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格蕾丝。”

“晚安,格蕾丝,听着:万事如意。”

最后,格蕾丝终于摆脱了她们,出了电梯,出了大厦,穿过人群,急急赶往地铁。

回到家,玛莎站在厨房门口,穿着一套素雅的新衣服,看上去很苗条。

“嗨,格蕾丝。我打赌她们今天几乎生吞了你,是不是?”

“噢,还好,”格蕾丝说。“每个人都——非常好。”她坐下来,筋疲力尽,把花、包起来的果盘扔在桌上。这时,她发现整个房间打扫擦拭过了,厨房里正做着饭。“哟,一切都这么好,”她叫道。“你为什么这样做?”

“噢,好了。我要早点回家,”玛莎说着笑了,格营丝很少看到她像今天这般腼腆。“我只是想让房间在拉尔夫过来时看上去像样点。”

“哦,”格蕾丝说,“你真是太好了。”

玛莎现在的样子有点让人吃惊:她看上去很不好意思,于上转动着一把油腻腻的锅铲,小心翼翼地与她的新衣服保持一定距离,还仔细盯着它看,好像有什么话难以启齿。“你看,格蕾丝,”她开口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能参加你的婚礼,对吧?”

“噢,当然,”格蕾丝说,实际上她不知道,压根不知道。似乎是她得赶在哥哥参军之前,去哈佛见他一面,但打一开始这听上去就像个谎言。

“我只是讨厌让你觉得——嗯,不管怎样,我很高兴你Ⅲ】白我为什么去不了。还有件事我更想说说。”

“什么?”

“嗯,我对以前说过的那些关于拉尔夫的坏话感到很抱歉。我没有权利对你那样说。他是个非常可爱的小伙子,我——嗯,我很抱歉,就这些。”

格蕾丝一阵感激与欣慰,想掩饰都掩饰不住,她说:“喔,没什么,玛莎,我…”

“肉排烧糊了!”玛莎返身冲回厨房。“还好,”她叫道。“还可以吃。”当她出来摆好饭菜时,又恢复了往日的神态。“我得赶快吃,吃完就得跑。”她们坐下时她说。“我的火车四十分钟后开。”

“我以为你明天才走。”

“嗯,原打算明天的,”玛莎说,“但我决定今晚就走。因为你看,格蕾丝,还有件事——如果你能再接受一个道歉——我感到抱歉的是我从没给你和拉尔夫单独相处的机会。因此,今天晚上我打算消失。”她犹豫着说。“就把这当作我的结婚礼物吧,好吗?”她笑了,这次并不是害羞的笑,而是笑得更符合她的本性——眼睛在饱含深意的一眨之后微妙地移开了。格蕾丝在历经怀疑、迷惑、敬畏、实际模仿种种阶段后,早就将这种微笑与“老于世故”这个词联系在一起了。

“噢,你真是太可爱r,”格蕾丝说,但她并不真的明白玛莎所指为何。直到吃过饭,洗了碗,直到玛莎飞也似的化妆,拎着行李飞快道别,去赶火车后,她才有点明白。

她放了一大缸水,意乱情迷地洗了个泡泡浴,又花很长时间擦干身体,还在镜子前摆出各种姿势,心中慢慢萌生出奇怪的兴奋。在卧室里,她从昂贵的白色礼盒中,从那堆为结婚准备的薄纱衣衫中抽出最心爱的透明白尼龙睡衣和配套吊带睡裙,穿上后,她又走到镜子前。她以前从没这样穿过,也从没有这样的感觉,想到待会儿拉尔夫将看到她这副打扮,她忍不住走到厨房,喝了杯干雪利酒,那是玛莎留着开鸡尾酒派对时用的。然后她留下一盏灯,把其余的全关掉,端着杯子,走到沙发前,窝在沙发里等他来。过了会儿,她又站起来,把雪利酒瓶拿过来放到茶几上,还在那里摆了个托盘和一只杯子。

