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从比尔·布诺克带着他的女友走进达文波特家门的那一刻起——“这是戴安娜·梅特兰”——迈克尔便偷偷苦恋上她,终生不渝。戴安娜身段苗条、头发乌黑,年轻忧郁的脸上总有一丝灵动的神情,举手投足间像个时装模特——或者说,不经意的优雅中带些笨拙,模特训练也许会让她更为精致,但也可能彻底毁掉那种优雅。迈克尔的眼光无法从她身上移开,他只希望露茜不会注意到。

他们坐下来喝酒时,戴安娜·梅特兰朝他飞快一眨眼。“迈克尔让我想起了我哥,”她对布诺克说。“你觉得吗?我不是说他俩长得像,而是说身材和举止有点像;整个气质上有点像。”

比尔·布诺克皱着眉,似乎不太同意,不过他说:“不管怎么说,这可是莫大的恭维啊,迈克。她疯狂地迷恋她哥,她哥是个很不错的家伙;我想你们会喜欢他的。他有时有点忧郁乖僻,但基本上很——”他举起一只手,挡住戴安娜的反对。“好了,得了吧,亲爱的,不是我说话不公道,你知道,当他闷头大口喝酒,然后伟大悲剧艺术家似的满嘴胡诌时,他可真烦人。”比尔自信已堵上她的嘴后,转身向达文波特夫妇解释说,保罗·梅特兰是个画家——“他妈的,画得真不错,起码我听到的是这样,我是说至少他值得赞扬:他玩命地画,至于画画能赚几个子儿根本无所谓。他住在市中心德兰西街那种糟糕的地方,工作间大得像谷仓,一个月大约要三十块钱租金,靠打点粗木工活来付房租买烈酒——你们大致了解了吧?真正难搞的家伙。不管谁走过来说要给他一份我们现在这样的工作——你知道,类似于商业绘画之类的工作?——如果真有其事的话,他会朝那人的嘴巴来上一拳。因为他会觉得别人想让他屈服、想让他出卖自己——就是这个词,他就是这样说的:‘出卖’。不,我一直非常喜欢保罗,我佩服他,我佩服有勇气走——你知道——有勇气走自己的路的人。我和保罗是阿默斯特时的同学,你知道吗,不然的话我也无从认识这个女人。”

吃饭时“女人”这个词一直在迈克尔脑海里回响,吃过饭后很久也没忘。在餐桌上,戴安娜·梅特兰礼貌地称赞露茜的厨艺时,在接下来一两个小时的交谈中,她也许只是个姑娘;最后在门口比尔·布诺克帮她穿好大衣,与迈克尔夫妇道别后,他俩朝布诺克的住处、“他们的”住处走去时,脚步声慢慢消失在阿宾顿广场上时,她仍是个姑娘——但只要他们一到家,插上门,只要他们的衣服扔在地上;只要她躺在布诺克的床上,在他怀中翻转呻吟时,她就成了女人。

那年秋天,阿宾顿广场上你来我往双方串了几次门。每次迈克尔都要壮着胆子,冒险飞快地扫一眼戴安娜和露茜,希望露茜会是两人中更有魅力的那个,可他总是失望。这种比赛戴安娜次次都赢——噢,天啊,多美的姑娘——没多久,他决定放弃这种可鄙的暗中比较。这种事真是无聊透顶,只有已婚男人时不时这样干,可除了折磨自己之外,并无多大益处。你用不着有多聪明,也知道这有多无聊。再说,就他和露茜时,他从不同角度、在不同光线下打量她,还是很容易说服自己露茜非常漂亮,完全配得上他这一生。

 

一个严寒的十二月夜晚,在戴安娜的催促下,他们四人乘出租车去市里看她哥哥。

原来保罗·梅特兰跟迈克尔长得一点都不像:他的胡须确实跟迈克尔差不多,在与陌生人见面拘谨的时候,他匀称好看的手指时不时拨弄几下,但也不是一模一样,因为它太过浓密——这是无畏的年轻斗士的胡须,与那种办公室白领的胡须完全不同。他瘦长灵活,体型跟他妹妹很像,只不过他是男的。他穿着李维斯夹克和牛仔裤,夹克里面是件水手衫。他谈吐彬彬有礼,声音小得像耳语,你只好倾身向他,唯恐漏听了什么。

