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华本是玩笑话,都想好了说辞,好在亦笙否认之后来取笑取笑她。
却不想亦笙一张俏脸更红,却是大大方方的承认,虽然声音不大,却足以让婉华听清,“是呀,我就是喜欢他,很喜欢呢。”
她没有一般女孩子的忸怩,这样一说,倒让婉华原先想好的那些说辞统统都用不上了,婉华好奇得要死,“到底这纪桓是不是长了三头六臂,怎么就让你这么死心塌地的?”
亦笙因着脸红,越发的显得明艳动人,还是带着那样甜蜜的微笑,轻轻道:“他没有三头六臂,可是他肯听我哭。”
哭?婉华诧异,这个被盛伯伯宠得无法无天,要月亮不给星星的小公主会说这样的话?
而亦笙显然不愿意多讲,嬉皮笑脸又带了一半认真的拉了婉华起来,“船快靠岸了,我们进去拿行李吧,这下我可放心了,我先坦白了,你就不会来和我争纪桓哥哥了,呵呵。”
听她这样半开玩笑半是落落大方的说出来,婉华笑骂,“小东西,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拿他当宝呀,姑娘我才不稀罕呢!”
在两人笑闹这当口,“波尔多”号邮轮渐渐停靠在了港口,大件的行李有宋家随行的两个伙计看顾着,亦笙和宋家父女均是一人只提了一个随身的箱子,便准备下船。
而甲板的另一侧,排在后方提着简单行李箱的牟允恩发现了亦笙,眼前一亮,正想挤过人群上前去和她打个招呼,却见女孩子忽然如轻盈的蝶一样奋力在在人群中开始飞舞,不一会便已经飞下了旋梯,飞入一个英俊的富家少爷怀中。
允恩垂了眼角,心底一黯,却忽而听到身旁邓晖冷静当中带着严厉的话语,“我原来以为不过是在船上的几天时间,也就由着你了,怎么,到了现在,你还没清醒吗牟允恩?”
允恩没有说话,邓晖是他在重庆留法勤工俭学预备学校的同学,年纪比他们大很多,也是他们这一批赴法勤工俭学17名学生中的带队,于他来说,亦师亦友。
见他不说话,邓晖又道:“你是我们这一批人里面年纪最小却是最聪明的一个,我对你的期望很高,允恩,我们来法国是为了寻找救国的出路的,你不应该沉溺于美色。那两个女的,一看就是资本家的小姐,而一位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者,他的双眼应该一直盯在受剥削、受压迫的工人阶级身上,你明不明白?”
允恩只觉得内心一阵羞愧,不自觉的想起前两日在船上与亦笙相谈甚欢的情景。
可是,真是是相谈甚欢吗?允恩苦笑了下。
是的,他无疑是被这个女孩子的聪明和学识所吸引的,然而他也清清楚楚的知道,她与他的差别究竟有多大。
在他情绪激昂甚至是刻意的想要感染她,一遍一遍给她讲他的主义他的理想的时候,就连宋婉华的面容上面都开始闪现光彩,而亦笙眼中,除了有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对自己不熟悉的事物本能的些微好奇之外,便什么也没有了,那是一种事不关己的分分明明的平淡,只是出于良好的教养,她愿意听他说下去。
其实早在那一刻,允恩就已经明白自己和亦笙不是一种人,也绝不会走到一块去,然而,终究是还年轻,还心存幻想,还在贪恋。
现如今,邓晖的一席话将一切摆上了台面,逼着他不得不去面对,去割舍,去做一个了断。
允恩强迫自己转开视线,“我明白,放心吧,我知道以后该怎么做。”
邓晖眼中现出欣慰,他太清楚牟允恩的自制力和爱国的热情了,他也欣赏他的聪明和才干,所以才会选择趁早将一切点破,快刀斩乱麻。
他看着牟允恩,语重心长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允恩,我是为你好,学校给我们提供旅费不容易,我们都要让它变得值得——一起努力吧,不要辜负了云松校长的期望。”
上卷 第九回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
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
十五始展眉,愿同尘与灰。
常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
十六君远行,瞿塘滟滪堆。
五月不可触,猿声天上哀。
门前迟行迹,一一生绿苔。
苔深不能扫,落叶秋风早。
八月蝴蝶黄,双飞西园草。
感此伤妾心,坐愁红颜老。
早晚下三巴,预将书报家。
相迎不道远,直至长风沙。
《长干行》,这是亦笙学的第一首古诗,不是家中请的私塾先生所教授,而是由父亲亲自一句一句细细讲解。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父亲说,这是这世间最美好的情感,也是他与母亲之间的故事。
那时的她,似懂非懂,看着父亲问道,是不是就像我和纪桓哥哥一样?
