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了谁?”眼中又是一贯的冰寒,似乎刚才的急促的担忧只是错觉。
“一个叫齐以琛的病人,也是那家医院的肿瘤科医生。”男人如实告知,不敢丝毫错漏。
“齐以琛?”左城似有深意地喃了一遍,“我要知道他的所有。”
齐以琛?是她爱的男人吗?
突然而至他起了杀意,抑制不住的想要毁灭:江夏初,如果你爱上了那个男人,我怕我会杀了那个男人,那样你会恨我入骨吧?我还是会的,所以不要爱上别的男人,千万。
嫉妒是最可怕的利器,因为江夏初,左城学会了。
杀意,浓浓的杀意,这一瞬的感知让低头汇报的男人背脊一凉,一颗心悬出,低哑着嗓音回话:“是。”
“还有江夏初过去的五年,如果有遗漏——”
左城拖长字音,并没有明言,却生生多了一股致命的危险强势,气场浑然天成。
“我明白。”男人坚定点头,额上不知何时渗出了密密汗珠。
这是死令,如有差错……
这个罂粟般的男人是致命的,杀生予夺都在他那双美得惑人眼球的手上。
“继续跟着,被发现了,就不用再回左家了。”
他左城从来不养废人,他是最狠的统治者。
“是。”男人躬身,没有维诺,只是郑重。垂首等候片刻,退出了这压抑的沉静。
话音落了很久,左城看着窗外,令人心滞的无言。
死寂的夜里,一人,一窗,站了许久。左城蹙眉,手指不经意间陷进了掌心,他竟然想不起那张思慕十一年的脸,用力地想,却愈发模糊了,他忆过无数遍与她的回忆,却发现,竟是如此短暂。
江夏初只能在他左城的身边,那张容颜除非他死,绝不可以模糊。他的倔强渐渐偏离了,演变成了占有。
“少爷,夜深了。”四十岁上下的中年人,从偏门进入,缓步走近左城。一身正装,显得干练精明,一副无框眼镜更衬得一丝不苟。
“今天真长。”
长到他觉得夏天快过去了。
空中的酒味似乎越发浓烈了,中年男人一眼扫过酒柜,倒落的酒瓶子满地,眉头紧皱,额间纵横了岁月的痕迹。他叹息:“休息吧,喝酒伤身。”
“她希望我死呢。”冷硬如斯的左城竟也会有这般的荒凉的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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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喜欢请支持,本文倒叙,开篇有点虐男主,之后就会很宠了。
第一卷前尘方恨少 第五章:十一年初见
“她希望我死呢。”冷硬如斯的左城竟也会有这般的荒凉的颓废。
伤身?她不会在乎的,江夏初希望他死呢。这个世上想他左城死的人有很多,他不在乎,谁也没有那个能力,可是江夏初这片逆鳞,轻而易举有了那样的能力。
“如果江小姐知道真相的话——”
话未完,冷冷截断。
“进叔,以后我不想听到这样的如果。”不加边幅的威吓,左城双眼锁着五米外的进叔,让人无法闪躲的寒意。
那个如果,已经葬在了五年前的那场雨里,和那个人一起死了。
江夏初不能知道,不能,宁愿被恨,也不能。
进叔片刻的欲言又止,眉眼纠结不梳,他该打住的,他了解他服侍了多年的少爷有多倔强,可是他不忍啊,有些话他藏了五年了,该说了:“少爷,如果不说,江小姐会一直恨您的。”
“知道了就会不恨吗?”
“至少不会像现在。”
“进叔,这一次,我不想再说第二遍。”左城坚决如铁,深沉的凉眸没有丝毫动摇,对着亦师亦友的进叔,左城第一次眼底沉淀了杀伐的警告。
话已至此,进叔无言以对了。
遇上那个女孩终归是不幸的吧?
错了吧?那两个人相遇。进叔无法回答,他问了很多遍,少爷也问了很多遍,可答案……
似乎一直只有一个。
“错了吗?”左城嘲讽一般自言自语,眼底落寞铺天盖地了,“就算错了,也要这样一辈子。”
答案一直如此啊。
对错,已分不清了,也不复意义了,就算重来,左城还会选择重蹈覆辙。十一年的雪里,江夏初便写进了左城的生命里,没入骨血,如何连根拔起?
