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楚学长的自然就是楚漠。这个人曲同秋听说过,大名如雷贯耳,今日一见,却困惑恶霸怎麽都不长恶霸的面孔。
楚漠身材高大,蜜色肌肤,五官端正,染了一头很不错的头发,长相堪称俊帅,旁边那个男生也是相仿身形,黑发黑眼,一管笔挺的鼻梁令人印象深刻,怎麽看都是英俊的贵公子模样。
相比之下,肥胖迟钝的自己倒更适合演反派头头这种角色。
黑发男生皱了皱眉:“到底怎麽回事。”
他没有楚漠那麽凶恶,但开口却更让人觉得生惧。不管心里怎麽嘀咕,曲同秋一听到他们称那黑发男生“任哥”,又想到之前那两人说的话,就意识到这搞不好是脱身的机会,忙对著那黑发男生,抢先把事情简单明了说了一遍。
“说了不准再差人买东西不给钱,更不准勒索,你们都忘记了?”
楚漠忙劝阻:“宁远,这习气一时半会也没法改得干净,给他们一点适应时间嘛。”
任宁远看了他一眼:“你知道我不是耐心的人。”
几个人都不敢作声。
曲同秋也是知道任宁远这个名字,同样是新生,听说他来了没多久就让高年级学生心悦诚服,却没想到却到了可以对三年级的楚漠用这种态度说话的地步了。
楚漠也不再含糊,冷脸对那两个二年级生:“你们都回去等著。敢抢钱还打人,下场自己清楚了?”
又仔细再看看地上的庄维,突然笑了:“啊哟,是这位啊。”
任宁远问:“你认识?”
“新生里最能闹的,除了你,就是他了,”楚漠笑道,“可惜他没你的本事。”
庄维从散乱的头发里瞪著他。
楚漠又“啊”了一声:“这小子真的长得不错嘛。就是性子太不讨人喜欢了。不然也不至於挨打啊。我们有事要先走了,医药费以後找我来报。话说,你能走得动吗?”
曲同秋忙插嘴:“我能送他回去。”
楚任两人用疑问的眼神望他。他忙解释:“我跟他是一个宿舍的。”
楚漠又笑了:“一个宿舍的,你还跟他要钱,看他挨打啊?”然後跟任宁远说话,声音毫不掩饰:“比起这种人,我倒觉得这个榆木脑袋的庄维还挺可爱了。”
任宁远也看了他一眼。
曲同秋被他双眼一望,瞬间就起了羞惭的感觉,不由推推眼镜。
任宁远瞧了地上神情倔强的美人一会儿,又朝他示意:“那麻烦你送他回去了。”
曲同秋想不到任宁远会这麽礼貌,一时受宠若惊,没等他点头哈腰完,那两人就走远了。
3
然而此後曲同秋是再也没有和任宁远说话的机会。
因为学生组织内部仍然等级森严。他若要把任宁远当成什麽正义的新秀,那就大错特错了。任宁远照样不是什麽善类,只不过把混乱的勒索压榨变成极有组织纪律性的收费罢了。
给不出钱的,一律照扁。
不过优劣是靠对比而生的。比起之前一天可能会被不同的人勒索两三次的悲惨境遇,固定交一些费用就可以保证一段时间无麻烦的做法,还是比较受欢迎的。
像曲同秋这种得过且过只求安稳的软骨头,只要现状比以前好,就会心满意足。
即便日後仍然会因为时而缺钱而被扁,或因为尊容惹人发怒而被扁,甚至因为把缺席名单完整地报给老师而被扁,他也没对作为管理者的任宁远生出什麽恶感。
庄维很讨厌他,骂他“奴性”“没骨气”,他也照样能在骂声中安然地吃下两碗面。
虽然也为自己的没出息而唉声叹气,无论哪个男生都是有当英雄的梦想的。但毕竟能成就者寥寥。
这个世上要有庄维那样独树一帜个性鲜明的反骨,也要有在夹缝里求生存的窝囊稀泥存在,不然人与人之间因为骄傲个性而生出的沟壑又要怎麽填补呢。
他又不害人。在庄维的怒骂中喝著面汤的时候曲同秋心想。起码他问心无愧。
事实上他不止不讨厌,对任宁远他还有些模糊的好感。
只见了一面,却对那人印象深刻。有些人的气质的确是出类拔萃的,曲同秋一连几天做梦都梦见任宁远,梦里就是日常的学校生活,任宁远在他面前走来走去,和其他人交谈,或者出现在路上的人群里。
并不是刻意要去想什麽,而是那一瞬间大脑的记忆太强烈了。
一个人的魅力,磁场,往往未必会因为他的善恶而增值或打折扣。即使像楚漠那样扁起人来毫不手软的家夥,还不是照样许多女生暗恋他。
曲同秋当然不是同性恋,但他也会被磁场影响,对气质才干堪称偶像典范的任宁远起了亲近仰慕之心。
屡屡观看学院比赛活动,只要见了场上有任宁远,他就不自觉就堆出一脸的笑来。
同学都说他:“我的娘啊,你那笑都快满出来了,怪恶心的,快收收!”
