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帮曾旭顶罪,为什么?
曾旭那晚是为他打的架,曾旭是因为他伤的人,曾旭为了他庆祝生日,曾旭是因为他吃的醋…
盛意离开了自己的大学,社会大学、感情大学,这一次他是真成熟了,熟到流汤,冒着黑黑焦味。
九月,他再次入学,这一次不是自己考上的,花钱上的。不知道江律师动用了什么关系,他进了一所二类大学重新读大二,同样的大学,唯一不同的是,上一次是四季如春的都市,这一次却是冬季特别漫长的北方都市烽桦。
新到烽桦市的盛意没有去学校住,自由惯了的他,不能再忍受舍监查房,不能再忍受那些热血友情,不能忍受周围那些惊天动地、哭天抹泪的属于大学生的感情生活。他不属于那里。
他买了一条小狗,价值六百,一只血统不太纯的幼年金毛。他喜欢金毛,因为这种狗性格沉默,耐得住寂寞,有时候一天都不叫一声,那狗名字叫豆腐脑。
他准备带着这条血统不纯的狗儿,沉寂在这个世界,再也不发出声音。


第5章 重续大学梦
刚到烽桦市的盛意那阵子很喜欢一首叫青春的歌曲。歌曲是个有意思的东西,每当你心情不好,总有一首歌飘进你耳朵,一旦附和了心思,就一辈子都无法忘记。那阵子,盛意的耳朵里就只听这一首歌,没完没了地听。
新的环境,新的同学,并没有引起他太大的兴趣,他准备在这里花上一些时间好好地思考下自己的人生,他该怎么走,应该如何度过余生。思考是一件大事,思考人生绝对是伟人才做的事情,盛意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未来保不齐能做半个伟人。
因为他最近做的事情,就是思考人生,偶尔他会想人类是怎么来的?这样的伟大问题,他在图书馆思考,走路的时候也思考,上课的时候…他休息。
睡醒的盛意慢慢地和上笔记本,准备离开热闹的课堂,上午的课业全部结束了,新学校的教授水准实在一般,他睡得倒是不错。
“盛意,盛意!”连付权爬了过来一副讨债鬼的样子。
盛意有些迷茫地看着这位自来熟的同学,说起连付权,他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大学生的根性美德。
理想远大,声调激昂,谁都知道,谁都认识,什么都吃过,什么都见过,在学校他就混学生会,在社会他就混几个三教九流,附近网吧老板全部认识他,周围所有的杂货铺他都有欠账,再加上此人打扮讲究,总是穿着流行的名牌子(假的),当然他对流行也是如数家珍,他甚至还知道几部电影名著的导演。所以每当此人满嘴的黑格尔的政治,托尔斯泰为什么离家出走最后死在火车站,越南共产的优势利弊等,他总是语调深沉装模做样,他那双总是闪着青春理想光芒的浓眉大眼神采奕奕。人模狗样的连付权的魅力,可以维持他的四年大学可以保证每年不重样换一个女朋友。
他像曾旭,但是不如曾旭,曾旭比他多少多了一些有内涵的东西。
“怎么了?”盛意收拾起书本问他。
盛意在学校属于木呆呆一族,他从心理上已经断奶,甚至他比社会上的大多数人都成熟。童年、幼年、青少年、爱情,这些品质合起来就是现在的盛意,从骨子里他就是一个老江湖,所以他不爱和同学玩,有时候他看他们做事、听他们说话,简直就觉得可笑至极,所以,他和谁都离得远远的,再加上他不爱打扮,每日蓬头垢面,面目模糊不清——有道是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原本盛意就不是那种特别英俊显眼的人,现在就更是角落里的灰尘了。
