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全交给你了,巴特。”他问我妈妈对辅导我们有什么指示时,我妈妈说。“我知道你能在他们身上教出奇迹。”

一张小桌子给搬进我们的睡房,放在窗户下方,桌边放了三张椅子。巴特坐中间那张,好让他把时间平摊到我和伊迪丝身上。每星期,卡尔弗特学校把一个干净的、沉甸甸的大牛皮纸袋寄来,巴特把里面引人入胜的内容倒在桌子上时,就好像是准备玩一种游戏。

那年伊迪丝上五年级——她的那部分桌子那儿,提到的都是我听不懂的英语、历史和社会学科——我还在上一年级。我的上午,都用来要巴特帮我解开一种教育最初期的困惑。

“别着急,比利。”他会说,“你别不耐烦学。等你一旦明白了,就会看出有多么容易,然后就会准备好下一步学习。”

每天上午十一点时,我们都会休息一下。我们下楼,去庭院里有点草的那片地方。巴特会小心地把他叠好的外套放在边上,卷起衬衫袖口,让自己准备好让我们如他所说的坐飞机。他轮流抓住我们的一只手腕和一只脚踝,然后把我们抡得离地,以他自己为中心,抡了一圈又一圈,直到我们荡在空中,眼前模糊一团,庭院、楼房、市里和全世界都分辨不清。

坐完飞机后,我们会急忙走下台阶,走进工作间,在那儿,我们通常会发现我妈妈已经放了个托盘,上面有三个高杯子,里面是放凉了的阿华田饮料,有时旁边还有饼干,有时没有。我有次听到我妈妈跟卡伯特说她想那杯阿华田肯定是巴特当天吃到的第一口东西——我觉得她很可能说对了,单单从巴特的手颤抖着伸向他那杯就能看出。有时我妈妈忘了准备好那个托盘,我们就会拥进厨房,自己做好饮料;现在我每次在杂货店的货架上看到一罐阿华田,都还是会想起那段时间。然后我们又上楼继续上课。那一年里,巴特·凯姆彭对我又哄又鼓励,跟我说别着急。他教会了我认字。

那是个自我表现的大好机会,我会从我妈妈的书架上抽本书出来——大部分都是尼科尔森先生送的礼物——大声读书,把句子读得支离破碎,我想让她对我刮目相看。

“真棒,亲爱的,”她会说。“你真的识字了,对吧。”

很快,我的卡尔弗特版一年级读本的每一页上,都有了个黄白两色的“更亮”贴纸,以证明我已经掌握了那一页,我的算术书上的贴纸数量增长得慢一点。还有些别的贴纸贴在我这边桌子旁边的墙上,贴成壮观的黄白两色的小小一列,上面有拇指弄脏的痕迹,到我伸手能够到的那样高。

“你不应该把贴纸贴到墙上,”伊迪丝说。

“怎么了?”

“嗯,因为不容易揭下来。”

“谁要揭来着?”

在我的记忆中,我们那个既用做学习,又用做睡觉的小房间比我们家任何别的部分都更清楚。大概应该有谁来告诉我妈妈女孩和男孩长到像我们这样大,应该分开住了,但是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想到这一点。我们的小床摆得脚对脚贴着墙,只够地方过去到上课的那张桌子前,我们夜里躺着等待入睡时,有过几次挺愉快的聊天。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伊迪丝跟我说市里声音的那一次。

“我不只是指那些大的噪音,”她说,“就像刚才响的警报声或者小汽车砰砰响的关车门声,或者街上的笑声、叫声,那些只是很近的东西。我是说别的。因为你知道,纽约有成百万的人——人数比你想象的还要多——其中绝大多数,都在做着能发出声音的事情:也许聊天,也许开收音机,也许关门,也许吃饭时把叉子放到盘子上,也许上床时把鞋扔到地板上——因为有很多人,那些细小的声音汇到一起,变成一种嗡嗡声,但是很微弱——非常、非常微弱——你得仔细听很久才能听到。”

“你能听到吗?”我问她。

“偶尔能。我每天晚上都听,但我只是偶尔能,别的时候我睡着了。我们现在别说话,仔细听。看你能不能听到,比利。”

