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秋,你想和我一起走吗?”
碧秋正把包袱解开,抽抽噎噎的说这是阮云丝过去给自己做的两套新衣裳,她一直没舍得穿,现在给奶奶,一旦熬不下去的时候也可以当两个钱。还有一串钱,是自己这两年攒下来的,也都给奶奶路上用。正唠叨着,忽然就听见阮云丝来了这么一句。
碧秋吓了一跳,但是眼神却有些闪烁,低头嗫嚅道:“奶奶,奴婢知道奶奶是好心,论理奴婢就该跟奶奶走,只是……奴婢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在这里,奴婢……奴婢实在没办法撇下她们啊。”
阮云丝点了点头,她心里其实也清楚碧秋不可能跟自己走,刚刚那一问,只不过是一时冲动,她不忍心这女孩子被人折磨。不过往好处想想,是自己容不下丈夫纳妾,也许那位姚小姐不会像小说里那样,但凡是后娶的,就都是心狠手辣狡诈阴险之人。如果对方的性子好,碧秋应该也不会受什么折磨。
这样一想,心里也就释然了,她将那包袱系起,重新递给碧秋,微笑道:“我用不上这些,你做丫头,还要供养着父母兄弟,比我不容易,这次一别,怕是也难相见,日后你在那家里,就自己小心吧。”说完也不管碧秋哭着要强塞给她,到底将手一推,便潇洒往前行去了。
这里碧秋哭着看她走出了城门,身影转瞬间就淹没在人流中。想着这时候府里大概正是忙的时候,因此也不敢耽搁,忙转了回来。张老太太和刘氏都心知肚明她去了哪里,只是想着阮云丝毕竟对自家有恩,如今这丫头去送她,足见是个有情义的,因此便只当做没看见,将这事不声不响的揭过去了。
至晚间,宾客们都散了,众人都在别处忙碌,只有碧秋在厨房里收拾那些碗碟,忽听门边有些响动,一抬头,只见门边倚着一个人,她吓了一跳,还不等叫喊出声,就听那人幽幽道:“是我。”
“少爷?您……您怎么过来这地方了?这……这怎么使得?这岂是你呆的地方?”碧秋慌得说话都不顺畅了,却见张灵信倚在门上一动不动,只拿眼看着她,数度欲言又止,最后才问出一句:“她……她真的走了么?你……你可曾亲眼看见她出城?”
碧秋面色一黯,点点头轻声道:“是,奴婢……奴婢亲眼看见奶奶出城了。连奴婢给她的衣服和钱也不要,就那么走了。”
“有她这样任性的女人吗?我不过是想着她身子弱,又小产过,该好好将养。才想着纳个妾室帮她一把,她可好,就那么挤兑我,还要休书,在娘和祖母面前逼着我,哪怕她就是给我一个台阶下,我……我也不可能真的就写下那封休书。她如今出了城,又要往哪里去?难道就是打定了主意永不相见吗?一日夫妻百日恩,她……她就这样轻易地都抛下了。”

第四章:本钱

碧秋不说话,想起阮云丝曾经说过的话:“我如今还算年轻貌美,他就能喜欢上更美貌年轻的。我若有一天老了呢?说什么帮我的忙,一个家资百万的富户独生千金,他让人家来帮我的忙?男人啊,便是这样,恨不能这世上所有温柔美丽的女子都围在他们身边才好。只许他们推开女人,却受不得女人推开他们。即便他现在好像痛苦的无路可走,只能给我休书。等到美人在怀春风得意那日,也就把我的名字给忘记了。我便是受不得这命运,便是要在此之前推开他。这世上没人给我一个公道,那我便自己给自己一个公道。”
只不过碧秋自然是不敢将这番话说出口,小心看了张灵信一眼,她轻声道:“少爷,新奶奶在房里等着呢,您再不过去,怕是……怕是她要恼了。”阮云丝已经离开,这姚家的千金小姐即便现在是妾侍身份,只怕没几天也就要做了张家的少奶奶,所以碧秋也便这样叫了。
“要恼就恼,难道我堂堂举人,还怕一个女人不成?”张灵信站起身,垂首黯然了片刻,却终于还是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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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这年头真是奇了,一个女人敢孤身来取银子。”一大早刚开张,吉祥钱庄就迎来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客户,几个伙计都是刚刚干完洒扫庭院的活儿,这会子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都看着那个在柜台前沉静站着的窈窕身影议论纷纷。
“说不定是哪个老爷的小妾,跟谁跑出来的吧?”
