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儿》作者:寄秋

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他要杀的人居然先找上门来,面对磨刀霍霍在眼前的敌人,不知她此时说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有没有用喔?

 

排路队 寄秋

看到排路队这几个字,有没有一种秋仔已经已经很老很老了,老得活在民初时代。

秋仔此时所说的「排路队」可不是一般放学才排的路队,学生一个个按区排好,等待走出校园,而是上、下学前后所排的路队。

一日看到一对姊弟背着笨重书包,边走边吵架似地脸色都很难看,而且年纪都很小,姊姊看起来才小三、小四左右,弟弟则小一吧!两人都非常瘦小,让秋仔十分忧心他们的父母怎么能放心他们独行呢?

记得秋仔以前念国小时,学校有所谓的路队制度,每个路队有一位负责监督的路队长,学生在某一定点集合,由路队长清点人数再一起去上学。

如果有一、两个没来排路队,路队长就得派一个人去叫人,务必要等全员到齐,否则就算迟到也要一直等下去。

秋仔很不幸,当了两年的路队长(五、六年级时),不过因为秋仔很凶,没几个人敢迟到,因此在学校中算是比较早到的路队。

那时,每个路队都有个队旗,先到的路队得先向先总统蒋公的雕像行一鞠躬礼,然后队员才可以一哄而散,各自去各自的教室自习,而后路队长将队旗插在入校后的水泥路旁,两排旗帜随风飘飏。

一到放学时,路队长再把队旗拔起,同学们跟着自己的队旗排好路队,降完旗后才由各队路队带开,往回家的方向前进。

当路队长不单是管理队员,那对秋仔而言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再一次强调,秋仔真的真的很凶,秋仔的眼尾一扫,十个之中有八个不敢喘大气,剩下那两个不知死活的家伙也很快的噤声,到现在为止,秋仔始终相信用旗杆打人一定很痛。

最困难的一件事是保管队旗。

为什么呢?

秋仔是全校保管队旗最完善的路队长,用了一年仍如新的一般,不像别的路队总是破破烂烂地,活像一块破布,师长们也会因此责罚未善待队旗的同学。

人的劣根性由此而来,见不得别人好,有一天放学后要排路队前,秋仔去取队旗时,当下火冒三丈想扁人,早上还完好如新的队旗居然被划破了,(气!气!气!)

不是秋仔爱告状,而是火大了,马上将此事报告老师(其实是先脱罪,以免全体队员星期六不准放假,罚割校园的草。)而老师也很生气,那天放学晚了二十分钟,全校都站在操场挨骂。

虽然事后没查出何人所为,也没人鸟师长的一番怒斥,但秋仔放话了,谁敢在秋仔当路队长时碰秋仔的队旗一下,那就别怪秋仔不客气。

一直到秋仔毕业后,那面队旗没再受一丝损伤,但是……很欷吁呀!不到几个月,在邻居家看到秋仔细心保养的队旗,它……它根本是鱼旗嘛!一条一条顺风飘,比抹布还破。

楔子

天是这般晴朗,海是那么蔚蓝,人间却是一片污秽。

藏污纳垢。

风在云中狂啸着,吹散沉淀在胸腔内的仇恨,它扩散再扩散,卷卷成旋,竟是风暴。

帘卷残月,话不尽西风旧事,漫天霞红是飞溅血光,那夜的深沉带来萧瑟,啼呜的乌鸦鸣鸣不休,不成眠的梦境里满是枫叶落下的孤坟。

一座,两座,三座……零零落落,白骨已枯,人去楼空,杂草蔓蔓伴随残破坟头,模糊的字迹淹没在风沙中,泪也蒙眬。

一道挺直的昂藏身躯站立在疾风之中,注视着墓碑上的人名,深幽难测的黑眸蒙上一层薄雾。

第一章

「土匪?」

「不、不是土匪,是杀手。」真是的,连话也不会听。

「杀手和土匪有什么不同,不都是干些伤天害理、天理难容的坏事。」

「不一样,天差地远,杀手是拿钱办事,他们下手的目标有特定对象,不至于见人就杀,而土匪则是唯利是图,见一个杀一个毫不手软,奸淫掳掠无所不为,恶行重大到令人发指……」

「等一下、等一下,我们是要找人呐,怎么会扯上土匪、杀手的?」听起来还真叫人不安。

「因为我们要找的人就是一位杀手。」如假包换的夺命修罗。

「什么,杀……杀手!」

好寒心喔!为什么会这样呢?