曲同秋渐渐发现任宁远常和人去附近的网球场打网球。
他便也时常晃过去,探头探脑的。
为了不表现得太像个怪人,他省吃俭用去买了个不好不坏的拍子,偶尔下场乱打一气。
等他的存在变得不那麽突兀了,任宁远他们也发现有一个根本谈不上球技的小胖子会来打球,拿来当笑话看还是不错的。
再过个几天,他就可以凑过去,殷勤地为任宁远捡球了。
当了一段时间的模范球童,曲同秋又省下早饭钱,自己去买了一袋网球,每次都拎过去,让任宁远他们玩,结束了他再收拾,带回去。
这种殷勤,他们自然是不客气地笑纳。曲同秋边为自己能名正言顺和他们一同“玩球”而高兴,一边更加受到嘲笑和讥讽。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麽回事,被楚漠取笑多了也会尴尬和难受,但就是鬼迷心窍了一般,想接近任宁远。
幸好任宁远态度客气,举止比楚漠绅士得多。任何人,只要没激怒他,他都是报以斯文温和的好人面孔,还会对曲同秋说谢谢。
有一天曲同秋发现前来打球的,除了任宁远和楚漠之外,还有庄维。
庄维明明一开始是被强烈排挤的对象,什麽时候开始居然和他们走得那麽近了。看楚漠还相当明显地在讨好庄维,和最初的肆意欺凌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曲同秋很是惊奇。
但结合常理一想也醒悟了。
他这种曲意逢迎,专门和稀泥的类型,是很难有出头之日的。反而是铁骨铮铮的那些人,尽管一开始容易吃苦头,但时日久了,连对手都会钦佩,乃至於赏识,与之主动交好。何况庄维的样貌风骨,确有梅竹之姿。
曲同秋虽然心生羡慕,但要他现在开始修炼那种傲霜斗雪的品质,又如天方夜谭。一样米养百样人,强求不来的。
於是曲同秋在球场伺候的对象又多了个庄维。庄维发现他的存在,以及功用之後,更是勃然大怒,当场摔了拍子,扭头就要走。
“你这是在侮辱我吗?!”
楚漠竟然是有些慌乱的姿态,连说:“当然不是!”
“你这不就是杀鸡给我看吗?”庄维气得手抖地指著那边狗腿不已的曲同秋,“想让我跟他一样?做那种事讨好你们?你做梦去吧!”
“你怎麽会跟他一样!”楚漠又是劝又是哄,“你是谁,他又是谁?看他什麽德性!如果你跟他一样,我也不会这麽努力要跟你做朋友了。”
曲同秋置若罔闻,挥汗如雨地继续在场边观看,然後跑动。
反正他左耳进,右耳出,不管楚漠和庄维在那怎麽彼此别扭吵闹,他只继续专心去当任宁远的小跟班,乐颠颠的。
幸而任宁远不是轻易会露出厌烦表情的人,一直都神情温和,对卖力跑来跑去捡球的他微笑,说“辛苦了。”
只要这样他就觉得很幸福。
4
连月来曲同秋运动量大增,吃得又俭省,原本嗜好的零食都戒了。能保证三餐就好,肚子饿的时候忍一忍,也就能挨过去。至於钱,几乎全用在争取接近任宁远的努力上了。
曲同秋在洗澡的时候留意到,自己似乎瘦了些,原本低头就能看到的肚腩,尺寸缩小了很多。穿那些衣服感觉变得没那麽紧,也有长高的预感。
不过少掉几公斤肉,多了几公分个子,宽大痴肥的衣服穿起来还是差不多。
但他对形象早已经懒得去管了,有洗干净就可以,再怎麽收拾打扮,石头上也不会开出花来啊。
何况他除了给任宁远当球童之外,又多了一个自找的差事。就是替任宁远买早点。
事情起源於一次早起在学院外边的草地上晨读的时候,他在边掰干面包边背单词,抬头却看到任宁远远远地迎面走来。
他还在紧张口吃,不知该不该贸然打招呼,任宁远已经先点点头,微笑道:“早。”
曲同秋一下子高兴起来:“你也来晨读啊?”
