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3)
此人一出场,人群中便掌声雷动。但此人神情凝重,不苟言笑,一副五四青年的架势。虽然周围人对他的登场如此欢迎,但他根本不为所动。
“他是谁呀?”黄中华问旁边那小姑娘。
“他姓冯,和我们一样,都是写朦胧诗的。他参加过青春诗会,听说《诗刊》都要刊登他的诗了。”
“你们是写啥诗的?”
“朦胧诗!”
“啥?!”
“…”小姑娘不愿意再搭理黄中华了,向凉亭中间望去。
这个姓冯的朦胧诗人发话了:“今天,我要朗诵一首自己写的诗。这首诗,是我昨天晚上写的,诗的名字叫《那天我,一直哭》。”他说这话的表情有点像解放前地下党*时的誓词,语速极慢,声音低沉。
下面掌声停止了,站在雪地上的这五十多个青年男女又恢复了庄重的表情,凝神倾听这位姓冯的朦胧诗人的朗诵。
“金黄的谷子洒进了我的眼睛,所以我,开始哭,金黄色的泪水洒在了妈妈那干裂的手上。
“灰色的报纸映入了我的眼帘,所以我,继续哭,灰黑色的泪水滴在了这片沧桑的土地里。
“洁白的雪花飘过了我的视线,所以我,还在哭,洁白的泪水和雪花一起撒在古老的风中。”
读到此处,这位姓冯的诗人声音有些哽咽,听众也都有些悲怆。就黄中华一个人憋不住想笑,他琢磨:这哥们儿有事儿没事儿总哭啥?挺大个老爷们儿动不动就哭,丢人不丢人啊!再说这哪是诗啊?什么玩意儿么这是。黄中华转身看了看身边的姑娘,发现她也很动容。黄中华更加纳闷儿了:这些人都怎么了?
“那天我,一直哭。我爱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我爱他们的五千年的善良,我爱他们永恒的憧憬和希望。
“所以我,一直哭。因为我看到了黑暗中的光芒。我喜极成泣想为他们歌唱。那天我,一直哭,一直哭。”
“哈哈哈哈哈哈哈。”黄中华再也忍不住了,大笑了起来。这笑声在这庄重的氛围里显得格外的刺耳,几乎所有人的眼光都盯在了黄中华那张有些猥琐的脸上。
“你笑啥?!”正朗诵到悲愤关头的冯姓诗人勃然大怒。
“我笑了吗?我没笑啊!”黄中华虽然拒不承认,但是脸上还挂着贱笑。
“我问你,你笑啥!”冯姓诗人满眼都是怒火。
“咳,咳…”黄中华还真气人,变贱笑为微笑,就是不正面回答。
“你到底啥意思?!听不懂,滚!”冯姓诗人不依不饶。
“滚!对!滚!”群众纷纷表示黄中华应该滚。我市的民风的确剽悍,连诗人也是如此凶悍。
这些人显然对黄中华为了装逼可以“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劲头不了解,以为几句滚就能骂走黄中华。他们都太低估他了。
“呵呵,你刚才读的那也叫诗?!”黄中华继续微笑。他平时生活在郊区,小学一共就读过两三年,哪知道现代诗啊!更不懂什么“朦胧诗”了。
“那你说啥叫诗?”
“反正你这不叫诗,你说哪个诗人像你这么写诗了?”
“北岛、顾城。”
“他们是谁我不知道。我就知道李白,李白的诗肯定比你说的这些好多了。”
“你滚远点儿,这不是你来的地方!”群情激奋了。
一群文学青年在这个冷艳的雪天的下午的聚会被黄中华这样一个猥琐男给打扰了,这些文青能不激愤吗?
手里拿着本《今天》的那个小姑娘说话了:“你能听懂他刚才说的是啥吗?”这姑娘显然非常激动。
“呵呵,哭呗,就是哭呗,谁听不懂啊。”

3.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4)
“呸!人家那叫朦胧诗,我一猜你就听不懂。刚才那诗的意思是国家现在的政策给了我们善良朴实的老百姓光明,小冯看到这些,很兴奋,很激动,所以想哭。他全诗表现的是博爱,你明白吗你?”
“我咋不明白!”其实黄中华是真不明白。
“那你笑什么?”
