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遍地卖装备》 作者: 禾早


正文 第一章 死后的世界

呼吁呼吁——腾腾腾——

一阵急促的喘息声和凌乱的脚步声响起。

“站住!不要跑!”一个人在喊叫。

站住?傻子才站住呢!秦筝头也不回,跑得更加快了。不过她心里万分郁闷,在生前常被官府的人通缉追杀也就算了,没想到死了以后还是照样被通缉追杀。这逃命的日子,过到哪一天才算是个尽头啊!

“快拦住她,别让她跑了!”

这时斜刺里冲出个人来,正好站在了秦筝的行进路线上。已经追得精疲力竭的官兵头子顿时兴奋起来,“快,抓住这个人犯!重重有赏!”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何况冲上来的这个男子原本就是冲着秦筝来趁火打劫的,只见他将手中长剑一封,阻住了秦筝的去路。

“找死!”秦筝轻叱一声,身形略拔已跃上了那男子的剑尖,还未等他回过神来右脚足尖便踢向了他的面门。

“哎哟——”惨叫声起,阻路的男子立刻被踢了个满面桃花红。

秦筝毫不停顿,脚下在剑尖上略一借力,一个鹞子翻身,人已跃过那男子的头顶,待得落下地来,头也不回便继续向前飞奔。而她身后追赶的官兵,因为收势不及,顿时和那个哀号不已的男子撞了个人仰马翻,各自跌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只好眼睁睁看着秦筝在大路那头拐了个弯,就此消失不见。

呼呼,好累!秦筝其实也早就累得半死,不过为了保命,说什么也要撑一下。此时逃出生天,一头扎进树林子,背靠着一棵大树就坐下来猛喘气。

不过,她喘息未定就觉得脑后有一股凉风扑来,身形立刻向斜前方窜出,右手在腰间摸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匕首,反手向身后扎去。

“嗷呜——”一声虎吼响遏行云。

秦筝眼睛都不眨一下,她已经渐渐习惯了这里的遍地野兽,不会再被偷袭到了,躲过这只猛虎的一掀,绕到它身侧就开始拿匕首挑刺抹剜。

老虎不太强悍,有些像纸糊的,虽然来势汹汹,但还没伤到秦筝就被她三两下杀死,然后迅速地剖开虎皮,割下一块腿肉来。

肚子有些饿了,在附近捡了些枯枝,秦筝从腰间摸出火折来烤肉。她不敢走得太远,因为整座林子里四处都是虎吼。

火燃了起来,渐渐有肉香开始在空气里飘散,秦筝轻轻抽了两下鼻子,却实在没有太强的食欲——没有盐和调味品,每天都吃这些焦糊淡寡的兽肉,早都腻味万分。今天路过一座城市,想要进去看看,谁知刚靠近城门,就被一队身着官兵服色的人追赶得狼狈逃窜。

奇怪,官兵们怎么知道她在路上杀了一个人呢?她是亲眼看到那人死后掉落了几枚铜板,尸体却在她面前诡异地倏然消失的,比毁尸灭迹还要彻底。

算了,想不通的,死了这么多天,在这个“冥界”里遇到了无数无法用常理来解释的事情,秦筝已经学会见怪不怪了。她弄熄火堆,扯下一条烤好的虎肉,开始没精打采地吃起来。

这时候附近有窸窸窣窣脚踩落叶的声响传来,秦筝警觉地竖起了耳朵,听到两个人的对话声——

“老记,你进游戏很多天了吧,怎么现在还来杀虎?”

“别提了,本来今天想换个地方练级的,结果刚才在路上看到个姿色不错的MM,我刚上去搭了没两句话,就被一刀子捅死了。靠,下手也太快太狠了,直接捅的就是心脏,想要躲都来不及。”一个声音里带着无比懊恼的情绪,“死一次掉10%的综合实力值,不回来继续杀虎还能杀什么?”