父亲一愣,随即呵呵大笑,只道是“吾家有女初长成”,却终究也没有给她那个答案。
后来她知道,这也是母亲最爱的一首诗,在母亲留给她的日记本里,无数次的出现过这些美丽的句子。
纪桓看完手里的帐本,转头去看身边坐着的这个神游太虚的小姑娘,几年不见,记忆中圆圆的小脸已经变成了瓜子脸,也长高了许多,不由得微笑,“我走的时候你还不到我的胸口,现在都这么大了。”
亦笙回过神来,见他忙完了,神气活现的开口道:“当然了。”
一面又把他披到自己身上的西装外套拉下,美滋滋的问纪桓,“我好看吗?”
纪桓看着秀雅的洋装衬托下,美丽得如画一样的少女,却只是微微一笑,“你不冷吗?那外套是不是可以还我?”
刚好一阵风过,亦笙打了个哆嗦,悻悻的重新把外套披上,在心里暗骂自己,真是现世报,那天在船上还笑那个小姐死要面子撑了把伞出来配衣服,自己今天还不是一样,就为了让他第一眼可以看见最漂亮的自己,穿了那么薄的裙子,都快冻死了,偏偏那人一点风情也不解。
“以后自己一个人住,怕不怕?”纪桓倾过身子,摇起她那一侧的车窗,问。
亦笙因为刚才失败的服装秀,扁了扁嘴,没好气的道:“我在墨梯的时候还不是自己一个人,我好多时候都是自己一个人,早就习惯了,有什么可怕的?”
本是赌气的话语,说到后面毕竟触碰到自己的伤心事,于是便不说话了,偏过头去看车窗外的街景。
纪桓静静看她片刻,放下手中的帐本,伸手将她扳过来,“想哭就哭吧。”
他自然知道亦笙念墨梯女校时早已经习惯了寄宿生活,可那毕竟是在自己的国家,与独自离乡背井来到异国他乡是不一样的,而这也是她第一次离开几乎视之为一切的父亲,几年之内不得相见。
亦笙把头扭开,固执的盯着窗外,“谁说我要哭了。”
倔强的神情,让纪桓恍惚间又见到了当年那个抱着被药死的小狗,伤心欲绝,却偏偏一直笑着的小亦笙。
“纪桓哥哥,小白死了,它一直在吐血,我知道它是被音姨药死的。”
那时的他,看着一身血迹的她,死死抱着已经僵硬的小白狗,对他凄然笑着。
他没有试图抢下她手中的死狗,他只是静静走到她身边陪她一道坐下。
“音姨一直嫌它吵,可是小白很乖的,从来不乱叫,我知道音姨是因为不喜欢我,是我害了它,我不该把它带回家来的,可是它那么可怜,和我一样,都没有妈妈。”
他太熟悉这样的绝望了,而她显然还太小,还没有学会怎样去应付,于是他明白她现在所需要的,只是倾诉和陪伴。
“我看见巧兰出来的时候就该想到了的,还是我太笨了。我跟小白说,既然我保护不了你,那我帮你报仇好不好,我也去买药来药她。”
他并没有因为女孩子惊世骇俗的话语而有丝毫的厌恶或者震惊,他只是静静的看着这个小姑娘,一直笑一直笑。
“可是不可以,因为音姨死了爸爸会难过的,我不想爸爸像我现在这样,所以不可以,小白,对不起,我什么都没有办法为你做。”
纪桓看着她温柔又哀伤的用脸去蹭小狗的头,唇边还是带着笑,向来冷漠的心,第一次有了其他情绪,是不忍,又或者是怜惜。
“想哭就哭吧。”他对她说。
她笑着摇头,“谁说我要哭了,爸爸最喜欢看我笑了,他说我笑起来最像妈妈,爸爸还说,爱笑的女孩子,将来运气一定不会太坏,纪桓哥哥,我长大了,是不是就会有好运气了?”