“你胡说什么?要真是这样?也该她那野汉子来取钱,这样花儿一样的美娇娘,谁舍得让她出来抛头露面?”
议论声渐渐大了起来,许是看着阮云丝没有反应,几个伙计的言语就往不入流的地方一路滑下去。
忽见门帘一挑,接着从后门走出一个人,来到柜台边。
“姑娘,这是一包二百两的银子,您拿好。”憨厚的大伙计从柜台后递过一包银子,又嘱咐道:“姑娘切记不要将这银子露出来,这一年听说好几个走麒麟山的行脚客商都被劫了,姑娘如果要走,也得找一个妥当的商队,宁可花点钱搭个伙,他们有随队的镖师,总还靠谱些。”
“多谢大哥提醒。”阮云丝微微一笑,接过那包银子,将它们放进包袱里,似是没听到旁边的议论,便转身袅袅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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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在几个行脚客商的身后,阮云丝额头上全都是汗水。
如果可能,她也想找个大商队搭伙一起走,这二百两银子是她最后的家当,她还要靠着它发家致富,决不能有半点闪失。
但偏偏那些大商队都是十分谨慎的,见她是一个孤身的弱女子,就说什么也不肯帮她。阮云丝心里清楚,这帮人鄙视不屑自己还在其次,他们最怕的是惹上了什么大人物,那就麻烦了。尽管自己已经尽量装出一个村姑模样,只是商队的人都是猴精,哪里肯信一个村姑居然肯出银子和他们搭伙?
万般无奈之下,阮云丝也只有冒险和这几个行脚客商一起走那麒麟山。
平时看穿越小说,只觉得那些在大宅门里宅斗的女孩太窝囊,有的人为了安身立命,竟然会忍受和丈夫的妻妾斗法。现在想来,那时候的自己是多么愚蠢啊。不真正到了这个时代,就永远不知道在这个时代里,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要生存下去有多么艰难。
叹了口气,抹了把头上的汗水,正午大太阳直直射下来,烤的人头晕眼花。幸亏阮云丝在大学军训的时候也拉练过,不然就依靠古代女人那弱柳扶风的身段和在大宅门中消耗光的意志,要一路跟下来还真是不太容易。
忽见前面的几个行脚客商停了下来,其中一个大汉便使劲儿嚷嚷道:“大家伙儿不用怕,听说这麒麟山的土匪前些日子让官兵打了一回,虽然他们仗着熟悉地形先跑了,不过那一回真是把他们胆子都打破了,听说这么多天,打这儿走的客商们也没什么事,哪有可能这倒霉点儿就让咱们赶上呢?”
阮云丝也实在是走不动了,在离商队大概十几步远的石头上坐了,看着那大汉口沫横飞的嚷着,她顿时觉得有些头痛,暗道这混蛋是不是根本不知道世上有一种人叫做乌鸦嘴啊?官兵?那是远水不解近渴的玩意儿,这麒麟山可是人家土匪的老巢,你公然在这里藐视人家的匪威,敢情是活得不耐烦了吧?
只不过也无可奈何,阮云丝很明白,自己这算是厚脸皮跟着人家,如果现在上前说话,还不知要让人怎么臊皮呢。既如此,又何必自取其辱。
只不过看到那几个行脚商人热烈的附和着大汉,声音越来越大,竟是一幅“不把土匪引来不罢休”的态势,她终于忍不住了,豁然站起身来,紧了紧自己后背上的小包袱,就面无表情的从那群二百五身边走过。
“姑娘孤身一人,单独走只怕有些危险,左右大伙儿在这里歇歇脚也就要启程了,不妨再等一会儿。”
忽然一把折扇拦在身前,阮云丝抬头看了一眼,果然,能说出这样一番文质彬彬语调柔和的话的,就是这商人队伍中那位风度翩翩温润如玉的富家公子。也不知这男人是生在哪个大富之家,他爹昏了头吧?万一这样一个大好儿子让土匪给乱刀砍死,看他往哪儿哭去。
因见此人十分有礼,身上也并没有一丝纨绔子的无礼气息,阮云丝便也轻轻一福,沉声道:“有道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此处凶险,本该一鼓作气跋涉而过。公子与众位大哥偏在这里歇脚,已是犯了大忌,却又不知收敛,在此处大声叫嚷,甚至公然辱及那些匪徒,只怕是大大的不妥。与其等着人把狼招来,小女子倒还是先行一步的好。”
那公子目中光彩一闪,随即微笑道:“既是姑娘去意已决,在下不便多留,请吧。”说完微一摆手,竟是退后几步,悠然自得的用扇子扇起风来。

第五章:救美

呸,虽然是个大家公子,但也是什么经历都没有过,只知道臭显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大草包。阮云丝气结,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善意的暗中提醒竟然会被这丰神如玉的男子给拒绝了,抑或是对方根本没听懂自己的暗示,其实她明明都暗示的那么明显了啊。因心里十分气不过,却也无可奈何,只好一跺脚,赌气离去。
“爷,你怎么放她走了?”
