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聚楼的厨房每天会按照知静给的菜单做了给我送来,每日三餐,包括下午茶和夜宵,四季水果到甜点小吃,无不花样百出;四季衣物,从里到外,厚的薄的,棉的绸的,知静也会打点的好好,冷暖变天,她也会督促我添衣减衣。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前世那些大老板都喜欢找些温柔体贴的小美女当秘书,有这么个生活工作都照顾着你无微不至的人在身边,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都觉得自己真是太腐败了。
“你说你如今也是金聚楼二当家,怎么还没个正经的样子,别人家的女儿家像你这么大,即使没有娶夫,也都有两房小爷放在家里,你这院子里去是冷冷清清,连个男人都没有。我是知道你不好这个,可外边的人是看着你怎么把金聚楼做起来的,见到这样,还指不定怎么戳我的脊梁骨说我亏待你那!”春姐唠叨着。
我眼圈有点热,下了山后,春姐是对我最热心最好的一个。一开始的信任到现在的推心置腹,如同亲人,我当然是很感动。我知道她说的是为我好,可我一想起外面的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男人,就觉得一阵阵的恶寒,想想就毛骨悚然。
于是赶快岔开话题,说:“春姐,如今金聚楼已经在楚已经有二百多家了吧,楚国六郡七十二县基本上县县都有金聚楼吧。春姐有没有兴趣再做一门生意?”
“另一门生意?”春姐疑惑道。
如今金聚楼每月四次的商情汇报已成定例,每月都有最周遍的金聚楼将情报交给中环附近的点,然后再传到金橘镇。既然每月都要花人力奔波,不如邮政在楚国建立起来。我这样打算着,将我的计划细细说了起来。
随着我的叙述,春姐也看出其中隐藏的巨大利润,神色逐渐专注起来。
“不一定要金聚的牌子,只在金聚楼附近再开一办事处,让平民百姓来办事处邮寄信件,每日一发,根据信件的重量和路程的长短按比例收取费用。信件每到一处,就要盖上当地的章子,然后转发下处,如此一环接一环,即使从楚国最南到最北也不过月余就可以到。比起以前几个月才能寄到一封然后几个月后才能收到一封信已经是快了几倍了。”
“邮费虽少,可积少成多,也是很客观的。而且此举利己利民,对每处的民生极为有利,可以为该任官员的政绩也赢得不少加分。交好了官府,将来你要做什么不成?”
春姐听的两眼放光,一直不停的说:“让我想想,让我想想…”然后魂不守舍的走掉了。
这个时候知静正好进来见到春姐,忙行了个礼,春姐似乎没有看到一样的走开了,知静便笑着想我道:“先生又给大东家支了什么好点子,笑得她连我都看不见了。”我隐约知道知静是春姐的远方亲戚,但知静却一直叫春姐大东家,春姐看知静的眼神很关爱,有时候似乎又很无奈,我想想这其中定然有些不简单的事情发生,她们不说,我也不好问。
我故做神秘的摇摇手指:“保密。”
“坏先生,就知道勾起我的好奇心,让我着急。”知静如葱玉一般的手指端着一碟糕点,促狭的向我眨眨眼睛:“可惜了这上好的芙蓉百花糕,我花了一个上午才做好了,看来只有自己吃了。”
知静不但脑子好,模样好,手艺也是不赖的,尤其是一手糕点,我是百吃不腻。
“那个保密当然也是要看对象啊,对我们的知静肯定是不用的。”我本就只在戏弄一下小丫头。可不想得罪了她弄到能看不能吃,连忙转换语气说。
知静这才把糕点碟子放在我面前,在我身边坐了下来,笑道:“你这么爱吃,真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是猪投胎。”又起身给我倒了一杯水,“慢点吃,别噎着,又没人跟你抢。”说话间又伸手擦去我嘴角的残屑。
第 7 章
阳光,美味,还有美人,虽然是女人,还有什么不满足呢。难得的宁静啊。我享受的叹了一声,靠在铺着厚厚的兔毛垫子的躺椅上,舒服的就想学猫那样哼哼,真是美好一天。
我将刚刚与春姐说的那一翻话与知静又说了一次,她开始是越听越有兴趣,时不时还加上一点自己的想法,可到后来却似乎有点不高兴。
我问:“是不是觉得那里有缺陷。这个邮政系统很大,肯定是要不断完善的,你有什么想法,提出来我们可以修改。”
知静看着我:“先生,今天大东家是不是又来给你说亲了?”
