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作协主办。会议期间,马悦然成为中国作家的焦点:冲动的人向他抗议中国作家
受到忽视,深沉的人对他下特别的“功夫”,为将来铺路。马氏去年在台湾受《联
合报》访问时,记者所提的重心问题也就是那么一个:中国作家哪年哪月可以获得
诺贝尔文学奖。

不管是台湾或大陆,好像整个大中国的文艺界都在热切地追求一个伟大的目标:
得到诺贝尔文学奖。

这个奖,究竟有什么价值呢?


※ ※ ※ ※ ※


先让我们看看它产生的过程。在每年二月一日之前,推荐信必须交抵瑞典学院;
大学文学系主任、各国笔会、历任诺贝尔奖得主等等,都有推荐资格。十八位评审
中的五人小组立即开始初选,从通常的一百五十个到两百个的候选作家之中挑选五
位到十位的作家进入决审。十八位评审——一半是瑞典的作家,一位律师,其他是
文学教授或评论家——从五月开始作“功课”,九月开始讨论与辩论,十月的某一
个星期四向世界公布他们最后的决定。

“为什么是十八位?九票对九票,怎么办?”

“本来是十七位,但在瑞典语中,‘十七’的发音不但难听,而且跟诅咒的话
音似,所以决定要十八位。我们从来没碰过九对九的情况,如果真碰上了,就要抽
签决定。”

抽签?那岂不表示一个诺贝尔奖有百分之五十是运气。语言,是最难克服的问
题。一个以西藏文或某种非洲偏僻方言创作的作家,有多大的机会让西方读者注意
到他的存在?作品不翻译成英德法等所谓“主要”语言,这些作家,不管如何优秀,
都不太有得奖的可能。相反的,一个以英文创作的作家,只要他写得好,不费什么
力气就可以成为世界瞩目的明星。十八位评审当然也了解语言的重要。除了母语瑞
典文之外,每人都懂英法德三种文字,其次,有的人懂东欧语言,有的人通西班牙、
意大利文,有的人懂中文。但是,这样的分布仍旧不能解决语言的障碍。

“我们能够倚赖的,只有翻译。在已有译本的情况下,译本的好与坏影响很大。
在上海开会时我曾经说过:北京外文出版社翻译的中国作品简直是谋杀中国文学,
坏得令人反胃。在没有译本的情况下,我们就得倚赖专家,往往得由瑞典学院特别
聘人翻译。这就费时费力。我们需要两三年的研读时间。通常,一个得奖的作家都
是在两三年前就受到推荐的。不过倚赖专家,也不可靠。譬如讨论一位中国作家,
你或许必须读夏志清的评论,但是夏志清的评论又有许多偏颇,他往往以西方文学
的标准来论断中国文学。于是你必须参看另一个人的评论,而另一个人又有另一个
人的偏颇……”

翻译,究竟能不能够代表原作?这是个问题,尤其在诗的领域里。弃原作而就
翻译,是一种不得已的妥协,而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就在这个妥协的基础上。更进
一步,即使语言隔阂不成问题,文学品味又必然构成另一个难题。每一个民族都有
它独特的文化传统与思维方式;一个习惯于欧美文学表现方式的人,如何接受像印
度、波斯、或中国那样截然不同的文学传统?他学会了“接受”之后,又能以什么
样的标准来衡量不同文学传统之间的“优劣”?

“我不赞成用西方的一套价值观去论断中国文学。譬如说,以现代西方小说的
尺度来量中国章回小说,有人会说后者太松散、不成结构,所以是缺点。事实上,
章回的表现技巧是中国文学里的一个传统;你必须接受这个传统。我翻译《水浒传》
时,就特别突出它口传叙述的手法。这是中国文学的一个特色,不能看作缺点。”

接受一个异国的文体或许还不是真正的困难所在。真正的困难还在于价值观的
应用。譬如许多当代的大陆小说,用西方现代小说的角度来看,简直伤感滥情得不
忍卒读。谈妇女问题的小说,譬如谌容的几本,与西方发展了多年的女性小说比较
之下,就显得极其粗糙幼稚。这个时候,我们应该说:滥情,是那个社会现阶段的
特色,必须接受、认可,或者说:避免滥倩幼稚是一个绝对的、放诸四海皆准的文
学尺度,中国文学也不例外?对异国文学的包容,与对艺术原则的坚持,两者之间
势必要有一条线,但是谁划得出这条线来?

