶罐罐装进去,“凉拌菜放在真空盒子里,免得水分流失,调料我帮你调好了,放在瓶子里,你一次不要放太多。这是我给你做的盒饭、紫菜包饭,还有一点咸菜,上回你不是说吃肉太油腻吗?这一包是日常药品,不要乱喝水,否则会拉肚子。还有毛巾,不要和那些野人混用,说不定有寄生虫。哦,这边是小猪要吃的狗粮。”

听到这个名子,厨房桌子下一只棕色的、毛茸茸的小狗抬起黑亮的眼睛看了看,然后又趴下继续睡。

没错,这是孤儿的那只飞天猪,会魔法的宠物。不过当它和孤儿来到这边的时候,总是变成小狗的模样,除了背上那条贯穿头尾的黑毛不变。

毕竟一家人养一只狗是正常的,如果是一只粉红色的猪——

“小独,盈禄家是大陆首富,我在那边是公主般的待遇,过得很奢侈,我只是不喜欢吃太多肉。”孤儿摸摸她身体强健,略有点大男子主义,却比母亲还关心她的弟弟,“所以,你只要帮我多带蔬菜,再带一些药品就好了,不用那么麻烦。”

“怕什么,反正有奴隶帮你背。”小独耸了耸肩,神情和小立一模一样,“爸常说,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难,爸不在了,我不管你们两个,谁管?”

此时,背包已经全放满了,他又拿起旁边一个足有五十斤重的背包,“这回我买的是散装巧克力,价钱比较便宜,反正你是拿去喂龙,这好比茉莉化喂牛,它又尝不出好坏,数量足够就好。”说着,他抬头看了一下钟表,然后颓然道:“总说提前,又晚了,还得爬墙。”

小立暴发出一阵大笑,率先出门去按电梯,小独提着两个超大的背包,肩背上肌肉虬张,孤儿则跟在最后,深深看了一眼自己的家,锁上了房门。

这里才是她的家。

〓〓〓〓〓〓

注:

1,当当就是男*隶的简称,灵感来自电影《千机变――花都大战》,电影中把男奴称为“铃铛”,本书中的奴隶都是战争奴隶或者监狱里的罪犯,所以称为“当当”。

2,塔撒大陆除了十大家族及其他们的属民外,还有一种人叫“零人”,是指生活在最底层的,没有家族归属的人民,也包括血统不纯的贵族子弟。他们人数最为众多,但是地位低下,生活困苦。

另,今天会更新三章,这一章字数也不少,3500哦。请大家收藏支持。谢谢。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四章 游乐场可以穿越

游乐场环一座不知名的小青山而建,离市中心并不远,夏天的时候晚上十点关门,但是八点钟就不售票了。冬天的时候,会整体提前两个小时。

现在是夏天,而且早就过了八点,所以孤氏三姐弟坐出租车绕到游乐场偏僻的后门。好在七年来总是错过时间,所以三人轻车熟路的借着一棵大树翻过高大的围墙,进入了游乐场,只是在搬运那两大包东西时费了点力。

“姐你不能带过来一个奴隶吗?”小立抱着较小的包,气喘吁吁地问。

“这个问题你问好多次了,怎么记不住,未老先衰啊。”小独抢先答。

“可是小猪可以。”

“她是魔兽,也是有魔力的。”

“但是塔撒大陆其他有魔力的人和兽就过不来。”

“那一定是有原因的,你根本无法理解。”

“你到理解,说来听听?”

“再说我揍你!”