刚刚叫嚷着的大汉凑过来,盯着阮云丝的背影皱眉道:“虽然此女孤身行路,必非良家女子,不过看她这一路上还算安分,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让她就这样去送死,是不是有点儿……”他说到这里,猛然发觉自己造次了,因此有些畏惧的看了那公子一眼,即使见他面上并没有什么责怪不快之色,却也不敢再多说什么。
“虽非良家女,但一个女人若不是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又怎肯孤身犯险?说起来也是可怜。”那公子模样的人叹息着点点头,便对身后几个商人道:“行了,歇息的也差不多了,大家且跟上去,那些土匪现出身形倒罢了,若还是龟缩不出,咱们也没办法,这身上还有差事,总不能为了一群土匪耗在此处。”
几个商人立刻齐刷刷站起身,如果阮云丝此时还在这里,一定会大吃一惊。这些人哪里还有刚刚那种行脚商人的谨慎小心模样?那动作整齐划一,若非是训练有素的士兵卫队,决计不能有这样利落的动作。
果然,就见那公子面色一沉,低声斥道:“我为什么这个时候儿才上山?不就是为了让你们把身上的兵气收一收吗?辛勤练了几天,刚刚还算是有点儿商人模样,这会儿怎么又都原形毕露了?若是让土匪们看见,你们怕他们识不穿咱们是扮猪吃虎的是不是?”
一番话说完,那些人立刻嘻嘻哈哈的陪着笑,转眼间就又变成了一群松散的行脚商。这里公子向前看看,只见阮云丝已经走的快要看不见影子了,他这才折扇一挥,悠悠缀在她后面,不紧不慢的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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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老话叫做“怕什么来什么”,又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阮云丝看着面前那十几个面相凶恶的土匪,这时候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老话就是真理啊。
“大哥,这娘们儿不错,不管那小包袱里有没有钱,赚上山给您做个压寨夫人还是挺划算的。”对面那个猥琐矮小的土匪讨好的看着中间那名铁塔似的大汉,一边斜睨着阮云丝,吞了一大口口水。
阮云丝紧张的手都有些发抖了,却还是强作镇静,只是脑子里这时候实在转不出什么主意来,唯一想到的一个词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按说她是现代穿越过来的灵魂,本不应该把贞操看的这样重,不管如何,只要能保住性命就行。这才是她应该有的思想境界。但是谁让这个土匪头子实在是太太太丑了呢?不认为这世上还会有比这家伙更丑更恶心的人。
所以,阮云丝只好叹了口气,心想死就死了吧,反正其实都是死过一回的人,又活了这十几年,算是赚到了。只不过没看见那张家的下场和结局,还真有点儿不甘心。但那又能怎么样?这毕竟不是小说,谁敢保那张家就会败落?毕竟在他们看来,胡搅蛮缠的是自己,他们是一点错儿都没有的吧。切,现在想这些有什么用?实在是眼前这个土匪头子实在太丑,丑的我特么没办法凑合啊,这要是让他碰一下,还不得把隔夜饭吐出来。
既然打定了主意。阮云丝就再无顾忌,想到后面那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行脚商人,她心里虽有不满,但毕竟觉得那些人背后也是妻儿老小,自己虽不是什么圣母,但既然打定主意要死,又何妨救他们一救?想到这里,半天没开口的她就忽然尖着嗓子叫道:“啊,打劫啊,救命啊……救命啊……有土匪……”