关于蓬头垢面,这不能怪他,他每天晚上要炒股,他玩的挺大,虽然是稳赚的买卖,时差需要他黑夜操作一些事情,赚取一些生活费,所以盛意的白天黑夜颠倒。他训练那只金毛每天安坐在电脑前看国外的股市三小时,他现在最爱的就是那只杂种金毛。
盛意现在和连付权是相反的人,他是大学校园里那种为数众多的网虫里的一位,社会地位比“书呆子”高那么一点点。
“交钱,一百,晚上KOKO生日,大家一起约了去‘世纪’,我出一半钱,其他的大家一人一百。”连付权伸出手,只有在凑份子的时候大家才会想起盛意。
KOKO是连付权新追的女孩子,那女孩还不错,泼辣漂亮、声音嘎嘣脆、刁蛮得可爱极了——在连付权看来。
关于“世纪”,那是附近的一个非常非常豪华的酒吧,在这所大学学子的眼睛里,那是上等人去的地方,虽然这些年轻人嘴巴里总是不屑的,可是假如去了,他会在第二天假装疲惫的样子告诉你:“昨天晚上,困死我了,在世纪玩了一个晚上。”
摸出一百块,盛意放到连付权的手里,连付权把他的名字记在名单上。盛意是不会去的,但是他不想和连付权作对,毕竟他还要在这里读完大学,剩下的两年即使做隐形人,他也想平安地做下去。
午饭后,盛意去图书馆找了一个角落的地方,非常认真地读一本英文版书《麦田守望者》。
他没有主人公那么好命,他没有可以叛逆的人和时间还有环境,因为他的此种性格没有表露对象,无论是亲人还是家庭他都没有。盛意决定利用大学时间好好读一些书,这种想法是真心实意的,他就想看下别人是如何叛逆的。
当然,学习知识的心也是真心实意,半点假都没。没有到过社会你永远不知道你有多么地浅薄,一年多的监狱生活告诉盛意一个特简单的道理。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他需要大量的知识武装自己,他需要丰富自己,这样最起码今后他可以在人格上丰富一些、完美一些。那本书不厚,但他看到夕阳西下。
盛意不上晚自习,除了必须去的,他基本不在晚自习出现,他夹着晚上的盒饭,盛意去宠物店接自己的杂种金毛。平时他上学的时候,豆腐脑就送到住所附近的宠物店,狗也是及怕寂寞的动物,豆腐脑在那家宠物店有很多朋友,这一点上它比它的主人强百倍。盛意和豆腐脑的关系就是饲主和宠物的关系。 豆腐脑是饲主,因为家里,是豆腐脑在看股市,它喜欢窝在老板椅上死死地盯着电脑看,一看两三个小时都不带动地方的,每次看完盛意会奖励它最昂贵的狗粮——肉条,除此之外,盛意经常和它聊天,它总是歪着脑袋倾听,从不表露出不耐烦。
烽桦市的大雪天气来的格外早,才十一月底就下雪了,盛意把自己裹在那件温柔厚实的黑色羽绒大衣里,站在学校附近的门诊想买一只冻伤膏。他的脚非常痒痒,一个星期前他的脚就冻伤了,今天他回家早——昨天他梦到豆腐脑被孤零零地丢在宠物中心,很可怜,不知道什么原因会这样,盛意决定早点回家,在回家之前他想买只冻伤膏。
盛意的手刚刚触碰到诊所的棉门帘,身边“嘎吱!”停下一辆面的,在他还未及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被塞进车里。
“真难得,不去网吧刷夜?”连付权挺高兴地看着盛意。
盛意看下周围,全是班上的男同学?还有为什么他要去网吧刷夜?
“嘿嘿!别看了嘿…女生们在前面面的里呢。”连付权以为盛意在意这个。
盛意没说话,他认命地坐在车子角落给宠物店老板发短信,说今晚不接豆腐脑了。
那辆面的一路停车加人,盛意的同学从附近的住宅区、出租屋、网吧、饭店里钻出来,一辆小巧的面的竟然塞了十四个人,别问怎么塞的,面的司机有这个能力。盛意的脸贴在玻璃上,感觉自己是奥利奥饼干里面的奶油。
小老板魏醒跟几个朋友去世纪,最近他太忙,好久没出来混了,临到晚上魏大打电话给他,说世纪后面的桑拿城晚上开业,叫他去享受享受…说白了,魏大想炫耀。
