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帝士去用午餐,白桌布上已经摆好了银质餐具和这个季节不常见的肥美鳟鱼。他舒展身体仰倒在高背椅上,感叹泡温泉也是件消耗体力的事情,忽然转头问赛斯:“在弗翠兰德与龙族接触到没有?”
得到遗憾的否定答案后,他懒洋洋的给自己倒了杯红酒:“你接下来想做什么?作为从弗翠兰德回来的奖赏,你可以提一个要求。”
这个要求赛斯已经考虑很久了。
“感谢陛下把艾叶堡赏赐给我,我想回那里休息一段时间。”
作者有话要说:我想通了,不弃坑!
虽然现在写得不好,但是要是我坑掉了,就杜绝了这篇文以后写好的可能性O(∩_∩)O~
谢谢大家的鼓励!灯泡恢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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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丹顿地图:
东部平原:康沃尔
南部海滨:枫叶郡(有小镇柯尔和贝肯斯伯爵夫人所在的瓦尔顿)
西部沙漠:索瑟
北部山地:弗翠兰德
中部湖区:沃特茅斯 (首都圣华沙所在地)


艾叶堡旧事

安德尔森发现文森特.威廉是个有趣的人。他出入各种社交场合,熟悉上流社会礼仪,精通药学,谈吐风趣。安德尔森把自制的药液提取器展示给他看时,文森特表示极大的赞赏。传统的制药方法是把药材放进坩埚里煮沸才能提取出能治病的成分。然而某些药材一旦加热就失去了药效,比方说对鼠疫有奇效的安息藤,它甚至不能在炎热的夏天长时间保存。安德尔森的仪器很简单,一个倒锥形铜漏斗,最下面放上研磨成粉并且湿润过的药材,药粉上覆盖细纱和亚麻。清水从漏斗上方倒入,在亚麻布中第一次过滤,然后缓缓经过药材,流入下面的阔口杯里。
柯尔是个偏僻的小镇,人口稀少,病人不多。安德尔森无聊时常常自制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打发时间。他一般只是对古书上记载的仪器做一些改进,从来没有想到会这些东西会有多大的价值。
文森特毫不掩饰的赞许:“安,这是一个惊人的发现——你完美的解决了安息藤怕热的问题!这是一个小礼物,作为朋友,表示赞赏。”
他愉快的拥抱他,把一朵白玫瑰别在安德尔森扣眼上。
文森特喜欢大朵的重瓣白玫瑰,莱恩不喜欢。他把这朵花从安德尔森的胸前扯下来扔掉,皱起眉头说气味好难闻。
安德尔森嘲笑他:“你的鼻子不适合闻高雅的东西。”
莱恩伸过脖子把他上上下下都嗅了一遍,捏捏他的腰:“亲爱的,你真香。”
伯爵夫人的宴会季节已经结束,远方来的贵族先生小姐们早已乘坐他们奢华的马车回到各自庄园。莱恩果然以安德尔森的名义无齿的继续赖在城堡里,每天东游西晃,和各种女人搭讪调情。他会突然发神经来找安德尔森,不分青红皂白要把他扑倒在床上抹干吃尽,继而被踹下床。有一次他当着文森特的面吻安德尔森的耳垂,向来注重礼节的文森特脸色难得要死。
最后伯爵夫人留下来的药师只有安德尔森一个人。据说只有他一个人调制出了真正纯正的龙舌兰水。文森特.威廉是以客人的身份暂住在城堡里。他时常被邀请参加伯爵夫人日常的散步和狩猎。这些活动莱恩当然也去。莱恩不喜欢文森特,每次他提起就说这个人是上流社会的流氓,对谁都带着一副彬彬有礼的假面具,只有上帝才知道他心里在打算着什么。
他企图说服安德尔森离文森特远点:“亲爱的,你觉得我流氓吗?”
安德尔森认真的做了比较:“流氓比你高尚。”
“要知道物以类聚的。我一眼就看出了他是我的同类。”
安德尔森当然不相信说话没靠谱过的莱恩。然而莱恩竟然开始提前收拾旅行的行李箱,并催促安德尔森龙舌兰溶液配一但制完成就立即回柯尔。
“我已经收集到了需要的情报。”他把表演时用来擦眼泪的各种颜色手帕和镶假宝石的胸针往旅行袋里塞:“守门人的老婆告诉我,二十二年前有人抱了一个蓝眼睛的婴儿来找过伯爵夫人。那是深夜,她丈夫亲自为这个带小孩的陌生人开的门。伯爵夫人并没有留下这个小孩,转而把他送到了艾叶堡。时间正好跟安斯艾尔王子出世相吻合…我得先去一趟艾叶堡,找一个叫欧文.卡斯特的男子。”
“小心在那里遇到赛斯。”安德尔森说。
莱恩一脸轻松:“埃尔伯德侯爵从来不回自己的城堡,艾叶堡几乎是一座空城。”他突然演戏一样屈下一条腿,夸张的拉起安德尔森的手背吻了吻:“忧郁的公主殿下,我爱你。”
安德尔森挑一边眉毛。
莱恩开始上下其手:“我深爱着你的肉体和灵魂。鉴于灵魂过于高贵,我决定先从肉体爱起——亲爱的你怎么了?”
