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第二天早上显得跟他以前来访时的最后一天早上一样:吃早饭时,他像个陌生人一样,说话不多,彬彬有礼,普奇有意不跟他的目光接触;然后他打电话叫了一辆出租车送他去坐火车。一开始,爱米莉以为他也许只是回市里拿他的东西,但是过了几天和几个星期,希望破灭了。她不知道怎样问妈妈这件事,也没有告诉萨拉。

两个女孩都有牙医所称的龅牙问题,小孩子们称为哨牙,可是萨拉的情况更严重,等她长到十四岁时,她几乎合不拢嘴唇。沃尔特·格兰姆斯同意支付矫正牙齿的费用,这意味着萨拉每星期一次坐火车去纽约跟他过一个下午,去把她的牙套调整一下。爱米莉对矫正牙齿和去市里都感到嫉妒,但是普奇解释说他们负担不起同时为两个孩子矫正牙齿,以后会轮到她,等她长大一点后。

这段时间,萨拉的牙套很糟糕:牙套上会卡着难看的白色食物碎屑,学校里有人称她为走动的五金店。谁能想象会吻那样一张嘴?说到这里,谁又受得了靠近这样一个身体待上哪怕一会儿呢?萨拉洗她的运动衫洗得很仔细,想让染上的颜色保持鲜艳,但是没用:一件海军蓝的运动衫的腋窝处,会褪色成知更鸟蛋的那种蓝色,一件红色的,会变成发黄的粉红色。她出汗多的毛病似乎是个诅咒,跟她的牙套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普奇宣布她在一个很棒的小镇布拉德利找到了一幢很棒的房子,她们到秋天就搬过去时,对两个女孩来说,又一样诅咒降临了。她们几乎不记得她们已经搬过多少次家。

“哎,没那么糟糕,对吧?”她们去布拉德利上了第一天学后,普奇问她们,“跟我说说怎么样。”

爱米莉忍受了一天沉默的敌意——她是整个六年级仅有的两个新生之一——说她觉得还可以,但是上高一的萨拉兴奋地报告那天过得有多么好。

“他们给全部新来的女同学特别开了个会,”她说,“有人弹钢琴,全体女生男生都站起来唱这首歌,你们听:

 

 

你们好,新女生,你们好,

我们能为你们做点什么?

我们很高兴你们来这儿

因为你们总是让大家很开心

你们好,新女生,你们好。”

 

 

“嗬!”普奇高兴地说,“多好啊。”

爱米莉心里一阵厌恶,只得别过脸去。那样也许是“好”,但是具有欺骗性,她知道那样一首歌中暗藏的欺骗性。

小学和中学在同一栋大楼里,这就意味着白天上学时运气好的话,爱米莉偶尔能看到姐姐,也意味着每天下午,她们可以一起走路回家,说好的是她们放学后,会在爱米莉的教室门口碰头。

可是在橄榄球赛季里,有一个星期五,爱米莉发现自己在空教室里等了又等,萨拉的影子也没有看到,她一直等到因为焦急而感觉胃里发紧。最后萨拉终于来了时,她显得诡异——她诡异地微笑着——一个皱着眉头的男生脚步沉重地跟在后面。

“爱米,这是哈罗德·施耐德,”她说。

“嗨。”

“嗨。”他长得魁梧,肌肉发达,脸上长着粉刺。

“我们要去阿蒙克看比赛,”萨拉解释说,“你跟普奇说我晚饭时到家,好吗?你不介意自己走路回家,对吧?”

问题是普奇那天上午去了纽约,之前在早餐时她说:“哎,我想我能在你们回到家之前先到家,可是我最好别保证。”那就意味着不只是自己走路回家,而且是让自己走进空荡荡的房子,一连几个钟头瞪着光秃秃的家具和嘀嗒作响的钟点等候。如果她的妈妈到底还是回来了——“萨拉呢?”——她又怎么能告诉她萨拉跟一个名叫哈罗德的男生去了一个叫阿蒙克的镇上?那不可能。

“你们怎么去那儿?”她问道。

“坐哈罗德的车,他十七岁了[1]。”

“我想普奇会不高兴的,萨拉,我想你知道她会不高兴的。你最好跟我一起回家。”

萨拉无助地转过脸看哈罗德,他那张大脸抽搐着,露出不敢相信时半笑不笑的样子,似乎在说他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捣蛋的小孩儿。