保罗领着客人们穿过他的工作间,工作间在大而简陋的顶楼上,以前是家小工厂。他们发现根本看不到他的什么画作,从窗棂间透进来的街灯给所有东西都笼上一层阴影。但在一个角落处,有块好几码大的粗麻布从房顶上悬挂下来,像个帐篷,这个小空间,便是保罗·梅特兰冬天的家。他撩起门帘,引大家进去。进来后,迈克尔他们发现里面早坐着人了,一盏煤油炉满室温暖,人与红酒共冶一炉。

象征性的介绍后,许多名字马上就忘了,但此时迈克尔不太关注姓名,反而更在乎衣着。手端一杯红酒,在倒扣着的、装橙子用的柳条箱上坐下后,他只想到:他和比尔·布诺克的装束与这里格格不入,他俩穿着西装,衬衫扣得整整齐齐,还戴着丝质领带,俨然一对面带微笑,来自麦迪逊大街的入侵者。他知道露茜一定也很不自在,不用看她的脸也猜得到。

戴安娜在这个聚会上很受欢迎——她低头弯腰钻进帐篷时,好几个人在喊着“戴安娜”、“亲爱的”——现在她仪态万方地坐在哥哥脚边,与一个半秃顶的年轻人亲热地说着话,看衣着那人也是个画家。如果她厌倦了布诺克——哪个出色的姑娘不会很快厌倦布诺克的呢?——她不用多久便会找到下一个的。

在场的还有个叫佩基的姑娘,看上去还不到十九、二十岁,可爱而严肃的脸蛋,穿着件宽松大领衫,下面一条蓬蓬裙。看样子她打算向大家证明她属于保罗:她尽可能紧偎着他坐在低矮的沙发上,显然那就是他俩的床;她的眼光从没离开过他,很明显她希望双手也不离开他。但保罗似乎根本没意识到她的存在,他倾身向前,抬起下巴,隔着煤油炉跟对面迈克尔身旁、坐在柳条箱上的男人简单闲聊着。但当他收回身子往后靠时,却朝她懒懒一笑,过了一会儿,他一手搂住了她。

在这间干燥、过热的临时小房间里,没人比迈克尔身边那位更像艺术家——他穿着白色的吊带工装裤,上面沾满了斑斑点点、线条纵横的各种颜料——可他赶紧解释说自己只是“玩票”而已,不过是个“真心的业余爱好者”罢了。他是本地商人,在建筑行业做包工头,就是他给保罗一些零时木工活,让保罗活下来。

“我觉得很荣幸,”他说着弯腰侧向迈克尔压低嗓门说,这样他们说的话保罗听不见。“我觉得很荣幸,因为这个小伙子十分优秀,他真有两下子。”

“嗯,那真——真不错。”迈克尔说。

“你知道吗,他在战争中受过苦。”

“噢?”这可是迈克尔从没听说过的——可能因为比尔·布诺克在战时被列为“不宜服役人员”,对此敏感,没跟他提起这些事。

“哦,天啊,是的。当然,他当时太年轻,没有目睹整场战争,但是从突出部战役[3]开始直到战争结束,他都全程参战。步兵、步枪手,他从没提过,可它们就摆在那里,你从他的作品中看得出来。”

迈克尔解开领带,松开衣领,仿佛那样做他能更好地理清思绪,他完全不知所云。

穿工装裤的男人跪在地上,从大罐子里又给自己倒了些葡萄酒;等他坐回来,喝上一口,用袖子擦擦嘴后,又神神道道、无比佩服地跟迈克尔说起来。“该死的,纽约到处都是画家,”他说。“说起来,他妈的全国到处都是画家,但也许你一辈子才能遇到这样一个小伙子。我敢保证。也许很多年以后,也许他这一辈子都看不到那一天,要是那样可真是没有天理”——说到这里,他伸出拳头敲着柳条箱——“可是总有一天,无数人会走进现代艺术博物馆,那儿全是保罗·梅特兰的作品,一个展厅连着一个展厅。我敢保证。”

好吧,行了,了不起,迈克尔想说,可是你不觉得你的嘴巴该休息了吗?但他只是点点头,露出谦恭的微笑;他隔着煤油炉偷看保罗的侧脸,仿佛仔细打量一番能找出什么让他满意的缺陷。他想到梅特兰上过阿默斯特学院——谁不知道阿默斯特学院是一所贵族学校,只有上流社会的子女或智商低下的人才会去读——可是,不对,据说战争改变了这所学校的旧面貌;再说,他选择阿默斯特学院也许因为那里的艺术系很棒,或者因为与其他大学相比,他有更多时间可以画画。尽管如此,经过步兵军旅生涯后,他至少会很享受那里贵族式的颓废。他可能煞费苦心挑选斜纹软呢和法兰绒服装,绞尽脑汁想出轻佻且诙谐的言谈,跟别人较量如何才能最好地打发每个周末(“比尔,我很高兴介绍你认识我妹妹戴安娜…”)。而现在他这样突然自贬身份一头扎进下等波希米亚生活,做木匠打零工,难道不是有点滑稽吗?嗯,也许,也许不是。