我很努力地去听,也闭上了眼睛,似乎那样有用,嘴巴张着,把自己的呼吸声音降到最弱,但是到最后,我不得不跟她说我听不到。“你呢?”我问。

“哦,我听到了。”她说,“只听到了几秒钟。但是我听到了。你继续努力的话,也会听到。这件事值得等。等你听到了,你听到的就是整个纽约市的声音。”

我们一星期中最快乐的时候,是星期五下午,约翰·卡伯特会从哈斯廷斯那边回来。他浑身洋溢着健康和正常的感觉,把郊区的新鲜气息带进我们的波希米亚式生活。他在时,甚至把他妈妈的小公寓也变成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是他去世界上精神奋发地闯荡的间隙,回来休息的地方。他订阅《男孩生活》和《男孩大道》两种杂志,在我眼里,家里有这两样杂志很棒,就算只是因为插图的缘故。约翰就像杂志上画的那些男孩一样,穿得威风凛凛:灯芯绒短裤,带罗纹的袜子拉过了他结实的小腿肚。他把哈斯廷斯中学的橄榄球队挂在嘴边,他准备一旦够岁数,就去参加选拔。他还把他在哈斯廷斯的朋友挂在嘴边,慢慢地,我们对他们的名字和性格几乎熟悉得好像他们是我们的朋友。约翰还教我们带劲儿的说法,比如“有啥关系?”,而不说“有什么关系?”在琢磨出去庭院里的新玩法方面,他甚至比伊迪丝还强。

当时,伍尔沃斯商店里卖金鱼,一条一角钱或者一角五。有一天,我们买了三条放在喷泉那里。我们往水上洒伍尔沃斯商店卖的颗粒鱼食,远远超出那三条鱼需要的量。我们用自己的名字给它们起名字:“约翰”、“伊迪丝”和“比利”。有那么一两个星期,每天早上,在巴特来上课之前,我和伊迪丝都会跑到喷泉那边,确认它们还活着,看它们吃的够不够,也观看它们。

“你有没有注意到比利长大了很多?”伊迪丝问我。“他的个头真大,现在几乎跟约翰和伊迪丝一样大。他很可能会长得超过那两条。”

然后一个周末,约翰在家时,他要我们看鱼转身和游得有多快。“他们比人的反应还快。”他解释道,“在看到水里有个影子或者任何看上去像是有危险的东西时,他们躲开得比你眨眼的速度还要快。看。”他把一只手浸到水里,去抓那条名叫伊迪丝的鱼,可是她躲开逃掉了。“看到了吗?”他问。“那速度怎么样?知道吗?我敢打赌你可以用箭射,它们还是能及时逃掉。等一下。”为证明他的观点,他跑回她妈妈的公寓拿了把漂亮的弓和箭回来了,那是他在夏令营里做的(每年都去夏令营,这是有关约翰的另外一样让人羡慕的事);然后他跪在喷泉边,动作就像是一个标准的射箭手:他用一只有力的手稳稳地握着弓,另一只手捏着带羽毛的箭尾绷在弦上。他瞄准那条名叫“比利”的鱼。“哎,这只箭的速度,”他说,他的声音因为用力而弱了一点。“很可能比一辆时速八十迈的小汽车还要快,很可能更像一架飞机,要么也许比那还快。好吧,看。”

那条鱼名叫比利的鱼突然死了,浮上水面,体侧插着那根箭,插到箭杆的四分之一位置,一部分粉红色内脏附在上面。

我长大了,不能再哭了,但心里充满了震惊、愤怒和伤心,我从喷泉那边跑开,不管不顾地往家里跑。半路,我遇到了我妈妈。她站在那儿,穿着我从没见过的新外套和裙子,看上去干干净净的,她紧紧挽着尼科尔森先生的胳膊。他们或者正要出去,或者正要回家——我无所谓——尼科尔森先生对我皱起了眉头(他不止一次跟我说在英国,像我这么大的男孩都去上寄宿学校),但是我也无所谓。我把头埋到她腰间,感觉她的手抚摸着我背部很久后才不哭了,是在她安慰我说买金鱼花不了多少钱,我很快就会再有一条,还说约翰做了那件没脑子的事感到后悔之后。我发现或者重新发现了哭泣是一种快乐——发现如果你的头埋在你妈妈的腰间,她的手搭在你的背部,如果她刚好穿了干净的衣服,哭泣有可能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

还有别的快乐。那年在我们家,我们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平安夜,至少一开始挺愉快。我爸爸去了,那让尼尔科森先生不得不回避。看到我爸爸在我妈妈的朋友中间有多么放松挺好的。他腼腆,可是他们好像喜欢他。他跟巴特·凯姆彭特别谈得来。