他是罂粟啊,不该有爱恨的,可是初夏是罂粟的花季啊,怎躲得过。
十一年,那时她还天真无邪,却遇上了染血的他。
他们相遇在冬天,便在那样一个银装裹素的冬天了,伊始了所有故事。
那天,天很阴翳,大朵大朵的雪花在飞舞,山上,青翠松林早已裹素。
“砰——”枪声已落,只余覆雪的松枝在摇摇欲坠。
谁会知道裹素的山间,有一处已经褪白,染了一地血红。
白色的雪上,温热的血红刺目惊心……
葱郁林间,两座坟冢,一具浴血尸身,十几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还有一个立在雪里的十七八岁少年。
那是个很美的少年,抿着唇角,眉间似乎萦绕了散不去的阴郁,紧紧地蹙着,皮肤很白,几乎像这飘雪的颜色。密长的睫下是一双不属于这个年纪的眼睛,像没有温度的黑色琉璃,似乎很深很深,却是美得虚幻。
少年似乎有些消瘦,背挺得很直,肩上坠着些许零星的雪花,就那么直直地站着,眼里好像装着所有,又好像从未倒影出任何。
少年转身,踏着被染红的血,没有温度的凉眸凝着墓碑——那里葬着他唯一的亲人。一步一步的小心翼翼,一直笔直的背渐渐弯下,屈膝跪下。
“父亲,母亲可安好?”似乎承载了太多,少年的声音很缓很沉,“你们的忌日总该有些什么来祭奠,这个人的血如何?他欠我们左家的已经百倍偿尽了,父亲母亲请安息。”
雪什么时候又厚了一层,那满地的血红被遮掩。少年只是静静地跪着,似乎这个世界就这么停下来了,忘了白色的雪,红色的血。
然……
“咯吱——”
树枝断裂,地上洒下了一片厚重的雪。
少年回头,刚刚眼里的凝重深沉不见了痕迹,只余狠绝地凌厉,像这寒风,冷得刺骨。
十几个站立在少年身旁的男人警觉地梭巡,手放在外套中,触着枪支的冰冷,没有丝毫懈怠。片刻的寂静之后,松枝后,渐进露出一角粉色的裙摆,一点一点挪动,挪动……
警觉的男人脸上松动,哦,原来只是个女孩。
女孩齐肩的头发披散着,覆着一层薄雪,还是很黑很黑,她抿着唇,可能很用力,红得像地上隐隐而出的血,脸上很白,像被这雪映白了颜色。扑闪的长睫下,她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很大很大,像透明的玻璃弹珠,没有一丝杂质。她怯生生地站出松枝,似乎有点手足无措,小手拽着两边的裙摆,弄得皱巴巴的,可是女孩的背却挺得很直。
似乎她害怕的并不是这血腥的场景,而是偷窥被抓时的无措。
有意思的女孩呢,难道她不怕吗?怎么会?少年突然很想知道这个女孩究竟带着怎样的面具,至少少年世界里出现的任何人都有很多面具,当然这个女孩也不会例外。
少年缓缓站起,唇角似乎有似笑非笑的弧度,勾出一抹浓浓的趣味。他一步一步靠近女孩,声音像这飘着的雪很冷,“你不怕吗?”
