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让我好好想想,过几天我再给你答复。”一个星期过去了。季安澜那边毫无动静。千寻对这个人,除了名字,几乎一无所知。慢慢地,她从接送自己的司机老赵那儿打听到了他的情况:季安澜,48岁,美国罗切斯特大学经济学硕士,俞氏集团的总经理。已婚,有一个16岁的女儿。


季宅
这天来得毫无预兆。上午9点,千寻偎在宽阔的窗台看书。昨晚下过一场暴雨,气温一下降了十多度,终于有了些初秋的凉意。窗外阳光很好,隔着玻璃洒进来,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四处一片安静,这种宁静和温暖,让她似乎又回到了柳镇的桃树林里。虽然离开柳镇才二十多天,感觉却恍若隔世。林熙阳,他现在怎么样了?还会不会想起她?想起那个暖暖的秋日黄昏?
千寻没有给他写信,一封也没有写。她不愿意再去打扰他的生活,就让她默默地怀念他吧,怀念这个纯净明朗的男生。突然,门铃尖锐而急促地响起来,打断了她的思绪。一定是老赵,他每天这个时候接她去吃早餐,当地人叫作饮早茶。她穿着纯白的睡衣,披散着长发,带着几分慵懒地过去开门。“赵叔…”未说完的话停在嘴边,千寻瞪着门外的女人。这是个并不很美丽的女人,平淡的五官,微黑的皮肤,但衣着高雅,身材也是纤浓合度,高矮适中。她脸上几乎没什么表情,显得冷峻、淡漠。在千寻打量这个女人的同时,对方也在打量着她。她在对方的脸上看到了一抹隐约的、轻蔑的笑意。然后,那女人静静地开了口:“老赵,这就是你们季总从湖南接回来的女孩?”
“是,季太。”她身后的老赵有些支吾,“孟小姐很乖,一直都住在这里。”
季太?她就是季安澜的太太?“是吗?”季太笑了笑,眼光从千寻身上扫过去,“你叫孟千寻?”千寻点点头,迎视着对方的眼睛。这对眼睛凹陷,眼窝很深,睫毛长而浓密,深褐色的眼珠莫测高深,是那张平凡的脸上最吸引人的地方。“你季叔叔去北京出差了。我是特意来接你回家的。”然后,她的眼睛不再看千寻,而直视着老赵,吩咐说,“快点收拾一下,我们马上就走。”“是。”老赵应了一声,迳直走进屋子里。“我在楼下等你们。”季太说完,转身走下楼梯。她的背脊挺直,步伐优雅而高贵,一种典型的贵妇的姿势。千寻眩惑地望着她的背影,这位季太虽然不漂亮,却气度逼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尊贵,一看便知是受过高等教育、家世优越的女人。为什么接她回家的不是季安澜,而是他的太太?这个女人到底是敌是友?千寻看不透,也判断不出。千寻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待要出门时,她再次打量了一下这套房间,然后迅速跑进书房,从书柜的最底层掏出一本黑色的小册子,放进箱子里。一辆黑色的奔驰停在楼下。老赵将箱子放进行李箱内,打开车门。季太已经坐在副驾驶座上,戴着一副深紫色的墨镜,看不出她的表情。千寻一如往常,坐在车后座上。奔驰很快启动了,驶向一个不可知的未来,驶向她冥冥中的宿命。这是一幢千寻在梦里才能见到的漂亮房子。郁郁葱葱的花园,占地颇广,中间一条供汽车进出的水泥甬道,两边的花圃里种满了玫瑰、月季、菊花和茶花。几株修剪成伞状的榕树,掩映着一栋三层的欧式建筑。走上台阶,推开两扇厚重的柚木门,千寻置身在一间美轮美奂的大厅之中。大厅正中是一套暗红色的沙发,地上铺着华丽的地毯。上方悬挂着一盏巨型的水晶吊灯。客厅两面是落地的玻璃窗,垂着白纱的窗帘。后面是一架木质的旋转楼梯,直通向二楼。整个大厅给人一种华贵典雅、富丽堂皇的感觉。千寻在门口呆立了好几分钟,她觉得自己就像是童话故事中的灰姑娘,突然闯进了一座豪华的宫殿,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季太漠然地瞥了她一眼,对旁边拎着箱子的老赵说:“你把箱子交给宋嫂,然后送我回公司。”一面提高声音叫:“宋嫂!宋嫂!带她上楼!”一个年约五十岁、矮矮胖胖的女人从屋里走了出来,她从老赵手里接过箱子,领着千寻上楼。