霍华德·惠特曼的女儿从塔里顿那边过来跟他一起过节,她叫莫莉,跟我一般大,是个性格很好的女孩。还有别的几个小孩在,我们认识,但很少见面。那天晚上约翰穿一件黑色外套,打着领带,显得很成熟,显然他意识到自己作为岁数最大的男孩,身负社交责任。

过了一会儿,也没有事先计划过,一群人就三三两两地进了餐厅里的那片地方,上演了一场即兴的杂耍节目。是霍华德先开始的:他从我妈妈的雕塑台那边搬来了高凳子,让他女儿面对观众坐下。他把一个牛皮纸袋的开口又往下折了两三次,戴到他女儿头上;然后他把自己套装的上衣脱下,后摆在前,披在她身上,衣服围着她的下巴;他走到她身后,蹲得让人看不到,然后把他的手从那件上衣的袖筒里往外伸,露出来后,看着就像是她的。光是看到一个面带微笑、头上戴着纸帽子的小女孩,用一双很大、很爱表现的手做手势,就足以让每个人都哈哈大笑。那双大手擦擦她的眼睛,摸摸她的下巴,把她的头发拢到耳后,然后巧妙地用拇指按着鼻子,给我们做了个嘲笑的动作。

接下来上场的是斯隆·卡伯特。她在凳子上坐得很直,鞋跟卡在横档上,效果最好地展现了她漂亮的腿,但是她的第一个节目没有成功。

“嗯,”她开始了,“我今天在上班呢——你们知道我的办公室在四十楼——我打字时,打着打着扫了一眼,看到一个大个子老头儿可以说蹲在窗户外面,他长着白胡子,穿了件滑稽的红衣服。我就跑过去把窗户打开了,我说:‘你没事吧?’嗯,那是圣诞老人,他说:‘我当然没事,我习惯了在高处。但是听着,小姐,你能告诉我怎么去贝德福街七十五号吗?’”

下面还有,可是我们露出尴尬的表情,肯定让她看出来我们知道她在端着架子跟我们讲故事;她一想到怎样快点讲完故事,就快快讲完了。然后,在沉思一阵子后,她又试着讲别的,结果这次效果好很多。

“孩子们,你们听过第一个圣诞节的故事吗?”她问。“在耶稣出生的时候?”然后她就开始讲了,用的是那种压低的、具有戏剧感的声音,她肯定希望在她较为严肃的广播剧中,讲述者有可能使用那种声音。

“…他们还有几英里才能赶到伯利恒,”她说,“那是个寒冷的夜晚。这时,马利亚知道她的孩子很快就要生了。因为一位天使已经跟她说过,她甚至知道她的孩子有一天会成为全人类的救世主,可她只是个年轻的女孩”——讲到这里,斯隆的眼里闪着光,似乎泪水正在涌上来——“而且赶路让她累坏了。那头驴子一颠一颠地走,把她磨伤了,她浑身到处都疼,她觉得他们永远、永远都到不了那儿,她能说的只是:‘哦,约瑟夫,我很累。’”

这个故事还讲了住旅店被拒、马厩、马槽、牲畜、三王到来等等,讲完后,我们鼓掌鼓了很久,因为斯隆讲得很精彩。

“爸爸?”伊迪丝问,“你会给我们唱歌吗?”

“嗯,谢谢,亲爱的。”他说,“可是不了,我真的得有钢琴伴奏才可以。还是谢谢你。”

那天晚上压轴演出的是巴特·凯姆彭,大家要求之下,他推辞不过,就回家取了小提琴。完全不出意料,他演奏得像是一位专业琴手,就像你很容易在收音机上听到的;开心之处来自看那张瘦削的脸在提琴腮托上皱着眉头,除了关心拉得对不对,完全没有别的感情。我们都为他感到自豪。

我爸爸走后,许多别的大人陆陆续续来了,多数我都不认识,看样子那天晚上他们已经去过几场别的派对。当时已经很晚了,要么说是圣诞节早上很早的时候,我往厨房看,看到斯隆跟一个谢顶的男人站得很近,我不认识那个男的。他一只手颤颤地端着一杯酒,另一只手在慢慢抚摸她的肩膀;她似乎在往后缩着,靠着那台旧的木头冰箱。斯隆有种微笑的样子,就是在上下打量你时,让缕缕烟雾从她几乎闭着的唇间冒出来,当时她就是那样。接着那个男的把他那杯酒放到冰箱上面,把她搂过去,我就看不到她的脸了。

