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大领主 作者:来自远方

文案

看着高举权杖,对他大吼:“我要代表太阳消灭你”的光明大主教,宋默扛起了火箭炮…
咻——砰!世界安静了。
宋默坚信“在大炮面前,所有邪恶势力都是纸老虎!”
管家举起手绢擦擦汗,领主大人,好像咱们才是整片大陆公认的邪恶势力…
内容标签:异世大陆 穿越时空 天之骄子 魔法时刻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默 ┃ 配角:瑞斯,黑炎,杰里斯 ┃ 其它:异世

编辑评价

宋默因为一时激动砸了鼠标,把可乐洒在键盘上,竟然导致他眼前发黑,脚底打滑,脸撞在电脑显示屏上,壮烈的“自杀”了。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宋默已经穿越到一个充满精灵、矮人、巨龙、魔法师的异世大陆,变成了光明大陆境格里兰家族的大领主。
于是这个穷得叮当响的领主大人,开始带着领土上的刁民们发家致富…
文章沿用了作者一贯轻松幽默的行文风格,笔触明快而不压抑。
主角意外穿越成了异世界的大领主,然而在作者笔下,这个大领主的金手指却开得格外艰难。
全文走向幽默不失萌点,不论管家、女仆还是领土上偷税漏税的刁民们,都为文章增加了不少萌点,从各个侧面构建出一个庞大的异世大陆。

 