老大愤世嫉俗,冷颜面世,虽然有「恶阎王」之称,但起码不伤人,傲比狂鹰,寄剑长行,凭一己之力创建「寄傲山庄」,为的是有朝一日能寻回生死未卜的弟妹,手足团聚,一家和乐不再分离。

而老二则投身公门,当起六扇门捕头,和快刀手邢风、追魂手流云,以及天然城的赵少甫并称四大名捕,誉满天下人人皆知,为恶之徒无不闻风丧胆,逃之夭夭,生怕身陷囹圄。

风家两兄弟在日前相遇了,即使相隔多年,他们仍在第一眼认出彼此,热泪盈眶互道别后遭遇,诉说着多少离愁。

本是侠义之家,做的即是侠义之事,就算当年遭逢大难,他们心中虽有恨也不至于波及他人,依然秉持父训,仁义为怀,行侠客风范。

但是杀手,这就太……匪夷所思了,为什么风家会出佞邪子弟呢?

「净水,阖上你的嘴巴,在人世间游荡多年,你还看不透人事无常吗?」亏她还是净化人心的圣水,竟不懂「造化弄人」这四个字。

吐了吐粉舌,一脸迷糊的净水有几分憨气。「冲击太大了嘛!一时难以适应,我到现在还很难想像我们会在这种情形下重逢。」

她一直以为再见之日应该在天上,紫竹林里话当年,谒佛听菩萨讲经。

「情关难渡,红尘扰人,我也没想过有朝一日会沦落至此。」始料未及呀!

青莲是下凡的仙子中最想回归仙位的一位,她清心寡欲,淡薄情爱,如莲之清濯而不沾尘气,一心想寻回失落的宝珠好回到平静无波的生活。

谁知在临返天庭之前,竟意外动了凡心,几番挣扎煎熬后,不得不承认情之动人处,在于情难自持,情丝不生的仙子也会被情网网住,毁了半生清静。

后悔吗?

自从由天上回到人间,她不时地自问,但直至今日为止,她不悔有爱相伴,心中常牵挂着一个人是美好的,她脸上的笑容便是最好的证明。

「沦落至此……」黑眸凝笑的男子斜睇着妻子,铁臂稍一使劲地轻勒细腰。

她回以一笑,「如果你不急着娶我过门,相信我会更满意这污浊的红尘。」

「嫁我为妻不好吗?」不捉牢她,谁晓得她会不会又乘风而去,独留他一人。

失而复得的风寄傲特别懂得珍惜,也宠妻入骨,把妻子当成掌中宝看待,举凡世间最好的珍奇宝物,他都不吝捧到她面前,娇惯娥眉不遗余力。

他们的婚事的确办得匆促,不到三天青莲已为人妻,月老为媒,土地公赶来凑热闹,锣鼓喧天地欢喜入门,不让任何事阻止花月良宵。

不能怪他心急,他十分害怕上天会来和他抢人,只有早早入了洞房方能安心,纵使两人成夫妻已是定数,他仍时时刻刻守着她不离半步,担心她一个不顺心又离他远去。

「是不怎么如意,原本我在天上过得更清心,没人跟前跟后死黏不放。」青莲假意抱怨,拍开横放腰上的粗臂。

他一哼。「天上虽好,却不及人间有情,要不,你怎会回到我身边?」

风寄傲将妻子搂得更紧,不让她有机会离开自己怀中,世人侧目的眼光全然不放在心上。

「因为我犯了天规,被贬下凡。」她笑道,一口清茶滋润入喉。

她的话让他微微拧起眉,不甚开怀地多了忧色。「你是我的,谁也不能抢走你。」

「霸气。」人都在他怀里了,还有什么不安心。

「我就是要霸住你,管他神仙或妖魔,你只能属于我。」他狂肆而深情地低下头,攫住那抹嫣红。

说实在的,他的行为还真嚣张,看得身边的人皆面红耳臊,两眼瞠大地不知是该光明正大的看着他「调戏」妻子,或是移开视线假装没看见。

不过一向好奇心重的净水倒是瞧得津津有味,越靠越近的托起腮帮子,好整以暇的观看交颈鸳鸯,不时发出惊叹的评语。

「别看了,小心眼珠子往外掉。」一只大手捂上明媚水眸,叹息声随即扬起。

「阿恶,你怎么没这样吻过我?你看他们吻得好陶醉……唔……唔……」叫人好生羡慕。

捂眼的手改捂嘴,满脸尴色的风妒恶着实笑不出来。「好人家的姑娘不在人前言及闺房事,他们是夫妻自是放纵些,我们要谨守礼教,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言……」