安德尔森从贴身口袋里取出一个小瓶拔了塞子在他面前扬了扬,然后把昏迷的人丢出门外,拍拍手上的灰尘,再拍掉身上的鸡皮疙瘩,若无其事的关门。
第二天安德尔森还在睡觉的时候,莱恩已经带着自己的马戏团上路了。他在马车上写信回来委屈的抗议:“亲爱的你真不懂情趣。”
这封信安德尔森没有收到。最开始他忙于调配龙舌兰水。伯爵夫人要求的量很大,幸而文森特常来帮忙。他整整调配了七天,装满了十四只橡木桶。最后一天伯爵夫人在大厅正式召见安德尔森,年迈的管家站在她旁边,手中鹿皮袋里的金币数量看上去远远多于一百五十枚。
文森特坐在伯爵夫人旁边,优雅的叠起长腿。他手里拿着一本药典,姿势自然舒适,见到安德尔森时眯起眼睛笑笑。
这是安德尔森第一次见到贝肯斯伯爵夫人。华贵的珠宝和天鹅绒长裙包裹之下是一位四十岁,惧怕死亡的,肥胖的女人。岁月在她脸和眼角上留下了大量细小的纹路,曾今绿祖母一样的眼睛开始变得浑浊,让人想起死鱼的眼珠。
她急需龙舌兰水来重焕青春。
安德尔森忽然记得小时候后母曾这样评价过贝肯斯伯爵夫人,说她是一个不顾一切保留青春的老疯子,把金币大把大把花在保持那张本来就不漂亮的脸上。
伯爵夫人赞扬了他的药水和技艺,忽然提议:“布兹先生,你要感谢文森特。尊敬的国王陛下缺少一位专属药师,他想推荐你去温泉宫为陛下效劳。能被威廉先生相中可是荣幸,他是——”
安德尔森疑惑的转向文森特。文森特突然向他伸出手,打断了伯爵夫人的话:“安,请相信你的朋友。我欣赏你的才能,正好有这方面的关系…马车已经备好了。”
莱恩事后自责了很长一段时间。他要是知道文森特是谁,绝不会把情人一个人扔在这里。
安德尔森很聪明,他说,请允许我考虑一天。
离开时,他犹豫的片刻,折回来,对伯爵夫人说:“夫人的贝石雕胸针真美,我小时候在艾叶堡见过同样的款式——当然精美程度不能与您相提并论。买给我贝石雕的是个叫欧文.卡斯特的男孩。”
伯爵夫人低低的惊呼一声,她的手无力的捂住胸脯:“我不认识出生低贱的人。”
安德尔森失望的鞠躬离开,心想莱恩可能会扑个空。
安德尔森当然不会傻到跟文森特去圣华沙。他最近一次见到柯帝士是五年前的艾叶堡之乱。新帝王站在马车的踏板上,倨傲的俯视他的父亲和继母。赛斯.埃尔伯德就站在他旁边,恭敬的扶他下车。
之后的事情就如史书所记载的一样,艾叶堡之乱。
柯帝士从圣华沙带来了皇家骑士团和大量的士兵。十七岁的安德尔森只记得站在塔楼上看,黑压压的穿着银色铠甲的士兵和骑马的骑士站在城堡外的大路上,一眼望不到头。
他们沉默。
肃静。
面无表情。
赛斯带着帝王准确的从父亲的书房里取出关于谋反的书信的文件,从兵器库里找出大大超出限额的弓箭和长矛。
整个过程安静得像举行一场仪式。
公爵夫妇的蓝眼睛都蒙上了绝望的灰色。
安德尔森一个人站在城堡的塔楼上俯视下面发生的一切。他第一次看到赛斯胸前有皇家骑士团的金雀花徽章。他笔直的站在新帝王身旁。
他还记得这个男人当初跪在他面前发誓效忠的样子。
他是父亲从东部平原康沃尔带回来的流浪骑士。遇见艾叶堡公爵时他已经饿得没有一丝力气,想用自己的剑跟公爵的侍卫换一块面包。
据说他的剑术非常不错。
公爵叫来小安德尔森。
“你不用报答我,不如你做安的骑士。他脾气有点古怪。”
赛斯抬头看自己的时候,安德尔森心里有点发毛。他说不清哪里怪异,只觉得赛斯长着一双狩猎季节里猎人的眼睛。
一遍一遍反复打量确认,然后跪下宣誓效忠。
当然,现在他知道了,这一切都是预先安排。原本不存在的谋反文件和书信,突然多出来的兵器和从未见面的证人。
他记得自己被莱恩从棺材里救出来后听到的第一句话。旅店老板有着粟色卷发的小女儿说:“听说艾叶堡的人都死了?哦,这太可怕了!”