女孩怔怔地站着,望着少年,眼光是少年从未见过的纯净,眸子像海的颜色。她走近了一小步,就一小步,她的身高只到少年胸口,她仰起头,问:“你不痛吗?”她又低头看着少年染血的右手,看得很认真,囔囔地补充了一句,“流血了。”
“血是他的。”少年伸出右手指着地上的尸体,声音毫无温度。怎么会痛呢,那是他仇人的血,他只会痛快。
女孩似乎没听见少年的话一般,呆愣地继续看着少年的右手,蹙着秀气的眉头。少年顺着女孩的视线,原来的之间冻出了红色的冰凌,血的颜色,冰的透明。
蹙眉纠结的女孩突然迈出脚,雪发出咯咯的声音,少年认真听着,恍惚间,女孩已经走至身旁,她托起他的手,用绯红色的袖摆擦着少年手上冻结的冰凌,很专注,很小心,擦了很多遍,那些冰块渐渐融化,染在了女孩的袖摆上,红了一片,女孩却不在乎,抬起头,脸上绽开简单的笑,笑里有着满足。
少年只是一动不动,似乎心中某个角落,黑暗中有道光渗进去了。
小女孩不知道,少年也不知道,少年悄悄刻下了这张笑脸,被雪映白了的纯净。
第一卷前尘方恨少 第六章:十一年初见2
小女孩不知道,少年也不知道,少年悄悄刻下了这张笑脸,被雪映白了的纯净。
女孩还是笑着,也许有点傻呵呵。没有松手,她还握着少年的手,然后一点一点紧了,她说:“这样就不冷了。”
他的手很大,她的手很小;他的手像雪一般的白,她的手冻得已通红;他的手很冰很冰,她的手却是温热的。很多的不同,可是那么握着,却那样契合。
第一次少年知道,原来手心的温度可以这么暖。
谁也不先松手,少年问,似乎多了丝不明意的小心翼翼:“你不怕?”不怕血腥?不怕尸体?不怕这样杀人如麻的我?不知为什么,少年问不出口。
“我怕。”她细弱的声音回答她怕,可是眼神却丝毫没有闪躲,直直地望进少年深不见底的眼里,她紧了紧手上的力道,“你也怕。”
女孩话音刚落,少年抽回右手,几乎脱口而出:“习惯不可怕。”
少年的世界里杀人如麻早就成了一种习惯,怎会可怕?可怕的是他的世界空白的只有杀人,似乎只有血的温热才能让他觉得还活在这个世界,这才可怕。
生来他便注定要成为主宰,害怕对他来说只是奢侈,是他埋葬了的私念,她却洞悉了。她扬起小脸,很笃定:“你怕这种习惯。”
一句话,像蛊惑一般,牵扯出了少年最深的隐疾:是啊,他怕,不怕杀人,却怕世界里除却杀人一片空白的习惯。
原来,还有人知道他的害怕。
雪突然停了,雪地里一高一低的身影还在。
她说:“你有一双很好看的手,不要弄脏了。”
他说:“你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
她说:“美好的东西都该被珍惜的,就像你的手,不该只有习惯。”
少年看着自己的手,好看?染了多少血了?他都记不清了。少年笑了,却看不出喜怒。
女孩笑着点头,笑着眨眼,笑着转身,一步一步,走出少年的视线。
雪地上,余留的脚印清浅,少年手里的温热在散去,突然少年想留住这份温暖,很想很想。
从始至终,少年都没有动,只是看着女孩的背影渐进模糊再消失。雪地里又安静如斯,只有轻轻的呢喃,凉凉的:“她的手……很暖,很暖。”
这个冬天,他遇上了她,少年名左城,女孩唤作夏初。这一年左城十七满了四旬,江夏初十一差了两月。
然后,雪,停了,又下了,故事周而复始,命运兜兜转转。
也是在那一天……
荒废的街角,明明漫了一地雪白却黑暗充斥,哦,有种黑叫暗无天日,那是人心的死角,是阳光照不进的地方。
角落,站着五六个凶神恶煞的男男女女,还躺着瑟瑟发抖的女孩。他们趾高气昂,她伤痕累累。
“野丫子,不知天高地厚是吗?这条街可是我们的地盘。”
“这里死过很多你这样的乞丐,没准你会是下一个。”
“死了算了,省的碍眼。”
“她这么臭,弄脏了地怎么办?”
……
一句一句谩骂,不停歇的拳脚砸在女孩瘦弱的身上,她只咬着牙,唇角鲜血狼藉,她却一声不吭。
有时候,死也许是救赎,有些人却抛不下尊严。
路人来来往往,可笑吗?没有眼神停留,一个也没有。
生活总是这样,自己的、别人的,分成两个世界的。人总是这样,吝啬怜悯,习惯无动于衷。
女孩闭着眼,兴许在祈祷上帝让她有尊严的死去吧?是幻觉吗?恍惚间,她好像看到天使了,站在漫漫雪中,一点一点靠近自己,突然她害怕,怕天使会讨厌她身上的臭味,还有身上的脏兮。
她已经听不清楚了,恍恍惚惚,天地在旋转,美丽的少年却很清楚,每一句话亦清晰。
