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明白波蒙特夫妇是自愿的,霍特就安下心做观众了。他很高兴自己能离得这么近看一场免费表演。那个女人所带的东西中,有一个老式假墓碑,顶部是圆的,它看上去更像漫画里的那种,一点儿也不像霍特最近竖起的真墓碑。她围着假墓碑瞎忙,让她的助手一次又一次的竖起它。霍特曾走过去问是否要他帮忙,但她傲慢的拒绝了,于是霍特又退回原处。
最后,她总算把它摆好了,又让助手忙着布光。在这期间,波蒙特先生一直站在一边看,有时摸摸他额头上的白色小疤痕。他的眼睛让霍特着迷。
(他在照片,)霍特想。(也许比那婊子更好,而且更持久。他把她储存起来,将来某一天写进书里,她却一点也不知道。)
最后,一切就绪,可以拍照了。那个女人让波蒙特夫妇在那个假墓碑上握了十几次手,那天天气很冷,她指挥他们就像指挥那个娘娘腔的助手一样。由于光不对或他们的脸不对或她自己他妈的不对,她用高而沙哑的声音一次次命令他们重做,霍特听说波蒙特先生不是那种很有耐心的人,他期待着他对她大发雷霆。但是,波蒙特先生——还有他的妻子——似乎觉得很有趣,并不生气,他们一次次照“城里来的高级婊子”的话做,虽然那天非常冷。挖墓人霍特相信,如果他自己的话,他用不了十五秒就会对那个女人大发雷霆。
正是在这儿,在这该死的坑的地方,他们竖起了那个假墓碑。啊,如果他需要更进一步的证据的话,草皮上还有圆形脚印,这是那个“高级婊子”的高跟鞋留下的。她是从纽约来得,只有纽约女人才会在那种季节穿高跟鞋,而且还穿着它们在公墓里走来走去拍照。如果那不是——
他的思路突然断了,那种寒意又涌上来。他正注视着摄影师高跟鞋留下的有些模糊的脚印,当他盯着脚印时,他的眼睛偶然发现别的、更新的脚印。
二
脚印?那些是脚印吗?
(当然不是,挖这个坑的家伙把一些土扔得比其它的土远了一点,如此而已。)
不是这样,霍特知道不是这样。再他到达绿草地上的第一个土块前,他在离坑最近的一堆泥土上看到了一个很深的脚印。
(那么,那是脚印了,接着呢?你认为做这事的人手里拿着一把铁锹四处飘荡,像一个友好的幽灵?)
世界上有许多人喜欢自己骗自己,但挖墓人霍特不是那种人。他心理那个神经质的、嘲笑的声音无法改变他看到的。他一生追逐过许多野兽,这脚印太明显了,不容他视而不见。他祈求上帝,但愿它不是脚印。
靠近坟墓这堆泥土上,不仅有脚印,还有一个圆形的凹痕,几乎有吃饭盘子那么大。这个凹痕在脚印左边。在圆形凹痕和脚印的两边(但更靠后)泥中,有些沟槽,显然是手指的痕迹,这手指在抓紧前滑了以下。
他抬起头,在第一个脚印后又看到了另一个。在那个后面的草地上,是第三个的一半,那是鞋上泥土成块落下时形成的。它已经倒了,但还有足够的湿度保持着印痕……开始引起他注意的三、四个脚印也是这样。如果他不是来得这么早,而草还是湿的,她就会碎成小土粒,那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他希望他来得晚点儿,希望他先去“仁慈公墓”,他离开家时本来是那么打算的。
但他没有,这就是一切。
脚印逐渐消失,距离地上的坑(坟墓)不到二十英尺。挖墓人霍特怀疑远处潮湿的草地上可能还有脚印,认为自己应该去检查一下,虽然他很不愿意。现在,他又把视线投向最清晰的那些痕迹,这些痕迹在靠近坑的一小堆土上。
手指抓出的沟槽;稍稍靠前的原形凹痕;圆形凹痕旁边的一个脚印。这些说明了什么?
挖墓人霍特还没问他自己,答案已经落入他心中。他看的清清楚楚,好象事情发生时他就在这儿一样,这就是为什么他不愿再跟这事发生关系的原因。太他妈令人毛骨悚然了。因为从外表看:这里有一个人站在新挖的坑中。
对,但是他是怎么下去的呢?