“嘿嘿,只搭了两句话?我看未必吧!肯定是你动手动脚了。”

“天哪!我是冤枉的!我对天发誓,只是在她要走的时候拉了一下她的手,连握都没握热呢,就见阎王去了。

“我就知道你又不规矩了,不然谁无缘无故来杀你?你又没什么好装备给人爆。”

“靠!那也不能只摸了下小手就P啊!封建思想害死人哪!我看那MM是玩得太投入了,其实这游戏虽然是古代背景的,可是我们玩家没必要那么保守嘛。”

对话声愈来愈近,秦筝听得拧起了眉头,虽然这两人的话她有很多听不懂或是不明白的地方,但是她已经辨出了其中一个声音就是先前被她杀掉的那个男人的。她倒不怕,只是诧异。怎么会这样?大白天见鬼吗?哦,不对,她现在也是鬼,白天见鬼就没那么令人骇异了。难道在“冥界”里能够死而复生?还是先前自己压根就没有杀死他?也许,鬼本来就不会再次死亡吧。

“我看你下次还是注意点吧,你那一见漂亮MM就想上去搭讪的毛病实在不好。”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

声音更加近了,秦筝左右望了望见似乎无处躲藏,于是身子紧贴着树干,哧溜溜地爬上了树,借着树叶的遮挡,居高临下地张望着。

“哎,这里刚才好像有人在,我都闻到烤肉香了。”一个尖脸的男人用脚尖拨了拨地上那堆还有些温热的火堆余烬。

“居然有人烤虎肉吃。”被秦筝杀过一次的男子大为讶异,“我上回烤过一次,这里没学过厨艺的人做出来的东西简直不是一般的难吃,我都差点吐了。”

“人家乐意,你管得着么?游戏嘛,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玩法,我上回还遇见一个不练综合实力值,只学生活技能的玩家。”

“嘿,那有什么意思啊?我就喜欢P,多爽!”老记挥舞了一下手里的阔刀。

“我看你是被人P才对。”尖脸男人调侃了他一句,“怎么,还想试试被刀子捅心窝的感觉?”

“捅就捅,怕什么?”

“嘴硬!”

这里正是林子的边缘地带,再往里走猛虎就越多了,两人边聊着天边摸出各自的武器,途中遇到一只便屠一只,就这样不停歇地一直往林子深处走去。

眼看他们就要走出自己的视线范围了,要不要跟上去?秦筝有些犹豫起来。她对这两人的谈话内容很感兴趣,虽然听不太懂,但直觉地认为能够从话里找出许多对自己有用的信息。

正文 第二章 她不知道是穿越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秦筝最终决定跟上去看看。她悄悄从树上爬了下来,借着树木影匿了自己的形踪,跟在了这两人身后。

“杀这些老虎真是没意思。”尖脸男人一剑刺死一只已经开始摇摇欲毙的老虎,叹道:“要满50000综合实力值才可以选择门派,这得练到什么时候去?”

“你现在实力值多少了?”老记正忙着从死虎身上剥皮。

“37000,你呢?”

“本来45000了,死了一回,掉了10%,郁闷哪!”老记长叹一声,“你想好要选什么门派了吗?”他剥皮的速度飞快,展眼一张完整的虎皮就已经被他卷了起来,随手往腰间一塞,虎皮就此消失不见了。秦筝对他这个动作已经注意了很久,她实在想不通,那么小的腰带里怎么可以藏进那么多的虎皮。不过,这些天来她早就发现自己的腰带里也放着很多东西,比如生锈的匕首,几瓶伤药,一把铜钱……

“还在考虑,不过可能会选隐月阁。”

“靠!那可是杀手门派,听说任务很难。”老记接着道:“我倒是想去百尺门。”

“杀手才比较酷啊,我喜欢当杀手。”尖脸男人一脸想往,“不过到时候可能就会经常被官府通缉了,听说隐月阁的门派任务都是玩家和NPC委托的,多半不是杀人就是放火,免不了要P,我倒是觉得你去也蛮合适的,你不是喜欢P么?”

“哎,到时候再说吧……”

杀手比较酷?喜欢当杀手?秦筝听得愣住了,她活了十九年,哦,不过现在已经死了,第一次听见人说喜欢当杀手!当杀手有什么好的?

他们永远不会知道要经历多少痛苦和生死磨练才能成为一个能保住自己性命,能顺利完成任务的杀手!也不会知道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浑身被鲜血浸润,看到任务目标在自己的面前抽搐着倒下,瞪着你死不瞑目的感觉!更不会知道日日忐忑心慌,夜夜噩梦缠身的滋味!他们什么也不知道……

