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了!谁要做他媳妇与他过日子!这乡巴佬怎么这么大的脸!
“我已经定亲了,几个月后就要出嫁,请你莫要再说这些会损及我清白的话。”换做从前,阿浓早就叫人将这无礼冒犯自己的家伙拖出去打板子了,可如今虎落平阳,敌强我弱,她只得忍着羞恼,谨慎对待。
秦时笑容一僵,眼睛眯了起来:“定亲?”
如今时局不稳,阿浓原本不想暴露身份,以免惹来其他麻烦,但眼见秦时目光越来越放肆,又想着自己身上贵重的饰物虽都已不见,但穿着的衣服料子极好,料想这秦时也已经猜到自己出身不凡,遂斟酌片刻,道:“是,我出身京城忠肃侯府,夫家乃权掌南境五州的安王府。”
安王是当今永兴帝的同母弟弟,封地安州,掌南境五州兵权,因骁勇善战,治军严谨而素有威名。洛州虽不在南境地界,但安王声名显赫,威震四方,连永兴帝都要忌惮三分,没人敢轻易与之对上。
阿浓搬出他的名号来,就是希望能震慑这不知是何来历,又端着什么目的的秦时,令他不敢轻举妄动。可秦时不仅没有退开,反而凑的更近了:“你在骗我?”
他眯着眼,笑容不再,微皱起的眉间隐约透出了一抹戾气。阿浓心头一紧,目光却没有半分躲闪:“我没必要骗你。你若是不信,尽管去打探,婚期就在三个月后,料想安王府如今已经开始准备了。”
这话确实是真的。阿浓的母亲文氏与安王妃是表姐妹,二人自小一起长大,感情极好,因此早早地给一双儿女定下了娃娃亲,如今阿浓不愿再见到那几个所谓的家人,正好婚期也已经近了,是以她思索了一番,决定暂时先去投奔安王府——比起忠肃侯这个冷血无情的父亲,远在千里之外,过年过节却从不忘关怀她的安王一家更叫她觉得亲近可靠。
秦时听完之后什么话都没说,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阿浓,目光晦暗不明。阿浓有些心惊,不由语气稍软地补充道,“你还是放我走吧,我保证,若能平安归家,定以重礼相谢。”
她抬眸望着他,如墨的乌发柔顺地散落在双肩上,带了几分病色的肌肤越发透白如雪,偏眼睫漆黑,双颊因紧张透出了几许粉色……秦时喉咙微动,到底是按下了心头的不快,轻哼了一声道:“我不要重礼,我只想要媳妇儿。”
“……收下重礼,届时你想买几个媳妇儿都可以。”
“她们都没有你好看。”
“……”
“你喜欢他吗?”
阿浓一愣,半晌才反应过来秦时指的是自己的未婚夫安王世子。
“自是喜欢的。”虽因他问的过于直接而皱了眉,但阿浓这时也顾不上这些了,当即便点了头。
秦时又不说话了,只目光深深地看着她,似乎在判断她话中的真假。
阿浓低眉垂首,努力做出羞赧的模样。
许久,秦时才直起身子,意味不明地说道:“既是这样,我不为难你就是。只是,我有一个条件。”
阿浓心中一喜,目光亮了起来:“什么条件?”
“我家中除了弟弟,还有个老母亲,她早年生病损了脑袋,如今有些神志不清,身体也不大好,可心中却一直惦记着我的亲事,时常念叨。昨儿将你带回来的时候,我告诉她她有儿媳妇了,我娘十分开心,说是过年的时候要亲自为你下厨包饺子吃,我不想叫她失望,所以你留在这里等过完年再走吧。”秦时说着看了她的脚一眼,“反正大夫说了,你这脚上的伤也还得再休养一段时日才能好。”
这人看着粗鲁无礼,没想倒是个孝子,阿浓暗想,又思及距离过年也不过只有半个多月的时间了,犹豫片刻,到底是点了点头:“好,我答应,但家人寻不到我怕是会担心,你得先帮我送封信到安王府报个平安。”
秦时看了她一眼,见她看似矜傲的目光中透着几许狡黠,像只努力把自己伪装成老虎的小狐狸,实在可爱得紧,心情又莫名好了起来。
“好。”
他一口应下,没再为难自己,这就叫阿浓猛地松了口气:“那……我真的是被人卖给你的?”