莱恩在给他膝盖上的剑伤抹一种消炎的草药:“遵循国王陛下的旨意,艾叶堡公爵整个家族被送到首都圣华沙绞死。据说艾叶堡公爵想乘新王根基尚未稳固,废了新王自立为王——说起来啊,柯帝士还得叫他一声叔叔。”
艾叶堡公爵是安德烈王唯一的弟弟。
柯帝士的确应该叫自己父亲一声叔叔。
“听说死了不少人,三个小少爷一个都没逃过。公爵夫人生的那两个大点的被送到圣华沙和公爵夫妇一起绞死了。小的那个私生子(叫安德尔森.兰开斯特?)当场死在城堡里,尸体被随随便便的埋掉。城堡里的男女仆人,马夫厨娘全部都杀了,一个没逃过。”
一旁煮肉汤的老板娘匆匆把女儿推出门,责怪莱恩:“怎么可以跟她讲这些事情?!”
安德尔森曾想过找柯帝士报仇,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潜心于毒药的配制,最后无疾而终。他是艾叶堡公爵和一位灰蓝色眼睛女仆一夜迷情的产物。作为一个私生子,他曾一度痛恨自己的不伦不类的血统,鄙视贵族纸醉金迷的吸血生活,他想做个自由而普通的药师,治病救人,为自己领地上的人民提供帮助。他不喜欢公爵夫妇,可是他喜欢总是给他带稀罕草药的老管家,在公爵夫人罚他挨饿时偷偷送上热气腾腾饭菜的厨娘,在他被两个兄长欺负时安慰他的洗衣房女仆…
赛斯曾和他开玩笑说:“安德尔森少爷,要是您继位,将是一位很好的帝王。”
这些曾经鲜活的生命,他视为家人的人们,再也不存在了。
他是站在人民这边的。
他认可自由党的行为,自愿为莱恩提供所需要的毒药。
他信任莱恩。
他希望这些毒药哪怕有一滴能滴进柯帝士早餐的汤里。
虽然他知道这些东西大部分是用来试图毒死皇家鹰犬赛斯.埃尔伯德。
他不敢想这个。一旦想起,胸口就莫名其妙的痛。
安德尔森不是傻子,文森特不知道他是谁,不代表柯帝士不知道。柯帝士登基前他们在艾叶堡见过不下十次。要是他知道父亲的家族还有继承人,自己还得再进一次棺材。
他答应文森特考虑一天。黄昏吃过晚饭就借口散步出了城堡。一路往南走。
他在城堡门口碰见了文森特。
文森特带着他的药童站在城堡大门前欣赏夕阳。
“介意我陪你一起散步吗?”
安德尔森笑笑:“当然不。刚刚我去马厩借马,没借到。你能去向马夫借两匹吗,我在这里等你。”
不久文森特就牵着两匹上好鞍的粟色长鬃毛马回来。他边走边与他的药童说话:“真可惜,等被赛斯那个变态知道,安就死定了…好东西其实应当藏起来。你不知道他的兴趣之一就是收集长得跟前主子很像的东西吗?弗翠兰德产的灰蓝色的水晶球,淡樱桃红的瓷器,连跟女人做|爱都选浅金色头发的…”
忽然听见有人问:“真的吗?谁告诉你的,文尼?”
逆着光,城堡拱门下的骑士看不清脸。他勒住马站在原地,把玩手中的马鞭。文森特注意到马鞭是用女人深蓝色长发编织装饰的,做工十分精致。
“白玫瑰骑士,文森特.威廉,或许你应当管好自己的嘴巴。还是你已经在皇家骑士团呆腻了?”