拉尔夫离开办公室时,隐隐觉得有点失望。不管怎么说,他对婚礼前的这个星期五还是充满期盼的。奖金支票还好(虽然他私底下希望奖金数额多一倍),吃中饭时,办公室的小伙子们请他喝了瓶酒,开着有分寸的玩笑(“啊,不要难过,拉尔夫——更糟的还在后面”),但实在应该有个真正的派对才好。不光是办公室里的小伙子们,还有埃迪,所有朋友都应该有所表示才对。而现在只有去白玫瑰酒吧见埃迪,就像一年中随便哪个晚上一样,然后坐车回埃迪家取他的旅行包,然后吃饭,然后一路坐车回曼哈顿,去见格蕾丝,在她那里呆上一两个小时。他到酒吧时,埃迪还没来,这更让他觉得孤独,心头隐隐作痛。他郁闷地喝着啤酒,等埃迪。

埃迪是他最好的朋友,理想的好男人,因为起初想追求格蕾丝的是他。就是在这间酒吧里,拉尔夫跟他说了他们去年的第一次约会:“喔,埃迪——好大一对波啊!”

而埃迪咧开嘴笑了,“是吗?她那个室友长什么样?”

“啊,你不会喜欢那个室友的,埃迪。那个室友是个小人,还势利,我想没错。可是这个,这个小格蕾西——伙计,我是说,魔鬼身材啊!”

每次约会有一半的乐趣——甚至更多,都来自于事后找埃迪倾诉,还有不时的添油加醋、吹牛,要埃迪出主意接下来该如何行动。但从今往后,这以及许多其他的快乐,都将被抛在身后了。格蕾丝答应过他,结婚后,至少每星期有一天可以跟他那帮朋友玩。但即使这样,一切也全变了。姑娘们是无法理解友谊这种东西的。

酒吧里的电视在播一场棒球赛,他百无聊赖地看着,失落的感伤痛苦让喉咙都有点肿痛。他几乎将一生都投入了男人间的友谊,努力做一个好伙伴,而现在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结束了。

终于埃迪用硬邦邦的手指戳了戳他屁股,算是打了招呼。“你在干吗,伙计?”

拉尔夫心中渐生厌恶,眯起眼睛,慢慢转过身来。“你怎么啦,滑头?走错路了?”“你干吗——急什么?”埃迪说话时嘴唇几乎不动。“你不能等两分钟吗?”他懒懒地坐在高脚凳上,身子转了半个圈,对侍应生说,“杰克,给我来一杯。”

他们喝着酒,盯着电视,一声不吭。“今天发了一点奖金,”拉尔夫说。“五十块。”

“是吗?”埃迪说。“不错啊。”

电视上三击不中出局;一局结束,广告开始了。“那么?”埃迪说,摇着杯子里的啤酒。“还是打算结婚?”

“为什么不?”拉尔夫耸了耸肩。“听着,快点喝好吗?喝完这杯,我想走了。”

“等会儿,等会儿。你急什么?”

“快点,行不行?”拉尔夫不耐烦地起身离开酒吧。“我想去拿你的包。”

“啊,包。不就是个包嘛。”

拉尔夫折返回来,怒冲冲地盯着他。“听着,滑头。没人强迫你借我那该死的包,你知道。我不想伤你心或什么…”

“好了,好了,好了。去拿包吧。别那么着急。”埃迪喝完啤酒,擦擦嘴。“走吧。”

为了蜜月旅行向埃迪借包是拉尔夫的心头之痛;他宁愿自己买。他们每晚去搭地铁都要路过的那家皮包专卖店橱窗里就摆着一个大大的,茶色格拉德斯通旅行提包注,两边还各有一层拉链,三十九元九十五分——拉尔夫自从复活节起就看中了。“我想买下它,”他随口告诉埃迪,就像那天他宣布订婚那样不经意(“我想娶那个姑娘”)。埃迪的两次反应都一样:“你…疯了吗?”两次拉尔夫都说:“那又怎么样?”他还为这个包找理由:“结婚了,我需要这样的东西。”从那时起,好像那个包就是格蕾丝本人,象征着他追求的崭新而阔绰的生活。但在付完戒指、新衣服和所有其他开销后,最后发现他买不起了;他只好向埃迪借,两个包看上去一样,但埃迪的包差得多,也旧很多,更没有拉链。

现在他们又经过这家皮包专卖店,他停下脚步,突然冒出个冲动的想法。“嘿,等等,埃迪。知道我想怎么花这五十块钱吗?我要买下这个包。”他呼吸有点急促。

“你…疯了吗?四十大元买个一年用不上一次的包?你疯了,拉尔夫。快走吧。”

“啊…我不知道。你觉得呢?”