第1章

宋默是个军事发烧友,还是个菜得不能再菜的游戏宅。
玩了四年网游,听得最多的话就是:“兄弟,你是我兄弟嘛?”
“是啊。”
“那你为啥打我黑枪?!”
“一时手滑。”
“我343?%!”
省略诅咒词若干。
要么就是:“兄弟,你确定你是我兄弟嘛?”
“当然。”
“那好,你去加入敌对势力!”
“为啥?!我坚决不当粽子!”
“谁让你当粽子了?你加入他们,我们稳赢!”
“…”
宋默举起了手中的砍刀,剥掉了这位前兄弟最后一层血皮。
“为啥砍我?!”
“不是你让我加入敌对势力吗?不砍你砍谁?”
“我ERew4rt!”
省略诅咒词若干。
砍死了前兄弟,宋默不出意外的被前兄弟的兄弟砍死,一激动砸了鼠标,碰倒了放在键盘旁边的可乐罐,可乐洒在键盘上,噼啪的火花瞬间迸出,宋默吓了一跳,想要站起来,手却像是被吸在了键盘上一样,火花和电流沿着他的指尖直接蹿进了他的身体。
宋默头发根根竖起,连眉毛都竖了起来,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命休矣!
正在哀叹还没破处,就要去做阎王女婿时,键盘上的火花和电流却突然消失了。
宋默愣了一下,举起两只手,摸摸脑袋,头发像钢丝似的,摸摸眉毛,两排刷子,捏了一下大腿,很疼!
他没死?!
刚想欢呼,脑袋却突然像针扎似的疼,无数的线条和数字飞速的在他的脑海中滚动着,汗水瞬间就湿透了宋默身上的T恤。
宋默连忙给了自己一个嘴巴,这绝对是被电击后产生的幻觉!
过了一会,脑海中的数据逐渐组成了一张张清晰的图片,宋默这才能分辨出,这些都是自己搜集起来,存在电脑里的武器图纸和照片。
这是怎么回事?
宋默晃晃脑袋,眼前有些发黑,脚底一滑,砰的一声,脸直接撞在了电脑显示屏上,鼻血四溅…
暴起的电流和火花瞬间将他整个脑袋包围了起来,宋默想,这下子,不死也得死了…
第二天的XX晨报上登载了这样一则消息:某男子于家中撞电脑显示屏自杀!
如果宋默还能看到这份报纸,肯定会竖起中指,你妹的自杀!
可他现在死了,所以,只能乖乖被自杀了。
呜呼哀哉。
光明大陆纪元 一一三八年六月
昂里斯王国刚结束了同奇萨王国的战争,近三分之一的国土被鲸吞蚕食,就在国王老胡里安坐在王座上捶胸顿足,大骂奇萨王国的那群家伙都是混账王八蛋时,昂里斯西北边境格里兰家族的领地中,却发生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领地的主人,宋默格里兰,光天化日之下,被一道闪电劈了!
随从的第一反应不是去救正在冒烟的领主,而是仰起头,看着万里无云的的天空,下巴掉在了地上。虽然领主算不上大好人,可也没做什么坏事,怎么会大晴天的被雷劈啊…
更加稀奇的是,被劈成这样,领主竟然没死!
这真是太神奇了!
格里兰的领民们心中燃起了八卦之火,领主的城堡聚集了领地全部好奇的目光。
而事件的中心,宋默格里兰,却在醒来后,呆呆的看着围在床前的医生和管家,了解身处何地,自己是谁,又发生了什么之后,宋默眨眨眼,咔吧咔吧嘴,干脆利落的白眼一翻,晕了。
晕之前还在想,他这是赚了还是亏了?赚了吧…
一天后,领主再次从昏迷中醒了过来,领主府众人全都松了口气。
宋默躺在床上,看着被管家称赞得飘飘然的医生,撇撇嘴。他纯粹是被饿醒的。舔舔干得起皮的嘴唇,宋默打断了管家对医生的吹捧:“管家,我饿了。”
领主的话就是命令!
世代侍奉格里兰家族,忠心耿耿的管家老约翰,立刻将刚刚还被夸上了天的医生丢到一边,躬身朝宋默行了礼,退出了房间,去给领主张罗早餐了。
医生乔治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单片眼镜,秉持着职业精神,又对宋默进行了一番检查,确定领主没有什么不妥,才欣然离开。
至于宋默被雷劈成焦炭,却在两天后奇迹好转的消息,也随着医生乔治走出领主府的那一刻,传遍了格里兰领地的每一个角落。
所有的领民都对领主的神奇好转表示出了敬畏,家里的男人们摸摸满脸的络腮胡子,拍桌子下了决定,既然领主被雷劈了都死不了,那今年就不能逃税了,该交多少就交多少吧。
身为格里兰家族治下的领民,逃税已经成了传统,即便不能全额逃掉,能逃一点是一点。不是这些人本性贪婪,实在是生活在格里兰领地中的人,从领主到领民,全都是穷光蛋!
如果将昂里斯王国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划分个标准的话,格里兰领地中的人,全部都生活在赤贫状态以下。
所以,当宋默看到盛在精致银盘中的一块黑乎乎,勉强能分辨出是面包的东西时,傻眼了。