“我要写一个,肯定比他写的好!”黄中华脸上洋溢着永恒的自信的微笑。
没人敢说话了:敢情这位是高手啊!难怪笑出了声。
朦胧派冯诗人开口了:“要么你也写一个吧,让大家评评。”
“写一个就写一个,不就是说新政策给我们老百姓带来了光明么,我这个肯定比你这个好!”
“好!你来!”
黄中华踱起了小方步,走到了凉亭中间。据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说,当时这猥琐男这几步一走,众人就都平静了,因为这几步走得实在太有魏晋文人风骨了!黄中华的形象骤然在大家心目中高大了起来。大家甚至都不好意思催他快点写诗了。
只见在凉亭中间的黄中华沉吟了片刻,抬头45度角看了一眼天上的鹅毛大雪,信手拈来了一句:“三中全会真是好。”
众皆愕然,这是什么流派的朦胧诗?
还没等大家想明白,黄中华的第二句已经脱口而出:“人民群众干劲高。”
大家好像明白了,这厮不是写朦胧诗的,是写“七律”的。
“五讲四美三热爱!”黄中华迫不及待地吟出了第三句。
群众们开始骚动了:我们在这搞朦胧诗朗诵会,你来个主旋律的七律?你脑子刚被门挤了?
黄中华也发现群众开始骚动了,他有点儿不太自信了,平日里那自信的眼神多少有了些慌乱,小方步的步伐也有点错乱了。黄中华其实一般不露怯,可是他对于新的政策只有从收音机上听到的这么多,已经全写在前三句里了,第四句该咋结尾啊?!大家都等着呢!
完了,第四句难产了。大冷的天儿,黄中华冒冷汗了。
“…编啊!继续编啊!”有人起哄了。
黄中华转头一看,冯诗人和那小姑娘都在看着他冷笑呢。
满头是汗的黄中华情急之中忽然灵光乍现,可着嗓门儿来了一句:“家家都养大熊猫!”
“哄”的一声,人群笑炸了。
黄中华不知道大家笑啥,也笑着看着冯诗人。黄中华挺自信的,他这次七步成诗已经是他20年来的巅峰之作了,他有信心得到大家的赏识。
“你写这玩意儿叫诗吗?”
“什么玩意儿!”
“家家都养大熊猫?熊猫那是国宝,你想养就养?!”
人民群众显然都不怎么太认可黄中华的这首七律。
“到时候我们国家富强了,老百姓富裕了,就是每家养一个大熊猫,怎么了?”黄中华狡辩。
“你当那是养猪呢?!”
“养猪那又怎么了,你说我这诗哪儿不好?!”
“滚远点儿!滚!”
“我凭什么滚?刚才你们朗诵的那个也叫诗?”
“咋不叫诗?”
“那叫什么*诗?!那个叫什么北什么城的,都写啥诗了?!你们别在这扯淡了!”
“你说话干净点儿!”
“你们写的那叫什么玩意儿!瞎扯!…哎呀,谁打我,我操!”
有人动手打黄中华了,黄中华反手就还了一巴掌。
黄中华还的这一巴掌的效果跟当年他爷爷的那句“混球子”的效果是一样一样的。据说那天在场的男青年基本全上了,起码有三四十个人,每个人至少踹了一脚,把黄中华从凉亭一直打到了红旗公园门口。黄中华虽然被打得连滚带爬,但口头还是很硬,边挨打边说:“还是李白牛X,你们别扯淡了。”
我市第一个被三四十人围殴的可能就是黄中华了。黄中华被打到公园门口以后在雪地上躺了大概5分钟,被那手拿一份《今天》的系着俩辫子的姑娘扶了起来。
“你不会死吧!”
“不会!”满脸是血的黄中华依然想微笑,但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我送你去医院吧!”
“不用!”