“听着,你最好还是留着你的钱吧,伙计。你以后会用得着的。”

“啊…好吧,”拉尔夫终于说。“我想你是对的。”他追上埃迪,朝地铁走去。他生活中的事情总是这样;只有他领上更像样的薪水后他才能拥有那样的包,他认了——就像只有结婚后他才能得到他的新娘一样,这个事实他也只有无条件接受,想到这里,他生平第一次低声叹了口气。

地铁吞没了他们,经过半小时的丁零当啷、摇摇晃晃、神思恍惚,最后将他们吐出在皇后区清凉的黄昏里。他们脱下外套,松开领带,让晚风吹干刚才走路汗湿的衬衣。“那么我们怎么办?”埃迪问。“明天我们什么时候在宾夕法尼亚的小乡村露面好?”

“啊,随便你们,”拉尔夫说。“晚上什么时候都行。”

“我们到那里后做什么呢?在那见鬼的小村庄里你能做什么,啊?”

“我不知道,”拉尔夫辩解地说。“我想也就是到处坐坐,说说话吧;跟格蕾丝的老爸喝啤酒,或干点什么;我不知道。”

“天啊,”埃迪说。“那以后周末你时不时得去。这可真够你受的。”

拉尔夫突然怒火攻心,在人行道上停下来,他把有点湿的外套团在手里。“嘿,你这个杂种。没人请你来,你懂吗——你、马蒂或乔治,随便你们哪个。我把话说明白了,我可不需要你们赏脸,懂吗?”

“你怎么啦?”埃迪问道。“你怎么啦?难道不能开个玩笑?”

“玩笑,”拉尔夫说。“你有开不完的玩笑。”他跟在埃迪后面一步一步往前挪,十分生气,觉得自己都快要掉眼泪了。

他们拐进那个住了多年的街区,街边两排整齐划一、一模一样的房子,他们在那里打架、游逛、玩棍球,一起长大。埃迪推开他家前门,催拉尔夫快点,门廊里花椰菜、套鞋散发出的家庭气息迎面扑来。“进来吧,”他边说边用大拇指朝关着门的客厅指了指,然后侧身,示意拉尔夫先进去。

拉尔夫打开门,往里走了三步,顿时惊呆了,好像下巴上遭人重击一拳。房间里一片寂静,挤着一堆咧嘴而笑的红脸男人——马蒂、乔治、这个街区的所有小伙子、办公室的小伙子——每个人,所有朋友,都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瘦子马奎尔弓着腰站在竖式钢琴前,十指张开悬在琴键上方,当他敲下第一个欢快的和弦时,歌声脱口吼出,大家手握成拳打着拍子,一张张嘴咧得老大,歌声都走调了:“他是个溃(快)乐的哈(好)小后(伙)他是个溃(快)乐的哈(好)小后(伙)他是个溃(快)乐的哈(好)——小后(伙)啊没有人能否认!”

拉尔夫几乎站不稳,他往后退了一步站在地毯上,眼睛瞪得老大,咽了口唾沫,手里还拿着外套。“没有人能否认!”他们还在唱,“没有人能否认!”正当大家要开始第二段时,埃迪秃了顶的父亲喜洋洋地从厨房门帘后走出来,嘴里唱着歌,两手各端着一壶啤酒。终于,瘦子在琴键上砸出最后一句:

“没一有一人一能一否一认!”

然后他们都欢呼着涌向拉尔夫,抓着他的手,用力拍着他的胳膊他的背,拉尔夫站在那里浑身颤抖,声音淹没在众人的喧哗声中。“噢,伙计们…谢谢。我…不知道说什么…谢谢,伙计们…”

这时人群分成两半,埃迪慢慢走到中间,眼里闪着爱的笑意,一只手拎着个旅行包,有点局促——那不是他的包,而是只崭新的:大大的,茶色格拉德斯通旅行提包,两边都有层拉链。

“说几句!”他们喊道。“说几句!说几句!”