抬头看看恭敬的站在一边的管家,和管家身后的侍女,虽然这个红发姑娘胸前的一对小白兔呼之欲出,也吸引不了宋默此刻的注意力。
他刚被雷劈了好不好?
大难不死好不好?
不说来点燕窝人参,就给他一块黑面包配温水?!就算盛在银盘中,这也是黑面包!哦,不对,盘子里还有一块拇指长的熏肉,几块胡萝卜,一片生菜。
这就是一个领主的早餐?!
太特马的坑爹了吧?
“领主大人,不合您的口味吗?”管家奇怪的看着宋默,见他只是呆呆的望了餐盘一会,就抬起头怒瞪着自己,瞬间明白了,“这是我的错!因为您大病初愈,所以擅自为您添加了一块熏肉和一片生菜,以后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了!领主的节俭精神真是让我羞愧!”
节俭你妹!
宋默严重怀疑,这个被雷劈死的家伙,绝对是比葛朗台还葛朗台的人物,否则,一个堂堂的领主,早餐就一块黑面包加一块胡萝卜?他自虐吗?
管家担忧的看着宋默将额头暴起的青筋一条条按回去,默默叹了口气,想必领主大人也在难过吧?辉煌的格里兰家族,竟然衰落成如今的样子,在四代国王前,还在昂里斯首都叱咤风云的格里兰,如今只能龟缩在西北边境这片贫瘠的领地中,身为家族领导者的领主大人,怎么可能不伤心?
于是,为领主的伤心而伤心的管家,毅然决然的从宋默面前的银盘中捡起熏肉和生菜,放到了侍女托着的银盘中,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已经改正了错误,请您用餐吧。”
改正你妹!
宋默看着只剩下黑面包和胡萝卜的餐盘,刚被按下去的青筋又暴了起来。
当天上午,在领主府内工作的人都听到了领主卧室内传出的咆哮声,以及管家的辩解声,所有人都松了口气,看起来,领主大人的确是无碍了。
虽然宋默格里兰一直是个平庸的领主,但却是格里兰家族这代唯一的男丁和继承人,如果宋默出了意外,昂里斯王国会依照法律将这片领地收回去。虽然这里很贫瘠,但对于刚失去一大片领土的国王老胡里安来说,蚊子腿再瘦也是肉!国家刚打了败仗,国库空虚,领地的税负肯定会增加几成!新领主可不会像宋默格里兰这样对领民的逃税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会有胆子对王国的官员说,“格里兰家就是个穷光蛋,这里的领民也是一群穷光蛋。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这是宋默格里兰父亲的话,老格里兰还将这句话刻上石碑,放在了领地和王国相连的交通要道上。和老格里兰不同,宋默还是会挤出一点钱给王国的税官当车马费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了。
老子分文不出,儿子出了几块银币已经属于不孝了,还敢全额交税?那就是大大的不孝!
所以说,格里兰领地中的领民偷税漏税,绝对是有依据的,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领主都不交税了,他们交个鸟!
因此,格里兰领地在整个昂里斯王国赫赫有名,这里都是一群无视王国法律的刁民!从领主到领民,一个不漏!
可国王老胡里安就是拿他们没有办法,别看这里穷,或许就是因为穷,这里的男人和女人为了生存下去,锻炼出了极其强悍的身体和彪悍的性格,上山抓鸟,下河捕鱼,不久前,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在河里抓了一尾半臂长的食人鱼,还受到了宋默格里兰的嘉奖!当然,那尾鱼的一半被送进了领主府。由此可见,这是块硬茬子,老胡里安想将这里拿下,必须有自己磕掉一颗门牙的觉悟!
所以,格里兰的领民继续在宋默格里兰的英明领导下,心安理得的偷税漏税,违反王国法律,国王老胡里安也只能当做没看见。
当宋默格里兰出事时,领民们除了好奇,还是十分担心的。万一领主真的翘掉了,他们以后还怎么逃税?
宋默格里兰醒来的消息给大家打了一剂强心针,为了领民们的幸福,领主大人,您还是继续活下去吧!为了庆祝领主的康复,领民们都决定,今年必须交税!一个也不能少!
领民们的决定宋默并不知道,他此刻正大张着嘴,听管家声泪俱下的向他汇报领主府的财政问题。当他得知自己的小金库只剩下三枚金币,一天三顿都能吃到黑面包加胡萝卜已经算是奇迹时,再次华丽丽的晕倒了。
本以为天上掉下个馅饼,结果馅饼砸到头上,才发现里面夹的是块钢板!
穿成个领主,还以为终于也贵族一把,却发现这领主是个穷得快当裤子的穷光蛋!
宋默朝着老天竖起了中指,如果条件允许,他连脚趾也一起竖!
穿越你妹!