“爱米,别这样,”萨拉恳求道,她的声音发颤,说明她并不占理。

“什么样?我只是在说你也知道的事。”

最后爱米莉胜利了,哈罗德·施耐德垂头丧气沿着走廊走了,一边还摇着头(他很有可能会在比赛前另外找到一个女孩),格兰姆斯家两姐妹一起回家——应该说是一前一后,爱米莉在前面。

“你混蛋,你混蛋,你混蛋,”走在人行道上,萨拉在她身后说,“你这样做,我真想干掉你——”她跑了三步,结结实实地一脚踹在妹妹的屁股上,让爱米莉两手撑着趴倒在地,书包里的东西全掉出来了,活页夹子开了,弄得纸张到处都是。“你把一切全弄砸了,我真想干掉你。”

后来发现,讽刺的是,她们到家时,普奇已经在家里了。“怎么了?”她问,萨拉就原原本本跟她讲了,边讲边哭——爱米莉很少看到她哭,这是一次——显然,那天下午错全在爱米莉。

“很多人去看比赛吗,萨拉?”普奇问道。

“哦,是的,所有毕业班的,每个人都…”

普奇显得不像平时那样困惑。“嗯,爱米莉,”她严厉地说,“你那样做,一点都不好,你明白吗?一点都不好。”

在布拉德利有过舒心的日子。那年冬天,爱米莉结识了几个朋友,她放学后跟她们一起玩,那让她没那么担心普奇在不在家,也是在那年冬天,哈罗德·施耐德开始带萨拉去看电影。

“他亲过你吗?”他们第三次或者第四次约会后,爱米莉问。

“不关你的事。”

“说说嘛,萨拉。”

“哦,好吧,对,他亲过我。”

“感觉怎么样?”

“跟你想象的差不多。”

“哦。”爱米莉想说难道他不介意你的牙套吗?但想想还是没说,而是说:“你究竟看上了哈罗德的哪一点?”

“哦,他——非常好。”萨拉说完继续洗她的运动衫。

在布拉德利住过后,去另外一个镇上住过,然后还有一个。在最后一个镇,萨拉高中毕业了,也没有上大学的具体计划,反正她的父母也负担不起。这时,她的牙齿矫正好了,牙套不用戴了,她也似乎从来不出汗,她身材很好,胸部高耸,走在街上,男的会转过头看她,让爱米莉感到自惭形秽,内心艳羡。爱米莉自己的牙齿还是有点龅,一直没有矫正(她妈妈忘了自己答应过的事);她长得又高又瘦,胸部平平。“你像匹小马驹一样动作优雅,亲爱的。”她的妈妈安慰她,“你会长得很漂亮。”

一九四〇年,她们又搬回纽约市,普奇为她们找的地方可是非同一般:那是一套以前气派、这时却又老又破的“一梯一户”型公寓,在华盛顿广场南侧,有大窗户对着公园,租金超出了普奇的负担能力,但是她在别的方面节约:她们完全不买新衣服,很多时候吃意大利面。厨房和浴室里的东西都是生锈的老古董,可是天花板高得很不一般,访客必定会提到这个地方有“特点”。这套房子在一楼,那意味着第五大道双层巴士上的乘客在去上城[2]的路上绕公园一周时,可以看到房子里面,这点在普奇看来,似乎有一定的派头。

那一年,温德尔·L. 威尔基是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普奇把两个孩子都送去了上城,在一个名叫美国联合威尔基俱乐部的总部当志愿工作者,她觉得也许对爱米莉有好处,她需要有点事情做;更重要的是,她觉得这会给萨拉一个“认识人”的机会,这样说的意思,是指合适的年轻男性。萨拉当时十九岁了,自从哈罗德·施耐德以后,她喜欢过的男孩子在她妈妈眼里,还没有一个是合适的。

萨拉的确在威尔基俱乐部认识了人。没过几个星期,她就把一个名叫唐纳德·克莱昂的年轻人领到家里。他肤色苍白,态度彬彬有礼,打扮得很精心,以至于你首先注意到的,就是他的衣服:细条纹套装,天鹅绒领子的黑色长大衣,还有一顶黑色的圆顶窄边礼帽。圆顶窄边礼帽有点古怪——已经好多年不流行了——但是他戴得颇有权威的样子,让人想到那种样式没准即将卷土重来。他说起话来字斟句酌,几乎像他的穿着一样过分讲究:他不说“那样的”,而总是说“那种性质的”。