还有个男的穿着弄皱了的褐色套装,不省人事地躺在餐厅的地板上。我绕过他走进了工作间,里面有个漂亮的年轻女人站在那儿正哭得伤心,有三个男人想要安慰她,却老是互相挡住道。接着我看到其中一个是巴特。我看到巴特比另外两位待得久,他让那个女孩向门口转过身。巴特搂着她,她把头搁在他肩膀上;他们就那样离开了我们家。

伊迪丝穿着弄皱了的礼服裙,样子无精打采。她当时躺在安乐椅上,那把安乐椅是我们家在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时就有的。她的头往后仰着,两条腿都伸开搁在抉手上。约翰盘腿坐在地板上,靠近她垂着的一条腿。他们似乎在聊两个人都不感兴趣的什么事,等我也在地板上跟他们一块儿坐下来,聊天就完全停下了。

“比利,”伊迪丝说,“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

“有啥关系?”我说。

“你几个钟头前就该睡觉了。走吧,我们上去吧。”

“我不想。”

“哼,”她说,“反正我要上去了。”她吃力地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开到了更多的人们那里。

约翰扭过脸看我,不满地眯着眼睛。“你知道吗?”他说,“她那样坐在椅子上,我什么都能看到。”

“呃?”

“我什么都能看到。我能看到那道缝,还有毛。她开始长毛了。”

我姐姐的这些方面,我已经看过很多次——在浴缸里或者在她换衣服时——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即使这样,我马上就意识到在约翰眼里,这件事情有多么不简单。要是他不好意思地微笑,我们就可以一起哈哈大笑,就像《男孩大道》杂志上普普通通的两个人,可是他脸上仍然带着轻蔑的表情。

“我看啊看啊,我得让她一直说话,好不让她想起来。我本来做得挺好的,直到你进来搞砸了。”

我应该道歉吗?那好像不合适,可是别的好像也都不合适。我只是看着地板。

我最后终于去睡觉时,几乎没时间去努力倾听市里难以捕捉的声音——我已经发现那是个不让自己去想其他事情的好办法——就在这时,我妈妈跌跌撞撞地进来了。她喝得太多,想躺下来,但她没去自己的房间,而是躺到我的床上。“哦,”她说。“哦,我的孩子。哦,我的孩子。”那张小床不宽,根本没办法给她腾地方;接着她突然呕吐了,她一跳而起跑向浴室,我听到她在里面呕吐。我挪到了她躺过的那片地方时,我的脸马上往后缩,却还是不够快,碰到了她在她那侧枕头上留下的一大口黏黏的呕吐物。

那年冬天有一个月左右,我们没怎么见到斯隆,因为她说她在“写一个大东西,很大的东西”。写完后,她拿到了工作间,一副疲惫的样子,但是比以前更漂亮了,她腼腆地问可不可以大声读一下。

“太好了,”我妈妈说,“关于什么的?”

“这一点最棒。是关于我们,我们全体人的。听吧。”

巴特那天不在,伊迪丝自己去庭院里玩了——她经常自个儿玩——所以听众只有我和我妈妈。我们坐在沙发上,斯隆自己把高凳子拉过来坐在上面,跟她那次讲伯利恒的故事时一样。

“格林尼治村这里,有个迷人的庭院,”她读道,“它只是一片窄窄的砖铺地和草地,位于各种不规则的很老的房子中间,但是让它迷人的,是在这儿或者在附近住的人,他们形成了一个迷人的朋友圈。

“他们没有一个钱够花,有的还很穷,但是他们相信未来,相信彼此,也相信自己。

“有一位霍华德,他曾在一家大城市日报当一流的记者。大家都知道霍华德不久就会重新攀上新闻业的高峰,这段时间,他是庭院里睿智而幽默的哲人。

“有位巴特,他是个年轻的小提琴手,显然必定要作为一位演奏名家登上音乐会舞台。只是目前,为了活下去,别人请他吃午餐和晚餐时,他一定要做到来者不拒。

“还有位海伦,是位雕塑家,她迷人的作品有一天会装点美国最漂亮的花园,她的工作间,是这个圈子的人最喜欢的碰头地方。”

