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说什么谢呢,哪这么客气,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这点力气能干多少活,婶子现在有力也帮你一把,不过还是得靠你自己。”说到这里郑向红叹了口气,“我那几个闺女啊,都嫁到外村去了,挺着大肚子还得下地干活,要是嫁在生产队里,我还能看着点呢”
夏晓也听出了一个母亲对外嫁女儿的担忧,不过她对高家不了解,也不好说什么。
“走吧,吃饭去。”郑向红招呼着夏晓。
夏晓点了点头,现在大家还是吃一锅饭的,这还是夏晓第一次正正式式的吃大锅的钣菜,和以前在学校的食堂不同,根本没有看到油水,也不见肉。
不过也是干活又累又饿,夏晓吃了半碗粥,吃着咸野菜,便有些吃不下了。
“快吃吧,不吃饭怎么有力气干活,可不能浪费了。”郑向红和夏晓坐一起,便催促道。
夏晓叹了口气,浪费确实是可耻的,现在也不是上一世了,这个年代大家都不容易,夏晓也不能做那例外之人。
郑向红还是觉得夏晓吃太少了,夏晓只是干笑,表示人小,饭量也小。
在生产队吃饭的人很多,有的则是拿着饭盒或者碗装回家吃,夏晓就看到队长还有高稼植和高稼兴两兄弟都在。
“婶子,高二哥不是在读书吗,怎么也要跟着生产队一起干活?”夏晓悄悄地问道。
郑向红道:“放学了就可以干活,还是你们城里的孩子好一些,还有粮票领,这农村的孩子,不干活哪有饭吃。”
郑向红这话一出,夏晓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这话还真没法回答。
吃饱喝足,夏晓便回了宿舍,杨雪华他们全都是打饭到宿舍吃的,这会孙玉华已经去洗澡了,其它几人见了夏晓回来,都纷纷问着夏晓怎么样了。
夏晓也没有瞒,都一个生产队,也没有什么秘密,有人一传,大家就知道了。
“听说李主任以前看上当兵的队长,连队长的妈都同意了,但郑向红插了一脚进来成了军嫂,前三个都生了女儿,不受队长妈待见,后面有两个儿子才好一些。而李主任虽嫁了个瘸子,可男人曾是军官啊,跟派出所里都有关系呢,听说她两个儿子都在部队里当兵。”董美华说道。
杨雪华道:“这话也不能这么说,队长和李主任又没谈对象,郑向红也不算插一脚,若队长看向李主任,也不会有郑向红,你这话可是传到郑向红的耳里,可不好。”
王爱华道:“莫议他人事非,美华同志,你也注意一下言行,在背后议论他人不好。”
董美华嘟了嘟嘴,到底没有什么,但心里却不以为然。
夏晓在心里摇头,董美华这样不改,确实容易吃亏。
正想着,夏晓就听到外面喊道:“夏晓,有人找。”
夏晓起身出去,见了是高稼兴有些意外,“高二哥,你找我有事吗?”
夏晓脸皮也厚,前世都二十多岁的人了,现在叫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为哥,心里也半点异样都没有。主要也是高稼兴长的高大,看着老成,而夏晓现在看着高稼兴都还得仰着脖子,不叫哥也不行啊。
“我妈让我给你的。”高稼兴把一个袋子递了过来。
夏晓接过来一看,是野核桃,当即道:“婶子怎么给核桃给我啊,留着自己吃就行了,那多不好意思。”
“补脑的。”高稼兴说完就走人了。
夏晓留在原地:“…”
回了宿舍,夏晓就被宿舍的人围起来了,“什么东西?”