“你到底看中了唐纳德哪一点?”爱米莉问。

“他很成熟,很体贴人,”萨拉说,“而且他很——我说不好,我就是喜欢他。”她顿了一下,然后就像特写镜头中的影星一样垂下眼睛。“我想我可能爱上了他。”

普奇也很喜欢他,一开始是这样——萨拉有了这么一位对她殷勤的求婚者让人挺高兴——他们郑重地请她同意他们订婚时,她哭了一两声,但是没反对。

是沃尔特·格兰姆斯——在把订婚一事作为既成事实通知他之后——提了一连串问题。这位唐纳德·克莱昂到底是谁?如果如他自称的,有二十七岁了,他在参加威尔基的竞选活动前在哪一行,做过什么职业?如果如他举止所显示的,受过良好教育,他是在哪儿上的大学?对了,他是哪儿人?

“你以前干吗不直接问他,沃尔特?”

“萨拉坐在那儿,我不想在吃午饭时盘问这个孩子;我还以为你大概都知道呢。”

“哦。”

“你是说你也从来什么都没问过他?”

“嗯,他一直好像很——没有,我没有。”

后来就有了几次气氛紧张的会面,通常是在普奇晚上没睡等他们回来后,爱米莉在客厅门外偷听。

“…唐纳德,有件事情我一直不是很明白。你到底是哪儿人?”

“我跟您说过,格兰姆斯太太,我出生在这儿的加登城[3],可是我父母搬过很多次家。我主要是在中西部长大,中西部的好多地方。我爸爸去世后,我妈妈搬到了堪萨斯州的托皮卡,她现在就住那儿。”

“你在哪儿上的大学?”

“我想我也跟您说过了,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事实上,我没有上过大学,我们上不起。我很幸运地在托皮卡的一间律师行找到了工作,后来威尔基先生获得提名后,我就为那里的威尔基俱乐部工作,一直到我被调到这儿。”

“哦,我明白了。”

这天晚上要问的好像就这么多了,但是这样的晚上还有几个。

“…唐纳德,如果你在律师行只工作过三年,如果你上完高中马上就去了,那你怎么可能…”

“哦,不是上完高中马上就去,格兰姆斯太太。我先是干过好几种别的工作。建筑工作,重体力工作,那种性质的,找到什么就干什么,我要养活我妈妈,您明白的。”

“我明白了。”

最后,威尔基竞选落败后,唐纳德在下城的一间经纪公司找了份不起眼的工作。他露了很多次马脚,揭示出他不是二十七岁,而是二十一岁。他虚报自己的年龄已经有段时间了,因为他一直觉得自己比同龄人要大,威尔基俱乐部的所有人都一直以为他是二十七岁,他遇到萨拉时,自然就说了“二十七岁”,难道格兰姆斯太太不能理解这种言语不慎吗?难道萨拉也不明白吗?

“哎,可是唐纳德,”普奇说,爱米莉在竖着耳朵听,不肯漏过任何细节。“如果你在这件事上都没说实话,我们又怎么能在任何别的事情上相信你?”

“你们怎么能相信我?嗯,您知道我爱萨拉,您知道我在经纪行业大有前途。”

“我们怎么知道?不,唐纳德,这样不行,这样根本不行…”

他们的声音静下来后,爱米莉大着胆子往客厅里看了一眼。普奇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萨拉显得深受打击,唐纳德则一个人抱头坐着,他仔细梳理过、抹过发蜡的头发头顶处,有微微的隆起,标志着戴圆顶窄边礼帽的地方。

萨拉没有再把他往家里领,但是继续每星期跟他见面并出去好几次,她看过的电影中的女主人公都清清楚楚说明了她只能那样做,她跟那么多人介绍过他是她的“未婚夫”,现在怎么去跟他们交代?

“…他是个骗子!”普奇会大声吵她,“他是个小孩!我们根本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不管,”萨拉跟她对吵,“我爱唐纳德,就是要嫁给他!”