“没有,随便走走,这个时间空气好。”
“吃过饭了吗?”
“没,”任宁远笑道,“实在太挤了,我不喜欢。”
早餐的供应时间不够长,大家都在那个时间段蜂拥而去,若不想留下来吃最不受欢迎的那几样糕点,就得抢破头。
不过以任宁远的人气,替他跑腿顺手带个三餐的小弟也不至於没有。
“哦,他们买的我不喜欢。那个蒸出来的鸡蛋糕还不错,但每次一眨眼就没了,除非起得最早,不然也买不到。”
曲同秋惊讶於他肯和自己说这麽多话,还会把喜欢吃什麽说给他听,顿时受宠若惊。
曲同秋本来也怕挤,而且懒惰,所以常备耐储存的干面包和饼干,或者干脆就睡得晚点去,买点剩下的馒头吃。
自从那天之後,他就比以往起得更早,打破头也要硬抢到那种鸡蛋糕,再抢同样热销的花生煮牛奶,热腾腾地捧著去找任宁远。
收到一个男生送来的早点,任宁远平静的脸上也多出一丝惊愕,但很快平复下来,说:“谢谢。”
而後真的开始吃。
那场景是十分可笑的,一个愣头愣脑的小胖子,端正坐热切地著看一个英俊男生吃早点,即使隔了镜片也能感受到那发射出来的炽热殷切的光芒。
如果把任宁远换成个美少女,那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追求场面了。既然任宁远是个男人,还是相当有男人味让人不敢觊觎的类型,那这就是赤裸裸的拍马屁场面。
曲同秋没想那麽多,别人的说法他也不介意。虽然意识到竟会忘了给自己买一份,也会觉得有点蠢。
但起码看著任宁远吃的那一刻,他是幸福的。
做这些,他完全是本能行事。谁不想对自己仰慕的人好呢?粉丝还不是狂热到一天到晚送礼物给偶像,一点回报都没有,还能十年如一日地坚持。
任宁远好歹会温和地朝他笑呢。
若是任宁远不想吃,露出不想接受的意思,他也就会不敢再买。但任宁远从未拒绝,不论吃的是什麽都会道谢并夸奖味道,他便高高兴兴每日一趟地送下去。
只是可怜他自己更要节衣缩食,每日早起。除了钱包,小肚腩也一点点瘪下去了。
天气渐渐凉了下来,曲同秋比往年任何一次都更早地意识到凉意,身上的脂肪厚度不再足以抵御寒冷似的。
睡在上铺的吕阳从门外进来的时候,曲同秋正踩著双层床的中间踏脚,试图爬到他床上。
“你干什麽!”吕阳一步上前,一把将他扯了下来,“靠,搞什麽啊,弄得我一床都是灰!”
曲同秋知道他爱干净,有洁癖,忙解释道:“天冷了,我要上去拿棉被。我洗了澡了,还穿了干净袜子,不会弄脏你的床的。”
宿舍里供大家存放棉被之类物品的储物柜设在上方,横向,比双层床略高些,无梯子可用,踩桌子也够不著,唯有睡在上铺的人开启收拾会很方便。
“你拖被子出来的时候怎麽可能没灰!”
“还好吧,锁在里面不会有脏东西啊。”
“你敢保证一点灰也没有?”
曲同秋想了想:“他们之前拿出来的时候,都很干净的,我也会小心……”
“那是你肉眼看不见而已!”
曲同秋嗫嚅了一会儿:“可晚上降温了,我要盖被子。”
“那我刚洗过床单啊!你这麽爬上去一踩,我晚上要怎麽睡得著?”
“我脚是干净的……”
“再干净的脚,也是要踩在我放枕头的那个方位!你受得了吗?有人在你头的周围踩过?”
曲同秋想说他一点也不介意啊。但吕阳仅仅描绘那虚拟场景就似乎已是满身难受的模样。
“你,你别激动啊。”
吕阳声音高八度:“我哪有激动?!”