那天,他和她一道把小狗埋了,然后带她去看西洋影戏,那是一部滑稽的片子,他籍着微弱的光线,侧过头,看到她无声的泪流满面。
然后他听见自己的声音,“以后什么时候想来这里了,就来找我。”
自那一天后,小亦笙开始对他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黏忽劲儿,虽然并没有几次再陪她看戏的经历,但她总爱跟在他身后,轻轻软软的喊着纪桓哥哥。
后悔吗?他曾这样问自己。
在外人眼里的他温文随和,实则心思缜密,城府极沉,并不喜与人过近交往。
可是这一次,多了这个甩不脱的小尾巴,他却似乎并没有感到太多的懊恼。
他知道,她只是一个孤单的孩子,就像自己一样。
她活泼好学,伶俐乖巧,对每个人都有礼貌,而这只不过是保护自己的一种工具,只有这样,才能被大家所喜欢,才能让父亲骄傲和觉得值得,才能拥有更多的爱,才能不再孤单。
她太聪明了,小小年纪就懂得对生活妥协,做出一副无害而驯服的姿态。
并非是刻意作假,她内心的纯善让她真心去待周围每一个对她好的人,只是,那却并不是爱。
自那只小狗死了以后,她几乎不再爱任何人,任何事物,甚至于时下青年为之热血沸腾的家国大义救亡图存,她也并不关心。
她已经习惯了将保持距离作为保护自己的一种本能,对于任何人及事都不再投入过多的感情,只除了她的父母,姐姐,吴妈,还有他。
纪桓放柔了眼光,静静凝视身旁的女孩,淡淡的阳光挣开云层,透过车窗,温煦的将她拢于其中,她整个人也便如熨上了一道光晕,明朗温暖。
这个女孩子,终究还是与他不一样的。
她的父母虽然不能长伴她左右,然而对她那份全然的没有保留的爱和保护却已经足够让她心灵洁净,单纯无忧的长大。
她内心深处的阳光足以驱散境遇不公带来的阴霾,这是他一直以来所缺失的,或许正因为如此,他才会放纵自己暂时的,沉溺于那份明朗,汲取些许温存,纵使终将失去,至少,手心中空握的余温与追忆会一直陪伴着他,这样,他也便有了在黑暗当中继续走下去的力量。
上卷 第十回
宋婉华去了巴黎郊区的阿利昂法语学校补习法文,而亦笙由于自小由父亲请的家庭老师教授法语课,语言方面没有太多障碍,直接进到巴黎大学学习,主修法国文学,副修美术。其他修习的科目还包括音乐、哲学、天文、植物、英文作文、辩论等等。
纪桓将她在宿舍安顿下来后,便带她在学校里四处走走,熟悉环境。
一路上遇到他的老师和同学,看到他带着这么个漂亮的女孩子四下走动,不由得都好奇而善意的问起亦笙的身份。
纪桓一律微笑着用娴熟的法文回答,是我妹妹。
带她到学校食堂吃晚饭的时候,纪桓也没询问亦笙的意见,径直帮她要了餐,一面带着她往座位走,一面问:“怎么样?这一路上语言方面还能听懂吗?”
亦笙有些闷闷的道:“只能听懂大半。”
纪桓揉揉她的头发,“已经很不错了,我刚来的时候只能听懂小半。”
亦笙偏过头去躲开他的手,斜睨了他一眼,虽然没有说话,却摆明了不相信。
纪桓帮她拉开椅子,然后自己走到她对面坐下,“在国内学的,毕竟脱离不了书本,真正身临其境了,你就会发觉生活并不是照本宣科,一时之间有点儿不适应是很正常的,不过如果你觉得心里没底,要不要先去阿利昂一段时间,你有朋友在那边我也放心些。”
“不要,我可以的。”亦笙连忙摇头,自己不远千里追过来不就是为了能和他在一个学校念书,半秒钟的分离她都不想。
纪桓自然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点了点头,“你自己决定,你底子不差,应该能很快适应的,不用太担心。”
一面又笑了笑,“实在有听不懂的,也不是你的问题,或许是那人天生带着口音。”
亦笙“扑哧”一笑,还没来得及多说什么,就听得一道女声响了起来,说的是中文,娇娇柔柔,“纪桓,刚进学校就听说你妹妹来了,可真是漂亮,不介绍一下吗?”