玻璃罐里的酒只有几寸高了,可是保罗·梅特兰用他惯常的那种咕哝声宣称道,举杯畅饮的时候到了。他伸手到帐篷的某个隐秘处,掏出一瓶廉价的混合威士忌,叫什么四朵玫瑰——他在阿默斯特绝对没喝过这种酒——迈克尔寻思现在他们能否见识到比尔·布诺克贬损他的一面:大口闷头喝酒,然后伟大悲剧艺术家似的满口胡诌。

不过今晚显然时间太短,而且威士忌也不够,难以看到这一幕。保罗为每人倒了一两轮酒,招来大家感激的叹息与鬼脸。迈克尔喜欢这种酒的酒劲,虽然不喜欢它的口感。过一会儿,帐篷内的谈话更热烈了——有些人开始快活地喧哗起来——然而很快到了半夜,人们陆续起身,穿上大衣,准备离开。保罗站起来,跟客人们道晚安,但在第三四次握手道别之后,他弯下腰,一动不动,盯着一台脏兮兮的小塑料收音机出神。这台小收音机整晚都在床边的地上叽叽喳喳响着,收音机的静电声现在没有了,开始播出一首轻快悦耳的单簧管小曲,把大家带回到1944年。

“葛连·米勒[4],”保罗说着轻巧地蹲下,把声音调大,然后打开头顶上一盏大灯,牵着女友的手,领她到寒冷的工作间里跳起舞来。可惜含含糊糊的收音机乐声不够大,不适合他俩在外面跳。于是他赶紧回到帐篷里,一手拿起收音机,一手拔出墙上的插头,扫视着墙脚,找插座,可是什么也没找到。在地上一个阴影笼罩的地方,他拿起一块电线插板,就是那种有两个孔的长方形装置,可以用来插电熨斗或老式烤面包机,犹豫着,不知道那管不管用。

迈克尔想说,不,等等,我不会试的——看样子哪怕小孩也知道最好别试——可是保罗·梅特兰把收音机插头插了进去,一脸沉着,是一个男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才有的沉着。蓝白的火花从他两手间爆出来,但是线路通了,而且效果挺好:收音机的声音大起来,此时葛连·米勒的单簧管已换成了高昂欢快的铜管乐,他回到女伴身边。

迈克尔穿着外套站在那里觉得有点傻,但他得承认看他俩跳舞很开心。保罗笨重的高帮工作鞋在地板上轻快敏捷地移动着,他身体的其余部分也颇有节奏感:保罗牵着佩基的手,两人手臂伸得直直的,佩基转着圈,然后保罗又牵着她的手把她扯回来,佩基的大摆裙绕着她年轻漂亮的双腿撒开飘浮着。迈克尔在高中时代、军队中、甚至在哈佛——倒不是没有尝试过——可从没学会这样跳舞。

迈克尔觉得自己有点傻,他想不如转身看看挂在那儿的一幅画,工作间唯一的一盏灯让它浮现出来。可结果正如他害怕的一样:画作很难懂,几乎是杂乱的一团,似乎没有任何秩序,可以说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也许只有画家自己思绪沉静时,才明白它的意义。这是迈克尔极不情愿地称之为抽象表现主义的画,这种画有一次让他和露茜激烈地吵了一场。那还是在结婚前,他俩站在波士顿某家艺术画廊里,周围的观众窃窃私语地讨论着。

“…你说你看不‘懂’,是什么意思?”她生气地说。“这里没什么‘懂不懂’的,你知道吗?它不是具象类绘画。”

“那它是什么?”

“就是它看上去的那样:形状与色彩的组合,也许是对画画这种行为本身的赞美。它是艺术家的个人表述,如此而已。”

“是啊,是啊,没错。但我想问,如果这是他个人的表述,那他在说什么?”