“我操大哥,我这半天还以为她是哑巴呢,原来是吓得到现在才反应过来。”猥琐的矮小汉子哈哈大笑,然后得意道:“只不过这荒山野岭,别说没有人来救你,就算有人,这时候还不赶紧找个地方儿藏着,能出头来送死?小娘子,你就认命了吧。”
阮云丝这一嗓子干嚎,不但让土匪们吃了一惊,就连远远缀在她身后的那些“行脚商”也是大吃了一惊,先前大声嚷嚷的汉子就凑到自家公子身边,疑惑道:“爷,那女人是不是吓傻了?这会儿才想起大喊大叫的。”
那潇洒公子看了自己的手下一眼,用折扇在他脑袋上轻轻一敲:“真是有勇无谋的家伙,如果是扫书与名砚在这里,就不会问出你这样的蠢问题。你没看到那女子喊叫的时候,动作却毫不慌乱吗?如果是普通人,这时候第一个反应是往回跑来寻咱们,可是她却没有。她这是打定了主意要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所以故意高声嚎叫来引起咱们注意。如果是普通的行脚商,这时候听见她的叫声,就该找个地方躲藏起来,等到土匪们离开后再出来了。”
“这么说,她还是好心?”那大汉愣了一下,接着点头道:“虽非良家女,不过冲着她这点血性,俺王彪倒生出几丝钦佩来了。”话音落,他眼见那些土匪嬉笑着要围上阮云丝,便大吼一声,脚尖一点,就飞纵了过去。
宛如神兵天降一般,那些土匪们也没想到半路上能杀出一个程咬金,一时间惊呼声此起彼伏,仓促中就被大汉踹飞了几个。而抱着必死决心的阮云丝这才醒悟到穿越后的金手指果然不是白开的,自己这是遇上英雄救美的戏码了。于是也连忙往后退了几步,抱着自己的小包袱蹲在草丛里。
“姑娘放心,这几个土匪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几个蚂蚱罢了。”
手挥折扇身穿蓝衣,意态潇洒的公子悠闲走过来,然后折扇一合伸出去,意思是让阮云丝抓着折扇站起来。所谓男女授受不亲,这抓着折扇还是没关系的嘛。

第六章:苏名溪

说不后怕那是假的,劫后余生,这会儿阮云丝的确觉得有些脚软,于是连忙伸手抓住扇子,慢慢站了起来,却还没忘了行个万福,轻声道:“多谢公子搭救,原来竟是我看走了眼,看公子家人的手段,应该是特意为这些土匪而来的吧?”
“是,恰好路过此处,让那知府求了两日,我没办法,想着也是为百姓除害,这才会带着他们几个微服上山,只为了引出这些土匪。”那公子也不隐瞒自己的目的,然后他看着阮云丝,微笑道:“姑娘临危不乱,最后关头竟然想的是向身后我们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行脚商示警,真是可敬可佩。在下苏名溪,敢问姑娘芳名?”
苏名溪这个名字就好像是焦雷一般在阮云丝的头上炸响,她不敢置信的抬起头,却旋即发现自己这幅样子不妥,连忙又低下头去,深吸了几口气,心念电转间已做了决定,于是轻声道:“小女子阮云丝,多谢公子救命之恩,愿来生结草衔环报答公子。”
苏名溪眉头一挑,哪里还听不出这女孩儿的话外之意?若是真想报恩,这时候就该说“愿为奴为婢任君差遣了。”她却说来生结草衔环,可见是并不想和自己有什么牵扯。还有自己刚刚报出名字的那一瞬间,对方似乎是十分震惊,虽然她旋即就很好的掩饰了过去,但苏名溪是什么人?多少老奸巨猾的狠角色都在他手底下栽了跟头,阮云丝那一丝异色又怎可能逃过他的毒眼?
莫非她知道我的身份?
这个想法在苏名溪脑海中倏然升起,但旋即就被他抛开去,暗道不会,若她真的知道我身份,这来生相报就更该变成今生相报了吧?不过也说不定。这女子虽然抛头露面,但是看她刚刚所为,似乎是刚烈坚贞之人。苏名溪啊苏名溪,你真是在京城被众星捧月捧得惯了,只以为天下女子都该为你神魂颠倒,笑话一样,你还要不要这张脸皮了?