两个人又吵起来了,孤儿只好端出姐姐的架子来喝止。

唉,她真不愿意走在这一对高大漂亮的弟妹中间,衬得她像一只灰溜溜的小耗子,每当这个时候,她就很乐于穿越到异世界去,不过她至今无法明白,那个穿越之地为什么会在游乐场的鬼域迷宫内。

鬼域迷宫是一个地陷式的小型迷宫,利用自然的山势建在挖空的山腹中,黑暗的、弯曲迂回的小道两侧布置了一些中国传统故事中、地狱里的可怕人物,加上突然会跳出的电子的自动音效和灯光,完全是用来吓吓小朋友的,不过真正的十六岁以下的小朋友不能进入。

好在地宫有一个入口、两个出口,否则在入口处负责收票的阿姨会很疑惑,为什么每个月圆之夜都有三个年轻人进入,出来的时候却只有两个人。也幸好游乐场内有纪念品和超大的毛公仔卖,否则拎着大包小包的三个人真会受到特别怀疑。

而在鬼域迷宫内有一条岔路,走到尽头会发现此路不通。

据说是当初修建迷宫的时候,本来设计这边有个弯角,可惜在修建过程中遇到了一块超硬的巨石,无论如何也打不通,最后还不知道弄坏了什么地层,连地下水都冒出来了,于是只得改道。

结果这里成了一个死角,因为地面上总冒着奇怪的浅水,通道尽头也有水滴不断滴落,而后顺着山缝流走,所以从地貌上看,和《大话西游》中的水帘洞差不多。

走到迷宫入口,孤儿不禁停下脚步,抬头望望。

农历十五日的圆月挂在天空,清辉遍洒,有一种让人心头软软的美丽,而不知为什么,今天的月亮好像特别贴近似的,给人如梦似幻又有些妖异的感觉。

这感觉让她想起在鬼影森林中挖出的那个冰封骑士,那天她带着奴隶逃跑的时候,幻鬼并没有追击他们,但那晚在森林边缘居住的农民都听到了幻鬼似喜似怒的咆哮,也不知道是欢呼那名骑士解开封印,还是扑过去撕咬攻击了。

孤儿很不希望是第二种,因为那名骑士从惯例上讲是属于她的奴隶,尽管她现在不能把他关起来,然后再卖出高价,但至少算是隐形财产,将来有无数把他收服的可能,所以当然不想凭白无故的损失。

说起来她的挖宝的行动已经算是一次失败的投资了,在这种情况下当然能捞一点就捞一点,想来那个骑士也许能值不少钱,也许会突破她贩奴以来的价钱纪录。

说句不恰当的比喻,所谓贼不走空,如果一次行动一点东西没得到,会影响她以后的运气。

她可是一个背负重大使命的人,除了努力,运气也很重要。

那天从鬼影森林逃出后,正好是月圆之夜,是她从塔撒大陆回家的日子,如果错过了那一次午夜的穿越,她就要等下一个月。所以她来不及管冰封骑士的事,匆匆忙忙赶回了家。

其实弟弟妹妹的自我生活能力非常强,她这个当姐姐才是实际上的累赘,但是如果不能每隔一个月就看看他们,她心里就放不下。母亲不在了,从实质和精神上来讲,她应该代替母亲的角色,何况这对孪生兄妹的生活中从没有过母亲。

至于那个冰封骑士,她那个没有顺服的奴隶――他被封印在冰里,被埋在地里都没死,想必过一段时间也不会出什么事,她慢慢再想办法收回自己的“财产”好了。

“现在对一下时间。”走到迷宫死角的时候,像往常一样,由小独协调姐弟三人的时间,因为孤儿穿越必须在月圆之夜的晚上零点,前后不能错过十秒,所以在时间上要力求精确。

之后的两、三个小时,姐弟三人就只能站在洞里聊天、等待,不过他们也不能快十二点才过来,因为就算他们买的是三张全年通票,但迷宫的入口一锁门,他们照样进不来。

孤儿曾一度担心被清场的管理员发现姐弟三人躲在这儿,但自从游乐场建成七年,也是孤儿的穿越活动持续七年来,他们一直没被发现过。

也许是因为游乐场怕游客有危险,在迷宫各处都设有监视器,工作人员在监控室观察各地段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亲自巡逻。而这边是死角,就算有人闯入也会立即离开,所以并没有装监控仪器。