但是拉尔夫什么也说不出,怎么也笑不出。他甚至什么都看不见。

十点了,格蕾丝开始咬着嘴唇,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如果拉尔夫不来怎么办?不过,他当然会来的。她又坐下来,仔细抚平大腿周围尼龙裙上的折痕,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如果她太紧张,整件事就会给毁了。

门铃声响起来,她惊得像触了电似的。去开门时走到一半,又停下来,深深吸口气,镇静后她按下门锁,门打开一道缝,看着他上楼。

她看见拉尔夫拎着旅行包在上楼,也看见他脸色苍白,神情严肃。她一开始还以为他知道了;他已经做好准备进门就把门锁上,一把将她搂进怀内。“嗨,亲爱的,”她温柔地说,把门开大了一点。

“嗨,宝贝。”他一阵风似的扫过她身边,走进屋。“我来迟了,啊?你睡了吗?”

“没有。”她关上门,腰靠在门上,两手反抄在身后,握着门把手,这是电影里女主角惯用的关门姿势。“我只是…在等你。”

他没朝她看,径直走到沙发边,坐下来,把旅行包放在他膝下,手还不停地抚摸着它。“格蕾西,”他说,几乎是在耳语。“看看这个。”她看着它,接着又看看他忧伤的双眼。

“还记得吗,”他说,“我跟你说过我想买个这样的包?四十块?”他停下来,四处看看。“嘿,玛莎呢?她睡了吗?”

“她走了,亲爱的,”格蕾丝说,慢慢移到沙发前。“她走了,整个周末都不在。”她坐在他身边,靠近他,给他一个玛莎式的特别笑容。

“噢,是吗?”他说。“那好啊,听着。我说过我不买了,向埃迪借,记得吗?”

“嗯。”

“所以,今晚,在白玫瑰酒吧那儿,我说,‘快点,埃迪,我们走,去你家拿你的旅行包。’他说,‘啊,不就是个包嘛。’我说,‘怎么回事?’但他什么也没说,懂吗?所以我们就去他家,他家的客厅门关着,知道吗?”

她身子蜷得更紧,又向他靠近了一些,把头靠在他胸膛上。他很自然抬起一只手,搂过她的肩,接着说道。“他说,‘走啊,拉尔夫,开门啊。’我说,‘搞什么鬼?’他说,‘没什么,拉尔夫,开门啊。’所以我就推开了门,噢,天啊。”他的手指紧紧抓住她的肩膀,那么用力,她害怕地抬起头来看着他。

“他们全在那里,格蕾西,”他说。“所有的家伙。弹钢琴、唱歌、欢呼——”他的声音有点飘忽,眼睛紧闭,看得出睫毛润湿了。“一个意外的大派对,”他说,尽量想笑笑。“为我举行的。真想不到啊,格蕾西!这时——这时,埃迪走过来——埃迪走过来,递给我这个包,和我这段时间看中的那个包一模一样。他用自己的钱买下了,他什么也没说,只想给我个惊喜。‘给你,拉尔夫,’他说。‘我只想让你知道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家伙。…他的手又捏紧了,还在哆嗦。“我哭了,格蕾丝,”他低声说。“我实在忍不住。我想他们这群家伙没有看到,可实际上我哭了。”他扭过脸去,极力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掉下来。

“你想喝点什么吗,亲爱的?”她温柔地问道。

“嗯,没什么,格蕾西,我很好。”他轻轻地把旅行包放在地毯上,“不过,给我根烟吧,好吗?”

她从茶几上拿了根烟,放进他嘴里,帮他点着。“我给你倒杯酒吧,”她说。

烟雾中他皱了皱眉。“你有什么酒,雪利酒?不,我不想喝那东西。再说,我满肚子啤酒。”他仰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接着埃迪的妈妈给我们做了一桌子好吃的,”他接着说,声音差不多正常了。“我们吃了牛排、炸薯条”——他的头靠在沙发上,每说一道菜名就转动一下,“生菜西红柿沙拉、泡菜、面包、黄油…应有尽有。”

“好啊,”她说。“那不是很美嘛。”

“接下来,我们还吃了冰淇淋,喝了咖啡。”他说,“我们敞开肚子,能喝多少就喝了多少啤酒。我是说,好丰盛的一顿啊。”

格蕾丝双手抚摸着大腿,一半是为抚平尼龙上的褶皱,一半是为了擦干手掌上的汗。“哦,他们可真是太好了,”她说。他们静静地坐在那儿,好像过了很久。

“我只能呆一会儿,格蕾丝。”拉尔夫最后说。“我答应他们我还回去的。”

她的心在尼龙睡裙下跳得扑通直响。“拉尔夫,你——你喜欢这个吗?”