对异国文学的“包容”,有时候,会变味成为我所称“观光客文学”评论,就
是说,西方人对自己领域内的文学,坚持以艺术原则去批评,对中国文学,却舍艺
术而追求异国情调、中国味道。

“滥情在当代中国作品中是很普遍。戴厚英的《人啊人》里对爱情的描述,就
很幼稚,她最重要的主题是人道主义,但从头到尾不曾解释人道主义是个什么东西。
还好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写。有个叫李锐的,他对性的描述很冷、很客观,高行健的
小说也好得不得了。他的东西,当然背景、人物,都是中国的,但是没有一点所谓
‘中国味道’,外国人完全可以心领神会。你所说西方人观光文学的观值观,确实
存在。譬如刘宾雁和张辛欣的作品,那是报导——新闻记者的报导,很有趣,值得
读,但不是文学。诺贝尔文学奖有时候也会给错了人,譬如当年给赛珍珠,动机大
概就是追求中国的异国情调。事实上她只有那本《大地》写得不错,其他都是垃圾。”

“你对台湾文学注意吗?”

“跟大陆作品比起来,台湾作品的语言显得文雅、老式。两边作家对性的描写,
都还很害羞,半遮半掩的——瑞典有很优秀的色情文学。我满欣赏向阳和余光中的
诗,至于你的文章中所提关于台湾作家受忽视的情况,我觉得台湾政府应该可以做
点什么。台湾不是很有钱吗?成立专职机构把台湾的文学作品翻译出来,向世界介
绍嘛!但是绝对要翻译得好,不能像北京外文出版社一样。”

“在你的心目中,诺贝尔文学奖是个什么东西?”

“它就是十八个瑞典人给的一个文学奖,仅此而已。它不是一个世界文学奖!”


※ ※ ※ ※ ※


在与马教授两个多小时愉快而频有启发性的谈话之中,自始至终我没有问那一
个问题:中国作家什么时候会得诺贝尔奖?

因为中国人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在我看来,根本不重要。

由于语言是个无法克服的障碍,由于文化的鸿沟极难跨越,由于艺术价值观不
可能放诸四海而皆准,由于政治经济的势力导引一切,一个具实质意义的“世界文
学奖”是不存在、不能存在的。诺贝尔文学奖只是十八个学有素养的瑞典人,在他
们的有限能力之内,所能决定的一个文学奖。世界上大部分的优秀作家没有得这个
奖——或因为僧多粥少,或因为这十八个人视野不及。而得到这个奖的作家之中,
有些会受到长久历史的肯定,许多,也受到历史的淘汰。把这个奖当作一个世界文
学奖,而对它的评审委员作种种求全的要求,对这十八个人完全不公平,也是对这
个奖的严重误解。

但是,中国人欲得诺贝尔文学奖超乎寻常的急切当然也透露出一个讯息:中国
人特别需要西方的肯定来肯定自己。这一点,大概是很多人不愿意承认但不得不承
认的。我们的作家,必须跃过了汉学家的龙门,才能身价百倍。这种情况的荒谬可
以在比较之下暴露出来,试问,中国也有许多专门研究美国文学的“美学家”!美
国有什么作家会寄望藉由中国的“美学家”来肯定他自己的价值?有什么德国作家
在乎台湾哪个德文教授对他的评价?

汉学家中有良有莠,有像马悦然那样以平常心寻找真正优秀的中国文学的人,
也有一些程度很低、盲目胡言的人,也有一些以私利出发、专门挑选文学易销品的
人。这也不稀奇,任何艺术行业中都有良莠之分。但是当代中国作家,如果缺少基
本的自持自尊,把西方汉学家当作评鉴人,把诺贝尔文学奖当作中国民族文学努力
的大目标、大远景,这样的文学是什么样的文学呢?这样的民族又是什么样的民族
呢?