七年的时间,来回穿越了八十几次了,孤儿早就习以为常,只有小独还是会每次担心。

而就在接近午夜十二点的那一刻,她面对不断有水渗漏的那面光滑的石壁,双手手掌轻轻抚过,口中默念咒语,就见那块坚硬到建游乐场时无法施工打通的石头,慢慢散发出由青到白的光芒,最后变成水银般的颜色,石面波动,有如一池月光下的春水。

“我走了,你们两个不许吵架。”她嘱咐,之后在小独的帮助下,奋力扯住两个背包,差点绊了一个跟头,之后一步迈进了那扇水门。

时间刚刚好。

十秒钟,石壁又恢复了原样。

小立摸摸坚硬湿冷的石头,喃喃地道:“奇怪的世界。”

“你说哪一边奇怪?”小独问。

“两边都奇怪,虽然那边的样子我不知道。”小立习惯性的耸耸肩,“记得吗?我们曾经试验过好多次,就算这石头变成直立着的水池样,当我们试图跨过去时,也是会撞上石头,唯有姐姐可以通过。不过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来回奔波?”

“姐一定有理由。”小独叹了口气,“只是她不说罢了。其实我应该承当责任的,我是家里唯一的男人,可惜我没有魔力,但愿姐在那边平安。”

“放心啦。”小立拍拍哥哥的肩,“姐看着迷迷糊糊的,认真起来可精了,不然怎么会用短短的七年时间,就把一个孱弱的盈禄家族治理成塔撒大陆的首富家族?”

兄妹俩一边说一边走,只留下那面冰冷的石壁,和已经进入异世界的姐姐孤儿。

……………………………………………………

……………………………………………………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这书想冲榜,所以更新的第三章放在12点后,如果大家睡得晚,看了这章,希望能把推荐票投给我。当然如果睡得早,那么明天早上投给我,我一样感激。

另外,我在作品相关中发了一个十大家族的内容,大家算一下自己是哪个家族的,要知道本书的设定就是十大家族。但是如果所属的家族不够好,甚至是反派,不能不开心哦,一切要服从情节安排。

谢谢。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五章 迎宾龙

从幽冷潮湿的石洞,一步就踏入铺满厚厚长叶草的深坑,孤儿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之后把沉重的背包扔下,裹紧了披风。

她在等“迎宾先生”来减轻她的负重,之后送她回到盈禄家的城堡。

盈禄家的领地在“飞轮海”中心的一个孤岛之上,这也就是盈禄家在武力匮乏的情况下,还没有被其他家族灭掉的原因。这海倒算不得天堑,因为一贯风平浪静,景色还很优美,说是旅游胜地还差不多,不过塔撒大陆上的人不惯行船走水路,骑龙进犯的话又有点劳师动众了。

在其他家族的眼里,盈禄家族不值得征讨,因为这家族的人不过是一群胆小谨慎的生意人,要钱的话开口就好,他们不敢不给。飞轮海的地理位置在战略上也不是要冲之地,孤悬一地,抢来也没什么大的作用,还落个侵略的名声。

再者,盈禄族人都是制作奢侈品和工艺品的高手,如果这一族人被消灭,大陆上的生活只怕单调好多。

这倒应了老子的一句话,大致的意思是没有用的树木容易保住生命,用孤儿的话来说:就是废柴活得长吧。

昂――昂――

两声熟悉的号叫声传来,在这月色凄清的夜晚听着怪瘆人的,可孤儿脸上却露出了笑容,因为她的“迎宾先生”来了。和往常一样,她站在这深坑里不过三分钟,它就会出现。

它是一条龙,据说是能喷火的火龙,虽然孤儿从没看它喷过。不过它体形格外宠大,起飞时,翅膀扇动卷起的气流堪比运输直升机,在陆地上飞,体重轻一点的人不敢靠近,在海上飞的时候能把海浪扇起好高,就连它走几步路,小点的石头都给它震得乱滚。