「喔!那我们什么时候成亲?」一旦成了夫妻就能亲来亲去,上下其手。

「啊!这个……呃,我想……快了,快了……」干笑不已的风妒恶有一肚子苦水要吐,可又欲诉无言。

他也想早日将美娇娘娶进门,夫唱妇随鳒鲽情深,有个专爱惹是生非的小女子不时招惹麻烦,他没有一天不胆战心惊的,生怕转个身便会把未来娘子搞丢。

可是棘手的案子一桩接着一桩,刚办完白虎精食子一案,城西的无头公案又落到他头上,县卫里堆积如山的公文因师爷家中有事,他又得代为整理,编排入册,忙得他焦头烂额,分身乏术。

兄弟重逢固然是件好事,但是眼见着兄长肆无忌惮地爱宠嫂子,他还真有些坐立难安,就怕小净有样学样的用在他身上,到时他真要叫苦连天了。

不是他不拥娇人儿入怀,而是没有时间,就连今日的聚会也是在百忙之中向县太爷告假半天,等会儿又得忙着捉人去,哪有空暇办自己的婚姻大事。

头一回,他自觉投身公门是件苦差事且十分不智,偏又已无法抽身,堆压多时的公事因他一时的怠职而蒙上一层灰,岂能在此时说抽手就抽手。

何况他正追查一条攸关当年风家灭门惨案的线索,张万富死前的那一句「王爷」是关键,他没法就此放手,漠然视之。

「快了总要有个期限吧!还是你压根不想娶我,认为我是专惹麻烦的麻烦仙子?」讨厌啦!就说不是她爱招惹是非,是非偏要找上她,她白受无妄之灾。嘟着小嘴的净水微带不快,一副颇有怨言的模样。

风妒恶一听可急了,忙着安抚住人。「小净,你千万别胡思乱想,你也看得出来这阵子局势有多乱,盗匪横行,身为衙门中人的我怎能坐视不理,任由无辜百姓惨遭杀害呢?」

实在是身不由己呀!他也很想像大哥一样美人在怀,无事一身轻地过着惬意日子。

看着娇俏小脸泛着怨色,苦笑不已的他萌生退出公门念头,以前他从不觉得儿女情长会影响公务,一迳认为自己不会有所动摇,可是一遇上她,倒能体会何谓英雄气短了。

他想起大哥的提议,为重建风家昔日风光而尽一分心力,颓废的老宅正在大兴土木,风家的基业定要在他们兄弟手中再次兴盛。

「嗯!嗯!没错,你有一个弟弟是土匪,我们可以去捉他……」她异常兴奋的直点头,仿佛有什么好玩事正等着她。

净水是个静不下来的人,非常好动,一有新奇的事儿就抢着去瞧,浑然不觉有何不妥。

「是杀手。」一旁懒洋洋的麒麟伸伸腰,没好气的提醒。

「管他是杀手还是土匪,犯罪的人统统都要逮捕归案,这样才对得起天下黎民百姓。」反正有乐子的事她一定不落人后。

「咳咳!净水,你忘了那个杀手是你那口子的亲胞弟吗?」忍俊不住的青莲微眯起眼,看她几时多长点脑。

「亲手足又如何?大义灭亲方为男儿本色,只要做坏事就要受国法制裁,跟我们做错事也要受仙规处罚是一样的道理。」杀人者人恒杀之嘛!这不是他们「人」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吗?

「小净……」唉!头好痛……

「阿恶,你也觉得我说得很对是不是,人呐!绝对不能犯错,就算是你弟弟也要与庶民同罪,作奸犯科的人最要不得了,你……呃,你们看我的眼神有点奇怪,是吃坏肚子吗?」怎么她一点事也没有?

屋外下雪,屋里生炭,穿着厚实衣裘的净水本不觉寒意,却在瞧见众人目光时感到一丝丝发冷,好像背脊滑过一道冰水,顿时一栗。

「二弟,人有失言,马有失蹄,偶尔看走眼不打紧,但你真的决定要将一生葬送在她手中吗?」有妻如此,将是男人的不幸。

风寄傲的挖苦换来妻子一记白眼,青莲可不许有人嘲笑她的姊妹淘,即使那人是她同床共枕的夫婿。

「甘之如饴。」有情人难觅,谁叫他前辈子欠了她。

嘴角微扬的风妒恶细抚心爱人儿一头如瀑乌丝,笑得心满意足。

「你喔!从小就比旁人多了一颗侠义之心……唔!莲儿……」闷哼一声,腰间微传来疼痛。

「净水向来迷糊,少取笑她、」她可不像净水,听不出他话中讽意。

侠义中人才会做好事,牺牲小我以救万民。

「迷糊不是借口,你瞧她一脸懵懂的样子,说不定还不晓得我们在说什么。」可怜的二弟,远景可虑。

的确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的净水脸上满布疑惑,她从来就搞不清楚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烦恼,对她而言对与错、是与非全然一清二楚,哪来的矛盾呢!