今年,在恭喜布洛斯基得奖之余,我想,两岸的中国作家应该有更重要的问题
要去面对。


桃色之外

 

穿着雪白制服的年老侍者在车厢里巡回,一排一排地询问:“还要咖啡吗?”

这是一节餐车,火车从米兰出发,开往苏黎世,不断地穿过阿尔卑斯山的山洞。

一个看起来历经沧桑的妇人,操着意大利音浓厚的英语,和对座一对美国老夫
妇聊天。话题从米兰的时装、纽约的珠宝、巴黎的咖啡店,转到美国的政治。德州
来的老先生刚刚说完他们在罗马的豪华旅馆有些什么缺点,现在正在说:“卡特对
他老婆不忠实。总统是要为人楷模的,他不配当总统。”他顿了一下,带点骄傲地
说:“对我们美国人而言,婚姻贞洁是极重要的。”

“你们到底是选总统还是选教皇?”妇人很不客气地说,“我实在搞不懂你们
美国人!卡特跟谁睡觉和他能不能处理内政、外交,究竟有什么关系?你们要‘乖
孩子’来当总统,卡特不是个乖孩子?他可是个蠢得不得了的总统。”


※ ※ ※ ※ ※


卡特事件使我再度注意到美国人价值观的混乱与矛盾。促使卡特下台的中心因
素是性,而性,在高喊了几十年性革命的美国,仍旧有点肮脏下流的味道,必须与
“干净”、“正常”的日常生活严密地隔开。所以在一般的杂志画报,或电视荧幕
上,绝对看不到裸像,连小孩的光屁股裸露也属禁忌(这一点,和台湾倒是相像)。
当邮局要出一套以圣母玛丽亚为画面的邮票时,许多美国人极力地反对,原因是玛
丽亚哺乳的乳房露了出来,有伤风化。到海边游泳,在沙滩换泳装是违法的,就是
用大毛巾遮着身体,躲躲闪闪地换也不可以。

“光明”的表面所禁止的,却在阴暗的角落繁殖。录影带与小电影里的性极尽
想象的可能,性杂志把女人、男人的肉体都反复利用尽了之后,扩及小孩的肉体、
残障人、变性人、侏儒的肉体……一般的海滩上连换衣服都有害善良风俗,却冒出
特殊的海滩,譬如纽约的火岛,同性恋的男人就在太阳照晒的沙滩上赤裸裸地性交。

相形之下,西欧人对性的态度就比较自然,至少,他们不把人的裸体看作罪恶。
一般的家庭杂志中随时可看见全裸的年轻母亲和光着身子的幼儿洗澡戏水的画面。
海滩上、游泳池畔,到处是裸着上身晒太阳的男男女女。洗三温暖的人不分男女,
面对面一丝不挂,也没有人觉得伤害了什么风俗。西欧人对美国人有多种的成见,
认为美国人对性的态度上像个“伪君子”是最常听见的批评,却有它的道理在。

卡特当然不是为了单纯的性行为而失势的,他受到美国人的唾弃,是因为他对
妻子不忠,有了“婚外”性行为。历届的美国总统大多有婚外“情”暂且不提,美
国人对婚姻的看法相当自我矛盾。一方面,在清教徒的道德驱使之下,他们强调礼
教对个人的约束——“汝不可与人通奸”,另一方面,个人主义的熏陶又鼓励一个
人打破格局、摆脱束缚,尽一切力量追求个人的自由与幸福。一般的现代美国人都
认为离婚要比痛苦地厮守好,等于在表示,个人的自由与幸福比道德规范来得重要。

然而卡特又为什么受到千夫所指呢?谁知道他与妻子的感情如何?谁知道他与
第三者的感情是否真情?或许他正迈往离婚的路上,或许他正在设法解决感情的困
境。既然任何人都有与妻子失和的可能,既然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功权利,既然离
婚也可能是个美德,怎么卡特就不属于这个“任何人”,没有追求个人幸福的权利?

《华盛顿邮报》记者指着卡特的鼻子逼问:

“你是否曾与人通奸?”

记者代表了美国人摆脱不掉的清教徒的心态:道德窠臼至上。

和火车中的意大利妇女一样,许多人在问:为什么美国人把卡特的私事与他的
竞选公事扯在一起?