秦时目光微闪地看着她:“是啊,那时你重伤不醒,昏迷了好几日,已是出气多进气少,所以牙婆出的价格不高,恰好我想买个媳妇回家过年,手中却又没有太多银钱,就冒险把你买下来,死马当活马医了。”
“……”你才是马呢!
见她抿着唇角不说话,秦时偏头笑了一声:“怎么?不信?”
阿浓自是有些不信的,他这话看似合理,细想之下却有很多经不起推敲的地方。但她不想再细究,不管真相如何,至少她没有落到那些流寇手中,没有遭遇不堪的伤害,这已是不幸中的大幸了。至于其他的,等养好了身上的伤再慢慢筹谋便是。
“那这里是什么地方?你又是什么人?”
“这里是洛州城外七星山的半山腰,我么,一个住在山上的普通山民罢了。”秦时似真似假地说完,又问,“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阿浓顿了一下,半晌才道:“季娢。”
“那,阿浓是你的小名?”见少女惊愣,秦时眸子微动,状似随意地解释道,“你之前发烧昏迷的时候含含糊糊地说了几句梦话,还自称阿浓。”
阿浓这才神色稍缓,“嗯”了一声。
“那我往后也叫你阿浓吧,”秦时突然对她眯眼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阿浓,挺好听的。”
小名只有亲近之人才能叫,阿浓嘴角一抽,马上就要拒绝,谁料还没来得及开口,突然听得一阵咕噜声。
秦时低头一看,床上少女的脸色依然平静无波,可双颊却随着那越来越响亮的声音一点一点,无法抑制地红了起来。
秦时憋了憋没憋住,大笑出声。
阿浓:“……”这种时候难道不应该装作没听见吗?没有风度的乡巴佬!
***
秦时忍着笑出了门,准备去厨房给阿浓拿点吃的,刚走了两步,圆滚滚的胖书生白羽抖着身上的霜雪滚过来了。
“阿时啊……”他缩着脖子搓着手,五官笑得挤在了一起,两眼还冒着精光,完全没有了方才在阿浓跟前时斯文端庄的样子,瞧着有些猥琐。
秦时嫌弃地瞅了他一眼:“有话就说,忙着呢。”
白羽嘿嘿一笑,捧着胖肚子凑上去,目光闪亮,十分兴奋地问道:“里头那侯府小娘子,真是你用一两银子买来做媳妇的?”

☆、第4章

这厮显然又暗搓搓地躲起来偷听了,秦时抬腿就给了他一脚:“关你屁事。”
白羽唉哟一声捂着屁股蹦了两下,口中嚷嚷道:“怎么不关我的事?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可不得多关心关心你么……”
他是秦时四年前从山脚下的密林里捡来的,据说出身没落的书香世家,因家乡突遭涝灾才会沦落窘境险些饿死。秦时那日恰好路过他躺着的草丛,不设防叫这浑身肥肉的胖子死死抱住了双腿,这才无奈地将他拖回了家。
一顿饱饭之后,这家伙便赖着不肯走了,非说要留下来报恩。因他读过几年书,能给弟弟秦临当个夫子,秦时便也就随他去了。
听着白羽这话,青年呵呵冷笑了一下。说的好听,其实谁不知道这死胖子只是八卦之心作祟呢?只是刚想捏拳叫这比妇人还多舌的家伙往后老实点,别总去骚扰阿浓,秦时脑中却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既然你这么有心……”
突然被人亲热地勾住了肩膀,白羽顿感不妙,大惊之下拔腿就要跑,却被秦时一把拽住后领子给扯回来了。
“放开放开!你,你这样我害怕!”白羽挣扎着喊道。
“德行!”秦时抬手敲了一下他的肩膀,见白羽吃痛之下露出了安心的神色,口中念着“这才正常嘛”,不由又好笑又好气地放开他的领子,用手拍了拍,这才目光幽暗地问道,“我记得你以前说过,你有个老相好在安州是吧?”
“什么老相好!龌龊!我与翠花乃君子之交,那是清白如水,纯洁如雪的!”白羽努力地仰着堆在肥肉里,根本露不出来的脖子抗议道。
秦时用眼睛斜他:“是啊,会千里迢迢给你寄同心结的君子之交。”
“这有什么?谁还没几个仰慕者呢?”白羽轻咳一声,拍拍腰间别着的羽扇笑了,而后上下扫了秦时两眼,摇头道,“当然,你这样的糙汉是不会懂的。”
秦时嘴角一扯:“我是不懂,毕竟不是谁都喜欢吃大肥肉的。”
白羽:“……还想不想要我帮忙了?”这是求人的态度吗!