人们都怕它,因为它是一条巨龙,和大陆上其他被训练为飞龙骑的龙不一样,人们总是惧怕庞大的东西。不过孤儿不怕,倒不是她胆子特别大,是因为这条龙还在龙蛋状态时,她就认识它了。

说是认识,其实不过是七年前她第一次穿越,就落到了这个深坑中,这里原本是一个荒弃的龙窝,不知道为什么龙妈妈离开时扔掉了这只龙蛋。

龙蛋是与众不同的橙色,蛋壳上布满鳞片,像一个表面粗糙的巨大桔子,诱人而鲜艳,孤儿穿越时恰巧坐在龙蛋上,当时龙才啄破蛋壳,她一屁股坐到了小龙的脑袋上。

当她摔倒在地并能够使眼神聚焦时,小龙湿漉漉的大脑袋和黑溜溜的大眼睛把她吓个半死。

为了拉关系,为了不被吃掉,她把自己带的巧克力给了龙吃,但拒绝所谓的稚鸟心理,拒绝当这小龙的干妈,只是为它起了个名子叫小蛇。

因为依照中国的传统说法,小龙等于蛇。

小蛇的生命力顽强到令人发指,仅靠本能的寻找食物,和孤儿偶尔给它送一点残羹剩饭就长成了庞然大物,也不知道它是怎么长的。不过因为孤儿的穿越比较定向定时,每回都落在它的窝里,又每回给它带回几十斤巧克力,所以小蛇现在为孤儿服务,也算孤儿的半个魔宠。

“小蛇,你是一头恶龙,别总傻了巴几的。”看到小蛇摇动大尾巴,把周围的石头击得粉碎,孤儿不禁教导道,“人家都怕你,哪知道你是迎宾龙,见谁都开心。”

孤儿拍了拍巧克力袋子,然后打了个向下的手势,那是她看驯大象节目中学到的。只见小蛇开开心心的跪伏在地,让孤儿和小猪爬上它宽大粗糙的背,然后又衔起孤儿的两个背包,动作熟练极了,可见经常这么做,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

孤儿从不坐小猪横渡飞轮海,虽然这海虽然风平浪静,更像个避风港似的地方,但毕竟也是海,孤儿怕小猪这种不牢靠的东西把她摔到海里。

再说了,明天一早要启程去自由贸易城邦参加当当拍卖大会,路上要走三天。一般情况下,皮特大管家会带着奴隶先行一步,她则骑着龙舒舒服服的飞过去,只要半天时间就行。

小猪没有飞行的耐久力,除了携带方便,没有其他优点。小蛇就不同了,不仅可以长途飞行,到了拍卖地点,还可以帮助孤儿向买家展示奴隶的素质。孤儿之所以平常带着小猪而不是小蛇,只是因为小猪吃得少点,可以省钱,但关键时刻还是得小蛇出场。

小蛇极其善良,或者说是脑残,但是它有一个非常恶劣的毛病,喜欢叼了东西甩出去。它觉得这是游戏,可是附近家里养着魔宠或者幼龙的人家都特别恨它。

人家如果带着自己的幼龙或者魔宠出行,一定会小心避开它,因为只要让它看到,它就一定会冲过去,兴奋地叼着人家宝贝的后颈,远远的甩出去,才不管对方落地时会不会摔断了腿,撞碎了脑袋。

做为小蛇的监护人,孤儿不知道接到了多少告状,后来她干脆废物利用,即让小蛇甩个过瘾,又帮助了自己的事业。

她虽然什么生意都做,是钱就会赚,但最主要的营生之一是贩卖战争奴隶。那都是各大家族,他们称之为各大国家之间互相征伐的所造成的“剩余价值”。这些奴隶原本是骑士、士兵、加入部队的农民、或者是监狱的罪犯,当然,他们也都是男人。

贩卖奴隶和贩卖牲口是一样的,一般人都会挑聪明强壮的买,有时还会拍卖出很高的价钱,但是所有这些素质除了从外观上判断,其他全是口说无凭,所以孤儿想到了个绝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