二楼有个精致的小厅,摆放着一套纯白色的沙发、一扇红木雕花镂空的屏风。屏风后面是两两相对的四个房间,中间隔着一条走廊。环形的阳台围绕着整幢房子,每个房间都有门通向阳台。
宋嫂打开南面靠右手的房间,说:“这间房间原来是客房,太太要我收拾好了给你住。”
这房间相当大,相当考究。粉红色的地毯,粉红色的窗帘,粉红色的家具,温馨而华丽,像是公主的寝宫。千寻不由得叹息,仅这间卧房就比她和母亲在柳镇租住的三间房还要大,更不要说房内的装潢和陈设了。她轻声地开口道:“宋嫂,我想知道旁边住的都是谁。”“你对面是小姐的房间,小姐的隔壁是先生和太太的房间,你隔壁住的是陌少爷…”
“陌少爷?”千寻打断了她,低低地问,“哪个陌少爷?”“哦,他叫裴予陌,是太太表妹的儿子。他父母8年前交通意外过世了,太太就把他接过来抚养。”宋嫂的脸上充满悲悯,叹息地说,“唉,也是没有爸妈的苦命孩子…”
显然,在宋嫂眼中,她和那位陌少爷一样,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先生去北京出差,太太一般都住在公司,小姐和陌少爷去国外度假了,所以这个家里只有你和我。”宋嫂怕她初来乍到受拘束,宽慰地说。“宋嫂,”千寻乌黑澄亮的眼睛望着她,“太太是怎么介绍我的?”“太太说,你是先生从湖南领养的孤儿,以后就是季家的养女。”是养女,还是私生女?千寻唇边掠过一抹飘忽的笑,这抹笑使宋嫂不由得震动了一下。好个漂亮的女孩子!这个女孩不只是漂亮,身上还有一些特殊的东西,她寡言少语,心思却很笃定,不像宋嫂原先以为的那样胆怯怕生。在接下来的相处中,宋嫂喜欢上了乖巧柔顺的千寻。比起活泼俏丽略带骄横的小女主人,千寻沉稳得多,也懂事得多。她总是穿纯白的棉布裙,长及脚踝,不像小姐喜欢穿吊带背心、超短裙,胸脯大腿都露在外面;她的头发是纯黑的直发,不像小姐一头五颜六色疯草一样的烟花烫;她生活很有规律,每天七点钟准时起床,不像小姐过了中午还赖在床上;她很安静,常见她独坐一角静静地看书,不像小姐摇滚乐放得震天响,每天男生的电话接不停…除了看书,千寻还常到厨房帮忙,摘菜、洗菜、切菜,真看不出她外表斯文秀气,一双玉葱般光滑细嫩的小手,干起家务活熟练利落,不像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娇宠得像个公主。“如果我是你母亲,有个这么文静漂亮、听话懂事的女儿,我会成天笑得合不拢嘴。”宋嫂常常感慨地说。千寻脸上有一瞬的黯淡。母亲从来没有表扬过她,也从来没有以她这个女儿为荣,甚至吝啬于给她一个鼓励的微笑。晚上,躺在铺着粉红色床单的弹簧床上,她翻开了那本黑色的小册子。这是一本日记本,浅蓝色有暗花的纸上,写满了工整而娟秀的文字。她按着时间顺序,一页一页看了下去:“1985年7月7日今天本是我参加高考的日子,而我却站在这里,站在N城火车站,站在嘈杂纷乱的人群里。周围的繁华喧嚣,更衬托出了我的贫穷和孤独。烈日下,热浪袭人,让我几乎窒息。这个酷暑的下午,是我一生命运的转折。从此,我离开了课堂,离开了故乡,离开了温和慈祥的母亲,成为N城千千万万个打工妹中的一员。没有梦想,没有诗,也没有白马王子…”“1985年9月18日打工的日子比我想象的还要艰辛。