犯了错,捉起来有什么不对?人命何其珍贵,岂可轻贱,为何他们的表情怪异到似乎她说错了什么,让人感到不知该拿她如何是好的苦恼。

她拉了拉身侧男子的衣袖,想从他眼中看出所以然来,但风妒恶的眸心只映了一抹无奈。

「大哥、嫂子,别把矛头指向小净,我们谈论的是三弟的下落,勿生枝节。」话题全都扯远了。

「还没娶过门呢!心就向着人家了。」风寄傲奚落的话语一说完,立即收到妻子的一肘拐,他闷声一哼。

「比起大哥的宠妻,小弟自叹不如。」他闷笑,迎向两道怒视的芒光。

风妒恶十分庆幸自己的心上人不是冷情冷性的大嫂,她虽不多言却过于聪慧,凡事不需开口便了然于心,让人有种被看透的不安感。

反之,小净的直率性子倒不难捉摸,一颗玲珑心剔透得全无遮掩,眼角一眄便能得知其想法,与她在一起少了算计,不用时时猜测那颗小脑袋瓜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你……」风寄傲腾起眉,愠色稍起即纵:「算了,兄弟间不扯疮疤,若三弟的身分真是杀手,你有何打算?」

「能有什么打算,不就认了他。」他的语气是喜多于忧,乐见手足团聚。

他点了点头,看向怀中的妻子。「莲儿,如今三弟何在?」

既能得知他未死的消息,必定能明了其下落。

「不行。」螓首一摇,面容如静湖,不生涟漪。

「不行?」

她和净水对望一眼,悠然地吐出,「时机未到。」

「时机……」他显得有些急躁,恨不得一夕之间找回所有失散的至亲。

「令弟有他该走的路、该遇的人,还不到你们见面的时候。」冥冥之中自有天数,急不得。

「让我们知道他在哪里并不为过吧!还有四弟和五妹……」他们的处境更令他忧虑。

家破之日一个刚满九岁,一个还在襁褓之中,若无人细心照料如何在乱世中存活。

纤指轻点抿紧的唇,眸如秋水的青莲轻轻一喟。「这便是你们的命运,苦尽甘来方可见青天。」

人的一生早就注定好了,不会因仙人们的一时疏忽而有所改变,就算没有发生宝珠现世一事,风家也会因其他缘故而遭遇灾数。

一切皆是命,这是她近日来开悟出的禅理,大士口中虽未明言,但由她放任的态度看来,仙婢们下凡是迟早的事,只是提早了几年。

「难道没办法从旁予以协助,只能眼睁睁地看他们受苦?」他做不到。

兄弟同心,骨肉至亲,岂有割肉刨骨而不痛之理。

「人生在世就是要吃苦受罪嘛!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想成仙成佛,往西天极乐世界。」

净水的话一出,顿时一阵静默,烧红的炭火无声地燃放热气,众人却感到一桶冷水当头淋下,冷飕飕地一如屋外的风雪。

苦吗?

应该不苦吧!

喜孜孜的脏污小子一把抹去脸上的煤灰,留下一条比先前更脏的黑污,一身老旧又过大的衣衫挂在身上犹似披了口麻袋,松松垮垮地像随时会往下掉。

不过那捧着油脂直滴、肥硕鸡腿的小手倒是干净无垢,细细白白恍若姑娘家的手儿,指头纤长浑圆不长粗皮细茧,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哪家养尊处优的小姐偷跑出来玩。

一间饭馆前面若蹲坐着活似饿死鬼的叫花子,通常生意会大受影响,不少本欲上门的客人会打消念头绕道而行,免得被乞丐沾上秽气。

可这家就叫「饭馆」的饭馆则无此现象,反而宾客盈门,络绎不绝的前来,对着坐在门槛前的小子会心一笑,再抚抚摇摆不停的头直道可爱。

这是「饭馆」的特色之一,不只菜色佳,大厨厨艺一流,活像招财猫的伙子也是一大卖点,光看那一脸状似好吃得不得了的吃相,有谁能不垂涎三尺,想一尝其口中的美味。

当然啦!那讨喜的笑脸也叫人拒绝不了,不管日子再怎么过不下去,一看到那张有得吃就十分感恩的小脸儿,大伙儿就会忍不住发笑,所有的烦恼顿时一扫而空,想不笑都很难。

「饭馆」开张三年,赖着不走的小子也待了三年,打人家开张的第一天就来死守着,每一份送到客人面前的菜肴都能先尝为快。

原因无他,只因「饭馆」的老板兼厨师是他硬拗来的结拜大哥,即使人家抵死不认有此丢脸的兄弟,他依然厚颜无耻的大哥长、大哥短地喊,跟前跟后地怂恿人家要研发新菜色,好一饱口腹之欲。