黄中华颤巍巍地自己走了,还回头看了一眼那写朦胧诗的姑娘。
四个小时后,左胳膊已经打好了石膏的黄中华站在了医院门口。看着那白茫茫的大地和阴森森的天空,黄中华两行热泪流下。
他流泪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被打了。因为他虽然被打了,但是只要回去纠结起西郊的同乡们,一定可以把这些朦胧诗人归拢。
他流泪的真正原因是:他没有找到艺术上的共鸣,没有找到诗歌方面的知音。
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胳膊断了也没人听…


4.猛农过江(1)
西郊在解放前是出土匪的地方,这地方的人向来无法无天。市里的男孩在80年代都玩玻璃球、打弹弓,而这里的男孩玩儿的最多的却是撞拐、打土坷垃仗甚至打石头仗。连打架都成游戏了,可以想象他们的民风有多剽悍。
黄中华是西郊同龄人中最斯文的一个,他小时候就很少参与这些野蛮孩子的游戏,但是他毕竟生活在那个环境中,有太多不像他那么斯文的朋友,比如他家隔壁和他从小玩儿到大的老五就天生是个混不吝。老五这人一共有俩特点,第一,犟驴。第二,记仇。关于老五的事迹可以写上几万字,二狗只能挑一件事儿来说。
据说老五18岁那年,曾经伙同黄中华等玩伴在路上劫过一个和他同龄的少年,他们三四个人把那小子打得满地爬,等那小子缓过神来仔细看了看,发现他认识老五,而且还和老五在多年以前做过同桌。
“老五,你打我干啥?!”
“你不知道我为什么打你?!”
“你凭啥打我,咱们以前不是同学吗?”这小子捂着脸,挺无辜地坐在地上看老五。
“你就不记得你以前打过我?”
“我…啥时候打过你?”这小子开始仔细思索了。
“你想想!操!”
“…我想不起来!”
“小学二年级,你和魏四儿在水房里打我,抓我头发往水池子上磕!你忘了?!”老五义愤填膺。
“啥…”
跌坐在地的这小子彻底懵了,觉得天旋地转。被老五、黄中华等人打了这么久都没懵,但是彻底被老五这几句话给说懵了。望着老五等人远去的背影,这小子差点没流出感动的泪水:老五这小子,真TMD执著,这复仇的精神,真TMD让人感动。
那空气中弥漫的似乎并不是复仇的烈焰燃烧着的气息,却像是执著二字给人带来的沁人心脾的感动。
话说回来,黄中华住院当晚老五就去了,说:“这仇咱肯定报,甭等你伤好了,我明天就带人去抓那些人去!”
“我其实开始的时候没处于下风,我就是怕伤到人群中的几个姑娘,所以没下狠手…”
“行了,我知道了,我回家那边儿喊人去!”虽然黄中华总装逼,但是老五跟他关系着实不错。
且说老五这次喊人,喊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未来在我市叱诧江湖二十余年的李老棍子。李老棍子本人有个很动听的名字:李灿然。据说当时他只是在西郊算个狠角儿,市区的人没人知道他的名字,他当时以擅长玩刀而闻名,号称西郊第一刀客。别的混子都把刀揣在兜里或者别在后腰的皮带上,可这李灿然总是把一把自制的钢刀绑在小腿上,还真不嫌麻烦。后来有人说,这李灿然其实有点儿少数民族血统,他们这个民族就爱这样,管这玩意儿叫“腿叉子”,这“腿叉子”虽然看起来拔出来费事,但是如果真的练娴熟了,远远要比别在腰上方便。而且,在现代文明社会,还有多少人用“腿叉子”?这李灿然一用这东西就让对手感觉他是来自尚未开化的原始野蛮部落的吮血野人,气势自然立马就弱了三分。
这李灿然高度近视,在那个似乎只有高级知识分子才有资格戴眼镜的年代他就戴了一个大的褐色框的眼镜,这眼镜和他那来自千百年前的腿叉子似乎有点不协调。李灿然平时留着头发帘能垂到眼镜里的一头长发,再配上他那刀条儿的长脸,总让人感觉有点儿诡异。
据说此人最大的爱好就是磨刀,天天磨,而且磨刀不用磨刀石,走到哪儿找到块能磨刀的地方就磨。在70年代中期他曾经被推荐读了一个工农兵大学,但是读了俩月就被学校勒令退学了,原因就是他每天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总是掏出他那腿叉子玩儿,吓得整个宿舍的人都不敢睡觉。

4.猛农过江(2)
李灿然要比老五大几岁,平时经常在一起玩儿,老五去找他的时候他坐在自己家的大火炕上擦眼镜而不是磨刀,但他听老五说完这事儿后摸出了腿叉子,说:“市区的人是不是欺负咱们西郊没人啊?走!明天就去平了他们!”