赛斯的声音不大,或许还带着点笑意,文森特却在深秋的天气里突然惊出了身冷汗。他深鞠一躬:
“我道歉,埃尔伯德侯爵。”
文森特把手上的马交给侍童,自己亲自挽起赛斯的缰绳:“我已经为陛下找到了合适的药师。才华横溢却默默无闻,非常合适的人选。他就在那边等——”
城门外没有人。
安德尔森和赛斯擦肩而过。赛斯在沿着大路策马疾驰,忽然勒住马回头。身后的人已经错开很远的距离,只能远远的看到一个瘦高的背影。赛斯愣住在马上,心情复杂的看着旅人浅金色的头发逐渐融入地平线尽头的夕阳当中。
安德尔森往南边走了很远,下了大路,换了一条长满目蓿的小路。
作者有话要说:感冒中的灯泡更新完毕。如本章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概因感冒病毒入侵大脑,和灯泡本人无关。


该死的马车

安德尔森顺着与大路平行的一条小路往南走。
从瓦尔德往南走上大约三天半,到达一个叫约客的小镇。从那里在西再走五天就能够回到柯尔。
小路上长满了三片叶子的苜蓿,天空阴沉而灰暗。
安德尔森之所以记得路,是因为小的时候赛斯曾经把丹顿的全图铺在他面前,以艾叶堡为中心跟他自己去过的地方。那时安德尔森还是个孩子,他无精打采的看着赛斯修长有力的手指划过羊皮纸上的大路和城镇,昏昏欲睡。
安德尔森从小只对药草有兴趣,赛斯下了很大的功夫才让他把丹顿重要的交通路线记下来。
“这些知识早晚会派上用场的,安德尔森少爷。”赛斯当年如是说。
安德尔森无精打采:“你去过这么多地方?”
“我是流浪骑士,除了索瑟沙漠以西,弗翠兰德山脉以东,我都去过,少爷。”
确实派上用场了,安德尔森想,只是没想到用在逃跑上。
为了逃跑时不引起怀疑,他的衣服和药箱都留在伯爵夫人城堡的下房里。伯爵夫人给他的金币也只带了放在口袋里不容易被察觉的三十枚。
他想到路边小酒馆喝杯蜂蜜酒,看见三个传令兵在门口张贴告示。其中一个正对客人逐一检查,查有灰蓝色眼睛的金发旅人。不一会儿就有个壮硕的蓝眼睛男人被推搡出来。男人开始还骂骂咧咧,被士兵几拳头打成了哑巴。
一个士兵问:“是送到伯爵夫人那里?”
领头的士兵在搜男人的口袋:“不是,埃尔伯德侯爵来了。侯爵说抓到人直接送他那里。”
赛斯,他来这里了?
他不是在弗翠兰德吗?
“你叫安德尔森.布兹?什么不叫这个名字?” 领头的士兵踢了被绑起来的男子一脚:“…管他妈的是不是,先带到侯爵那里去再说!”
安德尔森压低宽沿呢帽的帽檐,只好换一条路,避开了旅店和酒馆。
有些东西不想不明白,仔细考虑就发现能其中的问题。
区区一个龙舌兰水,用得着请这么多药师来配?
这是一个选拔过程。
为柯帝士选拔低调,技艺高超的民间药剂师。
谁选拔?
文森特.威廉。
选拨之后做什么?
这个安德尔森不明白,也觉得暂时还不用明白。他只知道要尽快离开王室这个漩涡。他接近柯帝士如同飞蛾扑火,不等柯帝士杀他,赛斯也会先杀了他。
守门人的登记薄上有他在柯尔的住址,药房是回不去了。
他想找一个人多的城镇,换个普通的名字,用那三十枚金币开一个小药铺。
安德尔森的膝盖不适合走远路是真的。剑伤一到雨天就隐隐作痛,寒冷的晚秋更甚。第一天晚上睡在棵橡树下,遇到下雨依然淋了身透湿。第二天天气放晴,不敢去酒馆,用一枚金币在路边农舍换了两条长面包和一小块熏肉。不是被人敲诈,而是那个家庭餐桌上只能匀出这么多东西。在柯帝士繁重的捐税下,晚餐能有熏肉已经非常不错了。
前两天还行,第三天他已经筋疲力尽,膝盖骨痛得要裂开,花了十个铜币买了一根手杖。第四天他勉强看到了约客的路标。
他问迎面而来的行人还有多久到约客。
“约客啊…小伙子,还得走上三天呢。”
安德尔森心里骂娘,差点忘了赛斯当年说是三天半路程是以骑马算,换走路要走六天…
膝盖骨在深秋的冷风里一阵一阵发痛,他极度怀恋莱恩装满表演服装的敞篷马车和在柯尔的家里暖和的壁炉。安德尔森翻来覆去把莱恩骂了一百遍,要先说会有这么一档子事他死都不离开柯尔。现在他倒好,丢下自己去艾叶堡逍遥了,娘的!