秦时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胖啊,哥哥一生的幸福就靠你了,快,写信去吧,啊?”
白羽疼得龇牙,忿忿扭头:“我比你大!”
秦时从善如流:“胖哥。”
“嗯哼,帮你可以,不过我有什么好处?”
“不会被赶出去露宿山头。”
“……”这是威胁吧?是威胁吧!
秦时摸了摸下巴:“家里多了个人,开销大了不少,偏偏最近天冷,没什么活儿好干,所以……”
白羽抱着胖肚子跐溜一下就跑了:“我这就去给翠花写信,叫她帮你把安王府查个底朝天!”
这胖子的来历根本不像他自己说的那么简单,秦时早有所感,只是他不说,他也一直懒得问。可如今事关心上人,他是傻了才会放着好资源不用。
权掌南境的安王府又如何?人既已经到了他的地盘,那就是他的了!
青年眯眼,转头大步朝厨房走去。
***
秦时回到屋里的时候,阿浓已经正坐起身子靠在床壁上,肩上还披了外裳。
她显然费了不少劲,脸颊有些发红,气儿也有些喘不匀,秦时见此微顿:“怎么自己起来了?伤口不疼了?”
阿浓心下龇牙咧嘴,面上却绷住了,只淡定地答道:“嗯,好些了。”
逞强。秦时有些想笑,却没再多说什么,只指了指手中外表简朴的木质食盒道:“先吃点东西吧。”
食盒分三层,第一层放着干净的碗勺,第二层放着一碗鸡蛋羹,第三层是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白米粥。
对,盆,看那分量怕是三个人都吃不完。
阿浓:“……”他以为自己是在喂猪吗?
秦时拿起勺子,从那盆中盛了一碗递过去,嘴角弯了弯:“饿坏了吧?来,快吃,管饱。嗯,若是这些还不够,厨房还有。”
其实只是因为天气冷,厨房离这间屋子又有些距离,多盛点能保温,但她自个儿暗暗恼羞的样子实在太可爱,秦时便忍不住想逗她。
好不容易才忘掉先前羞窘的阿浓:“……”真的是头一回这么想把一个人叉出去打板子。
“不是饿了吗?怎么不吃?”青年又端着碗往前送了送,阿浓刚要说话,便又见他恍然似的笑了,“是想让我喂你?”
呸!谁要你这乡巴佬喂!阿浓眼皮一抖,眉毛都要竖起来了,偏浑身虚软,肚子又饿得厉害,连说话的力气都快没了,便只得暂时先按下心头的憋屈,伸手接过了他手中的碗勺,谁料……
“你手在抖,粥快洒出来了,还是我喂你吧。”
“……”阿浓瞪着自己酸软无力的手臂,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秦时心下笑得不行,只是恐她恼羞更甚,生生忍住了。又想到自己真能亲手喂她吃饭,笑意更是越发地深了。
“好了,再不吃该凉……”他说着便重新接过那碗,舀了一勺子粥朝她送去,只是话还未完,房门却突然被人推开了。
一个年约十四五岁,穿着烟紫色交领棉袄,头发绑成两根麻花辫挂在胸前,脸蛋微圆,皮肤微黑,眼睛大而灵动的姑娘提着裙子从外头蹦了进来。
“阿时哥哥!我哥说你从外面带了个美姑娘回来,这是真的……”她动作敏捷,未等秦时出言呵斥,已跟只猴儿似的窜了进来,可看清床上少女的容貌之后,却骤然哑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睁得老大,整个人都呆住了。
“真的。”秦时扫了她一眼,将勺子送到阿浓嘴边,“不必管她,你快吃吧。”
粥香扑鼻,阿浓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可又不想叫这坏蛋得意,不由抿了抿唇角,抬目朝来者看去。
“不知这位姑娘是……?”
不仅人长得跟仙女儿似的,声音也很好听……麻花辫姑娘一个激灵回过了神,不知为何竟有些紧张:“你好,我,我叫余嫣然,是阿时哥哥的朋友。”
这就是阿时哥哥带回来的姑娘?果真好漂亮……
她直勾勾地看着自己,眼中有惊艳有赞叹,也有毫不掩饰的探究与些许不知缘由的纠结,但没有恶意,不会叫人觉得不适,阿浓微微挑眉,撑着精神客气地说道:“冒昧地问一句,余姑娘现下可有空?我因病手脚乏力使不上劲儿,眼下没法自己端碗喝粥,所以……”
“她没空,我喂你。”秦时眼皮一跳,赶忙用眼神示意余嫣然滚出去。
“我,我有空呀……”余嫣然却并不配合,只转头看着阿浓,心中发酸,眼神发愣地问道,“你是想让我喂你喝粥吗?”