事实上,美国人对总统一向是公私不分的。一个男人被选上了总统,照理说,
他的妻子可能是个白痴也可能是个天才,但人民选举的不是她,她的政治权力和街
上任何一个欧巴桑的政治权力一样,不多一分。但是美国总统不一样,他入了宫,
家里的鸡和狗都升天成了仙。妻子马上担当大任,罗斯福时代的艾莲诺像个垂廉问
政的太后,南茜里根也大权在握,决定白宫官员的去留。

让妻子问政掌权,固然是总统本人公私不分,美国老百姓其实也相当鼓励这种
作法。他们把随着男人进宫的妻子封为“第一夫人”,无形中宣扬“以夫为贵”的
观念。许多美国小女孩的梦想,除了要做“美国小姐”以外,就是要作“第一夫人”,
却不说自己要当总统(毕竟美国还是没有女总统)。如果作“美国小姐”是以色取
胜,作“第一夫人”又是以什么取胜呢?

把一个女人封为“第一夫人”而爱之宠之骄纵之,其实是对那个女人的侮辱。
她原来可以是一个律师,或教授,或记者,甚至于一个全心全意的母亲,她可以凭
她一己的努力而被称为一个出色的律师、教授、记者、母亲。但是美国的社会漠视
她本身的条件,径自称她为“第一夫人”,不管是第一或尾巴,“夫人”就是“夫
人”,某某人的妻子。她的价值,因此完全附着于另一个人身上。既然她附着于总
统身上,她当然也就含糊笼统地变成国事的一部分,成为“嫁”出来的总统。

美国人把候选人的家庭私生活扯进公事来,大概也是因为心里明白,除了自己
“选”过来的总统之外,也得考虑那个“嫁”过来的裙带总统吧!


※ ※ ※ ※ ※


记者躲在暗巷中侦察别人卧房的私生活,“下流”大概是最好的辞汇。卡特出
事之后,有美国议员受到震撼,出来公开宣布自己是个同性恋者。他估计“自首”
之后,就不会受记者的暗算了。美国的政治人物为什么如此屈服于媒体的操纵?自
然是因为他的政治生命倚赖媒体的塑造,可以促成他也可以颠覆他。这就是功利思
想了。 不为功利计算, 政治人物就应该有保护自己人格的勇气。当一个记者问:
“你是否与人通奸?你做爱时采取什么姿势?”有格的政治人物可以回答:“滚你
娘个蛋! Go To Hell!”

美国的记者以“人民有知的权利”为盾牌,有时候使出宵小的手段揭人隐私,
固然是不道德的,新闻记者若是畏惧权势,明知黑暗而不去揭发,又何尝是道德呢?
与美国记者背道而驰的,大概是中国的记者。在中国大陆,有哪个记者敢去追踪、
揭发一个当权派高官的“隐私”呢?即使在已经大为开放的台湾,如果听说有什么
中央要员、政治新星,是个关起门来把老婆吊起来毒打的男人,有没有记者敢问他:
“你是不是个虐待妻子的人?”本来男女关系只是男欢女爱,各取所需,但虐待妻
子却是违背人权、违反法律的事。新闻记者不敢去挖掘,或许比美国记者的挖掘过
分更不道德。


可以原谅,不可以遗忘

 

六十七岁的老麦在克里夫兰住了四十年。从汽车厂退休下来,他就只管在院子
里种花,偶尔带着一条老狗上街走走。孩子们都长大了,各自独立,只有老伴在家
里烤烤蛋糕、烧烧菜。提到老麦夫妇,邻居会说:“啊,那对和气的老人!”