这句漫不经心的话说完以后,我市80年代江湖的真正意义上第一场大战开始了,有好事之人曾给这一战起了个名字:“猛农过江。”
为啥是猛农过江呢?因为西郊的人在市区的人眼中,就是农民。李灿然这个猛农一过江,市区的江湖顿时天下大乱。曾有人评价说:在李老棍子过江之前,市区里大大小小的团伙起码三四十个,有名有姓的江湖大哥级人物不少于十个,但是李老棍子过江之后半年,全市的混子或许只记得“李老棍子”这一个人名字。在1983年严打之前,全市敢跟李老棍子横眼睛的,或许就剩下了一个刘海柱。其实,说这话的人看来并不了解我市80年代初的江湖,也不了解李老棍子的坎坷成名之路。据二狗所知,李灿然的第一战并不成功,而且,败得很惨。因为他低估了对手,那个写朦胧诗的冯诗人。下文中,二狗把那个写朦胧诗的冯诗人称为冯朦胧。
事实上,我市的市民的确都把他叫做冯朦胧。
提醒一句:大家千万不要因为二狗前面那句“我市的市民的确都把他叫冯朦胧”而认为此人是个非常有名的江湖大哥。冯朦胧的确是有名,但他的确不是因为打架而有名。的确有很多人认识冯朦胧,但是大家也绝对不是因为见到此人在街头比较拉风所以认识他。而且,还有很多人仰慕冯朦胧,但也绝对不是因为冯朦胧的朦胧诗写得太好所以仰慕他。
可能有人会问:那他究竟是怎么成的名?二狗的回答是:他是在电视上成的名。
肯定还有人会问,难道冯朦胧后来成了你们市电视台的播音员?二狗的回答是,没有,他只上过一次电视。
读者们现在肯定都急眼了,不可能,上一次电视怎么可能成名?二狗的回答是肯定的,能!
现在二狗慢慢道来冯朦胧的成名经历。在80年代初,冯朦胧的确是个白衣胜雪的朦胧派诗人,也是众多少女心中的偶像。虽然写朦胧诗在当年比较时髦,但毕竟还是个比较小众的群体,不足以让全市人民群众都了解他,而且,他1983年严打时就因为“流氓罪”入狱了,直到1994年才放出来。他成名就成在他出狱后的一个月,厉害不?出狱一个月就成名了!
且说当时我市举办了第一届全市诗歌大赛,市电视台全程录播,由于1994年前后卡拉OK这东西刚刚风行,又是我市第一次举办这样的比赛,所以几乎吸引了全市男女老少,这比赛说是诗歌大赛,但其实就是卡拉OK大赛,1994年那时候还谁读诗啊?!在这届比赛的整整半个月的跨度里,我市的市民基本是每天等新闻联播结束后立马就坐在电视机前看比赛,边看边说“哎呀,这是我们厂子老李的二儿子”什么什么的。这比赛没什么门槛,交50块钱就能上。据二狗分析,全市起码有90%的人看过这届大赛,而且,到了今天,大家早就忘了冠军是谁,就记得了一个冯朦胧。就好像是唐朝时一次科举考试过后大家都忘了那届的状元是谁,但却记得了一个吟出了“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的张继一样。
冯朦胧和张继有俩共同点:1、比冠军(状元)出名得多。2、都是诗人。像二狗这样写小说的显然不行,还是诗人厉害。虽然二狗上了凤凰卫视还有其他的一些电视台,但是到现在还没出名,急死了都,现在冷静地分析一下,可能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没写诗,最近二狗也开始尝试着写诗了,不知道能不能出名。

4.猛农过江(3)
先不提二狗是否能出名这事儿,先说说冯朦胧的成名过程。且说那一届卡拉OK大赛正值港台新一代四大天王等巨星级人物登陆大陆之际,引爆了新一轮的流行歌曲热潮,老百姓们爱听也爱唱,整届大赛的参赛歌曲全是《来生缘》《潇洒走一回》《水手》这样的流行歌曲,而且参加者也多是18岁至25岁的年轻人。当然了,这一切,都是在冯朦胧出场以前。冯朦胧出场之后,立马用他那特有的铿锵有力的诗歌击垮了所有参赛者的靡靡之音。
二狗依稀记得,冯朦胧出场之日,整个大赛已经接近尾声了,市民们已经多少出现了点审美疲劳,对舞台上那些青春靓丽的姑娘和帅气的小伙儿都有了点儿抵触情绪。所以,有着无比幽怨的眼神并且留着稀疏的胡渣子的冯朦胧一登场,立马吸引了所有电视机前观众的注意。哄孩子的放下了怀中的孩子,吃饭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洗衣服的放下了手中的衣服,连写家庭作业的小朋友也停下了手中的笔。
普通歌手上来就唱,可是那天穿着一身黑色毛料中山装的冯朦胧上来就鞠了个90度的躬,而且,这一躬,足足鞠了5秒,把观众都看愣了:这哥们儿这是要干啥?谢罪?