当然,如果这一切他们都能熬过去,也许会成为一个像自己这样可以杀人不眨眼,什么都不拥有,什么都不在意,也什么都不害怕的顶级杀手,只是仍旧丢了性命。

秦筝想得痴了过去,忘了继续去跟踪这两个人,待她回过神来,四周被屠尽的老虎又凭空出现了,再要跟上去,只怕要被发现,于是她连杀了数只老虎,往林外走去。

听了刚才那两人的一番话,秦筝更加弄不懂现在身处的环境了。她还记得几天前正在执行任务,就在即将得手之际,阴沉的天空开始有雷声翻滚,她最后的记忆就定格在闪电亮起的那一刻,将要被她刺杀的那名男子瞳孔突然放大的瞬间。

此后,她的意识一直一片模糊,再清醒过来便已到了现在这个她自认是冥界地府的地方,但,这里为何与传说中不同?若要说这里还是人界,却又有许多不通之处。譬如遍地不断出现的凶禽猛兽,又如方才那叫老记的男子被她刺杀后为何尸体消失不见又为何再次复活?再如那条可以装下许多东西的腰带……

啊!对了,也许这里真的是可以不断复活的。老记被自己杀了,又活了过来,这些老虎也是!秦筝一边杀虎开道一边胡思乱想。

扑楞楞,鸟儿拍打翅膀的声音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秦筝眼睁睁看着一只浑身雪白的信鸽不知从何而来,飞到了自己的面前,将口里衔着的字纸吐到了她手里就消失不见了。也许是多年杀手生涯的历练使得她心理素质十分稳定,现在秦筝已经开始对这种不合常理的事情见怪不怪了,于是眉毛也没有抬一下,用手指碾开那张字条,却尴尬地发现自己看不懂上面的字。

“谁发的字条,连字都不会写。”秦筝喃喃自语着,她勉强认出几个字,可是全拼起来也看不懂写的是什么意思,于是手指头又搓了搓,字条变成了粉末。

不一会儿,信鸽又飞来,同样的字条,上面的字变了,仍旧是不认得。接连几次,秦筝烦了,干脆看也不看,接过字条就地销毁。

走出林子,抬头见一轮烈日在空中高悬,恰是正午时分,秦筝找了个僻静安全的地方打了个盹,醒来后便不知要做些什么了。这个世界对她来说是如此的陌生,以至于她失去了生活的目标,完全无法适从。眯着眼儿发了半天的呆,猛然想起先前老记说这里没学过厨艺的人做出来的东西简直不是一般的难吃,左右是无所事事,于是她心血来潮想去学厨艺了。

将腰带中仅有的数十枚铜钱取出来掂了掂,秦筝不知道这些钱是哪里来的。她在这个世界上醒来的时候,就穿着不属于自己的衣服,身上除了这些铜钱,一把生锈的匕首和一些纸笔、伤药之外她一无所有。

估摸着这些钱是绝对不够学厨艺的,而且秦筝实在很想找家客栈歇上一夜,洗个热水澡,于是她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决定再次回到刚才的那座林子里去杀虎取皮卖钱。

杀虎是件容易事,虽然秦筝觉得自己现在的武功和灵敏度都极差,还不到原来的十分之一,内功也不大使得出来,但这里的老虎也没有生前见过的那么强,而且多得根本用不着花费时间去找寻,所以她仅仅用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已经屠戮了近百只猛虎,虎皮却只扒下不到十张。

搞不懂那个老记怎么剥皮速度那么快,秦筝摇摇头收起刚剥下的一张虎皮,开始瞪着地上一件淡紫色的布袍猛瞧。这个世界也太过奇怪了吧,连老虎也掉人穿的衣服?还是崭新的?它没死之前自己都没有看到,难道是藏在肚子里的?

哎,算了,既然想不通就爽性不想了,这里的事情有一大半她都是不懂的。秦筝叹了一声,弯腰将布袍捡起,贴着身子比划了两下,好像很合身的样子。再低头看看身上那件已经破破烂烂的白布袍,她有点动心了,于是立刻就趁着四周没人,将身上那件旧衣裳脱了下来换上新的。

正文 第三章 卖了虎皮赚银子

杀了一会老虎秦筝感觉她的力量似乎有了略微的提升,可是十五张虎皮到手之后那个看似无穷大的腰带就再也装不下东西了,于是她只得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决定暂时放过这些可怜的猎物。

沿着路走了比杀虎还要长的一段时间后才找见一个依山的小村庄,为了避免再次出现被官兵追杀的事情,秦筝十分小心翼翼地靠近,直到发现毫无异常,才放心地进了村。

村子虽小,倒也热闹,有熙熙攘攘的人穿着简陋的衣衫来来去去,每个人手里拿的不是木棒就是一把生了锈的匕首。秦筝脸上露出了苦笑,他们这副打扮和刚才的自己可是完全一样。不过正是因为这样,也使她放下了心,村里的人对于她的到来根本没有提防,或者说根本就是漠视。被人漠视,只怕是让曾经身为杀手的她觉得最安心的一件事了。