“再动她一下,这里死过很多人,下一个就会是你。”声音很沉,还有肃杀的阴冷,却如天籁盘旋在女孩耳际。
“你是什么人?这里没有闲事给你管。”女孩很讨厌,这个声音打扰到了她的天使。
“这条街不是你们的地盘。”顿了顿,“姓左。”
然后那些趾高气昂的面孔,变得面面相觑,变得唯唯诺诺,比这风还快,席卷着消失了。
女孩的眼睛很痛,肯定肿得不堪入目,她却睁得很大,望着少年。
少年没有看他,像那些路人一样,一眼也没有,他转身甚至带着一种决然。
哪来的勇气女孩不知道,可能真是绝境中的人,不会放过一丝希望吧。她拖着疼痛的腿去拉住少年的手。颤抖着声音,她哀求:“带我走吧。”眼里似乎热热的,有种女孩不熟悉的液体在不受控制,“留在这里我会死的”
她的尊严,她的倔强,她居然全然忘却了。
她忘了很多年的东西,居然学得这么彻底,那样东西叫脆弱。
少年不看女孩的脸,只蹙起了眉,说:“手脏了。”他抬头,对上女孩肿胀的眼,没有厌恶,却也没有任何感情,问,“我的手好看吗?”就在今天有个女孩说他的手很美呢,他想幼稚地确认一次。
女孩怔愣了好一会儿,低头看着那双剔透分明的手,直点头:“嗯,很美的手。”
多美的手啊,应该是上帝精心下的杰作吧,可是被女孩她染脏了,那点瑕疵女孩觉得刺目,她缩了缩手。
然,他抓着她的手,有冰凉的触感。
似乎很多东西都停止了,她只听见他说:“你的手也是暖的。”女孩只觉得沉沉浮浮,抓住了浮木,因为有人说,“我不会让你死的。”
“嗯。”女孩从不懂相信,可是这次她丝毫不怀疑。
这是她的天使啊。
“你叫什么名字?”
“初影,成初影。”
少年转身,女孩似乎还听见了一句:“原来这双手还可以救人,我以为只能杀人呢?”
这个冬季很平凡,却有许多不平凡的故事。
此去经年之后,她才知道,她不过是那人的影子,却犯了个万劫不复的下场。
这场雪里,从此他们都逃不开这张命运的网。
岁月如梭,那年冬天的雪不复,那些如水的心事,还有多少沉淀,又有多少被冲刷。
夜很暗,左城的城空了,是凉的,远处的月里,映出了他十一年前的回忆。
第一卷前尘方恨少 第七章:不懂情趣
五六月的天,很蓝,阳光不算太烈,碎了一地斑驳,温柔了人的影子,只是这偏离繁华的陈旧老街有些人影稀疏,看不出这个季节该有的热闹。这条老街大概有几百岁的年纪了,被岁月风化的萧条冷清,放眼望去,唯一还‘苟延残喘’的茶馆前,一张木椅,一盏茶,一个女人,倒也安静宁和。
啜了一口茶,唇间苦涩弥漫,江夏初面如静水,只是在望了一眼手表之后,皱了眉头。
转角的街口,一辆大红的法拉利急促行驶,拉出一道长长折痕,还有这一带少闻的车鸣,江在铖这才松了眉头,放下手中的茶杯,抬眸,冷冷清清:“我在这等了你足足半个小时。”
来人一身当下流行的混搭风,不伦不类中尽显妖娆风情,乍一眼望去,就是一颜色混合体,明明女气的打扮,竟叫这男人穿出一种极致魅惑,不由得叹一声:妖孽就是妖孽的,还不是一般级别的,可是红遍大江南北的叶在夕是也啊。
取下墨镜,长腿一伸,神情惬意地半靠在在木椅上,拿起一杯茶就往嘴里大灌几口,中国几千年的茶文化叫他喝出了一股江湖味,还笑得风情万种,半真半假地调侃:“三年来,这可是你第一次主动约我出来,自然要为悦己者容一下。”
“浪费了,这衣服很贵吧。”江夏初拿着茶壶,又斟满了叶在夕前面的杯子。
浪费了,这么好的茶,有点暴殄天物。
说着衣服很贵,却垂着眸子倒茶,哪有多看一眼,叶在夕有些挫败,却漫不经心地揶揄:“你多看几眼就不亏了。”
“三点的时候你有签唱会是吧,我没记错还和林倾妍一起,这身衣服不会暴殄天物。”
江夏初只是浅笑,唇角晕开的极淡的纹路,像茶面荡开的浅波,叶在夕想,这个女人喝茶的样子是极美的,虽然一点脂粉也没。
不过,如果语气不这么冷硬正经就更完美了。
叶在夕笑,这春光明媚了好几转,融在他桃花眸中,别样风情,美中不足便是嘴角一撇,几抹幽怨:“江夏初,你能不能别开玩笑的时候,一本正经的样子。”某人心里不爽,过去十年与林倾妍被传作情侣也没过这种感觉。
“我没开玩笑。”确实,语气很认真,喝着茶,慢条斯理。
这个女人总能这样不动声色地气死人不偿命,他挫败叹气:“好吧,我自讨没趣。”话锋一转,神情像只养尊处优的贵宾犬,慵懒眸光扫过江夏初,开始品头论足,“你也不注意点形象,你一个金曲制作家,怎么说也是公众人物,这样就出门了?”