“噢,迈克尔,我真的不敢相信;我以为你是在逗我玩。如果他真能说出来,那就没必要画它了。算了,我们走吧,不然我们——”

“不,等等。听着:我还是不明白。我可不想为了这个把自己弄得像个傻瓜,亲爱的,这不行。”

“我觉得你现在就像个傻瓜,”她说。“你这副样子,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说。”

“是啊,行了,你最好赶紧换种口气跟我说话,亲爱的,要不然会更糟。因为当你对我摆出一副傲慢的拉德克利夫小姐样时,你知道你是什么样子吗?你真的很讨厌。我是说真的,露茜…”

可是现在,在保罗·梅特兰的工作间里,露茜是穿着得体、愉快而略显疲惫的妻子。她挽着他的胳膊,他很高兴地随她来到门口。也许还有机会,如果他多看些保罗·梅特兰的作品,他可能会明白的。

他们跟着比尔·布诺克和戴安娜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下冰冷、肮脏的台阶,走在德兰西街上,比尔转身欢快地喊道:“希望你们做好准备走一小段路——在这种地方我们肯定找不到出租车的。”结果,他们双脚冻僵,鼻子扑哧着热气,一路走回了家。

 

“他俩是那种——罕见的人,是不是?”那晚露茜和迈克尔单独在一起,准备上床睡觉时,她说。

“谁?”他说,“戴安娜和比尔?”

“噢,天啊,不,比尔才不是,他那种人大嘴巴、小聪明,普通得很——说实话,我有点讨厌他,你呢?不,我是说戴安娜和保罗。他俩身上有些与众不同之处,不是吗?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有种魅惑人心的感觉。”

他马上明白她的意思了,虽然他不想那样说。“嗯,是的,”他说。“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

“我对他俩都有那种最可笑的感觉,”她说。“今晚我坐在那儿,看着他们,我一直在想,这些人是我一直想结识的那种人。噢,我觉得我真正想说的是我希望他们会喜欢我,我真的很希望。我紧张、我难过,我怕他们不喜欢我,或者即便喜欢我,却不长久。”

她穿着睡袍坐在床沿上,看上去凄凉无助,正是那种楚楚可怜的富家女模样,她听上去快要哭了。如果她为这种事哭,他知道她会难为情的,而那会令事情更糟。

所以,他尽可能用一种低沉的语调安慰她,告诉她他明白她的恐惧。“我是说我未必同意你说的话——他们为什么会不喜欢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们俩?——总之,我明白你的意思。”

 

* * *

 

[1] 阿默斯特学院:建于1821年,位于美国东北部马萨诸塞州的阿默斯特,美国著名贵族文理学院。

[2] 弗兰克·诺里斯:1870—1902,美国作家。生于芝加哥一个富裕商人家庭,“小麦史诗”三部曲反映了代表垄断资本利益的铁路托拉斯与农场主之间的矛盾,《章鱼》为其代表作。

[3] 突出部战役(1944年12月9日—1945年1月28日),又称阿登战役,二战欧洲战场上的重要战役之一,这场战役事关整个欧洲战场战局形势。1944年冬,希特勒以重兵在阿登高原对盟军发动的战略性反攻战役,这也是希特勒在西线发动的最后一次反攻,双方均付出巨大的伤亡和损失,最后以盟军的胜利而告终,使希特勒彻底丧失了扭转战局的能力。

[4] 葛连·米勒:美国著名爵士歌手。

 

理查德耶茨作品系列

 

 

第三章

 

位于哈德逊街的白马酒馆成了他们愉快的聚会场所。他们通常四人——比尔、戴安娜和达文波特夫妇——偶尔有些时候,保罗会带佩基到上城来,跟他们一起围着张湿乎乎的褐色圆桌而坐,喝酒谈笑,甚至唱歌,这些夜晚更快乐。迈克尔一直喜欢唱歌,能记住一些不怎么出名的歌曲的完整歌词,而且通常他知道适可而止,为此他颇感自豪。尽管有些晚上,露茜得朝他皱眉或捅捅他才能让他安静下来。

这正是狄兰·托马斯之死令白马出名前不多久[1]的事。(“我们从没在那里见到过他,”迈克尔后来好些年还在抱怨。“那不是最倒霉的事吗?我们几乎每晚都坐在白马里面,居然从没见过他——怎么可能错过那样一张脸呢?天啊,我甚至不知道他死在美国。”)

诗人之死带来的后果是,似乎所有纽约人晚上都想上白马酒馆来喝酒——结果这地方反而没什么吸引力了。

到那年春天,连这座城市对达文波特夫妇也失去了吸引力。女儿四岁了,看来在郊区找个地方更合理,当然,得是交通方便的地方。

他们选的小镇名叫拉齐蒙,与他们去过的其他小镇相比,露茜觉得这儿更“文明”一点。他们租下的房子正好满足他们当下的需要。它很不错:是工作的好地方,也是休闲的好去处。后院一片绿油油的草地,劳拉可以在那里玩耍。