“什么,宝贝?”

“我的睡裙啊。我本来打算在婚礼后才穿给你看的,但是我想我——”

“好看,”他像个商人似的,用拇指与食指捻了捻那轻纱样的东西。“很好。你花了多少钱,宝贝?”

“哦——我不知道。可是你喜欢它吗?”

他吻了吻她,终于开始用手抚摸她。“很好,”他接着说。“很好。嘿,我喜欢这衣服。”他的手在领口那里犹豫了一下,滑进睡衣里,握着她的乳房。

“我真的爱你,拉尔夫,”她低声说。“你知道的,是吗?”

他的手指揉捏着她的乳头,一次而已,马上又飞快地滑出来。数月以来的禁令,这习惯太强了,他没法打破。“当然,”他说。“我也爱你,宝贝。现在做个乖女孩,睡个好觉,我们明天早上见。好吗?”

“哦,拉尔夫。别走,留下来。”

“啊,我答应过那帮家伙,格蕾西。”他站起来,理理衣服。“他们在等着我呢,都没回家。”

她腾地站起来,迸发出一声大叫,这声音从她紧闭的双唇中发出来,是一个女人、一个妻子哀怨的呼喊:“他们不能等等吗?”

“你——疯了吗?”他退后几步,双目圆睁,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她该理解才是,该死的,如果结婚前她就这样,结婚后还得了?“你还有没有良心,啊?今天晚上让他们等着?在他们为我做了这许多之后?”

那一两秒钟,她的脸似乎没有他以前觉得的那么美了。但她脸上旋即又露出一丝微笑,“当然不能。亲爱的,你是对的。”

他走上前来,手温柔地抚过她的下巴,微笑着做出一个丈夫的保证。“这样才对,”他说。“明天早上九点,我在宾州火车站等你。好吗,格蕾西?只是我走之前——”他眨眨眼,拍着肚子。“我满肚子啤酒。不介意我用用你的卫星间吧?”

当他从洗手间出来时,她站在门口等着道晚安,双手抱在胸前,好像是为了取暖。他可爱地拎起新旅行包,晃了晃,也站到门口来。“好了,那么,宝贝,”他吻了吻她说,“九点。别忘了。”

她疲惫地笑了,为他开门。“别担心,拉尔夫,”她说。“我会在那里的。”

乔迪撞大运

瑞斯军士,田纳西人,身材修长,沉默寡言,身穿迷彩服也显得整洁干练,跟我们期待中的步兵排长完全不同。不久我们就了解到,他是那种典型——几乎可以说是某种样板——三十年代时卷入正规军,然后留在军中,成了战时训练中心的骨干,可是当时他让我们很吃惊。我们很天真,我以为我们会遇上更像维克多·麦克拉格伦注那样的军士——身体结实、爱吼叫,并且十分严厉,然而可爱,像好莱坞老电影里的那种人。瑞斯确实很严厉,可他从不咆哮,而我们也不爱他。

第一天点名时,他叫不出我们的名字,就此跟我们有了距离。我们全都来自纽约州,大部分名字确实需要点努力才叫得出来,可是瑞斯被它们难倒了,简直大大出了场儿。对着花名册,他单薄的五官皱成一团,每说一个不熟悉的音节,唇上的小胡子就猛地一抽。“蒂——蒂——爱丽丝——”他结结巴巴巴地叫道。“蒂·爱丽丝——”“到,”达利山德罗说,几乎每个名字都像这样。当他与沙赫特、斯科吉利奥、西兹科维奇这些名字搏斗完毕,他遇到了史密斯。“嘿,史密斯,”他说,抬起头,慢慢咧嘴而笑,可笑容一点都不迷人。“见鬼,你跟这帮大猩猩搅和在一起干什么?”没人觉得这好笑。最后他点完名,把点名簿夹在腋下。“好啦,”他对我们说。“我是瑞斯军士,你们的排长。那就是说我说做什么,你们就得做什么。”他瞪着我们看了好长时间,上下打量评价着。“全排!”他突然吼道,胸腔都跟着往上跳。“解——散!”他的暴政开始了。到这天结束时,以及从此后的许多天里,他的形象,用达利山德罗的话说,就是蠢货瑞贝尔(译注:指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部联盟的士兵)杂种,在我们心里牢牢树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