曲同秋吓得只得噤声。
过了有一会儿,吕阳似乎镇定下来,口气宽容,慈眉善目地拍拍他肩膀:“冲你发火不好意思啊。你过两天再拿被子吧,趁我要换新床单的时候。我到时候会提醒你的。放心。”
被他这麽一说,曲同秋觉得他似乎也不是不讲理,还挺有礼貌的。事实上吕阳平时相处都还可以,就是洁癖厉害了点。
可晚上不盖被子,还是不行,他挨冻怎麽睡得著呢?
曲同秋正在思来想去,忽然听得庄维说:“啊,不好意思吕阳,我踩了你的拖鞋。”
宿舍面积不大,这种事故常有之,错脚踩到掉地上的枕头都不稀奇,男生个性大大咧咧,不以为意,谁会记得为这种芝麻事道歉。但吕阳的洁癖众所皆知,庄维便又补了一句:“对不起了,我等下拿去冲冲。”
吕阳一看清那双鞋,就勃然变色:“有没搞错?这是我上床睡觉之前穿的鞋!”
“所以说我会刷一遍啊。”
“刷就有用吗?你的脚底踩过哪里啊?那些看不见的脏东西你以为刷得掉?”
庄维也失去耐心,冷下脸,笑道:“恩,我刚从厕所回来。”
“你用进了厕所的鞋踩我的拖鞋?!”吕阳已经整个抓狂了,“这鞋让我怎麽穿啊?!”
庄维冷笑道:“我不仅进了厕所,脚还放进便池里戏水了呢。”
吕阳快疯了:“啊啊啊,你这个变态,我不会放过你!”
“那你是要怎样?”
“你说要怎麽样?啊?你踩了我的鞋。用你的脏脚踩了我的鞋!”
庄维放下手里的东西,镇定道:“你有病就赶快去医院治。在这里撒什麽野。想要王子待遇你就别住宿舍,五星级酒店没拦著不让你进啊,你怎麽不去?这里何止有上过厕所的脚,还有蟑螂蚊子和老鼠呢,说不定它们都从你床上爬过……什麽?你没见过?笑死人了,肉眼哪看得见啊,在你枕头里拉一堆卵你也看不见。”
吕阳的反应激烈到让曲同秋都不敢去看,一时简直有抱头捂耳朵的冲动,只觉得宿舍里顿时电闪雷鸣风雨交加。
而庄维不为所动,继续道:“你再撒泼,再撒泼就试看看,信不信我现在就穿著鞋去你床上踩。”
“这样对你?我怎样对你了?踩了你的鞋,你用得著要死要活吗?是个男人就别做女人都不屑干的事啊。集体生活,大家住一起是要互相迁就,不是都得供祖宗一样万事迁就你。”
“你有洁癖就了不起啊?有洁癖就能撒泼了?有洁癖就能不让人盖被子?我还有神经病呢,神经病杀人不犯法,你要不要试试?”
再闹下去这两人就该动手了,曲同秋吓得忙上前拉劝:“别打别打,一个宿舍的,何必呢,都消消火,消消火啊……”
其他目瞪口呆的观众们也反应过来,纷纷上前劝架。七手八脚之下,总算免了一场恶战。
庄维“切”了一声走开的时候,又看曲同秋一眼,骂道:“你就孬种到死吧。”
虽然挨了骂,也觉得被气得两眼血红的吕阳有些可怜和无辜,但曲同秋平生头一次对庄维生出一丝敬佩来。
这种什麽都敢的性格,比起他的什麽都不敢,是要有种得多。
而且伶牙俐齿的,一下就能找到反击点。不像他,尽管隐约觉得逻辑不对,却死活也想不出要怎麽争辩。
一对比就高低立见。所以庄维可以不用再去管那拖鞋的鸟事,他却仍然没有被子可盖。
曲同秋边思索边上了床,卷在被单里入睡。
夜深露重,渐渐降温了,但他也无法可想,只能哆嗦著熬了一夜。
第二天被起床铃惊醒,曲同秋就知道自己睡过头了,不要想能替任宁远买到早点了。心下暗叫糟糕,但晕头晕脑的,爬不起来。
结果那一早上的课都旷掉了,不管其他舍友怎麽叫他催他,他都动不了。大家只当他嗜睡,也便各自纷纷出门。
睡到下午他才觉得状态好了些,慢慢爬起床,晕沈著洗漱,拿水壶装了白开水,带了一些干粮,背好书,打算出去上课。
下午修的是公共课,整个专业的新生聚在大型教室一同上课。曲同秋晃晃悠悠地进去,教室已经差不多满了,但仍然能一眼就在人群里发现那醒目的三人组。
庄维旁边紧挨著坐著一脸殷勤的楚漠,楚漠旁边是神情悠然地翻杂志的任宁远,再旁边还有个空位。
任宁远也看见他,朝他笑了笑。曲同秋不自觉地就像颗被磁铁吸住的图钉一样,一步一挪靠了过去。
任宁远抬起眼睛,微笑:“要坐这里?”