江夏初只是似笑而非:“我不是你。”
确实不施脂粉衬衫长裤,比不过某人亮黄的发,酒红的衣,还有一条极似裙子的裤,似乎那辆骚包红色法拉利也是全新,前几天还是黑色豪爵呢,换的真勤。江夏初不敢恭维,这身行头,这种奢侈,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叶在夕倒不以为意,习惯了自个风情万种,习惯了江夏初泥古不化,只是再抬眸打量一下这人烟罕见的空巷,一张俊脸便有些沉了,控诉道:“约会也不选个浪漫点的地方,我说你这个女人,难道没人告诉你约男人出来千万不要选这么没有情调的地方吗?没个人影不说,怎么还阴风阵阵的。”托了江夏初的福,叶大少爷还是第一次在公众场合这样无人问津。
本就不是约会,何需情调?林浅清自顾品茶,置若罔闻,淡淡说:“我找你是正事。”
叶妖孽俊脸黑了几分:“不懂情趣的女人。”拿起茶杯泄愤一般灌了一口,皱眉,一脸嫌恶,“真苦。”像只没有餍足的猫,懒懒启唇,“说吧。”
将身前的茶杯推远了几寸,事实证明,妖孽与茶文化犯冲。
淡漠无痕的眸色染了几分墨色,嗓音如茶寒苦:“那天晚上,去的为什么是左城不是林倾妍?”
原本对着茶面整理发型的手一顿,茶面映出一双精致桃花眸,忽明忽暗,唇角勾起几许冷笑,再抬头,已如常:“左城是这次电影的投资方,那首曲子,就是签在了他公司名下。”还有一句,他大概要一辈子烂在肚子里:那日,约见左城的人便是我……
江夏初,任凭心如死水,五年藏匿还是抵不过一朝卷土重来,叶在夕勾唇笑得一贯妖异,只是多了些微末的揶揄。沉寂了三年了,确实该碎碎她无痕的面具了。
江夏初满心满腹都是那一纸合约,还有那人挥之不散的阴影,自然毫无察觉对面人的细末,只是微带局促地问:“能不能停止合约?”
“林倾妍已经签了主题曲。”
“那是我的曲子。”
三年,江夏初第一次语带忿恨。叶在夕只是不动声色地尽收眼底,却端着一脸难得的正经:“她是你选的歌手,那首曲子已经签给林倾妍了。”末了看着她的眼,补一句,“现在归属左城。”
左城二字,叫江夏初修炼三已久旧的千里城墙在眸中溃不成军,沉沉浮浮全是错乱惶恐的碎片。
“没有一点办法?”除非黄土白骨,她绝不妥协那人,“除非违约。”嘴角再无一丝笑意,好听妖异的嗓音竟沉凝暗哑至此,“这种打算最好不要有,先不说违约金,你要是在这个时候违约了,这条路就算走到头了。”
江夏初知道,这不是危言耸听,但是总是有舍有得的,与其继续那生不如死的纠葛,什么就都显得微不足道了,脸上微微释然,她竟是轻描淡写地说:“如果非要如此的话——”
江夏初话音还未落,猝不及防,叶在夕沉声何止:“江夏初。”似乎察觉到言辞过于偏激,他放软几分,“理由呢?你不是这么没有原则的人。”
他总是连名带姓地喊她,她也一样,三年,总隔着一层不能捅破的纸。
“哪有什么理由。”她淡淡浅笑,凄寒像寂寞的雪。
叶在夕冷笑,水墨画般无痕的面庞爬上一点失落:“江夏初,你当我傻子啊。”
叶在夕突然想笑,真的觉得可笑:是啊,他就是一个十足的傻子,惊心导演了这一出好戏,所有准备就绪之时,却想喊停了,他想,大概是剧本写了三年之久,他这个导演一时无法抽身吧,的确是个傻子。
“回去吧,快三点了。”她只是这样说,连眸光都不曾抬起,移动,望着手里的茶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