普奇无计可施,只能甩着手大哭。通常吵到最后,两个人都在那套空气不通畅的雅致房子里的不同地方号啕大哭,爱米莉则一边听着,一边吮着她的指关节。

但是随着新年的到来,一切都变了:有一家人搬到了楼上,普奇马上对他们有了兴趣。他们姓威尔逊,是一对中年夫妇和一个已经成年的儿子,他们是英国的战争难民,他们经历过伦敦大轰炸(杰弗里·威尔逊过于寡言,不愿多谈此事,可是他妻子埃德娜会讲些可怕的事),他们逃到这个国家,只带着身上的衣服和手提箱里能装下的东西。一开始,普奇对他们只了解这么多,可是她特意在信箱附近逗留,希望多些搭话机会,不久,她就了解到更多。

“威尔逊家根本不是真正的英国人,”她跟她的两个女儿说,“从他们的口音上绝对猜不出来,可他们是美国人。杰弗里是纽约人,他来自纽约的一个古老家族,埃德娜来自波士顿的泰特家族。他们很多年前搬到了英国,为了杰弗里生意上的事——他是一家美国公司的英国代表——托尼出生在那儿,上的是英国的公学,英国人是那样称呼他们的私立寄宿学校的,你们知道。我只是因为他好听的说话方式才知道的——他说“我说”和“哦,糟糕”这种话。对了,他们人都特别棒。你们跟他们说过话了吗,萨拉?你呢,爱米?我知道你们俩都会很喜欢他们的。他们都很——我说不好,有着很棒的英国味。”

萨拉听得够耐心了,但是她不感兴趣。她跟唐纳德·克莱昂订婚带来的压力开始显示出来:她的脸色很苍白,也变瘦了。通过参加威尔基竞选运动中的人,她在美国援华联合会的办公室找了份工作,只有象征性的工资,她被称为初进社交界少女委员会主席——普奇很喜欢念叨这个头衔——她的工作,是监督富家女孩自愿在第五大道上募集硬币,以帮助中国人跟日本人打仗。这项工作不难,可是她每天晚上回到家里都精疲力竭,有时候累得甚至没力气跟唐纳德出去,很多时候她都是闷闷不乐地待着,一言不发,对此,普奇和爱米莉都捉摸不透。

后来就有了那一幕场景。一天早上,年轻的托尼·威尔逊匆匆忙忙地下楼,他穿着漂亮的英国鞋子,一步下好几级,正好这时,萨拉走进门厅,他们差点撞在一起。

“对不起,”她说。

“是我对不起。您是格兰姆斯小姐吗?”

“对,您是——”

“托尼·威尔逊,我住楼上。”

他们聊了只可能有两三分钟,他就再次说对不起,离开了这幢楼房,但是足以让萨拉梦游般走回她家,也让自己上班迟到了,那些初进社交界的少女以及中国人民都可以等一等。“哦,爱米,”她说,“你见过他吗?”

“我偶尔在走廊上跟他路过。”

“哎,他可不是很不一般?他可不差不多正是你见过的最帅——”

普奇进了客厅,眼睛睁得大大的,她边缘没涂好的嘴唇因为沾有早餐时熏肉的油而发亮。“谁?”她说,“你是说托尼?哦,我真高兴,我就知道你会喜欢他,亲爱的。”

萨拉得坐到她们家的一张破旧的安乐椅上来喘口气。“哦,普奇,”她说,“他长得——他长得很像劳伦斯·奥利佛[4]。”

确实如此,但是爱米莉以前没有想到。托尼·威尔逊中等身高,宽肩膀,体型匀称;他的卷发随意地掠过前额,围着耳朵,他的嘴唇饱满,言谈风趣,他的眼睛似乎总是在因为自己想到的某个微妙笑话而笑,如果你跟他更熟一点,他也许会告诉你那个笑话。他二十三岁。

没过几天后,他敲门问萨拉能不能在最近哪天晚上赏脸跟他共进晚餐,唐纳德·克莱昂的事就这么结束了。

托尼挣钱不多——“我是个工人,”他说,他指的是他在一间海军的大型飞机制造厂工作,在长岛,很可能是具有绝密性质的工作,但是他有一辆一九二九年出厂的奥尔兹莫比尔牌敞篷汽车,开起来有派头。他会开车带萨拉去长岛或者康涅狄格州或者新泽西州那边较远的地方,他们会在萨拉总是说“很棒的”餐馆吃晚餐,然后总是及时赶回来,去一间名为阿纳托尔的“很棒的”酒吧吃晚餐,那是托尼以前在上东区[5]发现的。