曲同秋简直受宠若惊,应了一声便赶紧在他身边坐下。
“早上怎麽没看到你。”
曲同秋愈发受宠若惊,在回答之前便点头哈腰的,半天才恭敬道:“对不起,我睡过头了……”
任宁远笑了笑:“听说你感冒了?”
曲同秋一叠声的:“是是是……”
任宁远被他的紧张模样逗乐了:“你不用怕,我没吃到早点也不会打你的。还有,感冒也不要掉以轻心,这个药给你吃。”
曲同秋的受宠若惊指数在本日达到最高点,双手接过药,几乎都要哆嗦了。
这种不胜惶恐的气场太过强大,连庄维都隔著两个男人朝他抛来一个受不了的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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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同秋开始叫任宁远 “老大”。
因为若要直呼其名,他没那个胆,更会被楚漠猛K说“谁准你这麽叫”;要随众小弟一起叫“任哥”,感觉不知怎麽的就很肉麻,何况任宁远根本没把他收入旗下。
还是“老大”能真实反应他对任宁远的感想。
任宁远对此只笑笑,不置可否,不过曲同秋坚定地觉得他实在很适合。
虽然样貌斯文,神情多是宽容和气,但谁规定帮派老大就要是满脸杀猪般的横肉呢。大佬只是一种气质。
曲同秋当跟班跑腿也能当得很高兴,而备受他们赏识的庄维却不知做了什麽,又得罪了楚漠。
这天本是楚漠过生日的大好日子,一行人在楚漠校外的公寓里替他庆祝。庄维必然是在受邀请之列。而曲同秋因为近来当跟班小弟当得委实尽职,也托了任宁远的福,可以跟去凑热闹。
曲同秋好久没吃饱过了,难得有这种面对充足食物的机会,便努力大吃特吃。招来楚漠嫌恶的数眼之後,便转移到无人角落去专心致志地填饱自己的肚子。
庄维那边的事态是如何进展的,在角落里一心向吃的曲同秋完全没觉察到,直到听见骚乱动静,才发现其他人已经如鸟兽散。
曲同秋一片茫然,不知自己到底错过什麽,却惊恐地看见楚漠一脸煞气,从卧室出来。而庄维不见了。
正在疑惑,便听见卧室门被踹得砰砰响,还夹杂著叫骂。
曲同秋吓了一跳,但已经错过了跟随大流逃亡的最佳时机,屋子里只剩他们几个人,他手里还抓著块蛋糕,不停偷眼看正和楚漠说话的任宁远,走也不是,留又不敢。
“任……老大……”
“叫什麽叫?吃你的,”楚漠骂道,“然後闭嘴!”
任宁远见他吓得真的赶紧把蛋糕往嘴里塞,不禁莞尔:“你先回去吧。”
楚漠扯散了自己的衣领,暴躁道:“你们都可以走了!”
“我劝你别那麽做比较好。”
“反正都已经撕破脸了,做不做有什麽差别!”
任宁远笑道:“话不是这麽说,撕破脸也分大破和小破。”
“我不管,”楚漠说得咬牙切齿,“我是势在必得。”
“你现在太不冷静,等下多半要後悔的,到时要说什麽‘悔不该’就来不及了,”任宁远笑道,“不如你跟我们一起走。去外面绕一圈。我教你个法子,你等心跳低於一分锺七十了,再做决定。如果还是像现在这麽想,那你就去吧。反正他一样都在你手心里。”
楚漠皱眉想了一会儿,还是喘著气,瞪起眼睛:“他要是趁机跑了怎麽办?”
两人对视两秒,一起把眼光投向战战兢兢的曲同秋。
“喂,你!留下来看著,别让他跑了,知道吗?你不是最爱吃吗?把这一屋子东西吃光之前不许走!”
曲同秋忙把求助目光投向任宁远:“老大……”
“你照著做就好了,”任宁远温和道,“别多嘴,更别多事。”
听两人关上外面大门离去的声音,屋里只剩他一人守著卧室内的庄维。曲同秋心下惶恐,又断然不敢走,只得害怕地在客厅里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