“朦胧诗朗诵:《那天我,一直哭》。”可能是在监狱里待糊涂了,冯朦胧说这几个字时面无表情,没有任何停顿,语句也没有任何节奏感。
说完这句,冯朦胧抬头看了镜头又停顿了3秒钟,喉结用力地一骨碌,咽下了一口口水。观众更迷糊了:这哥们儿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别人都是上去就唱,他怎么什么动作都比别人慢上三拍?!
当大家已经开始怀疑台上这人是不是真要朗诵时,冯朦胧终于开口了:“谨以此诗献给我最爱的诗人,顾城。顾城,听说你走了,我泪滂沱,那天我,一直哭…”
观众们明白了,这哥们儿要开始了,他这诗是献给另一个诗人的。
正当观众们已经基本适应了冯朦胧这慢三拍的节奏时,冯朦胧忽然大声地朗诵了起来,开始暴风骤雨了!真是防不胜防啊!
“金黄的谷子洒进了我的眼睛,所以我,开始哭,金黄色的泪水洒在了妈妈那干裂的手上。
“灰色的报纸映入了我的眼帘,所以我,继续哭,灰黑色的泪水滴在了这片沧桑的土地里。
“洁白的雪花飘过了我的视线,所以我,还在哭,洁白的泪水和雪花一起撒在古老的风中。”
这朗诵没有任何停顿,连断句都没有,像是rap但又没有任何节奏。诗的美感、朗诵的美感全没有,就像是打字机一样“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
电视机前的观众全都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不明白他这唱的是哪出戏。二狗当时也彻底被他弄迷糊了:这也叫诗?即使叫诗!那你这叫朗诵吗?
这冯朦胧根本不给观众任何喘息和思考的时间,马上又来了第二段:
“那天我,一直哭。我爱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我爱他们的五千年的善良,我爱他们永恒的憧憬和希望。
“所以我,一直哭。因为我看到了黑暗中的光芒。我喜极成泣想为他们歌唱。那天我,一直哭,一直哭。”
据说,当他连珠炮似的读到“一直哭,一直哭”的时候,已经有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关了电视了。
可他这诗极长,足足几千字。流行歌曲通常三四分钟,可他这一朗诵就是十几分钟。
当他朗诵到第2分钟的时候,全市50%的观众就都换了台,濒临崩溃了,不换不行了。

4.猛农过江(4)
当他朗诵到第5分钟的时候,全市95%的观众都换了台,能扛到5分钟的各个都是起码能把同一天新闻联播听10次还不腻的高手。
当他朗诵到第8分钟的时候,全市110%的观众都换了台。为什么是110%呢?因为有10%的观众以为他总该朗诵完了就把台换了回去,哪知一换看到的还是他,都赶紧再换一次台。
据统计全市口味儿比较重能够把这诗从头到尾听下来的不超过10个,二狗是其中之一。虽然二狗口味儿比较重坚持着听了下来,但是二狗身边没有一个人能把这诗听得超过3分钟的。
第二天,冯朦胧就成名了,成为了巷议的焦点。走在大街上,大人小孩都认识他,他真的成名了。
那天侥幸没看电视的市民最终也难逃一劫。因为1994年前后我市流行电视点歌,谁过生日了谁结婚了谁做寿了都流行在市电视台上点个歌祝福一下,然后不知道哪个无聊的人想故意恶心自己的朋友,在朋友结婚之际他给电视台打电话说:“能不能把上次诗歌大赛上冯朦胧朗诵诗歌那骨碌截下来,我太喜欢他那诗了,我想点那首诗。”结果电视台的人还颇具娱乐精神的真的给他点了。然后…连续三天,每天都有人点冯朦胧的那首诗。这哪儿是恶心一个人两个人啊?一下子起码恶心好几十万人!三天之后,电视台就收到了无数投诉,迫于激愤的民众压力,电视台再也没放过他的诗朗诵。估计要是有人再敢放冯朦胧的诗朗诵,电视台该被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