我愕然,然后笑道:“你这个小丫头,什么时候开始对这些八卦有兴趣了。”
“先生刚来金聚楼,不,那个时候还是长春楼,长春楼还只是一个小镇里有点名气的酒楼。但是现在呢,整个大楚提起金聚楼,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前个我听一个川北来报信的伙计书说,现在越国的商人也知道大楚有个金聚楼有个常立春。这一切都是先生给大东家带来的,可现在先生呢,还是汲汲无名的住在这个小院子里,家无恒产,除了镇上的人知道点内情,其他人连先生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
我看着知静着急的样子,这也是个温厚纯良的孩子,我轻轻拍拍她的手:“知静,我知道你的意思。不是春姐不给我,她早就和我说过许多次了,让我在所有金聚楼中占三成股份,也想把我介绍给其他人认识。是我自己拒绝了的。”
“为什么,先生也是该成家立业的人了,怎么能不为自己打算一下。”知静面色稍好,却又质问我。
“我正是为自己打算,才做这个的决定。”我转过头看着外面很好的阳光,“知静,你应该知道,我是逃家出来的人吧。若是声名太盛,只怕不久会被抓回去呢。而手中产业金银太多,我就会有所牵挂,将来走的时候,只怕就走不了了?”
“走?”知静一惊,抓住我的手,然后面上一红,放开了,“你要去哪里?”
“知静,我是个天生懒散没有责任感的人。原来在家里,我就是抛弃了我应尽的职责逃走了,只为了能自由自在的生活。在这里一年,我做了不少事情,一开始是因为新奇,从来没有接触过,也是为了春姐的信任和托付。现在一年下来,所有事情都已经井然有序,保证所有规定执行下去,守成是没有问题的。我开始也觉得有点无聊了,如果有其他新的事情要做,我还是会离开了。”
我按了按知静的肩膀,笑道:“春姐把你安排到我身边,也是想让我给她培养一个接班人吧。你向来聪明,也很懂事,如今该学也都学了八九分,我也很放心你一个扛起这些事情。再历练两年,一定会是个很厉害的商人了。”
没想到知静冷笑一声:“商人我怕是做不了了。先生未免将大东家想的太简单了一点。”
我见知静美丽的面容上一丝讽刺和哀伤,看我的时候,似乎想说什么,却又咽了下去。我知道她对春姐定然有什么偏见,只是我素来不问春姐的家事,也不好开口。
“我走了。”知静从来露出这样的表情,我微微愣了愣,不知道说什么好。
知静的候神色让我有些不安,第二日见了春姐同她说完邮政的事情后,我含糊的说:“知静这丫头,对你似乎有些成见。我虽然是个外人,可也不忍心看到你们这样冷战,若是有机会,不妨找她谈谈,说不定有什么转机。”
春姐愣了一下,面色有些古怪,然后笑道:“看来知静还是很得你喜欢。”
我点点头:“知静是个好孩子,又聪明又体贴。若是多历练两年,将来对你的帮助不会下于我的。”随后我又玩笑道:“那日你说没了我怎么办?我倒是觉得若是将来我身边没了知静,才是真不知道改怎么办,我现在吃的穿的都是她在管着,若是有一天她离了我身边,我只怕要活不下去了。”
春姐听我这笑话,只是淡淡一笑。我见她似乎想闭开话题的样子,知道这件事情也不是一时就可以解决的,也岔开话题,说起其他事情,反正来日方长。
那时候,我正以为这样逍遥的日子还不知道要持续到什么时候我才能下决心舍弃开始我新的自由之旅,没想到却是很快结束了。
第 8 章
夜里忽然下起雪来。我躺在床上听见雪沙沙的落在地上,很宁静,好象许多蚕在啃着桑叶,然后不久,我听见有人在院子中争吵。
我从来没有告诉这里的人我会功夫,毕竟这里的似乎没有什么会功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避免行迹泄露,我也下意识的隐瞒了这件事情。所以当我轻轻落在地面已经发白的院子中时,院中争吵的人也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即使躲在假山后,我也听的出这两人正是白天我劝说的那一对:春姐和知静。
知静的手上拿着一件白色貂皮披风,还有一件浅绿色厚罩衫。我见就知道是知静为我新定的衣服,那一件白色貂皮披风是她曾见金聚楼的一个大富商穿过,她知道我怕冷,一直惦记着要给我也做上一件同样的,金橘镇那里有那么多上好貂皮,还都要白色的,她便发信其他金聚楼四处购买,足足一个月才集好足够的纯白色貂皮送到锦绣坊,让她们快快的做出来,想来是今个后来送来的,没承想入夜里就下雪了,她就要送来。
我心理一阵发热,心想,有什么要赶那么急,半夜里踩雪过来。明早送过来不是一样吗?