第2章

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古人诚不欺我啊。
宋默叹了口气,几口把黑面包吃完,端起水杯一饮而尽,咂咂嘴,从最开始的食不下咽,到现在的一日三餐,果然环境最能改造人。
宋默的床头放着一本王国简史,这是向管家老约翰要来的。宋默原本还担心自己会成为睁眼瞎,却发现书里的文字他都能看得懂,书写也不成问题,这是属于宋默格里兰的记忆,他为此感到庆幸。
用了一个月时间,宋默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了大致的了解。
然后,宋默再次对穿越大神竖起了中指,这特马地什么世界?!
这里的文明发展类似于欧洲中世纪,确切点说,就是还没开化,处于半野蛮人,半文明人之间。
简称:摩登原始人。
整片大陆分成大大小小数十个国家。国家与国家之间,战争时常发生。教会是国家之外超然的存在,几乎每个王国的重要城市,都可以看到教会的影子。王权和神权之间的斗争,从诞生之日起,就已经开始了。
不过,格里兰领地是个例外,因为这里太穷了。想要传教?好,面包先拿来。于是,这里连个修士的毛都看不到。
对于这一点,国王老胡里安都在羡慕嫉妒恨。
更让宋默吃惊的是,只在童话和小说里看到的精灵,矮人,巨龙,魔法师,竟然都是真实存在的!
巨龙的爱好是抢钱抢老婆,等到抢去的老婆年老色衰,再当做肉票勒索一把赎金。精灵的爱好是用暴力宣扬世界和平的重要性,矮人喜欢喝酒打铁,魔法师…好吧,这是一群神秘的人,特殊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但是,在所有的人类国家,魔法师都是不受欢迎的人!
每一个国王,都十分坚定的对魔法师say no!
教会里的一群神棍就够让他们头疼的了,再来一群魔法师联盟里的魔棍?!去他XX的!老子不伺候!打仗凭借的是士兵手里的长矛和巨剑,如果哪个国家的军队中有魔法师出现,绝对会被大陆上所有的国家鄙视!
唯一让宋默好受点的是,贵族们在自己的领地中,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因此,除非老格里兰活过来,否则,根本不会有人敢怀疑现在的宋默换了芯子。所以,他不用担心某天睡到半夜,发现手持棍棒农叉的大汉闯进他的卧室,把他从领主府架出去,绑到火刑架上,当做妖孽烧死。
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镜子中那张陌生的面孔,同样的黑发黑眼,算得上俊俏,皮肤却有些苍白,人也有些消瘦。
宋默撇撇嘴,纯粹饿瘦的。一天三餐黑面包配胡萝卜,加块肉也要等过节,想不瘦也难。从侍女的手中接过外套穿上,整了整领子,宋默有些克制不住的兴奋。
“领主大人,您真的要去森林中打猎吗?”
“当然!”
一个月没肉吃,他嘴巴都要淡出鸟了,就算逮不到野猪这个级别的,抓只兔子山鸡什么的,也能改善一下伙食。他要吃肉,谁都不能阻挡他吃肉的热情!让黑面包和胡萝卜见鬼去吧!
“可是…”
管家欲言又止,宋默转过头看着他,管家咽了咽唾沫,说道:“您的马在一个月前和您一起被雷劈了,很不幸,它死了,您却还活着。所以,您只能徒步去打猎。”
“…”
口误还是故意的?
如果不是尊老爱幼的观念在宋默心中根深蒂固,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一拳揍过去!自己之前觉得这个白头发白胡子的老头和蔼可亲,值得信任,绝对是错觉!
等等,马被劈死了,肉呢?!
“一部分用于支付医生乔治的诊金,还有一部分分给了将您送回领主府的领民和您衷心的随从。”
“剩下的呢?”
“在您昏迷期间分给了领主府内的仆人和侍女,代替上个月的薪水。否则,您的小金库连三个金币都不会剩下。”
“一点都没留下?”
“您不该怀疑老约翰的诚实,我绝对不会私自留下一份的。事实上,领民们都在称赞您的慷慨,要知道,在格里兰,能吃到马肉,是很不得了的事情。”
诚实你妹!慷慨你大爷!
宋默一口气憋在喉咙里,险些流出两滴男儿泪。这也忒干净利索了,哪怕给他留个马蹄也好啊…
管家老约翰浑然不觉领主眼中飚出的小刀子,从侍女手中取过一柄长剑,交给了宋默,“领主大人,这是您的武器。老领主就是用这柄长剑,杀死了一头棕熊!他的勇武,传遍了昂里斯王国的每一个角落,为此国王还特地嘉奖了老领主,免除了格里兰领地当年全年的税务!”
免税?这国王是个傻缺,绝对的。
老格里兰本来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英雄人物,又违法抗税很多年,免不免税有意义上吗?国王的命令更是将违法抗税变成了合法抗税。除了挽回一点面子之外,什么都得不到。反倒是老格里兰得了实惠。说不定之后还躲在领主府笑话老胡里安的缺心眼。
有个缺心眼的国王,昂里斯前途堪忧啊。
宋默接过长剑,入手沉甸甸的,剑柄上镶嵌宝石的地方如今只剩下了一个空槽,宋默看看管家,管家面无愧色,很显然,不是他给昧了。唯一的解释,是这柄剑的上一个主人,也就是老格里兰,拿去换口粮了。
实际上,不只是剑柄上的宝石,凡是领主府内的装饰宝石和金银饰品,几代穷下来,都已经被败家领主们卖得差不多了。不过他们都比不过现在的宋默,他今早还举着银盘和刀叉问老约翰,能不能把这些融了当银币使用。
管家老约翰一脸正色的告诉他,“不能。”
“为什么?”
“因为这些都只是镀了一层银而已。”
“镀银?”
“是的。”
“刮下来。”
?!
“再少也是钱。”
管家很想说这是贵族的脸面,宋默却更关心他的肚子问题。一天到晚黑面包,现在就连黑面包也快吃不上了,还有什么脸面可言?比起面子,吃饭更重要。
好吧,老约翰必须承认,在被雷劈了之后,宋默格里兰已经获得了新生,他将成为比他父亲更加铁公鸡的人物。这是格里兰家族的幸还是不幸?
宋默握着剑柄,将剑抽出了剑鞘。
四指宽的剑身雪亮锋利,宋默刚想赞叹一声好剑,却发现,这柄剑是断掉的。一半被他握在手里,断口呈一个斜面,另一半还在剑鞘里,随着宋默的动作,从剑鞘中掉了出来,掉在地上,发出了一声钝响。
宋默面无表情的看着管家,管家一脸无畏的回视宋默。
“这是领主府内唯一拿得出手的武器了。”
言下之意,如果宋默不满意这把剑,就只能揣着菜刀去打猎了。弓箭都是给大汉用的,宋默的随从就背了一把,宋默试过,他根本就拉不开。
如果真的揣一把菜刀…
宋默和管家同时四十五角望向屋顶,脑海中出现了这样一个画面:英勇无畏的年轻领主,徒步走进茂密的森林,警惕的四周张望,突然,一头高大凶猛的棕熊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在棕熊大叫着向他扑来时,领主一脸坚毅的拦住想要上前的仆人,刷的举起了一把闪着寒光的菜刀,抡起菜刀就朝棕熊冲了过去…
“…我还是用这个吧,就算断了,也至少是把剑…”
武功再高,也干不过菜刀。这句话不错,但也要分情况…用一把菜刀去打猎,像话吗?
走到门口,宋默突然回过头,对管家说道:“为什么不想办法把剑修好?领地内应该有铁匠吧?”
“有的。”管家老约翰认真的回答道:“但是钱不够。”
“当我没问。”走了两步,宋默又回过头,“盘子记得刮。”
管家僵硬的抽了抽嘴角,“遵命,领主大人。”
于是乎,想吃肉的领主拿着一柄断剑,带着他忠心的随从,打猎去了。沿着河岸朝上游走时,看到几个年轻姑娘在河边洗衣服,挽起长裙,露出光洁的小腿,随着她们弯腰的动作,雪白的胸脯呼之欲出。一个褐色头发的姑娘抬头看到了宋默,混不在意的朝他一挥手,被水溅湿的上衣,勾勒出诱人的曲线。
宋默连忙捂住鼻子,太特马地热情奔放了,这就是穿越的福利吗?
忙不迭的拉着随从转身就走,所谓饱暖思淫欲,他现在还没保暖呢,淫欲暂缓。
褐发姑娘看着宋默和随从的背影在远处消失,嘴角勾起了一抹神秘的笑。将洗好的衣服装进木盆里,和其她姑娘打了招呼,就离开了河边。
在她离开后,一阵微风吹过,沁人的花香飘进了姑娘们的鼻腔,她们都忘记了褐发姑娘,好像她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赤脚走在草地上,姑娘的褐色长发被风吹起,阳光下的影子被不断拉长,女孩娇小的轮廓,逐渐被男子的修长取代…