对,但是他自己挖的坑,还是别人挖的呢?
对,但是从这些小草根的扭曲、磨损和断裂来看,好像草皮是被用手扯开,而不是用铁锹整齐的铲开的,这怎么解释?
别管这些但是。别管它们。也许,不去想它们更好。只设想这个人站在坑中,这个坑太深了,没发跳出来。那么他干什么呢?他把他的手掌放在最近的土堆中,把自己引来上来。如果他是个成人而不是孩子的话,这么做并不难。挖墓人霍特看着清晰完整的脚印,心想,(如果这是个孩子,他有一双大得吓人的脚。这脚至少是十二号的。)
手伸出来,引体向上。在这过程中,手在松散的泥土中滑了一下,留下那些短沟槽。然后你出来了,你用一只膝盖保持身体平衡,造成那圆形凹痕。你把一只脚放在膝盖边,重心从膝盖移到脚上,站起身,走开。简单的不可思议。
(某个人从他的坟墓中钻出来,然后走开了,是这样吗?也许他有点儿饿了,决定去镇上的快餐店要一个奶酪汉堡和一瓶啤酒?)
“他妈的,它不是一个坟墓,它是一个该死的地上的坑!”他大声说,当一个麻雀冲他大叫一声时,他吓了一跳。
对,只不过是地上的一个坑——他这么对自己说。但他怎么一点也看不到铁锹留下的痕迹呢?为什么只有离开坑的一系列脚印,却没有绕着它、走向它的脚印呢?如果一个人在挖的话,他会常常踩进他挖出的土中,应该会留下那些脚印的。
挖墓人霍特不知道该怎么办。从技术上讲,他认为一件罪行已犯下,但你无法指控罪犯盗墓——因为被挖的那块土里没有尸体。你最多称之为破坏行为,如果采取更进一步的行动,挖墓人认为这不是他的事。
也许,最好把坑填上,把草皮补上,然后忘掉这整个事件。
(说到底,)他第三次告诉自己,(没有人葬在那里。)
在他记忆中,那个下雨的春日朦胧一闪。天哪,那个墓碑看上去像真的一样!当你看着那个柔弱的助手搬弄它时,你知道它是假的,但是,当他们把它竖好,并在前面放上那些假花时,你会发誓它是真的,真的有什么人——
他的手臂开始起鸡皮疙瘩。
“你别想了,”他严厉地告诉自己,这时,麻雀又叫起来,挖墓人霍特欢迎它不可爱但是却极为真实和平凡的声音,“你继续叫吧。”他说,然后走向最后那些脚印。
正如他所猜测的,他可以看到草地上其它的脚印。它们离得很开。看着它们,挖墓人认为这家伙并没再跑,但他的确没有浪费时间。四十码外,他可以通过另一种方法看到那家伙走的路线:一个大花篮被踢翻了。虽然至此他已看不到脚印,但是,花篮应该是在他能看到脚印的那条路上的,他只是简单的把它踢到一边,继续向前走。
从挖墓人霍特的观点看,这么做事的人,你最好别去惹他,除非你有充足的理由。
他斜穿过墓场,好象走往公墓和公路之间的矮墙。他像一个有地方要去和有事要干的人一样行动。
虽然挖墓人霍特不善于想象,但有那么一瞬,他真的看见他了:一个大脚的大个子,大步走在这漆黑寂静的郊外,步态从容自信,一脚踢开挡道的花篮,连步子都没变。他也不害怕——这个人什么都不怕。因为如果那里真有活的东西的话,他们会害怕他。移动,行走,大步走,上帝保佑挡他道的人。
麻雀大叫一声。
挖墓人霍特吓了一跳。
“忘记它,朋友,”他再次告诉自己,“填上那该死的坑,再别想它了!”