“你对她这么好,她知道吗?她领你的情吗?她不过当你是个小丫头罢了!”春姐声音很冷,冷到我不由得打了个冷战,我还从来没有听过她用这口气说起过谁。
“那也不用你管,我爱照顾谁便照顾谁,谁也管不着!”知静倔强的说。
小丫头,你脾气这么坏做什么,什么事情好好说不成吗,我摇摇头。
春姐大约是气的说不出话来了,声音开始发抖:“你就这么喜欢她,这么舍不得她受一苦一点累。那我呢?”
春姐,我怎么怎么听都像是你在吃醋啊,哈哈,真是个,你跟个小丫头吃什么醋啊。我当是多大点事情,原来是知静对我好了,你看不过眼啊,所以在跟她赌气啊。
“你又怎么了,你自有你的夫郎,还有那两房小侍关心着体贴着呵护着,又干我什么事情。”知静哼了一声。
“知静,你知道我当初是不得已,我不过是常家分家一个庶出的一个孩子,若不是娶了纹贞,有他娘家撑腰,我现在也不过是常家一条狗,任他们呼来唤去,一辈子也翻不了身。你跟着我,也不过是白白受苦挨冻。”
“是吗?那好且不提这个,正房是你不得已,那两房小侍你又怎么解释?这该不是谁逼着你娶的吧!”
“知静,你不要这么不讲道理吧。哪个女子没有三夫四郎,那个时候你又没有成年,我家里若只有一房正室,还被人嘲笑…”
“嘲笑?原来那个时候我在你的心理连一个嘲笑的都比不上。”知静声音不屑,“你总有理由,你们这些女人总有理由。爱了一个又一个,娶了一个又一个,总是你对,我错了可以吧。既然我们无法达成一致,就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不是很好吗,表姐?”
“舅舅临终的时候已经定下我俩的婚约,你迟早要嫁给我的,知静,你不要糊涂了!”
“是吗?我爹只是在临终的时候让你照顾我而且,好象并没有定下什么婚约吧。而且即使是有什么婚约,你却罔顾婚约,停夫另娶,如此不合理法的事情,即使告到了县衙老爷那里,你也无理可占的。”知静笑了起来,“常立春,你省省吧,少装那无可奈何的痴情女子了,好象这天下人都欠你的,都是同你为难。你做的一切,都是不得以,被逼的。今天不说别了,若是你对我还有一丝情谊,甚至还有一丝良心,你怎么会将我安排在华衣身边?”