魏家有兄弟三人,魏醒行三,小名魏三,老大部队复转后,老爷子给了一笔钱。他念书少,因为他早年秉承父亲的理想,他父亲想要个将军儿子,他在部队混了多年后还是个小中尉,无奈之下回家经商。由于没有基础,他只好做最直接的娱乐买卖赚钱,再复杂他就做不了了。
魏醒把自己那辆奥迪停在世纪门口,他等了一会,泊车弟却没有过来,魏醒只好自己下车,这地是魏大的,他不能像别的顾客一样发脾气。
“你说还能下几个人?”三个泊车弟站在那里看笑话。
魏醒顺着他们的眼睛看过去,破破烂烂的三辆面的正在往下下人,那么小的三辆车里,呼呼啦啦地下来成群的学生,那些学生在微型面包车里奇怪地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扭曲着。魏醒觉得简直是看到了奇景一般,一些客人也站在那里看热闹,甚至一些人已经开始数了。
“…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
难以想象的数字,三辆微型面包车大大小小下来三十六个人,那些人一看就是附近大学的学生,不单是穿戴上看,那样毫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咋咋呼呼的样子也就只能是学生才能做出来了。魏醒挺羡慕他们的,他们住在象牙铸造的屋子里,花着父母的血汗钱,每天除了谈恋爱,就是用他们大把的聪明才智讥讽这个社会和有钱人。
盛意是最后一个下车的,他有些晕,坐在他身边的那位学生是体育运动的爱好者,这位爱好者显然不爱洗澡,他不爱洗澡也就罢了,他还不爱洗衣服,他不爱洗衣服就罢了,他还爱出汗,他还爱出汗就罢了,他硬要挤进十来个人挤在一起的微面,还在盛意面前伸展他的胳肢窝。那些汗液透过他的厚绒衣慢慢散发着,盛意顿时觉得他的生命历程当中,今晚的经历会是一种考验。
“妈呀,我以为我会变成煎饼。”一位女生高声叫唤着在大雪天气上下蹦跶,她穿得有些少,声音很尖,蹦跶当中的姿态非常可爱,招致很多人看她,于是蹦得更加欢快。
“这就是世纪啊?也不怎么样吗!以前我在X市的时候,那里有间酒吧,X你知道吧,就是…”
学生们拥挤在一起,慢慢向里走,盛意无奈地跟在最后。这些人来这里会直奔迪吧,其实周围还有挺多的娱乐项目,比如你可以进歌吧看米老鼠、唐老鸭,盛意不喜欢迪吧,虽然以前他是喜欢那里的闹腾。
寄存处,学生们在存大衣,盛意脱去外面的羽绒衣存了,露出里面那件特别大的棒针毛衣,那毛衣啥型都没,就是又厚,又大,又暖和,他喜欢这件毛衣,完全不忌讳这件毛衣减低了自己的社会地位。
“盛意,你喜欢蹦迪吗?”KOKO突然主动和盛意说话,但是她的语气很明显地有一种其他的意思:你是不应该喜欢蹦迪的,或者,你这样的土老冒压根就不该蹦迪。
盛意立刻摇摇头。
“那你给我们看包吧。”KOKO很自然地指派他做今晚的工作,这姑娘的脾气真是…依旧刁蛮可爱。
盛意点头,他除了看包也的确没事可做,KOKO满意地冲他笑下,这可真难得。
“东西带了吗?”KOKO压低声音问连付权,她所谓的东西是咳嗽水,学生们还没胆大到去吃某种药物,但是他们又想追求某种刺激,所以,一些自誉为新派的蠢蛋会喝咳嗽水。
盛意抱着成堆的女生们的包包,站在角落里被命令给大家把风,连付权等十几名新派白痴躲在角落里分咳嗽水喝。
“同学们!听我说…!”连付权站在楼梯上呐喊,此刻情绪已经相当嗨了。
所有人都在看他,包括学生。盛意觉得很丢人,以前上大学的时候他喜欢看曾旭做这样的姿态,觉得颇为威风,他悄悄抱着包包向后倒了两步。
“今天,是!我们的!班…花!KOKO大美女的生日,我建议…!”