在村子里兜了一圈,秦筝找到了一家肯收购虎皮的当铺和杂货铺,只是他们出的价也太低了,一张虎皮只给1钱银子。她虽然不知道虎皮在这里的价值,可是看到杂货铺里一小瓶金创药也要卖到50枚铜钱的时候,就隐隐觉得这项交易似乎不太合算。

“村尾的张裁缝正收购虎皮要做虎皮套装呢,你不如去问问他要不要买。”这时候一个走进杂货铺买盐的妇人随口对秦筝道。

杂货铺老板原本正在和秦筝谈价,听见这话,脸色变了数变,讪讪道:“罗嫂,你这不是存心坏我生意么?”

“做生意要厚道。”罗嫂说着,趁杂货铺老板不注意,在称好的盐里又多加了一把,“别成天欺骗人家小丫头。”

“谢谢。”秦筝忍俊不禁,目光落到了罗嫂手腕间挎着的菜篮子上,于是道:“你知道这附近有教厨艺的人吗?”

“厨艺?”罗嫂笑了,“我就是靠收几个学厨艺的徒弟赚点钱过活。你要是学的话我可以少收你一些费用,给我6两银子就成了。”

好贵!秦筝在心里暗呼一声。她生前是血雨楼的金牌杀手,接一单生意起码从中抽取上千两的佣金,6两银子搁在那时就算掉在地上她也未必高兴弯腰去捡,可此时她身上却仅有数十枚铜板,穷得叮叮当当响。

“怎么?嫌贵?”罗嫂的神情有些不悦。

“不,不是的,是我身上没那么多银子。”秦筝笑得更甜蜜了,她十岁的时候就已经知道笑容是这世上最具杀伤力的武器。

罗嫂果然被她的笑容给迷惑了,笑道:“那就5两银子吧,只收你5两,可不能再少了!”

“好,那我先卖了这些虎皮,如果能凑够钱的话该去哪里找你呢?”只要这些虎皮一张能卖4钱银子,她就有钱去学厨艺了。

“我就住在村子西边,屋门前种着一畦萝卜的就是了,你要是来了在门口喊一声我就知道了。”罗嫂一边说着一边付钱拿盐出了门。

秦筝按照罗嫂的指点到了村尾,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正坐在门前一边晒太阳一边做针线。于是笑吟吟上前问道:“张裁缝?听说你在收购虎皮,我这里有一些,你要不要看看?”

“啊?!”张裁缝针线做得太专注,抬起头来的时候神情有些迷茫,过了会才恍然道:“那就先看看货色吧。”

生前除了当杀手就没干过别的事,这时候秦筝突然发现自己其实也有那么点经商的天分。张裁缝看了虎皮之后决定以一张5钱银子的价格收购,她好说歹说,老头儿总算肯凑个整数,给她8两银子。

“以后要是还有虎皮记得卖给我啊,越多越好!”张裁缝一边摸银子付帐一边絮絮叨叨着,“这些年来村里的年轻人多了,虎皮套装很好卖,供不应求啊!”

“好,我知道了。”没去注意老头说的虎皮套装是什么东西,秦筝伸手接过那8两银子的时候,觉得自己的手有些颤抖。原来除了当杀手之外,她也能用别的法子赚钱呢!只是,这种法子也只有在这遍地是老虎的冥界可用,人界要是有这么多老虎,恐怕就没人能活下去了。秦筝只顾着感动了,却忘了物以稀为贵,老虎越少,一张完整的虎皮就越是能卖出高价。

怀里揣着银子找到了罗嫂的家,秦筝正想喊她,却听人先叫道:“罗嫂,今天家里有客来,麻烦你给整治点洁净酒菜,再备些果子。”

“好咧。”罗嫂在屋里应了一声就迎出来了,一双湿手还在围裙上擦抹着。

说话之人拿出一小锭碎银子递给她道:“这些银子你先使着,若是不够回头再补。”

“看你,回头一块算也行哪!”罗嫂嘴里说着,手上已经将那块碎银子接了过去,道:“放心吧,一会我做好了给你送去。”

秦筝等在一旁见他们对答完,那人急匆匆走了之后这才笑道:“我来拜师学手艺来了。”