阿时哥哥何时对姑娘家这般殷勤过?他果真像哥哥说的一样很喜欢这个姑娘……
“嗯,可以吗?”阿浓不知她心中所思,冲她微微一笑,末了又淡淡地扫了秦时一眼,“秦公子乃是一家之主,想来杂事繁忙,我不好意思耽搁他的时间。”
秦时有些想笑也有些后悔,方才不该逗她的。
“我不忙,我……”话还未完,手中的碗勺突然被人抢走了。
“当然可以!”余嫣然挤开秦时,一屁股坐在阿浓身边,声音又高又亮,“我喂得可好了,定叫你满意!”
“余嫣然!”秦时的脸黑了。
余嫣然只做看不见,转着眼珠子挥着小手催促道:“阿时哥哥,你出去忙吧,这儿就交给我了,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照顾这位姑……诶,我还不知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姓季,单名一个娢字。”
人长得美,性格瞧着也不错,就连名字都这么文雅好听,余嫣然说不出心中是什么滋味,只愣愣地想,自己若是男人,定也没法不喜欢她吧?
好在她看起来对阿时哥哥没什么兴趣,真是不幸中的万幸……诶?是了!只要这季姑娘不喜欢阿时哥哥,自己就还有机会呀!
想到这,余嫣然突然眼睛一亮,她知道该怎么做了!
“阿时哥哥你怎么还没走?哎呀你做事笨手笨脚的,还是别在这里碍事了,快出去吧,季姑娘这里有我呢!”
正因亲手喂饭的机会被生生抢走而郁闷的秦时:“……”
谁笨手笨脚?小丫头想死了不成?!
余嫣然对他扎来的眼刀子丝毫不以为意,只暗暗高兴,觉得自己真是聪明极了。
虽然无法阻止阿时哥哥喜欢这个季姑娘,可只要季姑娘不喜欢阿时哥哥,他总有一天会放弃的吧?她还是有机会叫他看到自己的好,不再把她当妹妹的!所以……
一定要让季姑娘讨厌阿时哥哥!
余嫣然越想越按捺住不住心中的激动,又顶着秦时阴沉的目光补了一句:“阿时哥哥你几天没洗澡了?身上好像有点味道呀,快去洗洗吧……”
又笨又脏的男人,季姑娘定不会喜欢的吧?嘿嘿。
作者有话要说:秦时:我的恋慕者是个脑回路清奇的蛇精病:(


☆、第5章

秦时脸黑如墨地走了,再不走,他会忍不住把余嫣然扔出去。当然,扔她出去没什么,他主要是不想饿到阿浓。
“这丫头脑袋有点问题,喜欢胡说八道,你听听就好,莫要当真。”临走前,他按着额角对阿浓解释道。
阿浓那会儿心头郁气都已散光,心情颇好,闻言忍不住抿唇笑了一下:“不会呀,我觉得余姑娘说的挺好的。”
少女眼波流转,微带狡黠,轻轻一笑,犹如皑皑白雪中忽绽的香梅,千种万种说不出的美丽,秦时心头激荡,不知怎么的就脱口而出:“我昨儿刚洗完澡,哪里来的味道?你若不信,过来闻闻就……”
阿浓还没什么反应,旁边余嫣然已经一脸震惊地叫嚷道:“阿时哥哥你怎么可以耍流氓!季姑娘,阿时哥哥好猥琐,咱们不要理他了!”
秦时:“……”
他决定去找余嫣然的哥哥余东谈谈人生和理想。
“阿时哥哥真是太不着调了,怎么能对姑娘家这么无礼呢,季姑娘你别生气……”眼看秦时都走了余嫣然还在不遗余力的抹黑他,阿浓终于忍不住乐出了声。
这姑娘太好玩了。
余嫣然被她漂亮的笑容晃花了眼,愣愣地问道:“你笑什么呀?”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虽然不知道这姑娘和秦时有什么过节,但想着秦时吃瘪的样子,阿浓心头大快,说出的话也因此带上了十足的愉悦与真诚,“很可爱。”
因皮肤黑,性格淘气,行事又大大咧咧而时常被人嫌弃的余姑娘头一回被人夸可爱,她愣了愣,微黑的脸蛋一下子红了起来:“真,真的吗?”