「大哥,今天的油鸡酥得很爽口,汁多肉嫩不油腻,含在口里都快化了,满口生香好不甘美,吃得我魂儿都快升天了。」

瞪了一眼,满脸胡子的男人喷出和灶下的柴一样盛的火,手劲不弱地将挡在前面的障碍物拨开,任由他像球一般滚到墙角,省得碍手碍脚。

「下回弄个杭州月醉鲤尝尝如何?听说滋味……吸,我口水都往下流了。」美味到极点了,口齿留香。

「脏。」又一推,又一个驴儿打滚,小小的身影滚了一圈又滚回他脚边。

「不脏、不脏,待会儿我打盆水给你洗洗脚,包管你的脚臭味马上就没了。」呵呵……好香的红煨羊肚片,真想吃一口。

「我说的是你。」他已经懒得再动手了,遇到比牛皮胶还黏人的家伙,根本无法可施。

怔了怔,随即咧开嘴大笑。「我哪有很脏,你闻闻看我身上香得很呢!没有你臭啦!」

「你说我臭?」握着锅铲的手倏地一紧,似要住那颗晃来晃去的小脑袋砸去。

「是臭了点,满身的汗臭味,和这一屋子的香味格格不入,不过锅底哪会笑炭黑,身为义弟的我决计不会嫌弃你,即使你臭得熏死三头牛我也会挺你到底。」

只要给他好吃的,他连玉皇大帝都能卖。

「甄瓶儿,你活腻了是不是?」真想宰了他,火烤油煎。

「谁,你在叫谁?」头一摇,两颗发直的眼珠子盯着刚掀锅的干贝绣球肉丸。

「除了你还有谁,你再给我装傻试试。」气黑一张脸的大厨一把将他拎开,不让他有机会「试菜」。

他恍然大悟地一拍额头,「对喔!我叫甄瓶儿,甄瓶儿就是我,我怎么一时给忘了。」

瓶儿、瓶儿,大家都这么喊嘛!谁晓得到了这地方要冠上麻烦的姓氏,只好临时编了一个以备不时之需,免得还得向大家解释一番。

「我看你唯一不会忘记的只有吃而已。」还偷吃,不知死活。

瓶儿手脚极快的一缩,捞到了一粒肉丸子就往后退,「知我者,大哥是也,不枉我们结义一场,瓶儿为了吃可以肝脑涂地,死而后已呀!就算不当神仙也快活……哎哟,疼呐!」

好过分喔!人家也不过才咬了一口,就惨遭没道义的毒手,亏自己还喊了他三年多的大哥,真是没情义呀!

「凭你也想当神仙?」他满脸鄙夷的斜睨,一指往其眉心戳去。

「神仙好、神仙妙,人人都想当神仙,瓶儿我是有仙不当陪你同堕落,大哥你感不感动……」哇!又来了,他真想让他死不成?

「堕落?」

两颗冒火的黑珠燃起熊熊烈焰,怒视着滑溜的小身子钻来溜去,活似泥鳅还不忘端盘片鸭,得意扬扬地坐在干柴上仰起下巴,非常嚣张地吃着。

人称雷爷的大厨有着极其暴躁的脾气,无人知其真实名讳,只知他早时尚能压制一触即发的火气,可是每每遇到皮得要命的甄瓶儿时,那团火就越烧越旺,几乎把屋瓦烧出一个洞。

不过说也奇怪,明明早该死上一万次的瓶儿如今还活得好好的,而「饭馆」的屋顶也没给烧了,只是三不五时听见后堂传来几声雷吼,然后就不了了之。

听跑堂的伙计说,雷爷和乞儿差不多的瓶儿早些年就认识了,因为雷爷的手艺实在太好了,不想到处找美食的瓶儿就一直跟在他身边磨呀磨、蹭呀蹭,让受不了他磨功的雷爷一发狠,索性开了间饭馆。

瞧!就只有「饭馆」两字的招牌多简单,本为顶多开个三个月就能收了,店面一开几张桌子拼凑着用,也不见得有多少诚意在招徕生意,反正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呃,是随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