又是我建议,连付权最爱说的就是我建议,他每次建议完后面就会跟一群二傻子复议,盛意又退了两步。
魏醒跟辛华铭、唐远下楼,他们这些人早就看到那群学生的做派了。
“这帮小崽子越来越胆大了…”魏大的巡场主管小声在魏醒身边叨咕。
没人去管那些学生们,管了也没用,有良心的人也许会同情下这帮孩崽子的父母们,大多的时候,人们漠视这种情形。
魏醒看到了角落里的盛意,此刻盛意的形象在魏醒的眼睛里就是个卑微的可怜虫,帮女生拿包、邋遢得要死、被排挤在角落…魏醒根本看不起盛意这样的人。
“看紧这群人,这群学生一扎堆儿一准出事。”巡场主管跟边上的几位保安吩咐。
“三儿,三儿…!”魏大站在二楼楼口喊自个儿的弟弟,他可算给弟弟安排到房间了。
魏醒冲自己大哥笑了下,转身带着朋友们上楼,那群学生的记忆很快被他剔除,半点痕迹都不会留下。


第6章 唐远的爱情梦
魏醒、辛华铭、唐远,三个人在做按摩,在按摩小姐那双巧手的抚摸下,唐远舒服得直哼哼,当领班过来问需不需要某种服务的时候,却只有辛华铭点了。
唐远跟魏醒没要,唐远偶尔会,他是双性恋。魏醒的性向单一,他只喜欢男人。
“还没好呢?”魏醒穿着浴袍,端着一杯红酒一边喝一边问唐远。比起红酒,其实魏醒想来一杯凉白开解渴,他觉得桑拿完喝红酒有些假,甚至有些装逼,当然,他也永远不会要凉白开,他喜欢这种类似于西化片中真正牛人的做派——如果再有一支雪茄那就更好了。
唐远从鼻子里哼哼了两声,魏醒没再问下去,骂人不揭短,更何况他们是很好的朋友,他只是关心他。唐远前段时间非常幸运地中标了,这事,到底唐远伤情如何,魏醒不知道,他已经提醒过他老哥,唐远走后最好焚烧他全部用过的东西,魏大是做服务业的,不能出一点事,尤其是那档子事情。当然,唐远每次来,他们会一如既往地接待,一点也不会给他看出,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得性病的事情。
“哥是想通了,今后这欢场上的男男女女,只能逗逗,想安全,还是找个身家清白、注重爱情、有些情趣的学生,还是学生干净,真的。我想好了,在天盛(一处高档住宅区)买一三居室,家里弄得漂漂亮亮的,就按照杂志上那样的整:铺上纯毛地毯,买点古董家具,买几万块钱正版书,整个进口大浴缸——心形的那种,再找个身家清白、没被社会污染的学生来一场爱情,真正纯洁的爱情。以后我就只跟我的纯洁做,真的,我觉得那样最保险。”唐远喝了几口酒,舔下自己上嘴唇的红色说。其实他一副娃娃脸,还是可爱的那种,说这样话的时候实在可笑。
魏醒扑哧一声乐了:“你这话,一会儿辛华铭回来,最好别提,求求你了,他会笑死的,他要死了也还好,打个电话,火葬场车子来了一拉完事,万一没笑好,只是笑破肚皮,我还得半夜拉着他去医院挂急诊,我车套新换的呀,哥哥,你就当心疼弟弟那雪白的长毛座套,一定要憋住!”
没错,关于爱情这个东西,从唐远的嘴巴里露出来,那…绝对是一种侮辱。唐远来到这个人世,他是带了使命的,他就是为了侮辱爱情这个词汇而出生的。这话是他自己说的。
后来这话得到了辛华铭和魏醒的证实,的确如此。
唐远搁下酒杯,直立起腰,他把两条腿放在面前的矮榻上,魏醒帮他倒满酒,抬眼看下进来的两位修脚的服务员,走在前面的那位,清清秀秀。魏大这地儿,甭管你是干什么的,样子都还过得去,按照一般的自然规律,唐远虽然不会什么人都碰,但是最起码他也会撩一撩、逗一逗,这样才符合他烽桦市“野蜂”的美誉。
唐远今日心情不错,十分地兴奋,但是品质突然特别地“高尚”起来。他没逗那位正在给他去死皮的服务员,他那个脚,常年去工地视察,脚下全部是厚皮,不过魏醒觉得他的脸皮要比脚皮厚。
魏醒惊讶地看着唐远,他真没撩猫逗狗,他在继续说着爱情。
“三儿,你想过那样的日子吗?”
“你都没告诉我那样的日子,是什么?”
“早上起床,每次睁眼都看的是一张脸。”
“你以前说,会吓死。”
“现在不会了,真的,我现在觉得,那样的生活也不错。”
“听你这么说,我吓死了。”魏醒觉得唐远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唐远摆摆手,两位修脚工收拾起器具站起来,唐远看着他们出去关上门后,扭头表情再次高尚起来: “最近我一直向往一种生活。”
魏醒拿起酒瓶很认真地阅读了一下酒瓶上的文字,他不认为唐远能有什么正经话。
“我想要爱情,我给你们讲过吧?初二的时候其实我有过爱情,我班有个叫范可易,我就爱他,真的,这个故事我对你们说过多次了。那个时候我特喜欢他,现在想起来那叫爱情。”唐远很向往地带着纯洁的表情回忆。
魏醒扯扯嘴角:“完全不觉得你那是在说爱情,半路劫人家;往人家书本上乱画;趁着人家小便推人家跌进尿槽子里就是你的爱情?”