他填上坑,并努力想忘掉它,但是,那天下午,戴克·布拉福德在“斯达公墓”找到他,告诉他有关豪默·加马奇的新闻,加马奇那天早晨在离“家乡公墓”一里的35号公路被发现。整个镇子异常兴奋,谣言和猜测满天飞。
于是挖墓人霍特很勉强的去找庞波警长谈话。他不知道加马奇的被杀和坑及脚印是否有关系,但他认为最好把他知道的说出来,让那些吃这碗饭的人来判断。
─── 黑暗的另一半 ───
第四章 小镇凶杀
一
近几年来,罗克堡是个很不幸的小镇。
似乎是为了证明祸不单行这句老话,最近八年或十年来,一连串可怕的事情在这里发生,这些可怕的事情成为全国性新闻。那些可怕的事情发生时,乔治·伯曼是当地警长,人们亲切的称他为大乔治,但是大乔治不会来处理豪默·加马奇案件,因为大乔治已经死了。那时,警察内部一个人犯下了一系列强奸——勒死罪行,大乔治破获了这一案件,但是,两年后,他在外3号公路被一条疯狗咬死——不止是咬死,而是名副其实的被撕开。这些事件都非常奇怪,但着世界就是一个奇怪的地方,无情、可悲。
新警长阿兰·庞波那时不在罗克堡,1989年前,他在纽约州北面的一个中小城市负责公路安全。
看着35号公路旁沟中豪默·加马奇破碎的尸体,他希望自己仍在原来的那个中小城市。看来,这个小镇的坏运气根本没有随着大乔治·伯曼之死而消失。
哦,别瞎想——你并不希望你在别的地方。别说你想到别的地方,否则坏运气真的会抓住你。安妮和孩子们认为这是个好地方。所以,为什么不打消那个念头呢?
这是忠告。庞波发现,人的脑袋总是给他的神经它们不能接受的忠告。神经说,(是,先生,现在你提到它,那它就是真的。)接着神经开始紧张不安。
他对这类事情是有心理准备的,不是吗?在他担任警长期间,他曾在小镇路边挖出过四十具尸体残骸,阻止过无数次打架斗殴,处理过上百次虐待配偶和儿童案——那还只是正式报案的,但他在任这些年却很少有凶杀发生。只有四起,而且只有一个罪犯逃走了-乔·罗威在砍掉他妻子的脑袋后逃走了。庞波对那位女士有所了解,当他收到罗得岛警察的传真,说他们已抓到罗威时,他几乎为罗威感到遗憾。
另一起凶杀是汽车杀人案。剩下的两个很平淡无奇,一个是用刀,一个是用光秃秃的指关节——后者是一起走到极端的配偶虐待案,只有一点很独特:妻子把醉得不醒人事的丈夫打死,为二十年来所遭的毒打复了仇。当她受到指控时,她身上的瘀伤还清晰可见。法官只判她在妇女教养院呆六个月,然后是缓刑六年,庞波对此一点儿也不遗憾。潘德法官这么判,可能只是给那位女士她真正应得的东西是不明智的,她应得的就是一枚奖章。
他发现真实生活中的小镇谋杀,和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中的小镇谋杀,毫无共同之处。小说中,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七个人在上校家中轮流用刀捅邪恶的老上校。庞波知道,在现实生活中,你赶到现场时,总会发现罪犯仍站在那里,低头看着那一片混乱,不知道他到底干了什么,他怎么会就这样失去控制,造成可怕的后果。即使罪犯离开现场,他一般也不会走的很远,总有两、三个目击者能告诉你究竟发生了什么,谁干的,他去了哪儿。最后一个问题的回答通常是最近的酒吧。一般来说,现实生活中的小镇谋杀是简单、野蛮和愚蠢的。
一般来说。
但是,有一般就会有特殊。有时候,小镇上的谋杀案很难立即破了……眼前这个谋杀案就是这样。
庞波耐心等待。
二
诺里斯·里杰威克警官从他的巡逻车走过来,那车就停在庞波车的后面。晚春温暖的空气中,两台警察专用的对将机在劈啪作响。
“雷在赶来吗?”庞波问。雷指的是雷·凡·阿伦,他是特约医师和验尸官。
“是的。”诺里斯说。
“豪默的妻子怎么样?有人告诉她了吗?”