第3章

“领主大人,前面就是翡翠森林了。”
沿着格力河走了一个多小时,宋默和随从两个人终于抵达了翡翠森林。这里靠近格里兰家族领地的边界,森林的另一面就是奥比王国的西北行省,号称是全大陆最繁荣的商业之都。
一边吃糠咽菜,一边富得流油。这对比,怎一个心酸了得。
不是格里兰的领民们不勤劳,他们每天的劳作时间比其他人多出一倍,可贫瘠的土地,就是长不出能喂饱全家的粮食。
宋默认为,他得仇富,必须的!
进入森林前,随从强烈要求走在宋默前边,提防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
自从宋默被雷劈了之后,领主的随从们就被管家老约翰组织起来,进行了严格的在职教育,管家要求随从们必须牢记:保护领主是他们的最高使命!
有雷劈下来,一定要推开领主,自己顶上去!
被敌人袭击,务必要推开领主,自己冲过去!
被野狗追咬,绝对要推开领主,自己咬回去!

经过长达半个月的职业深造,随从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都有了质的飞跃。从今以后,他们将以领主的意志为最高意志,以领主的话为最高使命,自己的薪水是领主发的,自己的命就是领主的!自己子孙的命也是领主的!自己的老婆…这个必须还是自己的!
宋默是知道这件事的,不过知道的方式很让人尴尬,一个随从单膝跪地请求他:“领主大人,我的命给您,请把我的老婆留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