唐远没搭理魏醒的讥讽,他只是抚摸着心脏的部位:“我觉得我这个人,命特别不好,那种酸酸的、甜甜的的味道,我只尝试过一次。那个时候吧,我除了想村花之外,我就想他了,我每天想他,早上起来会想;吃早点的时候会想;打游戏的时候会想。我记得有一次全班给军属老大爷擦窗户,范可易没带午饭,我就把我的午饭给他吃了,开始他还不敢,我就踹了他几脚,然后他就吃了,那之后我整整饿了一天,我家穷,每天就两顿饭,你说我多不易!”
魏醒抚摸着自己的额头,苦恼,实在是苦恼。
“我特高兴,真的,特别的高兴,看他吃比我自己吃高兴。”唐远陷入回忆当中,他停顿了一会坐起来直视正在苦恼的魏醒:“那个时候,我特别想告诉他我屁股上有个胎记的事情,我一想起他我就憋得慌,我特别想知道他在家里是什么样子。我什么都想知道,真的,这种感觉,现在想起来,就叫爱情吧?我确定,从初二以后,我再也没遇到过了,真想再试试。”唐远看着对面的墙壁,表情坚定,越加地高尚。
魏醒更加苦恼了,他想掐死身边这个“变态”。
唐远一点也没考虑到朋友有多受不了,考虑了,他就不是唐远了。他在继续陈诉着自己的梦想,继续装他的崇高。
“我想找一个气质特别像范可易的学生,硕士、博士这样的就算了,懂得太多不好,要没毕业的,普通大学学生就好…大二,没错,要个大二的学生。他们学的东西刚刚好,自以为什么都懂,什么都知道的年纪。
“皮肤要白白净净的,对了,一定要戴眼镜,当然,没有也没什么,还有,要男女皆可。我们就住在刚才我跟你说的那套房子里,早上起来,我一眼就能看到他,他冲我微笑,不想起来,我就哄他,给他买早点;我们可以养只狗,起床吃完早点后,我牵着狗送他上学,我们一天三次说我爱你,早餐、午餐、晚餐,他很幼稚,天真得吓人,虽然他的话很幼稚,但是我就是爱听;我生意不忙了,我就亲自下厨做饭给他吃,那样的人,只要给做顿亲手做的饭,他就会爱死了我,爱疯了我…你知道吗?他们的年纪还相信爱情,还能感觉到爱情…”
唐远的话突然停住了,他有些惊讶地看着魏醒,此刻,魏醒傻呆呆地,脸上露着古怪的笑看着对面墙壁上的那副城堡油画——他觉得自己的好友不但天真而且傻。
“喂,我在很认真地说我的爱情!你看哪里呢?”唐远很生气。
魏醒楞了一下,连忙道歉,虔诚忏悔:“对不住,真的,哥哥你就原谅我吧,大不了,今晚的单算我的。”
唐远鄙视:“一直就是你的,就应该是你的。”
魏醒陪笑:“是是是,应该是我的,谁叫魏大是我哥呢。说起来,你想得是挺美的,那万一他要是不爱你呢?你知道的,他们那个年纪太自我,相信爱情,鄙视金钱,自我感觉很伟大,我觉得吧…就你这样的…”
魏醒手指夸张地放在下巴上下打量唐远,意思不言而喻。
他的这种表情很快就被好友反击回来,好友一副老江湖的样子,要多孙子有多孙子,不论此人在饭菜界多成功,现实多么会用风度装逼,此刻他原形毕露,就像一个土系出身的社会理论家。
“你想想下,一个干净的乡下来的学生,他来都市创造梦想,他崇拜的东西是什么?他们崇拜一切虚无,那些遥不可及的虚无!他们最爱看的是励志书,最喜欢谈论的是富豪,不谈富豪的时候他们就谈至高无上的爱情,你看看我们,所有书本里吹嘘的,我们都奢侈得起?这只是打发时间的一种方式。我们的方式。
“教育,见识,这些东西随便掰点给他,他都会觉得你是神,宇宙唯一神。你再爱惜他点,疼他、呵护他,等你把他养成了,他的小脾气就涨了,这个时候你再放他出去碰壁——千万别心疼,你就放他出去,等他碰得头破血流,你再选择最恰当的时刻出现,给他真正的爱情、稳定,就这样爱情就来了,他只会爱你,除了你他还会爱谁呢?”
魏醒呆了一下,想想觉得这话不对,却也说不出个什么不对来,不过今夜完全不正常的唐远倒是真的说了一个很正经的话题,这个话题就是:爱情,如果你想要,那是可以培养出来的。魏醒想了一会,很认真地问唐远。