“是婶子给我的核桃。”夏晓道。
“郑向红干嘛送核桃给你呀?”董美华道。
夏晓摇头,心里怀疑的反而是高稼兴,她可没有忘了自己拿着石头叫高稼兴试试能不能进空间的事,会不会是那小子觉得她脑子有问题,要补一补。
不得不说,夏晓真相了,高稼兴可不就是这么觉得,所以得了点核桃,第一个就想到夏晓的脑子了。
冯英道:“夏晓,郑向红不会是看上了你,想让你当她的儿媳妇吧?不然怎么会这么照顾你,还给你送核桃,在南方,核桃可是难得的。”
冯英一句话可把宿舍的人八卦心给点燃了,队长的妻郑向红,谁不认识啊,在队里郑向红一向热心肠,大家也知道,但这主动送东西到知青点给夏晓,这都让她们多想。
主要这里也没有种核核桃的,这么难得郑向红却第一个想到夏晓,
董美华道:“不可能吧,郑向红要是找儿媳妇,那也看不上夏晓啊,这农村里找媳妇,那可都是找有力气的,屁股大能生养的,夏晓怎么看也不符合农村人找媳妇的条件。”
说着董美华还特地打量了夏晓一番,看着夏晓瘦瘦小小的,也直接否认了。
王爱华和冯英想了想,也觉得不可能。
夏晓被董美华盯的不自在,道:“是,找你这样的成了吧。”董美华正好是屁股大的,脸圆润,看着有福相这种,确实很符合一些妈妈拉挑儿媳的条件。
第9章 想法
夏晓还真没有想过这些,她这小身板才十三岁呢,要谈婚论嫁那得十年后再看。
杨雪华道:“也不是每个农村人都这样找媳妇啊,我觉得夏晓挺好的,也未必不是找儿媳啊,夏晓性格好,和郑向红投缘一些。”
孙玉华从冲凉房回来,听到了议论声,呵了一声,“你们都打算嫁农村了,不回城里了?”
众人一默,她们都是城里姑娘,当然还是想回城里去的。
夏晓和孙玉华是s市的,杨雪华和王爱华是首都的,冯英是h市的,董美华是t市的。
而杨雪华、王爱华、孙玉华和冯英都是高中毕业生,如今都十八十九了,董美华十七了,夏晓十三。
“我们还能回去吗,户口都牵来了,之前几批人也没见有人能回去。”冯英脸上犯了愁。
“是啊,头批的那些都在这里结婚生子了。”
杨雪华这么一说,大家脸上都满满的担忧,连孙玉华都不吭声了。
夏晓沉默,她是知道历史的,要回城那也至少十七八年后的事,而且也得符合条件才能回。
就不说她们几个了,便是十七八年后,夏晓也上三十的年纪了,更何况是杨雪华她们,三十多岁肯定在这里结婚生子了。
一旦结婚生子,有了家累,回去就难了。
小时候夏晓也看过一部西双版纳的电视剧,说的就是这个时代的事,有些人为了回城离了婚的,最让她印象深刻的是那一句歌词就是: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剩下我自己,这到底是为什么。
“吃核桃吧。”夏晓出声道,也试图转移大家的注意力,不提这沉重的问题。
“这得拿东西砸开了才能吃。”董美华说一句。
“我来吧。”王爱华找了一个锤子,宿舍几人也尝了尝核桃,孙玉华也默默地吃着,可已经心不在焉了。
“夏晓多吃一些,你明天还要去收番薯吧?”杨雪华问道。
夏晓点了点头,“是啊,收完番薯,还要得接着收玉米。”
董美华羡慕地看着夏晓,正想开口,杨雪华便道:“好好干吧,到过年了,就可以回家一趟了。”
杨雪华这话一落,大家又上心了,夏晓问着杨雪华,“我今年才来就不回了,雪华姐要回家过年吗?”
杨雪华摇头,“太远了,来回也不方便,我就不回了。”说到这里,杨雪华爱向了王爱华,“你呢,回家过年吗?”
王爱华默默地摇头,“明年再回,到时候跟你一起回。”
杨雪华也点头,要是一起回去过年,路上也有个伴。
宿舍几人,大家今年都不回家,都是准备明年在回。
夏晓刚重生来,现在哪里敢去上海见原主的家人,一不小心就能穿帮了,现在她还是老实的待着,努力把家信写好,让家人过年前能收到就好了。
洗澡是排队的,夏晓是最后一个,大家干了一天的活了,洗完澡没聊两句,已经有人上床睡觉了。
夏晓到底有顾忌,所以并没有进空间里,她也不能频繁进空间,免的引起人怀疑。
不过这一早被叫起,夏晓浑身酸疼,感觉全身酸痛的厉害,像被车轮碾压过似的,疼的抽气。
杨雪华笑道:“睡之前要给自己按揉一些,不然早晨起来可疼了,哎,慢慢就习惯了。”
大家都离开后,夏晓先进了空间里喝了一大口的泉水,才赶紧去食堂吃早饭。
“婶子,谢谢你的核桃。”夏晓找了机会谢谢郑向红。
郑向红心一动,想着自己家小儿子昨天带回了一些核桃又揣了些出门,当即明白了,忙道:“哦,几个核桃而已,给你尝尝。”
也不知道今日夏晓是不是喝了灵泉的原因,这一天干活特别有劲,虽然郑向红也帮了忙,但比昨天来说进步很大。
这回不止是郑向红夸赞,一些妇女都夸了夏晓,只有李胜美嗤之以鼻,虽没再挑刺但嘴上道:“看你能帮多久。”
说到底李胜美还是对郑向红有意见,郑向红做什么都看不惯,被郑向红照顾的夏晓也成了李胜美不喜的对象。
这一天夏晓虽然还是很累,但被夸赞被鼓励,心情都很愉快,心里也觉得村里的妇女也并不难相处,除了个别的,其它人都是与人为善、纯朴真诚的。
晚上,郑向红进了小儿子的房间,问道:“你昨晚是送核桃给夏晓了?”