“你明明是想我以□惑她,让她安心留下了为你卖命,又怕人说闲话,于是让我男作女装,贴身伺候,你以为她总会发现我的男身的身份,沉迷于我,却没有想到你算盘打的太精,却没有想到素华衣是个大事明白小事糊涂的女人,我几次故意制造的破绽,她都没有察觉到,依旧把我当成小丫头对待。”
我头嗡的一下,好象被什么狠狠砸了一下。知静竟然是男子,我竟然一直没有发觉。
“更可笑的是,你虽然一心希望她被我相貌所迷惑,又大女子心态作祟,担心我真的被他占了便宜去,于是一门心思想给她找门亲事,将她死死拷在你的身边,让她看的着我却摸不着。”
“我早就看清你委琐的人品,才不至于为你当日将我安排在华衣身边而难过。”知静笑了笑,“而且我很感激你将我安排她身边,从她身上,我学到我以前和以后都不可能学到东西,见识到我从来没有见识到的一切,她的智慧你不能比,她的气度你不能比,她的才情你不能,她的一切的一切你都不能比,我喜欢她,我为什么不能喜欢她?她是我心目中最仰慕的女人,这样一个女人,哪怕我不能够嫁给她,只要能每天看见她,跟着她,和她说上话,看者她对我笑,对我…”
“啪——”
第 9 章
春姐手发抖:“不准你,不准你想她,不准…”
知静捂着脸,突然狂笑道:“你嫉妒?你居然会嫉妒?不,你怎么会嫉妒,你是在担心,你根本不信任华衣,所以将我放在她身边监视她,让我学会她的所有本事——你怎么会放心把自己的荣华富贵放在别人的掌握中,你从来就不是这样的人,你以为只要我把她的本事都学会了,即使将来把她一脚踢掉也没有关系。可惜你失算了,她总能想出层出不穷的点子,总能不断的给你带来新的惊喜,而这些是你我怎么学怎么算都跟不上的…让你想扔都扔不掉,所以你很烦恼,很苦恼,你想抓住她,可你抓不住,你现在还想抓住我,却也抓不住——”
“你胡说,你这个贱人,你胡说——”春姐将知静抓住,摇着她,不应该是他,“你胡说,我根本就没有这样想,一切都是你自己在胡思乱想。“
知静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我是不是在胡说,你自己明白。我明天就去劝素华衣离开,她的心不在这里,而在天下。想来说动她也不是什么难事。”
“不准,不准你——”春姐的面色越来越白,眼神也开始不对,喃喃道;“不准你,不准任何人破坏我的想要的,不准——”她的手伸向靴子,那里有一把藏的很好的匕首,是她在外过夜时候防身的利器,她从来没有用过,此刻她却把那匕首拔了出来。
“铛”的一声,春姐只觉得手腕一痛,匕首就不受控制的掉了下来。
知静惊叫一声,后退一步:“你想杀我!”
春姐一时也没有反应过来,心中慌乱,下意识想去捂知静的嘴,却发现知静突然从她面前消失。
等到一声“先生”响起时候,她突然面无人色,这里只有一个人被其他人称为先生,那便是素华衣。
我将知静轻轻放下,可他还是害怕的抱着我,我只好安慰的拍拍他的后背,知静今年也不过十四五岁,在我前世,不过还是一个被父母捧在手心小男孩,在这里却要承受这么多压力和苦难,也确实是难为他。
“春姐,你们刚刚说的话,小妹都听到了。”我平静的说。
春姐摇摇头,想要解释,我打断了她的话:“我一直不知道知静竟然是男子,让你产生误会,我很抱歉。”
“记得春姐邀请小妹共事的时候,小妹就说过,我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若是有一日厌烦了,还是要离开的,春姐也说过,不会阻止我的,对不对。“
春姐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只留下满面的疲倦,全无平日里让人羡慕的神采飞扬。
“如今也到了小妹离开的时候了。”我说着,拣起地上的匕首,春姐看着我手上的匕首,惶恐的后退了一步。
“我只有一个请求,希望春姐能够善待知静,保护他不受伤害,也别逼他做他不喜欢做的事情。如果我离开后听到知静不快乐的消息,或者他出了什么意外,我会很难过,很生气的。我生气的话,后果是很严重的。”
我手指用力,那精钢的匕首一下子断成两节落在地上。
第 10 章
我又一次从自己熟悉地方逃走了。
和上次充满憧憬不一样,这次走的时候,我心情很坏。
我知道春姐未必如知静说的那样卑鄙,毕竟她曾经所处的过的生活我没有经历过,因此也没有资格指责他。至于知静说的她对我的提防和试探,放在前世里是很好理解的,我作为一个大型企业所有者春姐手中第一大助力,她自然一门心思希望我能留下来帮她,可她用来笼络我的股份也好,金银也好,都因我不想有太多牵挂而并不热衷,这她觉得有种把握不住我的感觉。