亦笙抬起头,便看见一个穿蓝色洋装的女孩子,亭亭立于他们跟前。
纪桓起身,“我妹妹亦笙。亦笙,这是我同学。”
他并没有介绍她的名字,因为觉得没必要。
亦笙却仿佛冲耳不闻,只是皱着眉看纪桓,“不公平,为什么你的是咖啡而我只能喝牛奶?”
“女孩子晚上少咖啡,对睡眠不好。”纪桓淡淡道,并没有转圜余地。
那女子闻言有些惊讶的去看纪桓,半晌自嘲的笑了笑,“你对你妹妹可真是好,我还以为你除了自己并不会去关心任何人的,那我想我的这杯咖啡也应该去换一下了。”
她说完也不等纪桓回答,转向亦笙笑了笑,“亦笙,我叫梁觅,很高兴认识你,希望我们以后能成为朋友。”
亦笙也笑,“梁觅姐姐,通常结交朋友的时候不是应该称呼对方的全名才显得庄重正式吗?”
梁觅一愣,心想这小女孩哪来的这么多怪规矩,面上却落落大方的微笑着伸出手去,“那么好吧,纪亦笙,很高兴认识你。”
亦笙伸出手去和她握了握,笑容甜美,“我也很高兴认识你,不过你叫错我的名字了,我姓盛。”
梁觅又是一愣,“什么,你不是纪桓的妹妹吗?”
亦笙还是笑,“妹妹分很多种啊,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也不是他的表妹。”
梁觅一时没回过神来,纪桓似笑非笑的看了亦笙一眼,问,“闹够了没有?”
亦笙心满意足的坐回到座位上,笑,“够了。”
粱觅其实仍是有些迷糊,不过人总是习惯朝着自己容易接受的方向去假设,于是她笑了笑,“原来你们在开玩笑呀,好了,我不妨碍你们兄妹重逢了,改天再见。”
待到梁觅走远了,亦笙歪着脑袋看纪桓,半晌,忽然说道:“她喜欢你。”
纪桓哑然失笑,“你说你小小年纪都想些什么呢?”
亦笙还是歪着脑袋看他,“别告诉我你不知道。”
纪桓懒得理她,“快吃你的吧。”
可是亦笙还是不肯甘休,“你呢,你喜不喜欢她?”
纪桓有些头疼的笑了笑,也只有她了,自己肯纵着她这样放肆,“我不喜欢她,现在,可以吃东西了吗?”
“恩。”亦笙显然很满意这个答案,粲然一笑,乖乖低下了头。
就在纪桓以为自己可以风平浪静吃完这顿晚餐的时候,却又听见刚安静了没多长时间的亦笙唤他的声音。
“纪桓哥哥。”
“恩,又怎么了?”他还是微笑着抬头看她,觉得自己的好脾气全都用在她一个人身上了。
“你听过《长干行》吗?”
“没有。”即便是回到纪家大院以后,他学得最多的也是商道西学,中国古典文学这一块,接触过的不过是皮毛。
亦笙也不以为意,自顾自背了下去,“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她只背了前面几句,微微笑着,笑容里带着某种甜蜜而芬芳的味道。
纪桓静静的看着她,没有说话。
“这是我爸爸妈妈最喜欢的一首诗,说的是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共同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故事。他们两个从小就比邻而居,当小姑娘的头发刚刚长到能在前额留出漂亮的刘海的时候,邻家的小男孩就每天跨着竹竿当小马骑来,手持青梅绕着小姑娘的椅子转来转去。这一段幼年的美好时光,没有猜忌,天真无邪。”
他其实并没有太多感触,却顺着她的意微微一笑,“的确是很动人的诗。”
亦笙忽而转眼看他,“我不爱摆弄花草,你也没有骑着竹马成天围着我绕来绕去,可是你会带我去看西洋影戏,教我作难得要命的算学题,那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算作和他们一样呢?”
纪桓喝了口咖啡,笑笑,“我对古诗并不在行,你说算就算。”
“那你想不想知道下面一句是什么?”