“你不是知道了吗。”高稼兴一副你都知道了还问的样子。
郑向红凑了过来,“你不是对夏晓有意思吧?”
“妈,你有毛病啊。”高稼兴白了郑向红一眼。
郑向红也毫不示弱地朝着儿子瞪眼,“老实交代,不然你好好的,怎么给夏晓送核桃了。你会那么好心?”
郑向红可不觉得小儿子是这样的人,这小儿子打小就是个孩子王,打架干活倒是一把好手,但读书和讨好女孩子那可差的不行,不把女孩子吓哭都不错了,可现在小儿子现在竟然会讨好女孩子了,还以她的名义,郑向红大为惊奇。
想想小儿子也十六岁了,若有喜欢的女孩子也不奇怪,只是夏晓,郑向红一想到夏晓和儿子的身高差,表情也有些纠结了。
“你喜欢矮个子的女孩啊?”郑向红又多问了一句,心里想着夏晓还能长多高。
郑向红也没有多高,就一米六,高国强一米七五这样,可这儿子也不知道吃了什么,长的牛高马大的,她这老娘跟他说个话都得仰着头。
“坐下,老娘跟你说个话,你站那么高做什么。”郑向红喝斥道,跟儿子说话就是累。
高稼兴无语地坐了下来,没回答郑向红的话,反而道:“妈,你要闲着没事就去给我爸的衣服补补,他今天干活裤子破了个洞,幸好天晚了,不然得闹笑话了。”
“你爸咋的没跟我提。”郑向红一听立马上心了,也不管儿子了,趁着这会还没有熄油灯,赶紧去补补。
高稼兴看着郑向红离开,轻吁一口气,老娘太能缠人了。
第10章 赶集
高稼兴很无语,他怎么可能会喜欢夏晓那个小不点,看来下次离夏晓远点才行,不然让老娘误会,那没事都得折腾出事来。
郑向红可不知道儿子的腹诽,这会拿到了高国强的破裤子,便坐在油灯前下针着。
而这边夏晓可不知道自己被嫌弃了,她趁着洗澡的时候,又偷偷进空间里喝了口泉水才出来。
为了快高长大,也为了不那么疲劳,夏晓如今都依靠着空间,但又不敢多喝,怕被看出不寻常来。
想着空间里空着的地,夏晓这两日正想着弄点种子到空间里种着,有机会买小鸡在空间里养,然后弄点柴火、锅碗瓢盆进来,以后可以在空间里打打牙祭。
干了半个月的活,夏晓还不是很适应的,不过因为有空间里的泉水,缓解了她不少疲惫感。这天农闲,队里给大家放了假,大家都进城赶集,夏晓也跟着去了。
很多人都是步行的,一些人则蹭了牛车,夏晓蹭不到牛车只能跟着步行,翻山越岭,夏晓只觉得自己的两条腿都要废了。
不过一大群人进城赶集,还是很有伴的,大家说说笑笑,路上还有人高歌的,气氛还是很好的。
想着空间里那点钱,夏晓觉得她一定要备一些东西,下次再也不出来了,山长路远的,出来一趟太不方便了。
“夏晓。”
夏晓听到有人喊她,回头过去,就见着一辆牛车远远而来,上面也是坐满了人了。
是郑向红,赶车的是高稼兴,夏晓原本以来还能蹭个坐,实在是自己的双脚有些受不了,脚底起泡都有可能了,可看了满满一车人,也是心巴啦巴啦凉的。
“婶子”夏晓叫了一声,冲着郑向红和高稼兴笑了笑,挥了挥手。
“夏晓,上来呗。”郑向红说道。
有个人就开了口,“都坐不下了。”
“没事,坐婶子腿上。”郑向红觉得夏晓这么个小个子,也不会有多重,她抱着都没有问题。
高稼兴到了夏晓的面前,直接跳下了牛车,把位置让给了夏晓,自己牵着牛走。
杨雪华他们看着夏晓坐上了牛车,眼里都露出羡慕之色,要能有车坐,谁愿意走路。但今天不巧的很,大家一闲下来,都去赶集了,大队里就几辆牛车,村里的妇女们早就先订好了。
知青点也有一辆牛车,但也挤满了人,夏晓和杨雪华这些都没有挤上。
夏晓这会也顾不上杨雪华她们了,她坐上牛车之后,心里确实松口气,对着郑向红道:“谢谢婶子。”
“看你走路都一拐一拐的,快撑不住了吧,以后要多走走。”说着郑向红又问道:“坐稳了?”