“哎,这一位可完全不一样,”沃尔特·格兰姆斯在电话里说,“我喜欢他,他让人忍不住要喜欢他…”

“我们两家的年轻人好像很合得来啊,格兰姆斯太太。”杰弗里·威尔逊有天下午说,他太太在他旁边,面带微笑。“也许我们该进一步熟络熟络了。”

爱米莉以前也经常见到她妈妈跟男的调情,但从来没见过像她跟杰弗里·威尔逊如此公然。“哦,说得妙极了。”每一处哪怕微不足道的风趣话都会让她叫起来,然后忍不住一阵阵开怀大笑,还卖弄风情地用中指挡着上嘴唇,以遮掩这样的事实,即她的牙龈正在萎缩,她的牙齿正在坏掉。

爱米莉觉得这人的确有意思——在她看来,与其说是因为他说的内容,倒不如说是因为他讲的方式——但是普奇的热情让她感到难堪。再说,杰弗里·威尔逊的幽默有点稍微过分依赖于他奇特的讲述方式,浓重的英国口音,再加上点口吃:他说话像是嘴里含了个台球。他的妻子埃德娜和蔼可亲,胖乎乎的,喝雪利酒喝得很厉害。

她妈妈跟威尔逊夫妇待一个下午或者晚上时,经常也要爱米莉陪着,他们说笑时,爱米莉安静地坐着,小口小口地吃咸饼干。可是她远远更乐意的,是跟萨拉和托尼出去,坐着那辆拉风的老爷车,让她的头发漂亮地飘在风中,和他们一起在某处无人的海滩上漫步,午夜时回到曼哈顿,坐在阿纳托尔酒吧他们特意选的隔间里,钢琴手在弹奏他们点的歌曲。

“你和托尼有一首歌吗?”她问萨拉。

“歌?”萨拉正在涂指甲,她要赶时间,因为再过一刻钟,托尼就会打电话来。“嗯,托尼喜欢《感到着魔、烦恼和迷惑》,可是我有点喜欢《你就是那一切》。”

“哦,”爱米莉说,现在她就有音乐来伴随她的幻想了。“嗯,这两首都是好歌。”

“你知道我们会干什么吗?”

“什么?”

“嗯,我们第一次一起喝酒时,我们可以说把我们的胳膊挽在一起,像这样——来吧,我给你看。小心我的指甲。”她把手腕穿过爱米莉弯起的肘部,想象着端一杯酒凑到自己唇边。“就像这样。挺好的吧?”

当然挺好的。关于萨拉和托尼浪漫故事的一切,都好得几乎让人受不了。

“萨拉?”

“嗯?”

“如果他要求,你会不会对他百依百顺?”

“你是说在我们结婚之前?哦,爱米莉,别扯了。”

那么,这并不像她读到过的有些浪漫故事一样浪漫得彻底了,但即使这样,也是非常、非常之好。那天晚上,爱米莉在浴缸里躺了很久,身上冒着热气,等到她从浴缸里出来,擦干身子,浴缸里的水在慢慢流走时,她光着身子站在镜子前。因为自己的乳房很小,她就专心欣赏自己美丽的肩膀和脖子。她噘着嘴,嘴唇微微分开,跟电影中的女孩子正要被吻时一样。

“哦,你真可爱。”刚好在镜头之外的一个年轻男人幻象说,带着英国口音,“我想这样说已经好多天、好几个星期了,现在我一定要说:我爱的是你,爱米莉。”

“我也爱你,托尼,”她低声说,她的乳头开始自动变硬,挺了起来。背景里的某处,有支小型管弦乐队演奏起《你就是那一切》。

“我想抱着你。哦,让我抱着你,永远不让你走。”

“哦,”她低声说,“哦,托尼。”

“我需要你,爱米莉。你会——你会对我百依百顺吗?”

“会的,哦,会的,托尼,我会的,会的…”

“爱米?”她的妈妈从锁着的门外喊道,“你在浴室里已经待了超过一个钟头。你在里面干吗?”

复活节时,萨拉的雇主借给她一套昂贵的绸缎衣服,据说是战前中国贵妇人穿的一种服装样式,还有一顶用麦秆密密编成的宽边帽子。她的任务,是在第五大道上段和一群时髦人一起照相,负责照相的,是公关部的一位摄影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