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机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疲乏单调,一天下来腰酸背痛。集体宿舍小而闷热,几十个人挤在一间屋子里,连洗澡都像在打仗。我常常想起中学语文课上学过的《包身工》,觉得自己就像里面的“芦柴棒”,枯瘦干瘪,早已失去了生命的光彩。”“1985年10月13日今天接到夏芸的来信,她上大学已经一个月了。她笔下的大学生活多彩缤纷,是我曾经梦寐以求的,现在却彻底远离了我。夏芸暑期遇到了高中班主任彭老师,他为我中途退学、放弃高考感到惋惜。他说凭我的学习成绩,考上重点大学不成问题。但是,父亲的猝然离世,让我别无选择。即使我参加了高考,体弱多病的母亲也无法供我上大学,何况家里还欠了一大笔债。这是不可抗拒的命运,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我只能默默接受它。”“1985年12月9日我遇到一件很烦恼的事。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到车间巡查,把我叫进了他的办公室。等门一关上,他就对我动手动脚,还暗示我只要顺从他,就能很快升为拉长。我使劲推开他,狠狠给了他一个耳光,他恼羞成怒要炒我鱿鱼。我当即提出辞职。同厂的湖南老乡萍姐说我傻,白白放弃“麻雀变凤凰”的机会。我苏缇虽然一无所有、卑微渺小,但还有做人的尊严。我不能让我母亲和九泉之下的父亲蒙羞…”…千寻阖上了那本小册子,她不愿再读下去了。这些片断的文字,记载着母亲的过往,一个打工妹的辛酸史。其间命运的挣扎、生活的沉重,不是她这个年龄的女孩所能体会的。千寻将小册子塞在枕头下,关上了台灯。窗外,清凉如水的月光照着偌大一座宅子,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初见
昨晚睡得迟了,千寻睁开眼,已是上午十点。她从来没有这么晚起来过。匆匆洗漱后,下到一楼餐厅。餐桌上摆放着皮蛋瘦肉粥和一杯牛奶,还有两碟小菜,湖南豆腐乳、泡椒凤爪。宋嫂知道她喜欢吃辣。也许是饿了,千寻胃口很好,一连吃了两碗粥。她将碗筷拿进厨房洗了,才发现整个季宅静悄悄的,只有她一个人。宋嫂想必出去买菜了。千寻迳直上楼,想回卧房看书。走到二楼楼梯口时,不经意地回头,漂亮的旋转楼梯,光滑的木质扶手,优美流畅的曲线…千寻心里突然闪过一个奇异的念头,不,从看见这架楼梯的第一眼,这个念头就紧紧地抓住了她。在柳镇,她住的巷子里,也有这样的木质楼梯,老旧的地板已经松动,踩在上面嘎吱嘎吱地响。她常常看见林熙阳领着一群男孩子,爬上二楼,然后“吱溜”一声,从楼梯的扶手上飞速滑下,别提多神气了。千寻知道这是危险的游戏,也不符合她沉静的个性,但内心深处还是无限向往。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被压抑了的自我,只等待机会释放。恰好她今天穿的是牛仔裤,没有穿长裙。家里除了她,再无其他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她迅速攀上楼梯栏杆,两条腿分开坐在上面,脚下一蹬,身子便顺着光滑的扶手向后旋转而下。
如果宋嫂见此情形,一定会大跌眼镜:这个外表文静的女孩,骨子里却是野性的、不羁的。