因自己想了一回,倒觉好笑。阮云丝不肯缠上来,他自然也乐得轻松。此时只见那大汉已经转了回来,对苏名溪躬身行礼道:“回禀小公爷,盗匪已经全部成擒,只有一个倒霉蛋,让猴子那个不谨慎的家伙给宰了,您看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一边说着,他就用眼角余光悄悄瞥了阮云丝一下。
“多谢公子和几位爷的救命之恩。山匪既除,这条路想必也就没什么危险了,小女子还要赶路,想来公子和大爷们也要去衙门交付,咱们就此别过,后会有期。”阮云丝不知道自己都说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她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走,快走,决不能让这苏名溪察觉到自己的身份,否则当真是要万劫不复了。
“在下一直有个问题想要请教姑娘。”却见苏名溪一伸手拦住自己,阮云丝只觉得一颗心剧烈跳着,几乎要跳出嗓子眼了,面上却咬着牙根不动声色,垂头轻声道:“不敢当,不知公子有什么话说?”
“烈日当头,我见姑娘从不肯在树下阴影里歇息,这却是为何?”这是让苏名溪一直十分好奇的,打从刚刚歇脚时他就发现了阮云丝的这个“怪癖”,回想一路走来,别人都是尽量靠着树下阴凉在走,只有阮云丝一直行在山路中间,这实在令他百思不得其解。
“树上有虫子。”
阮云丝似乎是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心中却松了一大口气,心想我类个去,可吓死我了,原来却是问这个,这算什么狗屁问题啊?他大少爷敢情是这一路上实在无聊得紧,竟然连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要不耻下问。
那边苏名溪也没想到竟然会是这么一个答案,不由得愣了一下,接着也忍不住笑起来,却听旁边的大汉嚷嚷道:“虫子也害怕?女人家就是胆子小,那些东西有什么好怕的?捏碎了送进嘴里,味道还正经不错呢……”不等嚷完,就被苏名溪瞪了一眼,他登时就不敢再说,这里苏名溪收了笑声,正色道:“原来如此,怕虫子想来也是女儿常情,倒是我一时间疏忽了。不过我还是要提醒姑娘一声,树上虽然有虫子,其实却不可怕,只是你以后万万不要往草丛里坐着,草丛中往往有蛇,虽然北方没什么毒蛇,咬一口却也是疼的。”
阮云丝让他这一提醒,不由脸色发白,只不过面前这男人对她来说,绝对是比蛇还可怕的存在。因此又福了福身谢过对方后,她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刚才嚷嚷着的那个大汉见苏名溪望着阮云丝离去的方向沉思,不由得嘿嘿笑道:“小公爷,这女人当真是奇怪,别的女人看见你,就如同饿狼见着了肉骨头,恨不能把你一口吞下肚似的,便连那些名门闺秀公侯千金,见着你哪还有愿意走的,她却似是兔子一样的逃跑,这真是……嘿嘿,我王彪可还是头一回见到这样的女人。”
苏名溪瞪了王彪一眼,气道:“你不说话没人能把你当哑巴卖了。听听你那个比喻,你主子我倒成了肉骨头。这若是别人,早大棒子打死你了。”虽是这么说,面上却没有什么怒色,忍不住又往阮云丝的方向看了一眼,却见那道倩影早已消失无踪,他便收回目光,略略沉吟了下道:“行了,总算将这些山匪剪除,这就下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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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云丝经历了这惊心一幕,余程总算平安,及至终于到了绿水城,她又进城用十两银子兑换了十贯铜钱,出了城门之后就往绿水城外的乡下而去。
金纺乡。
这是阮云丝乳母的老家,她小时候常常听乳母说起这个依山靠水,民风淳朴的地方。刚刚逃出家那会儿,她并没有敢到这里来,知道父亲哥哥一定会派人来寻找。只不过如今四年过去了,想来他们也不会再盯着这个地方。

第七章:新生活

一路走着,果然是处处好风光,只不过阮云丝这时候哪里有心思看这些美景?一路走过了几个村子,却都没有听说有空屋子卖,直到来到了紧靠连绵青山的小王村,才打听得有一个农户因为儿子在城里做买卖挣了钱,所以正打算卖了房子进城。
阮云丝松了口气,连日来的奔波,她背着二百两银子走到这里,也没怎么好好休息过,早已经累得腿都软了。于是听说有这么一家,她就连忙上门询问。
那户人家正急着搬走,又舍不得贱卖这个院子,此时看见阮云丝这个女人上门,他们原本心里还不信对方能买下这五间瓦房,不过乡人淳朴,也不势利眼,因此就只好领着对方在这院子里前后左右的看。
这是一个独门独户的小院,中间是五间结实的瓦房,看得出来,这在乡下也算是一户殷实人家。前院很大,除了中间一条通路外,两边都是菜园子,当中种着几棵桃杏树。靠西墙有一个用石头垒起的狗窝,此时却是空空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