还有更多类似内容,介绍别的角色,到结尾时,她写到了小孩们。她形容我姐姐为“瘦高个儿,爱做梦的假小子”,那挺奇怪的——我从来没有觉得伊迪丝是那样——她称我为“一个眼神忧郁的七岁哲学家”,完全让我摸不着头脑。读完前言后,她顿了一下,以取得戏剧效果,然后开始读这系列故事的第一集,要么我想是应该叫做“试播节目”。

那个故事我听得不是很明白——似乎主要是为了让每个角色都到麦克风前说几句——很快,我听着只是想看有没有给那个以我为原型的人安排什么台词。从某种方式上说,有的。她念到我的名字——“比利”——但她不是说话,而是把嘴巴弄成一连串难看的形状,并伴以一连串滑稽的短促声音,等到终于说话时,我都无所谓说的是什么了。我的确口吃得厉害——还要再过五六年,我才会克服这个毛病——但是我没想到谁会把这件事搬上电台。

“哦,斯隆,写得好极了,”读完后,我妈妈说。“真让人兴奋啊。”

斯隆仔细把她的打字稿摞在一起,很可能她在秘书学校学会了那样做。她满脸通红,露出了自豪的微笑。“嗯,”她说,“大概还得加工加工,不过我真的觉得这份稿子很有潜力。”

我妈妈说:“现在的样子就称得上完美。”

斯隆把稿件寄给了一位电台制作人,那人把稿件退回来了,还附了封电台秘书打字的信,解释说她的稿子的吸引力太有限,不够商业。他说电台听众还没有准备好听一个有关格林尼治村生活的故事。

然后就到了三月。新总统向我们强调我们唯一要害怕的,就是害怕本身。不久以后,尼科尔森先生的铸造厂把他的头像用木头和细刨花包装后送来了。

头像还是挺像的。我妈妈捕捉到了那个著名的抬下巴动作——如果她没做到这一点,也许根本就不像——大家都跟她说塑得挺好。但是大家都没有提她原来的方案是对的,尼科尔森先生不应该插手:这个头像太小了,看上去缺乏英雄气概。要是能把里面掏空,并在顶上开道缝的话,也许当个存钱罐挺好。

铸造厂把铅抛光了,直到闪闪发光,最亮的地方几乎就像银制的。他们把头像安在一个黑色塑料做的结实的小底座上,送回来三件:一件去白宫呈交,一件用于展览,还多出来一件。但是多出来的那件不久掉到了地上,损坏严重——鼻子几乎陷进了下巴——要不是霍华德·惠特曼说了句话让大家哈哈大笑,我妈妈本来有可能放声大哭,惠特曼说现在倒是很像副总统加纳尔。

霍华德在《纽约邮报》时的老朋友查理·海因斯现在在白宫当一名低等职员,他安排了上班时间的某天上午晚些时候去见总统。我妈妈安排斯隆那天晚上来跟我和伊迪丝住;然后她坐夜车去了华盛顿,用一个纸板箱带着那个雕塑,在华盛顿的一间廉价旅馆里住了一晚上。第二天上午,她在一间人很多的白宫接待室里见到了查理·海因斯,我想他们在那里扔掉了那个纸板箱。海因斯领着我妈妈去了椭圆形办公室外面的等候室,他跟她坐在一起,她把没有包装的头像搁在自己的大腿上。轮到他们时,他陪着她走到总统的办公桌前交接头像。过程并未持续很久,没有记者,也没有摄影记者。

之后,查理·海因斯带她去吃午餐,很可能是他答应过霍华德·惠特曼会那样做。我想象那不会是家一流的餐馆,而更有可能是一家顾客很多的实惠餐馆,干活的新闻界人士爱去的那种,我还想象他们不知道聊些什么,直到他们聊起了霍华德,说他还是没有找到工作,真是可惜了。

“对了,你认识惠特曼的朋友巴特·凯姆彭吗?”查理问。“那个年轻的荷兰人?拉小提琴的?”

“对,当然了,”她说,“我认识巴特。”

“嗯,天哪,他那件事可是皆大欢喜,对吧?你听说了吗?上一次我见到巴特,他说:‘查理,对我来说大萧条已经结束了。’他跟我说他找到了一个又笨又蠢的有钱女人,她出钱请他给她的孩子当家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