庞波一边说话,一边挥手赶走豪默脸上的苍蝇。豪默仰面朝天,但除了突起的鹰钩鼻外,已没剩下什么了。如果没有假的左手臂和斤牙,庞波怀疑他自己的母亲也认不出他,这金牙原先是在他嘴里的,现在裂成碎片,洒落在他软软的脖子和衬衣上。
诺里斯·里杰威克警磨磨蹭蹭走过来,低头看着他的鞋尖,好象突然对它们感兴趣起来。“恩……约翰在巡逻,安迪在地方法庭——”
庞波叹了口气,站起身。死者豪默·加马奇已经六十七岁了。他和他妻子住一间整洁的小房子,紧靠着旧火车站,离这儿不到两里,他们的孩子都已长大离去。今天一大早,加马奇太太给警长办公室打来电话,带着哭腔说:她今天七点醒来,发现豪默一夜未归,他平常因为嫌她睡觉打呼噜,睡在以前孩子的一间房中。昨天晚上七点,他像往常一样,出去玩保龄球,他应该在半夜回到家中,最晚不超过十二点半,但床是空的,他的汽车也不在院里或车库中。
白天调度员舍拉·布里阿姆把电话转告给庞波警长,他当时正在加油站加油,听到报告后,马上用加油站的付费电话给加马奇太太打了一个电话。
他先告诉了他有关卡车的一切信息——1971年产雪佛莱轻便货车,白色,带有茶色锈斑,座位上有一个枪架,缅因州车牌,号码是96529Q。他把这些情况用对讲机告诉正在值勤的部下(只有三个人,安迪在法庭作证),并且告诉加马奇太太,他一有消息就通知她。他并不很着急,加马奇喜欢喝啤酒,玩保龄球的时候更是如此,但他并不傻。如果他喝多了,觉得开车不安全,他可以睡在某个玩球伙伴家客厅的沙发上。
然而,有一个疑问:如果豪默决定留在某个球友家,他为什么不给他的妻子打个电话,告诉她一声呢?他不知道她会担心吗?时间很晚了,也许他不想打扰她,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庞波想,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打过电话,而她睡得很沉,没有听到,在她的卧室和放电话的房子之间有一扇关着的门。在这个可能性中,你必须附加一个条件,即她呼噜打得震天作响。
庞波向心神不安的加马奇太太道别,挂了电话。他认为,最晚今天上午十一点,她的丈夫就会回家,他一定满面羞愧,宿醉未醒。那时,加马奇太太会狠狠骂老家伙一顿。庞波自己也会讽刺他几句。
加马奇太太打完电话一小时后,他觉得自己的分析有些不太对头。如果加马奇在一个保龄球友家里过夜,庞波认为,这应该是第一次。否则的话,他妻子自己就会想到这种可能性,至少在给警长办公室打电话前会多等一会儿。这时,庞波突然意识到,豪默·加马奇太老了,他不会改变自己的习惯的。如果昨晚上他在什么地方睡觉,他以前应该这么做过,但他妻子的电话表明没有。如果他以前能开车回家,那么昨晚他也应该能这么做。……但他没这么做。
这么说老家伙总算学会了一种新习惯,他想。这种事也时有发生。也许,他就是喝多了。他甚至可能和平常喝的一样多,但却比平常更醉。他们说的确有这种情况发生。
他试着忘记豪默·加马奇,至少暂时忘掉他。他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而他却坐在桌子前,手里摆着一只铅笔,想着那老头儿开着他的货车在什么地方。这个老头儿一头白发,剃得很短,还有一个机械手臂,他是在釜山失去真手臂的,那时,现在大多数当警察的越战老兵还在尿布上拉黄屎呢……算了,想这些没有用,它既不会帮他完成该做的工作,也不会找到加马奇。
但是,他还是走到舍拉·布里阿姆的小屋,想让她和诺里斯·里杰威克联系上,想问问诺里斯发现什么没有,这时,诺里斯自己打电话进来了。诺里斯这一举动加深了庞波的不安,一阵凉意穿进庞波的全身,使他感到有点儿麻木。
他嘲笑那些在广播节目中大谈心灵感应和先知的人。暗示和预感成了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当他们使用暗示和预感时,他们都没有意识到,而误以为是心灵感应和先知,他嘲笑这些人的这种做法。但是,如果问他,那一刻他怎么想豪默·加马奇的,庞波会回答:(当诺里斯打电话进来时……啊,那时我开始知道老头儿要么受重伤、要么死了。后一种可能性更大。)
三