这是她最私密的空间,是她最真实和奔放的自我。风在耳边呼啸,长发在空中飞扬,生命在这一刻,变得自由而轻松。24级楼梯很快滑完,千寻纵身跳下,双脚稳稳落在大厅的地毯上。这是她第一次溜滑梯,身手之敏捷、灵巧,丝毫不比林熙阳逊色。千寻正有些洋洋得意,身后却传来一阵惊呼:“你是谁?”转过头去,她看见了一张娇俏的脸。麦色的皮肤,长而浓密的睫毛,小巧挺直的鼻梁,红润的双唇,眼睛大而明亮,深褐色的眼珠分外迷人。一头粟色短发蓬蓬松松的,额前的几绺挑染成火红色,显得俏皮、妩媚。这是个时髦的女孩,她很会妆扮自己,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明艳动人的青春气息。“你到底是谁?”女孩毫不客气地指着千寻的鼻尖,倨傲的眼眸里充满狐疑,“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我家?千寻回过神来,立即猜到了对方的身份,却不知该如何介绍自己,在一种无以名状的情绪中,竟一时无言。“滟滟,请注意你的口气,这样对待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很不礼貌!”一个低沉的、略带戏谑的男声使千寻吓了一跳,原来这屋子里还有男人!都怪她刚才玩得太忘情,没有注意大门开了,也没听到有人进来。千寻循声望去,一个男孩斜靠在楼梯旁的花架上,颀长高瘦的身材,闲适的态度,一副无所谓的表情。说他是男孩,他看上去已经有十七八岁了,而且长得极帅。中长的碎发,白皙的皮肤,漂亮的五官犹如刀刻一般,长眉如剑,双眸如星,鼻如悬胆,薄唇微微上挑,扬起一抹慵懒的笑意。
千寻怔怔地望着他,生平第一次知道,男孩子也可以有这样的精致面容!
更让她奇怪的是,但凡比女孩子还漂亮的男孩,总会让人觉得娘娘腔。而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男生。如此邪魅,又如此阳刚,确实是她平生仅见的。“漂亮的女孩子?”那个叫滟滟的女孩咬了咬唇,抗议地大声道,“陌哥哥,你有没有搞错?一个土里土气的野丫头,哪里称得上漂亮?”“她打扮虽然土气,但是五官很正点,皮肤也不错,身材稍微瘦了一点,不过有一种骨感美…”两个完全陌生的人,竟然当面讨论起她的容貌,真是很过份!千寻忍无可忍,打断他的话:“你好像也不太礼貌吧?”“哦?”男孩扬起了眉毛,仍是一脸戏谑的神色,“是吗?I’m sorry!”
“陌哥哥,为什么对她这么客气?”滟滟皱了皱眉,转身面对千寻,摆出一副主人的尊贵架式,“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谁,是从哪里闯进来的?”“季滟小姐,她叫孟千寻,是先生收养的义女,以后要和你一起生活。”
大厅门口,突然传来响亮的声音。三人一起噤声,齐齐地转身望向大门。宋嫂正好买菜回来,及时替千寻解围。
季滟第一个反应过来,她死死地盯着千寻,不屑地说:“宋嫂,你在开玩笑吗?我为什么要和一个乡巴佬住在一起?”“她不是乡巴佬,她从现在开始就是你的妹妹。”宋嫂正色道,脸上的神情十分严肃。
“我才不要她作我妹妹!”季滟瞪了千寻一眼,把手中的行李袋一摔,怒气冲冲地跑上楼去。
“砰!”的一声,楼上传来重重的甩门声。宋嫂叹口气,拾起地上的行李袋,正要拎上楼,裴予陌走了过来:“宋嫂,还是让我来吧。”
“陌少爷,你替我劝劝小姐,她一向最听你的话。”“我知道了。”他说,脸上的那份戏谑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脸凝肃和深沉。
目送他上楼的背影,千寻感觉讶异:这个男生怎么变化这么快,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二皮脸”?