纪桓挑眉看她,示意她说下去。
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
十五始展眉,愿同尘与灰。
她在心里默默的念诵,却到底没有念出来,只是在想,如果换作是我,一定不会浪费整整一年的时间去害羞。
“纪桓哥哥,你可不可以不要喜欢别人,因为我觉得你以后一定会喜欢我的。”
纪桓本是等着她念接下来的诗句,却没想到等来了这样一句,有些好笑的看她,却看进那双盈盈眼波当中深蕴着的期待。
他心中轻轻一动,却只是微笑着起身,“我已经很喜欢你了,小笙,人不可以太贪心的。”
“我们俩说的都不是一回事。”亦笙小声嘟囔。
“走吧,我送你回宿舍。”
纪桓淡淡笑了下,眼睫微闭,在眼底投下浓重的阴影。
他的亦笙,是的,他并未爱上她,却已深知,他终将失去她。
如同他无从选择的宿命一般,挣脱不了,亦无法抗拒。
上卷 第十一回
一个人来到遥远的异国他乡求学,其间的孤单辛苦惟有亲历过才能体会,所幸,她是孤单惯了的,而因为有了思念的人,他乡也就成了故乡,所有的辛苦,都是心甘情愿。
她的课业成绩依然优秀,与新认识的同学友好却不亲密的相处,闲暇时候总爱去旁听纪桓的课,最期待的是周末,偶尔,纪桓会抽出空来,带她到巴黎郊外踏青,去塞纳河畔漫步。
她的裙子在阳光下飞舞,回过头,他在那里,于是她心安的弯起唇角,给他最好的笑。
可是,这样美好的时光却是不常有的。
因为纪桓实在太忙了,除了课业,他还得料理纪家的生意,纪家是做钱庄生意起家的,生意遍及北平、上海、四川、福建等地,基业甚大,却由于受通商银行和一些洋商银行的冲击影响,景况日下。
纪父早年曾留日学习,初开眼界,回国后便做起了半吊子改革家,一心想要改良钱庄,重振家业,却奈何总有心无力,于是一腔期望便全压到了独生儿子纪桓的身上,一面送他到西方学金融,一面不间断的将钱庄台帐等等一系列明细远送重洋交到儿子手中,倒不是真要他隔着千山万水来打理这个家,其时纪父的身子骨还算硬朗,这么做不过是想让儿子能及早明白自己的担当和责任,并逐步熟悉家族生意,学成归国后便于尽快接手。
纪桓自然知道父亲的用心,从儿时开始,他就明白自己将会走一条与旁人大相径庭的路,看不见尽头,辨不出对错,却走一步,少一步,没有退路。他唯一可以做的,只是隐忍和坚持。
他从很早开始,就不再言苦。
他从来没有说过,亦笙却因着父亲和纪家的关系,多少能了解他身上的担子有多沉,所以即便心里因为他不能时常陪自己而遗憾得要命,却也并不胡搅蛮缠。
伸手将水盆里洗干净的衣服捞出来拧干,这个动作做起来已经很熟练了,再不会如初来乍到时那样,将深色衣服和浅色衣服放到一块去洗,结果将自己最钟爱的一条白裙子染成了大花袍。
“亦笙你怎么还在这里?纪桓不是要带你出去的吗?”
亦笙听得声音抬头,见是与纪桓同住的冯维麟,便向走廊尽头的房间撇了撇嘴,“他在赶论文呢。”
“那论文下星期才交,用得着这么急吗,把你一个人撂在这儿!”冯维麟不满地道,又一看亦笙手中的衣服,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你说你对他那么好干嘛,他又不是自己没手!”
“他家里人过几天要过来,到时候他忙着看帐本,自然就得先把论文赶出来。”亦笙一面把衣服晾上,一面不以为意的开口笑道,“我反正闲着等他也无聊,不过是顺手的事情,有什么好在意的。”
“是是是,你都不在意了,我这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白替你鸣不平了。”冯维麟翻了个白眼。
亦笙“扑哧”一笑,还没来得及说话,便见走廊尽头的房门打开了,她眼睛一亮,也不去理会湿答答的双手,一面随意在空气中甩了甩,一面小跑着迎了上去,“怎么这么快呀?我还以为我得等好久呢。”
纪桓有些抱歉的看她,“对不起小笙,今天不能陪你出去了,我有些数据还需要再核实,时间会来不及。”
忽然注意到她身后的木盆,还有晾在阳光下的他的衣服,纪桓一把拽过她的双手,十指纤纤,微微的发红,他眉头一皱,“说过你多少次,不要再做这些事情,你有时间就去练琴画画,衣服我自己会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