夏晓点了头,郑向红才对高稼兴道:“走吧。”
高稼兴抽了一鞭给牛,牛车也动了起来,夏晓跟杨雪华他们挥了挥手,表示一会见。
生活在后世,过惯了交通便利的生活,现在坐着牛车,夏晓整个人都有些不真实感。看着在前面牵着牛绳,甩着牛鞭的高稼兴,夏晓有些不好意思,但自己的脚实在太疼了,她也矫情说不出不坐。
不过高稼兴驾驶牛车,也可以坐在牛上,这样的想法在夏晓的脑子里一闪而过,立马让夏晓打了冷颤了。
高稼兴本来就生的牛高马大的,要是在牛上坐着仿佛一座大山的感觉,肯定把前路的风景都给挡了,那画面夏晓想想都不忍直视,不过人家把位置让给她,她也不能太不厚道了,
山路崎岖,牛车有些颠簸,夏晓还是很不适应,整个人有些晕乎乎的,但比起走路确实好多了。
夏晓的脚有些刺痛感,她肯定自己的脚起泡了,不过现在在车上也不方便查看。
“向红,你莫不是把夏知青当女儿养了。”有的妇女笑道。
另一个妇女又道:“可不是嘛,她的几个女儿都外嫁,回趟娘家都不容易,”
几个妇女开始叽叽喳喳的,夏晓一直微笑地听着,也不插话。这边的方言,夏晓有些还是听不的太懂,不过大致也知道意思。
牛车一路到了县城,夏晓松了口气,下了马车时,脚板都不自然,她对着郑向红道:“婶子,你们去逛吧,我在这里坐坐。”
“那好吧,你也别走远了,五点之前要回到这里。”郑向红提醒着。
夏晓点了点头,看着大家离去,而高稼兴也牵着牛车到一边停着,夏晓忙找个地方坐了下来,脱了鞋看看。
果然左边的脚底板一碰就火辣辣的,右边的起了两个大水泡,幸好明天也不用上工,不然她这样还怎么干活。
夏晓用手戳一戳水泡,顿时抽气声,疼死她了。
突然眼前感觉到一暗,夏晓就见到高稼兴站在她的面前,夏晓准备把脚一藏,高稼兴已经走开了。
夏晓无语,觉得高稼兴有时候像个怪人,看着高稼兴离开,夏晓也没有多去管,想到自己难得来一趟县城,却没法逛,心情多少有些沮丧的。
坐了大约一小时候,夏晓就见到杨雪华她们到了。
“夏晓,你怎么坐在这里。”杨雪华走近道。
“脚起泡了。”夏晓把脚底板给杨雪华看。
杨雪华婉惜声,“没事,回去用针把水泡挑破,再拿着草药涂抹就行了,我们都这么过来的。”
夏晓有些不好意思,只觉得好像最娇气的就是她了,同时也很佩服杨雪华她们,在这样坚苦的环境,她们也没有多少抱怨声,反而是很积极的。
杨雪华拍了拍夏晓的肩膀,“习惯就好了,你要尽快适应这里,不然就跟自己过不去了。”
这话得到了夏晓高度认同,她现在也是在努力适应啊,可一想到自己这小身板要跟着劳动,夏晓心里一把辛酸泪。
最苦逼的是,这劳动还不是一年两年,而是十**年,她大好的青春年代都得奉献在这里。
“夏晓,你想买什么,我帮你买吧。”杨雪华道。
夏晓摇头,她现在也不知道要买什么,便道:“我不用买了。”
第11章 肉包子
“那行,反正临近春节应该还会放一次假,到那个时候出来买也行。”杨雪华说完跟夏晓告别,便和众知青一起离开了。
夏晓郁闷啊,不能跟着去逛,只能在这里干坐着,等郑向红他们回来,她要等到什么时候啊。
看了看四周,都是一些赶集放牛车的地方,高稼兴也不见人影了,夏晓看了看天空,想着自己在后世,虽不是什么富二代,也称不上白富美,虽跟富字无关,可到底也是个美女大学生啊。
上辈子,她的青春都是用来读书的,没跟男孩子恋爱过,也没有牵过手。不过夏晓还是很期待爱情的,期待一场甜蜜的恋爱的,可惜上辈子已经没有机会了。