风波
季滟和裴予陌是从巴厘岛度假回来。自从他们回到季宅,对千寻来说,那种平淡温馨、逍遥自在的生活就彻底结束了。
以季滟骄纵的个性,完全不能接受一个乡巴佬作自己的妹妹。每一次在季宅看到千寻,眼角的不甘和不屑尽显无遗。而裴予陌的态度让人捉摸不定。当着宋嫂的面,他从来不和千寻说话,而一旦家里只剩下他、季滟和千寻三个人时,他总是一脸坏笑,用戏谑的口吻嘲弄她,言谈举止之间有一种懒散的傲慢。
好在,千寻是个隐忍淡漠的人,她完全视若无睹,将两人当成空气。更好在,学校不久就开学了。他们上的是那种寄宿的贵族学校,每个星期才回家一次。季安澜从北京出差回来了,他的太太只有周末在家。所以,周六、周日是季家人难得团圆的时候。这种时候,千寻很少下楼,除了吃饭,成天都呆在卧房里。在季家其他成员眼中,她就像一个隐形人,刻意让别人忽略她的存在。但是,千寻的存在,还是触到了某些人的痛处。他们绝对不会放过她,让她好过。
那是一个周日的晚上。一家人正围在餐桌上吃晚饭。季滟突然抬起头,大声问端菜上来的宋嫂:“宋嫂,你收拾房间的时候,有没有看见我的项链?”“哪条项链?我记得小姐有很多项链。”“就是上个月过生日妈妈送我的那条,白金链子,吊坠是月牙形的,顶端镶了一粒钻石。”
“没有看见。你不是一向锁在首饰盒里吗?”“是呀,昨天晚上我戴着它和陌哥哥去参加舞会,早上回来时顺手把它放在桌上,睡一觉起来就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着。”“会不会是你丢在外面了?”季安澜停下筷子,略带责备地,“小小年纪就去舞会厮混,成何体统?”“昨晚傅盈盈开生日派对,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两家又有生意上的往来,我怎么可能不去?”季滟嘟起嘴巴,嗔怨地说。裴予陌在一旁帮腔道:“表姨父,滟滟从傅家回来时,项链还戴在她的脖子上,我亲眼看到的,可以作证。”“既然不是外面人偷的,那么就是家贼罗?”季太突然插话。此话一出 ,所有的声音顿时静止了下来。季太唇角扯出一个讥诮的微笑:“以前,家里从来没有丢过东西。宋嫂是个手脚干净、老实本份的人,我信得过她,至于其他人嘛,就很难说了…” 一桌人的目光立刻投向一直埋头吃饭的千寻。季安澜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你…你是什么意思?”“我的意思吗?”她冷哼了一声,目光冷冷地落在千寻脸上,“孟千寻,这里只有你一个外人,项链是不是你拿的?”千寻慢慢地抬起了头,她接触到了季太的眼睛,那样幽冷的目光像两把尖锐的刀,直插进她的心脏。“我没有拿季滟的项链。”她咬着下唇,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没有进过她的房间!”
“凡事都要讲究证据。我俞梦瑶从不会冤枉一个无辜的人,但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错的人!”俞梦瑶唤过宋嫂,“你现在就到她的卧房里去搜一搜。”宋嫂看了满脸阴沉的季安澜一眼,有些躇踌不前。“俞梦瑶,她只有14岁,还是个孩子。”季安澜咬了咬牙,声音经过挤压,暗哑而颤抖,“你为何要去为难一个孩子?”“既然是孩子,更要从小就管教好,免得大了沾染上偷盗的恶习。”季安澜还想说什么,季滟一下子从椅子上站起来:“白天不作亏心事,晚上不怕鬼敲门。即然她说自己没有偷,为何害怕我们搜她的房间?陌哥哥,我们和宋嫂一起上楼去!”