第四天又下一场大雨,他拦下一辆往南边去的马车,把五个金币往车夫手里一塞,钻进车厢里就倒下了。
“到约客再叫我。”
车夫骂了一声要把人扔下去,车厢里坐着的人却说:“继续走。”
车夫为难的往身后看了看,扬起马鞭。
安德尔森拦这辆马车是觉得车破,车厢上没装饰贵族徽章,赶车人体格看着像庄稼汉。
他钻进车门倒头就睡。
后来安德尔森想他必然是被雨淋昏了,不然他怎么没注意到马车夫制服上那一长排铜扣子其实是金的。
有些贵族比较闷骚,纹章一向只装饰在车厢内。
而且出行低调。
这是一辆旅行马车。外面下着瓢泼大雨,车厢内温暖舒适。羊毛地毯上放着一个小小的炭火炉,宽大的折叠单排座位铺着天鹅绒垫子,展开可以当床。车窗前有个做桌子的长方形搁板,放着墨水瓶和羽毛笔,还有一些印了金雀花印章的信笺。一只小巧的花瓶里插着弗翠兰德山地里的欧石楠。马车行驶得很平稳,炭火炉子没倒,安德尔森也没有醒。
乘车的贵族俯下身看地板上湿漉漉的人,久久没有说话。
半天,他对车夫说:“继续走。”
安德尔森不记得自己睡了多久。只觉得很暖和,有噼啪燃烧的炉火,有暖和的被子,迷迷糊糊中有人脱掉他的湿衣服,口渴的时候把他抱起来喂水。
有人久久的抚摸他膝盖上的伤口,一句话不说。
彻底醒来已经是一天以后,他才发现自己睡在一张床上:“约客到了?”
马车还在轻快的往前跑,车速慢了很多。从窗口望出去都是熟悉的景色。
炭火小炉上架着的坩埚里一种深棕色药汤在咕噜咕噜冒泡。
空气里一股清苦的味道。
赛斯弯腰用长柄的勺子搅拌汤药,额前的长发垂下来,在深陷的眼窝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听见他问话,赛斯转过头来:“别动,你在发烧。我们马上就能到艾叶堡。”
海鸥在乌云密布的天空盘旋。地平线那边已经看得到有长长浪花的白色海岸线,山榉木林中远远露出艾叶堡深灰色的塔楼尖顶。
作者有话要说: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灯泡终于战胜了感冒病毒,再次出现在大家面前。
顺便说,小安你个悲催的娃。
——BY 天雷狗血教教众灯泡君


隐秘的果实

“停车。”安德尔森说。
搅拌坩埚的男人眉毛都没有抬一下,仿佛没有听到。
安德尔森开始计算车速,考虑跳窗。
赛斯一针见血:“你在发烧——现在从窗口跳出去会摔断勒骨的。”
五年不见,赛斯几乎没变。同样线条刚毅的五官,眼睛深邃,鼻梁直而高。除了胸前多了皇家骑士团的金雀花徽章外,他几乎和自己少年时代印象里那个人一模一样。安德尔森曾一遍一遍想过如果再见面,赛斯会用什么样的表情面对他。
毕竟轻易就把自己骗了那么多年,他会嘲笑?或者鄙视?或者漠视?把他直接交给柯帝士,或者作为兰开斯特家族在艾叶堡的分支最后一个小杂种丢进地牢,这些他都考虑过。
安德尔森想,任何一种情况他都能够接受。
可是他没想到会是这种漠然的态度,仿佛他是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
赛斯用长柄勺子给银碗盛药的时候力道温和,药水一滴都没撒出来。
安德尔森不是不想喝药,而是怕药里加了什么——比方说吐真剂。当年赛斯曾教过他,深棕色的药水里要真加点无色无味的东西,就算内行也很难分辨出来。
到时候不止是他,连莱恩都得跟着进地牢。
赛斯伸出去的手尴尬的在半空中停留了片刻。他扬了扬眉毛:“你烧得很厉害,真的不喝?”
“不敢喝,不知道里面放了些什么。”
“可是我需要你喝。这是让人兴奋的苦树皮,我需要你振作起来回答我的问题——”赛斯不喜欢废话。他把烧得浑身滚烫的人抵在车厢后壁上,他右手托着药碗,左手手肘压住安德尔森的胸膛,伸手掰住他的下巴。安德尔森头晕得厉害,只觉得嘴里一阵苦涩,药水就顺着银碗流进喉咙,呛得他弓起背咳嗽,胸前湿了一片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