后来派知静来学我的本事,也是情理之中,既然留我不住,让我培养一个后备人才也是理所当然。只是让她失算的是,她所选择并万分信赖的那个储备人才因她曾经的薄情对她并不那么死心塌地,这是她没有预料到的。在巨大的失落和感觉遭到背叛的感觉后,她举措失当也是情理中的事情。
我并不气春姐的小心谨慎,尽管微微有些失望。唯一让我心乱的是,如果那夜不是我正巧在场,如果春姐最后没有控制住自己失控的理智,如果知静就此受到伤害,甚至死去,那会是怎样一场悲剧。
我怎么会把事搞得一团乱。
这是最让我最懊恼的一件事情。
这次逃走,和上次不一样的是,我多了一匹马,除了两件衣服外,还有随身的几十两银子,让我心理多少有点底子,不至于再为了几天的住宿费要把墨玉送进当铺。虽然是不值钱的东西,可是师傅送我的唯一的东西,让我万分珍惜。
漫无方向,我让花花把我驮了随处走。花花是我走的时候随手顺走的一匹马,它白色的皮毛上有几个黑色的斑点,我本来想叫它白花花,但又联想起让人恶心的肥猪肉,于是就叫它花花。
花花没头脑的狂奔了一夜后,开始慢慢走起来,随意的啃着路边的野草。我醒来便到附近的小客栈吃点东西,然后带上干粮和水,让花花继续它的啃草大业。
如此也不知道几天后,我发现自己出现在一处巨大的城郭附近,抬眼一看,上面写着“京城”二字。
我心想莫非花花在这里有熟人,这么就把我送到这里来了。想想我前世可是连北京都没去过的人,这辈子在这么交通不便的情况下竟然有幸进京一游。
既来之,则安之。
我在众人的指指点点和异样的眼光中进了城。
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我太招人喜爱的了吗?
当然不是,是因为我身下一匹看起来肥肥的大花马和我一身灰不溜丢头发打结的样子太古怪了而已。
看吧,上辈子怎么都没有勇气和本事实现的古典派另类角色扮演,现在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自我安慰了一下,然后丢人的一踢花花,还不快给你主人找个可以梳洗更衣的地方。
花花果然聪慧,一阵风似的狂奔后,将我摔在一家客栈门口。
客栈的小二出来看个究竟,一见我的落魄样子皱起眉头刚要喊,我很大爷,不,很大娘的扶着花花的一条粗粗的马腿爬了起来,很流氓的喊:“还不给本小姐准备一间上房和洗澡水,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吗!”
小二果然被我的惊人之语吓到了,连忙把我让了进去,打了洗澡水给我。
我一连换了三桶水,才把自己从头到脚洗了个干净,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感叹一声:这才是人过的日子,而不是马过的日子啊。
京城果然是京城,无论是人还是景都与其他地方有着完全不同的繁华。而且东西也是那么不一般的贵,我摸了摸口袋里所剩不多的银子,觉得自己还是找份工作来糊口才是。
曾经有经营金聚楼的经验,我也并不担心自己找不到一份活干,只是做过的事情我也不想再从来了。这次索性自己开个小摊子好了。
参考了京城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后,我选中了前世小时候曾经见过的一个小活计:转糖。
我请京城的木匠帮我做了一个小货担,不过是一只扁担,一个小柜子,加一只炉子。工具是一口铁锅,一只勺子,两只大小不一个铁皮条,材料是质量再普通不过的黄糖。
柜子上面是一块洁白的大理石,上面有一个小盖子,盖子翻开有一个可以旋转的木杆,木杆一头悬着一根细线。盖子下面画着两个圆圈,圆圈分为很多个小格子,每个格子都有不同的图案或者圆点,转动木杆,当木杆停下来时候细线所指的那个格子里的图案便是我卖的东西。
第 11 章
“大圈三文一转,小圈二文一转。”我的摊子古怪,而京城人生活富足,所以总好个新奇,所以当我把摊子一放,又随手做了几个花样插在摊头做广告,立刻就有几个孩子上前来问。
我插在摊子上面的有仙鹤,马,桃子,猴子无一不是鲜明可爱的造型,加上糖浆凝固后半透明如同琉璃般半透明的质感和色泽,很是讨小孩子们的喜欢。
当听说光用钱买不到,只能用运气转到的时候,小孩子们更有兴趣了,京城的小孩子谁没有个几文的零花,马上便有一个孩子拿出二文钱来给我,口中念念“大马大马”,然后拨动转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