诺里斯恰巧在35号公路的阿森特农场停下,这是离“家乡公墓”南面一里的地方。他甚至都没想豪默·加马奇,虽然阿森特农场和豪默家相距不到三里,另外,如果昨晚豪默从南巴黎安正常途径回家的话,他会经过阿森特农场。诺里斯认为,昨晚阿森特农场不会有人看到豪默,因为如果他们见到的话,豪默十分钟后就会平安到家。
诺里斯在阿森特农场停下,是因为他们有三个镇上最好的路农产品摊。他是那种喜欢烹饪的单身汉之一,他对新鲜的甜豌豆有一种强烈的喜好。他想知道阿森特农场什么时候有卖的,顺便问问,阿森特太太是否看到豪默·加马奇的货车。
“你知道,”阿森特太太说,“这真有意思,你会问这个问题,因为我的确看到的,昨天晚上很完的时候,不对……我现在想起来了,应该是今天早晨凌晨,《约翰·卡尔森》还在放,但快到结尾了。我去取了一碗冰淇淋,看了一会儿大卫·英特曼表演,就上床睡觉了。这些天我睡的不太好,而且马路那边的那个男人让我很不安。”
“什么样的男人,阿森特太太?”诺里斯问,突然感兴趣起来。
“我不知道——就是某个人。我不喜欢他的样子。我甚至看不清他,可我就是不喜欢他的样子,怎么会这样呢?我知道,这听上去不太好,但那个疯人院离这儿并不太远。另外,当你凌晨一点看到一个男人独自在马路上时,谁都会觉得不安,即使他穿着套装。”
“他穿着什么样的套装——”诺里斯开始问,但这没用。阿森特太太是个喋喋不休的乡下老妇人,她自顾自的说下去,完全不理诺里斯·里杰威克。他决定让她说完,同时尽可能收集有用资料,于是从口袋里掏出他的笔记本。
“在某方面,”她继续说,“这套装使我更加不安。在那种时候,一个男人穿着套装显得很怪,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可能你不明白,可能你认为我只是个愚蠢的老女人,可能我的确是个愚蠢的老女人,但是,在豪默过来一、两分钟,我有一种感觉,那个男人也许要到我房子这儿来。我起身检查一下,确信门已锁好。你知道,他往这边儿看,我看见他这么做。我说他往这边儿看,是因为他能够看到这么晚了窗户还亮着灯,可能还能看到我,因为窗帘很薄。我看不清他的脸——昨晚没有月亮,也没有灯——但我能看到他转过头。然后他真的开始穿过马路——至少我认为那是他正在做的,或想做的,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我认为他会走过来敲我的门,说他的汽车坏了,他能否用一下电话,我不知道如果他真那么做的话,我会说什么,也不知道我会不会开门。我猜我是个愚蠢的老女人,因为我想到那部电影《阿尔费雷德·希区克柯的礼物》,那里面有个疯子,他能够施展魔力让小鸟从树上掉下来,只是他先要用一把斧子把某个人砍碎,然后他把碎片放在他汽车的行李箱中,只是由于他的一个尾灯坏了或类似的事,他们才抓住他——但另一方面——”
“阿森特太太,我是否能问一下——”
“——我不喜欢路那边的那个可怕的人,”阿森特太太继续说,“你知道。所以我有点儿不安。但是我对自己说——”
这时,诺里斯完全忘掉了甜豌豆。他告诉阿森特太太,她看到的人可能与他们正在调查的案件有关,这终于使她停了下来。他要她从头开始,把她看到的一切告诉他,如果可能,就别扯《阿尔费雷德·希区克柯的礼物》之类的东西。
他通过对讲机告诉阿兰·庞波警长的这个故事是这样的:她一个人在看“午夜影院”,她丈夫和孩子们已经上床睡了。她的椅子靠着窗户,外面是35号公路,窗帘没拉上。大约十二点三十或十二点四十,她抬起头,看到一个人远远的站在公路的另一边……也就是说,“家乡公墓”那一边。
那人从那个方向走来,还是从别的方向走来?
阿森特太太说不准。她有一种印象他可能是从“家乡公墓”方向过来的,这意味着他在离开小镇,但她无法确认地说出是什么给了她那种印象,因为她第一次看窗外时,只看到空旷的公路,在她起身去拿冰淇淋前,她又望了一眼,他已经在那里了。只是站在那里,望着亮灯的窗户——也许望着她。她认为他要穿过公路或者已经开始穿过公路(庞波想:也许他只是站在那里;其余的都不过是一个女人神经质的瞎扯了),这时,山坡上出现了灯光。当穿外套的男人看到驶近的灯光时,他竖起拇指,做出请求搭车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