“郊区人!”比尔·布诺克夸张地大叫起来,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他挥舞着波旁酒瓶,那是他祝贺他们乔迁之喜送的礼物。戴安娜·梅特兰两手挽着他的胳膊,笑脸紧贴着他的外套,仿佛在说他这种搞笑正是她最爱之处。

当他们四人一路欢声笑语从拉齐蒙人行道拐上去新家的短短一段路时,比尔似乎不愿打破自己营造的欢闹气氛。“天啊,”他说,“瞧瞧!瞧瞧你们俩!你们像电影里刚结婚的年轻夫妇——要不就是《好主妇》杂志里的!”

达文波特夫妇不知如何是好,只得尽量笑着。倒完酒,四人在客厅里落座后,迈克尔但愿这种玩笑快点结束,可比尔·布诺克还没完:他端着酒杯的那只手的食指伸出来,先指着露茜,然后指着迈克尔,他俩并排坐在沙发上时,比尔·布诺克接着说,“勃朗黛和达伍德。[2]”

戴安娜几乎从座位上滚落下来,这是迈克尔第一次不喜欢她。更糟的是,当晚她还有件事让他再次反感。那是在谈话转到别的话题,大家也没那么拘束后,布诺克仿佛对他早前说的话略感抱歉,认真表示很想看看这个小镇的全貌,于是四人在茂密的林荫道下漫步了很久。迈克尔很高兴,因为这正是游玩拉齐蒙的最佳时刻:黑暗中,刺眼、压抑的整洁软化柔和了,从林荫道的斑驳绿意中望去,亮着灯光的窗口给人宁静有序、富足祥和之感。安静极了,连空气闻上去也很美好。

“…不,我当然明白它的魅力,”比尔·布诺克说。“没有任何差池、一切按部就班,中规中矩。如果你结了婚,有了家庭,我想,这正是你想要的。事实上,肯定有无数人不顾一切想住在这里——比如,我以前在工会工作的许多同事就这样。然而,对于某些气质的人来说,这儿不适合他们。”他朝戴安娜挤挤眼。“你能想象保罗住在这种地方吗?”

“天啊,”戴安娜轻声说,哆嗦了一下,迈克尔似乎能听到哆嗦声,害得他的后脊梁也跟着抖了一下。“他会死的。保罗绝对、绝对会死在这里。”

“我说,难道她不知道那样说很他妈不得体吗?”客人们走后,迈克尔对妻子说。“见鬼,她把我们看成什么人了?那个愚蠢的‘勃朗黛和达伍德’笑话让她笑成那样,我也不喜欢。”

“我知道,”露茜安慰他说。“我知道,好了,今天晚上过得很——很尴尬。”

他很高兴他首先爆发,如果今晚他控制自己不发作,那可能就是露茜首先发作——而她的发作,不是生气,很可能是掉眼泪。

 

在拉齐蒙家里的阁楼一隅,迈克尔做了个书房——不是很大,却是完全私人的空间——他天天盼着独自在那儿的几个小时。他再次觉得他的书初具雏形,就快完工,只要他能完成最后那首统领所有诗篇的长诗。他给那首诗取了个恰当的名字——“坦白”,但有几行诗一直缺乏生气;结果整首诗似乎要崩溃或消失在他笔下。大多数夜晚他在阁楼上工作,累到浑身酸痛。也有些时候,他找不到感觉,只得抽烟枯坐,浑身麻木、精神涣散,鄙视自己,最后只好下楼睡觉。即使他睡眠不足,没休息好,第二天大清早还得混进拥挤的人群中赶去上班。

从家门在他身后合上那一刻起,他便卷入赶往火车站的汹涌人流中。他们跟他年纪相仿或比他年长十几二十岁,有些人甚至上了六十,他们似乎对彼此的一致颇为自豪:挺括的深色西装,保守的领带,擦得锃亮的皮鞋,迈着军人似的步伐,走在人行道上。只有很少几个人是单独走着的;其他人几乎都有一个说话的同伴,大部分人三五成群地走着。迈克尔尽量不东张西望,免得招来友好的微笑——谁他妈需要这些家伙?——但他也不喜欢孤单,因为这很容易勾起他在军队中的痛苦回忆:在谈笑风生、适应性好的战友中,一言不发。当他们列队成群走进拉齐蒙车站后,这种不自在最为强烈,因为在那里除了站着等车之外别无他事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