鲜活率直又有些呆憨的姑娘,确实很可爱,对同性一向比较温和有耐心的阿浓点点头,又不吝啬地冲她笑了一下:“真的。”
余嫣然忍了忍没忍住,咧嘴乐开了,随即有点兴奋又有点不好意思地对阿浓竖起了大拇指:“你真有眼光。”
阿浓眼睛一弯,又想笑了。
“来,吃鸡蛋羹,补身子的。”余嫣然决定好好照顾阿浓,让她快点好起来。一来这个季姑娘人不错眼光也好,她忍不住有点喜欢她;二来这样做也能减少阿时哥哥向美人献殷勤的机会不是?
“好。”方才已经喝了一大碗粥,阿浓其实差不多饱了,但她想快点恢复精神,便也就没有拒绝。
“对了,你是怎么认识阿时哥哥的?”一碗鸡蛋羹都快见底了,余嫣然才猛然想起这个问题。
“我并不认识他。”阿浓笑意微顿,抬头看了她一眼,“我与家人路经锦州,不幸在城外遇见了流寇,逃跑的过程中我不慎摔伤昏迷,醒来之后人便已经在这了。”
她没有提秦时的那番解释,想看看秦时身边的人会不会说出不一样的东西,可余嫣然显然什么都不知道,闻言只惊愕地瞪大了眼睛:“竟是这样!那,那你的家人现在……”
有她吸引流寇们的注意力,他们应该是顺利逃掉,然后按照原来的计划往蜀中追永兴帝去了吧,阿浓这么想着,口中答的却是:“不知道。”
因想起了糟心事,她神色有些不好,余嫣然以为她是在担心家人,赶忙安慰道,“别着急,你都没事,他们定也不会有事的!”
阿浓掩去眼中的冷意,感激地对她点了一下头,而后眸子微动,好奇似的问道:“对了,我听他们说这里叫做七星山,那你们都是这山上的山民吗?”
“阿时哥哥一家算是吧,我不是,我家住在山脚下的村子……”
余嫣然性子单纯,待人没有什么防备,阿浓很快便从她的话中大概摸清了秦时的底细。
原来秦时并不是这儿山土生土长的山民,他是七年前才带着家人搬来这里的——据闻是家中遭了祸,无处可去,才会在因缘际会救了余嫣然兄妹一命之后,听从余家人的建议来到七星山住下。
这七星山距离洛州城约莫一个日夜的脚程,算得上偏远,山脚下不远处有个不大不小的村子,名唤飞龙村,余嫣然的父亲就是这飞龙村的村长。而秦时一家人之所以没有和余家人一起住在村子里,是因为秦时的母亲。
秦母患有痴傻之症,刚来飞龙村那阵子,总是大半夜的又哭又叫,吵得周围邻里没法睡觉,后来她甚至还发疯打伤了村中一个村民,秦时不愿叫余村长为难,便主动带着母亲和弟弟住到了山上这座荒废了多年的山神庙里来——对,阿浓现在就是住在一座破庙改造成的房子里。而那个和她一样同住在这里却并非是秦家人的胖书生白羽,也是几年前秦时从外头捡回来的。因他能帮忙照顾母亲,还能教弟弟念书,秦时便让他留了下来。
要照顾痴病缠身的母亲,要抚养年幼稚嫩的弟弟,还要养活一个圆滚滚肥嘟嘟,一看就很能吃的胖子,难怪秦时这么大年纪了连个媳妇没能娶上……阿浓暗暗琢磨,难不成他先前那番“买媳妇”的说辞是真的?
可若只是想要买个媳妇,洛州城就能买到呀,为什么他却要千里迢迢地跑到锦州去呢?还有这个山神庙,阿浓心中也有些不对劲的感觉——这年头的人们皆十分信奉鬼神,既然村民们花钱修建了这座庙,这就说明他们是相信这座山上有山神的,而既然信之仰之,心中便必定存有敬畏,那么他们为什么,又怎么敢废弃它呢?
第一个疑问阿浓暂时按下了,至于第二个疑问,余嫣然是这么答的:“我出生的时候它就已经是个废庙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