这辈子,她的青春将在南边支持建设开发了,而且这个时代想要像后世那样的恋爱不可能,特殊时期,估计牵个手都得被人指指点点的呢。
可她回不去了,她上一世已经死了,这一刻夏晓心里非常的失落,虽然心里对父母是有意见,也不愿意被父母摆布她的人生,但她还是喜欢后世的。
对于这个年代,夏晓虽然了解历史,可终不是自己原来生活了的时代。
一时间夏晓充满了孤寂感,她试着惦着脚走两步,想着到了县城了怎么也得看看吧,再想着自己的空间还空着呢,至少也弄点东西进去啊。
“脚不要了?”高稼兴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夏晓的旁边,手里提了个袋子。
夏晓讪讪一笑,“高二哥,你回来啦,我看看能不能走。”
“我妈对这有一手,回去让我妈给你弄好。”
夏晓哦了一声,高稼兴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包子一个馒头,就把袋子朝着夏晓一丢。
夏晓忙接住,一看竟有一个包子两个馒头,忙道:“我不饿啊。”
“请你吃你就吃,哆嗦什么。”高稼兴说着就咬了一口肉包子,又说了句,“这张记的包子馒头可是县城最好吃的。”
“谢谢高二哥。”夏晓拿了一个包子出来,把袋子递回给高稼兴,高稼兴没接,夏晓只好坐了下来,把袋子放到一边。
张记的包子果然好吃,既然夏晓在后世尝过不少美食,但现在吃着张记的肉包子,确实口感很好。
“确实很好吃。”夏晓忍不住赞出声,同时也觉得自己占便宜了,有些不好意思。
“好吃你就多吃点。”高稼兴道。
夏晓猛的摇头,“高二哥,不用了,留你吃吧。”
“我吃饱了。”高稼兴摇头。
夏晓不是那种占便宜的人,当下道:“高二哥,这包子多少钱一个,我给你钱吧。”
夏晓话一落,高稼兴立马不悦了,“你不吃就丢了。”
高稼兴已经走到了马车那里坐着了,不再理会夏晓,夏晓有些尴尬,想着到时候留给郑向红吃吧。
大家都不是富裕的,一个包子在以前的她眼里也许不算什么,但在现在温饱都是个问题的时候,一个大肉包子是很可口诱人的。
大概两个多小时,郑向红一群人就回来了,夏晓看着他们大包小包的拎着,再看自己两手就一个袋子里装着两个馒头,没有其它了,而且这两个馒头还不是她花钱的。
她到是想给高稼兴,可高稼兴不要,夏晓也只好提着了。
“夏晓没有买什么吗?”郑向红问道。
夏晓摇了摇头,见一群人上车了,也赶紧去霸住自己的位置,不然一会没位置了,她可走不回去。
这一次比来时更为的拥挤,大家都买了不少的东西,夏晓死死地抓住扶手,就怕一个颠簸自己就给掉下去了。
夏晓忍住不适感,一路艰难地回到了生产队,牛车停到了高家,夏晓轻舒一口气,下了牛车,心里想着,下次宁愿不进城,也不要这么挤着了,太折腾了。
“妈,她的脚起泡了,你给她弄一下。”高稼兴提醒郑向红一声。
大家朝着夏晓看了过来,夏晓脸微红,对着郑向红道,“婶子,我的脚起泡了。”
“城里的人就是娇贵。”人群里有人突然冒了一声。
“是啊,去了县城里也没法逛,倒白占个位了。”另一个妇人也开了口。
高稼兴道:“么婶,全村最娇贵的除了桂芳也没有别人了。”
众妇女一听,便看向了第一个出声的人,这正是高稼兴的小婶林雪碧,以前曾是地主的女儿,不过家道中落,为了生存嫁给了高稼兴的小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