“丫头,虎皮卖掉了?还挺快的。”想是刚赚了钱,罗嫂脸上的笑容更加和蔼可亲了。

“嗯,这是一点小小贽敬。”秦筝可不认为人家对她笑得客气就会不收她的学费,于是带着更灿烂的笑容将银子递了过去。

罗嫂点了点头,收起银子向秦筝道:“恰好今天比较忙,我腾不出手来,你先帮我跑跑腿买点食材回来吧。”

嘎?不是先教她厨艺么?算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何况这厨艺也不是三两天就能学会的,左右自己无事,跑腿就跑腿吧。秦筝笑道:“好。不知需要买些什么?”

“嫩鸡、兔子各一只,青鱼一尾,火腿一方。”罗嫂想了想又道:“再买一坛绍酒,带一小篓梅子回来吧。”

秦筝在心中暗自记诵,粗粗估算一下身上银子大约还够使,于是应声好,便转身要走。

罗嫂在她身后又扬声嘱咐道:“早去早回,我这里等着食材下锅呢,记得可别回来晚了!”

“知道啦!”

正文 第四章 采购食材

食材酒店里应该最多,秦筝便先到村里的小酒店花了2两3钱银子买青鱼、火腿和绍酒。酒店老板说鸡已经卖完了,并告诉她村子南边的山坡上到处都是野兔,要的话可以自己去捉。这里的物价高得离谱,就算这酒店里还有鸡和兔子,她也买不起了,只好另做打算。

走向村口的时候,秦筝顺路在水果摊贩那里花6钱银子买了一小篓梅子,她将买到的食材一股脑全放进腰带里,然后边走边打量着与她擦身而过的那些路人,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喃喃道:“晚上儿子要回来,给他做什么吃好呢?又是鸡吗?”她转过头一瞧,一个老大娘正在自己的屋子前撒米喂鸡,于是一个念头顿时在她的脑子里成形。

村子南边的山坡上长满嫩绿的草叶,野花开得星星点点。果然和酒店老板说的一样,这里兔子成群,还有不少边笑边拿着大棒子追着兔子跑的人。

很奇怪的世界,物种出奇的繁盛,动植物都一样,简直四处横行。这里的人又很没有戒备心,随口说些什么相互都能搭上话。秦筝开始怀疑这里也许并不是她想象中的冥界地府,没有忘川,没有孟婆,没有奈何桥,也没有曼珠纱华。

抬头望望天上那火一般的烈日,地府哪里又有这样绚烂的阳光?可这里也绝不会是西方极乐,如果她这样杀人如剪草的恶人死后也能去西方极乐的话,佛主就应该躲在十八层地狱里抱头痛哭,泣不成声。不过她一向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只要能过得自由随意,在哪里又有何区别?死后没被剥皮抽筋下油锅已经该偷笑了!

秦筝吁出口气,停止了胡思乱想。只见她出手如电,一把就将身边飞奔而过的一只兔子的耳朵给拎了起来。转身,再出手,又是一只,然后将它们全丢进腰带里空手往回走。她开始渐渐觉出这个诡异世界的好来,比如现在,穷得将她倒过来摇也摇不出几枚铜板的人,竟然还能用上储物法宝!

“哗,帅!”这时站在秦筝身旁的一个男子看到了这一幕,夸张地嚷道:“这一手真是酷毙了!你进的哪个门派?招式这么帅,我也想去。”

门派?秦筝哪知道这世界上有什么门派啊,想起先前偷听时老记曾说起百尺门,就随口答了。生怕这人还要再详加追问,三步并作两步赶紧走开。

“百尺门?那个不是剑派么?”秦筝走后,这男子回过神来,用手搔了搔脑袋喃喃道:“难道剑派也教擒拿手么?一会去论坛上找贴子来研究研究……”

走回村子再次看见那个喂鸡的老大娘时,秦筝从腰带里摸出一只活兔,走上前道:“大娘,我能不能拿这只兔子和你换一只鸡?”

“换鸡?”老大娘抬起昏花的眼,瞅了两眼秦筝手里的兔子,觉得肉鼓鼓的很是肥硕,于是欣然道:“好啊,你自己挑一只拿走吧。”

秦筝将兔子交给老人,在鸡群里挑了只小母鸡要走,却听那老大娘道:“丫头,等等,你看我这一把年纪了,杀兔子的活儿已经做不来了,你要是有闲的话,能不能帮我把这只兔子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