说完,就拽了裴予陌,两个人“噔噔噔”地跑上了楼。宋嫂无奈之下也跟了上去。
只一会儿功夫,季滟就从楼上冲了下来,嘴里大声嚷嚷:“孟千寻,你真不要脸!竟然敢偷我的项链,以为藏在衣橱里面,我们就找不到吗?”季安澜大吃一惊,他看向随后下楼的宋嫂,严肃地问:“宋嫂,到底怎么回事?”
“这条项链…这条项链确实是从孟小姐的房间里搜到的。”宋嫂将手中的项链递给季安澜,一脸难色,嘴里嗫嚅地说。季安澜握着那条白金钻石吊坠项链,冷汗从他的额上沁了出来。“孟千寻,你真是无耻!我爸爸好心收养你,供你吃供你住,你竟然反过来偷我们家的东西!”季滟怒气冲冲地声讨千寻,“你以为进了这个大门,就是季家的一份子?我们季家才不要你这种连爸爸都不知道是谁的小杂种…”“够了!你给我住嘴!”季安澜喝道,脸色铁青,额上的青筋直跳。季滟被父亲的表情吓得瑟缩了一下,不敢再往下说了。季安澜一向儒雅温和,她从未见他如此愤怒过。“孟千寻,你有什么话说?”俞梦瑶这时方才开口,目光森冷地盯着千寻。
我能有什么话说?这分明是一个设计好了的圈套,只等着我往里钻。二楼的阳台通向每一个房间,而她今晨没有锁上阳台的门,别人很轻易就能进入她的卧房,将项链藏匿在任何一个地方。千寻想明白了整件事情后,不再觉得委屈,也不再害怕,口气冷淡地说:“我没有什么可说的,随便太太怎么处置。”“那么,你就是承认项链是你偷的罗?”千寻没有说话。“俗话说,捉贼捉赃。”俞梦瑶挑了挑眉梢,“这条项链不可能自己长腿跑到你的房间里去。所以我说,小孩子从小就要教育好,不要染上一些爱慕虚荣、偷鸡摸狗的坏毛病。我知道你从小地方来的,家里又穷,没有见过世面,看到滟滟有一条这么好的项链,自然就会心理不平衡,想要占为己有。唉,你想要什么跟我和你季叔叔说嘛,何必做这种不体面的事呢?”涂着淡红色高级唇膏的嘴唇,在千寻面前一张一合,吐出的每个字都像一块寒冰,僵硬而滞重地砸在她的心上。千寻缓缓转过头,看向周围的每一个人。季滟一脸幸灾乐祸的神色,眼里满是鄙视;宋嫂看她的目光里带着些同情和不忍;季安澜的表情最为复杂,惊疑、愤恨、怜悯、不满,还有深深的愧疚。
千寻终于知道俞梦瑶当初为何会主动接她回季宅,她就是希望看到目前的情形,看到自己被羞辱、被斥责、被排挤、被冤枉,而季安澜却哑口无言,说不出一句话。妈妈,我能够想象你当年的处境了。你爱上的是一个懦弱的男人,面对的却是一个太过强大的对手。你一定早就预料到了今天的情景,所以你教我淡漠处事,不要与他人有着太亲密的关系,不要试图去靠近温暖,这样就不会有痛苦。可是,妈妈,我还是做不到冷酷无情。我还是想要爱,想要很多很多的爱…“那么,你想要如何处置我?”千寻从桌上站起,平静地问。“你年纪小,还有改正的机会。我们也不可能因为你一次犯错,就把你从季家赶出去。不过,你住在二楼,终究让人有些不放心。所以,你就体谅一下,从今天开始搬到地下室的佣人房,和宋嫂挤一挤吧。”不亏是纵横商场的女强人,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让人无懈可击。而季安澜却神色不安,几度欲言又止。千寻不忍见他为难,他到底是母亲爱过的男人,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