有一天,老麦突然被逮捕了。以色列专门追猎纳粹的政府部门说老麦在二次大
战中是煤气房的管理工人,要求美国政府引渡到以色列当战犯审判。美国照办,所
以老麦就不见了,离开了他住了四十年的家。

不但以色列有专门搜索纳粹的机构,美国也有。只要是四十年前和纳粹有过关
系的,不论是遁逃南美的丛林或改名换姓匿居欧亚,天涯海角都会被搜出来,关进
监狱中,面临审判。这种“冤有头、债有主”找纳粹讨还血债的行为,不只是以色
列犹太人的国家大事,也是欧美各国,尤其是巨无霸的美国,所热切资助的。华德
翰竞选奥国总统时,犹太人提出严重抗议与警告,指控他是一名纳粹,引起国际注
目。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颁给了一个毕生为犹太人作见证的作家。这种种迹象都
显示以色列国家虽小,犹太人的“血债”却近乎“匹夫有责”,人人都得热切关怀。

犹太人在西方舞台上声音特别大,当然有许多原因。原因之一:犹太人财大势
大;尤其在美国,不论是新闻、政治或经济,都有举足轻重的控制分量。原因之二:
犹太人是弱者;没有其他民族(至少在西方人的观念里)受过那么多的苦难。原因
之三:西方人有罪恶感;多少犹太人的苦难是西方人所造成的。

以色列出动的每一次逮捕,西方的报纸都要发出胜利的欢呼;又一个纳粹头子
在南美被捕!以色列的发言人讲话像“正义之声”。同时刊出这万恶不赦的罪人的
照片:啊,视茫茫,发苍苍,齿牙动摇,皮肤皱得像干橘皮,竟是个年近八十的老
人,眼睛里一片衰老的茫然。虽说四十年过去了,他们怎能逃得了岁月的审判呢?

指挥大军作战的将军落网了。幕后作计划的参谋落网了。俯案写文书、贴布告
的秘书落网了。还有,当年才廿出头的煤气房管理工人——老麦,也落网了。老麦
爱焙蛋糕的老伴紧紧拥抱着老麦的照片,面对新闻记者,哭着说:“他没罪呀!”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以文明、成熟自诩的西方列强,很笃定地帮助以色列万
里寻仇,连“始作俑者”的德国也闷声不响,表示默默地赞同。猎捕四十年前的纳
粹似乎是文明国之间的国际公法,不容置疑。作为一个与犹太人毫无瓜葛、不怀歉
疚的中国人冷眼旁观,却觉得这个西方人认为理所当然的现象,与我所了解的人性
有很大的冲突。

我所怀疑的,不仅在于惩罚一个八十岁的老人究竟有什么意义。在一般的法律
中,三十年前所犯的错误是不必追究的。三十年的流水光阴中,年幼的长成,年长
的凋谢,大概也绰绰足够使受伤的痊愈、作恶的忏悔。三十年,大概也足够使埋藏
罪孽的泥土,抽长出新生的希望。可是犹太宗教着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四
十年的旧恨一如昨日的新仇。这笔血海深仇,哪管八十岁或者九十岁,只要一口游
丝气还在,就是惩罚的对象。这是一本人生字典,里面独缺“宽恕”的辞汇。
我想问的,倒不在于为什么在同一时候遭受极大残害的中国人,不曾像犹太人
一样成为捕猎战犯的债主?没有听说过美国或是法国帮助中国人,在东亚的丛林中
搜索当年的日本将军、日本参谋、日本秘书。更没听说过美国将一个已经入籍美国
四十年的公民引渡到中国受审,因为他曾经在南京大屠杀的日军营中担任厨师,或
者守仓库的管理员。我想问的,倒也不在于这奇怪的双重标准,不在于人们对这双
重标准的视而不见。

最令我不安的,毋宁是一个哲学上的问题:人,究竟可以为他自己的行为负责
到哪一个程度?

一个刽子手的责任,在看准了头颈的分寸,一刀霍下,让鲜血喷起,人头落地。
被杀的人究竟有罪或者冤枉,不是刽子手的事情。甚至于即使他明明知道眼前跪着
的人其实无辜,也没有人会指责刽子手为凶手。我们可以说,刽子手只是奉命行事,
做一天和尚当然就得撞一天钟。应该负责的,是判官;或者,是那个不健全的审判
制度;再抽象一点,我们不妨这么说,错在那个封建的社会。

一个政府发言人的责任,在对准了舆论界,将早已作好决定的政府立场转达给
民众。而作成决定的政府是否在撒谎、欺骗,不是发言人的责任。甚至于即使他分
明知道由自己嘴里讲出来的话是谎言,有悖他自己的良知判断,也不会有人指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